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工序交接验收制度

建筑工程工序交接验收制度

为把好重庆市铜梁区东宏时代广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关,认真执行“三检制”,防止上道工序的产品未经检验合格转入下一道工序;同时为了划清责任,陋习重罚,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工序交接验收制度”如下:

1、在每道工序施工前,现场项目主管(技术负责人、生产执行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等,应熟悉本工程的有关施工图纸、质量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向作业班组人员做好技术、安全、质量交底,并做好记录及声像资料。

2、在每道工序完成后,班组长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质量检评标准和验收规范对照自检,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员填写好《工序交接验收记录表》

(附后)中楼号、层、轴线位置、尺寸,质量、存在的问题等做出详细记录,明确责任界限。上一道工序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现场施工员才能签字确认。

3、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会同下一道工序(接收)的施工班组长、施工员,依照国家的有关质量检评标准和验收规范,对上一道工序施工情况进行工序验收,将检查情况在《工序交接验收记录表》上详细填写, 签名确认,完成转序验收手续。

4、对验评不合格的工序应限期整改;依据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并追究返工损失。整改完成后,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会同下一道工序(接收)的施工班组长、施工员,重新验收。

5、《工序交接验收记录表》一式五份,明确质量责任。《工序交接验收记录表》由交接班组、项目部、监理、建设单位理各存?份备查。

附:《工序交接验收记录表》

工序交接验收记录表

本表一式5份,工程部1份;交接、验收单位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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