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声环境功能区划

《声环境功能区划》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以下四类:1、住宅区:以居民住宅、医院、学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主的区域,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2类标准。
2、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指同时包括居住、商业、工业混杂的区域,该类区域的噪声标准应在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基础上提高5分贝,但不得超过相邻区域标准值15分贝。
3、工业区:指以工厂生产为主的区域,执行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
4、特殊功能区:指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布局的区域,如对外交通枢纽、港口、铁路编组站、飞机场、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重要的工业区和经济开发区等,其噪声标准可根据需要另行制定。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1993),“声环境功能区”是指根据区域声环境保护目标所划定的、供人们在声环境方面进行活动的一定区域。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以下四类:1、住宅区:以居民住宅、医院、学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主的区域,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2类标准。
大连中心区声环境功能区划

大连市中心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和区域功能变化,加强区域环境噪声治理,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特制定本区划。
一、适用范围本区划适用范围为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辖区。
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行)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区划。
二、声环境功能区分类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区界说明(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1片)。
大连南部海滨—旅顺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中的棒棰岛区域边界,其中南端边界为琥珀湾滨海东路南端。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7片)。
1类区(1-Ⅰ)甘井子、沙河口、高新园区片:小平岛居住区南界——小平岛山体东山脚——磨盘山山脊——学子街——黄浦路——中山路——星辰街——铁路线——马栏河——西南路——疏港路——华北路——迎客路——西北路——锦绣路——虹锦路——金虹东路——银杏大道——虹港路——新水泥路——张前路——砬夏河——核心区规划西北边界——北部海岸线——营城子工业园3类区边界——北部海岸线——营城子街道南界——红旗街道西界——龙王塘街道用地规划区西界——南部海岸线——小平岛居住区南界。
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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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
一、划分原则
(一)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确定。
(二)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
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三)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四)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
社会协调发展。
二、划分依据
依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结合攸县城区总体规划、城区环境噪声污染特点和城市环境噪声管理要求划分攸县城区环境噪
声功能区。
三、适用区域及执行标准
(一) 0 类声环境功能区: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执行《城市区域
环境噪声标准》中的0 类区标准。
(二) 1 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
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 1 类区标准。
(三) 2 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
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 2 类区标准。
(四) 3 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
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 3 类区标准。
(五) 4 类标准适用区域: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
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 4 类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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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功能划分技术方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客观反映内蒙古自治区声环境质量现状,填补我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空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文件《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区旗县城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的通知》内环办[2018]22号文相关要求,我单位将开展内蒙古XX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为全区噪声污染防治提供管理及决策依据,提升声环境质量监管的能力。
具体工作开展技术方案如下:一、声环境功能区分类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简称:区划)工作。
声环境功能区分为5类。
分别如下: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市快速路、市主干路、市次干路、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区划基本原则区划以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
区划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区划应以XX县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
应覆盖整个XX县规划区面积。
2、区划应便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3、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km。
山区等地形特殊的市,可根据XX县的地形特征确定适宜的区域面积。
4、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需进行充分的说明。
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5、根据XX县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最新)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为加强X区环境噪声管理,提高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X),结合《X城乡总体规划修编(X-X)》和用地开发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划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X);(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X);(四)《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X办大气函〔X〕170X号);(五)《关于加快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暨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函》(X环大气函〔X〕6X号)。
二、划分范围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为:X区全域范围,包括X区下辖的3个街道和2个镇,区划面积135平方公里。
三、区划期限区划期限为X年。
四、划分类别及标准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X),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类: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在下列情况下,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70dB(A)、夜间55dB(A)执行:(a)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b)对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进行改建、扩建的铁路建设项目。
既有铁路是指X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X区没有占地面积大于0.5平方公里的康复疗养区域,不设0类声环境功能区。
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一、总则(一)前言为贯彻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促进金华市区城市声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为相关执法部门的环境噪声管理工作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要求,对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调整。
(二)声环境功能区定义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三)环境噪声限值标准相应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见下表,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
表1 环境噪声限值单位:dB(A)二、区划范围根据《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要求,城市规划区为中心城区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西区块(原金西经济开发区)、金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原金东经济开发区),总面积共计383.4平方公里。
由于目前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西区块和金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尚处于规划开发阶段,将于未来几年集中进行开发建设,大量区块土地利用性质未明确定义,因此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西区块和金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暂不纳入此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中,待区块基本建设成熟,再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指根据地域内的声音环境特征和功能需求,将地区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以便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声环境。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可以有助于合理利用声音资源,减少噪音污染,提高空气质量,改善生活环境。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1.居住区:居住区是人们居住的地方,应保持安静和舒适的声环境。
这里应该对噪音源设置严格的限制,减少交通噪音、社区噪音和建筑施工噪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需要关注室内噪音的控制措施,保护居民的身心健康。
2.商业区:商业区是商业活动集中的地方,应该允许一定程度的噪音。
这里可以有适度的交通噪音、人声和音乐等声音,以创造繁华的商业氛围。
但是,噪音不应过于吵闹,以免影响周围的居住区和办公区。
3.工业区:工业区是主要的生产和制造区域,喧嚣和噪音较大是难以避免的。
在工业区内,应设立噪声控制区,要求工厂控制噪音源,减少噪音对周围居民和办公区的干扰。
此外,可采用隔音隔振措施、远离居住区等方法来减少噪声传播。
4.交通区:交通区包括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火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
在交通区内,要采取噪声和振动控制措施,减少交通噪音对周围居民和建筑的干扰。
此外,可以采用景观绿化、声屏障等方法来降低噪音水平。
5.休闲区:休闲区包括公园、景区、体育场馆等场所。
这些地方应该提供安静和舒适的声环境,让人们可以放松身心。
噪声源要得到控制,不能对周围的居住区造成干扰。
同时,可以通过植被、水景等方式来改善声环境。
6.教育区:教育区是学校和教育机构所在的区域。
这里应该提供良好的声环境,以保护学生的听力和学习环境。
要求附近的噪音源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以免干扰教室内的教学活动。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有助于提高城市的声环境质量,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
然而,划分功能区仅仅是一种管理手段,实施起来还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只有大家的共同配合和努力,才能达到改善声环境、减少噪音污染的目标。
海淀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

北京市海淀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海淀区行政区域内的声环境管理。
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行)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本细则。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本细则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 6:00~22:00,夜间22:00~次日 6:00。
海淀区声环境功能区依据《海淀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 年—2035 年)》划分为 1、2、4 类。
(一)1 类声环境功能区海淀区辖区范围内除 2 类和 4 类声环境功能区外的区域,面积378.97 平方公里。
(二)2 类声环境功能区2 类声环境功能区共约 50.38 平方公里,分为 4 个区域。
中关村永丰科技园:区域边界由北侧顺时针为玉河路-玉河南路-区界-唐家岭路-邓庄南路-六里屯社区路-永丰西路-永澄南路-永澄北路-宏丰渠东路,面积约 16.10 平方公里。
中关村上地科技园:区域边界由北侧顺时针为后厂村路- 京包铁路-上地南路-信息路-农大南路-树村郊野公园东侧边界-北大生物城西二路-马连洼南路-北大生物城西一路-马连洼北路-上地西路-东北旺南路-西北旺南路-西北旺东路,面积约 5.91 平方公里。
11.清河、西三旗地区:区域边界由北侧顺时针为海淀昌平区界-西小口路-黑泉路-永泰庄北路-后屯路-后屯中街-后屯东路-西小口路-安宁庄中街-安宁庄东路-毛纺路-朱房路-京包铁路。
面积约 13.67 平方公里。
2.中关村翠湖科技园:区域边界由北侧顺时针为北清路-凝翠路-三星庄路-翠湖北环路-稻香湖路-翠湖南路-翠湖东路-京密引水渠-西六环路,面积 14.70 平方公里。
(三)4 类声环境功能区1.4a 类声环境功能区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的区域。
表1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两侧距离的划定要求2定距离内(详见表 1)的区域为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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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96-2008
4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
保持安静的区域。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
住宅安静的区域。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
影响的区域。
4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
区域,包括4a 类和4b 类两种类型。
4a 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 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