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两基”迎国检省级督查评估方案 - 甘肃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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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21•【字号】甘政办发[2011]13号•【施行日期】2011.01.2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1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做好我省“两基”迎国检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我省“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XXX平省委副书记、省长副组长:郝远副省长成员:张翀省政府副秘书长白继忠省教育厅厅长王泉清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贵富省教育厅副厅长李晶省教育厅总督学马学智省民委副主任姚远省公安厅副厅长冯庆昌省监察厅副厅长马驰省司法厅副厅长李堋省财政厅副厅长杨俊斌省人社厅副厅长陈牧原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马育功省建设厅副厅长王兰玲省文化厅副厅长郭玉芬省卫生厅副厅长郝发忠省审计厅副厅长邢军省地税局副局长邓晓龙省工商局副局长柳民省统计局副局长刘斌省扶贫办副主任李西新团省委副书记康娅红省妇联副主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白继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泉清、李贵富、李堋、李晶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14•【字号】甘政办发[2009]127号•【施行日期】2009.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27号2009年8月14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现将《甘肃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程序,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甘政发〔2004〕55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我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办法。

一、县级自评(一)县级政府要成立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县域内教育发展现状进行年度自查自评。

(二)县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自身履行教育职责、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情况进行年度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县级政府。

(三)县级政府根据各部门自查自评情况及教育发展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形成自查自评报告。

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县级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基本经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措施等。

(四)县级自查自评报告和有关报表须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报市州政府及其教育督导部门。

(五)县级政府要建立规范的自查自评档案。

二、市州综合评估(一)各市州政府成立综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办法的要求,每1-2年对所辖各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

(二)市州级督导评估对象和程序由各市州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参照省级督导评估对象和程序确定。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成立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指导委员会的决定-甘教厅[2013]111号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成立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指导委员会的决定-甘教厅[2013]111号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成立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指导委员会的决定正文:----------------------------------------------------------------------------------------------------------------------------------------------------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成立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指导委员会的决定(甘教厅〔2013〕111号)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12〕120号)精神,加强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科学准确的督导评估,促进教育公平,按照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构建我国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即:督政、督学、监测三大体系安排,以适应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构建科学准确的教育督导评估体系,省教育厅决定成立“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指导委员会”,同时建立“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指导委员会名单(以下委员会委员如有工作变更,应由原推选单位推选相应职务的人员递补):一、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王嘉毅甘肃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副主任委员:李晶甘肃省教育厅党组成员总督学二、指导委员会委员(31人):刘仲奎西北师范大学校长教授万明钢西北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陈晓龙天水师范学院院长教授王汝峰兰州城市学院院长研究员郭维俊陇东学院院长教授刘仁义河西学院院长教授张俊宗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院长教授李硕豪兰州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教授路晓峰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陈继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哈登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处长张兆勤(女)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处长李春芮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任胡燕宁(女)省教育厅财务处调研员宋建领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副调研员李波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张海鹰省教育厅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中心主任南战军兰州市教育局副局长范玲(女)嘉峪关市教育局副局长刘志军金昌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李兴田白银市教育局总督学张笑青天水市教育局副局长唐珉年酒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正县级督学张新旭张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总督学谭康武威市教育局副局长王钦定西市教育局副局长刘志新陇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郭宏(女)平凉市人民政府督学市教育局副局长杨彦林庆阳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建军临夏州教育局副局长陈慧源甘南州教育局副局长甘肃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指导委员会从顶层设计和谋划全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研究、政策指导和协调统筹等工作,调动省内外相关资源配合和支持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

《甘肃省两基迎国检教育装备配备验收标准》

《甘肃省两基迎国检教育装备配备验收标准》

甘肃省两基迎国检教育装备配备验收
标准
甘肃省两基迎国检教育装备配备验收标准1. 实验室及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1.1实验室配备标准
1.2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2. 图书配备标准
3. 中小学校体育器材配备标准
城市中小学校按二类配备,农村中小学校按三类配备
4. 中小学校音乐器材配备标准
城市中小学校按二类配备,农村中小学校按三类配备4.1小学音乐器材配备标准
4.2初级中学音乐器材配备标准
5. 中小学校美术器材配备标准
城市中小学校按二类配备,农村中小学校按三类配备5.1小学美术器材配备标准
5.2初级中学美术器材配备标准。

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基本资料目录

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基本资料目录

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基本资料目录1. 甘肃省概况1.1 位置与地理环境甘肃省位于中国西北部,东邻陕西省,西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接四川省和青海省,北濒内蒙古自治区。

全省总面积为45.13万平方公里,占中国国土总面积的4.71%。

1.2 行政区划甘肃省下辖14个地级行政区,即兰州市、嘉峪关市、金昌市、白银市、天水市、武威市、张掖市、平凉市、酒泉市、庆阳市、定西市、陇南市、临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

2. 两基迎国检概述2.1 两基迎国检背景两基迎国检是指甘肃省政府为响应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号召,积极参与全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而开展的一项工作,其目的是通过对学校教育质量的监测与评估,推动教育质量的提升。

2.2 项目内容与目标两基迎国检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检测和学生基本知识技能检测两个方面。

具体目标如下: - 通过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检测,评估学校的硬件设施完善程度,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等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并提出改进建议; - 通过学生基本知识技能的检测,评估学生对于基础学科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如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学科的成绩评估。

3. 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基本资料目录以下为甘肃省两基迎国检的基本资料目录:3.1 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检测资料目录1.教育机构注册证明2.学校基本信息表3.学校组织架构图4.学校教职工名单5.教室建筑平面图6.图书馆信息表7.实验室设备目录8.校园环境照片3.2 学生基本知识技能检测资料目录1.学生名单2.学生年级与班级分布表3.学生基础学科成绩表4.学生语文阅读能力测试卷及评分表5.学生数学计算能力测试卷及评分表6.学生英语听力测试卷及评分表4. 结语以上是甘肃省两基迎国检基本资料目录的概述,希望通过此次国检工作,能够更好地推动甘肃省的教育质量提升,并为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甘肃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甘肃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甘肃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公布日期】2013.09.18•【字号】甘教督[2013]29号•【施行日期】2013.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甘肃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甘教督〔2013〕2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12〕42号)、《甘肃省学前教育五年发展规划(2011-2015年)》(甘政办发〔2012〕85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学前教育五年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5号)要求,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结合我省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与建议,请及时反馈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甘肃省教育厅代章)2013年9月18日甘肃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12〕42号)、《甘肃省学前教育五年发展规划(2011-2015年)》(甘政办发〔2012〕85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学前教育五年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5号)要求,结合我省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将从2013年起启动全省市(州)、县(市、区)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为确保督导评估工作科学规范的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两基”迎国检知识问答

“两基”迎国检知识问答

“两基”迎国检知识问答1、什么是“两基”?答:“两基”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简称。

2、什么是“两基”国检?答:“两基”国检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国家级检查评估,是一个省在所辖县(市、区)全部实现“两基”后,由国家教育督导团依法对全省“两基”工作的全面检查和评估认定。

3、“两基”国检的主要目的是什么?答:“两基”国检的过程是检验政府行为是否到位、督促各级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的过程,是各省(市、县)总结工作、寻找差距、弥补不足、继续前进的过程,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过程。

4、“两基”国检的指导思想是什么?答:“两基”国检的指导思想是:以全面提高全省“两基”水平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的方针,以“两基”国检为契机,进一步调动各级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办学积极性,把全省“两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5、“两基”国检的重点内容有哪些?答:“两基”国检,将检查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义务教育,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情况;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经费“三个增长”的情况;按照国务院的决定和部署,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情况。

重点内容有下列七项:(1)普及程度。

重点检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小学、初中的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以及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

(2)教师队伍。

重点检查农村中小学教师缺编、有编不补的问题,县域内教师均衡配置的情况。

(3)办学条件。

重点检查中小学校布局不合理、大班额、教学仪器设备、图书配备不足的问题,以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设施配套情况,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应用情况。

(4)教育经费。

重点检查农村税费改革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情况,城市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的情况,落实“两免一补”情况,以及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问题。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厅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教厅[2010]1号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厅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教厅[2010]1号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厅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厅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教厅〔2010〕1号)各市(州)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厅直各单位:现将《甘肃省教育厅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甘肃省教育厅2010年工作要点2010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优先发展、改革创新、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以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夯实基础、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内涵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教育发展整体水平,不断推动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努力提高教育整体发展水平1. 建立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

继续抓好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认真总结教育系统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建立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

完善符合教育科学发展要求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切实改变单纯以升学率、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衡量发展成效和工作成绩的观念和做法,推动教育事业以人为本、科学发展。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全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

2.全面完成“两基”攻坚任务。

继续把“两基”攻坚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落实“一县一策”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攻坚措施,确保东乡县、积石山县、碌曲县、玛曲县按期实现“两基”目标,全面完成“两基”攻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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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队伍 22.小学、初中校长岗位培训合格率(国检标准:100%) (80 23.小学生师比(国检标准:城市19:1;县镇21:1;农村23:1) 分)
25.解决代课人员,不产生新的代课人员 26.小学、初中各学科教师按课程要求配齐 27.小学生均校舍面积(国检标准:不低于4平方米) 28.初中生均校舍面积(国检标准:不低于4.5平方米) 29.小学、初中达到“一无两有六配套”
合计
1000
注:打*的为一票否决指标。
督评组组长签字:
教育 44.2008-2010年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经费 (200 45.2008-2010年城市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 分) 46.2008-2010年甘肃地方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
47.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教育支出不低于50% 48.各类项目经费和专项经费拨付、管理使用到位 49.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制度健全、使用规范 50.规范办学行为,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5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设立重点校和非重点校、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给 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52.义务教育阶段无留级现象,无乱收费、无节假日集体补课现象 53.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附件:
甘肃省“两基”迎国检省级督查评估方案
被评估的县(市、区):
一级 指标 评 估 内 容 1.组织领导情况 2.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3.档案建设情况 4.宣传工作情况 5.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内外环境整治 6.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两基攻坚标准为95%以上,国检标准:100%) 7.初中阶段入学率(两基攻坚标准为95%以上,国检标准:98%)* 8.残疾儿童入学率(国检标准:80%以上) 9.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国检标准:1%以下)
教育 质量 与管 理 (90 分)
54.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精神,坚持育人为本、育德为先 55.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和完善 学校体育工作规章制度 56.学校管理规范、科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57.小学毕业学生都能升入初中就读 58.初中毕业班学生毕业率(国检标准:98%以上) 59.初中毕业生85%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 60..学校校舍与设施安全;校园及周边环境良好;学校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等 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机制;师生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校园内无安全隐患; 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等。*
办学 条件
办学 条件 (180 分)
33.全部消除D级危房
*
10 20 10 10 15 5 10 10 20 30 20 20 30 30 30 10 10 10 5 5 5 5 标准:城市控制在1%以下;农村控制在2%以下,并 及时修缮) 35.小学生均图书(国检标准:农村10册;城市及乡镇15册) 36.初中生均图书(国检标准:20册) 37.教学仪器(含电教、音乐、体育、美术及劳动器材)按国检和省上规定的基 本标准执行,2010年后逐步达到国检基本标准(小学教学仪器配齐率省定标 准:70%;国检标准:100%;初中教学仪器配齐率100%) 38.远程教育设施和课程开设达到要求 39.小学班额45人;初中班额50人 40.按照“四个集中”原则,调整学校布局 41.财政预算内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2004年达到18.5%,2005年达到19.5%, 2006年达到20%,2007年达到20.5% 42.2008-2010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 * 例 43.2008-2010年生均教育经费逐年增长*
*
满分值 40 40 40 40 40 30 30 10 30 30 20 20 10 10 10 3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30 30 5 10 5 10
专家 赋分
实得分
“两 基” 迎国 检工 作 (200 分)
普及 程度 和扫 盲工 作 (250 分)
10.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国检2%以下) 11.15周岁人口中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国检标准:95%以上) 12.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完成率(国检标准:90%以上) 13.城市流动人口和农村留守儿童都能按时入学 14.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在非服务区都能上学 15.15周岁人口中文盲率(国检标准:1%以下) 16.15-50周岁青壮年非文盲率(国检标准:城镇99%以上;农村97%以上) 17.近三年脱盲人员巩固率(国检标准:98%以上) 18.县区各乡镇有农民文化技术学校,能承担扫盲工作和农民文化技术培训 19.小学、初中专任教师任职资格合格率(国检标准:100%) 20.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国检标准:98%、96%)*
21.2001年以来新补充的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国检标准:100%)
24.初中生师比(国检标准:城市13.5:1;县镇16:1;农村18:1)
30.具有必备的基础设施(教室、实验室、教师办公室、食堂、学生宿舍等) 31.校园环境绿化、美化,有良好的文化氛围 32.寄宿制学校要求必备的住宿条件(包括学生宿舍、食堂、餐厅等辅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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