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公司外派监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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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外派监事管理制度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外派监事管理制度

机密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外派监事管理制度北京新华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2004年4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权利和义务 (2)第三章聘任 (3)第四章工作方式、内容和报告 (4)第五章考核和薪酬 (6)第六章解聘、辞职和离任 (6)第七章附则 (7)附一:哈药集团公司外派监事任命书 (8)附表二:哈药集团公司外派监事工作报表 (9)附三:哈药集团公司外派监事解聘书 (10)外派监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哈药集团法人治理机制,科学有效地管理外派监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哈药集团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派监事是指哈药集团公司对外投资时,由哈药集团公司提名并代表哈药集团公司在被投资企业出任监事的员工。

第三条外派监事按照是否在哈药集团公司兼任经营管理职位分为专职监事和非专职监事。

专职监事是指在哈药集团不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监事,非专职监事是指在哈药集团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监事。

第四条本制度中,除特殊注明之外,“集团”是指哈药集团,“集团公司”是指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公司”是指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对外投资企业。

第二章职责、权利和义务第五条集团公司通过外派监事对权属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外派监事应该严格履行其职责。

外派监事的职责包括:(1)参与检查权属公司财务,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权属公司的财务现状;(2)参与监督权属公司董事、经营层成员在经营管理中是否合法合规,当权属公司董事、经营层成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3)集团公司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外派监事在履行职责时,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

外派监事的权利包括:(1)获知权属公司各类经营管理信息的权利;(2)获知集团公司有关其任职权属公司经营管理信息的权利;(3)列席集团公司有关其任职权属公司经营管理决策会议的权利;(4)出席权属公司的监事会的权利;(5)在权属公司监事会上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的权利;(6)列席权属公司董事会的权利;(7)提议召开权属公司董事会的权利;(8)提议召开权属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9)集团公司赋予的其他权利。

集团公司 外派董事管理制度final

集团公司 外派董事管理制度final

机密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管理制度北京新华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2004年4月目录外派董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哈药集团法人治理机制,科学有效地管理外派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哈药集团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派董事是指哈药集团公司对外投资时,由哈药集团公司提名并代表哈药集团公司在被投资企业出任董事的员工。

第三条外派董事按照是否在被投资企业里兼任经营管理职位分为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是指在被投资企业里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董事,非执行董事是指在被投资企业里不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董事。

第四条外派董事按照是否在哈药集团公司兼任经营管理职位分为专职董事和非专职董事。

专职董事是指在哈药集团不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董事,非专职董事是指在哈药集团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董事。

第五条本制度中,除特殊注明之外,“集团”是指哈药集团,“集团公司”是指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公司”是指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对外投资企业。

第二章职责、权利和义务第六条集团公司的外派董事是集团公司对权属公司进行管理的受托者,应该严格履行其职责。

外派董事的职责包括:(1)代表集团公司对权属公司进行科学有效管理,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权属公司的经营管理现状,并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2)参与制定权属公司战略规划、年度经营目标、投资方案和其他重要管理决议;(3)指导和监督权属公司经营层实施权属战略规划、年度经营目标、投资方案和其他重要管理决议;(4)参与制定权属公司组织结构方案;(5)代表集团公司提出权属公司总经理候选人;(6)对权属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和表决;(7)参与制定权属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8)集团公司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外派董事在履行职责时,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

外派董事的权利包括:(1)获知权属公司各类经营管理信息的权利;(2)获知集团公司有关其任职权属公司经营管理信息的权利;(3)列席集团公司有关其任职权属公司经营管理决策会议的权利;(4)出席权属公司的董事会的权利;(5)在权属公司董事会上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的权利;(6)提议召开权属公司临时董事会的权利;(7)提出权属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议案的权利;(8)集团公司赋予的其他权利。

【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外派监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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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外派监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加强对集团公司外派监事的管理,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外派监事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

二、外派监事的任职资格与职责
1. 外派监事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知识,具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

2. 外派监事负责监督子公司的经营活动,确保其合法合规,并对外派监事会负责。

3. 外派监事应定期向集团公司监事会报告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选拔与任用
1. 外派监事的选拔应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推荐等方式,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2. 集团公司监事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估,择优录用。

3. 外派监事一经任命,即按照规定程序向子公司董事会报到,并开始履行职责。

四、考核与奖惩
1. 集团公司监事会负责对外派监事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
括工作绩效、职业操守、团队协作等方面。

2.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外派监事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或调整职务。

3.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制度的外派监事,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可解除其职务。

五、培训与发展
1. 集团公司应定期为外派监事提供专业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2. 鼓励外派监事参与公司内部交流,拓宽视野,促进个人职业发展。

六、附则
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集团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

2. 如遇法律法规变更或公司发展需要,集团公司监事会可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最新整理外派董事管理制度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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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管理制度北京新华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20xx年4月目录外派董事管理制度总则为建立和完善哈药集团法人治理机制,科学有效地管理外派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哈药集团章程,制定本制度。

外派董事是指哈药集团公司对外投资时,由哈药集团公司提名并代表哈药集团公司在被投资企业出任董事的员工。

外派董事按照是否在被投资企业里兼任经营管理职位分为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是指在被投资企业里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董事,非执行董事是指在被投资企业里不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董事。

外派董事按照是否在哈药集团公司兼任经营管理职位分为专职董事和非专职董事。

专职董事是指在哈药集团不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董事,非专职董事是指在哈药集团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董事。

本制度中,除特殊注明之外,“集团”是指哈药集团,“集团公司”是指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公司”是指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对外投资企业。

职责、权利和义务集团公司的外派董事是集团公司对权属公司进行管理的受托者,应该严格履行其职责。

外派董事的职责包括:代表集团公司对权属公司进行科学有效管理,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权属公司的经营管理现状,并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参与制定权属公司战略规划、年度经营目标、投资方案和其他重要管理决议;指导和监督权属公司经营层实施权属战略规划、年度经营目标、投资方案和其他重要管理决议;参与制定权属公司组织结构方案;代表集团公司提出权属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对权属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和表决;参与制定权属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集团公司赋予的其他职责。

外派董事在履行职责时,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

外派董事的权利包括:(1)获知权属公司各类经营管理信息的权利;(2)获知集团公司有关其任职权属公司经营管理信息的权利;(3)列席集团公司有关其任职权属公司经营管理决策会议的权利;(4)出席权属公司的董事会的权利;在权属公司董事会上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的权利;提议召开权属公司临时董事会的权利;提出权属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议案的权利;集团公司赋予的其他权利。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管理制度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管理制度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管理制度北京新华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2004年4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权利和义务 (2)第三章聘任 (4)第四章工作方式、内容和报告 (5)第五章考核和薪酬 (6)第六章解聘、辞职和离任 (7)第七章附则 (8)附一:哈药集团公司外派董事任命书 (9)附表二:哈药集团公司董事会决策议案审核表 (10)附表三:哈药集团公司外派董事工作报表 (11)附四:哈药集团公司外派董事解聘书 (12)外派董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哈药集团法人治理机制,科学有效地管理外派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哈药集团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派董事是指哈药集团公司对外投资时,由哈药集团公司提名并代表哈药集团公司在被投资企业出任董事的员工。

第三条外派董事按照是否在被投资企业里兼任经营管理职位分为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是指在被投资企业里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董事,非执行董事是指在被投资企业里不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董事。

第四条外派董事按照是否在哈药集团公司兼任经营管理职位分为专职董事和非专职董事。

专职董事是指在哈药集团不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董事,非专职董事是指在哈药集团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董事。

第五条本制度中,除特殊注明之外,“集团”是指哈药集团,“集团公司”是指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公司”是指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对外投资企业。

第二章职责、权利和义务第六条集团公司的外派董事是集团公司对权属公司进行管理的受托者,应该严格履行其职责。

外派董事的职责包括:(1)代表集团公司对权属公司进行科学有效管理,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权属公司的经营管理现状,并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2)参与制定权属公司战略规划、年度经营目标、投资方案和其他重要管理决议;(3)指导和监督权属公司经营层实施权属战略规划、年度经营目标、投资方案和其他重要管理决议;(4)参与制定权属公司组织结构方案;(5)代表集团公司提出权属公司总经理候选人;(6)对权属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和表决;(7)参与制定权属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8)集团公司赋予的其他职责。

外派董事监视管理制度范本

外派董事监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派董事、监事的管理,包括选拔、任职、职责、考核、奖惩等内容。

第三条外派董事、监事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忠诚于公司,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外派董事、监事选拔与任职第四条外派董事、监事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命。

第五条外派董事、监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熟悉公司业务,具备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三)具备履行董事、监事职责的能力;(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第六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外派董事、监事:(一)不具备本制度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二)与公司、关联方或董事、监事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冲突的;(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四)其他不宜担任外派董事、监事的情形。

第七条外派董事、监事任职期限为三年,可连任。

第三章外派董事、监事职责第八条外派董事、监事的主要职责:(一)参加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二)监督公司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三)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四)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查,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外派董事、监事应履行以下义务:(一)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二)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三)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四)接受公司监督。

第四章外派董事、监事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公司对外派董事、监事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履行职责情况;(二)对公司贡献;(三)个人品行;(四)其他应当考核的内容。

第十一条外派董事、监事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二条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

【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外派监事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外派监事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外派监事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外派监事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集团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派监事的作用日益重要。

为了加强对外派监事的管理,提高外派监事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集团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外派到所属企业的监事。

三、职责分工(一)集团公司监事会1. 负责制定和修订外派监事管理制度。

2. 负责外派监事的选拔、任命和考核。

3. 负责对外派监事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 负责处理外派监事反映的问题和建议。

(二)外派监事1. 负责对所属企业的财务、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负责对所属企业的重大决策进行监督。

3. 负责对所属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4. 负责向集团公司监事会报告所属企业的情况。

(三)所属企业1. 负责为外派监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

2. 负责配合外派监事的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3. 负责对外派监事的工作进行评价和反馈。

四、外派监事的选拔和任命(一)选拔条件1.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忠实履行职责。

2. 具有较强的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监督工作。

3. 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

4.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工作需要。

(二)选拔程序1. 集团公司监事会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外派监事的选拔计划。

2. 所属企业按照选拔条件,推荐合适的人选。

3. 集团公司监事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

4. 集团公司监事会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外派监事的人选。

5. 集团公司监事会对外派监事进行任命,并颁发任命书。

五、外派监事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一)工作内容1. 监督检查所属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监督检查所属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 监督检查所属企业的重大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4. 监督检查所属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外派监事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外派监事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外派监事管理
制度
一、目的
为管理集团公司外派监事,规范他们的行为和工作,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保障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外派监事的管理和执行工作。

三、制定程序
本制度是由公司内部管理部门和劳动法律顾问共同制定的。

经过公司各部门审批和法律审核后,正式实施。

四、制度内容
1.制度名称:集团公司外派监事管理制度
2.制度范围:适用于公司派遣外派监事的管理和执行工
作。

3.制度目的:规范外派监事的行为和工作,保证公司利益
不受损失,保障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4.内容:
(1)外派监事的岗位职责和权利;
(2)工作日程和工作计划,以及报告工作的方式和时
间;
(3)外派监事工作灵活性,与待遇安排有关的约束;
(4)外派监事福利待遇和保险管理;
(5)外派监事与公司沟通渠道的设立和管理;
(6)外派监事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保护;
(7)外派监事违反规定、不诚实、不负责任、中断工作、重要信息被泄露的处理措施。

5.责任主体:公司内部管理部门和外派监事。

6.执行程序:
(1)公司对外派监事进行培训和考核;
(2)公司与外派监事签订书面协议,两者要求相互遵守
协议;
(3)公司和外派监事定期会面交流,处理工作问题;
(4)外派监事每月提交工作报告,公司及时审核、反馈
和交流工作关键信息。

7.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规定、不诚实、不负责任、中断工作、重要信息泄露等影响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内部管理部门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停工等消极行为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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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密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外派监事管理制度北京新华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2004年4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权利和义务 (2)第三章聘任 (3)第四章工作方式、内容和报告 (4)第五章考核和薪酬 (6)第六章解聘、辞职和离任 (6)第七章附则 (7)附一:哈药集团公司外派监事任命书 (8)附表二:哈药集团公司外派监事工作报表 (9)附三:哈药集团公司外派监事解聘书 (10)外派监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哈药集团法人治理机制,科学有效地管理外派监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哈药集团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派监事是指哈药集团公司对外投资时,由哈药集团公司提名并代表哈药集团公司在被投资企业出任监事的员工。

第三条外派监事按照是否在哈药集团公司兼任经营管理职位分为专职监事和非专职监事。

专职监事是指在哈药集团不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监事,非专职监事是指在哈药集团兼任经营管理职位的外派监事。

第四条本制度中,除特殊注明之外,“集团”是指哈药集团,“集团公司”是指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公司”是指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对外投资企业。

第二章职责、权利和义务第五条集团公司通过外派监事对权属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外派监事应该严格履行其职责。

外派监事的职责包括:(1)参与检查权属公司财务,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权属公司的财务现状;(2)参与监督权属公司董事、经营层成员在经营管理中是否合法合规,当权属公司董事、经营层成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3)集团公司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外派监事在履行职责时,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

外派监事的权利包括:(1)获知权属公司各类经营管理信息的权利;(2)获知集团公司有关其任职权属公司经营管理信息的权利;(3)列席集团公司有关其任职权属公司经营管理决策会议的权利;(4)出席权属公司的监事会的权利;(5)在权属公司监事会上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的权利;(6)列席权属公司董事会的权利;(7)提议召开权属公司董事会的权利;(8)提议召开权属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9)集团公司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外派监事在履行职责时,应该体现相应的义务。

外派监事的基本义务包括:(1)遵守集团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集团公司利益,不得利用监事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2)不得利用监事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集团公司的财产;(3)不得泄露集团公司秘密;(4)作为集团公司的对权属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者,在权属公司监事会进行表决时,要慎审行使表决权,不得损害集团公司利益;(5)外派监事不得同所任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三章聘任第八条集团公司在选派和任命外派监事时,要遵循程序规范、标准透明、用人唯贤等用人原则。

第九条外派监事的基本任职资格包括:(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2)承认并信守集团公司章程,承诺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的管理制度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3)具备现代公司治理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4)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管理能力包括沟通协调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等,专业能力包括研究分析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表达能力等;(5)年富力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第十条外派监事的选拔和任命流程如下:(1)集团公司董事会根据权属公司的实际情况,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委派外派监事的需求计划;(2)人力资源部根据外派监事需求计划组织初步选拔,根据初步选拔结果提出外派监事候选人名单(2-3人);(3)人事分管副总裁对外派监事候选人名单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4)总裁对外派监事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必要时召集总裁办公会进行审议,并提出外派监事提名议案(1人);(5)集团公司董事会对总裁(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外派监事提名议案进行审核,并形成集团公司的决议;(6)集团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根据董事会决议,在权属公司股东大会上对外派监事提名议案进行表决;(7)外派监事提名议案经过权属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后,由董事会董事长签发外派监事任命书(参看附一《哈药集团公司外派监事任命书》);(8)外派监事收到外派监事任命书之后前往权属公司就职。

第十一条外派监事既可以是专职监事,也可以是兼职监事。

第十二条外派监事应该要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来切实履行其职责,专职监事最多可以同时在不超出4家权属公司担任外派监事,兼职监事最多可以同时在不超出2家权属公司担任外派监事。

第四章工作方式、内容和报告第十三条兼职外派监事的日常办公地点在集团公司。

第十四条专职外派监事的日常办公地点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既可以在集团公司办公,也可以在权属公司办公。

第十五条外派监事如果在集团公司办公,应该遵守集团公司的日常管理制度,如果在权属公司办公,应该遵守权属公司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外派监事应该按照权属公司监事会会议通知准时出席监事会,如果由于客观因素不能出席监事会,应该以书面形式委托集团公司其他外派监事代为投票,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

第十七条外派监事在出席权属公司监事会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1)主动向权属公司其他监事、经营层和相关部门了解和获取监事会议题的相关信息;(2)对监事会拟审议的议题,外派监事之间要及时进行内部沟通,并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提出初步的决策议案,及时把决策议案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并听取指示;(3)外派监事应该大力配合集团公司相关领导对拟审议的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必要时列席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和董事会会议。

第十八条外派监事根据集团公司的决议,代表集团公司在权属公司监事会上进行表决,并及时把表决结果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进行汇报。

第十九条外派监事在权属公司监事会进行表决时,必须遵循集团公司的决议。

第二十条外派监事在权属公司监事会闭会期间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了解权属公司财务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把相关信息反馈到集团公司;(2)监督权属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执行股东大会和监事会的各项决议;(3)检查权属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4)配合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对权属公司进行审计;(5)集团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外派监事实行工作汇报制度,具体安排如下:(1)每月汇报一次,通过列席总裁办公会进行汇报;(2)对重大事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汇报,既可以是单独对总裁进行汇报,也可以列席总裁办公会进行汇报;第二十二条外派监事工作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1)汇报期内个人主要的工作内容及其取得的工作业绩;(2)汇报期内权属公司财务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3)汇报期内权属公司对股东大会决议和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4)汇报期内权属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5)集团公司所要求的其他汇报内容。

第二十三条外派监事列席集团公司董事会进行年度述职报告,年度述职报告是对外派监事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外派监事工作汇报既要按要求进行当面的述职汇报,也要提交书面的工作报表,书面工作报表(参看附表二《哈药集团公司外派监事工作报表》)是对外派监事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考核和薪酬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对外派监事实施定期考核,详细的考核办法详见《哈药集团公司员工考核管理办法》和《哈药集团员工考核标准》。

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实施外派监事补贴制度,外派执行监事补贴标准由集团公司发放,在集团公司管理费用列支。

第二十七条外派监事年度补贴标准为XXXXX元,同时兼任多家公司的外派监事每增加一家公司年度补贴增加XXXX元。

第二十八条外派监事补贴在监事任期满整年时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二十九条任期不满整年的外派监事如果是正常离任,补贴标准按任期月度进行折算;如果是非正常离任,取消当期的补贴。

第六章解聘、辞职和离任第三十条外派监事实行任期制,具体任期由其所任职的权属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第三十一条外派监事如果不能胜任工作,集团公司应该及时予以解聘。

第三十二条外派监事解聘方案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报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和董事会审核通过,提交集团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具体的流程如下:(1)人力资源部根据外派监事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对于不能胜任工作需要的外派监事提出解聘方案;(2)人事分管副总裁对外派监事解聘方案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3)总裁办公会对外派监事解聘方案进行审议,并提出集团公司关于外派监事解聘议案;(4)集团公司董事会对外派监事解聘议案进行审核,并形成集团公司关于外派监事解聘的决议;(5)集团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根据董事会决议,在权属公司股东大会上对外派监事解聘决议进行表决;(6)外派监事解聘决议经过权属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后,由董事会董事长签发外派监事解聘书(参看附三《哈药集团公司外派监事解聘书》);第三十三条外派监事在任期内可以提出辞职,但是辞职申请须经集团公司审核通过之后提交权属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具体流程如下:(1)外派监事提出辞职申请;(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外派监事辞职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专业意见;(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裁审阅辞职申请,并出示意见;(4)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辞职申请,并出示意见(5)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辞职申请,并形成集团公司关于辞职申请的决议;(6)集团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根据集团公司决议在权属公司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第三十四条外派监事的非正常离任是指被解聘或者任期内主动辞职而离任,其他情况均为正常离任。

第三十五条外派监事离任时,由审计监察部对其进行离任审计。

第三十六条外派监事离任前要把有关档案材料、正在办理的事务及其他遗留问题全部移交。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起草和修订,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后发布。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哈药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一:哈药集团公司外派监事任命书先生(女士):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研究,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由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决定由你自年月日起开始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任期年。

特此任命。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盖章)年月日附表二:哈药集团公司外派监事工作报表附三:哈药集团公司外派监事解聘书先生(女士):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研究,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由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决定你自年月日起开始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特此通知。

哈药合集团有限公司(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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