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

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洛政办[2018]43号

【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5.14

【实施日期】2018.05.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18〕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14日

洛阳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的通知》(旅发〔2017〕7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郑汴洛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89号)要求,结合洛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实际,积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对洛阳战略新定位和洛阳市“四高一强一率先”的总体目标,遵循省政府确定的“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标准化”工作路径,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老三篇向新三篇转变、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旅游城市向城市旅游转变”发展要求,积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增加旅游有效供给,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旅游需求,推动洛阳进入优质旅游发展新时代,助力洛阳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

二、创建目标

通过发展全域旅游,优化全域旅游空间布局,建立全域旅游治理机制,丰富全域旅游发展业态,提升全域旅游产品供给,完善全域旅游公共服务,构建全域旅游营销体系,推进全域旅游共建共享,培育壮大旅游产业,形成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经济发展新模式。

到2020年,基本完成洛阳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各项任务,实现“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参与全民化、旅游效应最大化、旅游发展全域化”的创建目标,把洛阳建设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中原城市群旅游集散地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

三、创建原则

--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化洛阳全域旅游发展领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综合执法、规划统筹、产业政策、旅游用地、旅游统计、导游管理、决策咨询等方面的创新举措。

--党政统筹,形成发展合力。市级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把推进全域旅游作为拉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统一规划、统筹部署、整合资源、协调行动,实现部门合作、业态融合、产业联动。

--突出特色,打造创建典范。在创建过程中突出各县(市、区)本土化特色、个性和品牌,培育核心吸引物,开发有特色旅游产品,注重特色,探索洛阳特色的全域旅游创建模式和路径,实现差异化发展;打造市、县全域旅游示范典型,树立全域旅游发展标杆。

--共建共享,满足市场需求。加快旅游供给侧改革,大力推进旅游业与文化、文物、工业、农业、城建、教育、体育、商业等业态融合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旅游参与者各方共同享受旅游发展收益。

--绿色生态,推动持续发展。通过发展低碳、绿色、循环旅游产业,全面推进资源保护型旅游开发方式、资源节约型旅游经营方式和环境友好型旅游消费方式,提高洛阳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共同提升。

--转型提质,促进乡村振兴。充分利用大乡村、大田园、大生态资源优势,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旅游乡村、特色旅游小镇、田园综合体和休闲农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致富,实现乡村振兴。

四、重点工作

(一)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现代旅游治理体系。一是建立统筹全域旅游建设发展的领导机制,全力推进全域创建协调工作。二是建立“1+3+N”旅游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模式,强化旅游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动,完善旅游联合执法机制,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三是深化旅游综合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公平、公正的旅游市场环境。

(二)加强规划工作,做好全域旅游顶层设计。一是实施“多规合一”,将全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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