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加工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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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工厂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委外加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确保生产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有委外加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零部件加工、产品组装等。

第三条委外加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委外加工业务的合法性。

2. 质量优先:保证委外加工产品的质量,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3. 成本控制:合理选择委外加工供应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 协同发展:与委外加工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发展。

第二章委外加工计划与审批第四条委外加工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2. 加工要求、技术参数;3. 交货时间、质量标准;4. 预算、付款方式;5. 供应商选择依据。

第五条委外加工计划由生产部门根据生产需求提出,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审批程序:1. 生产部门提出委外加工计划;2. 质量部门对加工要求、技术参数进行审核;3. 采购部门对供应商选择依据进行审核;4. 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供应商选择与管理第七条供应商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1. 资质审查: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 技术能力:供应商应具备完成委外加工业务所需的技术能力和设备条件;3. 价格合理:供应商的报价应具有竞争力,符合成本控制要求;4. 服务质量:供应商应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第八条供应商选择程序:1. 采购部门根据委外加工需求,在市场上寻找潜在的供应商;2. 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技术能力评估、价格谈判;3. 采购部门将评估结果提交给质量部门;4. 质量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确认其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5. 采购部门与质量部门共同确定供应商名单,报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供应商管理:1. 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委外加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质量部门对委外加工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3. 采购部门定期与供应商进行沟通,了解其生产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4. 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其表现调整合作策略。

企业外委加工管理制度

企业外委加工管理制度

企业外委加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外委加工活动,保障企业的正常运作,防止出现质量事故和信誉风险,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外委加工是指企业将自身的生产加工业务委托给外部合作方进行实施的一种生产模式。

企业在选择外部合作伙伴时,应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外委加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外委加工活动的企业及其外部合作伙伴,并对企业和外部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关系进行规范。

第二章外委加工合作的选择和评估第四条企业在选择外部合作伙伴时,应根据其生产能力、资质和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并签订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作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外部合作伙伴库,对已经合作的外部合作伙伴进行分类,依据不同类型的外部合作伙伴进行管理。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对外部合作伙伴进行评估和监督,包括生产设备的使用情况、员工素质、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

对于违规行为或者质量问题,企业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三章外委加工生产管理第七条企业应制定外委加工生产计划,包括产品的生产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时间等方面的要求。

外部合作伙伴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外委加工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要求。

企业对外委加工产品进行抽检,对于不合格产品应及时处理。

第九条外部合作伙伴在进行生产过程中,应根据企业的要求进行生产,并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交货时间。

第十条外部合作伙伴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避免出现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的事故。

第四章外委加工质量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外委加工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对外委加工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外部合作伙伴在生产过程中应按照企业的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符合规定标准。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外委加工产品的追溯体系,能够对外委加工产品进行溯源,确保产品的质量得到追溯。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重庆xxx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为规范食品委托生产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委托生产是指公司通过合同约定,由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为公司代为生产食品的行为。

委托双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技术要求以及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书》约定开展委托生产活动。

二、受托方应当为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范围应当涵盖受委托生产的产品品种类别并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

三、公司对委托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应当对受托方生产行为进行监督。

受托方应当依据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技术要求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四、公司与受托方应当接受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委托生产的监督管理。

五、委托加工方式1、公司提供原、辅料和加工产品样品,以及加工工艺技术、质量要求等,受托方负责组织生产加工。

2、产品包装由公司按实提供,受托方将产品包装后发货。

受托方保证在使用制作过程中不浪费包材材料,保证提供的内、外包装应满足国家预包装食品包装要求。

3、未经公司事先书面确认,受托方严禁将生产加工进行转包、分包,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托方的责任。

六、加工数量、交货时限及验收1、受托方按公司书面下达的采购订单组织生产,交货期原则上控制在每单7日内(自甲方下单之日起算或双方协商为准)。

公司对未经同意而超过订单约定交货期限的产品将不予收货并验收,且公司也不负有保管义务。

2、公司应按订单提前3日供应受托方原辅料及包装。

3、原辅料及产品在受托方库房办理验收、交接。

验收时,双方共同按该产品的质量标准进行实物感官品质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查验。

不合格产品,不予办理验收手续。

4、产品质量保证期限以产品实际保质期为准,如受托方产品因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索赔而导致公司承担的实际经济损失,由受托方向公司及消费者赔偿,产品在保质期内因质量问题而导致退货,由受托方承担一切损失(如腐烂变质、漏气、胀袋、发臭、杂质等)。

委外加工管理流程规范

委外加工管理流程规范

委外加工管理流程规范1. 概述本文档旨在规范委外加工管理流程,确保委外加工工作的高效进行。

委外加工是指将某些制造、加工或其他业务过程外包给第三方承包商执行的做法。

正确执行委外加工管理流程可以确保合作顺利、风险可控。

2. 流程规定2.1 委外需求确认在决定将某项业务委外给第三方承包商之前,需仔细确认和评估该项业务的具体需求。

需对委外工作的性质、范围、技术要求等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明确表达委外加工的具体要求。

2.2 合作伙伴选择在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时,应严格按照公司的采购管理规定进行,确保合作伙伴拥有良好的信誉和实力,能够满足委外加工的要求。

同时,还应考虑合作伙伴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合作伙伴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或服务。

2.3 签订合同在确定合作伙伴后,应与其签订正式的合同。

合同应明确规定委外加工的范围、标准、价格、交付时间等相关条款,双方共同确认合同内容,并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2.4 监督与质量控制在委外加工过程中,应对合作伙伴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执行工作。

同时,还需建立质量控制机制,对委外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样检验,如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2.5 结算与评估委外加工工作完成后,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确保支付的金额与合作伙伴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相符。

同时,还需对合作伙伴的表现进行评估,为今后的合作提供参考。

3. 相关注意事项在执行委外加工管理流程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注意保护委外相关的商业秘密和技术机密,确保信息安全;- 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对于合作伙伴的不良行为或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或服务,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定期评估和监控合作伙伴的绩效,保持委外加工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改进。

以上所述即为委外加工管理流程的规范要求,希望能够对委外加工工作的管理提供参考和指导。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委外加工业务管理办法

委外加工业务管理办法

委外加工业务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委外加工业务的管理和考核,降低制造成本。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委外加工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3. 职责及内容:
3.1生产车间将每天完成的需委外加工产品办理入库,并向制造部报表。

3.2 采购计划员发货时开据“出库通知单”一式四联,第一联留采购存档,另三联转仓库;仓库留存第二联,仓库发货签名后交外协商两联;第三联用于出门;第四联留外协商自存。

如数量不足时,必须报采购计划员。

3.3采购计划员将外协商加工好的零部件开据报检单,由质检科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入库时分管保管员开具“入库单”。

3.4委外加工产品的合格率按合同执行。

废品超出数量由外协商全额承担, 废品数量必须全部退回本公司.
3.5每月25日外协商提报库存表,保管员核对数量,至少每季度结清一次废品退回公司;财务管理部组织进行不定期抽查.
3.6委外加工产品的发出和收入数量由仓库保管员建立收发存明细账,日清月结及时准确的上报,如有不符由仓库保管员承担责任;委外在加工产品由采购员联系清理外存数,如有不符由采购员承担责任.
4.结算:
4.1每月25号前外协方到我公司办理对帐、结算业务:
4.2先与发出仓库核对领出的半成品或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4.3再与接收仓库核对当月完工入库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4.4在核对无误的基础上,外协方根据入库数量及检验单按合同价格开具增值税发票交采购员办理入账。

委外加工管理办法三篇

委外加工管理办法三篇

委外加工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委外加工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委外加工管理,保证委外加工顺利进行,提高产量,促进销量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直接用于生产的原物料、半成品的委外加工,悉依本办法执行。

三、相关部门职责:1)生产委外部负责委外加工的全部谈判事宜;2)研发部负责产品配方以及质量标准的制定与出具工作;3)质保部负责驻厂质量监督人员的安排、产品质量过程的监督以及产品回厂的后的检验工作;4)物流部负责半成品、成品的运输管理工作;5)财务部负责产品毛利率的核算、加工费的审核与发放工作;6)市场部负责委外加工产品的标示标签设计工作;7)采购部负责委外加工所需原辅材料的采购工作;8)总经理负责最终的核准工作。

四、具体管理规定:1、定义:委外加工:是指本公司将生产产品的一部分委托其他公司代为加工的做法。

2、委外加工时机:在决定是否委外加工时,应考虑下列各因素:●本公司的生产能力不足时;●本公司的设备和技术无法满足产品需要时;●委外加工品质比自产更好时;●委外加工成本比自产更低时;●委外加工比本公司自行加工更有利时。

3、委外加工程序1)、提出需求:①委外加工的决定、变更或中止,须由生产部根据销售产品实际情况,分析自产能力、水平后,将委外加工原因、目的、计划产品及规格、计划数量、预算等以书面方式呈总经理批示;②总经理批准后,生产部按照计划分别同相关部门沟通,确认委外加工工作开展的具体排期;2)、委外加工厂考察报告:①由生产委外部牵头对寻求的委外加工厂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做出考察报告,报告要以书面的形式呈现;②委外加工厂考察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工厂概况(包括工厂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生产许可证等);●工厂设计产能、可生产产品规格以及各规格产品的实际产能;●工厂设备、设施概况;●工厂周围环境;●工厂内部卫生环境;●工厂质量控制情况(出厂合格率、一次校验合格率、市场投诉等相关数据)3)委外加工厂的报告要存档备案;4、委外加工协议的签订:由生产委外部代表公司与委外加工厂签订《委外加工协议》,协议应就下列事项作出约定:1)委外加工产品及数量;2)加工单价与总价;3)产品交货交期;4)品质要求及验收标准;5)付款方式;6)保密工作;7)其他双方认为必须约束之事项等;8)协议必须要有集团法务审核后方可签订;5、委外加工需提供资料:1)产品规格、型号、包装形式;2)产品工艺流程图;3)产品检验标准;4)产品检验规范;5)产品配方;6、委外部的组织机构:各岗位职责:委外部长:负责沟通、联络,生产计划的安排、费用安排、运输以及结算等工作;部长助理:负责驻厂人员的管理以及负责加工厂的过程监督工作;品控员:负责产品过程质量的控制;7、委外加工驻厂人员具备的条件:1)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必须了解公司产品工艺及产品质量要求和标准;2)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必须要掌握一般的核算知识;3)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在驻厂期间必须要对产品生产过程起到监督的作用;4)负责委外加工人员要有比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搞好与代工厂方面的关系;5)负责委外加工人员在监督过程中,要有能发现质量问题的能力;8、委外加工计划:1)、委外加工计划由生产计划调度员以书面的形式统一下达至委外加工负责人,委外工厂在接收计划时要对计划进行确认后,签字生效;2)、委外负责人在接到生产计划后,要根据计划核对现有的原辅材料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向采购部下达原辅料的采购计划;3)、委外负责人必须要严格要求委外加工厂按照计划执行,计划的浮动范围详见合同的约定;4)、计划下达要考虑产品生产因素,至少提前50天下达下个月的生产计划;9、产品验收工作:1)、产品验收由公司质保部负责,要求同本公司生产产品验收标准一致,不得故意刁难委外加工厂;2)、产品回厂验收合格后,由生产部安排人员及时办理产品的入库,同时将结果反馈至委外加工负责人;3)、委外加工负责人根据入库的合格产品数量,与公司财务部办理费用结算事宜;10、对委外加工厂的辅导工作:本公司要将委外加工厂视同为公司生产部的一个部分,要经常与其进行沟通,互相之间要建立一种更亲近的关系,要互相扶持、互相帮助,以帮助其完成加工任务的同时,保证产品质量,为日后的陆续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篇二:委外加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目的为了加强对公司委外加工流程的管理,规范委外加工行为,防范委外加工行为风险,同时使委外加工厂商提供的产品能够满足公司产品质量和交期服务,使本公司外发工序产品,半制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制订本制度。

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产品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制度目的:为了确保产品委外加工的质量、交货、成本等问题,制定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一、委外加工范围1. 委外加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零部件、半成品、成品的外包装等。

2. 委外加工不得超过公司产品总产值的30%。

3. 委外加工必须在委外加工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二、委外加工选定1. 委外加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

2. 选择合作厂商必须参照公司的供应商考核制度,确保合作厂商的信誉和实力。

3. 委外加工必须满足公司的生产要求和品质要求。

三、委外加工合同1. 委外加工合同必须包括产品加工的规格、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等条款。

2. 委外加工合同必须由公司委外加工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

四、委外加工进货管理1. 委外加工进货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品质要求,经质检部门合格后方可入库。

2. 委外加工进货必须在合同约定交货期内进行。

3. 委外加工进货必须经过财务部门验收,发票合规后方可支付款项。

五、委外加工质量管理1. 委外加工产品必须按照公司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使用劣质材料或加工工艺。

2. 委外加工产品必须按照公司的质检标准进行检验,不合格品必须退货或返工。

3. 委外加工产品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通知委外加工厂商并要求整改。

六、委外加工成本管理1. 委外加工的成本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不得擅自调整或增加成本。

2. 委外加工的成本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及时支付。

不得拖欠或延误支付。

3. 委外加工的成本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得有任何故意虚报或隐瞒。

1. 委外加工的交货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进行,不得延误交货。

2. 委外加工交货必须经过产品库管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

3. 委外加工交货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不得弄虚作假。

八、委外加工变更管理1. 委外加工合同一经签署,不得擅自变更任何条款。

2. 如确有必要变更委外加工合同,须经公司委外加工管理部门审批,并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九、委外加工备查管理1. 委外加工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质检记录等必须做好备查管理,确保能够随时查阅。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

委外加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委外加工业务,提高委外加工工作效率和加工质量,保障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委外加工是指公司委托外部单位进行产品加工、制造、组装等工作。

委外加工是公司生产制造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公司核心生产制造业务密切相关的服务性活动。

第三条委外加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所有委外加工活动。

第四条公司负责人是委外加工活动的最终责任人,负责公司委外加工业务的决策和管理。

第五条委外加工管理部门负责委外加工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业务合同的签订、加工过程的监督、质量检验、结算支付等工作。

第六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在委外加工活动中应当积极配合,确保委外加工业务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公司与委外加工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应当建立在平等、互信、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

第八条公司委外加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委外加工业务开展程序第九条公司委外加工业务的开展程序如下:(一)确定委外加工产品类型、数量和质量要求。

(二)寻找合适的委外加工单位,进行商务谈判,签订合同。

(三)委外加工合同生效后,对委外加工单位进行认真考察,明确其生产加工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

(四)定期对委外加工单位的生产加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产品的加工质量和交货期的履行。

(五)质量部门对委外加工产品的合格率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公司标准。

(六)结算支付,完成委外加工业务的结算和支付程序。

第三章委外加工管理的主要内容第十条委外加工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委外加工合同的签订1. 确定委外加工产品类型、数量和质量要求。

2. 制定委外加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合同中应包括产品的加工要求、交货期、质量标准、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二)对委外加工单位的认定和管理1. 对委外加工单位进行认真考察,明确其生产加工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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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加工业务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委外加工业务的管理和考核,降低制造成本。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委外加工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3. 职责及内容:
3.1生产车间将每天完成的需委外加工产品办理入库,并向制造部报表。

3.2 采购计划员发货时开据“出库通知单”一式四联,第一联留采购存档,另三联转仓库;仓库留存第二联,仓库发货签名后交外协商两联;第三联用于出门;第四联留外协商自存。

如数量不足时,必须报采购计划员。

3.3采购计划员将外协商加工好的零部件开据报检单,由质检科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入库时分管保管员开具“入库单”。

3.4委外加工产品的合格率按合同执行。

废品超出数量由外协商全额承担, 废品数量必须全部退回本公司.
3.5每月25日外协商提报库存表,保管员核对数量,至少每季度结清一次废品退回公司;财务管理部组织进行不定期抽查.
3.6委外加工产品的发出和收入数量由仓库保管员建立收发存明细账,日清月结及时准确的上报,如有不符由仓库保管员承担责任;委外在加工产品由采购员联系清理外存数,如有不符由采购员承担责任.
4.结算:
4.1每月25号前外协方到我公司办理对帐、结算业务:
4.2先与发出仓库核对领出的半成品或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4.3再与接收仓库核对当月完工入库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4.4在核对无误的基础上,外协方根据入库数量及检验单按合同价格开具增值税发票交采购员办理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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