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集团公司的内部银行
资金集中管理的五种模式!

资金集中管理的五种模式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模式选择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规划、资金管理需求以及过往的资金管理模式等因素进行评判。
贸然选择过于集权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可能导致其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不相适应,导致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
因而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模式选择应该是一个从“分权”到逐渐“集权”的过程。
在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企业集团采用集中的资金管理方式来加强协同和控制,并提高集团整体的资金使用效率,集中式资金管理模式主要有统收统支模式、拨付备用模式、内部银行模式、结算中心模式和财务公司五种模式。
一、统收统支模式在统收统支的情况下,集团成员企业(分支机构)不单独设立账号,所有现金收入都必须集中到集团总部的财务部门,一切现金支出都由母公司财务部门来执行。
实践证明统收统支的方式有助于企业集团实现全面收支平衡,提高资金的周转效率,减少资金的沉淀。
但是,统收统支不利于调动成员企业开源节流的积极性,以致降低整个集团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效率。
二、拨付备用模式拨付备用金是指集团总部按照一定的期限拨给成员企业一定数额的现金备其使用。
在这种情况下,成员企业的所有现金收入必须集中到集团财务部门,成员企业所发生的现金支出必须持有关凭证到集团总部的财务部门报销以补足备用金。
与统收统支方式有所不同的是成员企业在集团总部规定的现金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之内,可以对拨付的备用金的使用行使决策权。
但是集团所属分支机构(成员企业)仍不独立设置财务部门,其每一笔支出仍必须通过集团财务部门的审核,超范围和超标准的开支必须经过集团总部的批准。
统收统支和拨付备用金均属高度集权的资金管理模式,仅适用于集团总部管理同城或相距不远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至于远程子公司通常不宜采取这种高度集权的资金管控方式。
三、内部银行模式企业内部银行是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与结算职能和方式于企业内部,来充实和完善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办法。
在运用和发展责任会计基本功能上,将“企业(基础)管理”、“金融信贷(银行机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三者融为一体。
浅析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政策

浅析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政策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政策由来已久,有其历史渊源,但是随着各界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认识和定位的进一步清晰,人民银行目前执行的这一政策,无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存在很多缺陷,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财务公司及其存款准备金政策特点1.国内财务公司的发展与定位财务公司作为企业集团内部金融服务机构,同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一样,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改革过程中,曾经出现过一些问题。
伴随着三十年来金融改革的迂回曲折,财务公司针对出现的问题不断地调整自己的方向和定位,从最初的企业集团“内部银行”,到九十年代初期无所不做的“全能”金融机构,再到痛定思痛后的企业集团“资金池”和资金集中管理平台,业务范围不断缩小和集中,经营不断向“归核化”发展,发展也逐步趋于规范、有序和健康。
2.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的政策悖论关于财务公司是否可以称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问题,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
大多数法律法规把财务公司归类到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同样性质的“其他金融机构”(见《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八章第五十二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
银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办理集团成员之间的内部结算、协助成员企业实现资金收付(收付也是结算)、经批准可办理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
这些业务无疑不是与结算和存款相关,但是《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2003]5号令)在《总则》的第二条明确提出:“本办法所称银行,是指在中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含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这一说法明确将财务公司排除在银行体系之外。
理论上说,中央银行是商业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和最终担保者。
花园集团:内部银行五大功能案例分析

花园集团:内部银行五大功能案例分析花园集团公司设立内部银行。
在成功的乡镇企业集团公司中设内部银行并不鲜见。
花园集团公司通过广泛地学习国内先进集团公司的成功经验,汲取其精华,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把暂时放着不用的钱聚拢起来,让"死钱"发挥作用,于1994年11月18日,建立了内部银行,制定了完善的内部银行管理制度。
这样既有利于职工的储蓄方便,又节约了开支,同时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证,也为公司第二次创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花园集团公司内部银行有如下几个主要功能:资金管理功能公司所属企业、单位,目前要用两种开户形式:即企业(单位)原开户行(社)的基本结算帐户保持不变,在内部银行开设帐户,其流转资金除保留开户所需的余额外,其余一律存入内部银行。
凡属内部往来的结算业务,均通过内部银行办理。
资金结算功能(1)对外结算:各单位向外地购货资金支付,仍在原开户行(社)办理。
若无款或不够支付需向内部银行支取存款或办理借款时,由单位的财务人员向内部银行办理,采用调票形式,即把内部转帐支票填成行、社转帐支票,将资金转入行、社存款帐户。
(2)对内结算: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一律使用内部转帐支票进行会计核算。
资金筹措中心内部银行集中了公司内部企业(单位)的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加速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这样既解决了集团所需的流动资金不足,又还了一部分银行长期贷款。
公司内部贷款功能根据需要,内部银行可向集团公司紧密层企业和直属机构提供贷款。
内部银行贷款严格遵循区别对待、扶优限劣、借款自愿、贷款自主、有偿使用、按期归还的原则。
除管好信仙资金外,内部银行还要监控管理好各企业的资金流向和合理使用,做好公司对各企业(单位)的宏观监督控制。
现金管理功能内部银行对现金管理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条例,杜绝了乱支现金、套取现金等不良现象。
花园集团自建立内部银行以来的实践表明:该管理制度切实可行,较好地处理了集团公司与内部法人之间,以及内部法人之间的相互经济往来关系;拓展了公司资金来源渠道,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短缺的矛盾,加强了公司对资金运用的调控能力,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资金存放的相关法规梳理与分析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资金存放的相关法规梳理与分析作者:尉亮来源:《财会学习》 2017年第22期摘要:上市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资金存放不仅要遵守相关关联交易法规,其募集资金存放还要受到相关专门规定的约束。
本文通过对相关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在现行法规框架下提出集团上市公司资金归集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公司;募集资金;资金归集一、加强上市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必要性近年,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要加大资本运作力度,推动资产证券化。
如果央企按照国资委要求提高集团资产证券化水平,那么大量集团优质资产将会注入上市公司,相应大规模资金也将会向上市公司集中,因此探索如何在现行法规框架下提高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归集,对于央企完成资产证券化后稳定和提升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二、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资金存放的相关法规梳理分析监管部门除了要求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遵守一般关联交易的规范外,还针对二者资金往来进行了专门规定。
现行有关监管要求主要体现在证监会的部门规章和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业务规则中。
(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号)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的该通知主要目的是为了遏制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但并没有禁止二者之间发生正常的资金业务往来。
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内部银行,与商业银行相比更注重发挥金融服务功能,在为成员单位提供服务时多采取的是存款利率上浮、贷款利率下浮和中间业务手续费减免的让利定价策略。
上市公司作为集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享受到公平优惠的利率定价,存款利率一般都达到了允许浮动的上限,因此上市公司在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后将资金存放在集团财务公司不属于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符合该通知规定。
(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的相关政策募集资金是上市公司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证监会和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主要从资金存储、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三方面进行规范。
财务公司——集团公司的内部银行

财务公司——集团公司的内部银行王大威吴践作者:2008-07-11针对部分央企下属公司以及集团公司违规炒股炒楼的问题,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于2008年年初表示,要加强央企资金管理,鼓励建立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是国资委鼓励央企选择的重要管理方式。
而财务公司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机构,能够为集团公司带来哪些好处,其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阻碍其发展的因素又有哪些,以下结合对国内外一些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研究和咨询经验进行分析。
财务公司的定位与发展方向国外发达国家的财务公司发展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全球500强企业中有2/3以上都有自己的财务公司。
1987年5月,我国批设了第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东风汽车工业财务公司。
目前我国已有82家财务公司,150家央企中有41家已成立了自己的财务公司,集中在能源和资源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
2006年12月,国资委出台了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未来两年央企将掀起重组并购的高潮,而这其中必然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各集团企业也将会有组建自己的财务公司的需求。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实质上财务公司相当于企业集团的内部银行,集团公司与财务公司是“父子”关系。
财务公司的其主要职能包括:对内的金融服务、资源配置、资本控制、内部结算、筹资融资、资信鉴证等职能,对外的消费信贷、融资租赁、投资管理、财务顾问等职能。
《办法》赋予了财务公司制度创新的空间。
首先,《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财务公司的资本金应主要从成员单位中募集,并可以吸收成员单位以外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的股份。
《办法》中对外部股东的持股比例没有作限定,集团外部持股比例有可能处于控股地位,财务公司有可能成为集团外部金融控股公司的控股企业或参股公司。
其次,《办法》二十九条规定,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可申请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这使财务公司具有了作为金融控股公司投资主体的机会。
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详解(中税网)

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详解中级会计实务2012版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统收统支模式,拨付备用金模式,结算中心模式,内部银行模式,财务公司模式。
统收统支可以理解为代收代付吗?还有其他模式,如何准确理解?盼详解,最好以案例说明。
谢谢回复如下:专家回复:对于集团资金管理提供以下资料供您参考:(一)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目前在国内,一般有5种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1.统收统支模式。
该模式是指企业的一切现金收付活动都集中在企业的财务部门,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不单独设立账号,现金收支的批准权高度集中在经营者。
统收统支的方式有助于企业实现全面收支平衡,提高现金的流转效率,但是不利于调动各层次开源节流的积极性,影响各层次经营的灵活性,以致降低集团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效率。
2.拨付备用金模式。
拨付备用金模式是集团总部按照一定的期限统拨给所属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一定数额的现金,以备其使用。
各分支机构发生现金支出,持有关凭证到母公司财务部报销以补足备用金。
3.结算中心模式。
结算中心通常设立于集团总部的财务部内,负责办理内部各分支机构现金收付和往来结算业务,是一个独立运行的职能机构。
各子公司在集团结算中心开立内部账户,并使内部账户与外部账户相衔接,这样总部就可以时时了解分公司资金情况,加强对分公司资金使用方向的监控,保证资金安全通畅。
4.内部银行模式。
设立内部银行是把一种模拟的银企关系引人到集团内部的资金管理中,各子公司与集团是一种贷款管理关系,是企业内部的一个资金管理机构。
它将“企业管理”、“会计核算”、“金融信贷”3者融为一体,一般是将企业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统筹运作,在内部银行统一调剂、融通运用,通过吸纳企业下属单位闲散资金,调剂余缺,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5.财务公司模式。
财务公司模式通过在企业集团内部进行转账结算,加速了资金周转。
通过为集团成员公司提供担保、信息服务、资信调查、投资咨询等来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为企业闲置资金寻找投资机会,提高剩余资金的投资收益,使资金运用效率最大化;同时也为企业集团开辟融资渠道,充当企业集团的融资中心,为企业集团成员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服务。
财务结算中心的概述

财务结算中心的概述[大] [中] [小]发布人:圣才学习网发布日期:2019-12-01 14:42 共20人浏览财务结算中心是办理内部各成员或分、子公司现金收付和往来结算业务的专门机构。
它通常设立于财务部门内,是一个独立运行的职能机构。
财务结算中心的发展概况财务结算中心也称资金结算中心,在发展初期有的也称作厂内银行或内部银行,为叙述方便本文统一简称为结算中心。
一般来说,结算中心是企业集团负责资金调剂和资金管理的内部职能机构。
到结算中心开户存款和办理结算的集团所属单位称作结算中心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
结算中心的基本运作模式是各成员单位取消其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全部到结算中心开户存款并通过结算中心统一对外办理结算;结算中心可以监控各成员单位的资金运作,也可以将各成员单位暂时闲置的资金调剂给符合条件的其它成员单位使用。
结算中心已算不上新生事物,至少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已经出现,只不过当时称作内部银行或厂内银行。
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国家实行银根紧缩政策,资金供求关系较为紧张,适应一些企业集团加强内部资金管理、缓解资金供求矛盾的需要,结算中心曾经红火过一阵。
如负责深圳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曾在1995年4月专门发文要求所属企业组建结算中心,财政部主办的《财务与会计》杂志在90年代中后期也刊登了很多介绍通过结算中心加强资金管理经验的文章。
但近两三年来,结算中心却已日趋沉寂。
目前尚在有效运作的结算中心已经不多,有的流于形式,有的名存实亡,有的甚至已经被取消了。
财务结算中心日益萎缩的主要原因首先,对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存在片面认识,对结算中心的法律地位认识不清、定位不准是阻碍结算中心健康发展的最重要原因。
长期以来,有一种广为流传的说法是结算中心及其所开展的资金信贷业务违反国家金融法规,是非法的。
因此很多企业集团即使有需要也不敢成立结算中心,有些已经成立的结算中心也不敢大张旗鼓地开展业务。
西门子财务公司 金融服务公司 业务管理及介绍

一、西门子财务公司概况西门子财务公司正式称谓是“西门子金融服务公司(SiemensFinancial Services Ltd.,SFS)”,是整个西门子集团的金融服务中心、金融营运中心和利润中心。
最初,西门子集团公司的金融业务全部集中在集团财务部(又称中央财务部,CF),1997年,西门子将除集团财务政策制定和指导(policiesand guidelines)职能以外的全部金融业务职能完全从集团财务部分离出来,成立了财务公司(SFS),作为负责集团具体金融业务运作的全职部门。
2000年4月,SFS从职能部门进一步发展成为集团100%控股的独立法人,以适应金融市场及自身发展的需要。
从集团管理架构上看,西门子集团的CFO(集团公司董事会成员)主要负责两块业务:中央财务部(CF)和财务公司(SFS)。
其中,CF负责整个集团的金融战略与政策制定,而SFS则负责政策执行和具体运作,不仅作为两门子集团的“内部银行”,提供集团流动性管理、现金流集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管理资金风险等,还承担着为西门子所有成员企业提供专业化、全方位的金融咨询服务、金融财务支持等,如资金管理、项目和贸易融资、内部结算、信贷、应收账款管理、票据清算、外汇买卖、年金管理等等。
由于SFS完全服务于集团内部成员企业,因此,按照德国的相关法律,其业务开展不需要申领相关的金融牌照,也不必接受德国中央银行的监管或其他政府机构的限制(企业年金管理及其咨询业务的开展需要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可)。
据介绍,目前SFS总部及其全球分支机构共有1672名雇员,其中,在欧洲总部超过1300人,在北美地区有200多名雇员,在中国,日本、澳大利亚等亚太地区,在巴西等南美国家,也有超过100人的队伍。
从经营效果看,近几年SFS获得了稳定发展,净资产收益率已超过32%(2005年数字),其资产状况如下表:二、SFS的职能定位及业务分类SFS有着明确的市场定位。
为满足职能需要和业务发展,SFS公司按照业务分类,可分为两大类别、六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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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集团公司的内部银行
王大威
吴践
作者:2008-07-11
针对部分央企下属公司以及集团公司违规炒股炒楼的问题,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于2008年年初表示,要加强央企资金管理,鼓励建立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是国资委鼓励央企选择的重要管理方式。
而财务公司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机构,能够为集团公司带来哪些好处,其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阻碍其发展的因素又有哪些,以下结合对国内外一些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研究和咨询经验进行分析。
财务公司的定位与发展方向
国外发达国家的财务公司发展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全球500强企业中有2/3以上都有自己的财务公司。
1987年5月,我国批设了第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东风汽车工业财务公司。
目前我国已有82家财务公司,150家央企中有41家已成立了自己的财务公司,集中在能源和资源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
2006年12月,国资委出台了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未来两年央企将掀起重组并购的高潮,而这其中必然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各集团企业也将会有组建自己的财务公司的需求。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实质上财务公司相当于企业集团的内部银行,集团公司与财务公司是“父子”关系。
财务公司的其主要职能包括:对内的金融服务、资源配置、资本控制、内部结算、筹资融资、资信鉴证等职能,对外的消费信贷、融资租赁、投资管理、财务顾问等职能。
《办法》赋予了财务公司制度创新的空间。
首先,《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财务公司的资本金应主要从成员单位中募集,并可以吸收成员单位以外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的股份。
《办法》中对外部股东的持股比例没有作限定,集团外部持股比例有可能处于控股地位,财务公司有可能成为集团外部金融控股公司的控股企业或参股公司。
其次,《办法》二十九条规定,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可申请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这使财务公司具有了作为金融控股公司投资主体的机会。
从现状看,我国财务公司具有初步混业经营的一定经验。
多数财务公司都不同程度涉足资本市场,在国债、企业债券和一级市场申购等业务方面成为资本市场的活跃参与者。
不少财务公司参与货币市场运作,成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公司还强化了投资银行中介业务手段,为企业集团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另外还涉足了保险等领域。
内部银行应是财务公司的当前定位,从发展方向看,财务公司必然会加强同外部的联系,逐步向外向型的金融机构发展。
所以,在长期内应把金融控股公司作为财务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
问题犹存
首先,在外部环境方面,企业集团的不成熟使财务公司绝大多数只能定位在内向式的调剂资金余缺上,虽有利于集团提高内部效率,但对集团产业发展促进不大。
商品市场的不成熟,使财务公司暂时找不到围绕商品进行金融服务的客体需求。
金融市场的不成熟,也使得财务公司的发展一直没有走上正轨。
其次,在内部运营方面,财务公司的资金管理水平和提供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财务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较为薄弱,部分财务公司仍然存在明显缺陷,监管法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比较普遍。
财务公司收入结构不合理。
财务公司利息净收入远低于投资净收益和手续费净收入。
财务公司盈利水平受资本市场影响明显,存在不稳定性和较大的市场风险。
财务公司受到集团公司的影响,独立性相对较弱。
财务公司的内部人员一般较少,但在可从事的金融业务范围上与银行类似,涉及的各类金融服务在风险控制上都有相应的要求,如何能合理安排人员及岗位职能,满足风险管理要求,是一个较大的挑战。
此外,部分财务公司近期出现自营业务规模下降、委托业务规模上升的趋势,且委托业务存在突破成员单位范围、资金来源运用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帐户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诸多问题。
如何发挥作用
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出于风险控制原因,“集团内部化”的财务公司特色只会加强而不会削弱。
就我国目前财务公司的发展情况来看,财务公司在为集团财务管理服务方面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对已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的发展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仍应以“立足于集团,为集团服务为主”为基础,研究开创新的业务品种,充分挖掘现有业务的服务潜力,使之充分发挥财务管理服务功能。
同时,加强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单位的沟通,针对需求提供有特色的服务。
同时,加强对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单位的培训工作,让各方都能更清楚财务公司所能带来的效益。
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类业务管理办法,特别强调风险控制方面的要求及基本标准,以避免可能的违规事件所导致的潜在风险。
进一步优化设计财务公司内部相应的组织及岗位职能、绩效考核体系及激励机制等,在加强内部风险管理的同时,提升财务公司培养人才、保留人才、吸引人才的能力。
对尚未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
不管从企业集团集中管理资金、控制下属公司风险、建立内部融资平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角度出发,或者是积极响应监管机构的要求角度出发,财务公司都很有设立的必要。
企业集团应从设立财务公司之初就结合集团本身的特点和长远需求,系统考虑其短期和长期定位,考虑引进合适的的外部战略投资者,设计好相应的股权结构。
在设立过程中需要结合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制衡的公司治理架构,权责分明的组织结构和操作规程,有效防范各种风险的内控体系,较为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
此外还应根据《办法》要求,提前考虑选拔、储备或引进符合银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规定比例的专业从业人员,必须在风险管理、资金集约管理等关键岗位上有合格的专门人才。
本文作者:
王大威系德勤管理咨询公司人力资本咨询服务主管合伙人,拥有10多年管理咨询经验,曾任多家国际知名咨询公司高层管理职位,带领团队对国内众多大型国有、民营及外资企业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本、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和企业并购重组服务。
吴践系德勤管理咨询公司人力资本咨询服务经理,曾服务于多个国际领先的人力资源咨询机构,专精于管控模式、组织结构、流程梳理、岗位、薪酬、绩效、任职资格等方面,服务客户涵盖多个行业中的国有、民营及外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