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小学教师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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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请销假及考勤制度

小学教师请销假及考勤制度

小学教师请销假及考勤制度
请销假制度:
1. 小学教师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学校请假,以便学校安排合适的替补教师。

2. 请假时,教师应向学校提交请假申请,包括请假日期、请假原因等信息。

3. 请假时间一般不宜超过3天,如需请长假,教师应提前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

4. 请假期间,教师应按时完成代课工作或事先安排好替代教师。

5. 请假结束后,教师应向学校提交请假报告,说明请假期间的情况。

考勤制度:
1. 教师应按时到校并参加早操或早会,不得迟到或旷课。

2. 教师应对上课时间进行严格控制,不得提前下课或延长下课时间。

3. 请假期间,教师应向学校请假,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记录和统计。

4. 教师应按照学校规定的考勤流程进行签到和签退。

5. 请假或迟到的教师,应向学校请假并说明原因,如属恶意迟到、旷课等行为,将受到相应惩罚。

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教师的正常参与教学工作,保证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同时也对教师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管和评估。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加具体和细致的请销假及考勤制度。

小学学校教师请销假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教师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请销假行为,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职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师身心健康。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四条教师请假应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学校工作安排,合理安排请假时间;2. 提前向学校提出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3. 请假期间应妥善处理工作交接,确保教学工作不受影响;4. 请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及时向学校申请续假。

第五条教师请假分为以下类型:1. 公假:包括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会议、考察等活动;2. 事假: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请假;3. 病假:因病需要休息治疗;4. 婚假:符合国家规定的婚假条件;5. 丧假:直系亲属去世需要办理丧事;6. 产假: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假条件;7. 假期调休: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安排教师调休。

第六条教师请假程序:1. 教师提出请假申请,填写《教师请假申请表》;2. 经班主任或教研组长审核,报教导主任审批;3. 经教导主任审批后,报校长批准;4. 请假期间,教师应妥善处理工作交接,确保教学工作不受影响。

第七条教师请假期限:1. 公假: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或学校实际情况确定;2. 事假、病假: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3. 婚假、丧假:根据国家规定执行;4. 产假:根据国家规定执行;5. 假期调休: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八条教师销假程序:1. 请假结束后,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提出销假申请;2. 经班主任或教研组长审核,报教导主任审批;3. 经教导主任审批后,报校长批准。

第九条教师销假期限:1. 教师销假应在请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2.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销假,教师应及时向学校说明情况。

第四章罚则第十条教师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1. 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2. 请假期间不履行工作职责,影响教育教学工作;3. 请假期间未妥善处理工作交接,造成工作损失;4. 请假结束后未按时销假。

小学班主任请销假制度范本

小学班主任请销假制度范本

小学班主任请销假制度范本一、请假的范围和条件1. 请假范围:小学班主任因私事、公事或因病等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岗位时,均需办理请假手续。

2. 请假条件:(1)因私事请假,需提前向学校领导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因公事请假,需提前向学校领导提出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及时间。

(3)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二、请假程序1. 班主任在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学校领导提出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及时间。

2. 学校领导在接到班主任的请假申请后,对请假理由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批准或驳回。

3. 班主任在获得学校领导批准后,应将请假事宜通知给学生及家长,并安排好请假期间的班级工作。

4. 请假结束后,班主任应向学校领导销假,并将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三、请假时间及待遇1. 请假时间:请假时间根据请假原因和学校领导的决定而定,最长不超过一周。

2. 待遇:(1)因私事请假,工资及福利不受影响。

(2)因公事请假,工资及福利不受影响。

(3)因病请假,工资及福利不受影响,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病假待遇。

四、请假注意事项1. 班主任在请假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学校领导随时联系。

2. 班主任在请假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违反请假规定从事与请假无关的活动。

3. 班主任在请假期间,应关注班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确保班级秩序稳定。

4. 班主任在请假结束后,应及时返校履行职责,不得延迟销假。

五、制度落实与监督1. 学校领导应加强对班主任请销假制度的落实与监督,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学校领导应定期对班主任请销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班主任应自觉遵守请销假制度,做到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

4. 学校应建立健全班主任请销假制度的相关档案,保存班主任请销假的相关材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小学学校销假管理制度规定

小学学校销假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对教师请假和销假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省教育系统教职工请销假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等。

第二章请假审批第三条教职工因公、因病、因私等原因需离开工作岗位,必须按照下列程序办理请假手续:1. 因公请假:教职工因公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单》。

2. 因病请假:教职工因病需要休息,应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单》。

3. 因私请假:教职工因私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单》。

第四条教职工请假时间应按照以下规定:1. 因公事请假:一般不超过一周,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需经学校领导批准。

2. 因病请假: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按实际病情确定请假时间。

3. 因私请假:一般不超过三天,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需经学校领导批准。

第五条教职工请假审批权限:1. 教职工请假,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

2. 重大疾病或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3. 学校领导请假,由校长审批。

第三章销假手续第六条教职工请假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销假手续:1. 教职工返回工作岗位后,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

2. 教职工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

3. 教职工因私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教职工未按规定时间销假,或销假手续不全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等处理。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学校设立专人负责教职工请假和销假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审批和监督。

第九条学校定期对教职工请假和销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条教职工对请假和销假制度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学校老师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老师请假销假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规范学校老师请假销假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在职教师。

三、请假类型1.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如婚丧嫁娶、生病等。

2. 病假:因患病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

3. 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

4. 事由假:因学校工作需要,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

四、请假程序1. 教师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应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及联系方式。

2. 学校领导审批请假申请,对于符合请假条件的,予以批准,并要求教师按时销假。

3. 教师请假期间,应确保手机畅通,随时关注学校通知,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汇报。

五、销假程序1. 教师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销假申请,说明销假原因、销假时间及销假后工作安排。

2. 学校领导审核销假申请,确认教师已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3. 教师销假后,应及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教育教学秩序。

六、请假销假要求1. 教师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2. 教师请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及时向学校申请。

3. 教师请假销假后,应及时恢复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影响教育教学秩序。

4. 教师请假期间,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教师代为授课,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七、违反规定的处理1. 教师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请假后未按时销假,经学校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2. 教师因故意隐瞒病情或伪造病假证明,骗取请假,一经查实,给予相应处分。

3. 教师违反请假销假规定,造成教育教学秩序混乱,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给予相应处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小学教职工请销假规定(3篇)

小学教职工请销假规定(3篇)

小学教职工请销假规定小学教职工的请销假规定一般由学校或教育部门制定,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的请销假规定:1. 请假申请:教职工在请假前需要向学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等相关信息。

2. 销假手续:教职工在请假结束后,需要向学校提交销假申请,并注明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

3. 请假期限:教职工一般可以享受年假、病假、事假等不同种类的假期。

具体请假期限可以根据规定来确定。

4. 请假审批:请假申请需要经过学校相关领导或人事部门的审批。

一般情况下,教职工需要提前一定时间提交请假申请,否则请假可能会被拒绝。

5. 请假限制:某些情况下,学校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请假限制,如高峰期、重要活动期间等。

教职工需要了解并遵守这些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请销假规定可能会根据学校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因此,教职工在请假前最好咨询学校或相关部门的具体规定。

小学教职工请销假规定(2)小学教职工请销假的规定一般由学校制定,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请销假规定:1. 请假手续:教职工请假时需要填写请假申请表,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

2. 请假种类:教职工请假一般分为事假、病假、家庭状况假等。

3. 请假期限:教职工请假的期限一般不超过7天。

如需请假超过7天的,一般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 请假时间:教职工请假时间一般需要提前向学校请假,根据学校规定提前的时间进行请假。

5. 销假手续:教职工请假结束后,需及时向学校报告销假,并填写销假申请表。

6. 销假时间:销假一般需要在返校后的3天内办理。

请注意,以上规定是一般性的,请根据各个学校具体规定执行。

同时,还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来处理请销假事宜。

小学教职工请销假规定(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学教职工请销假的管理。

第三条教职工请销假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的教学正常进行。

小学教师请销假考勤制度

小学教师请销假考勤制度

小学教师请销假考勤制度一、引言教师是学校中重要的一支力量,他们的请假与考勤对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学生的学习进程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为了规范和管理教师的请假和考勤,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开展高质量的教育教学工作,制定小学教师请销假考勤制度势在必行。

二、请假的种类及要求1.病假:教师若因疾病需要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病假条,并注明请假原因和预计病假时间。

病假需提供医生开具的疾病证明或医院住院证明,以便核实假期是否合法有效。

2.事假:教师若因私事需要请假,需提前与所在部门沟通,并书面提交请假条。

具体请假事由需要详细陈述,以便所在部门评估假期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

3.婚假:教师若因结婚或丧偶需要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提交婚假或丧偶假请假条,并注明请假原因和预计婚假或丧偶假时间。

4.年休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教师拥有年休假,但需要提前与所在部门沟通,并书面提交请假条。

年休假需提前预约,避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5.特殊情况假:若出现特殊情况(例如家庭成员重病、突发事件等),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请假的流程3.核准请假: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请假条转交给校领导审批,并将结果通知教师本人。

四、销假的要求2.部门复核:所在部门将销假条进行复核,并与请假条进行对比核实销假的准确性。

3.整理档案:部门将销假条归档,与请假条一同保留,做为教师工作档案的重要依据。

五、考勤制度1.上下班签到:教师需按照规定的上班时间,准时到校,并在教师办公室的考勤机上进行签到。

2.请销假签字:教师若请假,需在请假条上填写请假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并在请假开始前将请假条交给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负责签字确认。

销假时,教师需在销假条上填写请假的实际结束时间和销假日期,与所在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3.迟到早退处理:教师如有迟到、早退现象,应当在考勤机上进行登记,并扣除相应的工资或者绩效奖金。

六、考勤记录的登记与保留1.教师考勤记录需由所在部门负责登记,并保留三个月以上,以备日后查档与核实使用。

小学教师请销假制度范本

小学教师请销假制度范本

小学教师请销假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管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请销假制度。

二、请假类型及期限1. 事假:教师因私事需临时离开岗位,应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事假最长不超过一周。

2. 病假:教师因病需要休息治疗,应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病假期间,学校有权对教师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病假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3. 婚假:教师初婚者,凭婚姻登记证明可请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再婚者,凭相关证明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天。

4. 产假:教师计划内生育的,可请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计划外生育的,原则上不予准假。

5. 丧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或其他原因去世,可请丧假,请假期限为三天。

周年时准假一天,三年时准假两天。

6. 陪护假:教师直系亲属因病住院,可请陪护假,请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7. 房屋修建假:教师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可请此假,期限不超过一周。

8. 其他假:除以上原因外,教师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晋升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假期。

三、请假手续1. 教师请假需提前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教师请假申请表》。

2.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陪护假、房屋修建假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教师请假期满后,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

如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应提前向学校申请。

四、请假审批1. 教师请假审批权限如下:(1)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陪护假、房屋修建假等,由校长审批。

(2)其他假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2. 请假审批流程:(1)教师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

(2)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提出意见。

(3)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4)审批通过后,教师方可离岗。

五、请假纪律1. 教师请假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虚构理由请假。

2. 教师请假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关注学校通知,如有紧急事项,应及时返校处理。

3. 教师请假期间,学校有权对请假理由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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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小学教师请销假制度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师出勤行为,依据《区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1.任何教职工有事必须事先请假,自己调好课,并安排好分管工作,填写好调课单及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后要及时销假。

2.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妥当后再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再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负责汇总,每月公示一次。

二、请销假规定
1.教师因公出发,函授学习,须自行调好课,可视为出勤。

2.教师的婚假为七天、产假五个月、直系亲属丧假三天,请假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3.凡因病请假者,需带本人县级以上医院出据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有关证明,按程序层层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4.教师在学校开展重大活动或参加校外集体活动时,原则上不要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并按双倍计算。

5.值夜教师(替班者不算)第二天可以推迟一节课签到,但必须妥善安排工作。

教师若上午最后一节无课,又无上级检查任务,可以提前一节下班办理私事。

6. 教师请假一节以上都须填写请假条,半天内由教导主任签字审批,一至两天者由校长批准,三天至半个月者由教育办批准,两周以上由本人申请,学校盖章后再报区教育局批准。

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三、考勤时段
考勤包涵:上班、出差、教研活动、监考阅卷、值班等。

四、考勤方法
1.考勤采取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因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2.全体教师按时规范签到。

3.农忙时段(一周以内)实行弹性考勤,但必须保证每班一人正常上课,请假时要履行手续,可不计入量化。

五、考勤量化奖惩
1.每人每学期事假不得不超过八天,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病假超了不扣分,事假每超一天在教师量化中减一分,若出现以上情况,本人将自动放弃评先树优机会,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上班期间,每天按六节课计算。

六、其他
1.女教师产假后第一个学期可以适当放低要求,但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2.教导处负责每月汇总公示,上报校长室,并折算计入教师综合量化评估,还将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3.本规定由教导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新联小学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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