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稽查小分队管理办法
稽查管理方案

稽查管理方案一、引言稽查是指对企业、组织或者个人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核实,以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营的一种管理手段。
稽查管理方案是为了规范稽查工作,提高稽查效率和稽查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工作指导和操作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稽查管理方案的制定目的、范围、流程和具体措施。
二、制定目的稽查管理方案的制定目的是为了确保稽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提高稽查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被稽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通过制定稽查管理方案,可以明确稽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职责,确保稽查人员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流程进行工作,减少稽查风险和误判,提高稽查结果的可信度和公正性。
三、范围稽查管理方案适合于所有需要进行稽查的企业、组织或者个人。
其中,稽查对象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税务合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四、流程稽查管理方案的实施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稽查准备阶段在稽查准备阶段,稽查人员需要明确稽查目标和任务,搜集相关资料和证据,制定稽查计划和时间表。
同时,稽查人员还需要与被稽查对象进行沟通,了解其经营情况和问题,确保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稽查实施阶段稽查实施阶段是稽查管理方案的核心环节。
在这个阶段,稽查人员需要按照稽查计划和时间表,对被稽查对象进行实地勘察和数据核实。
稽查人员应当遵守稽查纪律,保持稽查工作的秘密性和公正性。
同时,稽查人员还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采集相关信息。
3. 稽查报告编制阶段稽查报告是稽查管理方案的重要成果之一。
在稽查报告编制阶段,稽查人员需要对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稽查报告应当客观、准确地反映被稽查对象的经营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后续的整改提供依据。
4. 稽查结果反馈和整改落实阶段稽查结果反馈和整改落实是稽查管理方案的最后一个环节。
在这个阶段,稽查人员需要将稽查报告及时反馈给被稽查对象,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
被稽查对象应当积极配合稽查人员的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向稽查人员提供整改情况的反馈。
稽查大队管理制度

稽查大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稽查大队的管理行为,提高执法工作效率,保障社会治安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稽查大队的管理工作遵循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服务群众、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稽查大队领导班子要团结一致,密切协作,共同推进稽查大队的各项工作。
对重大事项要形成集体决策。
第四条稽查大队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做好信息的共享与沟通,提高工作的效率。
第五条稽查大队应注重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加强综合素质培养,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稽查大队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第二章领导班子职责第七条稽查大队领导班子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稽查大队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带头遵守执法规范。
第八条稽查大队领导班子要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提出切合实际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稽查大队领导班子要做好本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好上级的决策的贯彻与执行。
第十条稽查大队领导班子要严格管理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执法工作职责第十一条稽查大队要根据法律法规,开展经济、日常生活、社会组织等方面的稽查审查工作。
第十二条稽查大队要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严禁违法执法,打击滥用执法权力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稽查大队要建立健全稽查考核机制,对执法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相关奖励或惩罚。
第十四条稽查大队要做好执法装备的保养与维护,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管理制度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稽查大队要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对执法工作进行定期巡查与督导。
第十六条稽查大队要及时开展对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专业素质。
第十七条稽查大队要做好相关工作档案的整理与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和真实性。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稽查大队对于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完善,须经领导班子一致通过。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其他法律法规与本管理制度不一致的,以其他法律法规为准。
关于组织安全生产稽查小组的通知

关于组织安全生产稽查小组的通知
为了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
财产安全,特组织成立安全生产稽查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组组成
1. 小组由本单位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人可自行安排具体
人员。
小组成员应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相关知识,并对本单位
的安全生产工作有较深入了解。
二、小组职责
1. 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情况。
2.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3. 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
处理能力。
4. 协助处理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财
产安全。
5. 搭建安全生产信息交流平台,及时传达和分享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三、工作安排
1. 小组将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并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
2. 小组成员应按照工作计划积极参与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请各部门负责人按照上述通知组织安排好安全生产稽查小组的工作,并确保小组成员的积极参与和配合。
安全生产是我们的共同责任,通过稽查小组的工作,我们将进一步提升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你的单位名称}
{日期}。
安全稽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资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整体安全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员工以及公司合作伙伴。
第三条安全稽核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全员参与,责任到人;3. 严格执法,奖惩分明;4. 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第二章稽核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稽核小组,负责安全稽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安全稽核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安全稽核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稽核工作;2. 对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 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意见;4. 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5. 向公司领导汇报安全稽核工作情况。
第六条安全稽核小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2. 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3. 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4.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第三章稽核内容与程序第七条安全稽核内容:1. 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3.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4.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5.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6. 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7. 其他需要稽核的事项。
第八条安全稽核程序:1. 稽核小组根据稽核内容制定稽核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2. 稽核小组按照稽核计划对各部门、各岗位进行现场稽核;3. 稽核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4. 稽核结束后,稽核小组撰写稽核报告,向公司领导汇报;5. 公司领导对稽核报告进行审核,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6. 稽核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四章奖惩与责任第九条对在安全稽核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在安全稽核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稽查队的规章制度

稽查队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稽查队工作秩序,提高稽查效率,保障国家税收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稽查队是国家税务机关直属单位,依法履行税收稽查职责的专门机构,负责开展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稽查队的任务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开展纳税人的主动申报、实地检查、税收追征等工作,以实现税收征管的目标。
第四条稽查队的管理以法治为基础,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和创新,坚持科学、公正、严谨的原则,提高稽查队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第五条稽查队设立队长、副队长等职务,按照税收违法案件的性质和规模设立不同的稽查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办公设备,确保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稽查队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提高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维护税收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七条稽查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税收制度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收征管秩序。
第八条稽查队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服务纳税人、公正执法的宗旨,维护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促进税收违法案件的及时查处和处理。
第二章稽查队的组织结构第九条稽查队的组织结构包括队长、副队长、稽查组长等职务,依据税收违法案件的性质和规模,设立不同的稽查组,坚持团结合作、互相配合的原则。
第十条稽查队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办公设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岗位清晰,确保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稽查队建立健全人员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队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不断提升稽查队的整体能力和竞争力。
第十二条稽查队设立监督机构,负责对队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提高稽查队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第三章稽查队的工作职责第十三条稽查队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开展纳税人的主动申报、实地检查、税收追征等工作,有效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收征管秩序。
第十四条稽查队要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和互动,指导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落实税收政策,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纳税人满意度评价机制,提高税收征管的服务水平。
公司稽查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稽查工作,规范稽查部门的管理,提高稽查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稽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稽查部门在公司内部行使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纠正违规、防范风险等职责,对公司各部门和员工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稽查部门职责:1.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3. 参与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优化,提出改进建议;4. 协助公司开展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5. 负责对公司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跟踪落实。
第五条稽查部门权限:1. 对公司各部门和员工进行调查取证,要求提供相关资料;2.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意见;3. 对公司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有权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4.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决策,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防范措施。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六条稽查部门接到投诉或举报后,应立即进行初步调查,核实情况。
第七条对初步调查结果确认存在违规行为的,稽查部门应进行深入调查,收集证据。
第八条调查结束后,稽查部门应形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条对调查结果确认的违规行为,稽查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
第十条稽查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纪律与监督第十一条稽查部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秉公执法,廉洁自律。
第十二条稽查部门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调查内容。
第十三条稽查部门工作人员应接受公司内部和外部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进行追责。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稽查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稽查小分队管理制度

安全稽查小分队管理制度安全稽查小分队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不断加大矿井安全稽查检查力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犯劳动纪律现象,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矿区稳定,实现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条列)。
一、安全稽查小分队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工作,严格按照煤矿《三大规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矿有关规定,对井上、下作业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二、安全稽查小分队职权范围:1、严格按照矿《安全奖惩办法》行使职权。
2、重点检查区队干部跟班盯岗,职工“三违”情况。
3、稽查人员在现场的职能发挥和“职工六项权利”的落实情况。
4、对违反《三大规程》作业的人员有权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责令其井口喊话或实行待业培训。
对严重“三违”者或事故的责任者提出行政处罚,报请矿党政联席会研究处理。
5、对违范劳动纪律,破坏通风设施单位和个人随时有权过问、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稽查小分队可不定时间,不定地点对井上下各岗点、重点要害部位、跟班区队长、值班人员上岗到位及安全检查员盯头跑片责任的落实,随时突击检查。
并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
三、安全稽查小分队下井前要严格按规定着装,执行时要讲究文明用语,不骂人,以理服人,严格按规定办事,不讲人情。
四、安全稽查小分队要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做到爱岗、爱矿、积极为稳定矿区安全献计献策,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三大规程》,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矿有关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安全督察小分队管理规定2017-03-12 20:44 | #2楼为认真落实矿下达的2011年工作任务及2011年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对全矿井人员及全矿各岗位工种和区队干部的监督检查,使其正确行使指挥、组织、管理职能,确保顺利实现安全生产,经矿务会研究,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督查小分队的管理作如下规定:一、组织机构矿成立矿长为组长,抽一名科室负责人同志任安全督查小分队领导组组长,负责对安全督查小分队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煤矿安全稽查大队制度范本

煤矿安全稽查大队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煤矿安全稽查大队的组建、运行、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煤矿安全稽查大队的组建、运行、管理和监督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煤矿安全稽查大队由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立,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稽查。
第五条煤矿安全稽查大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队员若干名。
队长负责稽查大队的全面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队员具体执行稽查任务。
第六条煤矿安全稽查大队应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稽查人员,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七条煤矿安全稽查大队的主要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稽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三)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四)定期向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稽查工作情况;(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煤矿安全稽查大队的权限:(一)进入煤矿企业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四)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限。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九条煤矿安全稽查大队开展稽查工作,应制定稽查计划,明确稽查重点、时间、方法和人员。
第十条煤矿安全稽查大队在进行稽查时,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到达煤矿企业后,向企业负责人出示稽查证件,说明稽查目的和内容;(二)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作业场所安全状况等;(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四)向企业负责人反馈稽查情况,提出整改建议;(五)稽查结束后,及时向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稽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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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稽查小分队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强化层级管理、集团管控,创新安全监督检查方式方法,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稽查小分队。
第二条为确保安全稽查小分队作用发挥,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稽查小分队检查全部安排中、夜班,盯住薄弱时间、关键区域、薄弱环节和重点工作,随时“出击”,立足“短、平、快”,发挥“尖刀班”、“突击队”作用。
第四条安全稽查小分队以查“规定动作”落实为重点,突出干部诚信履职,以点带面、深入剖析,查找矿井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严格责任追究,增强各级管理人员责任心、事业心和执行力,推动矿井、区队、班组自主抓安全。
第六条结合矿井实际,随机确定抽查内容。
集团公司要求什么查什么,规定什么查什么,从井下到地面,从基层到高层,既严查现场,更严查管理,既严查区队,更严查科室。
第七条安全稽查小分队由集团公司安监局1名正
处级干部牵头,以安监局人员为主,有关处室配合。
第八条按照业务强干、敢于负责、配齐主体专业的原则,建立小分队人员“储备库”,技术、机电、地测、通防4个生产处室各配备2人备用,工会、团委各1人。
第九条根据检查内容和项目需要,从人员“储备库”中随时抽调,按需组队。
小分队人数一般为5-7人。
第十条稽查小分队活动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内容由安监局带队人员根据实际和重点确定。
第十一条检查时间不提前通知,届时将参加人员和乘车时间、地点通知到所在处室处长,由处长通知本人按时参加。
不按时参加者,每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因工作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的,必须由本处室处长向带队人员说明情况,征得带队人员同意后,安排本处室本专业其他人员参加。
否则,按无故不参加论处。
第十三条带队人员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铁面无私,对检查结果、检查质量负总责。
必须严格要求每位检查人员认真负责,明确每位检查人员检查的内容。
第十四条检查人员必须坚持“高、细、严”检查,深入剖析并大胆揭露问题及问题背后存在的管理原因。
牢
固树立“查出问题是尽职尽责、指导服务,查不出问题就是最大问题”的理念,大胆负责、真查严管,不得存在任何好人主义思想。
第十五条必须严格遵守检查纪律,树立机关良好形象,严禁“吃拿卡要”。
第十六条检查人员要加强学习练内功,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努力做到业务熟练、既专又全,成为查什么都能查出深度的“多面手”。
第十七条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凡是检查不认真、有问题查不出来或好人主义、避重就轻,事后被发现存在问题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律列入不良诚信记录,并对其进行联责追究。
第十八条对无故不参加者,每次对本人罚款100元,并联责本处室处长100元。
罚款在月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奖励中扣除。
第十九条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值班和安全履职规定动作、“四个比率”完成情况。
(二)党政工团助安全作用发挥情况。
(三)党委书记对工团组织作用发挥的监督、检查、
考核情况。
(四)矿生产调度值班质量、快速反应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安监处(分局)值班是否正常,安监处各项职能、作用发挥是否到位,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
(六)安全办公会及会议质量情况。
(七)对集团公司各类会议精神传达、贯彻、落实情况;区队干部带班、值班情况。
(八)矿对科区长、班组长规定动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情况。
(九)区队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研究会、班前会、学习活动以及各类记录等情况。
(十)隐患排查治理“四个100%”、安全管理重点和边远地点覆盖检查情况。
(十一)对季节性安全管理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及完成情况。
(十二)对安全闭环管控系统、安全学校规范运行、安全培训情况。
(十三)对集团公司开展的各类安全活动的推进情况;对安全风险预控“一岗三表”、“双卡双述”管理情
况,抽查岗位员工对“双卡”掌握应用情况;
(十四)矿井各类安全检查、各专业安全标准化自检验收情况。
(十五)对现场薄弱地点、关键地点、重要岗点进行抽查、看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安全措施落实是否到位。
(十六)对现场质量标准化进行抽查,看清洁化、规范化、整齐化、自动化生产和管理是否滑坡,看管理干部、安监员责任是否落实,作用是否得到较好的发挥。
第二十条人员“储备库”。
安监局刘汝军、韩经师、任乐功、王国辉、郑雷、孙涛;技术处刘国兴、王钢;机电处魏俊海、刘景成;地测处马金伟、李彬;通防处王开德、王传金;团委史卫;工会李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