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行业标准)标准规矩铁路轨距尺

(冶金行业标准)标准规矩铁路轨距尺
(冶金行业标准)标准规矩铁路轨距尺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接发列车作业第1部分:双线自动闭塞集中联锁(设信号员) 1 范围 TB/T1500的本部分规定了双线自动闭塞集中联锁设备车站的接发列车作业程序、岗位作业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双线自动闭塞集中联锁设备设信号员的车站。 2 接发列车作业程序图 2.1 接车(通过)作业程序图(见图1) 图 1

2.2发车作业程序图(见图2) 图 2 3接发列车作业程序及技术要求 3.1 接车(通过)作业(见表1) 表1

3.2 发车作业(见表2) 表2

3.3有关规定 3.3.1接发列车时,接发列车人员应穿着规定服装,衣帽整齐,佩戴臂(胸)章,携带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持规定信号旗(灯),立正姿势,站在《站细》规定地点,面向列车,注意列车运行和货物装载状态。 3.3.2办理接发列车用语应使用普通话。遇“0”、“1”、“2”、“7”可发“dòng(洞)、“yāo(幺)”、“liǎng(两)、“guǎi”(拐)”音。用语中括号内的“站”、“次”、“×点”、“分”、“了”可省略。办理动车组以外的旅客列车时,车次前冠以“客车”两字(向列车调度员报点除外)。例如:动车×(次),客车×(次),客车直(特、快、内、临、诶、游)×(次)。 3.3.3开放信号时,执行“一看、二按(点击)、三确认、四呼唤”及“眼看、手指、口呼”制度。眼看:看准应操纵的按钮;手指:中、食指并拢成“剑指”,指向应确认的按钮(计算机联锁设备为鼠标箭头或光电笔对准应确认的按钮);口呼:规定用语,吐字清楚。 3.3.4填写《行车日志》(旅客列车使用红笔)、调度命令及各种行车凭证,要做到正确齐全,字迹清晰。使用无线传送系统传送各种行车凭证时,有关输入、核对、传送、接收等办法由铁路局规定。 3.3.5一端有两个及其以上列车运行方向,办理预告及下达接发车命令时,应以线名或邻站名区别方向(“线”或“站”字可省略);有两个及其以上车场或经路时,要讲明车场或经路。具体办法在《站细》中规定。 3.3.6 遇有超长、超限列车,单机挂车及列尾装置灯光熄灭的列车,应在办理发车预告时通知接车站。 3.3.7列车区间运行时分小于规定的开放进站信号时分时,办理信号时机按《站细》规定。 3.3.8车站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发车时,通知司机用语为:“×(次)、×道发车”,并听取复诵无误。 3.3.9 接发列车作业中,发现列车有异状等问题时,接发车人员应立即报告同时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 3.3.10 始发列车发车后,应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列车编组简报、机车号码、司机和运转车长姓名或代号及晚点原因,摘挂列车还应报告摘挂辆数等。 3.3.11 接发列车时,应执行车机联控标准。 3.3.12 列车同时到发,助理值班员不能兼顾时,应先办理发车。 3.3.13信号控制台上使用的行车表示牌(帽、卡)及揭挂办法,按《站细》规定执行。 3.3.14由于设备、人员组织不同,执行“岗位作业技术要求”中的有关内容有困难时,可由铁路局(车站)补充规定。 3.3.15使用自动通过按钮的办法,由铁路局制定。

铁路隧道规范

1 总 则 1.0.1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法规和铁路技术政策,统一铁路隧道设计技术标准,使铁路隧道设计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铁路网中客货列车共线运行、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等于或小于 160h m /k 、货物列车设计行车速度等于或小于120h m /k 的 Ⅰ、Ⅱ级标准轨距铁路隧道的设计。 1.0.3 隧道按其长度可分为: 特长隧道 全长10000m 以上; 长 隧 道 全长3000m 以上至10000m; 中长隧道 全长500m 以上至3000m; 短 隧 道 全长500m 及以下。 注:隧道长度是指进出口洞门端墙墙面之间的距离,以端墙面或斜切式洞门的斜切面与设计内轨顶面的交线同线路中线的交点计算。双线隧道按下行线长度计算;位于车站上的隧道以正线长度计算;设有缓冲结构的隧道长度应从缓冲结构的起点计算。 1.0.4 隧道勘测设计,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重视隧道工程对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的影响。隧道建设应注意节约用地、节约能源及保护农田水利,对噪声、弃碴、排水等应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1.0.5 隧道设计应依据可靠完整的资料,针对地形、地质和生态环境的特征,综合考虑运营和施工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分析,使选定的方案、设计原则和建筑结构符合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1.0.6 新建铁路隧道的内轮廓,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GB146.2)的规定及远期轨道类型变化要求。对于旅客列车最高行车速度160km/h 新建铁路隧道内轮廓尚应考虑机车类型、车辆密封性、旅客舒适度等因素确定,隧道轨面以上净空横断面面积,单线隧道不应小于422 m ,双线隧道不应小于762 m ;曲线上隧道应另行考虑曲线加宽。设救援通道的隧道断面应视救援通道尺寸加大,救援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25m 。 双层集装箱运输的隧道建筑限界应符合铁道部相关规定。 位于车站上的隧道,其内部轮廓尚应符合站场设计的规定和要求。 1.0.7 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时,新建隧道应采用新建铁路标准,改建隧道宜采用新建铁路标准。 1.0.8 隧道建筑物应按满足100年正常使用的永久性结构设计,建成的隧道应能适应运营的需要,方便养护作业,并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等设施。 1.0.9 隧道建筑结构、防排水的设计及建筑材料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地区环境的影晌。 1.0.10 隧道设计应贯彻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

铁路限界图集(全)

铁路限界图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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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筑界限图集(最全) 1.铁路建筑接近限界(v≤160 km/h) (1) 建限—1 直线建筑接近限界图 信号机、水鹤的建筑接近限界(正线不适用)。 站台建筑接近限界(正线不适用)。 各种建筑物的基本接近限界。 适用于电力机车牵引的线路的跨线桥、天桥及雨棚等建筑物。 电力机车牵引的线路的跨线在困难条件下的最小高度。 旅客站台上柱类建筑物离站台边缘至少1 500 mm,建筑物离站台边缘至少2 000 mm。旅客站台为低站台时其高度为300 mm,专为行驶旅客列车的线路上可建1 100

mm的高站台。货物站台的高度为1 100 mm。在非电气化区段的车站上,车辆调动频繁的站场内,天桥的高度不得少于5 800 mm。 货物高站台边缘(只适用于线路的一侧)在高出轨面距离1 100~4 800 mm间,距线路中心线距离可按1 850 mm设计。 曲线上建筑接近限界加宽办法 曲线内侧加宽(mm) 曲线外侧加宽(mm) 曲线内外侧加宽共计(mm) 式中R——曲线半径(m); H——计算点自轨面算起的高度(mm); h——外轨超高(mm); 的值亦可用内侧轨顶为轴,将有关限界旋转θ角求

得。 (2) 建限—2 直线建筑接近限界图 (车库门等) 适用于新建及改建使用蒸汽及内燃机车、车辆的车库门、转车盘、洗车架、专用煤水线、洗罐线、加冰线、机车走行线上各种建筑物,亦适用于旅客列车到发线及超限货车不进入的线路上的雨棚。 适用于使用电力机车的上述各种建筑物。 X的值根据接触网的高度(有或无承力索)决定。 (3) 隧限—1 隧道建筑限界图 (蒸汽及内燃牵引区段)

铁道行业技术标准管理办法2014全文--国务院部委规章

铁道行业技术标准管理办法2014 铁道行业技术标准管理办法 (国铁科法〔2014〕23号2014年5月8日国家铁路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铁道行业技术标准管理工作,适应铁路技术发展和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道行业技术标准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建立并不断完善铁路技术标准体系,并以技术标准体系为指导,组织起草铁道国家标准,制定铁道行业标准(不含工程建设标准,以下同),组织实施标准和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铁道国家标准的起草和铁道行业标准的制定,应坚持系统性、先进性和经济适用性原则,紧密结合铁路科技发展和安全生产需要。 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在铁道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制定铁道行业标准: (一)铁路基础通用技术要求。 (二)铁路系统性、兼容性和互联互通等通用技术要求。 (三)铁路专用装备(设备)通用技术条件、试验方法及其主要部件的技术条件、试验方法。 (四)直接影响铁路运输和安全的重要零部件。 (五)铁路运输服务质量要求。 (六)铁路安全监督管理需要规定的有关技术要求。 第四条铁道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制定原则的铁道行业标准,应制定强制性铁道行业标准。其它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第五条铁道行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铁道行业相关企业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推进中国铁路标准国际化。 第六条技术标准属于科技成果,对具有技术创新或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高以及取得显著效益的铁道国家标准和铁道行业标准,应纳入科技奖励范围。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以下简称“科法司”)负责铁道行业技术标准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铁道行业实施的具体办法,制定铁道行业标准化工作规划。 (二)研究建立铁路技术标准体系,组织开展铁道国家标准和铁道行业标准研究工作。 (三)提出制修订铁道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国家铁路局年度标准项目计划。 (四)组织起草、报批铁道国家标准,组织制定、发布铁道行业标准。 (五)管理铁道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和铁道行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以下简称“归口单位”)。受国务院标准化管理部门委托管理在铁道行业设立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六)组织铁道国家标准和铁道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并监督实施,组织标准复审工作。 (七)组织铁道国家标准和铁道行业标准外文版翻译相关工作。 (八)组织开展铁路标准国际化工作。 第八条国家铁路局各相关部门(以下简称“相关部门”)参与铁道行业标准管理工作,主要职

推行IRIS国际铁路行业标准认证的益处及推进方法

推行IRIS国际铁路行业标准认证的益处及推进方法 摘要:质量和成本是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第一要素。推进铁路行业质量管理体系 是铁路行业企业的使命,企业可借推进IRIS标准的契机提升自身综合实力。在当 今日趋激烈的竞争中,怎样把我们的产品推向国际市场,怎样在市场上站稳脚跟,这都是我们每个企业必须考虑的。在人力、财力和物力有限的情况下,提升产品 质量和降低成本,拿到世界通行证,本文先介绍了IRIS标准及其特点,紧接着从 三个方面阐述了推进IRIS标准的益处,最后介绍了IRIS标准推进方法。 关键词:铁路行业质量评估体系;铁路行业供应链;产品质量;安全性;可 靠性;质量水平;运作效率;降低成本;世界通行证;经济效益;项目管理 1.IRIS国际铁路行业标准概括介绍 1.1 IRIS国际铁路行业标准是由欧洲铁路行业协会(UNIFE)制定的,并得到 了四大系统制造商(庞巴迪、西门子、阿尔斯通和安萨尔多布雷多)的大力宣传 和支持。IRIS基于国际质量标准ISO 9001,是ISO 9001的拓展。它专门针对铁路 行业,用来评估其管理体系。IRIS旨在通过改善整个供应链,提高其产品的质量 和可靠性。 1.2所谓IRIS,就是国际铁路行业标准英文International Railway Industry Standard的缩写,它是一套铁路行业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是铁路行业的质量评估(管理)体系。它是在ISO 9001:2008的基础上,针对铁路行业的特殊要求而由 欧洲铁路联盟于2006年5月18日发布实施的。和航天(AS9100),汽车 (ISO/TS16949)、食品工业(ISO22000)中等相似的标准,试图发展成为一个国 际认可的标准。 1.3 IRIS作为铁路行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体现了质量管理的八项原则,并集中体现了以产品全生命周期为核心的管理思想,增加铁路产品在安全性、可靠性及 质量上特殊要求,期望在合理的成本下确保顾客的满意,并制造世界级的产品。 2.IRIS国际铁路行业标准的特点 2.1.从“一般要求”到“特定要求”; 2.2从“品质提升”到“成本降低”; 2.3从“单个组织”到“整个铁路供应链”; 2.4从“有效”到“高效/卓越” 2.5从“第二方审核”到“第三方审核” 3.推行IRIS国际铁路行业标准有以下益处 3.1对铁路行业的益处 3.1.1铁路行业统一规范的质量管理时代扑面而来 ISO9001:2008质量管理标准不是针对铁路行业的专门标准,但铁路行业又 有其特殊的要求,为了上游控制供应链中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下游系统集成者不 得不采用自定的一套评价标准来评估约束供应商,这样五花八门的评估方式不仅 麻烦,而且要求不统一。IRIS的诞生提供了一个统一规范的质量标准,大大推进 了世界范围内铁路器材制造一体化进程,对于世界铁路行业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3.1.2有利于提高整个铁路行业的质量水平和效率 因为IRIS标准是在自获得阿尔斯通、庞巴迪、西门子、安萨尔多布雷多等运 输系统龙头企业的支持下,由欧洲铁路行业协会(UNIFE)领导和管理的,所以

铁路建筑限界测量

铁路建筑限界测量 自从动车组开通以后,铁路建筑限界的测量监测工作便成家常便饭的工作,而且基本上要在晚上“天窗点” 进行测量。线路等级不同,执行安全标准也不同,现编辑汇总铁路建筑限界测量标准,供大家参考。 第十一章建筑限界(部分摘自铁道部146号部令) 11.1限界测量要求 11.1.1安全 测量时穿好防护服,必须实行专人防护,做好瞭望,注意过往机车车辆,确保安全。 11.1.2工具 测量线时注意不能使用导电材质的测量工具,防止出现红轨。测量站台限界使用标准轨距站台尺,测量线间距应采用非导电尺规(如皮尺)测量。 11.1.3要求 11.1.3.1现场测量建(构)筑物最外点或最高点距线路中心的水平距离以及从轨面算起的垂直高度,与限界图或限界表对照,计算是否侵限。 11.1.3.2按线路指定面向站方向依次测量,每个站台至少测量6个点,测量点位置宜采用红色油漆在站台墙上用阿拉伯数字标示。 测量点1为斜坡站台与平面站台的交接处,测量点2为平面站台的中间,测量点3为另一端斜坡站台与平面站台的交接处,测量点1、2、3必须测量该点处线间距。 测量点4、5、6为其他测量点(如站台最高点、最大侵限点等),可不测线间距。 11.1.3.3处于曲线的站台必须注明曲线半径,曲线半径、外轨超高详见线路上工务石碑。线别指正线或到发线,判别正线、到发线可咨询各车站相关部门。 11.1.3.4测量要求做到数据准确、记录完整、判断无误。 11.2侵限判定 11.2.1严重侵限:实测值<二级超限限界+W[曲线内(外)侧加宽] 凡已侵入《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的二级超限建筑接近限界者,为严重侵限,防碍行车安全,应立即进行处理。 11.2.2一般侵限:实测值<建筑限界+W[曲线内(外)侧加宽] 凡侵入《技规》建限而未侵入《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二级超限建筑接近限界者,为一般侵限,可根据轻重缓急有计划进行处理。 表11.2:站台、雨棚、天桥建筑限界表(铁运[1999]146号)

国际铁路行业标准IRIS标准中文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国际铁路行业标准(IRIS) 质量管理体系 - 要求 (内部资料,仅供参考) 提示: 1.方框内的文字要求为ISO9001要求(本标准中的原ISO9001:2000的内容已更新为ISO9001: 2008版,其变动详见方框内下划线部分); 2.方框外及方框中加粗的文字为铁路行业增加的特殊要求。

1 范围 1.1 总则 1. 范围 1.1 总则 本标准为有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需要证实其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 b)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与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进顾客满意。 注1: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仅适用于 a) 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 b) 产品实现过程所产生的任何预期输出。 注2:法律法规要求可称作法定要求。 本标准结合了ISO9001:2000的要求,确定了整车及信号相关产品的经营管理体系在设计和开 发、制造、维修,以及适用时的安装和顾客服务的要求。 本标准可适用于铁路工业的整个供应链。 针对IRIS 认证范围中第19类(附件1-信号)组织,依据复杂程度或安全要求,此管理体系中 的要求可以允许删减。在EN50129 有明确定义系统安全完善性等级(SIL)。 1.2 应用 1.2应用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只要他们有设计、和/或制造、和/或维修活动(快速维修,翻新维修和组件大修/维修)。 当本标准的任何要求因组织及其产品的特点而不适用时,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删减。 除非删减仅限于本标准第7章中那些不影响组织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或责任的要求,否则不能声称符合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标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对于注有日期的所引 用标准,后续的修改、或再版的内容不适用。然而,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 新版本的可能性。 对于没有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使用最新的引用标准。ISO和IEC成员保留国际标准的最新有效 清单。 针对IRIS认证范围中第19类(附件1-信号)组织,EN50129 标准(EN50126 和EN50128 标准) 是 强制性引用。 本标准的编制过程,引用如下标准: ISO 9000-2005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ISO9004-2000质量管理体系 业绩改进指南 为了开发和确认安全关键环境,参考评价组织能力和过程成熟度的决策模型,引用如下标准:CENELEC EN50126 CENELEC EN50128 CENELEC EN50129

TB 2832-1997铁道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TB/T 2832-1997交流电气化铁道对油管道 的影响容许值及防护措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交流电气化铁道接触网正常运行及故障状态下 气含油库距离的容许值及相应的防护措施 气油库装卸油作业区的运行安全和维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可能产生危险影响的情况 1.3原有油管道 1.4 在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时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气 管道对地电压容许值为60V 1üμà??μ?μ??1èYDí?μ?a430V ?? ??ó|·óéè?ú1üo-?òì×1ü?ú 1üo-?òì×1ü?¥2??àμ?à?2?μ×2?2?ó|D?óú0.5m 穿越处管道边缘距交流电气化铁道支柱边缘不得小于3m ??o?μ????ˉ1?????????1üμàμ×2?ó??ó′¥í?′?μ?ì?μ??àà?2?μ?D?óú4m 3.3油管道与交流电气化铁道平行敷设时 2.11üμà?ó?ü2à±??μó?ìúμà×?ía2à′?μ?μ?ì?′1?±í?ó°μ??????àà?2?ó|D?óú6m 0904

油库与交流电气化铁道的安全距离m 油库总容量m350000及以上10000至50000以下10000以下安全距离605550注1ó|′óêˉóí?aμ?óí1T???ò×°D??????e ?T·à?eμìμ?μ???óí1Tó|′óóí1T±ú???e 2ò?é??àà??é??D?50这个距离从装卸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算起 3复线时 5 交流电气化铁道区段油库专用线安全电压 交流电气化铁道区段油库专用线钢轨与鹤管间位差应小于0.7V ?é?áo?1üμà?ˉê′éè????ó??±?ó?óμ? ?°?ó×°???μ·¨à?·???μè′?ê? è?·§??μè 6.2为防止电压沿油管道传导至泵房储油区气 6.3 跨越交流电气化铁道的架空管道或大型管廊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 6.4 电气化区段采用电力牵引的油库专用线电火花防护措施 6.4.2 油库专用线接触网应设隔离开关此隔离开关应处于常开状态 整列车停妥进行装卸油作业时调车作业时回流开关处于接通状态短接绝缘轨缝回流开关处于断开状态 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 6.4.5装卸油作业区内的钢轨内的钢轨输油管线 并保证连接的可靠性 6.5.1油库专用线钢轨应增设两处绝缘轨缝列车不得跨接绝缘轨缝 6.5.3 同6.4.5条 本标准由铁道部电气化工程局提出并归口

铁路限界

铁路限界 铁路限界(railway clearances)为了确保机车车辆在铁路线路上运行的安全,防止机车车辆撞击邻近线路的建筑物和设备,而对机车车辆和接近线路的建筑物、设备所规定的不允许超越的轮廓尺寸线。铁路基本限界包括机车车辆限界和建筑接近限界。以下所列的现行铁路限界是“标准轨距铁路限界。” 建筑接近限界是一个和线路中心线垂直横断面,它规定了保证机车车辆安全通行所需要的横断面的最小尺寸。凡靠近铁路线路的建筑物及设备,其任何部分(和机车车辆有相互作用的除外)都不得侵入此限界之内。 在客货混用铁路线上(v≤ 160km/h),直线建筑接近限界1(建限-1,建限-2)、隧道建筑限界(隧限一1隧限一2)、桥梁建筑限界(桥限-1,桥限-2)如图1~图6 所示。 建限—1 图1 直接建筑接近限界图 建限—2

图2 直线建筑接近限界图(车库门等) 遂限—1 图3 隧道建筑限界图(蒸汽及内燃牵引区段)

遂限—2 图4 隧道建筑限界图(电力牵引区段) 桥限—1 图5 桥梁建筑限界图(蒸汽及内燃牵引区段)

桥限—2 图6 桥梁建筑限界图(电力牵引区段) 机车车辆通过曲线线路时,其车体纵向中心线和线路中心线不一致,车体中部向曲线内侧偏移,车体端部向曲线外侧偏移。为了排除偏移所造成的障碍,可以按照偏移的程度将附近建筑物挪远,使机车车辆处于运行在直线线路上的状态,这种方法称作建筑限界的曲线加宽。计算方法为: 曲线内侧加宽(mm) 曲线外侧加宽(mm) 曲线内外侧加宽共计(mm) 式中,R为曲线半径(单位:m);H为计算点自轨面算起的高度(单位:mm);h 为外轨超高(单位:mm)。 在客运专线铁路线上(160 km/h<v≤200 km/h),铁路建筑限界基本尺寸如图7 所示,该建筑限界也适用于客运专线的隧道和桥梁。客运专线铁路曲线地段的建筑限界,应考虑因超高产生车体倾斜对曲线内侧的限界加宽,其加宽量为:

高速铁路设计规范版

1 总则 1.0.1 为统一高速铁路设计技术标准,使高速铁路设计符合安全适用、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50~350km/h 的高速铁路,近期兼顾货运的高速铁路还应执行相关规范。 1.0.3 高速铁路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建设理念; (2)采用先进、成熟、经济、实用、可靠的技术; (3)体现高速度、高密度、高安全、高舒适的技术要求; (4)符合数字化铁路的需求。 1.0.4 高速铁路设计速度应按高速车、跨线车匹配原则进行选择,并应考虑不同速度共线运行的兼容性。 1.0.5 高速铁路设计年度宜分近、远两期。近期为交付运营后第十年;远期为交付运营后第二十年。 对铁路基础设施及不易改、扩建的建筑物和设备,应按远期运量和运输性质设计,并适应长远发展要求。 易改、扩建的建筑物和设备,可按近期运量和运输性质设计,并预留远期发展条件。

随运输需求变化而增减的运营设备,可按交付运营后第五年运量进行设计。 1.0.6 高速铁路建筑限界轮廓及基本尺寸应符合图的规定,曲线 地段限界加宽应根据计算确定。 7250 5500 4000 2440 1700 1750 1250 650 ③ ① ② ④ ⑤ 1700 25 1250 ①轨面

②区间及站内正线(无站台)建筑限界 ③有站台时建筑限界 ④轨面以上最大高度 ⑤线路中心线至站台边缘的距离(正线不适用) 图1.0.6 高速铁路建筑限界轮廓及基本尺寸(单位:mm) 1.0.7 高速铁路列车设计活载应采用ZK 活载。 ZK 活载为列车竖向静活载,ZK 标准活载如图1.0.7-1 所示,ZK 特种 活载如图1.0.7-2 所示。 图1.0.7-1 ZK 标准活载图式 图1.0.7-2 ZK 特种活载图式 1.0.8 高速铁路应按全封闭、全立交设计。 1.0.9 高速铁路设计应执行国家节约能源、节约用水、节约材料、节省用地、保护环境等有关法律、法规。 1.0.10 高速铁路结构物的抗震设计应符合《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111)及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1.0.11 高速铁路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

1总则 为贯彻国家有关的法规和铁路技术政策,统一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的技术标准,使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铁路网中客货列车共线运行、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等于或小于160km/h的Ⅰ、Ⅱ级标准轨距铁路车站及枢纽的设计。本规范中凡与行车速度和铁路等级无直接关系的规定,也适用于其他客货列车共线运行的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 铁路车站及枢纽的设计年度应分为近、远两期。近期为交付运营后第10年,远期为交付运营后第20年。近、远期均采用预测运量。对于不易改、扩建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应按远期运量和运输性质设计;对于易改、扩建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可按近期运量和运输性质设计,并预留远期发展条件;对于可随运输需求变化而增减的运营设备,可按交付运营后第3年或第5年的运量设计。枢纽总布置图尚应根据20年以上的远景规划,预留长远发展条件。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应坚持以人为本,按规定配置保障人身和行车安全,方便旅客旅行的设施设备。 铁路车站及枢纽建设应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相互配合和协调,并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灾减灾、文物保护、节约能源和土地。 编组站、区段站应按照减少车流改编次数,实现车流快速移动的原则设置。货运站的设置应有利于实现货运组织集中化和专业化,客、货运量较小时不应设置中间站。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应根据运输需要,系统、经济、合理地确定站段布局及规模。 铁路枢纽和复杂车站的设计方案,必须经过经济比较确定。在满足设计年度要求能力的前提下,铁路车站及枢纽的改、扩建应充分利用既有建筑物和设备。复杂的车站改、扩建工程应有指导性施工过渡设计。 开行双层集装箱列车的车站及枢纽设计应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会让站、越行站:为满足区间通过能力,必要时可兼办少量旅客乘降的车站。在单线上称会让站,在双线上称越行站。 中间站:办理列车通过、交会、越行和客货运业务的车站。 区段站:为货物列车本务机车牵引交路和办理区段、摘挂列车解编作业而设置的车站。 编组站:在枢纽内,办理大量货物列车解编作业的车站。 客运站:主要办理客运业务的车站。 货运站:主要办理货运业务的车站。 工业站、港湾站:主要为厂、矿企业或港口外部运输服务的车站。前者称工业站,后者称港湾站。 铁路枢纽:在铁路网结点或网端,由客运站、编组站和其他车站,以及各种为运输服务的设施和连接线等所组成的整体。 进出站线路:进出枢纽或车站的单独线路的统称。 进出站线路疏解:为消除或减少进出站线路上列车或机车运行的进路交叉所采取的措施。 疏解线路:对进出站线路进行疏解布置而修建的线路的简称。 3车站设计的基本规定

TB铁道行业标准(2009版)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专业分类 1 TB/T n 1—1985 铁路电话交换网长途自动电话编号TB n 1—1978 铁路通信 2 TB/T 1.1—1995 铁道车辆标记一般规则GB 7703.1—1987 铁道车辆 3 TB/T 1.2—1995 铁道车辆标记文字与字体GB 7703.2—1987 铁道车辆 4 TB/T 2—1999 车辆用票插TB/T 2—1968 铁道车辆 5 TB/T 3—1974 客车编组顺位牌插(A、B型)型式尺寸TB 3—1968 铁道车辆 6 TB/T n 3—198 7 2000毫升轻油样品包装箱TB n 3—197 8 铁路运输 7 TB/T 5—1993 客车运行区间牌TB/T 5—1986 铁道车辆 8 TB/Z 5—1976* 螺旋道钉硫磺锚固及绝缘防锈涂料工务工程 9 TB/T 19—1999 货车手制动轴套TB/T 19—1974 铁道车辆 10 TB/T 23—1999 机车车辆用防尘堵及链TB/T 23—1982 机车车辆综合 11 TB/T 24—1999 机车车辆用三通接头TB/T 24—1974 机车车辆综合 12 TB/T 25—1999 货车制动管吊组装TB/T 25—1974 铁道车辆 13 TB/T 26—1999 货车制动管吊板TB/T 26—1974 铁道车辆 14 TB/T 33—1999 货车用闸瓦插销TB/T 33—1974 铁道车辆 15 TB/T 34—1999 货车用闸瓦销环TB/T 34—1974 铁道车辆 16 TB/T 35—1999 货车用中心销TB/T 35—1968 铁道车辆 17 TB/T 36—1999 车辆用从板TB/T 36—1974 铁道车辆 18 TB/T 37—1999 货车用右闸瓦托TB/T 37—1974 铁道车辆 19 TB/T 38—1999 货车用左闸瓦托TB/T 38—1974 铁道车辆 20 TB/T 39—1974 车辆用闸瓦托技术条件TB 39—1959 铁道车辆 21 TB/T 40—1999 车辆用前从板座TB/T 40—1982 铁道车辆 22 TB/T 41.1—1999 车辆用后从板座A型TB/T 41—1982 铁道车辆 23 TB/T 41.2—1999 车辆用后从板座B型TB/T 41—1982 铁道车辆 24 TB/T 42—1999 2号车钩用冲击座TB/T 42—1974 铁道车辆 25 TB/T 46—1995 车辆用上下心盘技术条件TB/T 46—1974 铁道车辆 26 TB/T 48—1999 扶梯TB/T 48—1968 铁道车辆 27 TB/T 54—1993 光圆销TB 54—1984 机车车辆综合 28 TB/T 54—1993 光圆销(1号修改单)机车车辆综合/XG1—2009

工企铁路设计规范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贯彻国家有关铁路建设的方针政策,统一工业企业标准轨距(1435mm)铁路(以下简称“工业企业铁路”)工程及设备的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业企业铁路设计。对工业企业在运营中经常移动的、半固定的、生产过程有特殊要求的以及自行运营的专设铁路,均可按各部制订的专业规或补充规定设计。工业企业铁路,凡列为全国铁路网规划的组成部分,经有关部门批准者,可按路网铁路的有关设计规进行设计。如在近期主要承担工业企业运输时,对轨道及其他易于改变的建筑物和设备仍按本规有关条文设计。设计工业企业铁路时,还必须执行国家现行的卫生、防火、抗震、“三废”排放以及其他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第1.0.3条工业企业铁路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与工业企业总布置、城乡建设、农田水利、铁路网以及其他交通运输系统相协调,保证工业企业生产运输需要,便于相邻工业企业共同使用,并兼顾沿线地方客货运输。 第1.0.4条工业企业铁路设计,应积极采用安全可靠、经济效益显著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铁路设备配置,应结合各工业企业特点,符合生产流程,遵守路(铁道部所属的单位,下同)厂(工业企业,下同)统一技术作业规定,简化交接程序,提高运营效率。并应力求紧凑合理,充分利用地区公用设施,尽量节约用地,节约能源。 各种结构应广泛采用轻型和标准设计。适应快速施工,合理节约材料,并尽量使用钢材、复合材料、工程塑料等代替木材。 第1.0.5条建设工业企业铁路必须进行铁路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技术经济比选,提出建设的依据。 第1.0.6条工业企业与全国铁路网、港口码头、其他企业、原料基地及厂矿生产单位间衔接的工业企业铁路,应按工业企业远期或最大设计能力所承担重车方向的货运量划分等级,采用表1.0.6的规定。 等级时,应在设计任务书中明确,或在初步设计中提出论据,经审批确定。 运营期限不满十年的工业企业铁路不分等级,按本规有关 限期使用铁路的规定设计。 工业企业铁路各段所通过的货运量不同时,可考虑按各该段货运量相应的等级铁路标准设计,但应满足根据运输组织所确定的牵引定数的需要。 以调车运行的工业企业铁路,可根据其作用或长度选定其技术标准: 一、自接轨点通往企业站(车场)间和企业站(车场)相互间的联络线路;工业企业通行线路;以及自接轨点或分岔处引向作业场围外(不包括衔接的作业或停车线段)的衔接线路,其长度在2Km以上者,应按调车运行的联络线设计。 二、自接轨点或分岔处引向作业场围外(不包括衔接的作业或停车线段)的衔接线路,其长度在2km及以下者,以及其他连接线路,可按连接线设计。

国际铁路行业标准(IRIS)02版标准解读和实施指南

国际铁路行业标准(IRIS)02版标准解读和实施指南 OTT编著,仅供内部使用(第一版) 质量体系要求 0 引言Introduction IRIS 标准要求由两部分组成: _ ISO9001:2008 标准要求 _ 轨道部门特定要求。 “应”指强制性要求。“应当”指推荐性要求,为了获得更高级的成熟度水平所必须的要求。 “比如”指任何用于指导的建议。 “备注”指用于理解或澄清相关要求的指导。 0.1 总则General 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一个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实施受下列因素的影响: a) 组织的环境、该环境的变化与该环境有关的风险; b) 组织不断变化的需求; c) 组织的具体目标; d) 组织所提供的产品; e) 组织所采用的过程; f) 组织的规模和组织结构。 统一质量管理体系的结构或文件不是本标准的目的。 本标准所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对产品要求的补充。“注”是理解和说明有关要求的 指南。 本标准能用于内部和外部(包括认证机构)评定组织满足顾客要求、适用于产品的法律 法规要求和组织自身要求的能力。 本标准的制定已经考虑了ISO9000 和ISO9004 中所阐明的质量管理原则。 0.2 过程方法Process approach 本标准鼓励在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改进其有效性时采用过程方法,通过满足顾 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为使组织有效运行,必须确定和管理众多相互关联的活动。通过使用资源和管理,将输 入转化为输出的一项或一组活动,可以视为一个过程。通常,一个过程的输出直接形成下一 个过程的输入。 为了产生期望的结果,由过程组成的系统在组织内的应用,连同这些过程的识别和相互 作用,以及对这些过程的管理,可称之为“过程方法”。 在质量管理体系中过程方法应用时,强调以下方面的重要性 a) 理解并满足要求, b) 要求从增值的角度考虑过程, c) 获得过程绩效和有效性的结果, d) 在客观的测量的基础上,持续改进过程。 图1 所反映的以过程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展示了第4 章至第8 章中所提出的过程 联系。这种展示反映了在规定输入要求时,顾客起着重要的作用。对顾客满意的监视,要求 组织对顾客关于组织是否已满足其要求的感受的信息进行评价。该模式虽覆盖了本标准的所有要,但却未详细地反映各过程。 注:此外,称之为“PDCA”的方法可适用于所有过程。PDCA 模式可简述如下:

铁路限界图集(最完整)

铁路建筑界限图集(最全) 1.铁路建筑接近限界(v≤160 km/h) (1) 建限—1 直线建筑接近限界图 信号机、水鹤的建筑接近限界(正线不适用)。 站台建筑接近限界(正线不适用)。 各种建筑物的基本接近限界。 适用于电力机车牵引的线路的跨线桥、天桥及雨棚等建筑物。 电力机车牵引的线路的跨线在困难条件下的最小高度。 旅客站台上柱类建筑物离站台边缘至少1 500 mm,建筑物离站台边缘至少2 000 mm。旅客站台为低站台时其高度为300 mm,专为行驶旅客列车的线路上可建1 100

mm的高站台。货物站台的高度为1 100 mm。在非电气化区段的车站上,车辆调动频繁的站场内,天桥的高度不得少于5 800 mm。 货物高站台边缘(只适用于线路的一侧)在高出轨面距离1 100~4 800 mm间,距线路中心线距离可按1 850 mm设计。 曲线上建筑接近限界加宽办法 曲线内侧加宽(mm) 曲线外侧加宽(mm) 曲线内外侧加宽共计(mm) 式中R——曲线半径(m); H——计算点自轨面算起的高度(mm); h——外轨超高(mm); 的值亦可用内侧轨顶为轴,将有关限界旋转θ角求

得。 (2) 建限—2 直线建筑接近限界图 (车库门等) 适用于新建及改建使用蒸汽及内燃机车、车辆的车库门、转车盘、洗车架、专用煤水线、洗罐线、加冰线、机车走行线上各种建筑物,亦适用于旅客列车到发线及超限货车不进入的线路上的雨棚。 适用于使用电力机车的上述各种建筑物。 X的值根据接触网的高度(有或无承力索)决定。 (3) 隧限—1 隧道建筑限界图 (蒸汽及内燃牵引区段)

直线建筑接近限界。 隧道建筑限界。 (4) 隧限—2 隧道建筑限界图 (电力牵引区段) 直线建筑接近限界。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

1总则 为贯彻国家有关得法规与铁路技术政策,统一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得技术标准,使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得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铁路网中客货列车共线运行、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等于或小于160km/h 得Ⅰ、Ⅱ级标准轨距铁路车站及枢纽得设计。本规范中凡与行车速度与铁路等级无直接关系得规定,也适用于其她客货列车共线运行得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 铁路车站及枢纽得设计年度应分为近、远两期。近期为交付运营后第10年,远期为交付运营后第20年。近、远期均采用预测运量。对于不易改、扩建得建筑物与基础设施,应按远期运量与运输性质设计;对于易改、扩建得建筑物与基础设施,可按近期运量与运输性质设计,并预留远期发展条件;对于可随运输需求变化而增减得运营设备,可按交付运营后第3年或第5年得运量设计。枢纽总布置图尚应根据20年以上得远景规划,预留长远发展条件。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应坚持以人为本,按规定配置保障人身与行车安全,方便旅客旅行得设施设备。 铁路车站及枢纽建设应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相互配合与协调,并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灾减灾、文物保护、节约能源与土地。 编组站、区段站应按照减少车流改编次数,实现车流快速移动得原则设置。货运站得设置应有利于实现货运组织集中化与专业化,客、货运量较小时不应设置中间站。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应根据运输需要,系统、经济、合理地确定站段布局及规模。 铁路枢纽与复杂车站得设计方案,必须经过经济比较确定。在满足设计年度要求能力得前提下,铁路车站及枢纽得改、扩建应充分利用既有建筑物与设备。复杂得车站改、扩建工程应有指导性施工过渡设计。 开行双层集装箱列车得车站及枢纽设计应满足有关规定得要求。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得有关标准、规范得规定。 2术语 会让站、越行站:为满足区间通过能力,必要时可兼办少量旅客乘降得车站。在单线上称会让站,在双线上称越行站。 中间站:办理列车通过、交会、越行与客货运业务得车站。 区段站:为货物列车本务机车牵引交路与办理区段、摘挂列车解编作业而设置得车站。 编组站:在枢纽内,办理大量货物列车解编作业得车站。 客运站:主要办理客运业务得车站。 货运站:主要办理货运业务得车站。 工业站、港湾站:主要为厂、矿企业或港口外部运输服务得车站。前者称工业站,后者称港湾站。 铁路枢纽:在铁路网结点或网端,由客运站、编组站与其她车站,以及各种为运输服务得设施与连接线等所组成得整体。 进出站线路:进出枢纽或车站得单独线路得统称。 进出站线路疏解:为消除或减少进出站线路上列车或机车运行得进路交叉所采取得措施。 疏解线路:对进出站线路进行疏解布置而修建得线路得简称。 3车站设计得基本规定 3.1.1在铁路车站线路得直线地段上,主要建筑物与设备至线路中心线得距离应符合表 3.1.1得规定。 3.1.2在车站线路得曲线地段上,各类建筑物与设备至线路中心线得距离及线间距应按现 行国家标准《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GB 146、3得有关规定加宽。位于曲线内侧得旅客站台,如线路有外轨超高时,应降低站台高度,降低得数值为0、6倍外轨超高度。

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gbj12-87(前)

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 来源:发布时间: 2004-5-23 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 GBJ12-8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 1988 年 8 月 1 日 关于发布《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的通 计标〔 1987 〕 2415 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 号《关于印发1982 年至 1985 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规范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 ,由铁道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TJ12— 74 (试行),已修订完毕,并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GBJ12— 87 为国家标准,自 1988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原《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TJ12 —74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铁道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铁道部第三勘测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7 年 12 月 21 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81)建发设字第 546 号通知的要求,由我部负责主编 , 具体由我部第三勘测设计院会同冶金部长沙黑色冶金矿山设计研究院、鞍山黑色冶金矿山设计研究院、机械部湘潭牵引电气设备研究所、煤炭部规划设计总院、化工部吉林化学工业公司铁路运输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煤矿设计院,共同对《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 TJ12—74 (试行)进行修订而成。 在规范修订过程中,总结了原规范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开展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工作,并广泛征求意见,对其中一些重大问题作了专题讨论。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修订后的规范共分 14 章和 5 个附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调整章节,充实内容,扩大适用范围 , 修改划分铁路等级的规定,取消厂外线和厂内线分类,修改不恰当的技术标准和规定,删去非本规范范围和过繁、不具体、缺乏实用意义以及技术陈旧的条文,补充缺漏和不完善的条文,增加新技术成果等。 在实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有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铁道部第三勘测设计院(天津市北站),并抄送铁道部专业设计院(北京市西交民巷)以便修订时参考。 铁道部 1986 年 10 月 主要符号 线路 R——曲线半径; I ——减缓坡段长度(或货物列车长度); a 减缓坡段长度(或货物列车长度)内平面曲线偏角; △ir ——曲线阻力所引起的坡度减缓值。 路基 h 路堤边坡高度; m――道床或路基边坡坡率; △ b――路基面每侧加宽值; B――挡土墙基底宽度; B'――挡土墙检算的截面宽度; K――压实系数; Ke――挡土墙滑动稳定系数; Ko 挡土墙倾覆稳定系数; b 压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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