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案例分析

第九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

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化工厂位于城市市区与郊区交界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扩大再生产,厂区领导管理层决定在同一厂区建设第二个大型厂房。按照该市城市总体及局部详细的规划,已经批准该化工厂扩大建设的用地。经厂房建设指挥部察看第一个厂房的勘察成果及第二个厂区的地质状况商讨决定,不做勘察,将四年前为第一个厂房所做的勘察成果提供给设计院作为设计依据,不仅节省了投资,也加快了工程进度,设计院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和设计资料、规范等文件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将该工程的施工任务委托给李某所带的施工队进行施工,经过紧张施工,在2009年2月份竣工完成,4月份投入使用。厂房建成后使用一年就发现北墙地基沉陷明显,北墙墙体多处开裂,根据质量保修书的规定,化工厂建设指挥部与李某交涉,李某认为不是自身原因造成的,不予返修。该化工厂指挥部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请求判定李某按照施工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承担质量责任。李某不服,最终该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假如你是该案例的审判法官,请就以下问题做出判定。

问题

1.本案中的质量责任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依据。

2.建设单位的做法存在哪些不妥?并说明理由

解答

1.质量责任应由建设方承担,设计方也应承担部分责任。根据《建筑法》第54条规

定“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该化工厂为节省投资,坚持不做勘察,违反了法律规定,对该工程质量应承担主要责任。

设计方也有责任。《建筑法》第54条还规定“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法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因此,设计单位对于建设单位的不合理要求没有予以拒绝,应该承担次要质量责任。

2.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而不能委托给李某,个人是

不具备工程建设承揽业务的资质。

案例二

2006年1月5日,江南某制药公司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双方约定由该施工单位承包制药公司的提取车间等约1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土建及配套附属工程。之后,在施工过程中,对于配套的排水工程管道经过开挖、安装管道并经过测量复核,误差在允许的范围之内,随后就进行了回填夯实。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聘用了大量对于管道施工缺乏经验的工人,工人根据以往其他工程的经验进行施工。在主体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发现设计图设计的边柱尺寸过大,于是根据施工经验将施工图设计的900*900的柱子变更为600*600的柱子,柱子的钢筋配置也做了合理的调整,由原来的8根变更为6根,按照计划,该工程于2007年8月完工并投入使用。在2007年6月5日,王某找到该施工单位,打算以该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一项乡政府办公楼的工程,根据王某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洽谈,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了协议书,该施工单位同意王某以自己公司的名义参与乡政府办公楼工程的投标活动。在2008年1月,制药公司发现局部墙体开裂,制药公司找到这家施工单位要求返修。施工单位认为此工程质量问题不属于自身造成的,拒绝承担维修责任。

问题

1.根据案例的叙述,施工单位存在哪些违法行为?请逐一列出并说明理由。

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有:

(1)施工单位不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施工,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

(2)施工单位没有对隐蔽工程在隐蔽前通知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

(3)施工单位没有履行质量保修义务,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2条的规定。

(4)施工单位应当对工人进行教育培训,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以后再进行上岗作业。(5)施工单位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案例三

绵阳市某大型企业甲建设附属中学,委托一设计院为其设计了6层砖混结构的教学楼、运动场、实验楼项目。项目监理招标公告发布以后,众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参与监理投标(以下简称众程),弘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了施工投标(以下简称弘正)。

中标结束后,惊喜的发现,弘正公司法人代表王总是众程公司法人代表的哥哥并持有众程公司30%的股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对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进行了见证取样,监理单位也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对以上见证取样报告单签字。

经过施工、监理及其密切的配合,该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建设单位使用。在工程投入使用7个月时,教学楼的外墙瓷砖大面积脱落,给在校学生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随后该企业甲向利比公司提出交涉。

问题

1.根据上述材料的说明,你认为该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并说明理由。

2.假如你是甲企业的代表人,就该工程的质量问题如何向利比公司提出交涉?

解答

1.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的施工承包单位有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1.2施工单位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不够齐全

1.3监理单位签字的时限太晚,P164第(4)

2.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该教学楼的外墙瓷砖的保修应该按照装修工程,保修2年。在使用半年之久的时间里应属于保修期内。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主要内容: 按阶段划分: (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 (二)施工前的质量管理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况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2、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应该重点审查的技术文件除合同以外,主要包括: (1)审核有关单位的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2)审核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 (3)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4)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5)审核反映工序质量的统计资料; (6)审核设计变更、图纸修改和技术核定书; (7)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8)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9)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0)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 3、配备检测实验手段、设备和仪器,审查合同中关于检验的方法、标准、次数和取样的规定。 4、审阅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 5、对施工中将要采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审核,核查鉴定书和实验报告。 6、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进行检查,检查采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7、协助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对工地各方面负责人和主要的施工机械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9、做好设计技术交底,明确工程各个部分的质量要求。 10、准备好简历、质量管理表格。 11、准备好担保和保险工作。 12、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13、全面检查开工条件。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工序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 (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 (3)及时检查工序质量,提出对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4)设置工序质量的控制点。 2、设置质量控制点,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针对质量通病或容易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重点控制;对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也需要特别引起重视。 3、工程质量的预控 4、质量检查,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政府质检部门的检查。具体包括: (1)装饰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查,并检查相应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实验报告; (2)分项工程施工前的预检; (3)施工操作质量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 (4)分项分部工程的质检验收; (5)单位工程的质检验收; (6)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5、成品保护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破坏已有产品; (2)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协议书

质量管理协议书 承包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中建股份《关于进一步提升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建股市字【2017】618号)附件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甲乙双方《合同协议书》的宗旨和内容,为了进一步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双方在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权利、责任与义务,保证劳务作业质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土建工程劳务合作事项中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工程质量管理协议书》。本协议属于劳务分包合同的补充内容之一,与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书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须共同遵守。本协议适用于建筑工程一次结构工程(钢筋、模板、排架、混凝土工程)。 第一部分:协议范围: 第二部分劳务分包工程质量管理约定: 第一条依据中建股份《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总、分包质量管理”的要求,甲方项目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相关规定、分包合同协议书加强对乙方的管控;乙方须服从管理,认真掌握专业作业质量合格标准,加强过程控制,确保每一分项工程一次施工合格。乙方严格执行现行“规范、标准”、施工图纸,以及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交底卡》等文件。 第二条甲方组织对乙方施工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或监督乙方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施工操作人员真正了解施工方法和工序质量标准。由于乙方人员未按照技术交底操作、不服从甲方人员或监理人员的管理,导致作业产品质量低劣,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务分包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项目部提出更换乙方不合作、不称职的现场管理人员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配和交接。 第三条依据甲乙双方在《合同协议书》的约定——“质量等级:依据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乙方合同作业范围内分部工程必须确保质量一次性达到合格”、“乙方必须配备足够有资质的专职质量检查员,以满足分包作业质量管理要求”。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与质量挂钩,将主控项目质量及一般项目实测结果与每次付款挂钩。每次按照合同足额支付劳务价款的前提条件是每一分项工程及验收批处处一次施工至合格、分包管理人员数量及能力合格、履行了“三检制”等相关义务。如果某检验批经甲方检查验收不合格需要整改,整改后才达到合格(必须整改至合格),或者存在难以整改的质量问题,则追究乙方违约金。 第三部分质量标准要求: 第五条模板工程 1.乙方劳务作业施工的过程质量应满足相关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规定,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包括实测实量内容)均须一次验收合格。乙方应掌握质量合格标 准,作业班组、工人在每一部位工序操作达到一次施工合格,保证每一楼层、每一 部位工程实体质量一次施工至全部合格。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什么? 很多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都很长,涉及到的工序也复杂,对于工程建设方、施工方来说,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十分有必要。毕竟,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会影响整个工程的使用情况,严重者还导致工程建设失败。那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概念是什么? 为建造符合使用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工程所进行的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建筑物的寿命和使用功能,对近期和长远的经济效益都有重大影响,所以工程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的核心。 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 1、施工准备控制 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

2、施工过程控制 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 3、竣工验收控制 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二、如何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1、加强事前预防 在建筑工程施工之前要做好施工质量控制计划,根据以往的施工经验,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程施工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预测,并且制定出相应的解决办法,这样在施工中就可以加强对这些质量控制点的管理,而且在出现问题之后也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将质量问题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点。 2、提高人员素质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要保证施工质量首先就应该提高人员素质。从施工人员来说,企业要开展有效的宣传活动,帮助施工人员认识工程建设中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在施工中要不断引进拥有高技术水平的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中能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还要做好定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布日期: 2017.10.07 实施日期: 2017.10.07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有效 法规类别: 工程建筑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0月 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 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 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 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 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 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 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 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 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 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 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 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工程质量管理合同书

工程质量管理合同书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项冃部责任人): 为了促进公司建设工程质量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施工规范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管理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签订以下条款,作为公司与乙方签订委托承包管理责任书的组成部分。 一、甲方质量管理专职负责人接受公司的授权负责对乙方承建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对乙方项目现场施工员、质检员的在岗资格和人证是否相符进行不定核查。 二、甲方质量管理专职负责人对乙方项目施工质量情况定期每周检査不少于一次,并不定期抽查,检査内容及标准以已审核的施工图纸要求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为准。 三、甲方质量管理专职负责人对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方案等技术资料进行修订、审签。 四、乙方作为本项目质量标准达到(合格)(优良)的第一责任人,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已审批施工图纸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接受甲方质量管理专职负责人对项目施工质量的全程指导、监督和检査。 五、乙方指派本项目专职施工员、 ___ 专职质检员、直接配合甲方质量管理专职负责人开展工作,并严格 ___ 按图施工和执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六、乙方若违反施工验收规范及不按图纸施工,经甲方质量管理专职负責人检查后经口头或书面通知仍不予以整改的,甲方质量管理专职负责人有权发停工通知或给予违约处罚。违约处罚有甲方质量管理专职负责人以书面形式送交乙方

及公司财务部,在工程转款中扣除。 七、凡发生上述问题的工程结束后工程转款中预留双倍质保金。 八、工程保修:工程交工后,凡是在工程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项目部接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否则扣除本项目质保金。 九、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质量专职负责人:乙方受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廿

北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考试试卷

北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考试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共25 题,每题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 个事最符合题意) 1、下列关于虚工作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虚工作用虚箭线表示 B:虚工作既不消耗时间,也不消耗资源 C:虚工作有时也是为了避免两项同时开始、同时进行的工作具有相同的开始节点和完成节点 D:虚工作主要表示两项工作之间的搭接关系 E:自我评定 2、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A:招标控制价 B:概算 C:工程标底价格 D:中标价 E:由于传染病的影响而暂时停止的施工 3、所有的施工合同价款都必须在中注明。 A:招标书 B:协议书 C:投标书 D:中标通知书 E:专业监理 4、项目总投资在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设备,必须采用招标方式委托工作任务。 A.2000 B.3000 C.4000 D.5000 5、刺绣“除丝线外,还用孔雀毛或马尾缠绒作线,讲求华丽效果,且绣工多为男工所任”,指的是__。 A.苏绣 B.湘绣 C.粤绣 D.蜀绣 6、在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分级管理中,建设工程项目各单位的__负责本单位工程档案资料的全过程组织工作并负责审核。 A.部门负责人 B.技术负责人 C.档案室负责人 D.档案管理员

7、在国外项目管理咨询公司中,工程师的根本任务是进行。 A:控制进度 B:控制质量 C:控制投资 D:项目管理 E:由于传染病的影响而暂时停止的施工 8、办公及生活用家具购置费属于。 A: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B:有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 C:生产准备费 D: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E:由于传染病的影响而暂时停止的施工 9、在下列监理单位中,监理单位的类别按照组建方式划分的是__。 A.全民所有制监理单位 B.合作监理单位 C.专业监理单位 D.甲级监理单位 10、某项目建设期为2年,在建设期第1年贷款2000万元,第2年贷款30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为8%,则该项目的建设期贷款利息估算为万元。 A:286.40 B:366.40 C:560.00 D:572.80 E:由于传染病的影响而暂时停止的施工11、建设工程风险分解的途径之一是按时间维分解,就是考虑了建设工程__的不同风险。 A.进度目标 B.实施不同阶段 C.施工阶段 D.季节变化 12、某工程材料供应合同被确认无效,双方具有同等过错,购买方有4万元损失,供应方有2万元损失。下列关于双方损失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B:分别赔偿对方的损失 C:供应方赔偿购买方1万元损失 D:供应方赔偿购买方2万元损失 E:专业监理 13、按照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定,因非承包商原因导致不能进行规定的竣工检验,工程师应以__签发接收证书。 A.本该进行检验日 B.缺陷通知期内补充检验通过日 C.工程实际移交日 D.业主实际使用日 1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更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力争为社会建造出优质的精品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重在过程中管理,必须以人为核心,以人为本,积极调动各方积极性与创造性,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尽量避免工作上的失误,从而提高工程质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结合大庆唐人中心商业综合体工程自身的情况定期的对分部、分项进行质量检查,定期的进行质量分析,积极分析总结出有针对性的纠正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使施工管理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专业水平。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基础、主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管理过程中实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管理方式,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切实做好质量防范、综合治理、经商讨制定本制度。 一、测量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本工程的测量必须由测量员进行对测量工程的施工管理。标高控制原始点由建设

单位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引测报总监理工程师验证确认后,方可继续使用。 2、测量定位放线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等测量仪器及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设备在使用期内必须经过鉴定合格,在使用周期内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测控制。 3、测量基准点要得到严格保护,避免撞击、毁坏。在施工期间,要定期复核基准点是否发生位移。 4、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总标高控制点的引测,必须采用原点闭合测量法来确定,以确保引测精度。 5、所有测量观察点的埋设必须可靠牢固,以免影响测量结果精度。 6、轴线控制点及总标高控制点,必须经监理书面认可方可使用。 7、所有测量结果,应及时汇总,并向有关部门提供验线依据,规划线的复核必须报市级以上规划部门验线确认。 8、测量误差应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轴线和楼层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在确保其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后进行平均分配,避免误差积累。 二、常用材料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以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钢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第六讲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一、大纲要求及主要内容 (一)、大纲要求: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掌握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二)、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2、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3、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5、工程监理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6、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7、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8、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9、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二、内容讲解: 1Z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1Z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政府监督管理。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

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为主要手段。 例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 )监督管理。 A.建设单位 B.建立单位 C.工商行政 D.政府 答案:D。 例题: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 )为主要内容。 A.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B.主体结构 C.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D.环境质量 答案:C。 例题: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 )为主要手段。 A.行政审批 B.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C.竣工验收 D.质量考核与抽查 答案:B。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条文释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条文释义 第一章总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章《总则》部分共六条,主要内容包括制定《条例》的目的和依据:《条例》所调整的对象及适用范围;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以及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必须遵守的程序要求;国家增大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条例立法目的和制定依据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颁布实施后制定的第一部配套的行政法规,也是我国第一部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建设工程是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经营、工作的主要场所,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建设工程的质量,不但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也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固定资产投资一直保持了较高的增长水平,工程建设规模逐年扩大,工业、民用、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遍布城乡。大量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为我国经济提供了发展基础和蓬勃的活力。特别是1998年以来,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央作出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决策,增发国债,集中用于农林水利、交通通讯、城乡电网、经济适用房和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设施和各种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极为关心,多次强调质量责任重于泰山,要抓好工程质量,决不能搞“豆腐渣工程”。建设工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特别是发生重大垮塌事故,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损失巨大,影响恶劣,因此,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必须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可靠。 从总体上看,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的质量是好的。一批国家重点工程和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质量稳步提高,建成了一批高难度、高质量的工程项目,如上海杨浦大桥、金茂大厦、深圳地王大厦、江阴长江公路大桥、黄河小浪底枢纽工程、京郑铁路电气化工程等,有的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一般的民用工程的质量合格率也在逐年提高,还建成了一批示范小区。但是,建设工程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也相当突出,一是,工程垮塌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二是,一些民用建筑工程特别是住宅工程,影响使用功能质量通病比较普遍,已成为群众投诉的热点。三是,不仅在建工程存在着质量问题,更令人担忧的是前几年已建成并在使用的一些工程也有质量问题,甚至有的还存在影响结构安全的重大隐患。因此,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可靠,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已成为全社会的要求和呼声。 199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正式施行。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是《建筑法》的主要立法目的之一。《建筑法》对建筑施工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等主要方面做出原则规定,对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发挥了积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 建设工程关系着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质量不过关,随时有倾倒或垮塌的危险,那么这种建设工程就是不合格的。在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这方面,我国是有专门的条例的,下面就让律伴小编为您做详细介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四条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五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习题

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公开招标是指()。 A.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B.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C.发布招标广告吸引或者直接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中标人的行为 D.有限招标 2、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天天天天 3、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类不包括()。 A.总价合同B.单价合同 C.成本加酬金合同D.预算合同 4、下列不是合同价款应规定的内容的是()。 A.计算方式B.结算方式 C.价款的支付期限D.价款支付日期 5、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履行不包括()。 A.合同应明确双方责任

B.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订立后,双方都应按合同的规定严格履行 C.总承包单位可以按合同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分包,但不得倒手转包 D.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分包外,必须经发包人认可6、建设工程项目一般应采用()。 A.公开招标方式B.邀请招标 C.有限招标D.其他组织招标 7、资格预审程序中应首先进行()。 A.资格预审资料分析B.发出资格预审通知书 C.发布资格预审通告D.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8、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并标明排列顺序。 A.l-2人B.l-3人 C.1-4人D.1-5人 9、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A.2 B.3 C.5 D.6 10、建设工程合同的最基本要素是()。 A.标的B.承包人和发包人 C.时间D.地点 11、下列不是依据承包工程计价方式的不同而分类的是(

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目录 一、建筑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问题 (2) (一)基础和主体施工阶段 (2) (二)装修和设备安装阶段 (2) 二、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 (3) (一)材料、机械的因素 (3) (二)人的因素 (3) (三)方法的因素 (4) 三、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4) (一)强化质量意识 (4) (二)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4) (三)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4) (四)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信息管理 (5) 四、结束语 (5) 参考文献 (5)

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摘要:建筑业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但同时也是处在技术和管理严重落后,市场竞争极不规范,尤其是现场的质量进度等问题丛生的阶段。本文论述了建筑工程常见的质量问题以及影响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因素,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具体办法。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为本”。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日益增多,也在不断地满足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从而建筑工程为人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在为人类带来极大方便的同时,某些建筑工程也出现了质量方面的问题。当前形势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越来越被社会所普遍关注,而这个问题也成为建设者应该深思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中常见的质量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一般包括两个阶段,即基础和主题施工阶段,装修及设备安装阶段。下面就针对这两个阶段,对建筑工程中的常见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 (一)基础和主体施工阶段。建筑工程基础和主体施工阶段是一个建筑工程最基础和最关键的阶段,如果基础打得不够牢、主体设计得不科学与不合理,那么整个建筑工程也就毁于一旦,即使建造好了,也毫无价值可言,更不会通过施工监理行业的监督与管理,那么质量上让人堪忧不已,那么人们就不愿或不会去选择这样的建筑入住或者建工厂或用于其他方面,最终导致了建筑工程的失败。在当前时期下,我国建筑工程的质量不是那么理想。如在实际过程中,往往会出现钢筋混凝土不够坚硬、混凝土的混凝速度过慢、表层基底没有处理完好、基板与基柱在搭配上的不够协调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很好的解决,那么就非常有可能导致整个建筑工程的失败和无意义,整个建筑即使建成了,那也根本没有价值可言,在质量检测时也自然不会通过的。 (二)在装修及设备安装阶段。如果一个建筑工程不存在基础和主体阶段的种种问题,那么是不是说一个建筑工程就算完满的结束了呢?回答是否定的。在

建筑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文献综述

建筑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文献综述 摘要: 建筑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是围绕建筑施工项日质量方面进行的指挥、 协调、控制等一系列活动。本文围绕建筑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对其特点、过程等展开了分析,并就当前问题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 建筑施工项目质量管理 The Problems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in Bidding Manag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Abstract: Dividing the bidding document into technical bidding and commercial bidding and scoring them respectively, then evaluating and awarding the bidding according to soma principles and the fixed procedures and it m ay be the promising solution to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bidd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 bidding; procedure。 正文 1、建筑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及其特点 一般地,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征综合。就建筑施工项目质量

而言,其特点主要有: 1.1. 使用性 所谓使用性,就是指建筑工程能够满足使用目的的各种性能。包括理化性能,如规格、尺寸、保温、隔热、隔音、耐酸、耐碱、耐腐蚀等;结构性能,如地基基础牢固程度、结构的足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使用功能,如民用住宅要能满足居住的需要,工业厂房要能满足生产的需要等。 1.2. 安全性 所谓安全性,就是指建筑工程建成后在使用过程中保证结构安全以及保证人身和环境免受危害的程度。一般地,工程的结构安全度、抗震、防火、耐火、放腐能力以及抗核污染、抗爆炸波等能力,是否能够达到特定的要求,都是安全性的重要标志。 1.3. 经济性 所谓经济性,就是指建筑工程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到整个产品使用寿命周期内的成木和消耗的全部费用。 1.4. 可靠性 主要指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条件下完成功能的能力。一般地,工程不仅要求在竣工验收时要达到规定的指标,而且在一定的使用期内要保持应有的正常功能,保证具有使用价值。 1.5. 环境适应性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本) 发布部门: 国务院 发布日期: 2017.10.07 实施日期: 2017.10.07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有效 法规类别: 工程建筑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 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 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 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 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 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 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 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 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 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 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 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 公司实行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 公司工程项目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责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 总工程师协助工程项目总经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 工程技术部在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输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第三章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 )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俗成和要求。 、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 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严格对合同履行和变更进行 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控制归根 到底是合同履行问题,所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一、工程合同概述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法订立的明确双方 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工程项目合同按照合同签约的对象内容划分为以下类 型: 第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第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也称为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单 位(发包方)和施工单位(承包方),为了完成商定的或通过招标投标确定的建 筑工程安装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第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第四,工程项目物资购销合同。 第五,建设项目借款合同。 除以上合同外,还有运输合同、劳务合同等等。 二、工程合同管理分析 (一)合同风险分担 正确地、公正地处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 之一。工程建设施工期有长有短,施工条件千差万别,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未知因 素也较多,因此,风险相对较大。当遇到这些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没有明确 载明应当由谁承担的风险,并已造成损失时,虽然各方都有责任,但往往都把风 险推向对方。 一般来说,在判断承担风险的责任方面,应以最易克服或解决这些风险的 一方承担更多的责任。 应由业主方承担的风险有:施工现场准备方面的问题;施工条件的变化问题;工程量的变化问题;施工图纸供应不及时或设计缺陷和特殊风险等问题。 应由施工承包方承担的风险有:投标书中的问题;承包方自己的能力问题;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决定附:第二次修正本 2004-6-250:0 页面功能【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 发文单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4-6-25 执行日期:2004-6-25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三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五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六章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章检测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八章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九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

第十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与结构安全性鉴定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等28件法规的修正案》的议案。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决定对《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删除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未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具体审查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二、删除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合同价款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按规定申领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未列明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中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字样。 删除第二款“合同价款在三十万元以下,但涉及公共安全的桥梁、隧道、地下通道、燃气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建设工程也应当按前款规定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中的“质量监督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在2019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二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等。 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的委托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合同。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合同管理制的基本内容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 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和建设工程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 同。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 约处罚条款。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 (一)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 (二)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 (三)建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 (四)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 (五)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 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具体实施项目的建设工程 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 合同的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及时裁 判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使用标准化的范本签

订合同,对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起到了极大 的推动作用。 第二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一、合同法律关系 (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1. 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 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改变其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就改变了原来设定的法律关系。 2. 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 (2)法人 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A依法成立;B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1)其他组织 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也可以称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主要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1.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1)物(2)行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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