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基础知识

合集下载

银行承兑汇票知识

银行承兑汇票知识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分拆合并业务
合并、分拆业务介绍 思考: 合并、分拆业务对出票时间要求1个月以上,思考:为 什么?我公司在旺季前什么时间安排收取承兑合适? 收取承兑能否放大公司资金规模?
思考:
1、银行办理承兑后,银行是么时间将资金支付给对方 银行? 2、为什么银行可以在公司信用额度以外,增加承兑业 务信用额?
③ 持汇票付款
收款单位
汇④ 票填 写 进 账 单 , 送 存 银 行 ⑤ 退 回 进 账 单 回 单
⑥ 传递汇票
付款单位开户银行
⑦ 划转款项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
思考:
1、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流程,为什么不收一般商 业银行的承兑汇票? 2、7月14日报道,酝酿中的《银行破产法》 为什么企业愿使用银行承兑结算?
思考:
1、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如何计算?例: 8月1日出票,今天11日去银行贴现,利息如何计算? 2、为什么银行一般会多计算5-7天利息?
企业如何利用银行承兑理财?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理财
1、购票折扣 思考:出票时间长短与折扣的关系 2、08年金融危机时期,国家3万亿货币投放后,市场资 金充裕,承兑贴现率低于定期存款利率。 思考:大资金如何抓住机会盈利的? 3、背书转让用于支付采购等
提问时间
谢谢倾听
朱家祥 管理咨询师 注册会计师 2011年8月10日审计师↓来自银行承兑汇票的资金放大效应
1、差额抵押;? 2、差额担保承兑;? 3、厂商银;? 4、货物第三方监管;?
思考:为什么办理全额保证金的银行承兑业务?
思考:
除了放大资金规模的作用,还有一点重要的作 用?
公司急需用现金,银行承兑如何变成现金?

银行承兑汇票种类

银行承兑汇票种类

银行承兑汇票种类
银行承兑汇票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结算方式,是指银行代表买方或债务人向卖方或债权人发行的一种结算工具,具有无条件支付的特点。

根据不同的要求和用途,银行承兑汇票种类有所不同。

下面我来介绍一下常见的银行承兑汇票种类及其特点。

1. 普通承兑汇票
普通承兑汇票是最常见的一种,是指承兑银行未对背书人的身份进行审核,一旦承兑即具有无条件支付的义务。

普通承兑汇票一般适用于小额交易、商业信用交易等场合。

2. 保证承兑汇票
保证承兑汇票是指当背书人无力承兑时,保证人代其承兑。

与普通承兑汇票相比,保证承兑汇票更具有保障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不良交易风险。

保证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一般是信誉较好的银行或公司,因此其信用度也更高。

3. 主承诺汇票
主承诺汇票是指承兑银行不仅承诺支付,还承诺背书人能按其背书付款,具有类似连带责任的性质。

主承诺汇票主要用于交易商之间的大额交易,具有更高的信用保障。

4. 逆向承兑汇票
逆向承兑汇票是指买方承兑银行代表卖方发行的结算工具,相当于卖
方的信用保证。

逆向承兑汇票适用于跨境交易、进出口贸易等领域,
具有规避汇率风险、实现快速结算等优势。

除了以上几种,还有不可撤销承兑汇票、铁笼承兑汇票、复合承兑汇
票等特殊种类,不同的承兑汇票种类具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和优缺点,
买方和卖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种类。

总的来说,银行承兑汇票种类多样,是一种安全、高效的结算工具,
在商业交易中有广泛应用。

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时应了解不同类型的特点与适用范围,以提高交易效率、规避风险。

汇票介绍及使用注意事项

汇票介绍及使用注意事项

银行承兑汇票知识扩展
• • • • • 一、票据保管很重要 二、票据诈骗要防范 三、防范知识要强化 四、侥幸心理不可有 五、合理权益要争取
一、票据保管很重要
•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息案例 •
• 克隆银行承兑汇票买走 克隆银行承兑汇票买走180万元农药案例 万元农药案例 • 恶意挂失欺骗行为 • 假票据案例案情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背书转让、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背书转让、承兑时 的注意事项
一、银行承兑汇票背书 二、粘单接纸骑缝的要求 三、收款收据 四、银行承兑汇票复印 五、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签章”栏上方 小格 “被背书人”栏的填 写 • 六、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的时间确定 • 七、填写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要求 • • • • •
具体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 一、原则上只收取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四大 国有银行和交通、华夏、浦发、中信、招商、兴 业、深发、光大等股份制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 票,尽量不要收取其他金融机构开出的银行承兑 汇票。 • 二、客户交纳银行承兑汇票时,要求客户必须同 时提供加盖公章的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以保证 票据的真实性。 • 三、严格审查银行承兑汇票所有票面记载的要素, 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出票人的签章与出票人名 称是否一致。
第一手背书名章油墨化开
第一手背书章不清(图)
骑缝章不清,银行给贴现吗?(图 骑缝章不清,银行给贴现吗?(图) ?(
银行承兑汇票粘贴单贴反方向如何处理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印鉴章压线(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印鉴章压线(图)
重复背书,银行承兑汇票能否承付 重复背书,银行承兑汇票能否承付?
• 为了及时、安全、稳妥地收回票款,建议 票据接收人遇到此类票据时,应要求重复 背书人出具证明或承诺,出具证明说明重 复背书之原因,并与承兑行事先取得沟通 认可。征得承兑行的同意,否则建议不予 接受。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注意事项: 1、此交易只能由出票行操作 2、承兑汇票审核、签发必须换人操作。 3、签发后自动收取手续费、工本费。
银行承兑汇票退票/换票 • 功能描述 • 对已签发未到期票据可进行退票或大票换小票。
• 注意事项: • 1、换票时新出票金额不能大于原票金额 • 2、票据状态正常且未做到期处理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处理
银行承兑汇票特点
• • • • • • • • 1)无金额起点限制。(单张最高1000万元整) 2)银行是主债务人。 3)出票人必须是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 4)只有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合法的商品交易才能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其它方 面的结算,如劳务报酬、债务清偿、资金借贷等不可采用此方式。 5)付款期限最长6个月。 6)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可以持票到银行办理贴现。 7)汇票有效期内可以转让。 8)对于购货方而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无须付现,即完成了货款的支付, 等于从银行处获得了一笔成本较低的资金,这也就是银行承兑汇票的融资 功能;对销货方而言,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也可通过向银行申请贴现 的方式,获得资金。 9)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通过背书转让给其他债权人。 10)只用于单位与单位之间,只能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11)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 • 注意事项: • 1、汇票状态为挂失时,不能对该汇票进行解付。但在汇票到期 日日终,仍可以由系统自动进行收款交易; • 3、票据持有人直接向签发行(社)申请挂失后,应于期限内向法 院申请公示催告程序,挂失后13日内签发行(社)未收到人民法院的挂 失支付通知书,可执行本交易对挂失汇票解挂。
异地银行承兑汇票委托登记/核销
功能描述: 对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处理。
注意事项:

1、承兑汇票到期当天才能做此交易,可在日间进行单笔处理或日终 进行批量处理 • 2、处理成功后自动将承兑金额挂入本网点应解汇款科目,通过支付 系统进行资金划转 • 3、如账户余额不足,自动挂垫款户,按规定计收罚息

银行承兑汇票产品培训(PPT30页)

银行承兑汇票产品培训(PPT30页)

银行承兑汇票流程图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
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在汇票上 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
1、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 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 签章。
汇票上欠缺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 汇票无效。
背书连续的法律效力
票据权利的转移。《ຫໍສະໝຸດ 据法》要求 票据权利的转移应当背书并交付票 据。
证明票据权利。背书连续是持票人 证明自己享有一定票据权利的最有 力的证据。
禁止背书
出票人在正面记载“不得转让”
《票据法》第27条,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 让。 《司法解释》第53条,通过贴现、质押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支付结算办法》第30条,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者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 不予受理。
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到期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 金来源。
票据贴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
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 据的复印件。
银行承兑产品培训
2018年4月
目录
CONTENTS
1
银行承兑汇票
2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3
电子汇票和指标的区别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知识
什么是银行承兑汇票 特点及适用范围 基本规定 如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相关知识
什么是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介绍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介绍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介绍一、银行承兑汇票的定义和特点1.商业银行作为第三方,对汇票的付款承担责任,具有很高的支付保证。

2.承兑汇票具有支付期限,到期后银行按照票面金额支付或兑付持票人。

3.相对于现金支付,承兑汇票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安全性。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流程与要素1.申请:持票人向商业银行提交承兑汇票申请。

2.审查:商业银行对持票人的信用状况和汇票的真实性进行评估和审查。

3.承兑: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的信用和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承兑汇票。

4.签发:商业银行向持票人签发承兑汇票。

5.流通:持票人可以将承兑汇票转让给他人流通。

6.到期兑付:在汇票到期日,商业银行根据汇票金额支付或兑付持票人。

1.付款行:承兑汇票上标明的商业银行,即汇票的承兑人。

2.制票人:汇票的出票人,即汇票的发起人。

3.收款人:在汇票上指定的收款人,即最终的款项接受人。

4.汇票金额:汇票上标明的付款金额。

5.付款期限:汇票的到期日,即商业银行承诺在此日期前支付或兑付款项。

三、银行承兑汇票的优势和应用范围1.信用保证:承兑汇票是商业银行的付款承诺,具有银行的信用保证,相对安全可靠。

2.支付灵活:汇票金额和付款期限可以灵活确定,适应不同交易的需求。

3.支付清晰:承兑汇票上具有详细的支付要素和支付条件,确保支付过程清晰明了。

1.国内贸易:在国内贸易中,银行承兑汇票可作为一种常见的支付方式,确保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2.国际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承兑汇票是常用的支付工具,利用银行的信用保证进行跨境支付。

3.企业融资:企业可以将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借贷担保,进行融资活动。

四、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控制和操作注意事项1.审查制度: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审查程序,对申请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进行信用调查和汇票的真实性鉴别。

2.承兑限额:商业银行可以设定单笔承兑限额和累计承兑限额,控制承兑汇票的金额和数量。

3.风险分散: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与其他银行合作或利用再承兑等方式,进行风险的分散和传导。

银行承兑汇票种类

银行承兑汇票种类

银行承兑汇票种类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在商业活动中,银行机构承担信用保证,对债权人发出的汇票进行承兑并在到期日支付面额与利息的一种票据。

根据承兑汇票的不同用途和性质,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商业承兑汇票:由企业或个人在债权到期日向银行申请承兑的汇票,通常用于支付货款和结算。

2. 信用证承兑汇票:由进口商和出口商之间签订的信用证中规定,出口商在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文件后,银行对汇票进行承兑,以保障进口商的权益。

3. 贴现承兑汇票:持有人将承兑汇票贴现给银行,银行按照贴现利率对汇票进行折扣计算,并提前给予持有人票款。

4. 链式承兑汇票:由多家银行联合发行的承兑汇票,每一家银行对汇票进行承兑保证,并在到期日向下一家银行支付面额与利息。

以上是常见的银行承兑汇票种类,对于不同类型的承兑汇票,银行在承兑时会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不同的审核和风险控制。

- 1 -。

建行收承兑汇票流程

建行收承兑汇票流程

建行收承兑汇票流程承兑汇票是一种在商业交易中常见的支付工具,它为企业提供了一种延期支付的方式,同时也增加了交易的灵活性和信用保障。

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作为一家重要的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承兑汇票的收付服务。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建行收承兑汇票的流程。

一、承兑汇票的基础知识承兑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作为承兑人,信誉较高,流动性强;商业承兑汇票则由企业作为承兑人,其信用风险相对较大。

二、客户准备工作在向建行提交承兑汇票之前,客户需要确保汇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汇票应具备以下要素:1、表明“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同时,客户还需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贸易合同、发票等,以证明汇票的交易背景真实合法。

三、提交承兑汇票客户可以选择通过柜台或者电子渠道向建行提交承兑汇票。

1、柜台提交客户携带承兑汇票及相关证明文件前往建行的营业网点,向柜员提出承兑申请。

柜员会对汇票和证明文件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接收汇票。

2、电子渠道提交对于开通了建行企业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的客户,可以通过相应的电子渠道上传承兑汇票的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文件,提交承兑申请。

四、建行审核建行收到客户提交的承兑汇票后,会进行严格的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1、汇票的真伪鉴别通过专业的防伪设备和技术手段,对汇票的纸张、水印、印刷等进行鉴别,确保汇票不是伪造的。

2、票面要素审核审核汇票的票面要素是否齐全、规范、准确,如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出票日期和到期日是否符合规定等。

3、交易背景审核审核客户提供的贸易合同、发票等证明文件,确认交易背景真实合法,不存在欺诈、洗钱等风险。

4、承兑人信用审核对于银行承兑汇票,建行会对承兑银行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对于商业承兑汇票,会对承兑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调查。

五、承兑处理1、审核通过如果汇票审核通过,建行会按照汇票的票面金额扣除相应的手续费后,将款项存入客户指定的账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银行承兑汇票基础知识作者:郑希亮来源:荆棘鸟一、承兑汇票概述(一)承兑汇票的概念承兑汇票一般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的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标人的票据。

(二)承兑汇票的特征1.承兑汇票中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其中出票人和付款人为票据义务人,收款人为票据权利人。

2.承兑汇票是委托他人进行支付的票据。

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仅仅是签发票据的人,不是票据的付款人,其必须另行委托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

3.承兑汇票通常都需要由付款人进行承兑,以确认其愿意承担绝对的付款义务。

在付款人未承兑时,承兑汇票上所载的付款人并无绝对的付款义务。

4.承兑汇票是在见票时或者指定的到期日无条件支付给持票人一定金额的票据。

承兑汇票不以见票即付为限,多数承兑汇票都有一定的到期日,体现了承兑汇票的信用功能。

5.承兑汇票对于当事人特别是出票人和付款人,没有特别的限制,即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公司、企业等。

(三)承兑汇票的分类一般根据承兑汇票当事人的身份的不同,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以银行为出票人,同时以银行为付款人的承兑汇票。

通常情况下,银行承兑汇票中的出票行与付款行为同一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是以银行以外的其他公司、企业为出票人,以银行或者其他公司、企业等为付款人的承兑汇票。

二、银行承兑汇票概述(一)银行承兑汇票概述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由于有银行担保,所以银行对委托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司有一定要求,一般情况下会要求公司存入票据金额等值的保证金至票据到期时解付,也有些公司向银行存入票据金额百分之几十的保证金,但必须银行向公司做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并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使用信用额度,如果没有银行授信是没有开据银行承兑汇票资格的。

目前我国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亿元(电子票据最大限额为10亿元)。

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左右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

纸质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电子汇票的最长期限可达1年)。

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委托银行开据的一种远期支付票据,票据到期银行具有见票即付的法定义务;商业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开据的远期支付票据,由于没有通过银行的担保所以信用相比银行承兑汇票较低。

两种票据最长期限为六个月,票据期限内可以进行背书转让。

为控制风险,一般不建议收取商业承兑汇票。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特征1.无金额起点限制;2.银行是主债务人;3.客户必须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4.付款期限最长达6个月;5.收款人在汇票到期日前可以持票向银行申请支付票款;6.在汇票有效期内可以转让;7.在买卖合同中,对于买受人而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无须付现,即完成了货款的支付,等于从银行获得了一笔成本较低的资金,这也就是银行承兑汇票的融资功能;对出卖人而言,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也可通过向银行申请贴现的方式,获得资金;8.持票人可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其他债权人;9.只用于公司与公司之间。

(三)银行承兑汇票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票据可以表现出两种关系,票据关系和票据基础关系,前者受票据法调整,后者受民商法调整。

在银行承兑汇票中,银行在票据关系中处于付款人的地位,在见票或者汇票到期日时有对持票人无条件付款的义务,而在票据基础关系中处于债权人地位,在支付汇票确定金额后有权要求出票人支付该笔款项。

三、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一)背书转让概述根据法律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转让是通过背书方式进行的。

所谓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的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完成签章,并将其交付相对人,从而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的票据行为。

(二)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由于票据是一种表现为有价证券的特殊金钱债权,所以背书转让具有与一般债权转让不同的法律效力。

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据债务人同意,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3.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

(三)背书转让的限制情况1.出票人的限制背书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这时,如持票人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

当然,这并意味着该汇票绝对不能再转让,而只是表明该票据不能再依票据法规定的背书方式进行转让,也不再可能发生背书转让的效力,这时的转让只是一般指名债权的转让。

转让后,转让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般出票人记载禁止背书的意义,在于排除背书转让的效力,保持对受让人的抗辩权,并防止在受到追索时增加更多的偿还金额。

2.背书人的限制背书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如果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背书人记载的限制背书与出票人的限制背书都有避免对人抗辩切断、防止偿还金额增大的作用。

不同之处在于,背书人的限制背书并不导致票据指示证券性的丧失,票据仍可背书转让,只是记载该限制背书的背书人将自己的担保责任限制在对其直接后手一个人上,对此后的后手受让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对于持票人来说,背书人限制背书以外的各个背书,仍为普通背书,具有普通背书的一切效力。

3.回头背书及其效力回头背书是指以先前已经在票据上签名的出票人、背书人等票据债务人为被背书人的背书。

回头背书具有一般背书的效力,并不因被背书人是先前的票据债务人而使该票据权利归于消灭,只是在权利担保的效力上有所不同。

被背书人是出票人的,由于他是最终的追索义务人,事实上是不能行使追索权的,只有在汇票已经承兑的情况下,才可以向承兑人行使追索权;回头背书的被背书人是先前的背书人的,这时,他既是票据的债务人,又是票据的权利人,他要对其后手承担担保责任,所以也就不能向他们行使追索权。

四、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一)承兑的概述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承兑是汇票特有的一种制度。

因为汇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是委托他人(付款人)代替其支付票据金额,而该付款人在出票时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无当然的支付义务。

(二)承兑的一般原则1.自由承兑原则。

汇票的付款人可以依自己独立的意思,决定是否进行承兑,不受出票人指定其为付款人的限制。

即使付款人与出票人存在一定的资金关系或依承兑协议,应为汇票进行承兑而未承兑,也只承担票据外责任。

2.完全承兑原则。

付款人必须在持票人提示付款的当日,足额付款。

付款人进行部分承兑的,应视为承兑附有条件,视为拒绝承兑。

3.单纯承兑原则。

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如果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不发生承兑的效力。

五、银行承兑汇票的追索权(一)追索权的概念追索权一般是指持票人在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而未获承兑或未获付款时,依法向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权利。

(二)行使追索权的条件在已发生汇票到期时被拒绝付款,或者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等情况时,并不能确定地发生追索权。

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包括:1.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

而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

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书具有拒绝证明的效力。

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具有拒绝证明的效力。

4.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

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汇票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

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进行通知的,仍可行使追索权,但是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在票据到期前,具备行使追索权的条件时,持票人即可行使追索权,而无须等待票据到期。

(三)追索与再追索1.追索义务人的责任。

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他们均为追索义务人,对持票人承担无条件给付汇票全部金额的责任。

2.追索权利人的权利行使方式。

在同时存在若干个追索义务人的情况下,持票人可以选择其中的任何一个人,作为追索对象;也可以不限定一名追索对象,而向一个以上的追索义务人行使追索权;持票人还可以不受已经开始的追索权行使的限制,在未实现其追索权之前,再进行新的追索。

3.再追索。

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追索权利,可以再向其他汇票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直至汇票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因履行或其他法定原因而消灭为止。

4.追索权行使的例外。

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当持票人为背书人时,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5.追索金额一般包括: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6.再追索金额一般包括:已清偿的全部金额;前项金额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六、银行承兑汇票的权利瑕疵1.票据的伪造与变造。

(1)票据的伪造。

票据的伪造是指假借他人的名义,在票据上为一定的票据行为。

一般来说,票据法意义上的票据的伪造指票据签章的伪造,而不包括其他事项的伪造。

(2)票据的变造。

票据的变造是指无票据记载事项变更权限的人,对票据上记载事项加以变更,从而使票据法律关系的内容发生改变。

2.票据伪造、变造的法律责任。

伪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这涉及伪造、变造者,被伪造、变造者和其他签章人的法律责任问题。

(1)伪造、变造者的法律责任。

伪造、变造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因票据的伪造、变造而导致票据当事人未能获得承兑或付款时,其所支付的费用及利息损失,均应由伪造、变造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伪造、变造的责任者个人处分,给予公司、企业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伪造、变造者应承担刑事处罚。

(2)其他签章人的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其他签章人仍需依其签章按照票据所载文义承担票据责任。

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