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依据的反思与立法完善——兼评《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71条
新土地管理法背景下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理论探索

新土地管理法背景下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理论探索摘要:随着城市建设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需要对土地资源进行不断的扩张使用,在扩张土地使用面积的过程中将需要经过征地过程,而在征地时,容易产生一系列的利益纠纷和问题。
为了缓解因征地而产生的问题,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也就是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政策。
在没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时,征地补偿最开始是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按照被征土地的用途给予一定的补偿,采用传统的补偿计算方式,对征地的价格进行计算,而传统的征地补偿计算将会导致征地价格较低,无法为农民提供保障,导致征地过程中,农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比较严重。
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度理论下,能够有效缓解农民与政府之间因征地产生的经济矛盾问题。
本文将对新土地管理法背景下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理论进行探究。
关键词:新土地管理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理论;探究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征地行为是不可避免的,为了使得征地补偿标准得到不断的改革和完善,在当今时代下,应运而生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理论。
该理论的提出主要是为了解决征地价格偏低同等土地不同价格等问题,能够有效地缓解征地过程中出现农民与政府之间的利益矛盾,使得政府在征地之后,给予农民的征地补偿,能够满足农民未来生活的需求。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必须要客观公正,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政府,用地单位以及农民三方进行有效的协商,最终,制定双方满意的真谛价格标准,为解决征地补偿问题提供相应的政策依据。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内涵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内涵在确定建设用地的范围时,城镇行政区将会对土地的利用总体进行相应的规划,并且根据土地的类型,产值以及土地所处的地理位置,农用地的等级,人均耕地的数量以及土地供求关系和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将土地划分成不同的区片,并且,根据以上依据对征地综合补偿标准进行相应的计算,这个过程就叫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对征地综合补偿标准进行多方面的考虑和分析,测算出能够让农民满意的补偿标准。
2019部编统编版高中政治必修第三册第三单元第九课《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教案教学设计(四框全)

【2019统编版】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必修第三册《政治与法治》第三单元第九课《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备课教案教学设计3.9.1《科学立法》教学设计学习目标1.描述与分类:明确科学立法的内涵。
2.解释与论证:明确科学立法的标准。
3.预测与选择:理解科学立法的具体要求。
4.辨析与评价:辩证分析民主立法与科学立法的关系。
学习重难点1.政治认同:理解、支持科学立法过程。
2.科学精神:明确科学立法的内涵、标准与要求。
3.公共参与:积极为相关部门科学、民主立法建言献策。
课前准备:PPT课件学习过程一、自主学习(一)科学立法的内涵1.内涵: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断提高法律的质量。
2.标准(1)科学立法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
立法要符合中国的政治制度和历史传统,要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相适应,制定出适合中国的良法。
(2)符合国情和实际。
要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使每项立法都能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使法律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
(3)立法必须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努力实现立法过程的科学化。
要明确划分不同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和界限,形成符合国家发展目标的法律体系。
(二)推进科学立法1.要依法立法(1)内涵: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2)依据:在我国,宪法和立法法是国家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
(3)要求:所有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都应当按照法定职权、依据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
2.要充分发扬民主(1)必须坚持民主立法,广开言路,集思广益。
(2)要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规向导

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规向导——资源环境审计审计署法规司审计署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2014年5月编纂及使用说明开展资源环境审计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
国内外的资源环境审计实践都表明,在资源环境领域,最高审计机关凭借其在专业性、独立性、客观性、透明性等方面的优势,在应对地区和全球资源环境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署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提出,各级审计机关要通过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资源环境审计监督,维护资源环境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由于资源环境领域多,覆盖面广,专业性强,政策法规多,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并且不断出现新兴的工作领域或工作内容,很多的相关政策、制度尚处于推进和完善过程中,因此,资源环境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的法律法规适用,呈现出一些有别于其他专业审计的特点,要求审计人员严谨、专业地对查出问题的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进行研究,实现规范化,以确保资源环境审计工作质量。
为此,我们在以往资源环境审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基础上,归纳确定资源环境审计发现问题的类别和主要表现形式,并对每一类问题的定性、处理、处罚的法规依据进行研究分析,筛选出适当的条款,编纂形成了《审计常用定性表述及适用法规向导——资源环境审计(试行)》(以下简称《法规向导》)。
资源环境审计实践中,有些领域的审计已发展得比较成熟,有的审计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本《法规向导》采取“分步发展、不断完善”的思路,即根据审计机关资源环境审计实践的现实情况,选择审计技术方法比较成熟、审计经验积累较多的领域,先进行归纳总结,今后根据审计实践的发展,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完善。
为了便于审计人员更好地使用本《法规向导》,特作如下具体说明:一、本《法规向导》包括土地资源审计、矿产资源审计、水资源和海洋环境审计、节能减排审计、退耕还林审计五个部分,每部分按照相关的专业特点和审计工作的重点进行分类,包括不同类别的违反规定的行为。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概估算编制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_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更新时间:2010-11-29前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是根据水利部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SL290-2003)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本标准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SL290-2003)的延伸和配套使用的技术标准,适用于枢纽工程水库区、枢纽工程及其它水利工程建设区的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
本规定不再区分枢纽工程水库区、枢纽工程及其它水利工程建设区,而是按照概(估)算编写顺序编制,有区别的地方进行说明。
本标准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系本标准的总纲,并规定了适用范围;——编制依据、原则及基本资料,要求依据充分、实事求是,基本资料要求可靠、全面;——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文件的组成内容;——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项目划分,要求统一、规范;——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费用构成,要求合理、科学;——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单价分析,要求操作性强;——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编制方法,要求简明、操作性强;——征地移民补偿投资估算编制方法。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解释机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利部黄委会勘测设计研究院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本标准体例格式审目次1 总则 (1)2 编制依据、原则及基本资料 (2)3 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文件 (4)3.1 编制说明 (4)3.2 概算表及概算附表、附件...................................................................................... . (4)4 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项目划分............. .. (6)4.1 项目的组成 (6)4.2 农村部分 (6)4.3 集镇部分和城镇部分................................................................................................... . (7)4.4 工业企业 (8)4.5 专业项目 (8)4.6 国有农(林、牧、渔)场 (9)4.7 防护工程 (9)4.8 库底清理 (9)4.9 其他费用 (9)4.10 预备费 (9)4.11 有关税费 (10)5 费用构成 (1)5.1 征地移民补偿设计概算费用构成 (1)5.2 补偿补助费 (1)5.3 工程建设费 (1)5.4 其他费用 (2)5.5 预备费 (2)5.6 有关税费 (2)6 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单价分析 (1)6.1 补偿补助单价 (1)6.2 工程建设单价 (6)7 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算编制 (7)7.1 农村部分补偿费的计算 (7)7.2 城镇、集镇迁建补偿费的计算.........................................................................................................107.3 工业企业迁建补偿费的计算.............................................................................................................137.4 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补偿费的计算.....................................................................................................147.5 国有农(林、牧、渔)场 (14)37.6 防护工程费的计算................................................................................... .. (15)7.7 库底清理费的计算................................................................................... .. (15)7.8 其他费用的计算...................................................................................(15)7.9 预备费.................................................................................. .. (16)7.10 有关税费的计算 (16)7.11 分年度投资.................................................................................. ..(17)8 征地移民补偿投资估算编制方法 (18)总则1.0.1为适应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工作的需要,提高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质量,使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编制工作标准化、科学化,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以下简称《征地移民条例》)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设计规范》(SL290-2003)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新《土地管理法》解读

修改概况
2019 年 8 月 26 日 , 第 十
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过,修正案共35条,其中 修改27条,删去2条,增 加6条。涉及对51条旧法 内容的修改,(《土地管 理法》2004共86条)。
三个坚持:
1. 坚持土地公有制不 动摇;
2. 坚持农民利益不受 损;
3.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 保护制度和最严格 的节约集约用地制 度.
2、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一期工程总投资7亿元人民币,全程参与工程土地预 审、征地拆迁、用地报批、施工建设等工作;
3、河南水投舆源水生态有限公司实施的驻马店市平舆县水系建设PPP项目,系财政部示范性 PPP项目,总投资额近30亿,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提供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
4、河南水投汉关水生态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实施的新安县PPP项目,总投资额近27亿,作为常年 法律顾问,提供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
法条对比
《土地管理法》2004
《土地管理法》2019
第十九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
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原则编制: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
建设占用农用地;
用农用地;
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行顶层设计。 ➢ 201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
县行政区域内暂停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在33个试点地区暂停实施《土 地管理法》5个条款。授权决定还明确: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 ➢ 2017年5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综合社会各界262人次、累计840条修改意见。 ➢ 2018年4月,《土地管理法》修改被列入全常2018年立法计划。 ➢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土地征收领域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实践与思考——以《舟山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废止为例

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44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一、风险评估背景和依据(一)背景《舟山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参照地方政府规章于2011年6月21日由舟山市人民政府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并于同年7月施行。
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的主要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土地管理法》、自2021年9月1日施行的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征地主体、征地范围、征地程序和征地补偿制度进行了重大改变:①明确征收主体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②限制征地范围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或纳入成片开发;③规范并细化征前程序,包括调查、评估、公告、听证、登记、协议等;④确定征收补偿标准及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随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出台《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试行)》,系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一个指导性规定,将集体土地征地程序列为征地批前程序、征地报批程序和征地批后程序三大块。
根据该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在征收土地过程中作为其中一项重点内容进行补偿。
不同于国有土地上房屋,集体土地上房屋与集体土地具有不可分离的特殊属性。
自2021年11月1日施行的《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征收和补偿程序,主要作了以下补充完善:①对征地补偿费用支付提出明确要求,规定政府应当自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足额支付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②为落实“先补偿、后搬迁”原则,规定政府要求腾退土地、房屋的期限不得早于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的时间;③明确社会保障对象的确定程序,规定参加社会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名单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公示、确认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社会保障手续;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精神,分别明确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和未签订情况下不腾退土地、房屋的非诉执行机制。
从前述国家和省内背景可以看到,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修正,于 2011 年发布并施行的《舟山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诸多条款与上位法发生冲突,且在实践中也反映出与实际不符的多项问题。
自然资源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自然资源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03.30•【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自然资源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土地管理法》为核心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体系,自然资源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众可以登录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查阅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
有关意见建议可以在2020年4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
自然资源部2020年3月30日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依据】为了保障和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实施,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土地督察】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和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下列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一)耕地保护情况;(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三)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四)国家有关土地管理重大决策落实情况;(五)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第二章国土空间规划第三条【规划效力】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
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第四条【编制要求】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
国土空间规划中涉及土地管理的内容应当包括国土空间格局、规划用地布局和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明确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绿色施工标准(1003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640-2010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Construction of Buildings(征求意见稿)××××-××-××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前言本规程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02号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作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在对建筑行业绿色施工状况进行广泛调研后,吸取了建筑行业各类优秀工程项目的先进施工和管理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与符号;3.基本规定;4.评价框架体系;5.环境保护评价指标;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价指标;7.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指标;8.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评价指标;9.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指标;10.评价方法;11. 评价组织和程序;12.第三方评价。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00037,地址:北京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邮政编码:200135,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69号中建八局)。
本规程参编单位:本规程主要起草人:目录1 总则 (1)2 术语与符号 (2)3 基本规定 (3)4 评价框架体系 (6)5 环境保护评价指标 (8)6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指标 (13)7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价指标 (16)8 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指标 (19)9 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评价指标 (23)10 评价方法 (27)11 评价组织和程序 (30)12 第三方评价 (31)1 总则1.0.1 为推进绿色施工,规范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方法,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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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 《地 理 (订 案 审 ) 7 土 管 法修 草 送 稿》 1 第条
充分 考虑 以 “ 公平市场价值 ”为依据进行 补偿 这-N度 的语境 ,即其所赖 以存在 的 社会生活土壤。因而 ,在制度移植 的过程 移植的制度是否具 有可行性也不无疑 问。
( ) “ 平 市场 价 值 ”为补 偿 依 据 二 以 公
体利益保护理论 ,学者普遍认为应 当吸收 和借鉴 国外或地 区的 “ 市价补偿” 理论 , 以
被征 收对 象的公平市场价值作为补偿依据
更只存在 由集体所有权 变更 为国家所有权 的单一维度 ,即国家通过征收 的方式取得 原 属于 集体所有 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所有 权 交易市场不存在竞争性 , 不符合 “ 完全市
方愿意支付给 自愿出售不动产的卖方的价
办法最大的问题在于 ,它不是对土地价值 的补偿 , 而是对土地 上附着物 的补偿。 ”国
家社科基金重大项 目 “ 和谐社会 建设 中的 利益冲突及其法律调整”课 题组抽样调查 的结果显示 :被征地农 民对补偿安置结果 满意 的仅 占 2 .%,基本满意的 占 10 04 .%, 不满意的 占7 %, 45 其他 占41 .%。而不满
理 性质疑。 市价补偿 、 完全补偿及公正补偿 是 否 具有 内在 必然 的逻 辑 一致 性和 连贯
性之光 的引导下 .将社会生活事实进行抽
象、概括及过滤 ,在一定 的逻辑规则下利 用抽象 的概念构建法律体系。从这一过程
补 偿 依 据 从 “ 地 平 均 年 产 耕 值”向 “ 公平 市场 价 值 ” 的转变
最高限额。 例如 , 有学者认为: 现行补偿 “
内容 摘 要 :城 市 化 进 程 中 因征 地 拆 迁 而 引 发 的 矛 盾 冲 突频 繁 ,其 中如 何 补 偿 的 问题是 最 具争议 性 的 问题之 一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收与补偿 条例 》提 出了 “ 市价 补偿 ” 的 标准 ,在 一定 程度 上 解 决 了城 市 房 屋 拆 迁 的 补 偿 问 题 。 农 地 征 收 应 当采 用何 种 标 准 ? 《 地 土 管 理 法 》应 当作 出何 种 修 改 ? 有 必 要 对 “ 地 平 均 年 产 值 ” “ 平 市场 价 耕 、 公 值 ” 土地 价值 ”等 补偿 依 据进 行 分析 、“ 和 思 考 ,提 出具 体 立 法 建 议 。 关 键词 :补 偿 标 准 补 偿 依 据 耕 地 平 均 年 产值 公 平 市 场价 值 土地 价
值
的征收补偿原则。 ”因而 , 国在对征收补 我 偿 中的 “ 公平市场价值”理论进行法律移
植 的过程 中进行 比较研究 、借鉴不能只停 留在纸面 的法律条文上 ,而应当在语境化 的环境 中对法律条文 、条文背后隐含 的价
值理念 、公众 的法情感与权利意识 以及配 套制度环境等进行综合考察。 当下 的学术研究 以及立法实践并没有
场 ”的要求。t ̄ , l , 权属变更是基于征收权 Bb 力而进行的强制性变更 , 并非建立在 自愿 、
拆迁丧失遮风避雨 的房屋后 ,如何对其进
行补偿安置成 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频 发的暴力冲突事件既暴露 出我国征收制度
构建 和完善我 国集体土地征收法律制度。
的缺陷与不足 , 也表 明了该问题 的复 杂性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与补偿 条例 》第 1 9
格。 它的形成需要满足 以下条件:其一 , 交 易建立在 自愿 的基础上 ,不存在不合理的
强 制。其二 ,当事人对信息 了解完全 、充
分, 不存在信息不对称等情形。由此可见 , “ 公平市场价值 ”是建立在 充分竞争 的 “ 完
全市场 ”基础上的。 在我 国,土地所有权 的主体限于 国家 和集体 , 归属 由法律直接规定 , 其 并且不允 许 在上述主体之 间进行 自由流转 。权属 变
良法 是 理 性 发 展 了 的经 验 ,也 是 由经
值 ”只是一种幻象,并不真实存在 。
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予以补偿 。 土地管理 《 法 》是否也应 当采用该标准 ,抑或采用其 他补偿依据成为制度设计 的关键 问题之一。
验证 明了的理 性。其生成 的过程是 :在理
2以 “ . 公平市场价值” 为补偿依 据的合
者 认 为 :“ 以市 价 为基础 的全 额 补 偿观
点……充分体现了近代 以来那种所有权绝 对的思想 ,是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较 为通行
征 补 依 的 收 偿 据 反 与 法 善 思 立 完
■ 董 彪 (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北京 104 ) 00 8
程 中的利益 冲突及其 法律调 整”( 1 j 8 0 1 )13
条 明确规定 了 “ 市价补偿”的标准 ,即国 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应 当按照被征收房屋类
以 “ 平 市 场 价 值 ” 为 补偿 公 依 据 的语 境 思 考
( )“ 平 市 场价 值 ”概 念 的 非 本 土 一 公
化特 征
等价有偿 的基础上 。这与西方法治 国家建
立在土地私有基础上进行 自由交 易的情况 有显著 区别。因而 , 所谓 土地 “ 公平市场价
意 的根源主要 在于对补偿 标准 的不认 同,
认 为这是对农 民利益的剥夺 ,是 以牺牲农
民利益 为代价换取城市发展和商业利益的
实现 。
基于公平正义 的考虑 以及社会弱势群
城市化进程不能演变为一场恶化社会 弱势群体利益的 “ 圈地运动” 。当农村居民
因征地失去赖 以生存的土地 、城市居民因
的 正 当性 反 思
▲ 基 金项 目:教 育部人 文社科 青年基金 项 目 “ 失地 农 民融入 城 市社 区过 中其正当性理 由难 免有所 欠缺 。此外 ,所
1土地 “ . 公平市场价值 ” 存否辩。所谓 “ 公平市场价值 ” 是指 , 双方在没有任何强 迫 的情况下 ,经验丰富并且信息灵通的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