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业务,防范贷款业务风险,使贷款业务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高效开展,有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受托人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贷款业务是指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贷款和处理贷款事务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贷款项目是指受托人根据贷款文件的约定,单独或者集合管理运用、处分贷款财产的基本单位。

第二章贷款业务准入条件及定价

第四条合规风控部负责公司贷款业务准入条件的制定,经公司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审批通过后执行。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准入条件进行解释。

第五条合规风控部负责公司贷款业务的价格基本标准或价格标准范围的制定,经公司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审批通过后执行。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定价进行解释。

第三章贷款项目营销

第六条贷款业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贷款项目营销与推介;理财中心负责资金贷款营销与推介。

第四章贷款项目尽职调查

第七条贷款业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贷款项目尽职调查,调查原则上一次性完成,由两名(含)以上人员进行,并设主调查人一名,主调查人由贷款业务部门人员担任。

调查人员一般需由贷款业务部门派人进行,对于新客户、重大项目或公司认为有必要时,可组织合规风控部等部门联合进行项目尽职调查。

第八条贷款项目调查一般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完成后,贷款项目主调查人员负责撰写《贷款项目尽职调查报告》,主调查人员、其他共同调查人员、贷款业务部门负责人在报告上签字确认。合规风控部参加调查的,由合规风控员负责撰写《贷款项目合规与风险调查报告》,合规风控员、合规风控部负责人在报告上签字确认。

第五章贷款项目立项

第九条在贷款业务部门对贷款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后,对认为符合公司贷款业务准入条件并具有可操作性的项目由贷款业务部门负责发起贷款项目立项。贷款业务部门贷款经理、合规风控员、负责人、分管总裁审核贷款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准入条件后,签批《贷款项目立项审批表》(附件1)。

第六章贷款产品方案设计与贷款文件制作

第十条贷款项目立项审批通过后,贷款业务部门负责贷款产品方案设计,对贷款项目交易结构做出安排,包括贷款目的、金额、期限、贷款财产的管理、运用及处分方式、贷款利益的计算及其向受益人交付贷款利益的时间和方法、贷款财产税费的承担、其他费用的核算及支付方法、受托人报酬计算方法、支付期间及方法、贷款终止时贷款财产的归属及分配方式等。

第十一条贷款业务部门根据与交易对手的谈判、沟通情况负责制作贷款文件草稿,包括贷款合同与贷款财产管理运用合同等。

对于重大项目,合规风控员可参与与交易对手的谈判、沟通。

第十二条贷款业务部门将《贷款项目立项审批表》复印件、贷款产品方案与贷款文件草稿送合规风控部审查,审查工作一般应在送审当日或次日完成,审查后形成合规风控审查意见并结合贷款产品方案与贷款文件修订的电子文本进行反馈。

第十三条贷款业务部门根据合规风控审查意见对贷款产品方案与贷款文件进行修改形成贷款文件征求意见稿。贷款业务部门将征求意见稿送达交易对手并征询交易对手意见,然后对贷款文件进行修订并形成贷款文件初稿。

第七章贷款项目审查

第十四条贷款业务部门将贷款项目尽职调查报告、贷款产品方案与贷款文件初稿提交给合规风控部,由合规风控部负责牵头组织贷款财务部、理财中心对业务、方案及相关文件进行审查。

合规风控部负责对项目尽职调查报告、贷款方案、贷款文件进行审查。

贷款财务部负责对贷款文件涉及到贷款财务管理方面内容进行审查。

理财中心对贷款方案涉及到资金来源部分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规模、期限、预期收益等。

贷款财务部、理财中心将各自反馈意见以及修订后的电子文本通过公司OA 系统向合规风控部反馈,以上工作一般应在送审当日或次日完成。

第十五条由合规风控部将审查意见汇总后形成审查意见以及修订后的电子文本通过公司OA系统反馈给贷款业务部门,贷款业务部门根据审查意见修改贷款产品方案及贷款文件并形成贷款文件送审稿。

第十六条对于重大项目或特急项目,合规风控部可直接组织相关部门直接对贷款项目尽职调查报告、贷款产品方案与贷款文件初稿进行会审。

第八章贷款项目审批

第十七条上述工作完成后,由贷款业务部门提请项目审批,填制《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申请表》(附件2),连同贷款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及贷款文件送审稿电子文本提交给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由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审批。委员会上,由贷款业务部门汇报项目情况,合规风控部汇报合规与风控意见。

第十八条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贷款项目,如涉及关联交易,贷款业务部门填制《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申请表》(附件3),将贷款项目相关材料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审批。

第十九条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关联交易委员会(如涉及关联交易)审批通过后,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将贷款项目相关材料提交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审批,并附《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项目审批表》及《关联交易委员会关联交易审批表》(如涉及关联交易)。

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批通过的贷款项目方可进行操作。

各委员会秘书分别将会签后的《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关联交易委员会关联交易审批表》(如涉及关联交易)复印件、《风险控制委员会项目审批表》复印件交

贷款业务部门。

第二十条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或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决定复议的,贷款业务部门分管总裁及合规风控部分管总裁均认为重要事实不清且有必要进行补充调查的,可由贷款业务部门另行组织进行二次调查,二次调查可重新派人进行。

贷款业务部门对贷款项目进行二次调查或修改贷款方案及贷款文件后可重新申请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或关联交易委员会(如涉及关联交易)审议。

第二十一条贷款项目运作过程中,贷款项目展期或者贷款财产投资主体、管理运用方式、担保方式等发生重大变更事项的,由贷款业务部门向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关联交易委员会(涉及关联交易)申请审批,并由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审批。

第九章贷款计划发起设立

第二十二条贷款项目审批通过的,由贷款业务部门发起设立贷款。贷款文件定稿后,贷款业务部门贷款经理、合规风控员、负责人及分管总裁,贷款财务部负责人,合规风控部合规风控员、负责人及分管总裁,公司审批人审核贷款文件并在定稿的贷款文件(公司格式文本除外)纸制文本上逐页签字确认最后形成贷款文件定稿的签字样本纸制文本,该文件原件由贷款业务部门提交合规风控部。

合规风控部以贷款文件定稿的签字样本纸制文件为准制作电子文本,并将定稿电子文本提供给相关部门,贷款业务部门负责贷款文件纸制文本的制作。

贷款文件定稿的签字样本纸制文本在办公室用印前由合规风控部向办公室归档。

第二十三条拟发行集合资金贷款计划的,由贷款业务部门协调公司选定的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法律意见书》,负责准备报备相关材料,并进行报备。其他按照监管文件规定需要进行报备的,由贷款业务部门负责准备相关材料报备。

第二十四条贷款业务部门填制《贷款项目推介发行备案表》(附件4)。

第二十五条贷款业务部门将《贷款项目推介发行备案表》复印件交理财中心、贷款财务部、合规风控部。

第二十六条贷款业务部门填制《资金贷款计划简介》,并加盖公司公章,提交给贷款财务部用于开立贷款计划银行账户与证券账户。

第二十七条贷款财务部负责为贷款计划开立银行账户。发起设立证券投资贷款计划的,贷款财务部还需在证券公司开立证券资金台账账户、办理指定交易。贷款业务二部贷款经理准备有关材料,根据业务需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

第十章贷款计划发行与贷款合同签订

第二十八条集合资金贷款计划、企业及自然人单一资金贷款计划的贷款合同签订由理财中心负责承办,金融同业合作贷款计划由贷款业务部门负责承办,合规风控部负责北京地区以外贷款业务部门签订的金融同业合作贷款合同保管与贷款发行事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当贷款计划达到贷款文件约定的成立条件时,贷款计划成立。集合资金贷款由贷款业务部门、理财中心制作并发布贷款成立公告。

第三十条集合资金贷款计划,由理财中心编制《资金贷款成立情况表》;其余贷款计划由贷款业务部门编制《资金贷款成立情况表》(附件5)或者《财产/财产权贷款成立情况表》(附件6),审批完成后,原件交贷款财务部。

理财中心负责签订资金贷款合同的,理财中心应负责及时将《资金贷款合同》原件与《资金贷款成立情况表》原件交合规风控部事后监督人员,将《资金贷款合同》定稿样本复印件、《资金贷款成立情况表》原件分别交贷款业务部门及贷款财务部,贷款财务部(核算员)根据理财中心提供的业务发生报表做贷款成立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集合资金贷款计划,由贷款业务部门负责选择经营稳健的商业银行担任保管人,与保管银行签订保管协议,贷款财务部按保管协议约定将贷款资金交存保管银行。单一资金贷款计划是否实行资金保管制,按照贷款文件约定执行。保管协议复印件交贷款财务部。

第十一章贷款项目管理运用合同签订与担保落实

第三十二条贷款业务部门负责组织签订贷款项目管理运用合同与文件,原则上由交易对手先履行签字、签章及用印手续,与交易对手签订合同时须双人面签。公司认为必要的,合规风控部可派人员与贷款业务部门共同签订运用文件。

合同签订时,应审查合同约定的合同生效要件。

第三十三条贷款项目管理运用合同公司履行签字、签章及用印手续的,贷款业务部门经办人员填制《业务审批表》(附件7),分别由贷款业务部门负责人、贷款业务部门分管总裁、合规风控部合同审核人、合规风控部负责人、合规风控部分管总裁、公司审批人签字确认,办公室(用印经办人)在核对用印文件与贷款文件定稿的签字样本纸制文本一致后在《业务审批表》签字并履行用印手续。

第三十四条公司留存的贷款项目管理运用合同由贷款业务部门贷款经理、负责人、公司审批人三级签字。

第三十五条贷款业务部门负责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质押证明文件。

第三十六条合规风控部对贷款业务部门贷款运用合同签订、担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查。

第十二章贷款文件交接、归档

第三十七条贷款业务一、二、三、四部形成的业务档案直接向办公室归档。非北京地区贷款业务部门将档案移交给合规风控部,由合规风控部负责向办公室归档。理财中心贷款发行相关档案由事后监督员审查、整理并集中归档。

第三十八条各业务部门按要求逐户建立业务档案归入部门档案备查。

第十三章贷款资金支付

第三十九条贷款业务一、二、三、四部依据贷款项目管理运用合同与文件办理贷款资金支付指令。非北京地区贷款业务部门出具经部门审批同意的资金支付指令传真给合规风控部,由合规风控部审核后,交由

贷款财务部办理贷款资金支付。

第四十条贷款业务部门填制《贷款项目资金运用付款通知单》(附件8),分别由贷款业务部门贷款经理、合规风控员、负责人、分管总裁,合规风控部负责人,公司审批人签字确认。若支付贷款贷款款项的,《借款借据》分别由贷款业务部门贷款经理、负责人、公司审批人签字确认。

第四十一条贷款财务部接到支付指令后审核是否已签订贷款项目管理运用合同,《贷款项目资金运用付款通知单》相关要素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贷款财务部负责人与分管总裁在《业务审批表》付款审批栏中签字确认。

第四十二条贷款财务部依据《贷款项目资金运用付款通知单》支付贷款资金。

第四十三条贷款财产实行保管制的,由贷款业务部门或合规风控部依据保管协议的约定办理付款指令,经授权人签字后依据保管协议约定发送给保管银行。

第十四章贷款项目管理

第四十四条贷款业务部门负责贷款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依据贷款文件的约定进行项目管理、收取贷款贷款利息或投资收益、回收贷款或投资本金等。非北京地区贷款业务部门的贷款项目事务管理工作由合规风控部配合完成。

第四十五条贷款业务二部负责证券投资操作管理,包括证券投资策略、投资组合、投资操作与风险管理。

证券公司资金台账账户与保管账户之间的资金划拨,由贷款业务二部填写《划款审批备案表》(附件9),审批完成后,交贷款财务部,贷款财务部依据《划款审批备案表》划拨资金。

第四十六条合规风控部对贷款项目实行风险监控。

第四十七条审计部对贷款项目后续管理工作进行审计与监督。

第四十八条贷款业务部门按贷款文件约定定期编制《贷款管理运用报告》。贷款财务部定期编制《贷款项目资产负债表》、《贷款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九条贷款业务部门负责办理贷款展期业务,包括业务调查、制订展期方案与贷款文件,向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申请审议、审批。

经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可办理贷款项目展期业务。

拟展期的贷款合同由理财中心与客户签订的,仍由理财中心与客户签订贷款展期合同;其余贷款文件由贷款业务部门签署,并根据需要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质押证明文件。

贷款展期合同依据本规程第三十三条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五十条贷款业务部门负责办理贷款合同提前终止业务或签订其他贷款合同补充协议。

贷款合同提前终止协议与其他贷款合同补充协议依据本规程第三十三条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五十一条贷款业务部门负责于贷款终止时按贷款文件约定处置贷款财产。

贷款文件未明确约定处置方案的,由贷款业务部门制订处置方案,经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后办理贷款财产处置。

贷款财产处置合同依据本规程第三十三条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对于可能影响受益人或受托人利益、存在风险的贷款财产处置方案,由贷款业务部门向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申请审议、审批。

第十五章特殊业务管理

第五十二条特殊业务管理是指贷款受益人信息变更登记、受益权转让、受益权质押业务管理。

贷款业务部门负责签订的贷款合同,其贷款受益人信息变更登记、受益权转让、受益权质押业务由贷款业务部门受理,贷款经理填写《贷款重要事项变更通知书》(附件10),经贷款业务部门贷款经理、合规风控员、负责人,合规风控部负责人,贷款业务部门分管总裁签批后,办理变更登记或者质押登记手续。非北京地区贷款业务部门的受益人信息变更登记、受益权转让、受益权质押业务由合规风控部配合完成。理财中心签订贷款合同的,由理财中心负责受理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质押登记手续。

第五十三条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查询、冻结、划转受益人的贷款受益权的,由两名经办人员出示工作证、执行公务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和依法办案证明,办公室受理,填写《审批表》(附件11),经办公室负责人、合规风控部负责人、公司审批人审批后,由理财中心予以办理。

第五十四条集合资金贷款受益人大会管理。

组织召开集合资金贷款受益人大会的,贷款业务部门应依据本规程第三十三条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贷款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召开集合资金贷款受益人大会,贷款业务部门贷款经理、负责人、分管总裁,合规风控部负责人会签受益人大会记录。

第十六章贷款利益分配与清算

第五十五条贷款业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贷款事务进行管理。非北京地区贷款业务部门的贷款事务管理工作由合规风控部配合完成。

第五十六条贷款项目费用支付。

贷款业务部门贷款经理计算贷款项目费用、填制《贷款项目费用付款通知单》(附件12),由贷款业务部门贷款经理、合规风控员、负责人、分管总裁及公司审批人签批后交贷款财务部,贷款财务部办理支付。

贷款财产实行保管制的,由贷款业务部门授权签字人员依据保管协议的约定办理付款指令,并发送给保管银行。

第五十七条贷款收益分配。

贷款财务部计算可供分配的贷款收益,向贷款业务部门提供贷款财务报表,贷款业务部门贷款经理编制《贷款分配/兑付项目通知单》(附件13),分别由贷款业务部门贷款经理、合规风控员、负责人、理财中心负责人、贷款财务部负责人、贷款业务部门分管总裁及公司审批人签批。

理财中心签订贷款合同的,由理财中心负责向受益人支付贷款收益,贷款业务部门签订贷款合同的,由贷款财务部向受益人支付。

贷款业务部门贷款经理按贷款合同约定编制《贷款收益分配报告》。

第五十八条贷款计划结束时,贷款业务部门贷款经理与贷款财务部复核员核对待清退贷款项目的本金、贷款收入、贷款费用、累计支付受益人收益、累计支付受托人报酬、可供分配收益等数据。

第五十九条贷款业务部门贷款经理编制清算指令——《贷款分配/兑付项目通知单》,分别由贷款业务部门贷款经理、贷款业务部门合规风控员、贷款业务部门负责人、理财中心总经理、贷款财务部负责人、分管总裁、公司审批人签批。贷款财产实行保管制的,由贷款业务部门授权签字人员依据保管协议的约定办理付款指令,并发送给保管银行。

理财中心签订贷款合同的,由理财中心负责向受益人支付清算资金。贷款业务部门签订贷款合同的,由贷款财务部向受益人支付清算资金。

按贷款终止时财产原状方式清算的,由贷款业务部门办理贷款财产移交手续。

第六十条贷款业务部门贷款经理于贷款计划、贷款合同终止后规定的时限内编制《清算报告》。

第六十一条贷款计划账户销户。

贷款财务部负责办理贷款计划在银行开立的贷款财产专户、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台账账户销户。

贷款业务二部负责办理贷款计划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债券账户销户。

贷款业务二部先将贷款计划证券账户销户,贷款财务部再将银行账户及证券资金台账账户销户。

第六十二条非北京地区贷款部门管理的贷款的费用支付、收益分配及贷款清算,由贷款经理编制相关单据,经合规风控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的《资金贷款分配/兑付项目通知单》交合规风控部审核。合规风控部审核后交贷款财务部办理支付。

非北京地区贷款部门的贷款经理编制收益分配报告、管理运用报告、清算报告,由合规风控部审核并保管。

第十七章信息披露

第六十三条贷款业务部门负责制作《资金贷款管理运用报告》、《清算报告》等材料供委托人、受益人查询。

其他贷款事务管理报告按贷款文件约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集合资金贷款计划按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信息披露:

1、网站公告

理财中心负责在分配收益或贷款资金清退前一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按实际情况提前公告),制作公告内容,填制《公司信息发布审批表》(附件14),由理财中心负责人、分管总裁逐级签字审批,由理财中心在公司网站上公告,《公司信息发布审批表》原件由理财中心负责留存。

2、短信、电话通知

理财中心负责在收益分配或贷款资金清退前,通过短信、电话通知受益人。

3、报纸公告

理财中心负责制作公告内容,填制《公司信息发布审批表》(附件14),由理财中心负责人、分管总裁逐级签字审批,,由理财中心统一安排在报纸上公告,《公司信息发布审批表》原件由理财中心负责留存。

第十八章业务统计

第六十五条各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贷款业务统计,审计部负责贷款业务汇总统计,定期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并按相关部门要求报送。

第十九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规程由合规风控部组织编写,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程序进行解释和修订。

第六十七条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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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检验方法验证标准操作规程

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目的:建立检验方法验证标准操作规程,规范验证操作。 适用范围:所有检验方法的验证。 责任者:质量保证部、质量控制部 程序: 1、检验方法验证的基本内容 检验方法验证的基本内容包括方案的起草及审批,检测仪器的确认.适用性验证(包括准确度试验、精密度测定.线性范围试验、专属性试验等)和结果评价及批准四个欠的方面。它的基本内容可以用下图表示。 2、检验方法验证的基本步骤 首先是制定验证方案,然后对大型精密仪器进行确认,最关键的一步是检验方法的适用性试验,最后是检验方法评价及批准。 2.1验证方案的制定 检验方法的验证方案通常由质量验证小组提出。根据产品的工艺条件、原辅料化学结构、中间体、分解产物查阅有关资料,提出规格标准,确定检查项目,规定杂质限度,即为质量标准草案。根据质量标准草案确定检查和试验范围,对检验方法拟定具体操作步骤,最后经有关标题检验方法验证标准操作规程共7页第1页 制定人颁发部门GMP办公室编号: SOP--F—004 分发部门质量验证小组、质量保证部新订√替代 审核人批准人生效日期年月日

人员审批方可实施。 2.2大型精密仪器的确认 分析测试中所用的检测仪器一般可分为三类 (1)普通仪器:崩解仪,折光仪、分析天平、酸度计、溶点测定仪、电导仪等: (2)较精密仪器:旋光仪、永停滴定仪、费休氏水分测定仪、自动滴定仪、药物溶出度仪、可 共7页第2页见分光光度计、电泳仪等; (3)大型精密仪器: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薄层扫描仪等。 为了保证分析测试数据准确可靠,每台检测仪器在投入正式使用之前都应进行确认。检测仪器的确认是检验方法验证的基础,应在其它验证试验开始之前首先完成。检测仪器确认工作内容应根据仪器类型。技术性能而定,通常包括:安装确认、校正、适用性预试验和再确认。2.2.1安装确认 同工艺验证中机械设备一样,仪器安装确认的土要内容包括如下各点: (1)要登记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厂商的编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商名称,企业内部的固定资产设备登记号及安装地点; (2)收集汇编和翻译仪器使用说明书和维修保养手册; (3)检查并记录所验收的仪器是否符合厂方规定的规格标准: (4)检查并确保有该仪器的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和备件清单: (5)检查安装是否恰当,气、电及管路连接是否符合要求; (6)制定仪器标准操作规程(SOP)和维修保养制度,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 (7)制定清洗规程;. (8)明确仪器设备技术资抖(图纸,手册,备件清单、各种指南及该机器设备有关的其它文件)的专管人员及存放地点。 除上面提到的内容外,在安装确认方案中对仪器的性能用途应有一概述并记录维修服务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号码、传真号、银行帐号等,以利于日后的维修保养活动,这对大型精密仪器尤为重要。对于仪器来说,安装确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功能试验。这项工作在安装结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 作规程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贷款业务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始终竖持"风险第一,效益第二"的原则,牢固树立为"三农"、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 第二章贷款业务程序 第三条贷款业务程序如下: (一)客户申请 (二)贷款受理和调查 (三)贷款审查和审批 (四)签订合同 (五)抵(质)押登记 (六)贷款发放 (七)收取利息收入 (八)贷后管理 (九)贷款收回 第三章借款申请和贷款受理 第四条借款人申请借款须填写《借款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申请借款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10.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11.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 12.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3.生产经营情况; 14.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等明细表; 15.公司简介和法人代表简介; 16.公司基本账户和其他账户情况; 17.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和个人信用卡对账单; 18.水、电费票据; 19.企业和个人征信资料; 20.其他有关材料。 (二)担保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5.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 6.资信证明; 7.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8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9.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明细表; 10、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担保的决议; 11.公司简介和法人代表简介; 12.其他有关材料。 (三)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利凭证; 3.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 4.保险单; 5.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声明; 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8.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或质押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授权;

纯化水系统操作、维护保养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 建立纯化水系统使用的标准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标准操作规程。 2 范围 纯化水系统的操作及维护保养。 3 职责 纯化水系统操作人员、维护人员按本规程操作,设备办对本规程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4 内容 4.1 纯化水系统工作流程 4.1.1 本系统采用反渗透系统生产纯化水,其工作流程如下图表示 4.1.2 水质要求 4.2 标准操作规程 4.2.1 打开原水进水按钮,观察原水罐中是否有半桶以上的水,如果没有达到半桶以上,待其水位达到后,在进行下面操作

4.2.2 检查砂罐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定期反洗(三天/次)。 4.2.3 检查炭罐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定期反洗(三天/次)。 4.2.4检查混床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定期维护(每周/次),将混床的“上进水”开,“下排水”开。 4.2.5制水前,检查各阀门的位置、管道是否正常,确定无异常后可以两种方案开启纯水系统: 4.2. 5.1将纯化水机开关钮(自动/停止/手动)调节至“自动”状态,纯水机自动运行。 4.2. 5.2将纯化水机开关钮(自动/停止/手动)调节至“手动”状态,开启原水泵启动按钮、一级高压泵启动按钮、二级高压泵启动按钮。 4.2.6观察仪器上RO 电导率的变化情况,直至电导率到达10μs/cm 以下,数值稳定后,计时10min.时间到后关闭中转水箱下排水。当RO 电导率大于10μs/cm 需更换反渗透膜; 4.2.7在RO 水位超过1/3时,开启EDI 启动按钮。观察仪器上EDI 电导率的变化情况,直至电导率到达3μs/cm 以下,数值稳定后,计时10min.时间到后关闭中转水箱下排水。当RO 电导率大于3μs/cm 需更换反渗透膜; 4.2.8观察压力表和流量计是否在合格范围内

检验方法验证标准操作规程

标准操作规程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目的:建立检验方法验证标准操作规程,规范验证操作。 适用范围:所有检验方法的验证。 责任者:质量保证部、质量控制部 程序: 1、检验方法验证的基本内容 检验方法验证的基本内容包括方案的起草及审批,检测仪器的确认.适用性验证(包括准确度试验、精密度测定.线性范围试验、专属性试验等)和结果评价及批准四个欠的方面。它的基本内容可以用下图表示。 2、检验方法验证的基本步骤 首先是制定验证方案,然后对大型精密仪器进行确认,最关键的一步是检验方法的适用性试验,最后是检验方法评价及批准。 2.1验证方案的制定 检验方法的验证方案通常由质量验证小组提出。根据产品的工艺条件、原辅料化学结构、中间体、分解产物查阅有关资料,提出规格标准,确定检查项目,规定杂质限度,即为质量标准草案。根据质量标准草案确定检查和试验范围,对检验方法拟定具体操作步骤,最后经有关人员审批方可实施。 2.2大型精密仪器的确认 分析测试中所用的检测仪器一般可分为三类 (1)普通仪器:崩解仪,折光仪、分析天平、酸度计、溶点测定仪、电导仪等: (2)较精密仪器:旋光仪、永停滴定仪、费休氏水分测定仪、自动滴定仪、药物溶出度仪、可

见分光光度计、电泳仪等; (3)大型精密仪器: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薄层扫描仪等。 为了保证分析测试数据准确可靠,每台检测仪器在投入正式使用之前都应进行确认。检测仪器的确认是检验方法验证的基础,应在其它验证试验开始之前首先完成。检测仪器确认工作内容应根据仪器类型。技术性能而定,通常包括:安装确认、校正、适用性预试验和再确认。2.2.1安装确认 同工艺验证中机械设备一样,仪器安装确认的土要内容包括如下各点: (1)要登记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厂商的编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商名称,企业内部的固定资产设备登记号及安装地点; (2)收集汇编和翻译仪器使用说明书和维修保养手册; (3)检查并记录所验收的仪器是否符合厂方规定的规格标准: (4)检查并确保有该仪器的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和备件清单: (5)检查安装是否恰当,气、电及管路连接是否符合要求; (6)制定仪器标准操作规程(SOP)和维修保养制度,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 (7)制定清洗规程;. (8)明确仪器设备技术资抖(图纸,手册,备件清单、各种指南及该机器设备有关的其它文件)的专管人员及存放地点。 除上面提到的内容外,在安装确认方案中对仪器的性能用途应有一概述并记录维修服务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号码、传真号、银行帐号等,以利于日后的维修保养活动,这对大型精密仪器尤为重要。对于仪器来说,安装确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功能试验。这项工作在安装结束,检查合格后即可着手进行。仪器功能试验足在不使用样品的前提下,确认仪器达到设计要求,也可认为是空载试验。例如气相色谱仪的程序升温设定后能否按设定程序执行,溶出仪转速能否达到规定的性能要求。紫外分光光度计的吸收度与透光率的转换是否符合要求。高效液相色谱仪高压泵过压保护是否起作用等,这是检查仪器安装后能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对普通仪器进行的功能试验比较简单,有的除仪器校正外,没有其它特殊的功能试验要做,如酸度计,电导仪,折光仪等。不同的仪器有不同的技术标准,应根据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试验。 2.2.2校正 校正是仪器确认及检验方法验证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当在验证试验以前进行校正。紫外分光光度计校正包括波长校正、吸收度测试、准确度测试、杂散光检查。 气相色谱仪与高效液相色谱仪均要求做系统适用性试验。在规定的色谱条件下测定色谱柱的最小理论塔板数。分离度和拖尾因子,并规定变异系数应不大于2%。 对于化学检验中使用的计量仪器包括容量瓶、移液管、滴定管、分析天平亦均应校正。

银行信贷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贷业务操作与管理,明确各信贷管理部门职责,理顺信贷操作过程中各环节的关系,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资金营运效益,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的有关制度及《某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我行办理信贷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是规范信贷业务运行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贷业务操作遵循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实行主责任人和经办责任人制度。不适宜实行审贷部门分离的信贷业务,要实行岗位分离或其它有效的制约形式。 第四条各支行使用统一制式的合同文本,按要求使用信贷管理系统。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五条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程序: 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报备审查 ——与客户签订合同——提供信用——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管理——信用收回第六条支行办理授权范围内信贷业务流程: (一)受理与调查。客户向支行信贷业务部门提出信贷业务申请,信贷业务部门受理并进行初步认定,对同意受理的信贷业务进行调查 (评估),调查结束后,将调查材料送支行授信评审部门审查。 (二)审查。支行授信评审部门对信贷业务部门移交的调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报主管信贷业务副行长签批,主管信贷业务副行长签批后,报贷审小组审议。 (三)审议与审批。贷审小组审议后报支行行长审批。 (四)报备。支行行长审批后,向总部信贷管理部门报备。 (五)经营管理。向总部信贷管理部门报备同意实施后,由支行信贷业务部门与客户签定信贷合同,负责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 第七条办理超授权范围的信贷业务流程: 客户申请,支行受理并初步认定后,对同意受理的信贷业务支行信贷业务部门进行调查,支行授信评审部门初审,支行贷审小组审议,支行行长审批同意

水处理系统质量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编号:CZ-GC-09877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水处理系统质量控制标准操作 规程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 for quality control of water treatment system

水处理系统质量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操作备注:安全操作规程是要求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照执行的一种保证安全的规定程序。忽视操作规程 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就有可能导致出现各类安全事故,给公司和员工带来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严重 的会危及生命安全,造成终身无法弥补遗憾。 一、水处理系统的运行与保养 (一)水处理间应该保持干燥,水、电分开。每半年应对水处理系统进行技术参数校对。此项工作由生产厂家或本单位科室专业技师完成。 (二)水处理设备应该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等。每一台水处理设备应建立独立的工作档案,记录水处理设备的运行状态,包括设备使用的工作电压、水质电导度和各工作点的压力范围等。 (三)水处理设备的滤砂、活性炭、阴阳离子树脂、反渗膜等需按照生产厂家要求或根据水质情况进行更换。 1、石英砂过滤器根据用水量每周反洗1~2次。一般每年更换1次。 2、活性炭过滤器反洗的周期为1~2次/周,建议每年更换1次。

3、树脂软化器阳离子交换树脂一般每1~2年更换1次。 4、再生装置其再生周期为每2天再生1次。 5、精密过滤器过滤精度为5~10μm,一般2个月更换1次。 6、反渗透膜每2~3年更换1次。 (四)每天应对水处理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包括冲洗、还原和消毒,每次消毒后应该测定消毒剂的残余浓度,确保安全范围,保证透析供水。 (五)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二、透析用水的水质监控 (一)电导率正常值约10μs/cm。 (二)纯水的pH值应维持在5~7的正常范围。 (三)细菌培养应每月1次,要求细菌数<200cfu/ml;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透析机每台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1次。 (四)内毒素检测至少每3个月1次,要求细菌数<200cfu/ml,内毒素<2EU/ml;采样部位同上。每台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1次。 (五)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1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

标准菌种确认标准操作规程完整

一目的 建立标准菌种确认标准操作规程,以减少菌种污染和生长特性的改变,保证实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二围 本规程适用于质量控制实验室所用标准储备菌株。 三容 1.1 试验菌株 大肠埃希菌(Escherichia coli)[CMCC(B)44102]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CMCC(B)26003] 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CMCC(B)63501] 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CMCC(F)64941] 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CMCC(F)98003] 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CMCC(B)10104] 生孢梭菌(Clostridium sporogenes)[CMCC(F)98001] 1.1.1 标准菌株 1.1.1.1 标准菌株应来自认可的国或国外菌种收藏机构。 1.1.1.2 标准菌株经过复活并在适宜的培养基中生长后,即为标准储备菌株。 1.1.1.3 标准储备菌株应进行纯度和特性确认。 1.1.2 工作菌株 1.1. 2.1 标准储备菌株可用于制备每两个月或定期转种的工作菌株。 1.1. 2.2 工作菌株的传代次数应严格控制,不得超过 5 代(从菌种收藏机构获得的标准菌株为第0代),以防止过度的传代增加表型变化的风险。因此必要时,应对工作菌株的纯度和特性进行确认。 1.2 菌种确认试验的主要容

1.2.1 菌种的纯度确认 1.2.1.1 纯度检测:是指通过适当的方法检测菌种是否为纯培养物。 1.2.1.2 试验容 ①菌落形态:在特定的培养基上,将待检测培养物稀释涂布或平板划线,适宜培养后,同一平板上的单菌落的大小、形状、颜色、质地、光泽等是否相似;对于两种或以上形态的出发菌株,应再分别挑取单菌落划线或稀释涂布培养,检测是否重复出现相同特征。 ②镜检特征:对数生长期的培养物革兰氏染色反应应呈现一致性;细胞形状、大小、荚膜、芽孢等特征应相似。 1.2.2 菌种的特性确认 1.2.2.1 生化试验:各种微生物具有各自的独特的酶系统,因而在代过程中所参与的物质分解和合成代的产物也不同,这些代产物又具有不同的生化特征。根据此特征,利用生物化学方法来鉴定不同的微生物的试验即为微生物的生化试验。 1.3 菌种的确定方法 用无菌接种环粘取培养物,在相应的培养基平板上划线分离单个菌落,并在适宜条件下培养。培养后观察是否具有典型的菌落形态,然后挑取单一纯菌落,进行革兰氏染色、镜检,观察其染色特性及菌形。再做生化试验或使用菌种鉴定系统进一步鉴定菌种。 1.3.1 大肠埃希菌的确认 1.3.1.1 菌落形态 1.3.1.1.1 取大肠埃希菌新鲜培养物至营养肉汤培养基中,经35℃培养18~24h后,形成菌膜,管底有粘液状沉淀,培养物有粪臭味。 1.3.1.1.2 取上述培养物接种于曙红亚甲蓝琼脂(EMB)琼脂平板和麦康凯琼脂平板上,35℃培养18~24h后,观察结果。 ①曙红亚甲蓝琼脂(EMB)平板上菌落形态呈紫黑色、浅紫色、蓝紫色或粉红色,菌落中心呈深紫色或无明显暗色中心,圆形,稍凸起,边缘整齐,表面光滑、湿润,常有金属光泽。 ②麦康凯琼脂平板上菌落形态呈鲜桃红色或微红色,菌落中心呈深桃红色,圆形,扁平,边缘整齐,表面光滑,湿润。 1.3.1.2 革兰染色、镜检 1.3.1. 2.1 革兰染色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样本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 根据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 )23号》的精神和要求, 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贷款业务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自愿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始终竖持"风险第一, 效益第二"的原则, 牢固树立为"三农"、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 第二章贷款业务程序 第三条申请贷款业务程序如下: (一)客户申请 (二)贷款受理和调查 (三)贷款审查和审批 (四)签订合同 (五)抵(质)押登记 (六)贷款发放 (七)收取利息收入 (八)贷后管理 (九)贷款收回

第三章借款申请和贷款受理 第四条借款人申请借款须填写《借款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申请借款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10.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11.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 购销协议、合作协议; 12.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3.生产经营情况; 14.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等明细表;

电气系统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031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电气系统操作规程标准 版本

电气系统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根据工作,先开启电机或接通总电源,明确各开关或按钮的功能(进、退、左、右档位),按先低后高、先点动后连续的原则操作。 2、当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车,查找原因,排除故障,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电气系统出现故障需进行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4、发电机在工作时,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才允许进入设备。 5、电气系统的各种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或专职

维修人员检修处理,严禁其它人员擅自进行检修和改动。 6、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各项操作,严禁擅自违反、省略、更改操作程序,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及现场人员的安全。 7、操作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施工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进行相应的操作,严禁凭个人想象或主观臆断盲目操作。 8、非操作人员严禁擅自进入操作室随意启动或操作各种控制按钮。 9、各项动作运行开始前,操作人员必须首先鸣响电铃,以示现场人员各就各位,准备进入工作状态。 10、起升机构一旦出现溜钩,一定要查清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使用,以免发生溜钩失控事故。

11、避免在雷雨天气使用设备,遇到雷雨天气时,首先停掉设备总电源,同时工作人员不要逗留在设备上。 12、架桥机金属结构应采取保护接零,同时采取雷电,防感应电措施,接零保护每班检查一次。 13、运梁车和架桥机集中操作控制处须配备必要的干粉灭火装置,遇有火警,能及时处置。 14、设备启动前,应注意检查所有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各急停按钮是否回到工作位置,各个操作开关是否在零位。 15、当发电机启动后,应使用试电笔检测设备金属外壳是否有漏电现象,设备上的漏电保护开关应每月校验一次。 16、设备上不得使用电焊,如果必须使用电焊时,应与电气人员联系,并将微电箱、驾驶室内的所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2006年9月25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基本制 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全区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含农村合作 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规范各项信贷业务品种操 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区有权办理和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银行、旗 (县、市、区)联社(以下简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含法人 信用社,以下简称分支机构)。适用于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农信社足额存单质押小额贷款以外的所有其他贷款业务。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 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咨询备案与客户签 订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的管理 贷款收回。 (一)权限(授权)范围内的贷款业务,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贷款收回各环 节全部在农信社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社)要求备案的,按有关信贷业务咨询备案办法执行。

(二)超权限(授信)范围的贷款业务,在完成审议程序后,分支机构的 上报法人机构审批后实施;法人机构的向自治区联社信贷管理委员会咨询备案,原则上应得到无异议的回复后审批实施。 (三)个人客户以足额存单质押方式申请小额贷款(具体额度由法 人机构确定),在调查核实、办理止付通知等手续后,由农信社柜面直 接办理。 (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的操作规程另行制定。 第五条办理贷款业务各环节的时间要求。 短期贷款从申请到受理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一般信贷业务调查 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项目贷款调查(含评估)原则上不超过15 个工作日,审查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审议审批原则上不超过5 个工作日。向自治区联社信贷管理委员会咨询备案的贷款业务从受理 到审议不超过7个工作日。 第三章贷款业务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与客户建立信贷关系。 对优良客户,农信社应积极主动拓展。对有意向建立信贷关系的 客户应填写《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在客户部门安排双人对客户提 供情况调查核实基础上,经客户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与客户签订 《建立信贷关系协议书》。 自然人客户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有关个人及家庭收入、 资产证明。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客户应提供下列资料:

排水系统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93284 排水系统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排水系统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0排污泵 1.1检查水泵电源是否正常。 1.2合上排污泵主电源回路的空气开关和控制电源开关。 1.3手动运行 1.3.1将控制箱面板上转换开关转到“手动”位置。 1.3.2按控制箱面板上“运行”按钮,水泵启动,污水开始排出。 1.3.3按控制箱面板上“停止”按钮,水泵停止运行,污水停止排出。

1.4模拟自动运行 1.4.1将控制箱面板上转换开关转到“自动”位置。 1.4.2手动提升控制杆浮球,触动高位触点,排污泵启动,污水开始排出。 1.4.3手动压下控制杆浮球,触动低位触点,排污泵停止运行。 1.5自动运行 1.5.1将控制箱面板上转换开关转到“自动”位置。 1.5.2当排污井内水位上升至排污井的3/4位置时,浮球触动高位触点,排污泵自动启动,污水面开始下降。 1.5.3当污水面下降至排污井1/4位置时,浮球触动低位触点,排污泵自动停止运行,污水停止

菌种的确认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菌种确认标准操作规程,以减少菌种污染和生长特性的改变,保证实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2.依据 《中国药典》2010版二部 3.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质量控制实验室所用标准储备菌株。 4.责任 质量管理部,质量控制实验室 5.内容 5.1试验菌株 大肠埃希菌(Escherichia coli)[CMCC(B)44 102]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CMCC(B)26 003] 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CMCC(B)63 501] 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CMCC(F)98 001] 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CMCC(F)98003] 5.1.1标准菌株 5.1.1.1标准菌株应来自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菌种收藏机构。 5.1.1.2标准菌株经过复活并在适宜的培养基中生长后,即为标准储备菌株。 5.1.1.3标准储备菌株应进行纯度和特性确认。 5.1.2工作菌株 5.1.2.1标准储备菌株可用于制备每月或每周一次转种的工作菌株 5.1.2.2工作菌株的传代次数应严格控制,不得超过5 代(从菌种收藏机构获得的标准菌

株为第0代),以防止过度的传代增加表型变化的风险。因此必要时,应对工作菌株的纯度和特性进行确认。 5.2菌种确认试验的主要内容 5.2.1菌种的纯度确认 5.2.1.1纯度检测:是指通过适当的方法检测菌种是否为纯培养物。 5.2.1.2试验内容 ①菌落形态:在特定的培养基上,将待检测培养物稀释涂布或平板划线,适宜培养后,同一平板上的单菌落的大小、形状、颜色、质地、光泽等是否相似;对于两种或以上形态的出发菌株,应再分别挑取单菌落划线或稀释涂布培养,检测是否重复出现相同特征。 ②镜检特征:对数生长期的培养物革兰氏染色反应应呈现一致性;细胞形状、大小、荚膜、芽孢等特征应相似。 5.2.2菌种的特性确认 5.2.2.1生化试验:各种微生物具有各自的独特的酶系统,因而在代谢过程中所参与的物质分解和合成代谢的产物也不同,这些代谢产物又具有不同的生化特征。根据此特征,利用生物化学方法来鉴定不同的微生物的试验即为微生物的生化试验。 5.3 菌种的确定方法 用无菌接种环粘取培养物,在相应的培养基平板上划线分离单个菌落,并在适宜条件下培养。培养后观察是否具有典型的菌落形态,然后挑取单一纯菌落,进行革兰氏染色、镜检,观察其染色特性及菌形。再做生化试验或使用菌种鉴定系统进一步鉴定菌种。 5.3.1大肠埃希菌的确认 5.3.1.1菌落形态 5.3.1.1.1取大肠埃希菌新鲜培养物至营养肉汤培养基中,经35℃培养18~24h后,形成菌膜,管底有粘液状沉淀,培养物有粪臭味。 5.3.1.1.2取上述培养物接种于曙红亚甲蓝琼脂(EMB)琼脂平板和麦康凯琼脂平板上,35℃培养18~24h后,观察结果。 ①曙红亚甲蓝琼脂(EMB)琼脂平板上菌落形态呈紫黑色、浅紫色、蓝紫色或粉红色,菌落中心呈深紫色或无明显暗色中心,圆形,稍凸起,边缘整齐,表面光滑、湿润,常有金属光泽。 ②麦康凯琼脂平板上菌落形态呈鲜桃红色或微红色,菌落中心呈深桃红色,圆形,扁平,边缘整齐,表面光滑,湿润。

财务公司 买方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买方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集团产品销售,提高集团成员市场竞争能力,支持国民经济发展,规范我公司买方信贷业务,特制定 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编制。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买方信贷是指:我公司为集团成员单位的产品购买者提供贷款,其用途仅限于购买集团成员单位的 产品。 第四条本规程所称贷款人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人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第二章借款条件 第五条借款人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履行借款合同的各项权利、义务独立法人。 第六条借款人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所应从事的经营范围。 第七条借款人经我公司或中介机构检查确认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程度高并拥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有足够的偿还借 款能力。 第三章借款程序 第八条买方信贷的申请必须由集团成员单位的销售部门提出,借款人(即购货单位)按我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九条我公司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以及符合要求的全部资料

后,应对购货单位综合审查,包括实地调查等,并对借 款人、保证人的资信情况、偿债能力、还款能力、还款 方式以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第十条审查合格后,借款人应支付所购货款30%以上的首付款(特殊约定例外),存入我公司账户。 第十一条借款人应提供自有财产(包括房产、车辆、有价证券、银行承兑汇票等)抵押、质押,或由具有代偿能力的第 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二条借款人与我公司签订货款70%以下金额的货款合同。 还本付息按合同约定方式执行。 第十三条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本息,贷款人应按人民银行规定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四条借款人欲提前偿还借款应提前通知贷款人。 第四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五条买方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全部购货款的70%(特殊约定例外)。 第十六条买方贷款期限,根据购买产品的用途,及借款人实际情况而定。 第十七条买方贷款利率原则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但允许在规定范围内浮动。 第五章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十八条借款合同需要变更,应由借款人、贷款人和保证人三

废气处理系统标准操作规程【最新版】

废气处理系统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公司厂区废气处理设施的标准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区捕尘系统的标准操作规程。 3.职责 全厂区捕尘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该规程进行操作。 4.内容 4.1. 捕尘系统的工作原理。 捕尘系统从产尘房间经过集气罩,将含尘空气经过风机吸入主管道内。在主管道内含尘空气经过捕尘滤袋进行捕尘操作,经过过滤的空气经过捕尘风机排放到房顶以上。

4.2. 捕尘系统的工艺流程图 4.3. 捕尘系统操作规程。 4.3.1. 操作前检查各台设备是否完好。 4.3.2. 检查所有设备传动装置是否有松动现象。 4.3.3. 检查所有设备接电是否良好。 4.3.4. 检查所有设备接地是否良好。 4.3. 5. 电动风机开关检查风机转向是否正确。 4.3.6. 检查过滤器是否完好。

4.3.7. 检查不使用房间集气罩风阀是否关闭。 4.3.8. 启动捕尘器风机,风机运行稳定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4.3.9. 打开需要使用房间集气罩风阀。 4.3.10. 打开需要使用房间独立风机。 4.3.11. 关闭时现关闭使用房间集气罩风阀。 4.3.12. 再关闭使用房间独立风机的开关。 4.3.13. 待产尘房间都关闭后,再关闭捕尘风机。 4.4. 捕尘系统的巡检工作。 4.4.1. 捕尘系统的日常检查 每日对捕尘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工作,主要检查内容包括独立风机运行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常声响。捕尘器风机运行是否良好、是否有异常声响。捕尘过滤器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漏洞。每天对捕尘系统检查两次,分别为上班(工作前)检查一次、下班(工作后)检查一次。

标准菌种确认标准操作规程范文

标准菌种确认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 建立标准菌种确认标准操作规程,以减少菌种污染和生长特性的改变,保证实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二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质量控制实验室所用标准储备菌株。 三内容 1.1 试验菌株 大肠埃希菌(Escherichia coli )[CMCC(B)44102]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 )[CMCC(B)26003] 枯草芽抱杆菌(Bacillus subtilis )[CMCC(B)63501] 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 ) [CMCC(F)64941] 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 ) [CMCC(F)98003] 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 ) [CMCC(B)10104] 生抱梭菌 (Clostridium sporogenes ) [CMCC(F)98001] 1.1.1 标准菌株 1.1.1.1 标准菌株应来自认可的国内或国外菌种收藏机构。

1.1.1.2 标准菌株经过复活并在适宜的培养基中生长后,即为标准储备菌 1.1.1.3 标准储备菌株应进行纯度和特性确认。 1.1.2 工作菌株 1.121 标准储备菌株可用于制备每两个月或定期转种的工作菌株。 1.122 工作菌株的传代次数应严格控制,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收藏 机构获得的标准菌株为第0代),以防止过度的传代增加表型变化的风险。因此必要时,应对工作菌株的纯度和特性进行确认。 1.2 菌种确认试验的主要内容 1.2.1 菌种的纯度确认 1.2.1.1 纯度检测:是指通过适当的方法检测菌种是否为纯培养物。 1.2.1.2 试验内容 ①菌落形态:在特定的培养基上,将待检测培养物稀释涂布或平板划线,适 宜培养后,同一平板上的单菌落的大小、形状、颜色、质地、光泽等是否相似;对于两种或以上形态的出发菌株,应再分别挑取单菌落划线或稀释涂布 培养,检测是否重复出现相同特征。 ②镜检特征:对数生长期的培养物革兰氏染色反应应呈现一致性;细胞形状、大小、荚膜、芽抱等特征应相似。 1.2.2 菌种的特性确认 1.2.2.1 生化试验:各种微生物具有各自的独特的酶系统,因而在代谢过 程中所参与的物质分解和合成代谢的产物也不同,这些代谢产物又具有不同的生化特征。根据此特征,利用生物化学方法来鉴定不同的微生物的试验即为微生物的

贷款业务审批管理办法

贷款业务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贷款业务,明确责任范围,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业务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审批包括业务受理初审、调查、审查和审批环节。 第二章贷款初审 第三条初审由业务部负责。通过初审,获取贷款项目、申请人和担保人真实、全面的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初步意见。 第四条资料审核。对申请人提供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以确定这些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核中发现的疑点是实地调查的重点。 第五条资料审核要点 (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各种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的是否已办理年检手续。 (二)有关各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了解申请人和反担保人是否具备资格,经营是否合规合法。 (三)财务报表是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是无

保留意见报告,初步分析财务状况,记录疑点,以便实地调查核实。 (四)对担保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审核与以上三项基本相同,重点是审核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权利凭证)是否明晰。 第三章贷款调查 第六条调查由业务部负责。实行双人、现场、尽职调查制度。进行实地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确保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调查要点 (一)访问贷款申请人及有关人员,了解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销售和利润、资源的供应,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考察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掌握主要领导人的信用状况和能力; (二)核实材料,要求贷款申请人提供原件核对; (三)考察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判断申请人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印证有关资料记载和有关当事人介绍的情况; (四)调查核实财务报表。 (五)察看抵押物、质押物。 第八条综合分析;在核实资料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从风险防控的角度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比较和评价: (一)信用风险分析。判断担保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诚信度,清偿债务意愿,及能否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贷款管理,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试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在贷款业务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程中的经营社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银行、县(市、区)联社(以下简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含法人信用社,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第四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操作规程按人民银行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用贷款指引》(银发〔2001〕397号)和银监会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联保贷款指引》(银监发〔2004〕68号)执行。 第五条办理贷款业务各环节的时间要求。短期贷款从申请受理到审议审批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中长期贷款的时间可相应比短期贷款延长2倍,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 第六条县(市、区)联社应设立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客户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 未设客户部门的县(市、区)联社,其客户部门的工作职责主要由基层信用社和联社营业部承担。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七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程序:建立信贷关系、客户申请、经营社受理、贷款业务调查、审查、贷审会审议、审批(或按权限报备咨询)、与客户签订信贷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的管理、贷款收回。 ( 一)经营社权限(授信)范围内的贷款业务,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贷款收回各环节全部在经营社完成。省联社要求备案的,按省联社大额贷款报备咨询办法执行。 (二)经营社超权限(授信)范围的贷款业务,在完成审议程序后,分支机构的上报法人机构审批后实施;法人机构的向省联社报备咨询无异议后审批实施。 (三)个人客户以足额存单质押方式申请小额贷款,在调查核实、办理止付通知等手续后,由经营社柜面直接办理。 第三章贷款业务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客户申请。建立了信贷关系的客户需要借款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经营社的客户部门提出借款申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贷款的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九条贷款业务的受理。客户部门负责接受贷款业务的申请,对客户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和 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及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发放贷款的基本条件。对同意受理的,通知客户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客户申请办理贷款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法人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法人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的企业须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年检证明。

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

计算机系统操作规程 1、目的:为规范公司计算机系统操作,实现药品质量及流通数据的可追溯性。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及其附录等有关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计算机系统操作过程的控制管理。 4、职责:信息员、质管科、业务科、行政科、财务科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计算机系统指定专人管理,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5.2被指定的系统管理人员,并由其依据岗位的质量工作职责,管理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密码,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操作。系统权根据各部门人员配置的变化而收回或更改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 5.3药品的采购: 5.3.1业务人员把拟购药品的厂商、药品资质录入系统基础信息,交质管科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后方可发生业务关系; 5.3.2业务人员应当依据系统数据库生成采购订单,拒绝出现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的订单生成。 5.3.3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查看系统生成的收货记录,对照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收货,符合规定的在系统上点击确认,不符合的点击拒收。 5.3.4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照药品实物在系统收货记录的

基础上,在系统上填写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合格数量、拒收数量等内容,并在系统上确认后,通知保管员进行系统入库,生成验收记录。 5.3.5保管员经系统提取验收记录后对照药品实物,查看系统上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等内容并确认。 5.4药品的储存养护:系统按照药品的管理类别及储存特性,自动分配储存库区。系统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制度,对库存药品按期自动生成养护工作计划,养护人员依据养护计划对库存药品进行有序、合理的养护。 5.5系统根据对库存药品有效期的设定自动进行跟踪和控制,由养护员依据系统的 提示制作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5.6药品销售 5.6.1销售药品时,系统应当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生成销售订单,系统拒绝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订单的生成,拒绝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销售订单的生成,销售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销售记录,打印《销售清单》,并进行销售收款。 5.6.2保管员对照系统自动生成《销售发货单》并对照纸质的《销售清单》出库及复核。复核员完成出库复核操作后,系统自动生成出库复核记录。 5.6药品退回 5.6.1药品销后退回 5.6.1.1药品退回时保管员及业务员应系统调出原对应的销售、出库复核记录并进行查对,信息无误后开票员填写《销后退回单》并打印开具《销售退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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