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是指监督和管理工程施工质量的一系列措施和方法。该办法旨在保障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耐久性。

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监督机构的建立和职责:明确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指导和监督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2.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组织、质量管理文件和质量控制措施等。

3. 施工图设计和验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同时,要求进行设计图纸的验收,确保图纸的质量和准确性。

4. 现场监督和检查:要求监督机构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包括对施工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设备和现场作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 质量问题的处理和追责: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要求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对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问题,可以采取停工等措施,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6. 工程竣工验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工程,要求进行整改和重新验收。

7. 监督工程质量的监督组织和工作流程:要求监督机构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组织和工作流程,确保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制定和执行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可以有效地提高工程施工质量,降低工程质量风险,确保工程安全可靠。同时,还可以规范施工单位和监督机构的工作行为,促进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持续改进。

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包括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环境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应坚持责权利明确、程序公正、监管严格、处罚有力、追责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应强化检查指导、远程监控、技术论证、安全质量综合评价、风险预警预防等手段。 第五条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应依法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审查、查证,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第六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监理等职能部门应加强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培养一支懂技术、懂法律、懂管理的施工质量监督管理队伍。 第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在负责工程项目的同时,也应重视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二章监督职责

第八条地方建设主管部门为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估。 第十条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应对工程施工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个环节的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十一条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检查和抽查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应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施工技术水平,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建设项目的质量验收工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施工工艺、施工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提供有关工程施工质量的技术支持,确保工程施工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三章监督措施 第十七条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工程项目的全程监控。

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一、引言 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工程施工质量成为了各方关注的焦点。为了确保工程 施工质量达到预期要求,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监督。本文将介绍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二、管理体系 2.1 目标及原则 1.目标: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 2.原则:依法依规、全面监督、科学管理、追究责任。 2.2 职责分工 1.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和质量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2.施工单位:负责按照监督计划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达到要求。 3.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所有施工过程,提出质量管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4.第三方检测单位:按照相关检测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 报告。 2.3 相关文件 1.合同文件:详细规定工程质量的要求。 2.技术规范:施工所需的技术规范文件。 3.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制定施工质量管理计划。 4.验收记录:施工质量达到要求后的验收记录。 2.4 质量控制 1.前期准备:编制施工方案和质量管理计划。 2.进行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质量管理计划进行施工。 3.检查验收: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追溯管理:贯彻“三同时”原则,及时查找问题并进行整改。 5.数据分析:对施工质量进行数据分析,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三、监督管理 3.1 监督方式 1.专项监督:根据工程的特殊性,制定专项监督计划。 2.定期监督:定期监督施工过程,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3.现场监督: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整改。 3.2 监督内容 1.施工计划及进度 2.施工现场安全及环境保护措施 3.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 4.施工合同履行情况 5.施工过程中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及整改情况 3.3 监督记录 1.巡视和检查记录:记录监督人员在工程现场的巡视和检查情况。 2.监督意见:记录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 3.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整改措施及验收情况记录。 四、责任追究 1.建设单位负责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组织实施,并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 评价。 2.施工单位应全面实施质量管理,对负责的整个施工过程质量负责并保 证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 3.监理单位应依法依规进行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管理意见 和整改要求。 4.第三方检测单位应按照检测标准检测,对其检测结果和报告负责。 五、结论 以上为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办法,建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检测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施工管理计划,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施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达到预期要求。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提纲: 1.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意义和目的 2.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步骤 3. 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4.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加强和完善 5. 通过案例探讨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措施的实践意义 一、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意义和目的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是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手段,意义重大。 首先,公路基础设施对交通运输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路建设工程牵涉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公路使用的安全性和经济价值。 其次,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可以提高工程质量,减少潜在风险和隐患,降低维修成本,提高使用寿命。 最后,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不仅能够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控,还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提高公路工程的建设速度,优化施工资源配置。 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步骤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需要遵循一定的基本要求和步骤。 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建立并执行严格的管 理制度和流程。 (2)进行专业的质量检测和监督,确保不同工程阶段的施工 质量标准得到满足。 (3)积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4)建立施工质量档案,做到施工过程中数据的全面、准确。 步骤: (1)前期准备:制定质量检测计划,明确技术要求、数据要 求和安全要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2)施工前期:对原材料、机械设备、劳动力等进行检验验收,明确施工工艺要求和施工流程。 (3)施工中期:保证施工过程合理、安全、稳定,实现施工 数据的全面、准确记录。 (4)竣工验收:进行专业检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整理建档资料,保留相关记录。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版) 1.目的 为确保XX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顺利开展,并最终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以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方的要求。特制定本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策划、施工准备、施工设计、施工质量和质量服务的控制。 3.项目质量管理职责及权限 3.1项目部经理的质量职责 1、项目部经理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3、负责组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使其有效运行,并在运行中不断改进。 4、根据公司质量目标控制计划要求,组织编制质量目标实施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 5、组织编写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并合理进行资源配备(人员、设备、资金等)。 6、负责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处理好费用、进度与质量的关系,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抓好进度和费用管理。 7、主持建立项目的激励机制,根据公司有关要求组织制定具体的质量奖罚办法(方案)。 3.2项目部副经理的质量职责 1、项目部副经理对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落实执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 3、全面负责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目标实施计划的落实。 4、监督检查各部门质量职责的执行情况,协调和处理有关接口工作。 5、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并领导处理质量缺陷工作。 6、项目部经理缺席时代行经理职责处理质量管理工作紧急事务。

3.3技术负责人质量职责 1、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对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办法、技术标准和规范。 3、负责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协调质量相关部门的接口工作,检查质量职责的落实情况,定期向项目部经理报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和改进措施。 4、主持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目标实施计划,并进行宣传和贯彻。 5、组织项目技术人员熟悉和审查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严格按要求施工, 避免施工错误发生。当发现设计图纸及文件有差错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6、项目技术负责人要严把审核关,在自行设计和计算时,必须履行设计(计算)、复核、审定程序,三者缺一不可,以杜绝或减少错误发生。 7、组织和审查施工方案,优化设计,使方案经济、合理、安全可靠。主要施工方案要吸收操作层有经验的人员共同研讨,使其符合实际,便于实施。 8、领导试验、测量、质检、计量工作,对四个重要控制环节进行全面技术管理,要切实实行协调、指导和把关,使其处于受控状态,并有效运行。 9、负责技术交底,使管理层和操作层切实明确各自质量职责和具体工艺要求。 10、审定测量队恢复定线成果和特殊重要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样实施方案。 11、审定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及实施方案。 12、负责计量管理工作,贯彻国家计量法规和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确保试验、测量设备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确保测量试验数据准确可靠。 13、审定质检、测量、试验方面的检测成果和试验报告。 14、组织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落实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再次发生。 15、代表项目部发布质量信息,并及时处理来自内部及外部的质量信息。 16、认真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7、负责开展精品工程及优质工程活动,制定实施措施,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项目的具体奖励办法。 18、组织项目技术质量的总结和交流。 19、负责组织交、竣工资料整理及施工总结。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范本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 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管理的各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依法 合规的原则,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全过程的监管,促进建设工程质量 的提升。 第四条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执法职责,建立监督执法 专业队伍,提高监督执法效能。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与审查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的报告; (二)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和设计文件; (三)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工程承包单位的资质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第六条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审查时限内向建设单位发出审查结论。 第七条质量监督机构对审查不合格的申报材料,应当书面告知建 设单位,并对不合格的内容提出整改要求。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质量监督机构的要求进行整改,并重新 申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第九条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接到重新申请后,重新进行审查,并 在审查时限内向建设单位发出审查结论。 第十条质量监督机构对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应当按照法定程序 办理相关手续,并发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合格证明。 第三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 第十一条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 (二)对建设工程质量状况进行抽查; (三)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质量监 督检查;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一、引言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保障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随着电力需求的不断增长,电力工程建设规模日益扩大,质量问题也逐渐凸显。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电力建设工程的特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原则和方法、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等方面,阐述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二、电力建设工程的特点 电力建设工程具有复杂性、长周期性和高风险性等特点。首先,电力工程往往涉及大规模设备和复杂的电力网络,因此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协调不同工种的合作,并保证各分系统的协调性。其次,电力工程的建设周期长,从前期筹备到完工验收,往往需要数年时间。这就要求监督管理部门在不同阶段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最后,电力工程具有高风险性,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对整个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产生严重影响。 三、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原则和方法 1.原则

(1)科学性原则: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基于科学的原理和规范进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经验和做法,确保建设工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综合性原则: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综合考虑技术、经济、环境等因素,确保工程在各个方面达到预期要求。 (3)持续性原则: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贯穿于整个工程的生命周期,从前期的规划设计到中期的施工管理,再到后期的运维和维护,一直保持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2.方法 (1)规划阶段:在电力建设规划阶段,应做好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技术方案编制,充分考虑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和安全性,确保质量目标的确定与达成。 (2)施工阶段:在电力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工程质量控制标准、现场质量检查等,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质量标准。 (3)验收阶段:电力建设工程完成后,应进行工程验收,包括工程质量鉴定和设备调试。只有通过验收并获得工程质量合格证书,方可投入运行。 四、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涉及多个方面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施工质量管理是指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以确保施工工程的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施工质量管理的目的是保证工程质量,减少施工事故,提高工程质量效益。下面是施工质量管理办法的内容,以供参考。 一、施工质量管理的意义 1. 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工程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 2. 减少施工事故,保障工人安全。 3. 提高工程质量效益,提升企业竞争力。 4. 建立良好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企业形象。 二、施工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 1. 法律法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 综合配套原则:做到施工质量管理全程闭环,保证施工每个环节的质量。 3. 扁平化管理原则:建立施工质量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责任,做到全员参与。 4. 现场管理原则:注重现场施工质量管控,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施工质量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1. 制定施工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施工质量管理手册、质量工作指导书等,详细规定施工质量管理的要求和程序。 2. 施工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包括成立质量管理小组,明确负责人和各工作岗位的职责。 3. 施工质量计划的制定,明确施工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措施,并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方案。 4. 施工质量验收和检测,包括对材料的检测、施工工艺的验收和现场的抽查检验等。 5. 施工质量记录和档案的建立,包括施工日志、检测报告和质量验收记录等,保留相关质量证明材料。 6.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机制的建立,即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和事故,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7. 施工质量监督和检查,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四、施工质量管理的具体措施 1. 提前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包括现场勘察、材料采购、工艺方案编制等,确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到位。 2. 施工过程中建立施工质量监理机构,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 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检测和验收,对关键节点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完整版)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完整版)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工程现场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各方的行为,明确各方职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管理的实际,制定了本办法。当此办法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法律法规为准。本办法适用于XXX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工程建设必须坚决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第二章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目标是: 1.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 水平; 3.机组达标投产; 4.整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第三章建设各方的职责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业主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监理,并对所监理工程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以下质量管理职责: 1.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理质量管理体系; 2.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XXX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3.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

4.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5.签发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变更; 6.组织检查进场的材料和设备; 7.签发质量签证; 8.负责按规定监督与控制施工质量,定期编写质量报告; 9.协助业主进行施工单位资格审查; 10.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11.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档案。

建筑工地施工质量监督与管理办法

建筑工地施工质量监督与管理办法 一、背景介绍 建筑工地施工质量监督与管理办法旨在提高建筑工地的施工质量并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建筑工地施工质量监督与管理的相关要点。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在开始建设前,必须有效规划并准备好各项工作,以确保施工质量的持续监督与管理。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制定详细的工程施工方案,明确工程施工目标和要求; 2. 编制工地安全管理手册,确保安全生产; 3. 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施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4. 完善材料、设备的采购计划,确保供应的质量和及时性。 三、施工中的监督与管理 1. 建立监理制度,派驻专职监理员进行现场监督; 2. 运用先进的工程技术手段,监测和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指标; 3. 加强材料、设备等质检工作,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要求; 4. 定期召开工地例会,了解工程进度和质量问题,并及时制定解决方案;

5. 对施工中出现的事故和质量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倡导安全文化。 四、施工后的验收与评估 1. 完成工程后,必须进行合格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2. 验收报告应包含工程质量、成本和安全等方面的评估; 3. 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执行; 4. 进行工程竣工评估,反馈施工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五、监管与奖惩措施 为确保该施工质量监督与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应采取以下措施: 1. 建立健全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机制,加强对工地监督与管理的监管力度; 2. 对工地施工质量差、安全问题严重的单位实行罚款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3. 鼓励优秀施工企业,通过发布荣誉证书等方式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总结与展望 建筑工地施工质量监督与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提高建筑施工质量、确保工程安全至关重要。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加强监督与管理、完善验收与评估制度以及建立监管与奖惩措施是推动建筑工地施工质量监督与管理的有效手段。未来,应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及技术发展的要

施工项目现场监督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现场监督管理办法 一、背景介绍 施工项目的现场监督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同时,对于推进工程进展、协调各方利益、保障环境等方面也具有重要作用。本文档旨在制定施工项目现场监督管理办法,以确保施工项目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二、监督管理机构 1. 委托监督机构:根据项目类型和规模,委托专业的监督机构进行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2. 项目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指定负责该项目的专门人员,负责协调并配合监督机构的工作。 三、监督管理职责 1. 定期巡查:监督机构需定期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2. 资料核查:监督机构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相关的资料,对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等进行核查,确保施工按照规定进行。

3. 安全管理:监督机构要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措施的合规与实施。 4. 环境保护:监督机构负责监测施工现场的环境污染情况,确保施工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减少环境影响。 5. 协调解决问题:监督机构有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协调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解决争议和矛盾。 四、监督管理措施 1. 检查记录:监督机构需对巡查和核查的情况进行记录,包括不合格项、整改要求等,并及时向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反馈。 2. 处罚措施:对违反施工规范和标准的行为,监督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停工整改等。 3. 监督报告:监督机构定期向相关部门提交监督报告,详细汇报施工项目的监督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五、监督管理要求 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施工单位和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并确保未取得相关资质和许可证的单位和人员不得从事施工工作。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版 1.目的 为确保XX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顺利开展,并最终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以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方的要求;特制定本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策划、施工准备、施工设计、施工质量和质量服务的控制; 3.项目质量管理职责及权限 项目部经理的质量职责 1、项目部经理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3、负责组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使其有效运行,并在运行中不断改进; 4、根据公司质量目标控制计划要求,组织编制质量目标实施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 5、组织编写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并合理进行资源配备人员、设备、资金等; 6、负责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处理好费用、进度与质量的关系,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抓好进度和费用管理; 7、主持建立项目的激励机制,根据公司有关要求组织制定具体的质量奖罚办法方案; 项目部副经理的质量职责 1、项目部副经理对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落实执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 3、全面负责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目标实施计划的落实; 4、监督检查各部门质量职责的执行情况,协调和处理有关接口工作; 5、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并领导处理质量缺陷工作; 6、项目部经理缺席时代行经理职责处理质量管理工作紧急事务;

技术负责人质量职责 1、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对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办法、技术标准和规范; 3、负责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协调质量相关部门的接口工作,检查质量职责的落实情况,定期向项目部经理报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和改进措施; 4、主持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目标实施计划,并进行宣传和贯彻; 5、组织项目技术人员熟悉和审查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严格按要求施工, 避免施工错误发生;当发现设计图纸及文件有差错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6、项目技术负责人要严把审核关,在自行设计和计算时,必须履行设计计算、复核、审定程序,三者缺一不可,以杜绝或减少错误发生; 7、组织和审查施工方案,优化设计,使方案经济、合理、安全可靠;主要施工方案要吸收操作层有经验的人员共同研讨,使其符合实际,便于实施; 8、领导试验、测量、质检、计量工作,对四个重要控制环节进行全面技术管理,要切实实行协调、指导和把关,使其处于受控状态,并有效运行; 9、负责技术交底,使管理层和操作层切实明确各自质量职责和具体工艺要求; 10、审定测量队恢复定线成果和特殊重要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样实施方案; 11、审定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及实施方案; 12、负责计量管理工作,贯彻国家计量法规和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确保试验、测量设备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确保测量试验数据准确可靠; 13、审定质检、测量、试验方面的检测成果和试验报告; 14、组织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落实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再次发生; 15、代表项目部发布质量信息,并及时处理来自内部及外部的质量信息; 16、认真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7、负责开展精品工程及优质工程活动,制定实施措施,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项目的具体奖励办法; 18、组织项目技术质量的总结和交流; 19、负责组织交、竣工资料整理及施工总结;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 建设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工作质量,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关联法规: 其次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指由政府授权的特地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督。其主要依据是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 第三条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交通和民用、市政工程及建筑构件,均应依据本规定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其中,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托付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可暂不实行质量监督。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国家为建设部,在地方为各级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业、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的和相应的国家专业投资公司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其次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建设部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方法。 (二)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及管理。 (三)驾驭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组织沟通质量监督工作阅历。 (四)负责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争端。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和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及管理,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资质,考核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核发监督员证书。 (三)驾驭本地区、本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动态,组织沟通工作阅历,组织对监督人员的培训。 (四)组织、协调和督促处理本地区或本部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争端。 第七条市、县建委(建设局)应负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规定。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和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依据实际须要,可设置从事管理工作的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第九条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国务院各工业交通部门所设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均简称监督站)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核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 (二)监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检查其工程(产品)质量。 (三)核验工程的质量等级和建筑构件质量,参和评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质工程。 (四)参和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五)总结质量监督工作阅历,驾驭工程质量状况,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大中型工业、交通项目质量的监督,按隶属关系由其建设主管部门或由它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其它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由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负责。 第三章监督站的管理及人员资质 第十一条监督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对监督站的工作全面负责。 监督员对受监工程负责。 监督站的人员专业结构要合理、配套,其中,技术人员不得少于该站人员总数的70%。 第十二条监督站站长、监督员资质条件: (一)监督站站长应由取得建筑类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担当。 其中,特大城市和负责大中型工业、交通项目监督的监督站站长应由高级工程师担当;技术力气薄弱的县监督站站长可以由助理工程师担当。 (二)监督员应由具备相应建筑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设计或施工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担当;技术力气薄弱的县也可以由具备相当于中学毕业文化程度且具有5年以上施工阅历的人员担当。 第十三条监督员必需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门的建设司考核合格并领得证书后,方可从事质量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监督站的监督人员数量按监督工作量配备。房屋建筑工程按施工面积每3~5万平方米配备一人;工业、交通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督人员的配备由有关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各自的特点确定。 第十五条为保证监督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监督员必需做到: (一)细致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政策和法规,严格按国家技术标准监督、检测工程质量。 (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地反映质量状况,刚好妥当地处理质量问题。 (三)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虚心听取有关单位看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细致改进监督工作。 (四)遵守监督、检测人员守则。 第四章监督工作程序和内容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一个月,应到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提交勘察设计资料等有关文件。监督站应在接到文件、资料的二周内,确定该工程的监督员,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并提出监督支配。 第十七条监督工作的内容: (一)工程开工前,监督员应对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及营业范围进行核查,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开工。 施工图设计质量监督,主要审查建筑结构、平安、防火和卫生等,使之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二)工程施工中,监督员必需依据监督支配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 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工程的抽查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确定运用功能、平安性能的重要部位;其它工程的监督重点视工程性质确定。 建筑构件质量的监督,重点是核查生产许可证、检测手段和构件质量。 (三)工程完工后,监督站在施工单位验收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验。 第十八条对托付监理的工程,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由它授权的质量监督站主要是核查其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核定工程质量等级。 第五章权限和责任 第十九条监督站有以下权限: (一)对工程质量优良的单位,提请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赐予嘉奖。 (二)对不按技术标准和有关文件要求设计和施工的单位,赐予警告或通报指责。 (三)对发生严峻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令其刚好妥当处理,对情节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在施工程应令其停工整顿。 (四)对于核验不合格的工程,作出返修加固的确定,直至达到合格方准交付运用。 (五)对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单位,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办理。 其次十条监督站及其监督员对受监工程担当监督责任。出现下列状况之一的,应由其主管部门追究监督责任:

工程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修改版]

第一篇:工程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安全、质量、进度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为全面履行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的监督管理职责,以服务、协调、保障、监督“八字方针“为原则,以达到成本最低、工期最短、质量最优为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望各部门严格按照执行。 一、监督管理人员带班、值班规定 1、全体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人员参与,统一安排,每月25日下发次月带班、值班计划。 2、每班不少于两人共同对地面、井下所有施工工程进行巡查,做好相关原始记录。 3、当班人员遇休班、请假必须提前办理手续,确定好替班人员,不得空班、漏班。 4、严格执行交接班管理制度,做到“上不清、下不接”。下班出井后及时填写相关记录。 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1、入井前巡查地面矿灯房、检身房、井口调度室、绞车房、班前会议室等地点各类记录、台账是否及时填写。 2、清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作人员是否配置到位,清点各作业点现场作业人员人数。 3、检查井口及作业现场各类管理牌板是否及时进行填写及变更。 4、检查“一通三防”、“三条生命线”等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提升运输系统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5、监督检查放炮管理是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等制度执行,现场火工产品是否及时装箱上锁等。 1 6、查处各作业点现场“三违”行为。 7、及时向调度室报告现场安全事故,并根据领导安排协助进行调查、处理,汇报调查、处理的结果。 三、现场质量监督管理 1、所有监督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各施工工程的技术参数,支护方式、施工工艺及流程,熟悉质量验收各项规范。 2、掌握每个作业点现场施工情况,合理调节对每个工序施工结束后的验收,上一个工序验收不合格决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 为加大质量控制力度,确保本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在建项目施工质量,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交通部、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以及相关管理办法、中建股份公司颁发的《项目管理手册》,结合项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坚持依法管理,开展质量创优活动,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坚持质量与经济利益挂钩,“精心筹划、科学论证、规范管理、争创一流”;坚持和加强质量源头控制和过程管理,防范各类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1.3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强制性质量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各项目部的积极性、坚决克服质量通病、确保工程内实外美、修建出质量合格、环保达标的优质工程。 1.4 参建各方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各负其责,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1.5 质量目标: 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及交通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分解目标为:

1.5.1 质量管理程序符合规定,质量管理达标,内业资料真实可靠、规范齐全。 1.5.2 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1.5.3 减少质量通病,杜绝工程质量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 1.7 各项目部应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用以指导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项目公司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日常质量归口管理工作。 2.2 项目公司所属项目质量管理实行二级管理,各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副经理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任组员的质量管理和创优领导小组,在作业层和工地实验室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实现全面质量管理。 2.3 项目公司所属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应充分发挥建设单位、监理、检测试验单位的质量监督和控制作用,努力调动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3.1 以各项目的质量自控体系为基础,充分发挥以质检工程师为骨干的质量保证体系作用,落实“三检”制度,使每一道工序都处于受控状态。质检工程师和质检员必须完整详实记录自检情况。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实用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范文,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演讲稿、合同范本、心得体会、条据文书、应急预案、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sample essays for everyone, such as work plans, work summaries, speech drafts, contract templates, personal experiences, policy documents, emergency plans, teaching materials, complete essay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of sample essays, please stay tuned!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是指建设工程实施阶段中,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及方法,包括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管理的组织机构、监督管理的程序规定以及监督管理的技术要求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和支撑,是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稳步提升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同的环节需要不同的质量监督管理措施,主要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和质保阶段等。在设计阶段,需要进行设计评审、设计文件审核和设计变更的管理;在施工阶段,需要进行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督、进度管理和安全监管;在验收阶段,需要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和结算管理;在保修阶段,需要进行工程质量检测、保修管理和技术指导等;在质保阶段,需要进行工程质量抽查、质保管理和质量监测等。 具体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避免超标准规范、超范围变更、超期限工程等违反工程质量规定的行为。同时,要加强对监理人员、检测机构、施工单位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能够熟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相应职责,做到“监督到位、责任到人”。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需要具备如下要素: 一、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确立相关职责和标准,明确管理流程和工作机制,包括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规章制度、管理流程和工作机制等内容,从而增强工程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监督管理的组织机构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权力,由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包括建立相应的监管机构、监督人员和工程质量管理人员等。 三、监督管理的程序规定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需要制定详细的监督程序规定,以保证实现全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在不同环节制定相应的管理程序和标准,满足不同时期、不同过程的工程质量监督要求。 四、监督管理的技术要求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掌握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基础设施、设备、材料、施工技术等技术要求进行检测和监督,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保持工程的安全性能和经济性能。 总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于实现建设工程质量稳步提升、促进全社会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和标准,坚持科学规划和精细管理,不断优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机制和方法,不断提高某领域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实现全社会的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目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_办法_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如何制定并且加以实施的呢?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四条按照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五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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