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问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改)

10问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改)
10问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改)

10问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医药价格综合改革何时实施?

根据国家和省医改工作部署,从10月31日起,我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并做到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推进药品集中采购改革、改革编制和人事薪酬制度、加强医院监管和考核、强化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管理等“八个同步”,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2、医药价格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目标:改革补偿机制,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坚持政府主导,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建立新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有序解决突出的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

基本原则: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统筹协调、配套实施。

3、价格改革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一是取消药品加成,合理补偿。改革后,城市公立医院药品按零差率销售,由此减少的药品差价总额,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政府财政投入进行合理补偿。

二是改革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提高诊察费、护理等综合服务类部分项目、部分病理检查和部分临床各系统诊疗、手术项目价格,其中,一般手术费提高30%。为鼓励高等级医院开展疑难复杂手术,四级手术费提高52%,六岁(含)以下儿童手术(含麻醉)项目加收20%。降低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重点降低部分检验项目、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和部分以设备为主的辅助操作项目价格。取消螺旋CT超层费、无陪护理等15个项目。

三是将省下放给市的325项医疗服务项目,按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后的价格执行;已经形成竞争、社会化服务的34项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公立医院自主制定价格。

四是控制并逐步减少公立医院部分特需医疗。特需病房床位比例为10%,取消部分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再执行备案制管理,由公立

医院自主制定。

4、诊察费如何设置?

设立诊察费,诊察费中分设西医诊察费、中医辨证论治费、急诊诊察费、住院诊察费。将挂号费、急诊挂号费项目纳入诊察费,不再单设挂号费、急诊挂号费;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疗程中不再收取诊察费。对只取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积极提供方便通道,按简易门诊诊查费每人次2元收取。

5、价格改革会增加病人负担吗?

此次价格改革是补偿机制的改革,注重医院、患者、政府之间负担的平衡。患者负担整体上不增加,特别是对涉及特殊群体的价格不调整,如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项目价格不调整,不调整项目达1625项,加上省里定价权限下放到我市的部分医疗项目不调整,超过30%以上。这次改革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次均费用有所减少,但也有少部分患者因治疗方式、个性化需求的差异、药占比低等原因,有可能个人负担会有所增加,如口腔治疗的患者。

6、针对医药价格调整,医保如何发挥保障作用?

医药服务价格调整后,医保支付的医疗服务项目范围、支付比例保持不变,对住院床位费等限额支付的标准适当提高。

7、新农合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新农合在基金分配上重点向住院大病倾斜。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主要针对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看病费用,县以上普通门诊费用一般不报销,但对一些特殊病种、慢性疾病的门诊费用也可以纳入报销范围,给予一定比例报销。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目前乡镇卫生院可以报销80—85%左右,县级医院报销70%左右。

8、到县外就医时应该办理哪些手续?

新农合实行县级统筹管理,在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一般可以自由选择就医,无需办理手续。对于病情较重的病人,在县内医疗机构难以医治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办理转诊手续,及时到县外医疗机构就医。参合人员办理转诊手续,首先应到县合管办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对经诊断确需转外就医的,相关机构会出具转诊单,并告知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选择的范围、报销材料目录清单、结报

流程、补偿范围和比例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事项,接受参合人员的咨询。对于参合人员因病情急、危、重等特殊原因,可以直接就近就医,但应当在就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告知当地合管办。

9、哪些人可享受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获得什么补偿?

目前我市对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血友病、1型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唇腭裂20类疾病实施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对定点医院诊断符合重大疾病救治要求的患者,给予省定疾病费用标准的70%补偿,符合医疗救助条件患者再给予不低于省定标准的20%补偿。

10、为什么要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分级诊疗制度,就是通过一系列政策引导和制度安排,让群众理性选择看病就医流向,建立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和模式。

群众对医疗服务反映最突出的问题仍然是“看病难”,具体表现为城市大医院始终处于“战时状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庭冷落。现在的“看病难”,实际是到大医院看病找专家看病难,得了疑难杂症的患者找好医院、好专科、名医生困难。要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的问题,必须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加强政策支持,完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引导群众分级就诊,逐步建立起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

2020年医改新变化

2020年医改新变化 计划经济体制下,医疗卫生体系定位明确,中国医疗卫生创造了一系列辉煌,在医疗服务、预防保健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医改消息,欢迎阅读! 海军总医院北京医改首个高峰日高效服务患者 10日,海军总医院迎来了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首个就诊高峰日。7时,门诊大厅已经有许多患者排队等候就诊。医务人员精神饱满的引导患者就医,发放宣传手册,协助患者挂号缴费,电话咨询耐心解惑,并及时为患者解答医改新政。 北京医改后,海军总医院信息系统运行正常平稳,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实时监测,门急诊、药房、核磁检查室、CT室、内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等诊区就医环境清新明亮,虽然候诊患者较多,但人员设备到位及时,检查流程清晰顺畅,就诊患者秩序井然。 一个多月来,海军总医院以临战状态奋战医改,全院上下形成了"加强军民融合、实施医药分开、促进合理用药、更好服务人民"的共识。医院先后召开动员部署会、政策宣讲会,邀请专家解读交流,开设医改培训班,编发宣传手册、发布微信医改政策动态等多项措施,推进医改筹备工作,并严格执行重点部门24小时值班和院领导带班制度,信息系统改造、价格公示、改革预演等14项具体工作,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34个节点具体到每个小时、每个楼层、每个岗位,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保障医院新旧信息系统平稳切换、正常运行,有效推进医改顺利实施。

又一地区医改在即取消药品加成还有啥变化 4月8日起,北京正式全面推行"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最近,又有一个地区公立医院医改在即! 据3月29日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的《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公立医院改革将在今年7月1日全面启动,除了将取消15%的药品加成之外,还有不少利好——医疗费用进行"四降五升"调整 广东中山市从去年12月起作为试点开启了公立医院改革,对医疗费用进行了"四降五升"的调整。 "四降"包括: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下调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和检验项目价格。 "五升"则是:上调诊查费;按手术级别上调手术费;上调床位费、护理费、传统中医医疗服务收费。 取消药品加成哪些人获益最多? 对取消药品加成能否让群众真正获益,广东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测算,具体惠及每个个体病人存在差异。 一般来说,对药物依赖性较强的门诊病人,医药费用会有较明显的下降趋势;对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劳务要求较高、药物依赖性不强的住院手术病人,医药费用可能有所增加。不过,总体来说,医药费用水平会趋于合理。 医院出现资金缺口怎么办? 而对于医院资金缺口的补贴,广东省推出的是"811"补偿方式:

国内药品定价的分析

国内药品定价的分析

国内药品定价问题分析 概要: 分析我国药品价格改革的特点、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并参考国外药品价格改革的经验,分析国际药品价格制定在这的基本思路和做法,剖析价格制定过程中的难点,探讨我国药品价格改革的思路、方法与成效。 大纲: 第一章引言 第二章概略说明国内药品市场的状况 第三章目前市场的困境和缺陷 第四章未来合适发展方针 政府失灵,定价最大的问题,价格机构有没有可能成为卫生体系整个改革的突破口 一、引言 药品是人类对抗疾病的中所发明最有效的武器之一,而对国家而言,也是掌握著国民身体健康,重要的战略物资。而药品价格决定了人们是否可以拿起这武器捍卫自己的健康,国内药商是否可以永续发展并和社会共同进步,这也是为什么药

品价格一直是全社会所关注的事项。此篇则从国内药品的价格和改革来研究未来发展方向。 二、概略说明国内药品市场的状况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人口的净增长和老龄化,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农村市场的启动等影响我国药品市场发展。 1,药品主要需求: 医院使用药品大类按金额和需求排序,领先的前五分别是全身抗感染药物、心血管系统用药、抗肿瘤药及免疫调节剂、消化系统及代谢药以及血液和造血系统,一些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普通药和新药仍将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 2,供应状况分布: 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9万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607家,下辖门店14.67万个;零售单体药店27.71万个;零售药店门店总数达42.38万个。截至2012年底,全国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的企业有117家。至2012年为止,全国药品流通直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7942亿元。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统计,全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达11174亿元,药品零售量占市场91.2%,却占总市场额73%,表示药品价格与其他医疗用品的价格相差无几。i 三、目前市场的困境和缺陷 1、医药市场竟爭力不足: 市场竞争无序,研发不足、创新不够、行业不正之风盛行。国内总共有一万多种新药,大多数都是以成药改名做成的新药,難以開發新的市场。

县卫计局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情况报告 尊敬的市检查组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卫计部门的精心的指导下,我县扎实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深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现将2017年医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改工作落实情况 1、公立医院改革。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卫体改发〔2014〕2号)的要求,2015年4月1日我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正式实施。改革实施两年半以来工作平稳开展,初步达到了预期目标。改革医院内部管理,转变服务方式,改善就医流程,实行先治病后付费,节假日门诊,健全分级诊疗服务体系等,为群众就医提供更多便利,医院收入结构得到优化。所有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切断了医院药品加成收入来源,增加了医疗服务收入,“以药养医”机制得以改变。2017年,药品总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从医改前的48.3%下降到39.7%,同比下降9.4%;中草药使用情况与同期相比有较大提高,特别是县中医医院门诊中药收入占门诊药品比例的84%,住院中药占住院药品费用的44%,达到了“业务量上升、药品比例下降”的预期效果。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动价值得到

一定程度体现。伴随药品价格的下降和药品总收入的减少,优化了医院收入结构,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动价值的回归。 2、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我县已于9月底开通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县人民医院为我县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已进行外出务工农民信息数据采集,可以进行跨省异地住院联网结算。 3、深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县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自2011年6月20日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县11个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省级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零差率销售,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100%。根据市卫计委《关于做好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工作的通知》(Y卫计药政发〔2016〕1号)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了《关于做好全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实施办法》(X卫计函〔2016〕6号),要求全县范围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省增补目录的670个药品通用名中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的品种、剂型、规格)作为首选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品规占比达到50.9%。 4、建立健全分级诊疗。我县制定了《XX县分级诊疗实施方案》,根据县域医疗技术水平及基层医疗技术力量,进一步细化病种,真正做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诊疗模式。各级医疗机构切实调整并落实服务功

当今中国-不应该将医疗价格交给市场调节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随着2016年新医改提出了医疗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市场化的命题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又延续到了今天。我方今天所持的观点为当今中国不应该医疗价格交给市场调节。将医疗价格交给市场调节指的是医疗服务、药品的定价通过市场公平竞争、供需关系形成,而我国目前定价机制是国家给定价格浮动范围,医院拥有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利。医疗行业与其他行业不同的特殊之处在于其公益性,需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因此我方今天判定不能交给市场调节的标准为医疗价格的市场化既不能很好地解决效率问题,又会带来严重的公平问题,得不偿失。 首先是市场化后会带来严重的公平性问题。目前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由于政府的普遍压低出于较低的水平,放开市场后,由于我国医疗资源整体匮乏的状态,对医疗服务的需求远大于医疗服务的供给,这种情况势必导致医疗服务价格的上涨,从而达到新的均衡。由目前自由定价的民营机构的价格水品普遍高于公立医院可以看出。北京公立医院妇产科主任的挂号费仅为7元,而同等的民营机构对于主任级医生挂号费达到600元。这种价格的急剧高升在我国保险制度不完善,保险公益性偏低的情况下会让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进一步加深。我国目前公民医疗费用的个人支付比例为32.2%,远超发达国家10%的水平,在这种公益性严重缺乏的情况下会使医患矛盾进一步激化。 目前我国医疗行业出现的最主要的效率问题即效率低下、医疗资源的浪费严重与积极性偏低。这与目前以药养医与诱导需求的存在相关,将医疗价格交给市场调节就是想将医生通过诊断升级、开大诊单、高价药带来的灰色收入变为合理收入,政府希望通过市场定价提高价格后,这部分不正当的医疗行为可以被削减,并扩大市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从而促进医疗市场的效率提升。然而,我方认为目前几个不良现象的症结在于: 第一,医疗行业特殊的准入门槛决定了信息不对成的存在,医生与患者之间对于疾病与医疗服务的了解程度远不相同,这为医生在利益驱动下提供不正当服务打开了防护伞,今天即使进一步放开市场,未必能够阻止这种不正当行为。 第二,以药养医的存在是因为目前工资制度的弊端,将医生的工资与所开药品的数额挂钩,我方认为只要取消这种挂钩,并建立按照疾病种类付费的绩效考核制度,向国际靠拢就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并且这项考核制度可有效的区分高水平与低水平医生的收入水平。 第三,因为医生待遇普遍偏低,导致社会与医务人员积极性普遍偏低,这与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削减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有关,政府通过价格管制与对公立医院进行严格控制。我方认为可以通过多点执医的方式解决,医生不仅可以在就业单位就医,还可以选择民营机构或者其他公立医院就医。 综上,医疗价格的市场化不仅不能有效解决效率问题,还会带来严重公平问题。我方认为当今中国不应该推行。

关于印发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9〕2844号 关于印发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 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卫生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的有关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卫 生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

附: 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的精神,现就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从我国医药产业发展现状和医疗服务特点出发,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合理调控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和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根据卫生事业公益性特点,在强化政府对医药价格监管的同时,注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形成

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竞争的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 二是鼓励研发创新与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并重。医药价格制定要有利于激发企业和医疗机构提高创新能力和动力,研究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保护和扶持中医药发展,提高医药行业整体竞争能力,同时要兼顾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鼓励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减轻群众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 三是促进企业和医疗机构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政府制定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要体现质量差别,鼓励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促进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和提高诊疗技术,满足群众多层次的用药及医疗服务需求。 四是医药价格改革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协调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要有利于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相关政策协调配套,同步推进。价格调整要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利益和群众承受能力,统筹兼顾,逐步疏导矛盾。 (三)目标任务 到2011年,政府管理医药价格方法进一步完善,企业和医疗机构价格行为比较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逐步好转,药品价格趋于合理,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明显缓解。 到2020年,建立健全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符合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律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医药价格

【范文工作总结】2018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计划

2018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计划 人总会有生病的时候,每个人离不开医疗服务,而价格高,治不起病也是很多的人的常态,我们要怎么进行改革?这里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2018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计划,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精神,结合价格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我市2018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稳妥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配套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医疗服务监管机制,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减轻患者负担,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改革对象 咸宁市范围内公立医院 三、基本原则 严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调价原则进行价格调整,实行同级同价。 四、改革内容

1、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改革成果,密切关注医药价格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加强跟踪评估。 2、按要求推进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3、扩大按病种收付费数量和范围,推进县级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按病种收付费工作,探索开展按人头、按床日、按服务单元收费,支持鼓励各地开展按疾病相关分组收费试点。2018年底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50个。 4、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协调推进医保支付方式配套改革,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地。 5、放开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放开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 6、2018年底前完成对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查。 7、进一步深化医养融合工作试点,全面推广医养融合试点经验,完善价格机制。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经营者自主确定。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合理确定,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其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和调价频次进行必要监管。公办养老机构对特困供养对象实行免费政策;对其他经济困难的失独、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等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对除以上对象之外的由养老服务机构根据

2020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指导意见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指导意见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表明,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价格机制改革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推动医疗机构建立科学合理补偿机制,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各地结合实际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医疗服务价格尚未理顺,管理方式仍需改进,价格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为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二)基本原则。

坚持调放结合。按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科学核算医疗服务成本,控制医药费用总量,优化医药费用结构,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疗服务政府定价范围,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医保控费和市场机制作用,引导价格合理形成。 坚持协同配套。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药品流通体制、医保支付、分级诊疗、医疗行为监管等改革协同推进、衔接配套,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形成政策合力。 坚持统筹兼顾。落实政府投入责任,正确处理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保障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提高群众受益水平的关系,统筹考虑各方面利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坚持稳步推进。加强整体谋划,把握好时机、节奏和力度,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及时完善政策,确保改革平稳实施,防止价格异常波动、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主要目标 到xx年,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改革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改进价格管理方式,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积极探索建立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

2017北京医改新政公布:医药分开 435项医价调整

2017北京医改新政公布:医药分开 435项医价调整 《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今天正式发布。4月8日起,北京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将取消挂号费、诊疗费,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同时,435项医疗服务价格将规范调整。 根据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多次组织核实和确认,参与改革的医疗机构达3600多所。其中,北京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军队和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均参加医药分开综合改革。 同时,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关键词1 医事服务费 医事服务费是本次改革新设置的项目,其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的是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推动分级诊疗,其对应的原来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 此次医改,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北京市医保基金将医事服务费整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内。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

不同级别的医院、医生,医事服务费及报销金额均有不同,具体标准如下: 关键词2 规范医疗服务价格 本次改革,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规范调整。 这些项目具体包括: 综合医疗服务类(床位、护理等)125项,占28.7%; 影像学诊断类(CT、核磁等)185项,占42.5%;

中医医疗服务类(针灸、推拿等)96项,占22.1%; 临床手术治疗类(阑尾切除术等)26项+临床物理治疗类(放疗等)3项,占6.7%。 上调项目: 床位、护理、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 如普通床位费从现行28元调整为50元,二级护理从7元调整为26元,阑尾切除术从234元调整为560元,针灸从4元调整为26元等。 降低:

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9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卫生计生委(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局)、财政厅(局)、商务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 二、此前有关药品价格管理政策规定,凡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律废止,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三、各地价格、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附件: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5月4日

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 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是推进价格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于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和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和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减轻患者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直接干预。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价格、医保、招标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步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有效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合理水平。 二、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其中: (一)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药品带量采购实施办法.doc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药品带量采购实 施办法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药品带量采购实施办法 三亚、**、陵水县卫生局: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陵水县医疗、医药和医保联动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6】43号)与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同意三亚市和**市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参照执行 陵水县药品带量采购相关政策的通知(琼医改【2016】1号)的文件精神,为巩固医改成果,推进三市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深入,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为用而采、按需而设”的基本原则,采取“单一货源、联合采购、量价挂钩、严格监管”的办法进行带量议价采购,进一步有效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保障临床用药质量和需求。 二、组织领导 在省卫计委和省医改办的指导和监督下,成立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领导小组、专家小组等工作议事机构,各小组各司其责,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专家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质量优先、招采合一,阳光操作、严格监管。

四、实施范围、采购主体和周期 (一)实施范围 三亚市、**市、陵水县三市县范围内的市、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农场医院、村卫生室和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含部队医院)。 (二)采购主体和周期 带量采购工作以三市县医疗机构组建的联合体为单位,原则上一年为一周期。 五、药品采购 三市县全部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参加药品带量采购。采购目录和采购计划量,必须符合《三亚、**、陵水改革试点市县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方案》与《三亚、**、陵水改革试点市县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实施细则》规定;其中抗菌药物品种、规格数必须符合国家卫计委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其他药品品种、规格数必须符合原国家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为了使药品带量采购能顺利展开,对第一批因不符合“比选公告”条件从而落标的5个品种,三市县各公立医院应限量采购,限量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 六、药品销售价格 按照(琼府办【2016】43号)文件精神,带量采购药品价格与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的差价,70%用于激励医疗机构降低药价,补偿医疗机构药品储藏、保管、损耗等运行成本。在门诊,30%全部让利给患者;在住院

医疗价格改革 提高诊疗价格 降低药品费用

医疗价格改革提高诊疗价格降低药品费用 2016年07月06日 11:23 来源:发改委网站 原标题: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6]14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卫生计生委(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价格、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按照《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要抓紧制定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改革合力,确保改革平稳实施。 二、各地要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统筹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并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政策同步实施,确保群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三、此前有关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规定,凡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计生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6年7月1日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价格机制改革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推动医疗机构建立科学合理补偿机制,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各地结合实际规范医疗服务价格

管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医疗服务价格尚未理顺,管理方式仍需改进,价格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为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二)基本原则。 坚持调放结合。按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科学核算医疗服务成本,控制医药费用总量,优化医药费用结构,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疗服务政府定价范围,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医保控费和市场机制作用,引导价格合理形成。 坚持协同配套。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药品流通体制、医保支付、分级诊疗、医疗行为监管等改革协同推进、衔接配套,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形成政策合力。 坚持统筹兼顾。落实政府投入责任,正确处理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保障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提高群众受益水平的关系,统筹考虑各方面利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坚持稳步推进。加强整体谋划,把握好时机、节奏和力度,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及时完善政策,确保改革平稳实施,防止价格异常波动、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主要目标。到2017年,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改革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改进价格管理方式,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积极探索建立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 1.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对人力消耗占主要成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可探索由政府主导、利益相关方谈判形成价格的机制。

国家计委印发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计委印发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计价格〔2000〕9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改革药品价格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我委制定了《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经报请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计委 二○○○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促进药品市场竞争,降低医药费用,让患者享受到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药品,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改革药品价格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调整药品价格管理形式。根据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仅限于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及其他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少量特殊药品(包括国家计划生产供应的精神、麻醉、预防免疫、计划生育等药品)。政府定价以外的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取消流通差率控制,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法律法规逐步完善,要逐步减少政府定价的种类、数量,进一步扩大市场调节价的范围,以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二、药品价格管理要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政府定价原则上要按社会平均成本制定,对供大于求的药品,要按社会先进成本定价。要规范销售费用率和销售利润率,使经营者能够合理补偿成本并获得合理利润。流通环节的进销差率和批零差率合并计算,实行差别差率,并逐步调整流通差率总水平。 政府定价药品,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格。药品零售单位(含医疗机构)在不突破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制定实际销售价格。 市场调节价药品,由生产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制定零售价。药品批发、零售单位(含医疗机构)要在不超过生产企业制定的零售价格的前提下,制定药品实际销售价格。 三、建立药品价格管理的灵敏反应机制。减少中央定价品种、数量,除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少量特殊药品的价格,由国家计委制定外,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价格,在中央定价原则指导下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民族药价格委托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中药饮片、

2015年医药行业运行情况报告

2015年医药行业运行情况报告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医药工业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发展目标,积极应对经济转型新常态,整体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在主要工业大类中保持前列。但主要经济指标增长进一步放缓,医药工业面临换挡调速的挑战,提质增效和创新发展的任务更加迫切。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一)增加值增速位居前列 2015年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8%,增速较上年下降2.5个百分点,高于工业整体增速3.7个百分点。医药工业增加值在整体工业所占比重达到3.0%左右,较上年增长约0.2个百分点,反映出医药工业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扩大。 2010~2015年医药工业增加值增速与占比情况

数据来源:工信部 (二)收入增速继续放缓 “十二五”以来,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较“十一五”末增长了一倍多,2013年迈上2万亿大关,但增速逐年下降。根据统计快报,2015年医药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885.2亿元,同比增长9.0%,高于全国工业增速8.2个百分点,但较上年降低4.0个百分点,多年来首次低至个位数增长。各子行业增速均出现下降,中成药降幅最大。 2010-2015年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趋势

2015年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完成情况 行业 主营业务收入(亿元) 同比(%) 比重(%) 2014年增速(%)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4614.21 9.83 17.16 11.35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6816.04 9.28 25.35 12.03 中药饮片加工 1699.94 12.49 6.32 15.72 中成药制造 6167.39 5.69 22.94 13.14 生物药品制造 3164.16 10.33 11.77 13.95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1858.94 10.68 6.91 15.48 制药机械制造 182.02 8.94 0.68 11.02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2382.49 10.27 8.86 14.63 医药工业 26885.19 9.02 100 13.05 (三)利润增速高于收入 “十二五”期间,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利润总额也逐年增长,较“十一五”末增长了近一倍,但增速不稳定,总体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15年医药工业实现利润总额2768.2亿元,同比增长12.2%,高于全国工业增速14.5个百分点,较上年下降0.04个百分点。利

医疗价格改革对医院收入结构的影响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fd5822041.html, 医疗价格改革对医院收入结构的影响 作者:曹文娟 来源:《财经界·上旬刊》2020年第04期 关键词:医疗价格 ;医院收入结构 ;影响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政府取消了大部分药品直接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让居民医疗保险控价,这打破了医院逐利机制,促进医院建立合理补偿机制,为人们看病就医大大减轻负担,是解决“看病难”问题的有效举措。新时期医疗价格改革对医院收入结构的影响越来越大,本文围绕医疗价格改革对医院收入结构的影响展开论述。 (一)财政补助收入不足,医院运营受影响 医院作为一所社会公益机构,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前过于重视经济利益,未能全面考虑患者的经济水平,因此很多患者被阻挡在医院大门外。医疗价格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消除公立医院的逐利性,通过完善政府补偿机制,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营,完善医院医疗服务体系,满足广大群众尤其是基层群众看病就医的需求。这种影响是多方面的,政府不再对药品定价,多数药品价格下降,医院药品总收入下降,但有政府补贴,医院就诊患者相对增多,因此总体医疗收入并未减少,甚至上升。 (二)对医院业务收入、医疗收入均产生影响 政府对人们的看病医疗补贴增加,按照医院编制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拨付资金,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县级和市级医院的财政补助水平低于省级医院,从服务量、服务效益和医院收支运营和职工效益等方面,可能保障质量下降。和医疗价格改革前相比,医院财政补助收入明显增加,但是增长速度下降,大大低于总收入的增长速度。如经济发达县的财政投入可以达到医院总收入的20%。 (三)医疗收入在医院收入结构中的比例加大 由于药品收入大大下降,在医院收入结构中的比例缩小,而医疗业务价格相對上升,因此医疗业务收入增加,在医院收入结构中的比重上升。政府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后,药品被控价,越来越多的人能够接受医疗服务,医院医疗服务人群门槛降低,因此医疗业务收入大大增多。如医院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降低多个大型仪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费、化验费等项目的价格,但提高了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因此医疗之外的检查、药品等费用下降,医疗服务价格上升。 (四)药品收入增加,医院收入结构比例降低

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情况报 告 为配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创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良好价格环境,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价格行为,促进医药卫生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州发改委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开展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文件的通知》(红发改价检〔2016〕77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今年3月,县劳动保障局医保中心、县发改局、县卫生局、县药监局联合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的基础上,于2016年9月8日至15日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院、县疾控中心、县计生服务站2016年以来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深入开展医药价格检查,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我县从关爱民生、推进改革、促进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医药价格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强领导,由分管价格工作的副局长亲自抓,切实组织安排重点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开展检查 根据州发改委红发改价检〔2016〕778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突出重点,重点检查政府定价药品是否按规定降价,医疗机构招标采购药品是否按中标价或进货价加规定的差别差率,一次性使用卫生材料,允许单独收费的有无超过规定加价率。我县今年3月份联合县医保中心、县发改局、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的检查,这次专项检查,于2016年9月8日至15日重点检查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院、县疾控中心、县计生服务站。 三、检查的基本情况 通过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院、县疾控中心、县计生服务站的2016年以来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的检查,总体来说执行的一年比一年好,药品零售价格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以药品最小零售包装单位的进价或中标价加规定差别差率,降价药品能及时降价;使用一次性卫生材料的按规定加差别差率,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差价率,收费比较规范,项目清楚,没有发现乱收费的行为。但还存在不够规范的行为,如:县计生服务站,产妇科特殊治疗,收费项目应写外阴阴道宫颈治疗,处方上写红外线宫颈治疗一次元;2、刮宫术写成药流术后清宫;死胎处置写成埋婴费,输液观察费写成床位费。收费标准没有超过国家规

北京市药品零差价文档2篇

Word格式 I A4打印 I 内容可修改 北京市药品零差价文档2篇Beijing drug zero price difference docu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北京市药品零差价文档2篇 前言: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 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 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本文档根据细则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 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北京市属医院药品零差价文档 2、篇章2:0差价药品该怎么购买 北京市自4月8日起推行的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中重要部分,3600多家医疗机构药品零差价。下文是小泰收集的关于 北京市药品零差价的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篇章1:北京市属医院药品零差价文档 原采购价61.59元的立普妥,现在采购价55.50元;原采 购价115.37元的波立维,现采购价108.29元……这些药品的采购价格在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官网上一目了然,市民可查询到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品种及价格,而且每种药的采

购价格就是医院的销售价格。这是北京市自4月8日起推行的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中重要部分,3600多家医疗机构药品零差价。 本次医改方案中,北京市属医院本着以下原则进行阳光 采购,即有利于质量、价格、需求相统一,有利于保证药品质量和稳定供应,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有利于保持医联体内部用药的一致性,有利于保持患者治疗连续性原则。具体采购中,全部药品“平进平出”,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15%的加成,叠加上药品阳光采购8%的降幅,药价平均的降幅将达到20%。 以地坛医院治疗肝病用量最大的药品“恩替卡韦”为例,两种品规(一盒7天量),通过阳光采购,价格从169元和140.8元分别下降到78元和46.84元,降幅分别达到53.8%和66.7%。 此外,以往一些经常断货的短缺药品,这次阳光采购平 台则不再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通过市场的价格作用保证短缺药品供应。对于超出阳光采购候选目录的,且临床必需又不能替代的45种药品,北京市医管局组织统一议价,以保障临床 用药。

药品定价

在我国,药品的价格制定一直采用的是双规制,也就是在生产经营领域处于垄断地位的特殊药品以及保障国家医疗的基础药品由政府来进行定价,对于其他的药品定价,政府进行适当的调价。政府定价一般制定药品的最高售价来限定药品的价格。到2014年为止,我国药品的降价已经累计达到了29次,可是“看病贵”等群众反映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位于中国青海省的西部,是青海省下辖的一个自治州,北边和甘肃酒泉相邻,西边又临近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南接本省的果洛藏族自治州以及玉树,东接本省的海南藏族自治州以及海北,总占地32.58万公里2,是青海省占地面积的百分之四十五左右,两个县级市——格尔木以及辖德令哈,三个县——乌兰、都兰和天峻,还有三个副县级行政委员会——茫崖、大柴旦以及冷湖,常住人口约为50万人。2013年末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399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9183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海西拥有各类卫生机构121所,试点药店141家。 海西州地广人稀,产业结构发展单一,人均年收入较低,大多数地区人群分散居住,交通不便,药品配送成本高,药品价格依旧没有下降,按照部分药企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反映,可知这些年来,在政府招标集中采购时,部分药企采用恶性竞争,招标过程中,一些已经纳入医保标准的低价药品比其生产成本低得多。另外,劳动力成本、环保成本以及原材料的价格处于上升时期,一部分药品的需求量较小并且本身的用途也不是很广泛,有些日均费用在数元甚至以下的药企限产或者干脆停产,这就使得优质低价药品的急缺,这些急缺药品中还包括了某些急救药,例如治疗心衰的每片只需几分钱的高辛,止疼的去痛片,阿咖酚散等等廉价药品仍是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对药品的定价进行一定的管制不但没有切实

中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情况汇报

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情况汇报 根据《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协助开展我市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情况的函》的要求,我院对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方案出台的时间是2012年12月1日,内容是所有药品取消药品加成,按照药品进价销售,我院于2012年12月1日取消药品加成。 二、(改革前)2012年医疗收入22416509.31元,药品收入10381228.63元,财政收入1886581.8元;(改革后)2013年医疗收入32871021.13元,药品收入10441303.24元,财政拨款1793398元。自2012年12月1日我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至2013年12月25日,共让利于民1242528.37元,其中门诊零差率销售补助343329.32元。 三、2012年患者门诊均次费用100.12元,平均住院日7.7天,平均床日费用299.09元;患者门诊人均药费61.54元,住院人均药费938.4元;2013年患者门诊均次费用75.75元,平均住院日8.26天,平均床日费用379.95元;患者门诊人均药费50.08元,住院人均药费766.53元;取消药品加成后常用药品价格的变化情况是医院按照药品进价销售,药品价格根据市场的变动而变动。 四、改革后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医院的补偿情况:取消药品加成后,医保基金按照住院病人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对医院进

行补助,2013年医保基金对我院的住院患者共补助1182120元。 五、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情况:2013年医院中成药收入4050525.93元,药品加成率是15%,共减免607578.89元;西药收入5291245.66元,药品加成率是12%,共减免634949.48元,共计1242528.37元。2013年财政补助共计343329.32元,比例为27.63%,医保基金支付1182120元,比例为95.14%。 六、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是: (一)存在的问题 1、人员、床位编制严重不足。我院编制床位105张,实际开放床位200张;核编人员87人,现有编内人员77人。按国家有关标准,我院目前缺编60人。 2、资金紧缺,债务难以化解,医院运营困难。主要原因如下: ①按照《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在职在编人员按财政核定标准实行定额补助,编制内缺编的外聘人员人均按每年1.8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我院现有在职在编职工77人,外聘职工94人,医院每年还需自筹280万元资金发放外聘人员工资。 ②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局的安排部署,我院要在2014年增设妇产科和儿科,这两个科室属于高风险科室,对业务用房、设备性能、消毒条件等有更加严格的要求,而我院现有的彩超、消毒供应室、业务用房都不适应开设妇产科和儿科的需求,据初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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