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与生效关系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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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合同法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合同关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和阶段。

虽然这两个概念看上去相似,但它们的意义和作用却有所不同。

合同的成立,简单来说,是指当各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并表明双方意愿同意以此为准,从而形成约束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时,合同就算是成立了。

合同的成立是一个过程,其中包括要约、承诺、接受和考虑等要素。

当双方就这些要素达成一致,并表达出双方都有意愿履行合同条款时,合同就算是成立。

与此相对,合同的生效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合同开始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

合同生效通常需要满足一些特定的条件,如合同书面形式的规定、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等。

一旦合同满足这些条件,合同就会生效,并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

合同的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在这之前,合同不能对当事人产生任何法律效果。

那么,为什么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具有区别呢?其实,这两个概念的区分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交易秩序。

合同的成立是指当双方达成一致,并表明双方都有意愿执行合同时,合同就算是成立了。

但如果没有额外规定,合同的成立并不能使合同立即生效。

相反,合同还需要满足额外的条件和程序,以便确保合同的生效并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

这样,当事人才能在合同生效后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在实际操作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例如,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成立但尚未生效的阶段对其进行修改或撤销。

在合同生效前,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等方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的内容。

这些都是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所带来的灵活性和保护性的表现。

总结起来,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合同法中两个具有区别和重要意义的概念。

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等要素达成一致,并表明双方都有意愿执行合同时,合同就算是成立了。

而合同的生效则需要满足额外的条件和程序,以便确保合同能够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的保护和灵活性,有助于维护交易秩序和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合同法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合同的形成和执行过程中
起着关键作用。

合同成立指的是当事人达成协议,就是双方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

而合同生效则是指合同的内容经过法定程序或者约定的条件后,产生法律效力的过程。

在合同成立阶段,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和讨论,就合同的条款、条件和权利义
务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了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意思表示、相互的承诺和合同标的等。

合同成立是合同的第一步,标志着双方的意思已经相互表达清楚,但合同还没有产生法律效力。

而合同生效则是指在合同成立的基础上,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条件,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过程。

合同生效可能需要经过一定的形式要求,比如书面签字、公证等程序,也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比如合同标的的合法性、合同内容的明确性等。

只有在合同生效之后,合同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双方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行使各自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因此,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合同形成和执行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两个环节。

合同成
立是双方意思表示的一致,而合同生效则是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在合同范本中,需要明确区分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条件和程序,以便当事人清晰地了解合同的形成和执行过程,避免发生纠纷和误解。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法律上的“合同”是指各方之间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或口头协议,也可以通过行为方式达成,规定了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签订合同后,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讨论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并探讨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释,希望能为读者提供帮助。

一、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是指各方之间达成协议形成合同的过程。

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合意合意是指各方之间就条款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实现双方意思表示的法律事实。

但是,并非所有的协议都是合同,只有当合意关系具备法律意义,并有明确的法律后果时,才能构成合同。

(二)合法合法性代表了该协议是否违法、是否违反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等,只有在法律认可的范围内,协议才会生效。

(三)有对价合同通常要求各方之间要有一定的利益交换,也就是“有对价”原则。

合同是基于一种对等关系的,所以必须有双方之间关于对价意向的明确表示。

二、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和条件。

合同的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签订合同的权利人是真实的在签订合同时,必须要确认所有签订合同的人都是真实的权利人,他们有权签订该合同。

(二)签订合同的方式是合法的根据不同的法律条文,合同的签订方式有不同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签订方式可以是书面、口头或电子方式。

签署合同的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该合同可能无效。

(三)履行和履约保证在合同生效后,各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并提供必要的履约保证。

这些履约保证可以通过履约保证金、保证人、抵押物等方式提供。

三、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在法律上,合同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在时间上,合同的成立时间比合同的生效时间早。

合同的成立时间是在各方之间达成共识、签署协议的时间点,而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在合同成立后,各方履行合同的条件和规定达成的时间点。

其次,在效力上,合同的效力与合同的生效时间有关。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一、合同成立的定义合同成立是指当各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并表达出意愿,形成合同的过程。

合同成立是合同关系产生的起点,标志着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开始形成。

二、合同生效的定义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合同的效力开始发生作用,各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合同生效是合同关系产生效力的时间点。

三、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1. 时间点不同:合同成立是指当各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并表达出意愿的时候,合同即成立;而合同生效是合同成立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条件,合同开始发生效力。

2. 条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条件通常包括主要条款的达成一致、双方意愿的表达等;而合同生效的条件通常是合同约定的时间、条件或者经过特定程序的确认等。

3. 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成立后,各方之间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在合同生效之前,各方不能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只有合同生效后,各方才能依据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4. 终止风险不同:合同成立后,尽管合同还未生效,但各方已经承担了一定的风险,例如因对方违约导致的损失;而合同生效后,各方更加有保障,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 附条件合同的区别:有些合同是附条件合同,即合同成立后还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能生效。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成立是指达成一致并表达意愿,但合同的生效则取决于满足特定条件,如经过法定程序的批准或特定事件的发生等。

总结:合同成立是指各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并表达出意愿的过程,合同生效是合同成立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条件或者经过特定程序的确认等,合同开始发生效力。

合同成立是合同关系产生的起点,合同生效是合同关系产生效力的时间点。

合同成立后,各方之间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在合同生效之前,各方不能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合同生效后,各方更加有保障,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之间有什么区别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之间有什么区别

合同的成⽴与⽣效之间有什么区别依据相关法律常识我们知道,当我们与他⼈达成相关协议通常是通过签订合同来确保双⽅的合法权益的。

从合同的成⽴到合同的⽣效是⼀个过程。

然⽽对于合同的成⽴和合同⽣效,两者是不同的概念。

那么合同的成⽴与⽣效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下⾯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家解答。

合同的成⽴与⽣效的区别(⼀)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合同的成⽴与合同的⽣效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导致的法律关系也不⼀样。

合同的成⽴是第⼀步,合同的⽣效是第⼆步,可以这样说,合同的成⽴是合同⽣效的逻辑前提。

如果合同不成⽴就谈不上合同⽣效的问题,但成⽴的合同并不当然有效。

合同成⽴时,符合⽣效条件的同时⽣效。

对于⼤多数合同⽽⾔,合同成⽴的同时⽣效。

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的合同,⾃成⽴时⽣效。

反之,如果双⽅当事⼈意思表⽰不⼀致,合同不成⽴,则不存在合同效⼒的问题。

不成⽴合同的当事⼈之间并未形成民法典律关系,当然,这不等于说当事⼈之间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民法典规定,当事⼈在订⽴合同过程中,因没有履⾏依据诚实信⽤原则所负的义务,以及保密义务,⽽导致另⼀⽅当事⼈遭受⼀定的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

已成⽴合同则在双⽅当事⼈之间产⽣不同的法律后果。

例如,对⽆效合同⽽⾔,当事⼈已经完成了合同订⽴的程序,当事⼈在缔约阶段的权利义务已完成,双⽅已形成合同关系,只是双⽅所希望实现的合同的内容得不到法律上的承认和保护,不能产⽣法律的约束⼒⽽已。

(⼆)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从民事法律⾏为成⽴的要件可以推定出合同成⽴的条件有⼆:1、意思表⽰⼀致;、2、标的合法。

⽽合同⽣效却有不同的条件。

民法典虽未作出合同⽣效的具体规定,却规定了合同⽆效的五种情况:1、⼀⽅以欺诈、胁迫的⼿段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法⽬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浅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浅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浅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法律文件,用于确立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对于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进行浅谈。

一、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达成合意并表达意思表示时,合同关系即产生。

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1. 合意:当事人之间必须就合同的所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即双方对合同的内容达成共识。

2. 定性:合同必须具备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即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 定价: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价格或者确定价格的方式,以便明确交易的经济利益。

4. 定物: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交易的标的物或者确定标的物的方式,以便明确交易的对象。

5. 合法: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的成立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来表达。

对于特定类型的合同,法律可能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在书面合同中,当事人通常会签署合同文本,并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日期和签字。

对于口头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口头协议达成合意,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互相履行合同义务。

二、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以下要件:1. 合法性: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完整性:合同必须具备完整的条款,确保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明确规定。

3. 无效性:合同不能受到法律的限制或者无效,否则合同将无法生效。

4. 表达意思:当事人必须明确表达合同的意思表示,确保合同的内容得到有效传达。

5. 生效条件:合同可能规定特定的生效条件,当这些条件满足时,合同方可生效。

合同的生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1. 协议生效: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的具体条件和时间,当这些条件和时间满足时,合同即可生效。

2. 履行生效:当事人开始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时,合同即可生效。

合同的生效与成立的联系与区别

合同的生效与成立的联系与区别

在我国合同法制定以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并未明确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如《保险法》只规定合同的成立,《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只规定合同的生效。

这种相当混乱的认识同样也反映在理论界及司法实践,故而有必要对两者作出区分。

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而合同的有效与否则是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能否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其结果只能是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而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其结果则有生效、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等多种情形。

(注:崔建远主编:《新合同法原理与案例评释》,吉林大学出版社1995年5 月版,第121页。

)合同的成立只需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在表面上意思表示一致,而不问其意思表示背后的真实性和主要条款的合法性。

而合同生效的确认既要审查当事人的主体合法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又要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合同成立的判断侧重于对合同表面状态的考察,而合同的生效则侧重于对合同实质内容的考察。

如果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混同起来,那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成立还是生效则无法判断。

2.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

只要具备意思表示这一基本事实,合同即告成立。

而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有效。

合同成立的条件只涉及到当事人之间的问题,而合同生效的条件不仅涉及到当事人,还涉及到法律的要求问题。

两者虽然都涉及到意思表示一致,但二者的侧重点又有所不同。

合同的成立要求意思表示一致,即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而合同的生效则进一步要求意思表示的自主性和真实性。

合同签订、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之间的关系

合同签订、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之间的关系

合同签订、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之间的关系标题:合同签订、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之间的关系引言概述:合同是一种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它规定了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合同的过程中,有三个重要的阶段,即合同签订、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

本文将详细阐述这三个阶段之间的关系。

一、合同签订:1.1 签署意愿的表达:合同签订是指当事人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表达达成合意的意愿。

这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商议、沟通和达成一致意见。

1.2 约定条款的明确:在合同签订阶段,当事人需要明确约定合同的条款,包括合同的目的、权利义务、支付方式等内容。

这些条款是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基础。

1.3 合同的形式要求:合同签订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例如某些合同需要书面形式或者公证等程序。

惟独符合形式要求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合同成立:2.1 合同要素的满足: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满足合同法规定的要素,包括合同的对象、内容、目的和方式等。

当事人必须在合同签订的基础上,满足这些要素才干使合同成立。

2.2 合同成立的时间点:合同成立的时间点是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满足合同要素的那一刻。

在此之前,合同仍处于签订阶段,没有法律效力。

2.3 合同成立的效力: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开始产生法律效力。

双方都有责任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合同生效:3.1 生效条件的满足:合同生效是指合同的内容开始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合同生效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例如合同的履行、支付等条件。

3.2 合同生效的时间点:合同生效的时间点是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或者满足生效条件的那一刻。

在此之前,合同虽然成立,但还没有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3.3 合同生效的效力: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生效后,违约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合同签订、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4.1 顺序关系:合同签订是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前提,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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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件未达成一致意见,并不是指合 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合 同不成立与合同无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不能把不成立 的合同当作无效合同来处理。 对于不成立的合同, 有过失的一 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赔偿另一方所遭受的经 济损失。 也就是说, 合同不成立只能产生民事责任而不能产生 其他法律责任。虽然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也必须按照合同的 约定履行, 这一点与合同成立的效力是一致的, 且多数合同成 立的时间就是生效的时间。但对于已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来 说, 其结果可能有多种: 有的因依法批准登记或条件成就、 期 限届至而生效、 因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 也有的属 于效力待定合同、 可变更、 可撤销合同等等。如当事人已作出 实际履行, 应由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标的物。 但对于 无效合同来讲则不同,因为它在性质上违反了国家强制性的 规定,故它不仅产生民事责任,而且还可能引起其他法律责 任, 如民事法律制裁责任和行政责任, 甚至是刑事责任。 因此, 不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根本弊端在于将大量依法不成立 的合同当作无效合同,抹煞了合同不成立的责任与合同无效 的责任之间的区别, 人为地扩大了无效合同的范畴, 增加了国 家对合同关系干预的程度,不能很好地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 原则。 四、 合同成立与生效适用的法律与处理原则不同 表述成立、 生效、 无效的法律条文都不一样。在表述合同 成立的法律条文中: 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第&条写 到, “当事人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 经济合同就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条规定 “承 诺生效时, 合同成立。 ” 这表现出对合同成立, 国家尊重当事人 的意思。表述合同生效的法律条文, 对于合同是否成立, 除了 参照以上规定, 还要看证据法关于证明责任的规定。 这样就可 以将一些不符合成立条件而可能导致无效的合同,如仅仅某 些条款不具备或不明确的合同, 可通过推测、 探究当事人的真 实意思而将其补缺, 尊重当事人的意志, 通过解释合同将当事 人的真实意愿表现出来, 从而减少无效合同的产生, 减少财产 的损失和浪费, 充分鼓励交易。又如 《民法通则》 第(! 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 附条件时实行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 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 理批准、 登记等手续生效的, 依照其规定。 ” 这说明合同生效是 在合同成立之后, 是合同行为的一个阶段, 也说明合同是由当 事人的意志向国家意志的过渡阶段。表达合同无效的法律条 文就更多了, 如 《合同法》 第$!条、 第 $) 条、 第 $# 条的表述用的 是 “无效” 二字, 并从条文表述看出对合同有效无效的确认权 归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而并非归当事人所享有。 而对合同是否 有效的纠纷, 可以参照以上规定。 因为合同的效力体现了国家 对合同的评价和干预, 对于合同是否有效, 就不能通过对合同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来加以认定。
体上是一致的。 在我国, 《合同法》 对合同的生效要件虽没有做 出明确的规定, 但根据 《民法通则》 第$$ 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 生效要件的规定以及 《合同法》 第%条、 第&条规定的精神, 一般 认为, 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 相应的订立合同能力。这实质上可以看成是法律对合同主体 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 主体不合格, 所订立的合同理所当然的 不发生法律效力。 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我国法律不仅要 求合同行为人在订立合同时, 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而且 还要求其具有与订立该类合同相应的缔约能力。 否则, 当事人 作为该类合同主体仍然是不合格的, 因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实际上可理解为意思健全, 在正 "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常情况下, 行为人的意志, 总是与其外在的表现相符的。 但是, 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的原因,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 情形。 意思表示真实属于合同生效要件而非成立要件。 且根据 意思自治原则, 法律一般对此不主动干预。 #合同不违反法律 或社会公共利益。 这是合同生效要件中最重要的一个。 合同如 果欠缺合法性, 就没有补救的余地, 只能归为完全无效。值得 一提的是,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在不同的国家有 不同的要求, 即使在同一国家内, 不同时期或不同地区其要求 也不一样。 以上所讲的法律, 包括现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中 的强制规范, 也包括国家政策的禁止性规定和命令性规定。 上 述三条, 是一切合同所应具备的一般生效要件, 缺一不可, 但 并不排除某些合同还应同时具备法律规定的一些特殊要件才 能生效。 三、 二者的效力及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法》 第’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 对当事人具有法 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不得擅自变 更和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护。 ” 合同的成立仅 仅是反映当事人的意志, 如当事人间的合意符合国家的意志, 将被赋予法律拘束力; 否则, 不仅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 拘束力, 而且还要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合同不成立, 是
合 同 成 立 与 生 效 关 系 辨 析
力则将受到影响,当事人可以撤销合同或主张 合同无效, 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多数学者据 此以及 《民法通则》 第$$ 条认为, 我国法 律 确 定 了不同的合同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由此可看 出, 大多数情况下, 合同成立时具备了生效的要 件, 因而其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是一致的。但是, 合同成立并不等于生效。例如: 附条件的合同在 条件成就之前,虽然合同已成立,但不发生效 力, 又如, 可撤销的合同被撤销, 虽然不发 生 效 力, 但在撤销前合同是成立的。可见, 合同的成 立与生效, 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问题, 它们各 有其不同的要件, 不容混淆。笔者将从合同法的 宏观角度对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作如下辨析。 一、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主体意志不同 从订立合同的目的和过程看,是当事人为 满足私人的目的而欲达到一定的法律效果的合 意。欲缔结合同的当事人各自怀有不同的目标 和需要, 经过讨价还价和充分的协商, 即经过要 约、 反要约、 再要约、 承诺的复杂的过程达 成 一 致时, 合同即告成立。由此可见, 合同完全是个 人之间的事情,是每个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对自 己利益和义务的衡量和肯定。这就使得其与生 效严格地区分开来,因为生效是国家或法律以 一个管理者和统治者的身份,以国家和社会的 利益为尺度,对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已经成 立的合同进行评价,决定是否让其产生订立合 同的当事人希望发生的效果。如果当事人之间 已经成立的合同违背了国家或社会利益,应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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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产生任何违约责任问题, 但是可能产生返还、 赔偿等责任, 也可能产生缔约上的过失责任。 某些欠缺生效条件的合同, 可 以通过效力补正的方式使其发生效力。 因此, 合同的成立是一 个事实问题, 而合同的生效是一个法律问题。 尽管有学者从 《合同法》 第##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 自成立 时生效” 这一规定出发, 认为不依法的合同, 既未成立, 又未生 效, 从而认为我国 《合同法》 并未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但法 学界的普遍观点认为 《合同法》 分别于第二章与第三章分别规 定了合同订立的效力的因素包括意思表示的瑕疵都规定在合 同效力一章。 其中明确意思表示存在瑕疵的情况下, 合同的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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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贵州商专工商管理系)
责任编辑: 王 方
!束力。” 这就要求合同的 “成立” 必须是以 “依法” 为前提, 并且应当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构成要件。 对于合 同的订立, 可以从合同的主体资格、 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订立过程等几方面构成要件进行分析: 第一, 合同的主 体须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不 可能产生合意的, 因而不可能产生当事人所期望的法律效果。 第二, 合同的内容必须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 即表明当事人的 名称或姓名及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价款或报酬、 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第三, 合同的订立程序即经过要 约、 反要约、 再要约、 承诺的复杂的过程达成一致时, 合同即告 成立。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 也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成立要求具备特定的形式和履行一 定手续的要式合同, 以及虽经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但还 须交付标的物合同才能成立的实践合同, 如借贷、 运输、 保管、 赠与等, 只有具备了以上构成要件, 这时合同才能宣告成立。 合同的生效要求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才能产生当事人 预期的法律效果。合同只有成立, 才能考察其是否有效, 合同 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生效条件是判断合同能否具有法律 效力的客观标准。 对于合同生效的构成要件, 各国法律规定大
定其效力。可见, 生效已不再是私人之间的事情了。合同的有 效无效完全取决于国家的意志,国家凭借法律手段调整民事 关系, 从而达到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 序, 促进经济改革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 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 合同的成立, 是基于当事人的合意, 即意思表示一致。合 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多 数学者认为: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成立的条件, 合同生效应具备 生效的条件。 合同因承诺而生效, 故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就是 承诺生效的条件。 《合同法》 第%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 对
法治纵横


在合同法律制度中,合同作为一种双方法律 行为, 在本质上是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的合意。意 思表示是行为人把进行某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心 意愿, 以一定的方式表达于外部。 合同的成立, 是指基于当事人的合意, 即意思 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 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通常情况下, 这一过程是由 “要约—承诺” 或者 “要约—反要约—承诺” 的步骤 构成的。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 “合意” 一词, 合 意一词源于罗马法, 按拉丁文的原意, 它是指合同 当事人内心意思的一致。因此合同的成立应当以 各方当事人内心的真实意思的一致为准。这就要 求意思表示应当是真实的, 意思与表示一致, 不存 在错误, 同时, 意思表示应当是自愿的, 基于欺诈、 胁迫或不正当影响以及在危难中作出的意思表示 也很难认为是符合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据此 我们不难看出,这就要求合同成立时合同的主体 必须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并且对合同的内容表 示一致, 才能形成合意成立合同。如果仅有合同一 方当事人是无法达成合意的。法学界一般认为合 同的生效,是说已经成立的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 后便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这就意味着 合同对当事人发生了法律上的效力,当事人希望 订立的合同得到国家的确认和保护。双方或多方 当事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 自己的义务,并愿意接受,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 任。未生效的合同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双方或多 方当事人不必履行该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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