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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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09.22•【字号】•【施行日期】2024.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组织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发展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财政厅协调一致,我们对《河南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9〕7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河南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9月2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章评审条件河南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完善符合会计工作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坚持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推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理论水平、创新能力与工作业绩综合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转化应用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坚持把职业道德放在评价首位,对违法、失信和学术不端人员在评审中实施“一票否决制”,激励会计人员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操守。

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一、评审条件1.具备卫生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位与申报职称相符。

2.在卫生专业从事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满7年(含7年)以上,其中高级职称评审要求在正高级职务任职期间满5年(含5年)以上。

3.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实践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创新成果或重要贡献。

4.在本专业领域内发表过较多的学术论文,并有一定的影响力。

其中,正高级职称评审要求发表过主编或副主编的专著1部及以上,并发表过SCI/EI收录论文10篇及以上;副高级职称评审要求发表过主编或副主编的专著1部及以上,并发表过SCI/EI收录论文5篇及以上。

二、材料准备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成果情况等。

2.学位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申报书: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成果情况等,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主编或副主编的专著1部及以上的出版证明: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SCI/EI收录论文发表证明:包括论文题目、期刊名称、卷期号、页码等信息,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6.科研项目承担证明:包括承担科研项目的名称、时间、经费等信息,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7.获奖证书复印件:包括国家级及省部级以上奖项,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8.其他有关资料:如学术会议发言证明等。

三、评审流程1.申报人提交材料后,由评审机构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者进入正式评审环节。

2.评委会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申报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面试或听取汇报。

面试或汇报结束后,评委会根据申报人的综合素质和成果情况作出评定结果。

3.评定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

通过者由主管部门颁发聘任文件并办理相应手续;不通过者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审或重新申报。

四、注意事项1.申报人应当认真查阅评审条件,确保自身符合条件后再进行申报。

2.材料准备要充分,尤其是成果证明方面,应当详细列出发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

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与申请材料

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与申请材料

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与申请材料标题: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与申请材料简介:在中国的医疗领域,职称评审是医务人员发展职业生涯的重要环节之一。

河南是中国人口众多的省份之一,其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制度备受关注。

本文将深入探讨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和申请材料,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并准备申请材料。

文章主体:一、评审条件1. 学历要求: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对申请人的学历有明确要求。

一般来说,申请人至少需具备硕士学位,并应在医学领域取得相关专业的学位或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学位。

2. 工作经验:除学历要求外,评审申请人还需要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一般要求申请人具备一定年限的临床工作经验,通常是5年以上。

3. 表现与贡献:评审申请人的表现和贡献也是评审的重要考核标准。

申请人需要在医疗领域表现出卓越的临床技术水平和专业素养,并在研究、学术交流和医疗质量改进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4. 学术成果: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还会考虑申请人的学术成果,如已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参与主持的科研项目等。

优秀的学术成果在评审中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申请材料1. 个人简历:在申请卫生高级职称时,个人简历是必备的申请材料之一。

个人简历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学术研究成果等。

2. 申请表:申请表是评审流程中的重要文件,其中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学术与科研专长、学术成果等。

申请人需要准确填写并如实陈述相关情况。

3. 学历和学位证书: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作为申请材料的一部分,以证明自己的学历背景。

4. 职称证书:如果申请人已经取得过医学职称或卫生职称,需要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作为申请材料。

5. 学术成果:申请人的学术成果是评审中的重点考核内容。

申请材料中应提供已发表的论文、授权专利、学术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6. 推荐信:至少需要两位具有专业资历和较高职称的专家给予推荐,并提供他们的联系方式和签字。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9.17•【字号】豫人社办〔2018〕124号•【施行日期】2018.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2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省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央和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经研究,决定在郑州市、焦作市进行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评审委员会组建问题从2018年开始,成立郑州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郑州市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焦作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焦作市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负责所辖区域内(包括原所辖省直管县市)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两市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仍由全省评委会负责。

两市要按照人社部门主管、卫生计生部门承办的原则开展工作。

由市卫生计生部门具体承办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负责评审会议、答辩等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高评会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业务指导、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两市人社、卫生计生部门要同心协力、密切配合、规范评审程序,完善评委会运行机制,强化管理服务,确保评审质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计委要加强对下放省辖市评审工作的宏观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二、关于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和材料接收问题郑州市、焦作市负责所辖区域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的材料接收,两市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的材料接收仍由省卫计委负责。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9.10•【字号】豫人社办〔2018〕116号•【施行日期】2018.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河南省安全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62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9月10日河南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为适应安全工程专业领域不断增长的人才需求,全面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推动安全科学技术创新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促进社会健康、安全、协调发展,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具有综合性、强制性、跨学科、多行业等特点,制定本条件。

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坚持注重知识能力业内认可、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的原则。

一、评审范围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现职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矿山安全、金属冶炼安全、通用工程安全、职业健康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含化工、医药、烟花爆竹、爆破器材等)从事的安全技术工作内涵:科学技术研究与推广;安全工程规划、设计与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与运行控制;安全监测检验、评价评估与技术咨询;事故灾难预测预防、应急应对与调查分析;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安全技术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安全生产软件、模型、仿真系统与信息系统开发;其他相关安全技术工作。

(二)矿山安全。

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1. 引言职称评审是衡量医务人员专业水平和职业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

在河南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作为医务人员晋升的一项重要条件,对于提升医务人员的职业地位和薪资待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深入探讨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的条件和材料要求,帮助医务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准备评审材料。

2. 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2.1 学历要求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对学历水平有明确的要求。

一般要求具备硕士学位或以上学历,并且该学位要与专业工作相关。

还需要对申请人的学位来源进行严格的审核,只接受具备正式、合法、有效学历证书的申请。

2.2 从业时间要求在申请河南卫生高级职称前,必须具备一定的从业时间。

根据规定,一般要求医务人员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如住院医师需要具备5年以上的临床工作经验,主治医师需要具备3年以上的临床工作经验。

2.3 学术成果要求学术成果是衡量医务人员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指标。

在进行职称评审时,申请人需要提交自己的学术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荣誉等。

这些学术成果应该具有一定的质量和数量,以证明申请人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2.4 业务能力要求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还会对申请人的业务能力进行评估。

业务能力包括临床医疗能力、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等方面。

申请人需要通过评审委员会的考核和评估,证明自己在相应领域具备高水平的业务能力。

3. 河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材料3.1 个人简历个人简历是评审材料中的基本内容之一。

个人简历应该详细、完整地反映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和专业发展方向等信息,以便评审委员全面了解申请人的背景和成长轨迹。

3.2 学术成果材料学术成果材料是评审材料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申请人需要提供自己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荣誉等材料,以证明自己在专业领域具备一定的学术贡献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3.3 任职证明材料任职证明材料是评审材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河南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河南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河南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1. 学历要求,一般要求申请人具有相应的学历背景,如硕士、博士等学位。

2. 工作年限,通常要求申请人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具体要求根据不同职称级别而有所不同。

3. 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在相关领域内是否担任过专业技术职务,如科室主任、副主任医师等。

4. 学术成果,评审时会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术成果,包括发表的科研论文数量和质量、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专利等。

5. 临床工作能力,对于临床医生来说,评审时还会考察其临床工作能力,如临床技术水平、疾病诊治能力等。

6. 学术交流和学术影响力,评审时还会考虑申请人的学术交流情况,如参加学术会议、学术报告等,并且关注其在学术界的影响力。

7. 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对于一些高级职称评审,还会考虑申请人是否参加过相关的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以保证其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提升。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评审条件可能会根据不同的职称级别和专业领域而有所差异。

申请人在评审前应详细了解相关的评审细则和要求,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申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9.23•【字号】豫人社办〔2021〕87号•【施行日期】2021.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校: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豫单位以及在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评审政策(一)关于申报评审条件工程系列正高级、中高级、机械专业中高级、建筑专业中高级、电力电子电气专业中高级、矿山专业中高级、消防化工专业中高级、安全专业高级、环境保护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按2021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对应中初级职称拓展到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除以考代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工程系列未修订条件的,申报条件按照上述已修订工程系列条件执行,评审条件仍按原条件执行,评审标准不变。

其他系列(专业)执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718ef30a0171 956e545e02ad)专栏查询下载。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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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5.06•【字号】豫人社办〔2022〕29号•【施行日期】2022.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29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和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 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推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经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对《河南省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6〕25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5月6日目录总则分则附则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医疗类)总则一、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建立完善考评结合的人才评价机制,促进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 号)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卫生系列医疗类副高级职称的名称为副主任医师,正高级职称的名称为主任医师。

三、卫生系列医疗类高级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报送评审材料,考试成绩三年有效。

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实行业务水平考试成绩、临床工作量、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业绩成果等评价要素相结合的量化评价办法。

四、本条件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用人单位向评审委员会推荐人员的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本条件和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制定,但不得低于本条件。

五、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类专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适用专业包括:临床类别:普通内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精神病、血液病、内分泌、肾内科、呼吸内科、职业病、传染病、结核病、肿瘤内科、急诊内科、皮肤与性病、康复医学、小儿内科、全科医学、重症医学、风湿病、普通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胸心外科、小儿外科、肿瘤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急诊外科、麻醉学、妇产科、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眼科、耳鼻喉科、疼痛学、放射医学、超声医学、病理学、核医学、临床医学检验学、介入治疗、心电图诊断、脑电图诊断、肿瘤放射治疗学、输血、临床营养、老年医学中医类别: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肛肠、中医皮肤、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中医耳鼻喉、中医眼科、中西医结合内科、中西医结合外科、中西医结合妇科、中西医结合儿科、全科医学(中医类)口腔类别:口腔医学、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正畸公共卫生类别:流行病、寄生虫病、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地方病控制、健康教育、营养与食品卫生适用专业根据卫生健康行业发展和需要适时调整。

分则一、申报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二)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

(四)申报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的,聘任主治医师以来应按有关规定完成对口支援工作任务。

城市三级医院医师申报副主任医师前,须到县医院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城市二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医师申报副主任医师前,须到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

(五)任现职以来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同级本专业重点专科医疗卫生机构脱产进修(以医疗卫生机构分级为准),其中申报主任医师须累计满3个月,申报副主任医师须累计满6个月。

(六)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副主任医师,应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5年。

2.申报主任医师,应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师职务满5年。

(七)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八)完成健康科普工作要求,每年开展健康科普活动不少于2次。

(九)任现职以来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要求(详见附件1)。

二、评审条件(一)专业能力要求。

1.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

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重病人,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有带教2名医师的经历。

将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随机抽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提供5-10份申报人主治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加强对临床医师执业能力的评价。

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医师的执业能力和水平。

其中,中医专业还应基于中医病案首页数据,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中医药特色指标,评价中医医师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水平。

具体指标见附件2。

2.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任医师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医师水平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术,并有所专长。

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有培养2名主治医师的经历。

将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随机抽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提供5-10份申报人主治或者主持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加强对临床医师执业能力的评价。

基于病案首页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四个维度,利用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级别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单病种次均费用等指标,科学准确评价医师的执业能力和水平。

其中,中医专业还应基于中医病案首页数据,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中医药特色指标,评价中医医师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水平。

具体指标见附件2。

3.公共卫生类别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推广应用,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

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有带教2名医师的经历。

基于参与的业务工作内容,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能力、计划方案制定能力、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能力、业务管理技术报告撰写能力、健康教育和科普能力、循证决策能力、专业技术成果产出、科研教学能力、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等方面,包含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制定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业务工作计划、技术指导方案制定等内容。

4.公共卫生类别主任医师在具备所规定的副主任医师水平的基础上,系统掌握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技术,并有所专长。

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实践。

具有丰富的本专业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复杂或重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有培养2名主管医师的经历。

基于参与的业务工作内容,重点考核公共卫生现场能力、计划方案制定能力、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能力、业务管理技术报告撰写能力、健康教育和科普能力、循证决策能力、专业技术成果产出、科研教学能力、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能力等方面,包含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制定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业务工作计划、技术指导方案制定等内容。

(二)工作业绩要求。

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

申报人员应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工作业绩2项以上(第1项为必备)。

1.副主任医师(1)临床、中医、口腔类别提供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或专业技术报告等。

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公共卫生类别提供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技术指导方案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

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2)完成本专业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前3名),或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限第1名)。

须附立项批文、结题报告等。

(3)结合本专业临床实践,在一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其中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至少有1篇发表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上)。

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4)获得本专业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不限名次),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限前3名,二等奖限前5名,一等奖限前7名)。

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5)参与研究并形成的省级以上临床指南、行业技术规范或卫生健康标准1项(限主要起草人)。

(6)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限第1原始发明人), 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须附相关推广应用佐证材料。

(7)入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中医药人才传承培养项目,并通过结业考核。

2.主任医师(1)临床、中医、口腔类别提供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临床病案、手术/操作视频或专业技术报告等。

须附相关原始资料。

公共卫生类别提供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分析预警)报告、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技术指导方案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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