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戒毒条例》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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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戒毒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戒毒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戒毒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8.05.28•【文号】公通字[2008]25号•【施行日期】2008.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戒毒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公通字[2008]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下简称《禁毒法》)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为配合《禁毒法》的贯彻实施,提高办理戒毒案件质量,公安部制作了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戒毒法律文书(式样)。

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法律文书的应用。

戒毒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戒毒措施的重要载体和表现形式,是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的重要依据,是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重要证据。

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戒毒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通过规范戒毒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进一步增强办案民警的法律意识,提高办理戒毒案件的质量和水平。

二、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戒毒执法水平。

各地要抓紧组织对执法民警进行戒毒执法培训,使民警普遍掌握《禁毒法》关于戒毒措施的各项规定,明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强制隔离戒毒的对象和办案程序,不断完善公安机关内部审批程序,加强案件审核和执法监督,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戒毒执法水平。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在审批决定对吸毒成瘾人员采取的戒毒措施前,必须经过法制部门事先审核。

三、不断提高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

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民警使用戒毒法律文书的培训,使民警熟练掌握制作法律文书的各项要求,避免出现差错。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使用计算机制作戒毒法律文书和实行网上审批,提高执法办案效率。

从2008年6月1日起,各级公安机关停止审批强制戒毒,对查获的吸毒成瘾人员根据《禁毒法》的规定,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或者实行强制隔离戒毒,《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试行)的通知》(公通字 [2006]21号)中的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限期戒毒通知书即行废止。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10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10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10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有效解决我省毒品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省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做好禁毒工作的重要意义当前,国际和国内毒品依然泛滥,禁毒工作形势十分严峻。

我省地处中原,交通便利,流动人口多,容易受到影响。

目前,我省毒品滥用特别是合成毒品滥用问题比较严重,累计排查登记吸毒人员和潜在吸毒人员数量呈增加趋势;毒品犯罪案件数和涉案嫌疑人数每年都以10%以上的速度递增,千克以上毒品大要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制毒活动本土化趋势明显,家庭作坊式制毒案件增多,外流贩毒人数居高不下;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屡禁不止并向偏远山区转移,发现、铲除难度增大。

毒品对人类社会的危害极大,不仅摧毁人的意志、人格及良知,严重危害健康,而且使人犯罪,是导致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

毒品泛滥将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影响平安河南、和谐中原建设。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毒品问题的严重危害,充分认识禁毒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禁毒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行谋划和部署,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毒品问题滋生蔓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一)加强堵源截流工作。

居委目标戒毒工作意见

居委目标戒毒工作意见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2 0 X X居委目标戒毒工作意见居委目标戒毒工作意见各镇人民政府,市开发区、沿海经济区、城东新区、西溪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省市直属驻东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戒毒条例》,进一步创新对戒毒人员的社会管理,扎实推进我市禁毒工作,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吸毒成瘾人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为切实提高戒毒工作质效,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依据《禁毒法》关于社区戒毒(康复)的相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禁毒办牵头,协调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形成以镇(区、场)为主体,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社区戒毒监护和维持治疗康复等多种手段并重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格局,推动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开展。

二、目标任务(一)全市在册吸毒成瘾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率达到100%;(二)一年内参加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违约率低于20%;(三)参加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违法犯罪率明显降低。

三、组织体系第 2 页共 5 页(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效落实,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总工会、妇联、团市委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禁毒大队。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

各镇(区、场)设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与综治办合署办公,加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牌匾,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划内社区戒毒(康复)日常工作。

(三)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按照在册吸毒人员20:1的比例,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管理员(禁毒社工),专门从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吸毒人员管控工作总结参考模板范文

吸毒人员管控工作总结参考模板范文

吸毒人员管控工作总结参考模板范文篇一***镇关于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管控;工作情况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戒毒条例》和《****集中开展吸;一、深入排查登记,全面掌握吸毒人员底数和现状;一是全面清理核查登记在册吸毒人员;二是深入排查发现隐性和新滋生吸毒人员;三是认真核查清理了吸毒人员网上信息;二、依法落实各项戒毒治疗和康复措施;一是依法做好对吸毒成瘾严重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康复人员的定期尿检***镇关于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管控工作情况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戒毒条例》和《****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摸清我镇吸毒人员底数和现状,最大限度地提高对我镇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能力,减少毒品社会危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镇高度重视并成立了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2012年5月至10月期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一次吸毒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一、深入排查登记,全面掌握吸毒人员底数和现状一是全面清理核查登记在册吸毒人员。

我镇以村为单位,组织派出所和禁毒专职人员深入到各村(居)走访,采取与吸毒人员本人、亲属或知情人见面等方法,对有吸毒史的人员进行逐一排查登记,认真核对吸毒人员信息,掌握吸毒人员生活、工作、戒毒和现实表现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二是深入排查发现隐性和新滋生吸毒人员。

通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发布通告、鼓励群众举报、动员吸毒人员检举揭发等办法,组织力量深入到出租屋、饭店和车站等场所,对外来务工人员、社会无业人员等吸毒高危人群进行严格的排查登记,以达到最大限度地发现、登记隐性和新滋生吸毒人员。

通过认真排查摸底,我镇今年尚未发现新增吸毒人员。

三是认真核查清理了吸毒人员网上信息。

按照“谁发现、谁登记”的原则,将吸毒人员最新信息上报派出所并录入公安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

同时,派出所也认真开展了对已上网入库吸毒人员身份信息和涉毒前科信息的核查工作,确保了网上吸毒人员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禁毒业务知识应知应会测试题(单选题)

禁毒业务知识应知应会测试题(单选题)

禁毒业务知识应知应会测试题(单选题)1.从()开始,中国清朝政府委派的钦差大臣林则徐在广东虎门销毁鸦片,整个过程历时23天。

A.1839年6月25日B.1840年6月28日C.1839年6月3日(正确答案)D.1909年2月1日2.自1840年开始,中国历史上共经历了()次“鸦片战争”。

A.一次B.二次(正确答案)C.三次D.四次3.由美国倡议、中国主办,共13个国家代表出席的“万国禁烟会”于()汇中饭店举行,此次会议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多边性的国际反毒禁毒会议。

A.1909年2月1日至26日在中国上海(正确答案)B.1839年6月3日至25日在中国广东C.1912年3月1日至26日在中国福建D.1900年2月1日至26日在中国天津4.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与会代表一致同意6月26日为()。

同年12月,第42届联合国大会决议,正式将每年6月26日定为()。

A.世界无毒日B.国际禁毒日(正确答案)C.禁毒宣传日D.全球无毒宣传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于()起施行,结束了我国长久以来没有禁毒单行法律的历史,在中国禁毒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A.2007年12月29日B.2009年6月26日C.2006年6月3日D.2008年6月1日(正确答案)6.《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禁毒是()的共同责任。

A.党委政府B.全社会(正确答案)C.禁毒委成员单位D.全体公民7.《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A.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正确答案)B.主题禁毒宣传教育C.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D.重要时间节点禁毒宣传教育8.下列属于天然毒品的是()。

A.鸦片(正确答案)B.甲基苯丙胺C.氯胺酮D.海洛因9.下列哪种毒品吸食后可以使人产生强烈的兴奋感()。

对吸毒人员管控措施

对吸毒人员管控措施

***镇关于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管控工作情况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戒毒条例》和《****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摸清我镇吸毒人员底数和现状,最大限度地提高对我镇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能力,减少毒品社会危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镇高度重视并成立了集中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期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一次吸毒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一、深入排查登记,全面掌握吸毒人员底数和现状一是全面清理核查登记在册吸毒人员。

我镇以村为单位,组织派出所和禁毒专职人员深入到各村(居)走访,采取与吸毒人员本人、亲属或知情人见面等方法,对有吸毒史的人员进行逐一排查登记,认真核对吸毒人员信息,掌握吸毒人员生活、工作、戒毒和现实表现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二是深入排查发现隐性和新滋生吸毒人员。

通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发布通告、鼓励群众举报、动员吸毒人员检举揭发等办法,组织力量深入到出租屋、饭店和车站等场所,对外来务工人员、社会无业人员等吸毒高危人群进行严格的排查登记,以达到最大限度地发现、登记隐性和新滋生吸毒人员。

通过认真排查摸底,我镇今年尚未发现新增吸毒人员。

三是认真核查清理了吸毒人员网上信息。

按照“谁发现、谁登记”的原则,将吸毒人员最新信息上报派出所并录入公安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

同时,派出所也认真开展了对已上网入库吸毒人员身份信息和涉毒前科信息的核查工作,确保了网上吸毒人员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二、依法落实各项戒毒治疗和康复措施一是依法做好对吸毒成瘾严重人员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对发现的吸毒人员坚决予以强制隔离戒毒。

二是切实加强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的管控。

对于被责令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我镇要求各村(居)委会按照《戒毒条例》的有关规定,逐一与其签订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协议书规定进行管理。

派出所也依法做好对社区戒毒和社区2康复人员的定期尿检工作,卫生院、司法所、民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都要积极协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妥善解决戒毒康复人员在生活、医疗、安置、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切实提高戒毒和管控效果。

社区禁毒工作方案

社区禁毒工作方案

社区禁毒工作方案篇一:社区禁毒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国务院《禁毒条例》,严格执行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现根据卧牛山街道禁毒委《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卧综治〔20XX〕2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订本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党的XX大和省、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为依据;以”教育挽救“吸毒人员为宗旨;”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监护、综合矫治、关怀救助“为原则;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实现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社区戒毒监护,维持疗法康复等多种手段及帮助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措施,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为”平安伍贾“、”和谐伍贾“创建服务。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社区决定成立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组织由社区主任张存友任组长,副主任刘先海、综治办主任黄世武任副组长,社区办公室、民政、武装、治保、警务室、信访、妇联、共青团、社会保障、财务、老年工作等职能部门同志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世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社区戒毒职能部门职责(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履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等职能。

(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社区戒毒(康复)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组织社会力量,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法律援助、戒毒治疗、康复指导、贫困救助、创业就业等工作。

四、工作计划社区为积极推进戒毒(康复)工作,主要分调查准备、组织实施、检查考核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8月15日至8月30日)1、建立工作机构:(1)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张存友任组长,副主任刘先海、综治办主任黄世武任副组长,社区办公室、民政、武装、治保、警务室、信访、妇联、共青团、社会保障、财务、老年工作等职能部门同志任成员。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警戒工作规定》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警戒工作规定》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警戒工作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14.11.03•【文号】司发通〔2014〕123号•【施行日期】2014.1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戒毒管理正文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警戒工作规定》的通知司发通〔2014〕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切实做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警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研究制定了《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警戒工作规定》。

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1月3日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警戒工作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内秩序,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警戒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规范、预防为主、联防联动、处置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加强安全警戒工作,建立安全警戒护卫机构,发挥警戒护卫作用,维护场所秩序和安全。

第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按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总数的2%-3%的比例在正式人民警察编制中选配专兼职安全警戒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安全警戒人员总数的60%, 40周岁以下人民警察比例不得少于安全警戒人员总数的50%。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总数在500人以下(不含500人)的强制隔离戒毒所,配备安全警戒人员数不得少于10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总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的强制隔离戒毒所,配备安全警戒人员数不得少于16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总数在1000人以上的强制隔离戒毒所,配备安全警戒人员数不得少于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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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戒毒条例》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
《戒毒条例》已于2011年6月22日经国务院第1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26日以国务院第597号令公布,自6月26日起施行。

《戒毒条例》的颁布施行,是当前禁毒工作中一项紧迫任务,必将推动禁吸戒毒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促进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社会危害,实现我国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好转。

为切实做好《戒毒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戒毒条例》的重要意义。

《戒毒条例》是一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配套的重要法规,明确规定了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戒毒工作原则,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戒毒工作体制,建立了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规范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完善了禁吸戒毒工作经费和政策保障机制,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戒毒法律制度体系已经建立。

这些工作原则、体制、机制和制度,是对禁毒人民战争成功经验的系统总结,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戒毒社会管理创新的制度归纳,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禁吸戒毒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为建立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提供了法律保障。

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实施好《戒毒条例》,对于更好地帮助吸毒人员戒断毒瘾、身心康复、融入社会,提高对吸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有效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切实减少毒品需求,从源头上预防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从根本上压缩毒品消费市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社会危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各级禁毒办和相关成员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戒毒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戒毒条例》的热潮,推动禁吸戒毒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推动形成禁吸戒毒工作合力。

《戒毒条例》最大的特色就是确立了符合我国国情、可操作性强的戒毒工作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戒毒工作的职责任务,规范了不同戒毒措施的责任主体、执行机构、工作要求和保障机制。

各级禁毒办和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我市禁吸戒毒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一要建立健全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

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吸毒人员发现登记、吸毒检测、成瘾认定等相关执法规范,建立健全吸毒人员信息采集、传递、共享、应用、考核等动态管控机制,努力提升发现和管控吸毒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建立健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衔接机制。

公安、司法部门要建立完善强制隔离戒毒分段执行、衔接配合机制,做好戒毒人员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等工作。

三要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禁毒职责,设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社区戒毒工作人员,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对象吸毒检测、谈心教育、关爱救助等工作机制。

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戒毒领导小组的规划设置,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为社区戒毒(康复)对象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努力为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创造条件、提供帮助。

四要建立健全禁吸戒毒工作保障机制。

各地禁毒部门要紧密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贯彻实施《戒毒条例》遇到的困难问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大经费投入,落实保障措施,探索形成具有徐州特色的禁吸戒毒工作新模式。

三、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着力提高禁吸戒毒工作水平。

认真做好《戒毒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是贯彻实施《戒毒条例》的重要环节。

各地禁毒办和相关成员单位要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开展《戒毒条例》的学习培训,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规定的能力和水平。

一要切实加大禁毒执法人员培训力度。

各级禁毒办要将《戒毒条例》纳入执法培训计划,组织公
安禁毒、治安、刑侦、监管、法制等警种和基层派出所,通过举办培训班、学法考试等多种形式,对一线执法执勤民警进行《戒毒条例》知识培训,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二要认真做好禁毒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各级卫生、民政、药监等部门要把《戒毒条例》的学习培训纳入普法教育范围,通过举办专题报告会、培训班、集中观看《戒毒条例》培训教材光盘等多种形式,逐级分期分批对一线禁毒工作人员开展《戒毒条例》知识轮训,帮助其理解法规精神,掌握戒毒工作方针、政策和主要措施,提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水平。

三要积极组织禁毒社会力量学习培训。

各地公安、司法、民政、共青团等部门要组织禁毒社工、禁毒志愿者等社会力量,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学习条例全文、举办专题报告会、观看培训教材光盘等方式,帮助禁毒辅助人员掌握戒毒工作流程、规范要求,切实提升社区戒毒(康复)措施的执行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浓厚的贯彻氛围。

各地禁毒等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戒毒条例》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戒毒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

一要广泛组织开展社会面的宣传活动。

各地禁毒办和有关单位要把《戒毒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作为今年禁毒宣传的重中之重,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资源,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开通微博和发放《戒毒条例》读本、挂图、折页和悬挂过街横幅等形式,重点宣传《戒毒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戒毒工作的方针政策、禁吸戒毒工作的主要成效以及吸食毒品造成的社会危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自觉抵御毒品的能力。

二要广泛组织开展面向吸毒人群的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禁毒办要会同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组织社区民警、禁毒民警、管教民警、禁毒社工以及社区矫治人员,深入社区、拘留所、监狱,采取举办讲座、印发宣传资料、见面谈话、张贴挂图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面向吸毒人员的集中宣传活动,使“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的理念深入人心,使“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意识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加吸毒人员主动戒毒康复意识。

三要广泛组织开展面向易涉毒人群的防毒拒毒宣传活动。

各地禁毒办要积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将《戒毒条例》作为正在开展的“不让毒品进校园”集中宣传的重要内容,部署各级各类学校抓住暑假后新学期开学的有利时机,采取举办知识讲座、召开主题班会、举办知识竞赛、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对在校学生组织开展《戒毒条例》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防毒、拒毒意识;要会同文化部门,针对歌舞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特点,采用多种有效途径,加大《戒毒条例》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受教育者真正理解并入脑入心,自觉远离毒品;要积极动员社区民警、居(村)委会工作人员等基层工作力量,深入城镇居民家庭、外来人员用工单位,组织开展面向城镇无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戒毒条例》宣传教育活动,用科学的道理和鲜活的事例,教育他们认清毒品危害,增强抵御毒品侵害能力。

五、切实加强对贯彻实施《戒毒条例》的组织领导。

《戒毒条例》为做好戒毒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组织保障和政策保障。

各地禁毒办和相关成员单位要紧紧抓住贯彻实施《戒毒条例》这一有利契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把戒毒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总体部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从人力、财力、物力上加大对戒毒工作的投入,推动禁吸戒毒工作迈出新的步伐。

特别是要推动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支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政策、措施,推动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基层组织依法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主体责任,探索建立以安置就业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戒毒康复模式,确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要积极推动党委、政府认真落实戒毒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有关规定,加大地方财政对戒毒工作的投入,完善戒毒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制定帮助戒毒人员戒毒治疗、安置就业、心理康复、技能培训的相关政策,为新的戒毒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贯彻实施《戒毒条例》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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