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公司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公司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公司信贷业务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适用于上海地区)

第一章贷款申请、受理与调查

第一条受理申请

客户经理受理客户向支行提出的授信申请,对照本行政策制度,检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终止业务申请,资料退回客户;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收集授信业务资料并开展贷前调查。

第二条资料收集和信息输入

(一)客户经理根据本行相关制度要求收集、整理授信业务申请的基础资料,待资料齐全后,交支行公司业务部/零售业务部内勤。

(二)营销内勤在信贷风险管理信息系统(CRMS)内进行信息录入和各类系统测评工作。信息录入包括客户基本信息、关联信息、财务报表和评级信息等;测评工作包括现金流量测算、财务指标测算等。信息录入与测评完成后,查询和打印客户贷款卡、征信等信息。

第三条贷前调查

客户经理进行尽职调查,按规定撰写调查报告,根据行内相关制度要求收集、整理授信申请资料,并在《××银行支行授信业务审查表》(附件1-1)上签署调查意见。

支行公司业务部/零售业务部负责人应参与所在营销部门全部公司授信客户(不含低风险业务)的现场调查;分管营销行长至少应参与上报区域管理总部贷审会和总行审批的客户的现场调查;行长至少应参与授信风险敞口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客户的现场调查。

区域管理总部公司业务部/零售业务部/小企业金融部/外汇业务部等营销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参与授信业务的贷前调查工作。

上述管理人员参与贷前调查并承担相应责任,但不替代客户经理尽职调查的责任。

第四条业务审查

支行公司业务部/零售业务部负责人审阅客户经理送审资料,并在《××银行支行授信业务审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对于属于区域管理总部贷审会权限或总行权限的授信业务,由支行行长在授信业务审查表上就是否同意该笔业务进入审批程序签署意见,低风险及风险敞口5000万元以下的授信业务,支行行长可授权分管营销行长签署意见。

第五条信用评级

(一)客户经理在进行贷前调查、撰写调查报告的同时,应对首贷客户进行客户信用评级初评(存量客户每年定期、批量开展评级工作)。

(二)客户经理将初评结果和相关材料提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并经其审核通过后,将信用等级测评表、财务报表、客户信用调查报告等材料报送区域管理总部风险监控部。

(三)区域管理总部风险监控部监测岗对评级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进行校验,对评级结果进行复评。

(四)信用评级的认定

小企业评级为C级或D级、大中型企业评级为AA级以下(不含)的,以区域管理总部风险监控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作为最终评级认定结果。

AA级(含)以上大中企业客户、B级(含)以上小企业客户,应由风险监控部牵头成立的评级认定小组集体审议,经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区域管理总部风险总监审核确认。其中,评级结果在AA级(含)以上的大中企业客户,应报总行风险监控部进行最终认定。

(五)信用评级结果应及时录入CRMS系统。

第六条业务报批

支行行长或分管营销副行长对授信业务审查通过后,营销内勤应向区域管理总部提交贷前调查报告及业务资料。区域管理总部授信审批部授信管理岗负责接收,对照送审资料目录(附件1-2、1-3),查看形式要件是否完整,提示客户经理补齐缺失要件,并登记台账。

第二章评审、审批、审核

第七条审批受理

公司业务部授信部授信管理岗负责受理送审单位报送审批的业务,并对报送资料的完整性、报送程序的合规性进行初审,按规定确定后续的评审、审批模式,同时将送审业务按不同的业务类型和审批人员的授权,分配给相应的评审、审批人员。

第八条评审

公司业务部授信部评审岗对提交的授信业务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全面评估审查,内容包括业务集中度、借款人基本情况、行业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借款用途、还款来源、贷款担保、贷款效益、前次授信期内业务评价、贷款风险等,并提出同意与否定的明确意见及相应的控险措施,形成评审报告(格式见附件2-1、2-2)。审批人对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具体评审要求可参考相应的评审细则(《××银行集团关联客户授信评审细则(2012版)》(××银行风管〔2012〕3号)、《××银行对公国际业务授信评审细则(2011年版)》(××银行风管〔2011〕60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评审细则(2010版)》(××银行风管〔2010〕61号)、《××银行票据业务评审细则(2010版)》(××银行风管〔2010〕59号)、《××银行固定资产贷款评审细则(2010版)》(××银行风管〔2010〕60号))。

对于调查报告不完整、不全面的,评审岗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调查或要求客户经理补充相关资料。评审岗要求客户经理补充相关资料的,客户经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九条审批

区域管理总部的授信业务审批采用单人审批和贷审会集体审议两种形式。

(一)单人审批

属于单人审批权限的授信业务,由被授权审批人个人出具同意(可包括增加若干先决条件、减少额度、提高利率等要求)、不同意或者补充调查后再报的审批意见(格式见附件2-3),并提交授信部负责人签批。

单人审批同意的授信业务,属于需提交授信审核范围的业务,提交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核部审核;不需提交授信审核的业务,经有权阅示人阅示后,由授信部负责人签发审批通知书(附件2-4)。

单人审批否决的授信业务,报授信部负责人签发审批通知书(格式见附件),由授信管理岗通知客户经理终止业务。

(二)贷审会审议

1、属于信贷审查委员审议范围的授信业务,根据审批规则分别提交三人、五人信贷审查委员会审议。

(1)授信管理岗应在贷审会召开前1—2天将会议议程及授信评审报告提交贷审会成员,并通知相关支行人员准时参会。

(2)贷审会应对审议的贷款进行投票表决,根据投票结果,形成贷审会结论,并由授信管理岗在贷审会结束后公开唱票。

(3)评审人应当详细记录会议讨论内容,并形成贷审会会议纪要(附件2-5),在对公授信业务审批表(格式见附件2-6)内填写讨论要点及决议记录,由评审、审批岗双签后交由授信部负责人审核签字。

2、贷审会审议通过的授信业务,属于应提交授信审核范围的业务,提交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核部审核;不需提交授信审核的业务,经有权阅示人阅示后,由授信部负责人签发审批通知书。

3、贷审会审议否决的授信业务,报授信部负责人签发审批通知书,由授信管理岗通知客户经理终止业务。

第十条审核

授信审核部对审批同意的授信业务的程序合规性、政策合规性、重点信用风险和授信方案审慎性进行审核(总行权限的授信业务及部分低风险业务和标准化小企业“便捷贷”业务除外),对审核项目提出“同意”和“不同意”的明确意见(无附加条件),具体审核要求见《××银行授信审核工作指引(暂行)),以下简称“审核指引”》。

(一)业务受理和分配

对于审批通过的授信业务,由授信部授信管理岗填写××银行授信审核业务申请单(格式见附件2-7),经主办审批人及公司业务部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意见后,连同送审资料报授信审核部审核(送审核资料目录及格式要求见附件1-4、1-5)。

授信审核部审核管理岗负责受理送审核单位报送审核的业务,并对报送审核资料的完整性、报送程序的合规性进行初审,按审核指引的相关规定及送审核业务的审批层级确定审核模式,将送审核业务按不同的业务类型分配给相应的审核岗人员。

(二)初审

授信审核岗对送审核资料进行初审,及时就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与送审核单位审批人员进行沟通,并取得反馈。审核岗人员在前述基础上,按照审核内容及标准,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核意见,并撰写授信审核报告(附件2-8)。

(三)双签及授信审核会

区域管理总部的授信业务审核采用双签和三人审核会两种形式。

1、按双签审核模式的业务,在授信审核岗完成初审后,提交有权复审人进行复审。其中,单人审批业务的有权审核复审人为授信审核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风险总监及上述人员的授权人;三人贷审会审议业务的有权审核复审人为授信审核部负责人、风险部负责人、风险总监或其授权人。双签业务,须得

到双签组一致同意才能通过。

2、对于五人贷审会审议的授信业务,在授信审核岗完成初审后,提交授信审核部负责人进行复审并召集三人审核会审议,审核会的会议组织及投票表决规则按审核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

双签审核结果报送区域管理总部风险总监或其授权人进行签批,审核会审核结果报送区域管理总部风险总监进行签批。

(四)出具审核意见

授信审核部审核管理岗根据最终审核意见出具《××银行授信审核意见书》(附件2-9、2-10)并加盖审核专用章,通知送审单位领取审核意见书和送审核资料,将相关审核资料归档。

第十一条阅示

对于经履行授信审核程序并获通过的业务,授信部授信管理岗根据业务的权限,将对公授信业务审批表交由有权阅示人阅示。根据阅示意见,出具审批通知书。

第十二条签发审批通知书

在履行相关程序及手续后,授信部负责人签发审批通知书(附件2-4)。

区域管理总部出具的授信业务批复意见应加盖业务审批专用章。公司业务审批专用章由授信部保管、使用。

第十三条复议

支行在收到否决批复后可提请复议,复议需填写《××银行区域管理总部授信业务复议、调整、再议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11),复议流程与原业务审批流程一致,复议规则按《关于规范审批否决授信业务后续受理规则的通知》(××银行风管〔2012〕7号)执行。

第十四条调整

(一)支行对已审批的授信业务可提出调整申请。

(二)按照各调整事项的风险程度,调整流程分为简化程序和正常程序两种。适用于简化程序的调整事项包括:

1、利率、费率调整;

2、缩短还款期限,或原贷款期限内的分期还款计划调整;

3、授信品种调整中高风险业务额度转为低风险业务额度;

4、同类抵押物替换,替换后抵押率不变或下降;

5、审批通知书涉及企业名称、地址等错漏更正;

6、由于超过规定期限未签约,导致《审批通知书》失效,在3个月内提出的申请。

(三)对于简化程序的调整,属于区域管理部权限内的业务,由营销副总经理(或被授权人)核准,无需进入审核流程;属于总行权限的业务,须按规定程序上报总行。对于正常程序的调整,应按照原业务审批、审核流程进行。

第十五条额度登录

区域管理总部权限内审批通过的业务,由公司业务部授信管理岗根据批复意见在T24系统内录入审批信息及额度。

第三章签约与落实担保

第十六条采集制作印鉴样本

(一)对于需要采集印鉴的客户,应由区域管理总部贷后管理人员(或区域管理总部被授权人员)与客户经理共同办理采印手续。

(二)客户经理负责与客户预约采集制作印鉴样本时间并提前通知贷后管理人员(或区域管理总部被授权人员);贷后管理人员(或区域管理总部被授权人员)与客户经理于约定时间当面采集制作印鉴样本。

(三)贷后管理人员(或区域管理总部被授权人员)与放款支付审核岗人员办妥印鉴样本交接手续。放款支付审核岗人员负责将印鉴样本在信贷验印系统中进行注册建档,每天营业终了,将整理好的印鉴样本移送至相关信贷档案保管人员处单独归档保管。

第十七条签约及合同审核

(一)客户经理按要求填妥授信业务的各项合同文本,并与借款人、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后,将合同文本、抵质押登记申请材料、以及其他业务资料提交本单位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

(二)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客户经理按照相关用印审批程序,经有权人(支行行长或被授权委托人)签批后,由营销内勤统一送至支行综合部办理相关用印手续。

(三)办妥用印手续后,综合部将全套授信材料按重要文件进行密封,并递送至区域管理总部。

(四)放款支付审核岗人员对收到的全套授信材料进行签约后合同审核(含验印)、抵质押登记申请材料等的审核。

(五)放款支付审核岗人员在审核通过的每份合同封面右下角加盖“签约审核通过”章;如合同未通过审核,则在未通过的每份合同封面右上角以及合同签章处加盖作废章后,退还客户经理。

第十八条额度、合同信息录入

(一)全套授信材料审核通过后,放款支付审核岗人员在CRMS系统中录入相关额度、合同信息,在T24系统中录入合同信息并换人(放款支付审核岗人员或授信审核部负责人)复核。

(二)信息录入完毕后,放款支付审核岗人员将需留存的授信材料及合同文本归档保管,其余的合同文本以及抵质押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返还客户经理。

第十九条办理担保手续

客户经理在收到合同文本及抵质押申请等材料后,按照最终审批意见,办妥抵质押担保等相关手续。对于保证担保类业务,应安排双人核保。

第二十条押品入库

(一)客户经理对收妥的抵质押物权利证明或抵质押权登记文件(以下简称“抵质押物权证”)等文件正本进行初审并复印,提交所在支行营业部进行入库审核。

(二)营业部在和原件比对一致的抵质押物权证复印件上加盖“此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并签字。客户经理和营业部双方将押品当面装封,在填写好的“抵押或质押物保管清单”上签字确认,营业部加盖业务章,并将“抵质押物权证”入库保管。

(三)客户经理将第一联“保管清单”退还客户收执,作为领取相应抵质押物的凭据,并将第四联“保管清单”以及加盖“此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的“抵质押物权证”复印件提交区域总部放款支付审核岗人员进行放款审核。

第四章放款与支付

第二十一条支付前放款审核

(一)受托支付方式下,支行营销部门应要求借款人提供书面提款申请、借款凭证、与交易对手相关交易资料等。自主支付方式下,支行营销部门应要求借款人提供书面用款计划、借款凭证等。

(二)客户经理审核借款人提出的材料,审核无误后在借款凭证上签字,并

提交营销部门负责人、营销分管行长审核签字。

受托支付方式下客户经理应填列“贷款资金受托支付审核单”(附件4-1),提出支付审核意见;自主支付方式下客户经理应填列“贷款资金自主支付监控联系单”(附件4-2),审核支付计划,提出自主支付监控要求。审核通过后,报所在单位营销分管行长进行核批。

(三)营销分管行长审核确认后,客户经理将相关授信资料(包括放款与支付材料、经营业部确认的权证复印件、入库回单等)按重要文件进行密封,并递送至区域管理总部进行放款与支付前审核。

(四)区域管理总部放款支付审核岗人员须严格按照本行制度进行放款与支付前审核。审核无误后,在CRMS系统录入出账信息,以及打印放款通知单/签发通知单,提交授信审核部负责人签批。

第二十二条实施放款

放款支付审核岗人员将放款通知单/签发通知单、借款凭证、支付审核单等资料送区域总部所在营业部会计柜,经经办柜员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三条凭证交接与台账登录

次日放款支付审核岗人员收妥放款营业部会计柜传递来的借款凭证(信贷台账联)和经签章确认的一份“放款通知单/签发通知单”,归档保管,并及时登录相关信息台账。

第二十四条档案整理与装订

放款完成后,放款支付审核岗人员应于放款操作后二天内整理档案资料,交相关信贷档案管理人员归档保管。档案管理人员应按本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装订、归档、登记台账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五条支付

(一)受托支付

区域管理部所在营业部放款经办柜员对支付要素进行审核,在对借款人提交的对外划付凭证与支付审核单审核一致的情况下,直接将贷款资金从借款人账户划付到交易对手账户,并由记账柜员、复核柜员在核心业务系统内进行支付信息的录入、复核。

(二)自主支付

区域管理部所在营业部经办柜员根据自主支付监管要求实施监管,对借款人的支付凭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相关柜员在核心业务系统内进行支付信息的录入、复核,并填写划付记录,及时返还客户经理。对于有疑义的贷款资金支付,应向客户经理进行确认后,再对外支付。

第二十六条支付后审核

(一)支付后,客户经理在CRMS系统中录入贷款资金支付信息,同时根据相关要求收集补充支付佐证材料以及资金流向资料,每月的第5个工作日前,提交放款支付审核岗人员进行复核、归档。

(二)放款支付审核岗人员复核无误后,登陆CRMS系统进行相关数据复核操作。对于自主支付不合规的,同时报客户经理与贷后管理部检查监测岗人员,实施“双人督办”以及流向失控补救。

第五章贷后管理

第二十七条授信后检查

(一)客户经理应根据授信业务相关制度要求,实施授信后检查并撰写检查工作日志/授信后检查报告。授信后检查报告应逐级送营销部门负责人、分管营销行长审核确认并签字后,交区域管理总部公司/零售业务/小企业金融部检查监测岗,将相关检查报告上传CRMS系统。营销部门应将授信后检查中发现的风险信息及时告知检查监测岗人员和风险监控岗人员。

(二)检查监测岗每月审阅客户经理授信后检查报告,对授信后检查的内容、范围、质量等提出意见并签字,对客户经理检查报告上传CRMS系统的情况进行复核监督;确认检查到位的,将贷后检查资料交档案管理岗归档;检查不到位的,向支行营销负责人反馈并退还补充检查。

(三)区域管理总部公司/零售业务/小企业金融部应根据需要安排专项授信后检查。检查监测岗可独立或会同客户经理进行专项授信后检查,撰写专项授信后检查报告,并提交区域管理总部公司/零售业务/小企业金融部负责人审阅、签字后交档案管理岗归档。

(四)区域管理总部公司/零售业务/小企业金融部应积极组织实施内部信贷风险管理、检查工作,接受风险监控部的再管理并落实有关工作要求。

(五)检查监测岗应将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信息及时报告区域管理总部公司/零售业务/小企业金融部负责人,并反馈营销部门、督促营销部门落实整改,重大风险事项应及时报告贷后管理部和风险监控部。

第二十八条风险预警

(一)预警信号采集、报告

客户经理获取受信人的财务、非财务和其他相关风险信息后,对获取的风险

信息进行分析,确定受信人所有的风险预警信号。

客户经理确定预警信号后,应及时报告支行营销部门负责人,按照《××银行对公客户授信后管理办法(试行)》(××银行风管〔2008〕26号)的要求填报《对公授信预警报告》(附件5-1),经支行营销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区域管理总部的公司业务/零售业务/小企业金融部检查监测岗,并经其负责人复核签字后,提交区域管理总部风险预警认定小组。

(二)预警级别认定

风险预警认定小组应安排专人接收《对公授信预警报告》等材料,并经初审后提交风险预警小组进行预警级别认定。

风险预警认定小组应对受信人发生风险的原因和状况等进行深入分析,根据实际风险程度、风险预警级别的核心特征,参考系统预警级别提示,对受信人的预警级别做出客观认定,提出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或预案,并及时反馈给公司业务/零售业务/小企业金融部检查监测岗。

公司业务/零售业务/小企业金融部检查监测岗应及时将认定的受信人预警级别、风险控制措施等反馈支行,并录入CRMS系统、上传预警报告等材料。

(三)预警情况报备

公司业务/零售业务/小企业金融部检查监测岗应及时将受信人预警级别认定或调整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的《对公授信预警报告》、《对公授信业务风险预案》和《风险预警级别认定表》(附件5-2)等材料,以电子邮件或纸质文档方式,报备区域管理总部风险监控部监测岗和总行贷后管理部。

区域管理总部风险监控部监测岗应及时报备总行风险监控部。

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备至总行,红色预警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报备至总行。

(四)预警台账和清单

区域管理总部风险监控部监测岗应建立风险预警工作台账,记录受信人的预警信号、预警级别、风险控制措施、动态跟踪情况和调整情况等;按月上报《对公授信客户风险预警清单》(附件5-3)。

(五)分级处置

客户经理应及时落实风险预警认定小组提出的各项风险控制和处置措施,并将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受信人风险状况的变化报告营销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零售/小企业金融部检查监测岗。

公司业务/零售业务/小企业金融部检查监测岗应将上述情况及时报备区域管理总部风险监控部监测岗。

(六)预警级别上调和下调

首次预警后,受信人的风险程度恶化或出现新的风险预警信号等情形,可参照首次预警的流程对该受信人的预警级别进行上调。

首次预警后,受信人的风险程度出现明显下降或消除,客户经理可按要求填报《风险预警级别调整/认定申请表》(附件5-4),经营销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公司业务/零售业务/小企业金融部检查监测岗,并经其负责人复核签字后,提交风险预警认定小组。

区域管理总部有权对受信人预警级别从黄色预警下调为常规预警和从一年以上的常规预警调出预警清单。超区域管理总部权限下调的,区域管理总部风险监控部监测岗应及时将受信人的《风险预警级别调整/认定申请表》(附件5-4)等相关材料上报总行风险监控部。

风险预警认定小组应将预警级别调整意见及时反馈公司业务/零售业务/小企业金融部检查监测岗,检查监测岗应将调整后的相关信息录入CRMS系统,并反馈支行客户经理和营销部门负责人。

(七)持续监控

对于受信人预警级别下调后,有新的风险控制措施的,客户经理应及时落实,并将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受信人风险状况的变化报告营销部门负责人和公司业务/零售业务/小企业金融部检查监测岗。

检查监测岗应将上述情况及时报备区域管理总部风险监控部监测岗。

(八)分类管理

区域管理总部风险监控部检查监测岗应对全辖范围的对公授信客户的风险预警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并根据受信人的风险预警级别实行不同的内部管理,如下调授信业务五级分类、实行预警后报告等。预警后报告应对受信人的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风险程度变化等进行如实反映、深入分析。

1、对于常规预警的受信人,应结合预警信号做好跟踪检查,并在每月的分支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情况报告中对受信人最新的风险状况、分级处置情况等进行详细描述。

2、对于黄色预警的受信人,除做好上述常规预警要求的工作外,还应结合受信人的风险排查情况、风控措施执行情况等,一旦确认其风险程度未见明显改善,应及时将其授信业务下调至关注类。

3、对于橙色预警的受信人,除做好上述常规预警要求的工作外,一旦确认其风险状况,应及时将其授信业务下调至关注类;结合受信人的风险排查情况,积极落实各项风控措施,一旦确认其风险程度未见明显改善甚至恶化的,应及时

将其授信业务下调至后三类。

4、对于红色预警的受信人,应密切跟踪其风险变化情况,动态采取各项风控措施和预案;一旦确认其风险状况,应立即将其授信业务下调至后三类;每月报告风险状况和资产保全情况等,有突发情况即时逐级报告至总行贷后管理部和风险监控部。

第二十九条风险分类

(一)初步分类

每月/季,客户经理整理、收集经办授信业务的风险分类基础信息资料,按要求及时填写《授信业务风险分类工作底稿》(格式见附件5-5),并提出初步分类意见和分类理由,提交贷后管理部检查监测岗实施复审。

(二)分类复审

1、贷后管理部检查监测岗对客户经理提交的风险分类基础信息资料、分类工作底稿及分类初步意见等进行复审,提出分类复审意见,与分类相关资料一并提交风险监控部监测岗进一步复审。

2、风险监控部监测岗对分类相关资料、初分分类及复审意见等进行复审,对初步分类依据资料的完整性和分类适用标准的恰当性做出判断,提出进一步分类复审意见,一并提交分类认定小组讨论认定。

(三)分类集体讨论认定

风险监控部监测岗牵头召集分类级别集体认定会;分类认定小组根据授信后情况,分析授信业务的实际风险状况,按照风险分类核心定义与分类标准,集体讨论审定风险分类结果,并在《风险分类认定表》(格式见附件(附件5-6))中签署分类认定意见。若涉及分类调整,应在集体审定意见中明确提出调整建议及理由;若分类最终认定权在上级机构,则提出申请,进入“超权限认定程序”。

分类认定小组成员可包括区域管理总部总经理、风险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负责人、贷后管理部负责人、风险监控部监测岗客户经理等;区域管理总部总经理至少应参加“超权限认定申请”及“重要事项”分类的集体讨论认定。

(四)审核确认分类结果

区域管理总部总经理为辖内授信业务分类结果的第一责任人。对区域管理总部权限内风险分类结果的认定,经分类认定小组评估认定后,须报经总经理/风险副总经理最终审核认定。

(五)超权限认定

1、对需上级机构最终认定的分类,区域管理总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超权限认定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5-7),报送总行风险监控部。

2、对总行权限内风险分类结果的认定,总行风险监控部对照风险分类核心定义,根据对全行信贷资产的风险监控状况,进行内部评估审定。

其中,对前两类与后三类之间的调整认定,须逐笔报总行分管行领导最终审核认定(行领导外出期间,考虑时效性要求,可将分类认定终审权限临时转授权总行风险监控部负责人);对正常与关注之间、后三类之间的分类调整最终审权限可转授至总行风险监控部负责人。

3、总行风险监控部将涉及总行权限内认定的最终分类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抄送总行贷后管理部。

(六)最终认定结果录入

风险监控部监测岗将所有最终分类结果录入CRMS系统,将所有风险分类相关资料提交档案管理岗保管。

第三十条档案借阅

支行应尽量减少档案借阅,对于经常需查阅的档案资料,可复印留存。确需借阅的,借阅者应填写借阅申请单(附件5-8),提交区域管理总部授信审核部负责人审核。授信审核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档案管理岗登记借阅台账(附件5-9),提取信贷档案交借阅者并办妥交接签收,交接单格式可参见附件5-10。

对于行外借阅,借阅者应填写借阅申请单,由区域管理总部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审核。

除上级部门借阅外,借阅者应在区域总部指定地点查阅。

借阅档案应在指定时间内归还,档案管理岗检查后入库保管,并登记台账。

第三十一条权证变更、出借

若授信后担保条件的变更或抵质押登记事项变更需出借权证办理变更手续时,客户经理应先就授信条件变更事项,按规定的审批流程上报审批。审批通过后,客户经理填写“抵质押物调用/外借/释放审批表”(附件5-11),经所在支行营销负责人和营销行长审核,交区域管理总部放款支付审核岗人员审核后,报授信审核部负责人核准。核准同意后,区域管理总部贷后管理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会同客户经理到支行营业部领取“抵质押物权证”,并在“抵质押物调用/外借/释放审批表”上与营业部做好出库签收记录,“抵质押物调用/外借/释放审批表

”复印件由营业部留存。区域总部贷后管理岗人员与客户经理会同办理未到期授信的“抵质押物权证”变更和部分撤销等手续。

区域总部放款支付审核岗人员将“抵质押物调用/外借/释放审批表”进行专册保管,并做好“抵质押物权证”出借登记,及时督促借取方按时归还,对于逾期未归还的应查明原因,及时催讨。确因遗失无法收回权证的,应至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变更后的“抵质押物权证”取回后,由客户经理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抵质押物调用/外借/释放审批表”上签字做取回签收记录,并将“抵质押物权证”送交所在支行营业部入库保管,入库手续按照上述押品入库流程办理。

第六章回收与处置

第三十二条按期收息

支行营销条线应按结息周期定期通知借款人按期付息。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确保将当期利息足额存入其在本行的结算账户。T24系统在结息日作自动结息处理。

对于未按期存入足额利息的授信客户,支行营销条线应分析欠息原因,加强监控,实施风险预警,制定风险预案,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区域管理总部,重大风险事项还应同时向总行报告。

第三十三条提前还款

授信客户需要提前还款的,应向本行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客户经理审核提前还款申请,提交有权签字人审核并在还款凭证上签字后,将还款凭证等资料送支行所在营业部。营业部经办柜员审核还款凭证,实施验印,记账柜员在T24系统内录入还款信息,复核柜员进行复核。

第三十四条贷款回收

贷款到期前,支行营销条线应事先通知借款人按时还本付息。

(一)正常还款

到期日正常扣款后,次日营业部复核柜员打印一式两联贷款清算通知书,一联交贷后管理部,一联作为会计资料归档保管。贷后管理部收到贷款清算通知书后,在CRMS中补录还款台账,并将贷款清算通知书交授信审核部归档保管。

(二)贷款展期

如借款人因临时经营周转出现问题预计不能按时还款,并提前向本行申请展期的,支行客户经理应核查展期申请,提出展期贷款调查意见,明确是否同意后,报营销负责人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区域管理总部贷后管理部审查,贷后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提交有权审批人/机构审批。

对于贷款展期申请被否决,以及未正常还款且未提出展期申请的,贷款到期日次日转入逾期贷款管理,营业部经办柜员手工填写逾期凭证或存贷款计息凭证,一联由会计作底卡,另一联交客户作逾期通知。

第三十五条押品释放

授信业务全额清偿后,经办单位可释放抵质押物。释放审批流程为:

客户经理根据客户提交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保管清单第一联收执联及相应申请,填写“抵质押物调用/外借/释放审批表”,并附还款凭证等经所在支行营销负责人和营销行长审核,交区域授信审核部放款支付审核岗进行复核,经授信审核部负责人和风险副总经理核准。由客户经理到所在支行营业部领取“抵质押物权证”,并在“抵质押物调用/外借/释放审批表”上与营业部做好出库签收记录,“抵质押物调用/外借/释放审批表”复印件由营业部留存。区域放款支付审核岗根据“抵质押物调用/外借/释放审批表”在“抵质押物权证”管理台账中做释放登记。客户经理将“抵质押物权证”原件返还客户,办妥签收手续和相应的登记撤销手续。

第三十六条逾期催收

贷款转入逾期当日,支行营销条线应向借款人发出逾期催收通知,并书面通知担保人代为清偿。未或全额清偿的,则实施诉讼保全措施或贷款重组等方式。

第三十七条贷款重组

(一)客户经理应根据重组业务相关制度要求,撰写贷款重组的申请报告,形成重组贷款申报材料,逐级送营销部门负责人、分管营销行长确认并签字后,提交贷后管理部审查。

(二)贷后管理部保全管理岗对支行重组贷款的申请进行审查,重点审查重组贷款是否必要和符合重组条件,并逐级送贷后管理部、公司业务部负责人确认并签字,提交区域管理总部信贷审查委员会(化解委)审核。

(三)区域管理总部信贷审查委员会(化解委)审核通过的,将重组化解方案和重组贷款审核材料上报总行公司业务部或(化解委)审批。

(四)区域管理总部根据总行批复同意的贷款重组方案进行操作。

(五)客户经理应对重组贷款严格执行根据第五章贷后管理的要求,并适度增加对重组贷款授信后检查的频率。

(六)区域管理总部必须建立重组贷款台账,并遵循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对重组贷款进行统计和分析。

第三十八条抵债资产管理

(一)抵债资产收取

1、贷后管理部保全管理岗应根据抵债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撰写抵债资产收取方案的请示报告,逐级送营销部门负责人、分管营销行长确认并签字后,提交贷后管理部审查。

2、贷后管理部保全管理岗对经营机构抵债资产收取方案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抵债资产收取的合法合规性、是否符合收取条件,逐级送贷后管理部、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区域管理总部负责人确认并签字,提交总行公司业务部(贷后管理部)审批。

3、总行审批通过后,总行公司业务部向区域管理总部下发《抵债资产转账通知书》,区域管理总部保全管理岗办理抵债相关手续如办理产权过户或变更登记等确权手续以及实物或权利凭证的移交,并按照我行规章制度要求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收取工作完毕后,区域管理总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填妥《抵债资产收取情况备案表》交总行公司业务部备案。

(二)抵债资产保管

1、资产保管。抵债资产重要权利凭证原件,包括:产权证、股权证等,由区域管理总部上交总行公司业务部统一保管。抵债资产实物由区域管理总部自行妥善保管,资产性质特殊确需委托第三人保管的,选择具备资质的保管人并订立规范的委托保管合同。

2、价值管理。区域管理总部保全管理岗应密切关注抵债资产价值变化及其影响因素的有关信息,对于可能导致资产大幅贬值的异常情况或风险隐患,应及时向区域管理总部公司业务部、总行公司业务部报告预警,并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与补救措施。

3、尽职检查。区域管理总部应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尽职检查。定期尽职检查每季度一次,发生特殊异常情况或其它实际情况需要的,区域管理总部应自行组织不定期尽职检查,检查完毕后,应填写《抵债资产尽职检查报告表》上报总行公司业务部。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 作规程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贷款业务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始终竖持"风险第一,效益第二"的原则,牢固树立为"三农"、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 第二章贷款业务程序 第三条贷款业务程序如下: (一)客户申请 (二)贷款受理和调查 (三)贷款审查和审批 (四)签订合同 (五)抵(质)押登记 (六)贷款发放 (七)收取利息收入 (八)贷后管理 (九)贷款收回 第三章借款申请和贷款受理 第四条借款人申请借款须填写《借款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申请借款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10.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11.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 12.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3.生产经营情况; 14.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等明细表; 15.公司简介和法人代表简介; 16.公司基本账户和其他账户情况; 17.近三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和个人信用卡对账单; 18.水、电费票据; 19.企业和个人征信资料; 20.其他有关材料。 (二)担保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5.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 6.资信证明; 7.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8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9.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明细表; 10、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担保的决议; 11.公司简介和法人代表简介; 12.其他有关材料。 (三)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利凭证; 3.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 4.保险单; 5.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6.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声明; 7.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8.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或质押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授权;

XX银行小企业联合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X X银行内控体系文件小企业联合担保业务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XXXXXXXXX-XXXX 编制部门: 版次号: A/0 生效日期:20 年月日

目录 1 目的和范围 (3) 2 定义、缩写和分类 (3) 3 职责与权限 (3) 4 基本规定 (4) 5 流程描述及操作要点 (5) 5.1 联保体贷款作业流程 (5) 6 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13) 6.1 外部法律法规 (13) 6.2 内部规章制度 (13) 7 附录 (13) 8 记录 (13) 附录1.《联保体成员准入标准》 (14) 附录2.《保证金管理标准》 (15) 附录3.《联保体变更标准》 (16) 附录4.《联保体申请设立须提交资料》 (17) 附录5.《联保体调查重点》 (18) 附录6.《联保业务申请须提交资料》 (19)

1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授信产品操作,满足内控合规要求,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根据《XX银行小企业联合担保业务管理办法》,制订本作业指导书。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小企业联合担保业务的操作与风险控制。 2定义、缩写和分类 (1)联合担保业务(以下简称“联保业务”),是指3-7个小企业或3-7个个体工商 户自愿组成一个联合担保体(以下简称“联保体”)并向本行联合申请授信,每 个成员均为联保体所有成员以多户联保形式向本行申请授信业务而产生的全部 债务提供保证金担保和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行给予一定额度的授信业务。 (2)小企业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经本行认定的 小企业。 (3)客户经理,按机构划分: a)XX地区中心支行和支行 ?小企业客户经理。 b)分行 ?小企业客户经理。 3职责与权限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使岗位操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安全操作。 2、适用范围 电工 ] 3、引用标准 《劳动安全卫生国家标准》 4、技术要求 、上岗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上班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安全帽,长发同志应戴工作帽。 、在安装或维修电气设备时,要清扫工作场地和工作台面,防止灰尘等杂物落入电气设备内造成故障。 、班前班中不准饮酒,身体不适、心情不佳者不得上岗操作,工作时应集中精力,不得玩耍、打闹,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听从领导和指挥。 * 、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 、安全文明操作 、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设备上工作,必须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电工须持证上岗,严禁非电气作业人员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排除故障或检修设备必须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单人不得作业。 、严禁在工作场地,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场所吸烟及明火作业,防止火灾发生。、高压操作须要穿戴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品,高于400伏的线路禁止带电作业,如非带电作业不可时,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经领导批准,并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

、检查电气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用验电器测试是否带电,在确定不带电后,才能进行检查修理,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相应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定验电器良好,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 、任何电器设备或线路在未经验电、确认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刀闸和采取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检修线路或电气设备时应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牌,有机旁控制箱的电气设备,必须做到“两停两挂”,并设专人监护。 、检修设备停电时,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压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设备返送电,在电器开关刀闸拉合操作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电气设备拆除送修后,对可能来电的线头应用绝缘胶布包好,线头必须有短路接地保护装置,凡拆除的线路,带电的线头须包好,整齐可靠,安装照明灯开关必须控制火线,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须符合规定标准,选用开关应大于所控设备的容量。 、凡金属壳的电气设备都必须设有牢固的保护接地线,接地线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在检修电气设备内部故障时,应选用36V的安全电压灯泡作为照明。 、拆卸和装配电气设备时,操作要平稳,用力应均匀,不要强拉硬敲,防止损坏电气设备,任何检修工作完成后,必须彻底清理工作现场。 ) 4.2.13电动机通电试验前,应先检查绝缘是否良好,机壳是否接地。试运转时,应注意观察转向,听声音,测温度。工作人员要避开联轴节旋转方向,非操作人员不许靠近电动机和试验设备,防止触电。 、在处理运转着的电机电刷及装置时,应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使用良好的绝缘工具,严禁用双手同时接触两个不同极性的带电体及回路和接地部分。 、巡视检查时应注意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高压柜前0.6m,10kV以下0.7m,35kV 及以下1m,110kV及以下1.5m。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投资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有效防范担保业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度本办法。 第二条担保业务风险管理范围是指以河南国赢投资投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义、信用、资产,对外担保的所有担保业务。 第三条公司业务风险管理的原则,坚持风险分散的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预测风险、控制风险、化解风险,使风险降至最低或零风险。 第四条公司实行在执行董事领导下的风险控制评审委员会,风险控制评委员会是公司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决策机构,所有公司的担保业务必须经风险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个程序,风控部对风控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风险部是公司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责任部门,对担保业务的风险实行集中管理、全程监督、及时反馈。公司的客户服务部要保质、保量,高效完成公司下达各项任务,也要责无旁贷控制各自业务中的风险,业务文书必须经风控部的查阅。 第六条风险控制部的岗位职责 1、出具、审核担保业务各类合同; 2、从法律角度分析各项目法律风险。 、负责担保业务项目风险管理,风险预测及完成项目的风险监控、监督、3 复审工作。 4、向风控委员会提供咨询审查意见、认定和创新。 5、负责本公司各项制度及业务合同、协议的制定,审查是否合法合规。

6、负责本公司逾期代偿资金的催权、追偿及诉讼业务。 7、负责本公司各部及员工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工作。 8、完成公司指定的任务。 1 第七条风控部责任规则原则是,谁主办谁负责、谁监控谁清权的责任负责制,同时遵循与客户服务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奖罚分明管理制度。 第八条风控部实行二审评审制度,即初审、综合评审上会决策的制度,最后出具评审项目调查报告。 第九条严格执行公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即项目受理制度、立项制度、逐步筛选培养公司的优质客户群,并对各客户建立信誉跟踪调查档案。 第十条对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客户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一律不予立项。 1、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还使用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连续正常生产经营不是一年。 3、企业或个人信用较差的。 4、资金负债率40%以上者。 5、公司有涉诉条件,争议标的超出公司净资产的30%以上者。 6、公司高层领导有涉诉违法犯罪情况的。 7、公司有贷款已出现久息逾期,非正常理由展期的。 8、连续逾期三次以上。 9、企业中高层领导一次或三个月内更换四分一以上。 10、企业中高层领导,控股股东一次性更换四分一以上。 11、企业提供资料有重大虚假。 12、其它风控委员会和股东会认为不能立项的。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2006年9月25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基本制 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全区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含农村合作 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规范各项信贷业务品种操 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区有权办理和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银行、旗 (县、市、区)联社(以下简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含法人 信用社,以下简称分支机构)。适用于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农信社足额存单质押小额贷款以外的所有其他贷款业务。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 客户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咨询备案与客户签 订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的管理 贷款收回。 (一)权限(授权)范围内的贷款业务,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贷款收回各环 节全部在农信社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社)要求备案的,按有关信贷业务咨询备案办法执行。

(二)超权限(授信)范围的贷款业务,在完成审议程序后,分支机构的 上报法人机构审批后实施;法人机构的向自治区联社信贷管理委员会咨询备案,原则上应得到无异议的回复后审批实施。 (三)个人客户以足额存单质押方式申请小额贷款(具体额度由法 人机构确定),在调查核实、办理止付通知等手续后,由农信社柜面直 接办理。 (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的操作规程另行制定。 第五条办理贷款业务各环节的时间要求。 短期贷款从申请到受理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一般信贷业务调查 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项目贷款调查(含评估)原则上不超过15 个工作日,审查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审议审批原则上不超过5 个工作日。向自治区联社信贷管理委员会咨询备案的贷款业务从受理 到审议不超过7个工作日。 第三章贷款业务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与客户建立信贷关系。 对优良客户,农信社应积极主动拓展。对有意向建立信贷关系的 客户应填写《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在客户部门安排双人对客户提 供情况调查核实基础上,经客户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与客户签订 《建立信贷关系协议书》。 自然人客户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有关个人及家庭收入、 资产证明。 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客户应提供下列资料: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一) 1、运行、检查、检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工南钢、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2、电工应基本掌握电器安全知识,包括高压、低压、直流、交流电子技术等,必须持证操作,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3、大项目检查时,必须要工作处做好安全措施。 4、检查、维修电器设备时,应有人监护,严禁独立一人作业。 5、检查、维修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南钢的有关安全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操作,切断电源,进行验电程序,挂上在检修中,严禁合闸”警示牌, 确认无电并采取短路接地措施;确认检修完毕,清理现场后,应由停电挂警告牌者取下,按程序恢复送电。 6、电工操作者和检修者在工作前,应验明劳保用品和工具是否符合绝缘安全要求,严禁侥幸作业。 7、凡需用行灯照明时,必须采用安全电压36V及以下。使用保险必须符合电业技术设计要求,严禁用不同规格、替用。 &一切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安全保护装置。 9、对正在运行的电器设备,发生或未发生不正常现象一律不准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0、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不得随意变动或拆除,不得更改其整定好的设计参数,必须定期做预防性检验及绝缘防护用品的预防性试验。 1、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救护,防火知识,掌握触电后的紧急救护法及电火灾扑救方法。 2、熟知电气用消防器材,电工随时可用会用。

3、一般情况下,在电器设备上工作均应停电后操作。必须带电作业时,要 采取安全措施,按带电作业规程操作。 4、严格按电气设备的安装技术进行安装及维护。电线、电缆、母线等电板 导接头处要拧紧,绝缘包扎好,严禁有松动或破损裸露的现象。 5、对于电气设备的裸露部位(带电体)或旋转部位设置安全防护或防护遮 拦,并挂牌显示。 6、外线登高电工必须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7、高压停电送电,必须得到有关主管方面的指令,方可按工作票制度,工 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进行操作,拉闸时必须两人,操作者应听取监护 者发布逐条操作命令,操作人员再背读命令无误后再操作。 &谨防静电危害,做好静电安全措施,雷电时,禁止带电作业。 9、移动用电工具必须经南钢安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二) 、在电工作业时,可能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 未经过相关培训,持证上岗,不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 检修作业前未按规定办理相关的安全措施导致触电。 不按电工规定的劳动用品穿戴(绝缘鞋等)导致触电。 高处作业不带安全帽、安全带,使用的梯台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导致 物体打 击。 带电作业导致触电。 检修作业前未做工作标识,无安全措施,误送电导致触电。 不使用应该使用的绝缘手套、绝缘棒、绝缘鞋等操作导致触电。 (4) 高处坠落、 (7) 在检修岗位不遵守相关岗位的安全规定,导致事故。 (8)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样本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 根据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 )23号》的精神和要求, 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公司贷款业务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自愿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始终竖持"风险第一, 效益第二"的原则, 牢固树立为"三农"、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服务的宗旨。 第二章贷款业务程序 第三条申请贷款业务程序如下: (一)客户申请 (二)贷款受理和调查 (三)贷款审查和审批 (四)签订合同 (五)抵(质)押登记 (六)贷款发放 (七)收取利息收入 (八)贷后管理 (九)贷款收回

第三章借款申请和贷款受理 第四条借款人申请借款须填写《借款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税务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密码)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申请借款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10.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纳税申报表等; 11.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 购销协议、合作协议; 12.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3.生产经营情况; 14.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等明细表;

担保公司的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标准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程序 第三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二)、担保受理 (三)、项目初审 (四)、项目评审 (五)、签订合同 (六)、抵押登记 (七)、担保收费 (八)、发放贷款 (九)、保后管理 (十)、代偿和追偿 (十一)、担保终结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1、企业申请《信用担保项目申报书》。 2、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担保受理《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项目初审确定第一调查人、第二调查人。 3、项目初审基本内容:实地调查、担保调查报告、《担保项目处理表》。 4、项目评审部门评审,审保会评审、《担保项目评审书》。 5、复议项目评审签订合同,《同意担保通知函》。 6、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律师、总经理)、《合同审核表》。 7、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登记表》、《担保费认缴单》 抵押登记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

8、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其他资料 ,他项权力证书或(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 发放贷款《担保贷款业务联系单》;复印借款借据担保收费。 9、保后管理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担保项目检查表》、保后检查报告。 10、《担保到期通知函》,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业务档案管理代偿和追偿代偿和追偿方案,提起法律诉讼。 11、担保终结还贷收据复印件,注销抵(质)押登记,退还抵押、代管原件,《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第三章担保申请和受理 第四条: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信用担保申报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 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借款申请书; 10、申请借款和担保的董事会决议; 11、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经合法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2、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 13、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4、生产经营情况; 15、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帐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情况表; 16、其他有关材料。 (二)、反担保第三人应提供的材料:

财务公司 买方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买方信贷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集团产品销售,提高集团成员市场竞争能力,支持国民经济发展,规范我公司买方信贷业务,特制定 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编制。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买方信贷是指:我公司为集团成员单位的产品购买者提供贷款,其用途仅限于购买集团成员单位的 产品。 第四条本规程所称贷款人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人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第二章借款条件 第五条借款人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履行借款合同的各项权利、义务独立法人。 第六条借款人应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所应从事的经营范围。 第七条借款人经我公司或中介机构检查确认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程度高并拥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有足够的偿还借 款能力。 第三章借款程序 第八条买方信贷的申请必须由集团成员单位的销售部门提出,借款人(即购货单位)按我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九条我公司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以及符合要求的全部资料

后,应对购货单位综合审查,包括实地调查等,并对借 款人、保证人的资信情况、偿债能力、还款能力、还款 方式以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第十条审查合格后,借款人应支付所购货款30%以上的首付款(特殊约定例外),存入我公司账户。 第十一条借款人应提供自有财产(包括房产、车辆、有价证券、银行承兑汇票等)抵押、质押,或由具有代偿能力的第 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二条借款人与我公司签订货款70%以下金额的货款合同。 还本付息按合同约定方式执行。 第十三条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本息,贷款人应按人民银行规定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四条借款人欲提前偿还借款应提前通知贷款人。 第四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五条买方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全部购货款的70%(特殊约定例外)。 第十六条买方贷款期限,根据购买产品的用途,及借款人实际情况而定。 第十七条买方贷款利率原则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但允许在规定范围内浮动。 第五章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十八条借款合同需要变更,应由借款人、贷款人和保证人三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运行、检查、检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工矿、企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电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2、电工应基本掌握电器安全知识,包括高压、低压、直流、交流电子技术等,必须持证操作,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3、大项目检查时,必须要专人负责分管停、送电、监督和指挥工作,并在工作处做好安全措施。 4、检查、维修电器设备时,应二人搭档,相互监护。 5、检查、维修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操作,切断电源,进行验电程序,挂上“严格合闸”警示牌,确认无电并采取短路接地措施;确认检修完毕,清理现场后,应由停电挂警告牌者取下,按程序恢复送电。 6、电工操作者和检修者在工作前,应验明劳保用品和工具是否符合绝缘安全要求,严禁侥幸作业。 7、凡需用行灯照明时,必须采用安全电压36V及以下。使用保险必须符合电业技术设计要求,严禁用不同规格、替用。 8、一切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安全保护装置。 9、对正在运行的电器设备,发生或未发生不正常现象一律不准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10、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不得随意变动或拆除,不得更改其整定好的设计参数,必须定期做预防性检验及绝缘防护用品的预防性试验。 11、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救护,防火知识,掌握触电后的紧急救护法及电火灾扑救方法。 12、变电所、配电室、电器站等处,必须备用电气用消防器材,并要设专人保管,电工随时可用会用。 13、一般情况下,在电器设备上工作均应停电后操作。必须带电作业时,要采取安全措施,按带电作业规程操作。 14、严格按电气设备的安装技术进行安装及维护。电线、电缆、母线等电板导接头处要拧紧,绝缘包扎好,严禁有松动或破损裸露的现象。 15、对于电气设备的裸露部位(带电体)或旋转部位设置安全防护或防护遮拦,并挂牌显示。 16、外线登高电工必须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17、高压停电送电,必须得到有关主管方面的指令,方可按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进行操作,拉闸时必须两人,操作者应听取监护者发布逐条操作命令,操作人员再背读命令无误后再操作。 18、谨防静电危害,做好静电安全措施,雷电时,禁止带电作业。 ------------------------------------------------------------------------------------- 电工岗位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岗位职责 1、负责本公司、本车间的高、低压线路、电机和电气设备的安装、修理与保养工作。 2、认真学习和掌握先进的电力技术,熟悉所辖范围内的电力、电气设备的用途、构造、原理、性能及操作维护保养内容。 3、严格遵守部颁电路技术规程与安全规程,保证安全供电,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

担保业务操作手册

担保业务操作手册 (第二版) 、八 冃U 言 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特别是在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中居于十 分重要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建立担保体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是世界各国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通行做法。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把担保体系建设作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中心内容,制定出台了相关的法规政策,在多个城市开展了担保试点,加强系统培训和行业管理,推动担保机构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培育形成了一批管理先进、运作规范、业绩优良的担保机构,为全国担保业健康发展树立了典范。目前,我国担保业发展方兴未艾,在一些地区开始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运作机制市场化和经营管理规范化趋势。但总体上还处在发育阶段,担保机构规模小,担保能力不强,担保业务品种单一,风险补偿机制缺乏,抗风险能力较弱,市场认识和认可程度不高。提高担保业整体素质和运营水平十分必要和迫切,担保体系建设任重道远。 为提高担保人员业务素质,加快建立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担保体系,我们选择部分担保机构的先进管理制度和现行政策汇编成册,供担保机构、政府部门和关心担保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员参考使用。该手册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每一部分是担保机构业务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制度、账务管理制度和担保合同文本样式。第二部分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在手册编写过程中,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张利胜董事长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指导,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同时对所有提供帮助的同志表示感谢。 由于水平有限和时间仓促,书中错误在所难免,敬请批评指正。 编者 目录

一、业务管理制度 1、信用担保管理办法 2、信用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3、项目咨询受理工作规程 4、评审工作程序及业务操作规程 5、评审工作底稿管理规定 6、评审部职责与业绩考核办法 7、项目决策委员会议事规程 8、担保业务风险管理操作规范 9、抵质押登记工作有关规定 10 、反担保管理办法 11 、担保业务合同及反担保有关问题的规定 12 、在保企业统计表填写规范 13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GG) 14 、在担保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15 、直接抵(质)押融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16 、房地产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规定 17 、业务稽核暂行办法 18 、担保项目监管小组工作细则 19 、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20 、项目初审报告 21 、担保意向书 22 、反担保(保证)合同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QTJQ-205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使岗位操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安全操作。 2、适用范围 电工 3、引用标准 《劳动安全卫生国家标准》 4、技术要求 4.1、上岗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4.1.1、上班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安全帽,长发同志应戴工作帽。4.1.2、在安装或维修电气设备时,要清扫工作场地和工作台面,防止灰尘等杂物落入电气设备内造成故障。 4.1.3、班前班中不准饮酒,身体不适、心情不佳者不得上岗操作,工作时应集中精力,不得玩耍、打闹,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听从领导和指挥。 4.1.4、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 4.2、安全文明操作 4.2.1、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设备上工作,必须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4.2.2、电工须持证上岗,严禁非电气作业人员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排除故障或检修设备必须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单人不得作业。 4.2.3、严禁在工作场地,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场所吸烟及明火作业,防止火灾发生。 4.2.4、高压操作须要穿戴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品,高于400伏的线路禁止带电作业,如非带电作业不可时,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经领导批准,并有专人监护方可进行。 4.2.5、检查电气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用验电器测试是否带电,在确定不带电后,

才能进行检查修理,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相应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定验电器良好,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4.2.6、任何电器设备或线路在未经验电、确认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刀闸和采取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4.2.7、检修线路或电气设备时应断电,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牌,有机旁控制箱的电气设备,必须做到“两停两挂”,并设专人监护。 4.2.8、检修设备停电时,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压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设备返送电,在电器开关刀闸拉合操作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4.2.9、电气设备拆除送修后,对可能来电的线头应用绝缘胶布包好,线头必须有短路接地保护装置,凡拆除的线路,带电的线头须包好,整齐可靠,安装照明灯开关必须控制火线,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须符合规定标准,选用开关应大于所控设备的容量。 4.2.10、凡金属壳的电气设备都必须设有牢固的保护接地线,接地线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 4.2.11、在检修电气设备内部故障时,应选用36V的安全电压灯泡作为照明。 4.2.12、拆卸和装配电气设备时,操作要平稳,用力应均匀,不要强拉硬敲,防止损坏电气设备,任何检修工作完成后,必须彻底清理工作现场。 4.2.13电动机通电试验前,应先检查绝缘是否良好,机壳是否接地。试运转时,应注意观察转向,听声音,测温度。工作人员要避开联轴节旋转方向,非操作人员不许靠近电动机和试验设备,防止触电。 4.2.14、在处理运转着的电机电刷及装置时,应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使用良好的绝缘工具,严禁用双手同时接触两个不同极性的带电体及回路和接地部分。 4.2.15、巡视检查时应注意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高压柜前0.6m,10kV以下0.7m,35kV及以下1m,110kV及以下1.5m。

商业银行外汇保证金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xx市商业银行外汇保证金业务操作规程 xx银[xx]78号附件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行外汇保证金业务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相关外汇规章制度,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外汇保证金存款账户,是客户预先存放我行用于我行开立信用证、或保函、或外汇资金交易项下支付的外汇资金专用账户,客户向我行申请办理信用证、或保函、或外汇资金交易时,应按照我行规定,开立保证金存款账户并存入规定金额的保证金。 第三条本规程所指保证金仅指外汇保证金,人民币保证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保证金账户的开立 第四条客户在我行开立保证金存款账户,必须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在我行申请办理进口信用证、或保函、或外汇资金交易等相关业务,且以外汇形式缴存保证金,可以申请开立外汇保证金账户。开立保证金账户时,应持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账户开立申请表一式二份;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保证金账户不预留印鉴。 第五条根据保证对象的不同,保证金存款账户分信用证保证金账户、保函保证金账户、外汇资金交易保证金三种。信用证和外汇资金交易保证金按客户设明细账户,客户的信用证或外汇资金交易保证金可以在该账户累计存放,存入的保证款项只能用于对应的保证项下支付,实行逐笔核销。保函保证金账户根据保函逐笔开立明细户,仅用于该保函项下的支付。信用证保证金账户开立在“信用证保证金”科目下,外汇资金交易保证金账户开立在“其他保证金”科目下。 第六条客户可以开立不同币种的多个保证金账户。客户交存的保证金与对外的保证义务如非同一币种,因汇率变化导致保证金账户资金不足时,客户应根据我行要求及时补足资金。 第三章保证金存款账户的使用 1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贷款管理,规范贷款业务操作程序,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试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在贷款业务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程中的经营社是指有权办理和经营贷款业务的农村合作银行、县(市、区)联社(以下简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含法人信用社,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第四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操作规程按人民银行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用贷款指引》(银发〔2001〕397号)和银监会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联保贷款指引》(银监发〔2004〕68号)执行。 第五条办理贷款业务各环节的时间要求。短期贷款从申请受理到审议审批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中长期贷款的时间可相应比短期贷款延长2倍,但最长不超过2个月。 第六条县(市、区)联社应设立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客户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 未设客户部门的县(市、区)联社,其客户部门的工作职责主要由基层信用社和联社营业部承担。 第二章基本程序

第七条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程序:建立信贷关系、客户申请、经营社受理、贷款业务调查、审查、贷审会审议、审批(或按权限报备咨询)、与客户签订信贷合同、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的管理、贷款收回。 ( 一)经营社权限(授信)范围内的贷款业务,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贷款收回各环节全部在经营社完成。省联社要求备案的,按省联社大额贷款报备咨询办法执行。 (二)经营社超权限(授信)范围的贷款业务,在完成审议程序后,分支机构的上报法人机构审批后实施;法人机构的向省联社报备咨询无异议后审批实施。 (三)个人客户以足额存单质押方式申请小额贷款,在调查核实、办理止付通知等手续后,由经营社柜面直接办理。 第三章贷款业务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客户申请。建立了信贷关系的客户需要借款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经营社的客户部门提出借款申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贷款的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九条贷款业务的受理。客户部门负责接受贷款业务的申请,对客户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授信额度和 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及项目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发放贷款的基本条件。对同意受理的,通知客户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客户申请办理贷款业务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法人客户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法人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的企业须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年检证明。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1.1本规程规定了电工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 1.2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电气操作。 2通则 2.1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劳防用品。必须穿电工鞋。严禁赤膊、赤脚、穿拖鞋。应对所检修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有所了解,熟悉安全装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2.2电工是特殊工种,应经政府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实习人员不得单独操作。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电气低压规程》和《电气高压规程》。 2.3严格执行各用电管理制度,切实做到:装得安全,拆得彻底,抢修及时,使用正确。 2.4工作时,电笔要随身带。使用前要测试一下是否正常,并认真检查工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发现不良,必须及时修复再使用。使用万用表时,必须正确选择档位和量程。 2.5在任何电气设备检修时,在没有查明有无电源时,应一律视为有电。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装置。 2.6低压电器安装时,应按低压电器安装规定执行。 2.7电线穿金属管时,要防止管口割破电线。露出地面的电线管应加防水弯头。电线管埋设时,应和其他管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将电线管外壳接地或接零。配电箱、电机电线进出口处应装锁帽、护套进行保护。 2.8用凿子打洞时,锤把须牢固,不得摇动,凿子要捏稳。必须戴好防护镜。 2.9不准站在或坐在卷取传送装置上进行检维修工作。更换、增加电气元件及附件均应固定安装在支架或底板上,不得悬吊在电器及连线上。维修结束后,必须按照规范做好各项工作。 2.10一旦发生火警,当班电工应尽量在第一时间关闭火警点电源及风机等设备,协助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施救。 3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1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转中拆卸修理,必须停机切断电源,进行验电,确认已断电后,挂上警示牌,方可修理。

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个人担保业务的发展,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制订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的个人经营贷款担保,是指对于已在银行办理或新办理抵押类贷款/授信额度的债务人,银行经审批同意后再行向其提供一笔个人经营贷款或个人 经营贷款授信额度,由担保公司对债务人在该个人经营贷款业务项下所欠银行的 贷款本息及费用提供全程全额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的担保申请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自然人,不含港澳台居民; 第二章担保条件及对象 第四条担保申请人需年满十八岁,且实际年龄小于六十周岁(含)的大陆居民,身体健康,具有居住地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具有固定的住址和联系方式,不含港澳台人 士; 第五条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第六条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犯罪和不良经营等纪录,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违约记录。个人信用记录最近两年内累计逾期不超过三 期,逾期超过三十天的记录不超过1次; 第七条申请人及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担保人名下拥有深圳市辖区内的商业物业,如写字楼、商铺等 第八条申请人拥有的商业物业为竣工验收合格、已办理出房产证,预售三年以上的物业;第九条如拥有实际控制或投资参股的经营实体,须工商登记注册满一年,股权关系清晰,正常年检,经营实体无不良银行贷款记录及诉讼记录,未被列入各种信用黑名单;第十条经营实体行业类型不属于限制性进入行业,参考银行审批标准, 第十一条有正常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正常明确的融资用途; 第十二条能够提供本公司认可的担保方式; 第三章担保的种类、金额、期限 第十三条本业务分为两种担保类型:一种是物业产权证明红本在手,我公司只需对经营贷款提供担保;另一种是物业产权证明抵押在银行,我公司需对赎楼贷款和经营贷 款提供两笔担保。 第十四条针对物业产权证明红本在手的客户,在办妥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后,由银行直接发放一笔五至六成的抵押贷款;在办妥以公司为抵押权人的余额贷款 抵押登记手续,由公司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后,银行再向担保申请人发放单笔个 人经营贷款或启用个人经营贷款授信额度; 第十五条针对物业在他行抵押以及银行的存量客户,银行发放一笔由公司担保的同名转按赎楼贷款,办理同名转按贷款担保业务的相关手续;在办妥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 抵押登记登记手续后,由银行配合再办理以公司为抵押权人的余额贷款抵押登记 手续,在公司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后,银行向担保申请人发放单笔个人经营贷款 或启用个人经营贷款授信额度; 第十六条银行发放的抵押贷款金额与公司担保的余额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物业评估价值的九成; 第十七条同名转按赎楼贷款担保无金额限制,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同名转按担保业务的受理参照《二手楼赎楼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规程

融资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x融资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六盘水盛源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贷款担保业务操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控制、确保贷款担保风险和合理性经营,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贷款担保业务的操作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三条申请担保的客户应具备的条件: (一)管理规范,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核算规范; (二)客户借款用途明确且借款用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三)客户在申贷期间无重大诉讼事件; (四)申请担保客户无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贷款记录; (五)申请担保客户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市场前景发展较好;

(六)申请担保客户累计贷款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客户负债总额的70%,有较为稳定的还款来源;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该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七)申请担保客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特殊情况特殊客户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第四条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二)担保受理 (三)担保项目初审 (四)担保项目审批 (五)签订合同 (六)抵(质)押登记 (七)存出保证金 (八)担保收费 (九)发放贷款及正式承保 (十)保后跟踪管理 (十一)代偿和追偿 (十二)担保终结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企业申请 --《贷款担保申报书》 --企业提供担保申请材料 担保受理 --《贷款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担保项目初审 --确定第一责任和第二责任调查人 --确定初审基本内容 --组织实地调查 --撰写贷款担保调查报告 --填具《贷款担保处理表》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规范电工的安全操作,特制定本规程。 2范围 本规程适应于电工作业安全操作和检修。 3职责 3.1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3.2负责本岗位设备操作,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3负责本岗位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的日常保养,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确保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完好有效,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3.4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4主要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4.1主要危险源及控制措施见表1: 表 1 主要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4.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要求 本岗位应配备:工作服、绝缘手套、绝缘鞋。 4.3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上岗前按需穿戴整齐工作服和劳动防护用品。 4.4安全操作要求 4.4.1电工必须持《电工操作证》进入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北京市电气安全工作的有关各项用电规定。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工作人员和设备的运行安全,并掌握触电急救法。 4.4.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4.4.3登梯子作业时梯子要放牢固,下边有一人监护。登杆工作前应先检查杆根是否牢固,遇有地面冲刷起土上拔的电杆应先培土,夯实或支好架杆打好临时拉线后登杆。脚扣、安全带、梯子、小绳等应符合使用规定。 4.4.4电工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完成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在非特殊情况下,不准带电作业。在必须带电检修电气设备时要严格执行带电作业的各项规定。绝缘要可靠,身体必须与导电部分保持不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修灯时关电门,修电门时摘灯泡。 4.4.5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安全警示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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