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研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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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7.03•【字号】沪工商人〔2012〕239号•【施行日期】2012.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沪工商人〔2012〕239号各分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行政审批标准化第一批示范试点项目的通知》(沪审改办发〔2011〕32号)、《上海市行政审批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验收规范(试行)》(沪审改办发〔2012〕15号)的精神,市局决定将上海市工商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上海市工商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吴振国上海市工商局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乐贵忠上海市工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学军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长徐枫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长成员:罗永勤上海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阮力上海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沈秋娟上海市工商局人事处处长陈玉军上海市工商局财务处处长陈彦峰上海市工商局注册处处长俞培刚上海市工商局外资处处长何幼龙上海市工商局监管处处长郑宏上海市工商局公平处处长蔡卫东上海市工商局直销处处长张敬宝上海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刘广琴上海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陈祖尧上海市工商局食品处处长林海涵上海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缪钧上海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李通上海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叶礼邦上海市工商局基层处处长秦寿良上海市工商局监察室主任刘楷上海市工商局信息中心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法制处,办公室主任由法制处处长阮力兼任。

各分局要认真贯彻有关精神,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邯郸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邯郸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邯郸市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3.19
•【字号】
•【施行日期】2014.03.1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邯郸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强对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河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办字〔2014〕2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邯郸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曹子玉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魏彦君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建法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委办主任
成员:傅积先市委副秘书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于洪光市法制办主任
翟广平市财政局局长
游洋市编委办副主任
张春海市发展改革委调研员
赵琰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调研员
刘炳云市商务局副局长
曹富杰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乔正海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张凤磊市质监局纪检组长
赵灵灵市国资委纪委书记
郭爱文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委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李建法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游洋、路永宏(市法制办副主任)、王堂(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调研员)同志兼任。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19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十堰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十堰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十堰市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8.06
•【字号】十政办发[2013]120号
•【施行日期】2013.08.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十堰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
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3〕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

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龙良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XXX 市编办主任
黄太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成员:苌光爱市纪委常委、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
柯贤国市发改委主任
曾文华市经信委主任
吴先锋市财政局局长
王有群市法制办主任
刘卫国市物价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市编办主任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金琳、市财政局副局长徐晓光、市法制办副主任吴英忠、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游仁俊、市物价局副局长汪尧平、市编办专职纪检员张友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3年8月6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赣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赣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赣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18•【字号】赣市府办字[2009]31号•【施行日期】2009.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赣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09〕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3号)精神,为加强对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以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作为省网上审批电子监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鉴于我市已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市电子政务统一应用平台项目推进小组分别负责了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省里的要求,为了使这两项工作便于统一领导,经研究,决定对赣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骆炳峰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李建发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幸跃凌市政府秘书长廖桂兰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廖志斌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洪明市政府副秘书长、信息化办主任张建华市财政局局长陈庐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孔德然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徐名立市编委办主任毛志忠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由廖桂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5个专项工作组分别是: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的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法制办、市审改办牵头组织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规范组;由市发改委、市商务局会同市经贸委、市招商局牵头组织的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研究组;由市信息化办牵头组织的网上审批电子监察技术研发组;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市监察局牵头组织的招标采购组。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6.22•【字号】密政办字[2011]42号•【施行日期】2011.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密政办字〔2011〕4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密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密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改革工作深入进行,建立密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联席会议在县政府主管领导同志的直接领导下,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需要市级下放的审批事项;督促县政府各部门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和处理工作;研究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建议。

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县监察局、编办、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商务委、农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市容委、教委、文化委、科委、人口计生委、政府法制办、财政局、人力社保局、民政局、卫生局、交通局、司法局、园林绿化局、水务局、农业局、旅游局、安全监管局、环保局、民防局、体育局、统计局、信息中心、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政府督查室。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编办、监察局、政府法制办、发展改革委、人力社保局、政府督查室和信息中心主管领导担任。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科室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

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调研报告

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调研报告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调研报告***县纪委近年来,为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着力构建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在区纪委的精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以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创新形式,规范内容、完善管理措施,扎实有效开展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各项工作,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了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于XX年6月成立了行政审批办证大厅。

XX年12月18日,按照区市关于建立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根据实际,在行政审批办证大厅的基础上,更名设立***政务服务中心,同时在国税局、地税局、交警大队、人社局设立4个政务服务分中心。

中心成立后,按照区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设置模式,成立了***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正科级行政机构,行政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

县政务服务中心位于****政府综合楼二楼,办公面积1700多平方米,目前共有37个单位在中心设立办事窗口。

二、主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

一是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中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要求,成立了进一步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抓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的落实工作,***监察部门负责通知担任副组长,成员由9个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

二是加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投入。

XX年4月投入万元****政务服务中心场所建设,投入10万元改善**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设备,添置桌椅、投影机、触摸屏、复印机等,投入20万元完善***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分中心建设。

扎实推进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

一是调整职能,整合部门股室。

XX年结合机构改革,各部门调整、理顺部门内设机构职能关系,整合本部门股室,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增设行政审批股,并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代表本部门受理政务服务事项,减少了申请件在部门内部股室流转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0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通报-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0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通报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0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通报2008年我省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和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抓好以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压缩行政审批时限,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开展了第四轮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

在清理工作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决定》(云发[2008]6号)以及深入贯彻“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坚持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圆满完成了预定任务,实现了目标要求,现通报如下:一、改革的背景和基本情况我省第四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是在前三轮清理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

1998年至2001年的第一轮清理工作,分四批对42个省级部门及有关单位的1076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分别以省政府令第98号、102号、103号和115号公布决定,共取消479项行政审批项目。

2003年至2004年的第二轮清理工作,对47个省级部门的734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以省政府令第125号公布决定,取消和改变190项行政许可项目。

2007年的第三轮清理工作,对63个省级部门的1268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以省政府令第144号公布决定,取消和调整229项行政审批项目。

行政审批股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情况汇报

行政审批股关于(guānyú)行政审批工作的情况汇报行政(xíngzhèng)审批股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情况汇报行政(xíngzhèng)审批股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情况汇报住房(zhùfáng)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我股自五月执行(zhíxíng)建设工程并联审批工作规划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了市委、政府“两集中、两到位〞精神,加快了建设工程审批速度,杜绝了体外循环的现象,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需要局党组、行政更加明确,便于今后在实际工作中更好的实施,现将这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并联审批工作规划中存在的一些问题1、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中第四条:规划与设计方案或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室外综合管线设计方案,须加盖建设单位印章、设计单位设计资质章、注册规划师或注册建筑师资格章,原件5套,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彩色渲染图、建筑模型及户型统计表〔平、立、剖面图以及外立面设计说明及彩色效果图,各5套〕。

因该方案已通过专家及规委会审议,只是在我股室备案,故建议只收图纸一套及电子文档,减去建筑模型的收取。

2、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第八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法律、法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的)、人防部门审查意见。

虽政府有文件规定只在万源市规划区范围内〔含太平、白沙、官渡、青花、茶垭〕执行,但组团城镇中的私人建房是否执行。

3、建设工程质量平安监督登记中第四条:见证取样送检法人授权证明书和见证人照片。

经王站长认可建议取消,由质检站在进入质量监督时自行实施。

4、施工许可办理是时,因要求与住建厅网报资料一致,建议由基建股重新审定所需申报材料。

5、建设工程竣工备案中一是基建要求增加环保验收合格证书;二是第六条: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工程应提交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合格书,需要明确明确规模和范围;三是第九条: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国投工程是否需要工程质量保证书。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3.11
•【字号】兰政办发[2011]41号
•【施行日期】2011.03.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1〕41号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际联系会议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根据有关人员工作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对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予以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袁占亭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虎林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李勇红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成员:王得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潘恩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陈卫东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宋智虎市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希望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
万里市规划局局长
董建梅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明珊市纪委常委
郑纪华市数字城市建设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李勇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明珊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以后如有人员职务变动,由相应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关于我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近日,按照省纪委的要求,就我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对部分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调研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市通过调研,在"制权、管钱、用人"三项制度上进行改革创新,不断从源头上预防和探索治理腐败的新路子,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特别是今年初,廊坊市纪委为了全面贯彻中、省纪委会议精神,我们先后对霸州、永清、固安、香河、市财政局等单位就源头治理腐败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4月份,又组织了8个不同内容的调研组,分别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就贯彻落实市纪委三次全会情况进行了调研。

我们在市纪委副书记邓小社同志的带领下,深入到香河县就源头治理腐败工作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调研期间,我们听取了各单位领导关于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召开了县、乡中层干部、退休职工等各类人员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并与15人进行了个别谈话,广泛征求干部职工对反腐败抓源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月6日,在接到省纪委关于开展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调研的通知后,我委立即成立了以邓小社同志为组长的3个调研组,先后与市财政局、市土地局、市建设局等部门的同志进行了座谈,并深入到县(市、区)纪委进行调研。

二、我市源头治理腐败工作的特点从调研的情况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领导对源头治理腐败工作十分重视,在认真贯彻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张国斌同志在市纪委三次全会结束时所作的题为《突出主题、把握灵魂、狠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引向深入》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做到:管住权是是核心,管好钱是关键,用好人是根本。

从而使我市的源头治理腐败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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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探索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巩固政府
机构改革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
代行政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
序,促进经济发展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突破影响生产
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和体制保障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权力
腐败的一项目重要举措。我市行政审批制度自2001年至今
经历三次改革,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基本情况
我市从2001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始以来,按照合法、
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工作原则,对现有的行政许可项
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该取消的一律取
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已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三次改
革。第一次由原616项审批事项精减到302项,第二次由
302项审批项目又进一步精减到135项,经过两次行政审批
制度改革,累计精减审批项目481项(其中取消48项、合
并减少55项、转为日常监管工作378项),为原审批项目的
78%;保留的135项(其中审批项目46项、核准项目48项、
审核项目40项、备案项目1项),为原审批项目的22%。2007
2

年由前两次改革保留的135项审批项目精减到122项,精简
了10%。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我市编委办配合市政府法制办修订保留的行政审批事
项的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和报件资料,规范机关内部工
作流程,建立完善高效透明的运转程序,完善机关内部与外
部协调的行政审批并联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一
是在审查方式上,简化内部程序比较复杂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审批环节,并在承诺的行政审批时间内,将审批结果反馈到
申报单位,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建立联合办公制度。
二是在办理方式上,扩大政务公开范围,积极主动创造有利
条件,减少了办事程序,方便基层群众。
(二)规范审批管理办法
针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从制定和完
善管理制度入手,防止和杜绝出现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实行
管理办法公开。一是把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
位。对改革中取消的审批事项,研究新的管理办法,防止变
项审批和权力上收。二是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运作,进行
了规范,减少了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对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
要求各单位制定管理制度,审批的内容要具体,审批的条件
要可操作,审批的时限要确定,并对外公布,减少审批人的
自由酌情权。三是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
充分利用行政审批改革的成果,变机关内部分散办理为集中
办理,明确了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权。
3

(三)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按照“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要求,遵照市政府行政
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意见,北安市编委办经与法制办、
监察局协调,制定了《北安市行政审批工作督查方案》。按
照《方案》要求,我们对全市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进行
了调查,了解了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运行情况,各部门都能
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和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进
行及时整改,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行政审批工作程序和监
督、责任追究、公开等各项制度。一是对保留下来的行政审
批事项加强日常监管,层层落实了责任制,制定管理监管制
度,把具体责任落实到承办审、批事项的每一名工作人员,
对审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依据审批工作责任制追究当事人
和主管领导的责任。二是针对以前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
防范措施,防止已精简的行政审批事项“名亡实存”和反弹
现象发生。
二、存在问题
从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看,领导十分重视,部门
工作扎实,敢于动真格,精减幅度较大,成绩比较突出。但
是,由于改革具有创造性、渐进性特点,制约的因素较多,
存在问题也较明显:
一是改革目标单一,标准不统一。强调精减幅度是改革
的重要特点,而且改革中也非常好地完成了改革目标。但是,
目前改革的目标与标准不统一,哪些项目该精减,哪些项目
该保留,没有普遍适用的法律依据和统一的指导,也没有科
4

学合理的改革程序可以遵循。因此,在审批制度改革中,比
较注重审批项目的减少,而在科学性和合理性、长远性和现
实性的有机结合上注重不够。
二是改革自下而上,部门主动性不够。行政审批制度改
革异于机构改革,自下而上地进行,由市、省而国家,形成
了下动上不动的局面。其重大的弊端在于单位等待、依靠和
要政策的依赖性强,主动性、积极性不够。
三是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还不够彻底。主要表现:一是原
先的清理中漏项目、重复项目仍然存在。二是根据行政许可
法规定,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
许可。原先对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上,根据上级规定,采用
的是自下而上方法,只是对少数项目决定保留,大量项目省
政府或制定机关未公布废止或停止执行,是保留还是停止执
行,因担心上下不对口,害怕执行法律不一造成了清理中存
在盲点。三是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后,没有及时调整造成审
批的不规范。四是有的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虽规定的有项
目,但没有许可条件,在实施过程中担心执法标准不一。
四是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概念没有很好的划分开来,导致
程序要求、办结时限等混乱。由于最早开展行政审批改革时,
对行政审批的概念与现在的行政许可概念相同,而当时行政
审批包括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四大类,2004年7月1日
5

行政许可法出台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何为行政许可作了
一个解释,但该解释采取的是排除法,仍然不好操作。
五是审批的收费仍然不是十分规范。行政许可法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除
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收费的以外,一律不得 收取任
何费用。但由于原先部门规章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已对少
数许可项目规定了收费标准,且有部分收费还需上解。目前
此类收费文件未公布废止,部分收费项目还在执行,实际上
存在收费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同时一些部门反映,有些行政
许可在实施和监督检查过程中,确实需要较大的费用,如须
复制大量的资料,印制许可证件、送达、公告、组织专家论
证、听证、检测、检验等等,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这些费用应由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如何保障,如何编制
合理的部门财政预算,还有待进一步落实。
三、几点建议
针对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改
善经济发展环境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我们认为应该
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科学制定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方案,明确总量精减
是基本任务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审批项目的清
理工作已不再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中心工作,不能只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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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削减项目,应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移工作重点。应该从
加强对项目的后续监管、规范审批程序和环节上下功夫,从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服务手段上下功夫,从建立结构合
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管理制度上下功夫,
这也正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的所在。一是做到该减的要
坚决减下去。二是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项目和前臵审批
条件,要坚持一个事情一个部门办理,确定主要负责部门。
三是大力促进行政审批走向电子化、公开化和规范化,通过
推行电子政务和发展网上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健全审批监督机制,确保改革成效落到实处
对已取消调整的审批项目,要制定替代管理措施,防止
管理脱节。对改变管理方式的项目,要规范办事程序,加强
监督检查。对保留的审批项目,要明确审批部门和审批人的
责任,做到责权统一。对违法审批出现问题的,不但要追究
批而不管的责任,也要追究应审批监管而未履行审批监管职
能的责任。其中,核心的问题就是要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
通过检查,把不该审批的项目精减掉,把不必要的审批环节
精减掉,把公开化、电子化的办事制度建立起来。从而,节
约政府和社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政府效率。
(三)发展社会中介组织,促进政府审批职能的转换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把许多社会自治的职能统管起
来,审批职能也如此。正在进行的改革中,我们发现,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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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愿意将一些审批职能转移给社会,但由于没有适当的社
会组织可供选择而难以如愿,因此,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为价值取向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要下放政府管制经
济的一些具体权力,这就需要适当的、成熟的中介机构来承
担这方面的职能。在我市目前中介组织先天不足的情况下,
除了加大扶持力度,着眼于培育和发展以外,还应该出台中
介组织管理法规,明确中介组织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
位和作用,保障中介组织的健康成长,从而为部分政府审批
职能的过渡和转换创造良好条件。
(北安纪委 生建会曲天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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