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有关政策措施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投资扩大内需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 08〕17号),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加快全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推进速度,加大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迫切需要,是抢抓发展机遇、增强发展后劲、夯实发展基础、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弯道超越”的实际需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重大项目建设对投资增长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将重大项目建设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

二、进一步明确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重点

全省重大项目建设的重点是省重点建设项目、省委和省政府着力推进的“十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在亿元以上的其他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分前期推进和在建两大类。

三、建立完善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工作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专班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体系,对重大项目前期推进和建设实行全程跟进,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行重大项目省、市、县政府分级负责制,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及省直主管投资项目的单位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推进和建设服务具体负责。明确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将重大前期推进项目、重大在建项目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形成全省合力抓好重大项目前期推进和建设服务的工作格局。

四、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工作责任,加强重大项目的前期推进和建设服务工作。各市、州、县人民政府是本地区重大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省政府有关部门是省直属和跨市(州)重大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一个项目、一个领导挂帅、一个专班、一个责任人、一套工作方案”的原则,分解工作任务,制订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定期检查和督办落实重大项目建设有关工作。

五、狠抓重大项目建设的协调和落实工作

前期推进项目的重点是落实项目投资主体、资金来源等各项建设条件、创造条件确保开工建设等。在建项目的重点是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项目早日竣工。十大重点工程的重点是做实推进工作方案,加快实

施步伐,落实具体项目、投资主体、开工条件,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各重大项目责任主体必须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前期推进和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对于省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如果责任主体难以协调解决,可报请省发展改革委(省重点办)协调解决;如果省发展改革委(省重点办)仍不能解决的,由省发展改革委(省重点办)上报省政府协调和督办。

六、建立全省重大项目前期推进和建设服务情况报告制度

各市(州)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重大项目信息报告制度,按要求将本地、本部门的省重大项目有关情况进行汇总,及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重点办)。各地、各有关部门上报重大项目信息情况要纳入省重大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建立省重大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制度

由省发展改革委(省重点办)制订省重大项目前期推进和建设服务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经省政府同意后执行。每年进行一次工作考核评比,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按目标完成重大项目推进和建设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说明情况和原因。

八、优先做好重大项目前期推进和建设服务工作

投资主管部门在规定权限内,优先从简从快办理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及备案手续。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安排重大项目供地计划,缩短用地审查报批手续办理时限,其中省重点建设项目由省国土资源厅保障用地计划并跟踪督办用地手续。环保部门依据项目清单及前期工作进度,通过提前介入、优先办理等途径,加快重大项目环评工作进度。建设、规划部门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优先办理施工图、消防、园林审查以及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十大重点工程以及亿元以上项目中的重要项目优先纳入省及各地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切实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全省每年定期举办银企对接会,优先向金融机构推介重大项目。

九、建立省级重大项目报批协调机制和项目落地会商制度

加大省级重大项目报批工作的协调力度,推行项目并联审批。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会商,研究解决省级重大项目落地的具体事宜。

附件:“十大重点工程”项目责任主体一览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十大重点工程”项目责任主体一览表项目名称推进工作

责任主体推进工作

配合部门1.全省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省铁路办,武汉市人民政府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全省高速公路网建设工程省交通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3.武汉天河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武汉市人民政府省

发展改革委4.武汉新港等码头建设工程武汉新港规划建设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5.全省核电等重大电源点建设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核电办)咸宁市人民政府6.消费电子工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武汉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7.武汉赛马场工程武汉市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体育局8.全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及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9.全省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10.四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

湖北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0

能源 襄樊火电厂三四期工程、 湖北大别山火电厂二期、 武汉关山垃圾发电厂、 应城热电厂、 安陆电厂; 仙桃等秸秆电厂; 大畈核电厂; 环保设施 孝感市城区第三水厂; 随州市双桥水厂; 随州市淅河水厂; 宜昌市三水厂扩建; 荆门市沙洋城区二水厂 恩施市龙凤水厂; 赤壁市第四水厂; 黄梅县经济开发区水厂; 武汉市江夏区污水处理厂 郧县茶店镇污水处理厂; 郧县安阳镇污水处理厂; 郧县杨溪镇污水处理厂; 郧县五峰镇污水处理厂; 郧西观音镇污水处理厂; 竹溪蒋家堰镇污水处理厂; 竹溪水坪镇污水处理厂; 竹山宝丰镇污水处理厂; 房县门古镇污水处理厂; 丹江口习家店镇污水处理厂; 丹江口浪河镇污水处理厂; 丹江口市污水处理厂; 十堰市东部污水处理厂; 罗田县污水处理厂; 红安县污水处理厂; 麻城市污水处理厂; 浠水县污水处理厂; 蕲春县污水处理厂; 武穴市污水处理厂; 龙感湖污水处理厂; 黄冈市黄州新区污水处理厂; 黄冈市黄州火车站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黄冈市禹王污水处理厂; 潜江市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潜江市竹根滩、周矶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荆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二期); 荆州市草市污水处理厂(二期); 监利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沙洋县污水处理工程; 天门市城市污水处理工程; 十堰市神定河污水处理厂 十堰市区西部污水处理厂; 十堰市东部污水处理厂; 丹江口市武当山镇污水处理厂; 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污水处理厂; 郧县城关镇污水处理厂; 丹江口市坝上污水处理; 郧西城关镇污水处理厂; 竹山城关镇污水处理厂; 竹溪城关镇污水处理厂; 房县大木厂污水处理厂 野三关污水处理厂; 兴山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秭归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军山污水处理厂; 南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 樊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宜昌市临江溪污水处理厂; 宜昌市小亭污水处理厂; 宜昌市点军污水处理厂; 宜昌市西坝污水处理厂; 神农架林区松柏污水处理厂; 随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 随州市河西污水处理厂; 随州市两水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 随州市淅河污水处理厂; 天门市仙北工业园污水处理项目; 天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鄂州市葛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 鄂州市梁子岛污水处理厂 鄂州市花湖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鄂州市太和污水处理厂; 钟祥市污水处理厂; 咸宁市永安污水处理厂; 赤壁市城北污水处理厂; 咸宁市污水处理厂; 咸宁市污水处理厂; 咸宁市污水处理厂;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领导班子述职报告2017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领导班子述职报告2017 一、围绕“三服务”要求,努力搞好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dd年以来,我局从强化内部管理入手,牢固树立大后勤、大服 务的思想,努力提高后勤管理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为市级机关各 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 面工作。 (一)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使后勤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立 科学合理的机关后勤管理制度,是加强机关后勤管理的重要任务, 也是履行后勤保障职能,提高管理效能的根本保证,为此,我局根 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原有的各种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又重 新制定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区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市级党 政机关办公区的维修、保洁、会务、安保等工作程序和标准;制定 了《局内部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办公用品、电器电子设备、保洁用品、绿化工程和管养、房屋维修、设施设备 维修和车辆维修、装潢等作了严格规定,从制度上杜绝权力的“暗箱 操作”;另外还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 强和规范了内部管理。由于单位制度建全、完善、规范、可操作性强,从而保证了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如在 日常维修工作中,我们在单位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在维修工作中 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谁接到维修电话,必须做好记录,签好《维 修单》,安排专人去维修,维修结束后拿到服务对象签字回执单才 算办结,否则将追究值班人的责任。今年以来,党政机关办公区共 接听各类维修电话3000多次;府苑小区、综合楼办公区、机关食堂 等共接听各类维修电话10000多次,都能够及时上门维修,对因特 殊情况无法修好的,也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帮助服务对象 解决问题,受到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二)不断提高服务标准,使后勤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局 在后勤服务工作中能够始终把服务对象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服务质 量高低的标准,在工作中不断深化服务内涵,规范服务行为,完善 服务承诺,注重服务创新,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一是通过强化

最新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方案三篇汇总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方案一篇 为加强中小学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明确目标职责,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国计委、财政部印发《全国中小学危改工程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希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成立安居区教育局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卢军副组长刘洪彭哲华 成员余定福陈朝国杨健邹远富 各项目学校成立相应的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 二、项目建设实施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程序必须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1、立项。由学校向区教育局写立项申请——区教育局向发改委出函——发改委出具立项批复。 2、规划。学校提供整体规划方案和拟建建筑初步设计方案(建筑平、立、剖面图)和效果图报区规划局审批,合格后办理规划许可证(副本)并出具红线图。 3、报建。规划许可证办理后,到建设局建管股报建,提供报建相关资料,填写报建表。 4、勘测设计。地震震损程度为轻度的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加固措施;震损程度较重的由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结论后,由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属于新建的工程由学校委托勘测单位出具地勘报告、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施工图齐备后需到区消防大队进行消防审核;委托施工图审查公司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然后到区建设局建管股做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 5、招标程序确定代理机构到发改委办理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比选事宜、代理机构网上报名、邀请相关人员(监察局、发改委、建设局招标办、教育局监察股及计财股相关人员)出席代理机构随机抽取会议、随机确定两代理机构、和两代理机构分别就操作程序和费用等题进行谈判、确定代理机构,并到发改委、建设局招标办备案。招标过程由代理机构或聘请有资质的造价机构计算工程量、财政评审确定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由学校向教育局写评审申请、教育局向财政局评审中心出函、

湖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直机关公务员周转

湖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直机关公务员周转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修订) 【法规类别】住房制度改革 【发文字号】鄂管发[2014]70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08.04 【实施日期】2014.08.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直机关公务员周转住房管理办法》的 通知 (鄂管发[2014]70号) 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省直机关公务员周转住房的管理,我局于2010年3月制定并印发《湖北省直机关公务员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实施4年多来,省直机关公务员周转住房的申请、租住、调配程序进一步规范,部分无房职工的住房困难得到了有效缓解。 为适应实际工作需要,针对省直机关公务员周转住房管理中发现的新情况,我局在广泛调查研究并听取相关单位及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修

订,进一步优化了申请、审核程序,提高了配租工作透明度和周转利用效率,完善了周转住房日常维护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现将修改后的《湖北省直机关公务员周转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新的规定执行,原《暂行办法》废止。 2014年8月4日 湖北省直机关公务员周转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省直机关公务员周转住房(以下简称周转住房)管理,保障省直单位机关公务员周转性住房需求,根据《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办法》(国办发〔2000〕62号)、《湖北省易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鄂办发〔2006〕17号)和房改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员周转住房房源包括:省政府专项投资建设的周转住房;回收旧房中用作周转的住房;经省政府批准用于周转的其他住房。 第三条省机关事务局负责周转住房的房源筹集、调配、大修和退出等管理工作。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规范透明、租赁使用、短期周转的原则。 第四条在汉省直党、政、群机关和省委、省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职工,且本人及配偶均未在武汉市城区内购买住房或承租政策保障性住房的,可申请租住周转住房。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 154号),我厅制定了《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现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严格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执业监督管理工 作。施行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表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备案申请表 .doc 附表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异地代理业务备案申请表 .doc 附表三:工程招标代理分公司备案审核登记表 .doc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及执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部令 154号)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管理和执 业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上述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不受中央或者地方投资来源的限制。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和执业活动的管理与监 督。 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活动 的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资格认定管理 第四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 1亿元人民币及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 6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 业务。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负责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六条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

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 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 为加强和改进市级机关的办公用房管理,实现办公用房的优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权属管理与登记 (一)本规定所称市级机关,包括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市直属事业局和各部门所属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含为机关服务的业务用房,下同)是指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占有、使用并在法律上可以确认属于市级机关资产的办公用房及其相应土地,包括市级机关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投资形成的属国有资产的办公用房及其相应土地。 (二)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主管部门,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统一申办办公用房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登记。 1.办公用房权属已作登记的,由市级机关各部门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其他原始档案资料,变更登记至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 2.办公用房权属尚未进行登记的,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初始登记。市级机关各部门提供下列资料:新建、翻建、改建或扩建办公用房的立项、规划、用地及建设等批准文件和证书,或通过接受、接收、购买、沿用、交换等形成的办公用房的有关批准文件和资料。3.对未经批准,擅自将办公用房权属交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登记的,要变更至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 4.办公用房权属登记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申请,市国土管理和房屋管理部门直接受理并办理。权属资料遗失或不齐全的,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权属来源说明后,市国土管理和房屋管理部门应予办理。 5.对已经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权属登记,考虑到历史沿革等实际情况,其权属登记费用,由市有关部门在办理时根据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的申请予以免缴。今后新建办公用房的权属登记费用一律列入建设成本。 (三)特殊用途的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经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可由占用部门或单位申办权属登记,报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四)企事业单位在市级机关办公区内投资建设或与市级机关合建的房屋,进行审计和分割后,属于市级机关的产权,也按本规定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登记(经市政府同意已划拨出的除外)。 (五)加强办公用房产权产籍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档案,严格记录固定资产统计台帐,定期复核办公用房的权属、质量状况及使用状况。 (六)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的处置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处置。凡改变办公用房用途,或将富余办公用房租、借或调整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使用的,须经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 (七)市政府驻外机构及市级机关各部门在南通市以外的办公用房,也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实行统一权属管理,由管理局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各驻外机构、有关单位应配合管理局进行权属登记。 二、调配和使用 (八)办公用房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配。各部门、各单位享有办公用房的使用权,履行使用申报登记手续。 (九)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结合普查清理,根据办公用房配备标准和各部门人员编制与业

工作推进方案

促进海南热带高效农产品扩大出口 招商工作方案 一、整体思路 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实施“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发展战略,充分利用海南无疫区的品牌优势,引进国内外知名龙头企业,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农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基地,打造种养、加工、外销一条龙产业链;引进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提升我省农产品加工水平;积极推动农业企业与超市、出口企业合作,继续扩大我省农产品出口,争取我省农产品进超市有较大突破。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业产业园区招商建设。加强对定安塔岭农 产品加工产业园、儋州农业科技园等园区的招商力度,建立 一批水果、瓜菜、热带经济作物加工、物流基地。 (二)引进大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对初具产业规模的罗非鱼、南美白对虾等水产品,积极引进大企业,打造海南本地品牌。 (三)以文昌鸡、东山羊、临高乳猪等畜禽产品为平台,引进香港企业来海南设立畜禽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利用其资金、技术促进本地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深度策划包装一批项目。围绕我省的资源优势,借用外脑,加强与热作两院等科研院所合作,研究策划包装一批高附加值、市场前景好的农业精深加工项目。

(二)加强推介力度。参与好珠洽会、厦洽会、海洽会等大型招商活动,建立与企业的直接联系,增加潜在合作机会。通过新闻媒体、电话、海南招商网等途径,推介海南发展热带高效现代农业的优越条件和招商项目。 (三)开展小分队的上门招商。瞄准国内外农产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带项目上门招商,重点抓好种养殖、加工保鲜包装、销售三个环节的招商工作,培养一批本地具有种养、加工保鲜储运、外销能力的龙头带动企业,实施精致农业战略,促进海南农产品进入超市,扩大出口市场。近期可以华润万家超市、香港五丰行、汇源果汁、露露集团、南京雨润集团等企业为重点目标,有针对性地组织小分队上门洽谈对接。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日

高企认定操作流程

高企认定操作流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工作系统 用户使用手册 (企业用户版)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总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一期(以下简称工作系统)建设胜利竣工,并于2月24日14点整正式投入试运行,并于8月3日正式经过验收,于2月28日正式完成申报工作,该系统在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应急系统(以下简称应急系统)单机版的基础上升级为在线的为企业、各类中介机构、专家、国家和地方各级科技、财政和税务管理部门等提供共同参与、协同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工作平台,从统一申报、评审、认定、核准、复审、税政落实、监督检查等工作流程全面支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同时,该系统将经过一定的信息收集、跟踪调查、状态监控、预警和分析等手段为各级管理部门提供政策调整与决策支撑依据。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以下简称:“高企认定管理”) 工作安排,拟于3月1日正式开通高企认定申报功能,申报内容将在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法》(国科发火〔〕172号)及指引文件的基础上对填报内容进行年度切换。同时为便于高企认定管理的进一步统一组织,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将取消单机版填报功能,统一采取网上填报功能,请各认定管理单位及时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管理工作。 本手册主要针对企业用户,用于网上企业用户注册、申报、查询等内容,同时支持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应急系统)的企业用户经过“密码找回”功能进入本系统进行工作。

1注册 1.1功能说明 企业注册主要适用于使用工作系统进行在线注册企业用户的功能模块。 1.2操作流程 用户在申报系统中点击“注册”,如图1-1所示: 图1-1 进入申报系统注册页面,仔细阅读并接受企业注册承诺书,点击“下一步”,填写账号基本信息,如图1-2所示:

全国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表(最新)

全国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表 导读:“全国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表,也许对大家有用。” 全国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表 一月考试表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试中旬初试一般为每年1月中旬左右,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前结束 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专业公共课与自学考试同时考,专业课考试时间在1月和7月自考统考作为四月、十月考试的补充,由省考办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决定 MBA联考工商管理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缩写MBA,是源自美国的硕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月考试表 LSAT(美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三月考试表 TEF法语---TEF (T est d''Evaluation de Francais)法语水平测试,是据法国驻华大使馆

规定必需参加的法语水平测试。 国际物流师---每年的3、6、9、12月第三个周日 PETS 第二个周六周日PETS,Public English T est System,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 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分五个级别。 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四月考试表 速录师职业资格考试--- 职称英语4中旬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 J.TEST 15日J.TEST是鉴定日语实际应用能力的考试,由东京日本语研究社所属的日本语检定协会在1991年创办。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自考统考 五月考试表 营销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人力资源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物业管理师--- 全国秘书职业资格考试---5月和11月各考1次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建筑师一级二级 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全国试点阶段,考试时间由劳动部通知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调查分析师 企业信息管理师

湖北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应在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中开支的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费用和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一)建设管理费 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为止发生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用。费用内容包括: 1、建设单位管理费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定义】: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适用范围】: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计算方法】: 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 单位:万元 工程总概算费率(%) 算例 工程总概算建设单位管理费 1000以下 1.5 1000 1000×1.5%=15 1001-5000 1.2 5000 15+(5000-1000)×1.2%=63 5001-10000 1 10000 63+(10000-5000)×1%=113 注:①工程总概算=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②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管理费率按新建项目的60%计算 2、工程监理费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定义】: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工作所需费用。 【适用范围】:工程计算项目设计阶段监理、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 【计算方法】: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 单位:万元 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计算式 0-500 Y=33/1000x 1 500 16.5 500-1000 Y=27.2/1000x+2.9 2 1000 30.1 1000-3000 Y=24/1000x+6.1 3 3000 78.1

街道年度重点项目实施方案

街道年度重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晋江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投资增长的支持带动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晋江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XX年度重点项目“五个一”工作机制的通知》(晋委[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重点项目组织管理,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罗山街道XX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政办,由秘书负责,具体统筹推进、协调指挥全街道XX年度重点项目建设。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深化、拓展重点项目实施成效,确保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早日投建投产、发挥效益,以项目带动促职能转变、促要素集聚、促机制创新、促环境创优,确保投资增长、后劲增强。 三、工作机制 要建立统筹、统一的项目责任机制、统计机制、调度机制、督查机制和考核机制。

(一)责任机制。实行“四级、七定、三可”项目责任落实机制。每个项目均要建立“市挂钩领导”、“主管单位”、“业主单位”和“项目责任人”四级责任制度,做到责任内容“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进度”,确保项目任务“可跟踪、可量化、可评价”。 (二)统计机制。主管单位和业主单位均要指定1名业务人员作为项目进度报送专报员,具体负责项目动态信息和存在问题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并定期、不定期向项目主管单位反馈进度信息和问题信息。 (三)调度机制。实行调度例会制度、快速响应制度和一线推进制度。及时研究分析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协调排除项目实施障碍,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情况在一线了解、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落实”。 (四)督查机制。实行定期反馈、通报制度。各项目业主单位定期向党政办报送项目进展情况,街道党政办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较多、未按时序进度落实的项目进行责任分解,并跟踪督促责任单位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项目责任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建设目标管理和廉政建设制度,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要主动作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常见问题答疑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过程涉及到了企业的产品构成、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人员构成、经营业绩、资产状况等要素,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能够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进行自主创新,增强创新研发能力,从而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下面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常见问题解答: 1.企业要想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该如何操作? 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遵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在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基础上,企业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https://www.360docs.net/doc/ff4722859.html,)进行相关信息填报。 (1)网站右上方设有“企业申报”入口,首次登陆需先进行用户注册; (2)新注册用户需及时登陆系统,在企业注册信息管理模块下完善企业注册信息; (3)填写完基本信息完善表后,要按照保存、打印、选择地方认定机构并提交的顺序操作,提交之后由地方认定机构审核、激活,只有在激活之后才能进行高企认定申报材料的填写等操作。 2.企业用户名、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答:企业可进入“企业网上申报系统”界面,点击认证码后面的“密码找回”,按要求准确填写企业相关信息,通过查收企业注册邮箱中收到的网址链接,找回用户名和重置密码。

(1)系统会将企业登录用户名和重置密码的链接一起发送到企业注册邮箱里,注册邮箱如果忘记请联系地方认定机构进行重置; (2)重置密码的链接发至企业注册邮箱后,如果企业在30分钟内没有点击该链接,则链接地址会失效,需重新找回; (3)如果出现该“企业信息不存在”提示,说明找回密码时输入的几个信息有误,与企业注册时填写的不一致。请联系地方认定机构核对相关信息。 3.企业注册时提示注册信息已存在,是什么原因? 答:该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被注册使用,请直接登录。如忘记用户名、密码,请参照前述方法找回。 4.企业注册信息或名称发生了变化,进行更改需要走什么流程? 答:企业登陆系统后,可在企业注册信息管理模块中进行信息修改或更名操作。 (1)企业基本信息修改的内容不需要地方认定机构审核,企业可直接修改保存; (2)企业核心信息修改或更名操作需要提交地方认定机构审核,并按照所在地区规定报送相关纸质材料; (3)企业注册地(仅限省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认定机构时,可在企业注册信息管理模块下进行操作,并及时联系原认定机构请求处理。 5.企业在系统中注册过账号,并已被认定机构激活,是否还能注册新的账号?

2017年重点工程推进方案

2017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推进方案 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建成投产,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统筹协调、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项目快建设、早投产, 二、主要任务 协调各部门加强联动,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着力推进项目前期筹建、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等关键节点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如期投产。 三、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与国土部门联系,及时掌握用地中暂未落实的用地批复情况。 (二)征地拆迁、场地平整。及时掌握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土地清表、场地平整工作情况

(三)基础配套。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完善项目用地周边道路、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燃气、通迅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为项目建设投产提供硬件保障。(四)规划管理。协调规划部门指导项目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修规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等规划管理工作。 (五)环保审批。协调环保部门指导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审批、环保验收。 (六)消防审批。协调消防部门对项目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消防验收。 (七)防雷审批。协调气象部门出具项目防雷审查意见、防雷设施验收。 (八)节能审批。协调开展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审查。 (九)安全评价。负责指导项目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三同时”和安全评价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十)建设管理。协调建设主管部门加快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核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施工许可审批以及工程监理、造价管理、质量安全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

国科发火…2008?362号 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已经印发给你们。为确保认定管理工作高效、规范,根据《认定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 —1—

《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应充分认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密切配合,及时成立认定管理机构,共同做好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二、2007年底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内、外已按原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依然有效,但在按《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重新认定合格后方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可提前按《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申请重新认定,亦可在资格到期后申请重新认定。 三、对原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未期满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立并按《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政策性强、专业要求高,各—2—

3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省建设厅,鄂建[2007]43号,2007年5月28日)

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建[2007]4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154号),我厅制定了《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严格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执业监督管理工作。施行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表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备案申请表.doc 附表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异地代理业务备案申请表.doc 附表三:工程招标代理分公司备案审核登记表.doc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及执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部令154号)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管理和 执业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上述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不受中央或者地方投资来源的限制。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和执业活动的管理与 监督。 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执业活动的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资格认定管理 第四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及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日常工作汇报(精)

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日常工作汇报 近年来,资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三优三满意”活动,机关后勤逐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轨道,机关建设突飞猛进,机关环境逐步改善,后勤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特别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推行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开创了机关后勤工作新局面。 一、巧借东风提升机关建设品位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机关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机关建设状况,直接反映全市社会事业发展进程,反映全市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们始终把改善机关环境作为后勤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的标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机关面貌发生了翻天履地的变化。一是巧借东风,加大机关建设投入。资兴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和矿产资源,为发展资兴,推介资兴,市委、市政府推出了一系列大型活动,每一次活动,为机关建设提供一次良好的机遇。借我市承办“中国生态旅游节”、“创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城市建设年”、“生态环保年”等契机,抢抓机遇,完成了一

系列高规格、高品位的机关建设项目。如投入530万元,兴建了25000m2的宽敞舒适的园林式的休闲广场——人民广场和典雅别致的政府小游园,投入220万元对三栋办公大楼进行了装修改造,投入470万元改造了人民会堂,兴建了政务中心和政务广场、停车场,投入51万元,完成了办公区亮化工程,整个机关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二是求真务实,打造精品工程。“要就不做,做就做好,做成优良工程,做成精品工程”,市领导是这样要求的,我们是这们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每项工程都做到严把规划设计关,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了工程预期效果。目前,整个办公区域已实现了“三季有花四季长青”,夜晚华灯高照、霓虹闪烁,成为城区一道亮丽的景观,受到了市领导及干部职工的普遍称赞,也正是这种创新意识、精品意识和创业精神,使我市机关建设呈现出方兴未艾、逐年上台阶、上水平的大好局面。 二、创新机制,增强后勤服务功能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与机关大院各单位各住户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抓好机关后勤工作,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一个方便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义不容辞,但靠陈旧的管理办法和机关事务管理局一班人马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引入竞争机

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方案

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四大突破”的总体部署,推进“三区两带”建设,进一步加快我县重点项目建设步伐,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项目建设作支撑,以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为目的,以领导联系和责任单位负责制、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制为手段,按照“一个项目、一个联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倒排工期表、一揽子抓到底”原则,狠抓项目报批、征地拆迁、资金落实和建设进度,快速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昭平科学发展突破发展,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完善重点项目推进运行机制。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昭平县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简称“百项工程”指挥部),由县委书记刘中奇、县长陈有辉任总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明献任副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督查组以及交通项目、工业项目、城建项目、旅游项目、农业项目、社会事业项目和征地拆迁共七个分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解决全县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重大事项或问题;总结宣传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方法,结合责任目标任务考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项目责任人在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绩效,确保项目按计划组织实施。指挥部下设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指挥部直接评议,不参加原单位的年终考评。经指挥部评议不合格的,由指挥部遣返原单位,并记入本人档案。 (二)强化工作目标管理。按照“一个项目、一个联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倒排工期表、一揽子抓到底”原则,科学制定倒排工期表,明确各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详细分解下达到联系领导和项目责任单位,并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与项目联系领导签订责任状。 (三)明确工作责任分工 1、项目实施单位(业主)工作职责:负责报批材料准备、工程设计、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抓紧完善各种手续,加快施工现场准备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协调施工队伍合理安排并加快施工进度,对项目资金筹措、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等方面负全责;及时向联系领导和责任单位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好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项目联系领导工作职责: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牵头联系作用,把联系项目作为职责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所联系的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工作负总责;经常深入在建项目现场督促指导,每月不少于两次,做好所联系项目涉及县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指导督促项目责任单位按期完成跟踪服务目标任务。工作目标进度差距太大的,应及时向指挥长进行汇报和沟通。对项目实施单位(业主)或责任单位反映的问题,尤其是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不配合或不按要求履行职责导致延误项目推进的,联系领导可以直接问责相关部门领导,有必要时直接向指挥长如实汇报,提出干部使用的建议。 3、项目责任单位工作职责:项目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所联系的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推进工作负直接责任;成立工作班子,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项目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具体问题;主动和项目实施单位(业主)衔接,制定详细的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和倒排工期表,主动联系项目实施单位;对计划新开工的项目,负责督促指导实施单位办理立项(核准、备案)、用地、环评、规划选址、安全及节能等备项手续,负责提出征地拆迁计划报征地拆迁工作组,并报县“百项工程”指挥部备案;对续建项目,每月至少两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形象进度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督促实施单位在保质量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形成更多的投资量;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科发火〔2008〕362号 成文日期:2008-07-08 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已经印发给你们。为确保认定管理工作高效、规范,根据《认定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应充分认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密切配合,及时成立认定管理机构,共同做好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二、2007年底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内、外已按原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依然有效,但在按《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重新认定合格后方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可提前按《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申请重新认定,亦可在资格到期后申请重新认定。 三、对原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未期满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立并按《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政策性强、专业要求高,各地应配备骨干人员,保障认定工作所需经费,及时对本地区在认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OO八年七月八日

重点项目储备工作方案3篇_0

重点项目储备工作方案3篇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第一篇根据《州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和州委、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州级有关部门、各县人民政府及项目业主部门的协调服务,及时解决州重点项目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加强全州重点项目协调工作的必要性重点项目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的复杂系统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难免遇到影响项目推进的困难和问题。因此,州级相关部门、各县(海管局、亚管局)及项目业主单位要切实加强州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工作,及时沟通情况、研究政策、集中解决重大问题,为项目推进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强化州重点项目属地协调各县人民政

府、海管局及亚管局要主动了解、研究协调区域内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三、加强州重点项目州级相关部门协调推进州重点项目建设是州级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对属地协调难以解决,需州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州级相关部门要根据问题情况,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及时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四、完善州重点项目综合协调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跨部门职责、跨县域,需综合协调的问题,州级有关部门、各县(海管局、亚管局)或项目业主单位可提请州级部门联席会研究协调解决。州级部门联席会组织州级有关部门、各县(海管局、亚管局)和项目业主单位及时协调研究解决。重大事项报请州人民政府研究解决。为强化各部门沟通配合,加快议定事项的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州级部门联席会,研究部署重点项目综合协调工作,同时建立重点项目各部门协调联络员制度,各相关部门确定一名重点项目协调员,负责本部门相关科室与其

精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操作手册企业版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操 作 手 册 (企业部分) 2008-7-17

目录 总纲............................................................................................................错误!未指定书签。一.下载填报工具....................................................................................错误!未指定书签。二.解压安装填报工具............................................................................错误!未指定书签。三.获取注册文件....................................................................................错误!未指定书签。四.使用填报工具....................................................................................错误!未指定书签。 五、填写工具基本功能介绍....................................................................错误!未指定书签。 1.保存数据......................................................................................错误!未指定书签。 2.导出数据......................................................................................错误!未指定书签。 3.校验数据......................................................................................错误!未指定书签。 4.打印与打印预览..........................................................................错误!未指定书签。 5.向导式与纸面式切换..................................................................错误!未指定书签。 六、填写的特殊说明................................................................................错误!未指定书签。 1.点击时间输入区域会弹出日期选择框,如下图: ..................错误!未指定书签。 2.单选钮与数据的关联..................................................................错误!未指定书签。 3.动态增加行..................................................................................错误!未指定书签。 4.动态增加项目、产品..................................................................错误!未指定书签。七.数据提交............................................................................................错误!未指定书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