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教师请假制度
教师请假制度15篇

教师请假制度15篇教师请假制度1一、教职工请假:事假:请假1天扣40元,请假2天扣80元,3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按工资比例日扣款。
病假:住院(凭住院证明和处方)每天扣20元,一周(5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单)每天扣30元,4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
并工资比例按日扣款。
无病假证明按事假扣款。
外出时间:1小时扣5元,满3小时作半天事假扣除。
1小时以内学期累计。
迟到:5分钟以前每次扣3元,5——15分每次扣5元,15——30每次扣10元,半小时后取消全月出勤奖。
二、保育员:每天扣20元,每小时2元,迟到一次扣1元,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作一天扣除。
三、代课:2天内请假自己调课好,并自付给代课教师每天20元作补贴(请假扣除另算),3天及以上由园部安排,代课费相同。
四、婚产假:正常年龄订婚2天,婚假3天,晚婚7天,顺产2个月,剖腹产3个月,晚育4个月(结婚1年后生产),戴环怀孕15天+2天上环假。
(全月的扣除整月岗位奖,跨月的视上班时间定。
)五、全勤:全学期无请假、外出。
教师请假制度2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提高工作时效性,保证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经校行政会讨论决定,就教师请假、调代课作以下规定:1、教师无论是公事或私事不能按课表正常上课时,必须履行请假调、代课手续,采取与其它课程调换时间或者请同学科的教师代为上课的办法解决。
2、法定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报校长室批准,由学校安排代课。
3、事假:事假一律要求自行调课。
半天向行政值周请假,一天及以上需报校长室批准。
4、公出:教师如果公出,事先必须到教导处登记。
公出尽量自行调课,实在调不出的请教导处安排代课。
公出期间的课一律开代课单。
所有公出应得到校长或分管校长同意。
5、病假: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但必须在病休前一天请假,报学校批准,如急诊须在上课前请假。
病假一律需医院证明。
6、教师因急事离开学校,不能按时回校上课,或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代课手续时,教师本人须课前设法向分管的校长、教导处请假,然后由教导处安排代课,回校后及时补办代课手续。
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13篇)

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13篇)教师请假规章制度条例(篇1)一、公假:学校行政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派出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公假期间不扣除教职工奖励。
二、事假:1、教职工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4天,全年8天,如遇特殊情况,确实要超假者,由单位核实后,教职工应办理好请假手续,所有假期均应报批后方可执行。
2、教职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
请假时间1天以内的,直接向教导主任主任申请,并有教导主任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须向校长申请,并校长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了不语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3、事假每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校委会研究决定。
4、教职工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5、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事假的绩效工资扣除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6、因请假不能正常上课的,所所带课程由本人自行安排,特殊情况。
三、病假:1、教职工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2天以内有教导主任批准,2天以上的应由医院出具病假证明,报请校长批准。
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7天以上的,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
2、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5、教职工因探亲或在外出差是生病,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6、病假天数的计算是1天按半天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15天以上的除外)。
四、旷工:教职工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教师请假制度_教师请假制度范文

教师请假制度_教师请假制度范文教师请假制度篇1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不变。
二、事假、病假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时间在一星期以内的,由本人写假条经校长批准。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请假超一星期的由校长批准,再回教育局审批。
2.教职工因病请假,3天以内具假条由校长批准,3天以上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具请假条报请校长批准。
3.事假、病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正常事假、病假教师每天扣40元(或每节课10元),全部补给代课教师。
5.教师事假、病假期间不享受30%的绩效考核工资。
三、法定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按上级规定执行。
四、工伤假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医院证明和经有权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
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但应扣除保险给付。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
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请假管理1.请假流程①具备请假条;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⑤批准后的请假条送行政办公室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学校校长报告,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师请假按月统计,每月公布教师请假情况。
4.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5.旷课一节扣30元,旷课一天扣90元。
教师请假制度

教师请假制度教师请假制度「篇一」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学,不迟到早退。
2、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家长通过电话或请假条的方式向班主任请假。
3、上学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校,特殊情况需中途离校,必须由家长亲自到校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填写学生中途离校请假条,经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并到门卫室登记后方可离校。
4、学生不请假又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时和家长联系,查清原因。
填写缺勤跟踪表,特殊情况及时向校长报告。
5、门卫室必须做好出入登记,未见学校开出的学生中途离校请假条不得让其离开校园,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6、学生因病请假的,班主任必须做好学生病因调查,电话追踪询问病情,并做相应记录,如遇传染病必须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学校视情节启动相应的传染病防控预案。
7、在教学时间内住校学生如突发疾病,班主任必须及时联系家长,履行请假手续,如需紧急治疗的由班主任或本班科任老师带领就医。
8、在非教学时间内,学生因突发疾病,班主任必须及时联系家长,履行请假手续,需要紧急治疗的由班主任或本班科任老师带领就医,事后,必须将学生请假相关情况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做好记录。
9、班主任批假权限为3 天,请假3 天以上(不含3 天)的,由校长批假。
10、班主任必须指导学生规范填写学校统一格式的请假条,否则视为无效请假。
11、本制度从20xx年4月1日起实行,解释权归中心学校。
教师请假制度「篇二」1.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
3.内容3.1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3.2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3.3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一、事假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2.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教师请假销假制度_教师请假销假制度条例

教师请假销假制度_教师请假销假制度条例教师请假销假制度篇1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院良好的教学、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请销假手续与准假权限一、请销假手续教职工的各种假期(事、病、探亲、婚、产、计划生育、丧葬假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凡需请假的工作人员均须本人事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病假须提供医院诊断证明),部门按照审批权限予以受理。
经批准后,本人和所在部门必须安排好工作,方可离岗。
假满回岗应及时向准假部门销假,未销假的均作超假处理,并及时报告人事处。
二、准假权限中层副职、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教学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请事假3天以内或病假1周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事假超过3天或病假超过1周的,由部门及主管领导批准后,到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事假超过1周或病假超过1个月的,由院长办公会批准。
中层正职请事假超过1天或病假超过3天,报党委组织部并经主管领导和党政正职同意后,到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
婚假、探亲假、丧假均由所在部门领导批准。
需延长假期者按准假管理权限办理续假手续。
产假、计划生育假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休假手续,需延长假期者按准假管理权限办理续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一、病假(一)教职工因病无法正常出勤的,可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因患急病或在外地患病,可就近医疗机构诊治,同时应及时向单位请假,返回工作岗位一周内应凭医疗机构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二)病假期间待遇1.病假累计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放。
2.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工资全额发放。
3.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自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发给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35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5%。
关于教师请假的制度细则

关于教师请假的制度细则教师请假是教育系统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其细则的规定和解释对于保障教师的权益、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教师请假的制度细则进行详细的解释。
一、请假的类型和原因规定1.病假:教师因疾病或突发意外情况无法上班的,可请病假。
病假应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并按疾病严重程度和恢复时间长短确定假期长度。
2.丧假:教师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亡可请丧假。
丧假通常为抚恤假,根据具体丧亡关系给予相应假期,一般不超过7天。
3.事假:教师因特殊事情无法上班的,可请事假。
事假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并批准。
事假以个人原因为主,每年累计不得超过特定天数,超过的部分可能会影响绩效考核。
4.产前假:教师因怀孕需要休息的,可请产前假。
产前假一般为3个月,具体根据怀孕情况和医生的建议而定。
5.哺乳假:教师产后6个月内,需要给予合理时间哺乳或泵奶的,可请哺乳假。
哺乳假期不超过每天1小时。
6.陪产假:教师配偶分娩时,可以请陪产假陪护。
陪产假一般为3天。
二、请假流程和操作规定1.提交假条:教师需要在请假前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并提交给所属学校或部门,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假期审批:学校或部门负责人对教师的请假申请进行审批。
一般情况下,较长假期需要报请上级审批。
3.请假记录:学校或部门应设立假期登记记录,及时更新和保存相关请假信息。
4.请假确认:学校或部门应在教师请假期间进行请假确认,以确保教师请假期间的工作衔接和及时解决紧急问题。
三、请假期间的权益保障1.薪酬待遇:教师请假期间,根据请假类型和请假条款,按规定支付薪酬待遇。
病假、丧假、陪产假通常按全额支付,事假按请假天数扣减相应薪酬。
2.假期秩序:教师请假期间,学校或部门应组织好教学调整和代课安排,以确保教学正常进行。
3.请假保护:教师请假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扣减教师的绩效考核、晋升机会和职称评定。
4.请假福利:学校或部门应给予教师特殊节假日福利,加强对教师的关怀和慰问。
关于教师请假的制度细则

关于教师请假的制度细则一、背景和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教师请假行为,提高请假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教师请假行为应符合一定的规范和程序,并且要有明确的管理和考核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的教师请假行为。
三、请假申请流程1.教师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的主管进行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请假天数等。
2.主管在收到教师的请假申请后,应及时审批并在请假申请表上签字,表示同意或拒绝。
3.若请假时间超过3天,教师应提前一周向主管提交请假申请,以便主管进行安排和调整教学计划。
四、请假管理标准1.请假事由–教师请假事由应合理合法,包括个人病假、丧假、婚假、事假等。
–请假事由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医院证明、丧假证明等。
若无特殊情况,个人事由请假不得超过5天。
2.请假时间–教师请假时间应提前向主管申请,单次请假不得超过3天。
–请假时间不得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如对学生上课进度产生明显影响的,教师需按规定补课。
–若请假时间超过3天,需提前一周向主管提交请假申请,并与所在部门协商补课安排。
3.请假影响评估–教师请假会影响教学进度和学生的学习效果,因此请假次数、请假时间和教学工作的延误程度将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因素。
–教师请假时间累计超过10天的,将影响年度绩效评定并可能降低绩效报酬。
–教师请假次数超过5次的,将被视为请假过度,必须提供充分的请假理由和证明材料。
4.请假批准–主管对教师请假申请有权批准或拒绝,并应向教师解释理由。
若拒绝请假申请,主管需与教师协商解决其它合适的安排。
五、请假考核标准1.请假记录管理–主管应对教师请假记录进行管理,及时记录教师的请假事由、时间和天数等信息。
–请假信息应保密,仅供部门内部管理和使用。
2.绩效考核评估–教师的请假记录将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绩效考核结果具有一定的影响。
–教师请假情况越合理合法,对绩效影响越小;请假次数和请假时间越多,对绩效影响越大。
中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中学校老师请假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中学校老师请假行为,保障教学工作的稳定进行,并确保老师的合法权益。
适用于本公司中学校老师的请假事宜。
2. 请假申请及审批流程2.1 请假申请1.老师如有请假需求,应提前至少X个工作日向本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请假申请。
请假申请须注明请假时间、请假原因、联系方式等必需信息,并附上请假证明料子(如医疗证明等)。
2.提交请假申请后,老师应乐观搭配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2 请假审批1.请假申请提交后,人力资源部门将召集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并及时将审批结果告知老师。
2.审批结果将依据请假原因、申请时间、教学布置等因素综合考虑,决议是否批准请假申请。
3.如请假申请未获批准,人力资源部门将向老师说明原因,并尽可能供应解决方案。
4.批准的请假申请,人力资源部门将记录请假事项,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相应布置。
3. 请假类型及限制3.1 事假事假是指老师因个人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况,如处理家庭事务、紧要事项等。
事假通常需要提前X天提交请假申请,并须供应相应的请假证明料子。
—老师每年享有X天正常事假,超出部分将自动转为年休假或其他合适假期。
3.2 病假病假是指老师因生病或健康原因无法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
—如老师需要请病假,需供应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并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向所在教研组报备。
—在连续请病假期间超出X天的情况下,老师须提交鉴定机构出具的健康情形证明。
3.3 产假产假是指老师因怀孕或分娩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况。
—老师需要请产假,应提前X天通知所在教研组,并供应相关的请假证明料子。
—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老师享有X个月的产假,认真请参考法律法规。
3.4 节假日假期节假日假期是指法定节假日以及公司规定的放假时间。
—老师在节假日假期期间,如需请特殊事项的假期,应提前X天向所在教研组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3.5 其他特殊假期其他特殊假期是指特别规情况下的请假需求,如婚丧假、公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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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教师请假制度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强化上班纪律,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必须遵守办公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尽心尽责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请假的必须按本制度交接工作和办好请假手续。
2、凡需请假的教师一律要有规范的请假条,以书面材料为准。
如请病假,应有正规医院的病历,而非医疗证明。
准假范围是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及事假。
半天不到的必须向教务处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必须向校长室请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
七天以上需经公益局批准,方可准假。
教务处根据请假条调整好相关课务后,将所有请假条汇总至校长办公室留存。
3、公假。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4、产假、丧假、婚假、因公出差、公假不计入教师量化。
5、对未履行相关手续擅自离岗者,按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教育与处罚。
2016年1月4日--中学关于请假手续的规定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纪律和生活秩序,保证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必须反对集体中的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倾向,必须增强纪律观点、组织观点、工作第一的观点,教职工有事请假,履行下列手续:1、两小时或半天的事假由教务处批准,登记入册;一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填写请假单;七天以上由公益局批准,填写请假单。
2、一般不得放弃课务请假,特殊情况下,要在安排好课务、不妨碍学校工作(例如会议)的前提下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3、下列情况不属于请假概念:(1)上课前5分钟打招呼;(2)无特殊情况的人在家用电话通话;(3)途中向学校领导打个招呼;(4)无特殊情况托人带信。
(5)不按第1条规定审批的。
上述5种情况应属旷工。
4、特殊情况经领导认可后,履行补假手续。
2016年1月4日--中学教职工请假单年月日--中学教职工请假单年月日任课教师请假制度2017-09-21 13:35 | #2楼为全面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基本情况,特制定本任课教师请假制度。
一、准则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中学部、小学部直接进行一线教学的 所有老师。
2、本制度配合学校相关行政制度一并实行。
二、基本制度: 1、请假类别包含病假、事假和公假三类。
2、请假时限的审批,在 3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审批, 三天以上由常务副校长 审 批。
3、病假请假:(1) 明,提前 24 小时请假; 排非上课时间进行输液, 提前在 13:00 前请假;4、事假请假: ( 1) 特殊直系关系人有重大事故(事情)发生的,方可请假; 围需请假的,一般情况需提前 24 小时请假 , 因特殊突发事件的, 可以立即请假。
5、公假请假:只有属于学校公共事务派出的,才属于公假。
6、各类请假必须有请假条备案,因特殊突发或紧急情况请假的,可以补假 条备案。
三、请假的调课还课: 1、所有请假不得私自调课, 一律由教务处安排调课。
2、请假只有属于公假的,由教务处安排还课,其它一律不还课。
3、公假因紧急调课的,不予以还课; 提前 12 小时安排的公假,由教务处安 排调课和还课。
四、处罚制度: 1、无故不请假的或非紧急请假不按基本制度条款履行请假 手续的,作为旷课,按教务处制定的《任课教师考勤制度》处理。
2、因紧急请假回校后在一日内不补请假条的,扣当月工资3、已经请假但私自调课或还课的,双方当堂课不计课时费。
五、补充说明: 1、本制度由教务处执行。
2、本制度归学校教导处解释。
3、本制度自 2015 年 12 月 18 日起执行,此前相关涉及任课教师的《请假 制度》废止。
4、本制度在执行中有不易于执行或分歧时, 报由行政会议最终解释和裁决。
水城县文泰学校教务处 2015 年 12 月 18 日学校教师请假制度 2017-09-21 22:13 | #3 楼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学校教育教 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一、事假: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四天, 全年八天, 如遇特殊情况, 确实要超假者,由学校核实后,教师应办理好请假手续,并自聘好代课教师(规 定的假期代课教师由本人自行调整后, 将调课单附请假条后交校长审批, 超过规 定假期的代课金由个人自负,学校安排代课教师,代课费每节 10 元),所有假 期均应报批后方可执行。
2、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 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因检查身体健康需要住院的病假,必须提供相关医院证 2)一般病情和因一般病情因医嘱输液的,应当合理安 不予请假, 因医嘱输液而在中午输液可能来迟的, 必须 3)因特殊突发病情的,可以立即请假。
事假必须是因自考、或因父母、姐妹、兄弟、子女和极2)属于第( 1)款范 5.00 元。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 3 天以上 7 天以内的应由公立医院出具病假证明,课程与代课金个人自己负责(特殊重病住院除外)。
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
7 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
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与支付代课金。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 [1981]52 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5、休息治疗病假,代课金由本人负责。
6、不论事假、病假、法定假者必须按报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好请假审批表,学校相关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旷课:教师连续旷工 7—14 天,全年累计旷工 15 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 15 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 30 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 30 天,全年累计超过 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 1、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探亲,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教职工除寒暑假之外,请探亲假的,只发给本人的基本工资。
2、产假:( 1)、怀孕 4 个月以内流产者假期 15—30 天;怀孕 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者,假期 42 天。
(2)、没有晚婚晚育正常分娩者,假期 90 天;有办理结婚证和生育服务证,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 135—180 天,夫妻为双职工的,男方可享受一周的照顾假。
(3)、晚育剖宫产,假期 105 天;以上三种类型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全额发给,计划外怀孕流产者,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4)、怀孕期间的女教职工,确有困难的,经县级医院证明确有疾病可按有关规定批假 15—30 天;生育假满后确有困难的,可请哺乳假,按请假审批权限报批。
(5)、产假期满,因病不能工作的,经市级医院证明后报批请假,其继续休息期间的待遇,按病假规定执行。
(6)、女教职工在领取生育告知书后,怀孕期间经市级医院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并按病假处理。
3、婚假:教师双方均属晚婚的,可享受 15 天婚假,未达晚婚不给假。
属于特批的享受 3 天婚假,代课自找,学校支付代课金。
4、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批准可视情况给予 1 — 3 天的丧假。
五、审批权限: 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
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值班领导审批,一个月以上,三个以内的(包括三个月),由教育局人事科受理,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审批,并公示结果。
连续请假三个月以上的,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有住院手续请假六天以上三个月以内(包括三个月),由教育局审批,超过三个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原则上请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出具本市市级医院疾病证明。
3、事假。
年累计请事假六天以上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值班领导审批,超过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4、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学校负责办理请假报批手续。
经审批后生效。
5、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单位领导审批前,应具体了解请假人的实际情况后,签署是否准假意见,并明确注明请假起始的时间,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审批机关、所在单位和个人各留存一份。
6、请病假应使用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周的,原则上应使用公立县级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所在单位应派专人探视,并提供由校领导及探视人签字的探视证明、探视情况公示表。
7、教师外出,提供外地医院疾病证明,邮寄回来由他人代请病假的,所在单位应及时了解情况,避免教职工出现计划外生育、务工等情况,请假时,需提供详细的医疗记录(包括病历、发票、疾病证明)。
8、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离岗三天之内,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9、凡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已婚女教职工,在办理请假手续前必须提供查孕证明。
10、请假期满要续假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11、假毕应由学校负责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说明: 1、以上计算请假时间,不扣除节假日。
2、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 XX 市XX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请假 1、每位教职工要自觉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半天以内(无课老师)向年级组长请假;一至三天要持请假条向主管副校长请假;三天以上要持请假条向校长请假。
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假满返校要及时到校长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有课的老师要安排好自己请假时间段内的课(原则上:一天以内自己调课,天以上代课先由备课组解决,如解决有困难,再报年级组,教务处,主管校长)。
所有调课和代课都必须报教务处存档(班主任同时报教育处存档),否则视为旷工。
请假程序:先到年级组或行政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条,分别由年级组长、处室负责人、校领导签字,再将假条交回办公室备查。
2、学校实行坐班制。
每位教职员工应当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早上:所有行政人员、年级主任、班主任、上早自习的老师 8:10 到校,其他人员 8:50 前到校。
下午: 4:30 离校。
中途考勤由相关部门抽查)。
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教学研究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或中途离校者,须及时向年级组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3、病假。
一般病假要提前请假,履行请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