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安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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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消防员的小学作文500字2020最新6篇

描写消防员的小学作文500字2020最新6篇

描写消防员的小学作文500字2020最新6篇消防员都是英雄,在浓烟滚滚的烈火中他们不顾个人安危,不惜一切代价抢救被困人员。

他们竭尽全力,双手举起沉重的消防栓来灭火,我们要向他们致敬!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描写消防员的小学作文500字2020最新6篇,希望大家喜欢!描写消防员的小学作文1当熊熊烈火燃烧的时候,是谁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第一个跑向危险区,去抢救广大人民的生命与财产,那就是我们公认的火焰蓝――人民的消防兵。

我们的生活中离不开火,比如做饭,烧水,烛光,我们都用到了火。

火,给予人光明;火,给予人温暖;火给予人美食,然而火也能吞噬一个个生命。

它一旦失去控制,就会变成人人害怕的恶魔。

河南中部商场火灾,哈尔滨火车天鹅饭店火灾,央视北配楼火灾……但火也有他的克星――消防兵。

当着火时,他们第一个跑向这里,他们身材魁梧,头戴防火罩,身穿隔热服,背着灭火器。

在火场左右穿梭,救助伤员,扑灭大火,来去匆匆……在浓烟烈火中,消防员身手矫健;在浓烟烈火中,消防员冒着生命危险;在浓烟烈火中,消防员安全排除险阻;在浓烟烈火中,消防员甚至牺牲自己,挽救了他人的生命。

他们就是这样,无私奉献,舍己为人,大公无私,宁愿牺牲自己,也要保证他人的安全。

此时此刻,我的心似一块巨石压着,沉重极了,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幕幕惊心触目的画面,妇女儿童在呐喊求救,消防员立刻冲过去,抱住他们奔向安全区。

这样无数次的来回,当人们到达安全地方时,消防员们擦擦额头的汗与灰尘,欣慰地笑了。

消防员们没有豪言壮语,却总是奋不顾身地战斗在逆行抢险第一线。

他们没有患得患失,却总是在危难时刻义无反顾,冲向火海。

这些最美的“逆行者”,就是我们身边的“火焰蓝”。

我为你们点赞!描写消防员的小学作文2我们大家都有一个同样的亲人和朋友,那就是消防员,每当大家遇到火灾,他们总是在第一时间赶来,他们舍生忘死,拼死相救,只为让老百姓过上幸福安稳的生活。

记得有一次,我在看手机时,无意间搜到了一个消防网页,有许多关于消防的事,可是我却被一个相对于其他视频事件显得微不足道的一件事,吸引住了眼球。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08•【字号】株政办发【2015】77号•【施行日期】2015.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株政办发【2015】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株洲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8日株洲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目录1 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分类分级1.4适用范围1.5工作原则1.6应急预案体系2 组织体系2.1领导机构2.2办事机构2.3指挥机构2.4设区市、县级机构2.5专家咨询委员会3 运行机制3.1预测与预警3.2应急处置3.3恢复与重建3.4信息发布4 应急保障4.1人力资源4.2财力资源4.3物资保障4.4基本生活保障4.5医疗卫生保障4.6交通运输保障4.7治安维护4.8人员防护4.9通信保障4.10公共设施4.11科技支撑5 监督管理5.1预案演练5.2宣传和培训5.3责任与奖惩6 附则6.1 预案管理6.2 预案实施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火灾应急救援事故的组织实施,保证灭火救援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12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令)等法律、规章,特制定本预案。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株洲市应急救援支队的通知-株政办函[2009]113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株洲市应急救援支队的通知-株政办函[2009]113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株洲市应急救援支队的通知正文:----------------------------------------------------------------------------------------------------------------------------------------------------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株洲市应急救援支队的通知(株政办函[2009]1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为了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省人民政府决定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全省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湘政办函〔2009〕154号)。

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株洲市应急救援支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队伍组成株洲市应急救援支队依托市公安消防支队组建,市应急救援支队的主要领导由市公安消防支队主官担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依托县市区消防大队组建各县市区应急救援大队。

市应急救援支队领导各县市区应急救援大队。

在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将全市矿山、化工、医疗、交通、电力、民政、地震、建设、市政、通信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市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作战、训练体系,将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单位纳入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将应急志愿者队伍纳入应急社会动员体系。

二、工作职责市应急救援支队的职责是,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作机制,组织应急救援联合训练、演练,完善预警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现场工作机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应急救援任务。

三、经费保障市、县市区两级应急救援队伍所需经费,由当地政府纳入财政预算,统一解决。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结束——。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四、岗位职责 站长负责社区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 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业务训 练,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参加扑救初起 火灾。 五、值守联动 (一)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 24 小时值守制度, 分班编组值守, 每班不少于 3 人。 (二)乡镇(街道)辖区内建有多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的, 应实行统一调度,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六、管理训练 (一)社区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社区微型消防 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训练和灭 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熟悉本社区情况,提高 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公安部消防局 2015 年 11 月 11 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试行)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 ) 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 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 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 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 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 分钟到场”扑救 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 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 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 立微型消防站。 二、人员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 6 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 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 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温先亮(株(消)行罚决字﹝2021﹞0046号)

温先亮(株(消)行罚决字﹝2021﹞0046号)

温先亮(株(消)行罚决字﹝2021﹞0046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株(消)行罚决字﹝2021﹞0046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501272634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5012726690100
【处罚日期】2021.12.27
【处罚机关类型】消防救援局
【处罚机关】湖南省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株洲市
【处罚对象】温先亮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3.01 16:10:13
行政处罚决
定书文号
株(消)行罚决字﹝2021﹞0046号
被处罚对象温先亮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无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违反《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
2021-12-27

处罚机关湖南省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28•【字号】株政办发[2009]35号•【施行日期】2009.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规划(2009-2011年)的通知(株政办发[2009]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株洲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规划(2009-2011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株洲市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规划(2009-201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消防工作规划(2009-2011年)》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保二争一、科学跨越”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以落实多元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社会消防工作机制,切实增强防控火灾和消防应急救援的能力,提升保障民生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消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坚持协调发展,正确处理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全面加强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条件;坚持科技先行,积极应用消防科学技术,着力提升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总体目标到2011年,全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切实改善,消防队伍灭火救援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得到完善,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全面提高,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消防工作基本实现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抗洪救灾人物先进事迹大全

抗洪救灾人物先进事迹大全

抗洪救灾人物先进事迹大全每每有洪水冲击时,抗洪救灾人员总是冲在一线,我们要学习他们在危急时刻和生死关头,冲锋在前,不怕牺牲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

学今天小编整理了抗洪救灾人物先进事迹总结,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抗洪救灾人物先进事迹1暴雨袭来,浊浪滔天,安庆市怀宁县平山镇境内连日暴雨,河道水位上升,多地被淹严重,灾情危急。

天灾无情人有情,面对骤雨险情,怀宁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不等不靠,众志成城抗击洪灾,涌现了无数抗洪代表人物,谱写一段段真挚感人的抗洪故事。

穿了4天的篮球服在这样闷热难当、静坐尚且一身汗的盛夏时节,一套衣服连穿4天是什么感觉?“没啥感觉,就是‘男人味’重了点。

”怀宁县平山镇副镇长张受星笑着打趣说。

7月5日,刚从外地出差回来的张受星,连家都顾不上回就急忙赶回了镇里,匆匆在宿舍洗了个澡套了件篮球服就赶赴自己的防汛段石牛村长滩圩。

紧张的抗洪工作占据了他的全部时间与精力,这套蓝色的篮球服一穿就是近4个日夜,直到8日下午因为回镇处理紧急事务才洗换下来。

受强降雨和皖水上游泄洪影响,从7月5日开始,张受星所在的长滩圩外河水位迅速上涨,一度上升至警戒水位直逼保证水位,情况十分危急。

尤其是6日晚间,因为遭受不断上涨的河水带来的巨大压力,堤防内侧几乎同时出现多处管涌。

“发现紧急情况,抢险突击队马上集合。

”正在巡堤的张受星闻讯后第一时间打电话调配人员,带头冒着大雨冲向最大的一处管涌点,一声令下,40多名正在附近巡查的民兵队员迅速集合完毕。

“邦兴带几个人去装砂石,程书记跟结胜带人去其他几个点看看,一定要用最快的速度堵住渗漏点!”张受星一边指挥调度一边参与抢险,装袋、传送、围填抢险现场一派忙碌,经过2个多小时的奋战,他这处险情终于得到控制,但随着水位越来越高,各巡查段的报警电话纷纷打来,张受星顾不上休息,又急忙赶赴下一个险情隐患点排查处置她是“防汛后勤部长”防汛期间,平山镇大洼社区的责任区共划分了四个防汛点,每个点都由社区工作人员和各党小组组长带队,带领、安排党员同志们实行24小时轮班制,保证巡查、排险等工作实现全天候、无盲点,确保了防汛具体工作、责任的落实。

关于推进消防执法改革落实落地的调研和思考

关于推进消防执法改革落实落地的调研和思考

区域治理RULE OF LAW关于推进消防执法改革落实落地的调研和思考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 仲盈蓉摘要:2019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随后部消防救援局、省消防救援总队迅速制定出台系列配套文件,为消防执法改革在基层的落地生根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

关键词:消防执法改革;落实落地;对策思路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44-0138-0001本文结合株洲市实际,分析了当前消防执法改革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推进消防执法改革落实落地的对策和思路。

结合工作实际,笔者专门就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工作深入基层和社会单位进行了调研,并作了些粗浅的思考,谨供参考。

一、株洲消防执法改革措施落实的现实情况一是坚持需求导向,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主动对接市委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研究出台首问负责、首错免罚等八项优化营商环境便民惠企举措,在全省率先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力推“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改革导向,推动消防监督管理模式转变。

全面推行消防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单位计分管理、防消一体化、分行业分片区管理、重点单位列管调整等五项工作机制,实现消防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三是坚持科技导向,推进“智慧消防+网格化”消防管理平台试点。

协调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建立“网格化+消防安全隐患系统综合信息平台”,将消防基础数据导入平台,把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初期火灾扑救等工作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切实把消防工作落实到最末端。

二、当前消防执法改革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虽然消防执法改革有明显进展,但在调研中发现,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等具体举措的过程中,仍然出现了不少问题:一是重点单位列管不及时。

对照《湖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符合要求的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全部确定为重点单位。

但基层大队仍然存在应列未列的情形,实际未列的单位数量还相当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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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通报(2007.6.12-2007. 9.20)NO.1监督检查时间:2006年6月20日违法单位:株洲汽车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违法行为:汽车城东南面临时停车场与东侧红旗路加油站储罐防火间距达不到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违反《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4.2.6条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第4.0.4条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6月30日复查意见:合格NO.2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6月22日违法单位:株洲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行为:金盛大厦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擅自施工。

违反《消防法》第十条的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7月1日复查意见:不合格NO.3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4月10日违法单位:保利(株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单位: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违反《消防法》第十四条第1款第(五)项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3.1条规定;2、部分火灾应急照明不能正常使用,违反《消防法》第十四条第1款第(五)项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2.2条、第9.2.6条规定;3、楼梯间未设置火灾应急照明,防烟楼梯间前室火灾应急照明大部分被人为拆除,违反《消防法》第十四条第1款第(五)项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2.1条规定;4、防火门闭门器普遍被拆除,违反《消防法》第十四条第1款第(五)项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7月9日复查意见:不合格NO.4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6月25日违法单位:株洲新天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单位:1、酒店第4-6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瘫痪,违反《消防法》第十四条第1款第(五)项规定;2、酒店第12层东侧安全出口处安装铁制侧拉门,且该安全出口上锁,违反《消防法》第十四条第1款第(六)项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第6.1.16条规定;3、酒店第6层西侧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堆放大量杂物,影响安全疏散,违反《消防法》第十四条第1款第(六)项;4、酒店第4层餐厅东侧防烟楼梯前室通往大厅的防火门被拆除,防烟楼梯间前室被餐厅占用,通往楼梯间的防火门不能向疏散方向开启;电梯间主入口处合用前室通往餐厅的防火门被拆除,安装了卷闸门、防烟楼梯间无法形成,违反《高规》第6.2.1条规定;5、楼梯间未设置火灾应急照明,防烟楼梯间前室火灾应急照明大部分被人为拆除,部分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不能正常使用,违反《消防法》第十四条第1款第(五)项和《高规》第9.2.1条、第9.2.6条规定;6、防火门闭门器普遍被拆除,违反《消防法》第十四条第1款第(五)项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7月9日复查意见:不合格NO.5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6月25日违法单位:株洲市天伦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单位:1、酒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违反《消防法》第十四条第1款第(五)项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5.1.2条规定;2、酒店第5楼餐厅通往厨房的门未设置乙级防火门,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2.3条规定;3、酒店第5-6层、第8-14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处未设置排水管道系统,不能进行末端试水,违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5.2条规定;4、酒店第8-14层东侧疏散通道上堆放木箱及其他物品,堵塞疏散通道,违反《消防法》第十四条第1款第(六)项规定;5、楼梯间未设置火灾应急照明,防烟楼梯间前室火灾应急照明大部分被人为拆除,违反《消防法》第十四条第1款第(五)项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2.1条规定;6、防火门闭门器普遍被拆除,违反《消防法》第十四条第1款第(五)项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7月9日复查意见:不合格NO.6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7月2日违法单位:株洲市新天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行为:新天大酒店7楼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擅自施工。

违反《消防法》第十条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7月10日复查意见:不合格NO.7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7月9日违法单位:中国南车集团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违法行为: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擅自施工,违反《消防法》第十条的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7月15日复查意见: 不合格NO.8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7月11日违法单位:苏荷酒吧违法行为:酒吧西侧走道处室内消火栓无水,违反《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2.2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7月21日复查意见:合格NO.9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7月11日违法单位:国宾酒店违法行为:1、消防控制室未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违反《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第9.2.1条规定;2、三楼消防电梯前室未设置乙级防火门,违反《高层》第6.3.3.4条规定;3、管道井封堵不严密,违反《高层》第5.3.3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8月5日复查意见:合格NO.10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7月11日违法单位: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金德酒店分公司违法行为:1、消防控制室未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违反《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第9.2.1条规定;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不能正常运行,违反《消防法》第十四条第1条第(五)项规定;3、厨房与餐厅未设置甲级防火门进行防火分隔,违反《高规》第7.2.3条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8月3日复查意见:合格NO.11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7月12日违法单位:环洲歌剧院违法行为:二楼夹层疏散通道未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标志,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14条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7月20日复查意见:合格NO.12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7月11日违法单位:金龙大酒店违法行为:1、厨房与餐厅未设置甲级防火门进行防火分隔,违反《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第7.2.3条规定;2、通向地下室的楼梯间未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违反《高规》第6.2.8条规定;3、消防水泵房未安装甲级防火门,违反《高规》第7.5.1条规定;4、四楼区域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被拆除,不能正常运行,违反《消防法》第十四条第1款第(五)项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8月10日复查意见:合格NO.13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7月12日违法单位:株洲千金文化广场违法行为:四楼电影城在营业期间进行施工作业,违反《湖南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1款第(1)项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7月21日复查意见:合格NO.14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7月13日违法单位:株洲市国龙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行为:汽车专卖店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擅自施工,违反《消防法》第十条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7月23日复查意见:不合格NO.15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7月16日违法单位:株洲市煤气公司违法行为:油库工段焦油发货台灭火器数量偏少,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分别违反《消防法》第四十三、四十五条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7月24日复查意见:合格NO.16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7月31日违法单位:金龙大酒店违法行为:三楼群芳苑餐厅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违反《消防法》第十条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8月8日复查意见:不合格NO.17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7月31日违法单位:株洲市常泰宾馆违法行为:常泰宾馆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违反《消防法》第十条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8月14日复查意见:合格NO.18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8月9日违法单位:湖南智成化工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保险粉库房、物流库区扩建部分、氯化氨干燥厂房及富氧装置厂房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擅自施工。

违反《消防法》第十条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8月26日复查意见:不合格NO.19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8月13日违法单位:钻石KTV歌城违法行为:钻石KTV歌城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违反《消防法》第十条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8月22日复查意见:不合格NO.20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8月20日违法单位:株洲通达铁路电机厂违法行为:厂房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违反《消防法》第十条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9月3日复查意见:不合格NO.21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8月20日违法单位:湖南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行为:厂房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违反《消防法》第十条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8月27日复查意见:不合格NO.22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8月22日违法单位:株洲市大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行为:金帝广场D栋门面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擅自施工。

违反《消防法》第十条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8月29日复查意见:合格NO.23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8月22日违法单位:中国人保寿险湖南分公司株洲营销服务部违法行为:银丰大厦5、6层服务部、办公室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违反《消防法》第十条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8月30日复查意见:不合格NO.24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8月22日违法单位:天雅国际服装大厦违法行为:大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不能正常使用。

违反《消防法》第十四条第1款第(五)项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8月31日复查意见:合格NO.25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8月23日违法单位:金海岸休闲中心违法行为:场所二楼西北面疏散出口不畅。

违反《消防法》第十四条第1款第(六)项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9月12日复查意见:不合格NO.26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8月23日违法单位:株洲市川岛宾馆违法行为:该宾馆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擅自施工。

违反《消防法》第十条的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8月30日复查意见:不合格NO.27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8月28日违法单位:东之杰运动大本营东都店违法行为:服装店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擅自施工。

违反《消防法》第十条的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时间:2007年9月6日复查意见:合格NO.28监督检查时间:2007年8月30日违法单位:株洲市金融大厦金达物业公司违法行为:金融大厦存在以下火灾隐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不能正常运行。

违反《消防法》第十四条第1款第(五)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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