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请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一」学校学生请假制度一、请假条由政教处统一发放到班主任处,请假均需要先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填写完毕,经班主任批准,方可请假。
二、因故不能自己来请假或来不及请假的,回校第一天马上到班主任处签字补假。
三、学生事假应持有家长证明书,病假应持医疗单位证明。
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三天内由政教处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室审批。
四、各班考勤员必须记录每天上课、自修和其他集体活动的出勤情况。
周五下午将考勤表送交政教处,周一早上领取。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二」为了贯彻落实教育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和校园安全,强化劳动纪律,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行政会研究,特对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做如下规定。
1、实行坐班制。
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脱岗。
坐班时间为:上午8:00_11:30,下午2:30_5:00。
2、有事必须请假,半天以内的小时假,在各组组长处请假,办理请假登记手续。
半天以上(含半天)三天以内在教务处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
三天以上请假由校长审批。
3、上班期间学校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上午8:00,下午2:30大门落锁。
教职工请假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实行出入校门登记与组长处登记双轨制。
未登记(以文字记录为准)视为脱岗。
4、学校将采取定时或不定时签到、签走和随机组织检查等形式,加强劳动劳动纪律检查(以文字记录为准)。
5、因病或急事等特殊情况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的,请务必向教务处电话请假,说明并且和事由,且事后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6、违纪、迟到、早退、脱岗、空课等按原规定执行。
7、小时假,根据我校中学部教学实际,小时假按课时节数计算,每月请课时假少于4节者不扣钱,超出4节者,每节扣1元;超出7节者每节扣3元;半天假每次5元;一天以上者按原规定执行。
关于婚假、产假、丧假、送子女上学家、陪护假等按原请假制度执行。
小学学校教师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请销假行为,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职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师身心健康。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四条教师请假应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学校工作安排,合理安排请假时间;2. 提前向学校提出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3. 请假期间应妥善处理工作交接,确保教学工作不受影响;4. 请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及时向学校申请续假。
第五条教师请假分为以下类型:1. 公假:包括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会议、考察等活动;2. 事假: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请假;3. 病假:因病需要休息治疗;4. 婚假:符合国家规定的婚假条件;5. 丧假:直系亲属去世需要办理丧事;6. 产假: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假条件;7. 假期调休: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安排教师调休。
第六条教师请假程序:1. 教师提出请假申请,填写《教师请假申请表》;2. 经班主任或教研组长审核,报教导主任审批;3. 经教导主任审批后,报校长批准;4. 请假期间,教师应妥善处理工作交接,确保教学工作不受影响。
第七条教师请假期限:1. 公假: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或学校实际情况确定;2. 事假、病假: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3. 婚假、丧假:根据国家规定执行;4. 产假:根据国家规定执行;5. 假期调休: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八条教师销假程序:1. 请假结束后,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提出销假申请;2. 经班主任或教研组长审核,报教导主任审批;3. 经教导主任审批后,报校长批准。
第九条教师销假期限:1. 教师销假应在请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2.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销假,教师应及时向学校说明情况。
第四章罚则第十条教师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1. 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2. 请假期间不履行工作职责,影响教育教学工作;3. 请假期间未妥善处理工作交接,造成工作损失;4. 请假结束后未按时销假。
教师请销假制度

教师请销假制度教师请销假制度是指教师在工作日程中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上课或无法全职工作时,必须提出请假申请,并经得到学校同意后进行休假或销假的制度。
教师请销假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利于规范和优化教师休假管理,提高教师工作效能,保障教师权益;也是教育行业推进人性化、科学管理的必然趋势。
具体来说,教师请假、销假制度不仅应当有完善的操作方法和程序,还应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度,使得教师请销假工作得到公平、合理、规范的管理。
一、请假种类:正常请假、小长假请假、病假、事假、婚假等。
二、请假条件:教师必须提前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和时间,经所在机构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
同时请假期间,在限制范围内继续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量。
三、销假办法:教师请假期满后,应将请假单交上级领导审核并签字,方可销假。
如请假期间出现变化,教师必须及时汇报,并经上级领导同意后,及时销假。
四、请假批准流程:教师向所在机构主管领导提出请假申请→主管领导审核→提出请假申请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请假单→誊写审核人员签字→计划安排管理员确认→部门领导审批→学校领导审批→办理手续销假。
五、请假所需材料:主管领导签字后,教师需要将开具请假单和假条正本和复印件报送部门领导和行政领导审核。
六、应对违规请假:如出现无故请假、超期请假、伪造材料请假等不正当情况,教师必须接受相应的惩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良好的教师请销假制度将有助于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让教职员工在健康、宽松的工作环境下,更好地工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因此,学校应该认真贯彻落实请销假制度,试图做到从源头上规范它的执行,以真正达到管理、约束和激励因素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确保教师的权利和学校管理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合法。
教师请销假制度

教师请销假制度一、背景随着教育行业的发展和教师职业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建立一个健全的教师请销假制度对学校和教师本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介绍教师请销假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具体操作流程。
二、目的教师请销假制度的目的在于促进学校和教师之间的沟通、协调和管理。
通过建立透明、公正的请销假制度,可以保障教师的权益,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同时为教师合理安排休假提供便利。
三、适用范围教师请销假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的教师,包括全职和兼职教师。
不同类型的教师可能有不同的请销假政策,但这些政策应该都是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之上。
四、操作流程1. 请假申请:教师需要提前向上级主管或教务部门递交请假申请。
请假申请应明确请假的原因、时间和具体事宜。
同时,教师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假期安排、医疗证明等。
2. 审批流程:上级主管或教务部门负责审批教师的请假申请。
审批的标准应该公平、公正,并符合学校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审批结果需要及时通知教师。
3. 假期安排:一旦请假申请获批,教师可以按照申请的假期安排进行请假。
在请假期间,教师需要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并负责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4. 销假手续:教师在假期结束后需要办理销假手续。
销假需要向上级主管或教务部门递交销假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返校证明、出勤记录等。
五、其他事项1. 特殊情况请假:对于特殊情况下的请假,例如事假、病假等,教师需要及时向上级主管或教务部门报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异常情况处理:对于因故无法提前请假的情况,教师需要及时向上级主管或教务部门说明原因。
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并做出合理安排。
3. 违反规定处理:教师如有擅自请假或不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的情况,学校将根据相应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并可能对教师做出相应处罚。
六、总结建立一个健全的教师请销假制度,对于促进学校教师和管理者之间的沟通、协调和管理非常重要。
通过明确的适用范围和操作流程,可以保障教师的权益,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实现教师和学校双赢的局面。
学校老师请假销假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规范学校老师请假销假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在职教师。
三、请假类型1.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如婚丧嫁娶、生病等。
2. 病假:因患病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
3. 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
4. 事由假:因学校工作需要,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
四、请假程序1. 教师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应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及联系方式。
2. 学校领导审批请假申请,对于符合请假条件的,予以批准,并要求教师按时销假。
3. 教师请假期间,应确保手机畅通,随时关注学校通知,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汇报。
五、销假程序1. 教师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销假申请,说明销假原因、销假时间及销假后工作安排。
2. 学校领导审核销假申请,确认教师已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3. 教师销假后,应及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教育教学秩序。
六、请假销假要求1. 教师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2. 教师请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及时向学校申请。
3. 教师请假销假后,应及时恢复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影响教育教学秩序。
4. 教师请假期间,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教师代为授课,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七、违反规定的处理1. 教师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请假后未按时销假,经学校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2. 教师因故意隐瞒病情或伪造病假证明,骗取请假,一经查实,给予相应处分。
3. 教师违反请假销假规定,造成教育教学秩序混乱,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给予相应处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教师请销假及考勤制度

教师请销假及考勤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教师的请销假及考勤事务,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确保教学质量和工作秩序,本校制定了以下教师请销假及考勤制度。
一、请假流程及原则1.教师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或年级组长提出申请,部门或年级组长负责审批。
请假时间超过三天的,需向上级主管领导提交请假申请。
2.在申请请假前,教师应对自己的工作做好周密的安排和准备,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请假属于个人事务,除特殊情况外,教师应独自处理并不得影响他人的工作。
二、请假类型及条件1.病假:教师因身体不适需要请假时,需提供病假证明。
病假一般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需提供医院病历或医生书面证明。
病假超过三天的须向医务室报备。
2.事假:教师因个人事务需要请假时,可提出事假申请。
事假申请需提前三天提交,由部门或年级组长进行审核,超过三天的需向上级主管领导申请。
3.婚假:教师因结婚需要请假时,可提前一个月提交婚假申请。
申请需提供结婚证书及新郎/新娘意见书。
婚假一般不超过七天。
4.产假:教师因生育需要请假时,可提前一个月提交产假申请。
申请需提供医院证明和预产期。
产假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5.丧假:教师因亲人去世需要请假时,可提供丧假申请。
丧假时间视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七天。
三、请销假记录1.教师提请请假时,需在请假申请表上填写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信息,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部门或年级组长审核请假申请后,在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
3.教务处或人事部门负责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确认。
4.教师销假时,需在销假登记表上填写销假时间、销假原因等信息,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5.部门或年级组长核对销假登记表,签字确认销假事宜。
四、考勤制度1.教师每天上班前应按时到校,不得迟到或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迟到或早退,应提前向部门或年级组长请假。
2.教师离开校园、迟到或早退,应填写考勤调整表并提供合理的解释。
3.教师应按时上下课,不得随意取消课堂或缺席。
4.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和各项会议,不得擅自缺席或请假。
请销假制度8篇

请销假制度8篇请销假制度篇一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师出勤行为,依据《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规定》结合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要求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1、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事后要及时销假。
2、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1、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须自行调好课,然后由校长审批。
2、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签字,副校长审批。
3、一天以上三天以内者须到中心校批准。
超过三天至一周者由教委领导批准。
一周以上者由学校及请假人经教委报县教育局批准。
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4、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5、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6、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7、值夜教师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须妥善安排休息期间的工作。
三、考勤内容1、全体教职工每天四次签到签退。
2、教师上课情况。
3、学校及上级召开的所有会议、教研集备活动、业务学习等参加情况。
4、非教学人员8小时在班情况。
5、值夜教师到岗、节假日值班及全时空值班情况。
四、考勤方法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考勤绩效工资奖惩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考勤奖,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1、漏签到、签退一次扣0.5元。
2、溜堂、上课迟到及早退、开会迟到及早退、旷班每次扣2元。
3、集备无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旷课一节扣10元(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旷课),旷工一天扣20元,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学校教师请假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请假销假行为,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教师请假销假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简便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请假程序第四条教师因事、因病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第五条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含一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的,需报校长审批。
第六条教师请假需填写《教师请假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请假证明材料包括:(一)因事请假:提供请假事由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因病请假: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三)其他特殊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请假审批通过后,教师应按批准的请假时间离校。
第三章销假程序第八条教师请假期满,应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并办理销假手续。
第九条教师销假需填写《教师销假登记表》,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条教师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销假。
第十一条教师请假期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的,应提前向原审批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续假手续。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教师未按规定请假或未按时销假,按以下规定处理:(一)未请假擅自离校,按旷工处理。
(二)未按时销假,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三)伪造请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教师请假销假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希望全体教师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工作制度
1、全体教职工工作实行坐班制。
上班时间:上午:从第一节上课到第四节下课
下午:从第一节上课到第四节下课。
2、上班要求
(1)全体教职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岗,每天上午7:408:00签到,第四节下课后签退,其中班主任延迟10分钟签退;下午从预备前10分钟到上课前签到,第四节课下课后签退,其中班主任延迟10分钟签退,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
(2)值日教师上午提前10分钟到岗打扫整理办公室。
(3)授课教师必须提前2分钟在教室门口候课,上课铃响结束后仍未进教室的视为迟到,下课铃响前出教室的视为早退。
(4)上课教师要做到教管并重,授课或辅导前要认真核对学生人数,做好教室日志的登记,发现学生旷课、迟到等问题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授课或辅导期间要对上课睡觉、随意说话等行为进行管理,确保教学秩序井然。
(5)教师上课要将手机调成静音或关机,并不得接打手机。
(6)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下棋、打扑克、上网玩游戏、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严禁中午饮酒,晚上有辅导的,不准晚饭饮酒,严禁酒后上班,因醉酒不能上课或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并由校领导亲自谈话。
3、违纪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罚3元,迟到、早退超过一节的按脱岗处理,一次扣罚10元。
(2)迟到的要到办公楼指纹补签,没有补签的按脱岗处理。
(3)上课、辅导无故不到的,一节扣罚10元,领导谈话并在大屏幕公开点名批评。
(4)请假半天扣罚5元,临时请假外出一次扣罚3元。
(5)凡请假者离岗前任课教师本人应主动与本班其它教师协商安排好代课、辅导,造成空堂追究被代课人的责任,空一节课或辅导扣罚10元。
(6)上班期间私自外出的,一次扣罚10元,并追究值班门岗责任,每放一人次扣值班门岗5元。
(7)开会(包括全体教职工会、党员会、年级组会及学校组织的其它会议)、集体活动(升旗、教研等活动)缺一次扣5元,请假一次扣3元,迟到一次扣2元。
(8)没有按时上交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的每缺一次扣10元。
(9)对只教不管,任由学生睡觉、大声说话、打闹串桌及玩手机的,发现一人次扣任课教师1元。
(10)因意外突发事件、公伤请假,经学校领导批准酌情对待。
二、请销假制度
1、请销假手续
上课教师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离岗者,要先经年级主任批准后,再持请假条向李校长请假批准。
保安及门卫有事向李书记请假。
教辅人员临时外出向李校长请假。
领导成员有事外出向校长请假,期满销假,不准捎假。
2、特殊假
本人结婚假一周,直系亲属婚、丧假一周。
产假三个月(含产前假15天),晚婚晚育产假四个半月。
3、说明:
(1)在学校放假期间,产假以外的特殊假一律不再补休。
(2)请假或脱岗进修期间,教职工不得享受学校设置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和福利。
(3)凡在本年度有旷工现象或请假超过一个月者,不得被评为各级先进个人。
(4)对于经常请假或有旷工现象,特别是对于婚丧产等特殊假期满后长期不上班、造成不良影响者,除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经校务会研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解聘或报请教文体局给予其调离本单位等处理。
(5)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