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务用工的安全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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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总则为认真贯彻执行电力部《____安全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承包工程及外包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杜绝以包代管,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内容与规定:1、不论采取何种承包形式,在承包合同中要有明确的安全要求和质量标准,以及发包和承包双方对安全应负的责任,并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

2、在进行新建、改建和重要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主办部门应有安监人员参加。

二、安全要求:对外单位的安全要求:1、承包单位应有上级劳动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安全合格证和施工合格证),具有法人资格。

在进行资格审查时,必须有安监人员参加;2、承包单位应有能胜任承包任务的领导班子,熟悉承包工程及施工现场有关安全要求的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以及完善的施工机具和安全防护设施;3、承包单位必须准确认真执行发包方有关规程制度、安全要求和技术措施;4、要有安全监察机构和施工质量监督系统;5、接受发包方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指导;6、对有可能造成触电、停电、误动和其它事故的任务,应同发包方共同制定施工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明确责任,经安监人员审查,主管热电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7、开工前要履行工作票手续。

必要时在发包方指定的监护人监护下进行工作;8、外包工程施工队伍进入生产现场前,要进行安全教育,经安监部门认定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对外包工、临时工的安全要求:1、各专业所用外包工、临时工,经人事部办理用工手续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用工部门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每天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交待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发生不安全情况按“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统计考核用工部门;2、用工部门要对外包工、临时工加强管理,并给予必要的关心和支持。

外包工、临时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各级安全制度,接受安监人员的检查指导。

如有违章作业,安监人员有权制止,直至停止其作业,并予以处罚。

劳务派遣用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用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劳务派遣用工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劳务派遣用工,包括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

第三条我公司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劳务派遣用工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我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共同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一)派遣单位负责:1. 对派遣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2. 定期对派遣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考核;3. 对派遣员工进行定期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4. 对派遣员工进行劳动保护,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5. 负责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用工单位负责:1. 对派遣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2. 对派遣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考核;3. 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4. 负责派遣员工在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5. 及时报告和配合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三)派遣员工负责:1. 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3. 主动报告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配合安全生产检查;4. 按照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5. 遵守操作规程,预防事故发生。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六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应当采取以下安全生产措施:(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二)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加强对派遣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四)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五)定期对派遣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企业劳动用工风险培训(十个法律知识点)

企业劳动用工风险培训(十个法律知识点)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 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 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 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 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劳动法》 (1995年)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
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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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 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
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
以辞退,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3.订立期限:五年 为宜
4.不单独 约定试用期。(3月-1年内,1个月;1年-3年
内,2个月,3年以上,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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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
风险二:规章制度未按民主程序制订
1.不是什么规章制度都管用。
2. 通过民主程序制订的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合法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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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
3.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

劳务分包的风险与防范

劳务分包的风险与防范

劳务分包的风险与防范【正文】劳务分包的风险与防范劳务分包指的是企业通过与其他企业签订合同,将自身的一部分工作任务外包给外部承包商完成。

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和企业的日益专注于核心业务,劳务分包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管理方式。

然而,劳务分包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包括合同风险、安全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等。

本文将针对这些风险进行深入探讨,并提供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合同风险劳务分包涉及到多方之间的合同签订,合同风险是较为常见的问题之一。

合同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 合同漏洞在劳务分包过程中,如果合同条款不清晰或存在漏洞,那么一方可能会出现履约问题,导致项目延期或产生额外费用。

为了避免合同漏洞,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责任与权益,并注重细节,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2 合同纠纷由于合同涉及多方,存在合同纠纷的风险。

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包括违约、索赔、知识产权等方面。

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谨慎考虑各种可能的纠纷情况,并在合同中明确解决纠纷的方式和程序,以降低风险。

1.3 不合理的合同条款一些劳务分包合同中可能存在不合理的条款,如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条件、工资支付不合理等,这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为了减少这类合同风险,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充分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并与承包商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

二、安全风险劳务分包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包括人身安全、劳动环境安全等方面。

以下是常见的安全风险及相应的防范措施:2.1 人身安全在劳务分包过程中,承包商员工可能会因为工作环境、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意外伤害,给企业带来法律责任和声誉风险。

为了防范人身安全风险,企业应对承包商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确保其员工具备相应的技能和培训,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分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2.2 劳动环境安全承包商的工作环境安全对于劳务分包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企业应确保承包商在劳动环境安全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及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劳务派遣合同安全风险

劳务派遣合同安全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逐渐被企业和劳动者所接受。

然而,在劳务派遣的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安全风险,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劳务派遣的健康发展,也侵害了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针对劳务派遣合同的安全风险进行详细分析。

一、劳务派遣单位不具备合法资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包括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从业人员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劳务派遣单位为了降低成本、逃避监管,往往不具备合法资质。

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务派遣单位将无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二、劳动合同不规范部分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规范,存在以下问题:1. 缺乏必要的合同条款,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2. 劳动合同内容模糊,难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3. 劳动合同存在不公平条款,如加班费、福利待遇等。

这些不规范合同的存在,使得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社会保险缴纳问题部分劳务派遣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或者缴纳不足。

这导致劳动者在失业、生病等情况下,无法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

同时,用工单位也可能面临因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劳动者权益受损1. 工资待遇问题:部分劳务派遣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2. 工作环境问题:劳务派遣工可能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下工作,甚至存在安全隐患;3. 劳动争议处理问题:劳动者在权益受损时,难以获得有效维权途径。

五、用工单位责任风险1.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责任划分不明确,可能导致用工单位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承担过大的责任;2. 用工单位可能因不了解劳务派遣工的实际情况,而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导致生产、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为降低劳务派遣合同的安全风险,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 用工单位在选择劳务派遣单位时,要严格审查其资质,确保其合法合规;2. 劳务派遣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支付工资;3. 用工单位要加强对劳务派遣工的管理,确保其合法权益;4.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要明确责任划分,共同维护劳动者权益。

国企劳务外包面临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国企劳务外包面临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国企劳务外包面临的风险及防范对策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和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国有企业逐渐转向市场化运作。

其中,劳务外包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通过将一些非核心业务外包给专业的劳务公司,国企可以降低人力物力成本,提高效率。

同时,劳务外包能够加强企业的业务管理,推动企业的转型升级。

但是,劳务外包也面临着不可忽视的风险。

本文将会对国企劳务外包面临的风险及防范对策进行探讨。

一、风险分析(一)管理风险劳务外包使企业将部分工作和人员委托给了外部公司,管理风险是很大的。

首先,外部公司的管理理念、制度和方法可能与国企不同,长期合作下来难以避免管理上的分歧。

其次,外部公司可能会更关注自身利益,而忽略了国企的发展需求,从而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二)人力资源风险劳务外包将原有员工委托给外部公司管理,可能会出现人力资源流失的情况,同时,国企员工在外部公司的劳动条件和待遇可能会出现变化,从而影响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稳定性。

(三)服务质量风险担任国企的服务商,代表国企服务外部客户,外部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会直接影响国企和客户的关系和企业的口碑。

二、防范措施(一)管理上应该加强规范性操作。

国企应该在劳务外包时,与外部公司进行充分沟通,确保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周期、服务标准、服务成本等各方面的业务细节达成一致。

同时,国企应与外部公司签订合同,确保双方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对外部公司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及时反馈并且解决管理存在的问题。

(二)人力资源方面应当给予关注。

减少因为劳务外包带来的人力资源流失,保护员工的就业权益。

同时,外部公司经理应当加强对被外包的员工的管理和培训,关心员工的工作和生活,以促进员工的福利和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服务质量方面应当重视。

加强对对外部公司的聘请,并对外部公司进行严格的资格、流程和人员审核。

加强对外部公司的服务监督,规范操作流程,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加强业务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劳务派遣的用工风险与应对策略

劳务派遣的用工风险与应对策略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模式,它允许企业将部分工作任务外包给其他劳务派遣公司,该公司再派遣临时工或雇佣兼职员工来完成工作。

虽然劳务派遣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有效管理人力资源和降低用工成本,但也存在一些风险。

本文将探讨劳务派遣的用工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1. 法律风险劳务派遣企业需要遵守相关劳动法规,确保派遣员工的权益不受侵害。

然而,一些企业可能忽视法律法规的要求,导致用工风险的出现。

因此,劳务派遣企业应采取以下应对策略:(1)严格遵守劳动法规,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员工福利保障等方面;(2)定期对派遣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保护自身权益。

2. 用工质量风险由于劳务派遣企业的员工数量庞大,员工素质、技能水平可能不一,存在一定的用工质量风险。

为应对此类风险,劳务派遣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严格招聘标准,对员工进行综合素质和技能评估;(2)加强培训体系建设,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质量;(3)建立员工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3. 安全风险劳务派遣企业可能面临一些安全风险,如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工作场所安全问题等。

为了应对这些风险,劳务派遣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工作场所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2)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员工对安全问题的认识;(3)购买适当的劳动保险,为员工提供保障。

4. 组织风险劳务派遣企业需要管理大量的派遣员工,涉及到组织和协调的风险。

为了降低组织风险,劳务派遣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应对策略:(1)建立规范的信息管理系统,方便对员工信息进行跟踪和管理;(2)加强组织架构建设,明确职责和权限,提高组织效率;(3)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员工反馈和问题。

5. 品牌声誉风险劳务派遣企业的用工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品牌声誉。

一旦出现用工问题,将对企业的形象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为了应对品牌声誉风险,劳务派遣企业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强调员工价值观和道德规范;(2)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3)维护与派遣员工的良好关系,关注员工诉求,提高员工满意度。

电力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中风险防范论文

电力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中的风险防范分析摘要:劳务派遣是我国一项新的雇佣模式,企业单位利用劳务派遣公司的帮助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对员工进行增加或删减,这种雇佣模式比较灵活,它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因此,常常被很多企业单位所使用,但目前多数企业在进行劳务派遣用工时仍存在一些风险,本文将针对电力企业劳务派遣用工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几点解决方案,以期让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在电力企业中发挥其强有力的积极作用,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效益。

关键词:电力企业劳务派遣风险防范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不断发展变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逐渐被大众所知、所用,因为这种雇佣模式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合同工和临时工的用人方式,它本身具有很强的灵活性,而且人工成本也比较低,使电力企业在用人时变得灵活自如,所以常常被电力企业所青睐,对于大型的国有企业也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因此,从长远来看,正确处理电力企业劳务派遣用工中存在的风险并对其加以防范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电力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中存在的风险电力企业作为大型的企业部门,往往需要一些临时的工作人员去进行短期的工作,由于这些工作的替代率比较高、技术含量小、季节特征强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常常更青睐于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但是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作为新兴的用工方式,往往存在一些不足,给企业用工带来一定的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责任风险责任风险是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中不可避免的话题,也是必需要考虑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电力企业与劳务派遣员工之间的法律关系往往模糊不清,而从法院的认定上来看,派遣员工和电力企业之间的关系仍是劳动关系,那么,一旦派遣员工和电力企业之间出现拖欠工资或者社会保险承担方面的问题时,劳务派遣单位往往不能发挥其应当发挥的作用,不能承担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也不能解决其应该解决的问题,往往通过破产和关闭企业的方式来逃避责任,而这些责任和赔偿也就相应落到了电力企业和派遣员工身上,给电力企业和派遣员工带来不必要的风险,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和损失,从而损害整个电力企业的利益。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比较及常见法律风险防范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比较及常见法律风险防范在当今的劳动市场中,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作为两种常见的用工形式,被众多企业所采用。

然而,这两种形式在法律关系、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同时也伴随着各自的法律风险。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两种用工形式,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本文将对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进行比较,并探讨其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定义与特点(一)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其主要特点包括: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

2、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用工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3、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二)劳务外包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

其主要特点有:1、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是基于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

2、承包方负责组织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并对工作成果负责。

3、劳务外包的范围较为广泛,不限于特定的岗位或工作。

二、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一)法律关系不同劳务派遣中存在三方关系,即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派遣协议关系,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用工关系。

而劳务外包中,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是合同关系,承包方与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发包方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

(二)管理权限不同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具有一定的管理权限。

在劳务外包中,发包方通常不直接参与对劳动者的管理,而是由承包方自行进行管理。

(三)责任承担不同劳务派遣中,若被派遣劳动者在工作中给第三方造成损害,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供电企业劳务用工现状及风险防范

电力企 业 服 务质 量 的 提 高 。 1 .从现 有 劳 务 工人 员 的 年 龄情 况 来 看 , 务 工 队伍 年 龄 较 轻 , 想活 劳 思
1 .利用合 同形式约定劳务派遣公司、 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工个人三 方的责、 利 , 权、 使企业用工不再局限过去那种简单的用工单位和务工人员 两者之间的关系 , 而是出现管理、 使用 、 所有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具体运行 过程中,由于现行的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在这方面没有详尽具体的规定 , 三 方的责、 、 权 利大多由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而劳务派遣 工 个 人 只 能被 动 地 接 受 , 因而 从 某些 方 面 来 说劳 动 关 系相 对 复杂 。 2 .当前 , 应严格控制劳务用工的范围。 企业和劳务型公司应严格按照 政府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 明确应当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岗位 不能招用 劳务工。 劳务工的使用范围应 当严格限制在季节性、 临时性、 突击 性用工 的范围之内。 建议劳动部门应尽快对“ 季节性、 临时性、 突击性用工” 做出具体 的界定, 以规范劳务用工 。 ・ 3 .探 索 薪酬 体 制 的 深 化 改革 针对 ‘ 同工不 同酬 ’ 象, 现 探索建立一套 内部与外部劳务市场接轨 的薪 酬制度 。 在制定方案时, 既要在观念和制度上进行突破, 既有对历史妥协 的 成份, 又有对历史进行变革的成份。 通过对社会劳务市场的调研 , 从新确定 各相关 岗位的 岗位工资 , 制定新 的工资标准体系, 在观念 上突破正式员工 与 劳务 工 界 限 ,不 把 外 聘 员工 限 定在 范 围很 小 的 某 几个 工种 上 或 岗位 上 。 建立正式员工与劳务工公平竞争的平 台,使正式员工感受到竞争压力 , 以 贡献确定劳动报酬。让部分外聘员工收入有较大提 高, 部分正式员工收入 减少 。 在一 定 程 度 上 实现 同工 同酬 。 时 , 不 失对 正式 员 工工 资 待遇 上 的 同 又 相对保护。 4 .转变用工机制, 打破国有企业沿袭 已久的正式工和临时工的身份 差别, 逐步 将 从 业 人 员全 部 纳 入 员工 的管 理范 畴 , 建立 健 全 用工 机 制 。 要进 步完善劳务工聘用、 培训、 考核 、 淘汰等制度 , 实行双 向选择 , 建立起适应 市 场环 境 变 化 的 劳 务工 用 工机 制 。 5 从 政 治 待 遇 上 关 心 和 激 励 , 予 同等 入 党 入 团 、 争 晋 升 、 优 评 . 给 竞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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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务用工的安全风险防范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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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总10页 企业劳务用工的安全风险防范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根据国务院23号文的要求,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立健全规章制度。但是,目前随着企业在用工制度进一步改革,大部分企业采用通过中介机构对外招聘人员,这样既降低了用工成本支出,用人机制灵活,而且人力资源管理更加灵活,用人单位在增加业务时增加人员,业务减少时减少人员,还可以转移部份用工风险和转移部份用工风险。但是必须同时看到这种用工方式不可避免带来相当大的安全风险,因为企业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或者由于企业自身发生变化。未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这样企业对造成的法律后果应当承担责任。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六十二条规定:“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同的福利待遇;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支FS 精编解决方案 | SOLUTION TEMPLATE 第3页/总10页 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企业用工风险增加,怎样控制和防范安全法律风险提出如下措施: 一、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切实履行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职责。 ①《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②《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④《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执行规定和降低标准执行”。 ⑤《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各项劳动卫生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其中的教育、学习登记、签到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职业病防治制FS 精编解决方案 | SOLUTION TEMPLATE 第4页/总10页 度。为每个员工建立个安全教育档案,如安全教育学习的考勤签字记录、参加安全会议的签字记录、考试卷子的保存、考试成绩的保存等。 二、用人单位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后上岗 ①《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对在岗位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②《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方能上岗作业”。③《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掌握岗位安全操作基本技能。”④《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总局第3号令第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FS 精编解决方案 | SOLUTION TEMPLATE 第5页/总10页 工作制度”。⑥《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六条规定:“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业整顿”。⑦《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23号令第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用工单位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法律、职业健康的培训,认真执行国家标准。重点培训包括: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掌握现场急救的方法和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三、依法提供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保用品 ①《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总局第十四条规FS 精编解决方案 | SOLUTION TEMPLATE 第6页/总10页 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国家颁发的劳保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因此,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部门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在采购各个环节上严格把关,防止不合格防护用品给劳动者,严把入口关,防止采购“三无”劳保用品。建立购买、验收、保管、发放、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使用前必须对劳动保护用品功能进行检查,特别防护用品应到定点的企业购买。 四、规范承包单位的行为和加强劳务人员的管理 ①、针对工序承包单位: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双方责任,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要求企业具备相应的资历条件,如安全管理人员的执业资质、从业人员是否培训合格,从事FS 精编解决方案 | SOLUTION TEMPLATE 第7页/总10页 特种行业的要有许可证,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暂行规定》总局16号令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事故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②、加强对劳务派遣公司的合作,充分发挥劳务派遣公司的作用。劳务派遣公司有针对性的对劳务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用人单位在招收劳务人员时,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招收。制订用人标准,如文化程度要求、年龄要求、从业经历要求、身体条件要求等。进行入职前的体检和离职时的体检,严禁招用企业息岗人员。 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务用工管理 ①国务院23号令的第4条要求:“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FS 精编解决方案 | SOLUTION TEMPLATE 第8页/总10页 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要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生产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 企业要健全完善严格的劳务用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生产现场劳务人员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劳务人员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没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坚决不能上岗。 国务院23号令第七条要求:“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劳务人员的企业应做到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标准化(如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管理体制、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伤亡事故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职业危FS 精编解决方案 | SOLUTION TEMPLATE 第9页/总10页 害防治制度、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建设标准化、安全教育的标准化、安全检查的标准化。这样才能对劳务人员加强管理与教育,使用人单位的用工制度规范。 总之,综上所述,劳务派遣是在一些临时、替代性的岗位,而不能长期。劳力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认真履行用人单位义务,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加强对外派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同时用工单位不能简单地认为是劳务派遣或者工作(项目)承包出去与自己无关或者关系不大,这样的模糊认真是极其错误的。而且只有加大管理力度,落实安全责任,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从人的因素作手,在物、环境上加强、改善和管理,才能有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并与派遣单位加强合作,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履行合同规定,本着共同对从业人员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体现以人为本的观念,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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