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产税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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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产税相关争议问题

我国房产税相关争议问题

浅析我国房产税相关争议问题一、基本理论梳理所谓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并由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主体缴纳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是地方税种,由地方税务局进行征收。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纳税人应为在我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所有人,但并不是对所有的房产皆需缴纳房产税,我国的房产税仅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这就意味着农村住房不包含在内,并且,有五类房产免于缴纳房产税,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和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其中,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是现行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对象,上海和重庆在2011年初出台的房产税试点方案都是对满足一定条件的非营业性住房进行了征税,是很大的变化。

二、房产税相关论争之分析关于房产税的讨论一直没有中断过,特别是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居高不下的房价让人们把目光转到相关税种的征收上,一时间房产税、物业税、房地产税等概念充斥了媒体界,学者的讨论也从未间断过。

(一)论争一:房产税与物业税之抉择2003年10月份,十六届三中全会把开征物业税写进全会公报,其要求”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自此,物业税连续7年成为每年中国楼市必谈的议题。

所谓物业税,是以物业为征税对象,由国家对拥有房地产的法人或自然人,根据房地产评估价值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那么物业税和房产税这两个概念究竟是否相同或者说有何区别呢?房产税和物业税都属于财产税,都是对纳税人一定的财产进行征税,从理论上而言物业税的范围更为广泛,因为其不仅仅包括房产这种不动产,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其还可以包括土地等多种物业。

就中国的房产税和物业税,它们是有存在很大的区别的。

首先,二者的征收对象不同,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仅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当然,根据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改革方案,这一范围被扩大了,非经营性的居民住房在现在一定条件下也需要缴纳房产税;而物业税则不区分经营性住房或非经营性住房,它是针对所有房屋进行,是更为典型地对保有环节的房屋进行征税。

基本财税知识点总结大全

基本财税知识点总结大全

基本财税知识点总结大全导言财税知识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需要了解财税知识。

掌握基本的财税知识可以帮助人们正确合理地处理财务和税务问题,从而有效地规避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本文将从个人和企业两个角度,总结基本的财税知识点,帮助读者全面认识相关知识。

一、个人财税知识点1. 税收制度税收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个人和企业征收各种税收的规定体系。

税收制度通常由税法、税则和财政预算等法律法规构成。

在中国,税收制度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

个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纳税,不得逃税。

2.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从各种收入中应当纳税的一种税种。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股息红利所得等。

个人要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按时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3. 财产税财产税是指个人拥有的房产、车辆、金银首饰等财产按一定税率计算纳税的一种税收。

财产税是建立在财产的基础上征收的税收,个人应根据自己的财产情况按时足额缴纳财产税。

4. 财务规划财务规划是指个人根据自己的资产状况和未来的发展需求,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实现财务目标的过程。

个人应理性消费,合理规划财务,避免因过度消费或投资而导致财务困难。

5. 财产继承财产继承是指个人因各种原因导致离世后,其财产应由合法继承人继承的过程。

个人可通过遗嘱等方式合理安排财产继承,确保家庭财产安全。

二、企业财税知识点1.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从其经营所得中应当纳税的一种税种。

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纳税,不得逃税或偷税漏税。

2. 增值税增值税是指在商品流通环节中,按照货物增值额和劳务报酬额按一定税率计算纳税的一种税收。

企业应按照增值税法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增值税。

3. 企业财务报表企业财务报表是指企业根据其经营活动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通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新时期财税体制改革问题及对策分析

新时期财税体制改革问题及对策分析

新时期财税体制改革问题及对策分析我国大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并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但是财税改革在各地实施过程中凸显的新问题值得关注。

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国家全面深化大发展、大变革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必须正确处理顶层规划,通过完善财税相关立法、加强部门考核管理等积极措施,来进一步厘清与地方财政的责权划分、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严控政府债务危机,才能不断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

关键字:财税体制改革事权划分税制结构财政税收是确保我国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更是政府部门实施经济部署的依据。

通过对现有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创新,可以促进群众收入的科学分配,缩小群众之间的经济差异,实现社会稳定发展。

所以,对现有财政税收体制进行深入改革是非常必要的,随着财税体系改革发展,相关部门给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了诸多指导方式,强化宏观调控。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下,即便经济发展随着行业发展发生质的变化,但是国家指导和调控给经济发展带来一定影响,而国家指导和调控方式在于财政税收。

通过财政税收,政府部门对市场资源进行整合和分配,有效缓解当前市场经济发展不稳定的状况,保证我国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目前,我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现状可以从税制完善、预算管理、与地方关系这三个方面来进行探讨。

一是税制方面,税制改革更加强调公平性。

“营改增”、资源税、房产税等多个税负类型的改革,有利于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率提升,从国家层面体现出对中小型企业的扶持,特别是小型微利企业经营环境在“营改增”以后改善显著,增加了市场竞争力,获得的经营机会相较之前也更多。

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全面预算管理更加强调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

国家通过配套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监督机制的完善和执行,减少权力寻租,提升至近配置效率。

三是对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进行明确划分,降低地方政府财政赤字的风险。

可以说,目前新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和显著成效,不仅提升了国家的宏观调控水平,形成对分税制改革的有力补充,从长期来看,还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建立起与国家治理结构相匹配的财政基础。

我国财产税基本问题

我国财产税基本问题

我国财产税基本问题财产税是一种针对个人和企业财产所征收的税费。

它是税收体系中的一部分,可以提供国家财政收入,并且被广泛用于资产调控和收入再分配。

在我国财产税的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基本问题需要解决。

我国财产税征收的对象比较单一。

财产税主要征收的是土地、房产和车辆等有形财产,而无形财产如股权、债权等往往被忽略。

这导致一些富人对财产税有所规避,使财产税的征收对象相对不公平。

我国财产税的征收标准不够科学。

当前,我国财产税的征收标准主要以房产和土地的评估价值为基础,但这些评估价值往往与实际市场价值存在较大差异。

这使得财产税的征收存在着不合理性,使一些纳税人面临着不公平的负担。

我国财产税的税率设置不够合理。

财产税的税率应该根据财产的类型和规模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以让富人承担更重的税负,实现财富再分配。

在我国,财产税的税率较低,未能达到调节财富差距的效果。

我国财产税的税收规模较小,无法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的作用。

财产税的征收规模与我国庞大的资产规模相比显得相对较小,这导致财产税对财富再分配的效果有限,无法实现对富人的有效调节。

我国财产税的征收和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财产税的征收和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督和管理。

还需要加强税收征管部门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财产税的征收效率和公平性。

我国财产税存在着一些基本问题,包括征收对象单一、征收标准不够科学、税率设置不合理、税收规模较小以及征收和管理机制不完善等。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财产税的立法和政策制定,提高财产税管理水平,以实现财富再分配的目标。

完善我国财产税制的若干分析

完善我国财产税制的若干分析
致 的 。 但 从 我 国 目前 的 情 况 来 看 , 屋 租 金 收 人 与 房 房屋账 面价值 已不成 此饲 , 采用此 税率 模 式就显 得 在

洞很 大 ,限制 了财产税 组织 收人 和调 节作 用的发挥 。 现 有财产税法 规不健 全 , 比如继 承法 中缺乏 与遗产 税 不 公 平 了 。 3 、外 资企业税 法 不一致 ,税 负不平 衡 ,不符 合 和赠与税 相 配 套的条 文 ,在 具体操 作 时缺 乏法 律 依 O的要求 。现行 的房产税 、 车船 使用税 和城镇 土地 据 ; 财产 税 的计税依 据——财产 价值 的评估 还没 有 WT 对 = 不 具体规 定 , 税务 机关难 以估价 和计征 。我 国财产税立 使用税是 第 次利 改税后 相继 开征 的税种 , 适用 于 中外 台资 和外资企业 。 目前 对 中外 合资 和外 资企业 , 法权高度 集 中 ,地方政 府缺乏必 要 的税 收 自主权 , 导 c O 致地方政 府征 收管理 的积极性 不高 , 理松散 。地方 仍 然沿 用 2 世 纪5 年代 的城 市 肟地 产税 和 车 船 使用 管 牌 照税 。城市 房地产税与 现行对企业 征缴 的房 产税 相 管 理 权 限 过 小 , 使 中央 和 地 方 的 财 权 和 事 权 不 能 统 还
维普资讯
经 济 视 点
制 没 有 区 别 土 地 的 “ 工 增 值 “ 人 和 自然 增 值 ” 只 是 笼 ,
统得 以增值额作为 计税 依据 。 3 税率 设计 不公平 。 () 如 1立 法 层次 低 , 、 法规 不 健全 , 方政府 缺 乏 必要 地 的税 收立法权 。 目前 , 国财产税立 法一个 很 突出的 我 问题 就是层次低 , 多数税种 仅停 留在 国务 院发 布的 大 暂 行条 例 , 响 了税 法 的严 肃性 , 使财产 税 征管 漏 影 致 现 行房产 税 税率 有两 个 ,即依 照房 产 余 值计 算 缴纳 的 , 为 l %; 税率 _ 依照房产 租金收 人计算 缴纳 的 . 率 2 税 为1 % 始设计时 , 2 初 两种方法计征 的总体 税负是基 本

税收征管现状、问题及对策

税收征管现状、问题及对策

税收征管现状、问题及对策摘要:税收新征管模式运行以来,我国的税收征管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征管质量和效率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税收征管、监督、管理方面一些问题也暴露出来,建立新型税收管理体制和征管模式,不断提高税务部门专业化管理、规范化执法和程序化服务水平势在必行。

本文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完善“以信息化为支撑、以征、管、查专业化分工体制为保障,集中征收核算、专业管理、重点稽查”征管机制的工作思路,通过建立税收执法保障体系,信息化的税收管理系统,专业化制衡的税收征管体系,以机制考核为主、事后考核为辅的考核监督体系,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体系,以人为本的柔性管理体系等六大体系,解决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实现税收征管制度的便利、规范、科学、高效。

关键词:税收征管;问题与对策;制度创新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加强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进程显得尤为重要。

特别是面对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给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弊害,推动税收征管改革和依法治税进程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艰巨而又重要的课题。

本文就是想通过对税收征管现状的分析,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旨在探讨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符合世贸规则,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化税收征管新格局,以供参考。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现状税收征管作为一个全球性的课题,倍受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

有人说:征管永远落后于时代,因为税务机关只有在充分研究社会经济现状的前提下,才能拿出详细的税收征管方案。

而这时社会又已经高速前进了,所以进行税收征管改革是税务机关永恒不变的任务。

建国以来,我国税收征管随着各个时期税制结构的变化,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转换。

从1988年实行“征管、检查两分离”和“征收、管理、检查三分离”到“两步走,三结合”等模式的推行,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仍没有建立一种能够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全新的税收征管模式。

财产课税制度和其他课税制度

财产课税制度和其他课税制度

二、行为税 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种特定行为作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类税。 (一)行为税的特点 行为税具有如下特点: 1.特定目的性。 2.调节力度较强。 3.分散性和灵活性。 4.收入的不稳定性 。
(二)印花税的基本内容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因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标志而得名。 现行印花税的特点是:1.覆盖面广。 2.税率低,税负轻。 3.在征管方式实行纳税人“三自”纳税方境内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都属于印花税的课税范围。 具体包括五大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应税凭证。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或收入、费用额及件数。
第三节 车船使用税
一、车船使用税概述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中国境内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境内河流、湖泊或者领海的船舶征收的一种税。 征收车船使用税的目的有两个:一是筹集财政收入;二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车船的管理,提高车船的使用效益。 目前,除了对外商投资企业等涉外单位及外籍个人仍继续执行原车船使用牌照税的有关规定外,国内的企业和个人均缴纳车船使用税。
(四)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和房产的租金收入。 1.房产计税价值的确定。房产的计税价值是房产的余值,即以房产原值一次扣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2.房产租金收入的确定。房产的租金收入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五)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不论纳税人的机构所在地、经营地、居住所在地设在何处,均应在房地产的所在地申报纳税。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理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张启辰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0年第03期[摘要]房产税是调节房地产各方利益博弈的重要手段,同时也在国民经济和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我国房产税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从机制上探寻我国现行房产税存在的问题,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这对于满足人民生活需要,扩大内需, 积累建设资金,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房产税税收立法行政法规一、我国房产税的现状房产税属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分析,房产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来源中的重要一项,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中占有很大比例。

我国情况恰恰与之相反,各地方税种收入占税收收入比重都很低,房产税税收意识都比较薄弱,政策也相对混乱,往往过于注重税收计划,轻视税源管理。

目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制度发展和经济提升逐步改变了收益分配方式、资金分配结构、产出结构以及社会财富分配方式。

这种巨变实际上向我国的现行税制提出了威胁和挑战。

由于现行我国房产税采取“内外有别,两套税制并存的税制,导致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背景下收费主体与收费行为的非均等化程度较高,“特殊利益集团搞出了越来越多的超国民待遇,而另外一些处于明显无地位的状况,受到贬低和歧视。

这种不合理的构建原则有悖于政府的税收政策,税收收入受到影响,对创造我国公平市场竞争的影响是深远而巨大的。

二、我国现行房产税存在的问题1、依法办税遵从度差,偷税漏税花样百出。

有的房产所有者对房产税政策知识认识不够、缺乏了解,认为房产税属于可征可不征的选择性税种,并非一般性的常规税种,涉及的问题也相对简单,不象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所得税等主要税种那样在国税机关引起足够重视。

有的私营企业随意申报或虚报数据,但个体户不按规定期限纳税;有些企业将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房产一直挂账在“在建工程”科目上,不转成本,过往来帐目瞒报或少报房产税。

当前大量偷税、逃税的现象,难以得到行之有效的根治,以至于加大了征收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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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产税基本问题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财富积累的程度越来越高,而财产税作为财产税之一,是税制体系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然而,我国目前并没有实行财产税,这是因为我国在财产税的实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基本问题。

本文将从税收收益、税收平衡性和社会公平三个方面简要探讨我国财产税的基本问题。

一、税收收益问题
财产税如果能够实行,可以带来可观的税收收益。

尤其是对于银行存款、证券、房产等大量的金融资产,如果征收财产税,将会有不小的税收收入。

不过,现在我国个人所拥有的财产多数都是以房产和准货币资产为主,这些财产的流动性相对较低,如果统一征收税,则可能导致一部分委托代理人资产无法及时变现,形成诸如现金流问题等的问题。

对于小微企业、创业者和农民来说,他们拥有的财产资产相对较少,一旦征收财产税,可能会导致负担超过财产本身价值的问题,从而使他们失去积蓄和收益。

因此,如果我国要考虑征收财产税,应该对税收收益进行详细的研究评估,逐步引导大众形成财产规模合理、结构合理的理念,确保税收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二、税收平衡性问题
税收平衡性是指税收负担在社会经济各阶层中分配的公平性。

要实现税收的平衡性,需要考虑财产税的社会影响和政策实施。

首先,财产税的实行可能会直接影响到不同层次和背景的人,对于一些小企业和农民,不准的财产税影响是直接、实际的,而对于一些高收入、高财产的群体,政策实施可能会导致事实上的财产扩大,从而导致由小到大的正向反馈。

其次,财产税应该是具有进步性和公平性的税收制度,能够全面考虑例如居住地、个人经济状况、负载能力等各种因素,针对不同群体制定更加合适的税收措施,确保征税更加公平和有效。

最后,在政策实施过程中,需要将税法具体与税收管理相结合,交予税务机关严格执法,商家清单个税和回馈信息公开透明和有效。

三、社会公平问题
财产税对于保障社会公平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在征税时,政府应该尽量减少征税误判率,并在征税过程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征税水平。

同时,对于中小企业等小微企业,政府应该通过综合扶持手段,为他们在以后的征税过程中提供帮助。

因此,如果要保障社会公平,政府需要在整个财产税体系中,注重社会的各个阶层,做到实质性的税收调节和补偿机制。

综上所述,我国要实现财产税制度的有效运行,需要在税收收益、税收平衡性和社会公平三个方面做到合理的组合,使之成为坚实可靠、可持续发展的税收制度,并发挥良好的财产调节功能。

这样,我国的税收体系将会更加健全和完善,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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