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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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操作规程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操作规程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操作规程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操作,保证档案的安全、准确和完整,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国家档案事业的基本原则和规律制定,适用于社会保险机构的档案业务操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社会保险机构内各级档案室、各级档案管理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档案操作工作。

第二章档案保管第三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应设置专门的档案库,并配备门禁系统,加强安全管理措施。

2. 整理后的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分类顺序放置,并做好编号标注。

3. 对于珍贵档案,应采取特殊保管措施,保证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档案存储1. 社会保险档案应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存储,保证档案的安全和防火。

2. 存储的档案应按照分类进行摆放,同时做好编号和标签,方便查找和管理。

第五条档案借阅管理1. 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包括填写借阅登记表并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2. 借阅人员只能借阅本人或经批准的档案,不得私自借阅他人档案。

3. 档案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天,并在借阅期满后及时归还。

4. 档案借阅期满或者提前需要归还档案的,应当及时通知档案室,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归还。

第六条档案阅览管理1. 档案的阅览必须办理阅览申请手续,包括填写阅览申请表并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2. 阅览人员只能阅览经批准的档案,不得私自阅览他人档案。

3. 阅览人员必须遵守档案阅览规定,不得拍照、复印、涂改或乱放档案,保证档案原件的安全和完整。

第七条档案抽查和清查1. 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抽查,确保档案的正常存放和使用。

2. 档案室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档案进行清查,清理无效档案并对疑似问题档案进行核实和处理。

第三章档案整理和归档第八条档案整理1. 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包括分类、排序、装订等工作。

2. 整理过程中应注意保持档案原件的安全和完整,不得弄丢、破损或错乱。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会保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我们必须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探讨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的重要性、档案管理制度、管理流程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一、档案管理规定的重要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记录参保人员个人信息、缴费记录、保险待遇等重要信息的载体。

制定和执行档案管理规定,不仅可以有效保护参保人员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还可以确保保险业务的规范化和高效化运作。

二、档案管理制度1、集中管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应由专门机构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分类保管:根据社保业务的不同类型,对档案进行分类保管,方便查询和利用。

3、保密制度:对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档案进行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4、审批制度:在查阅、利用、借阅档案时,需经过相关审批程序,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档案管理流程1、收集:定期收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2、整理: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排序、编号等整理工作,使其有序存放。

3、保存:选择适当的存储介质,如纸质、电子等,并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对档案进行保存。

4、利用:为查询、利用档案提供便利,确保档案的有效利用。

四、档案管理责任制度1、领导责任:领导应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规定的落实。

2、管理人员责任: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利用者责任:在查阅、利用档案时,利用者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随意损坏或泄露档案信息。

五、结论与建议综上所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对于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保业务的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规定,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培训: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2、引入先进技术: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如数字化、信息化等,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社保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社保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社保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一、前言社保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是规范社保所对业务档案的管理,确保业务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本文将提供详尽的指导,以确保社保所能够有效管理其业务档案。

二、业务档案管理的原则在社保所业务档案管理中,以下原则是必须遵守的:1. 保密原则:社保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严格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客户档案信息。

2. 完整性原则:社保所业务档案必须包含所有相关文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3. 准确性原则:社保所业务档案必须准确反映每个客户的个人信息和缴费记录。

4. 安全性原则:社保所业务档案必须得到妥善的保管和管理,防止丢失、损毁或非授权访问。

三、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社保所应建立完善的档案收集流程,确保能够及时收集到每个客户的相关文件。

员工应准确填写客户个人信息表和缴费记录表,以便后续档案管理。

2. 档案分类社保所必须建立档案分类体系,将档案按照客户个人信息和业务类型进行分类,便于后续检索和管理。

3. 档案归档社保所应建立档案归档标准,将业务档案按照事项和时间顺序进行归档。

每个档案必须有唯一的档案编号,便于管理和检索。

4. 档案借阅社保所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对需要借阅档案的员工、目的和时间进行审批。

借阅档案时必须填写借阅登记表,并在归还后及时更新档案状态。

5. 档案销毁社保所应制定档案销毁规定,明确档案的保留期限和销毁程序。

档案的销毁必须经过正式审批,并有相应的销毁记录。

四、档案管理的措施1. 档案存储社保所应配备足够的存储设备,确保档案能够安全地存储。

档案室应定期进行防火、防潮等安全检查,并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

2. 档案电子化社保所应推行档案电子化工作,将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存储。

电子化档案应进行备份,并制定相应的电子档案管理措施。

3. 档案备份社保所应定期对重要档案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备份数据应存储在安全的地方,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4. 定期审核社保所应定期进行档案管理的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查。

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方案

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方案

蒙自县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及《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09〕59号)精神,蒙自县社会保险中心为有序推进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取得实际成效,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现对参保职工“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目标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必然要求。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站在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推进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范化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目标任务以《规定》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推进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建设,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县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普遍达到:制度措施落实、场地设施落实、专业人员落实、保障经费落实,基本实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广大参保对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管理服务。

三、实施步骤(一)动员准备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2月)1、认真组织学习《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2、制定蒙自县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主要明确档案管理制度、专管人员、档案室落实等内容。

3、做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系统信息化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1、建章立制(2010年1月至2010年3月)(1)制定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收集、整理、统计、保管、利用、保密、鉴定、销毁等各项基础管理制度。

(2)制定《蒙自县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归集目录》。

2、整理归档(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1)档案归集在具体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未出台前,对各类业务档案按照年度、险种、业务种类先进行初步归集、分类,于2010年4月前完成先期归集工作,并对2009年9月1日以后新形成的业务档案及时进行归集。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是指对社会保险业务中产生的各类档案信息进行管理和保存的工作。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社会保险业务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保障参保人的权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涉及到的内容非常广泛。

包括参保人的个人信息、参保缴费记录、社会保险待遇申请和发放记录、医疗保险报销记录、工伤保险事故认定和赔偿记录等。

这些档案信息是社会保险业务运行的基础,也是判断社会保险业务合法性和准确性的重要依据。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需要遵循一定的管理原则和方法。

首先是原始性原则,即档案管理应该按照业务办理的先后顺序进行归档,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其次是权威性原则,即档案管理应该以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准绳,确保档案信息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再次是保密性原则,即档案管理应该严格控制档案信息的访问权限,确保参保人的个人隐私不受侵犯。

此外,还需要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的档案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还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

社会保险业务涉及到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需要与财政部门进行资金管理和监督。

社会保险业务还涉及到劳动就业和人力资源管理,需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

只有通过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才能够实现社会保险业务的一体化管理和服务。

在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中,信息安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中包含大量的个人隐私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为了确保这些信息的安全,需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档案信息的备份和恢复,确保档案信息不被泄露、篡改或丢失。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是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的重要保障。

只有通过科学、规范、高效的档案管理,才能够保证社会保险业务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维护参保人的权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操作规程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操作规程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档案业务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在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过程中形成的已办结的各种文件材料,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收集、整理、立卷。

第一节档案资料的收集档案资料的收集是指相关责任人(业务人员或兼职档案员),把分散在本单位业务部门和业务经办人员手中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范围和办法集中归集,确保安全、完整,实行统一管理的工作。

一、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各地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制定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表》所列内容进行收集,就是收集业务工作过程中日常已办结的、按照规定具有保存价值的专业性文字材料、申报凭证、审核表单、结算凭证、电子文档、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载体的原始记录。

二、档案资料的收集要求1、做到办结一件收集一件,不同的业务资料分类存放,每类资料按办理的时间顺序扣放在专用的整理箱(架)中。

当文件累积到一定厚度时,按照规定的案卷厚度整理齐整后,用金属夹分类夹起存放,一般案卷厚度不超过35mm。

2、收集过程中必须审核每份资料的构成要素(包括名称、签章、日期、项目)并审核档案资料的主附件是否符合相关业务规定,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3、收集过程中必须审核每份资料是否符合长期保管的质量要求。

包括纸质、墨水、字迹的清晰度等是否符合存档要求,如不符合要求需进行相应处理。

4、平时注意收集具有保存价值的业务文件、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决定、照片、声像资料等,避免有价值的档案资料遗失。

第二节档案资料的整理档案资料的整理是指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去除杂物、统一规格、托裱、复制并进行分类、排列和编目,使之整齐美观、排列规范,组成有序体系的过程。

一、档案资料的整理原则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由业务经办人员将收集的档案资料,遵循业务经办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内在联系,依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表》,采取以案卷为单位,按“年度―业务环节”或“年度-险种-业务环节”的分类方法进行整理。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管理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管理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管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管理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保险已成为人民群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保障社会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保证社会保险资金的安全及有效运用,需要对社会保险业务的档案进行规范管理。

1.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概念和意义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指保险机构在开展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积累的各种材料和记录,如社保缴费记录、社保参保证明、社保待遇认证等等。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规范管理意义重大,它是社会保险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社会保险业务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社会保险资金安全的重要保证,只有规范管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才能保证社会保险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

2.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管理的重要性(1)保证社会保险业务流程顺畅。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社会保险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险机构可以根据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进行审查审核,保证社会保险业务的流程顺畅。

(2)保护社会保险参保人的利益。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可作为参保人的证明,保证参保人权益得到保障,规范管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也能防止社会保险资金遭受侵害。

(3)加强社会保险资金的管理。

规范管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有利于加强社会保险资金的管理,防范社会保险基金财务风险。

3.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管理的具体方法(1)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体制。

社会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负责人及部门职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等文件,确保档案管理有组织、有条理。

(2)做好档案收妥、整理、存档等工作。

社会保险机构应根据档案收妥要求,及时收取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对档案进行整理分类,并按规定存档,确保档案安全及完整。

(3)加强档案管理监督和检查。

社会保险机构应采取管理档案的监督措施,定期检查档案的存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完善档案查询和使用制度。

社会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查询和使用制度,规范档案查询和使用程序,加强查询和使用管理编号及查询条件,严格控制查询和使用权限,确保档案使用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一、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档案管理,保障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完整原则:确保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完整性,所有相关资料应全面、准确、无缺失地收集和归档。

3.安全原则: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保护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4.便捷原则: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检索和利用制度,方便相关人员查询和使用相关档案。

二、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1.档案分类:根据社会保险业务的性质和种类进行分类,包括基本医疗保险档案、失业保险档案、工伤保险档案、生育保险档案等。

2.档案收集:建立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收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及时收集。

3.档案归档:对于已收集到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按照统一的归档标准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4.档案检索:建立科学的档案检索制度,包括索引建立、检索方式和查询权限的管理等,方便相关人员查询所需档案。

5.档案利用:明确档案利用的范围和条件,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的利用,维护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6.档案移交:在档案移交时,应编制移交手续和移交清单,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7.档案保管:建立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保管制度,包括档案的位置安排、存储设施的要求和安全防范的措施等,确保档案的安全。

8.档案销毁:对于已经归档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根据规定的保管期限和审批程序进行销毁处理,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

三、档案管理的责任和义务1.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档案移交和销毁。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对业务部门进行档案管理培训和指导,并监督业务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3.相关人员:负责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进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检索和利用工作,并保守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四、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1.审计机构: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检查,评估档案管理的合规性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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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实务主讲:李秀梅1.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概念2.充分认识做好社会保险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3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管理,必须保障基础用房、设备、人员三方面的条件。

4.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工作流程5.达标验收的标准和工作程序6.长期档案的数字化转换7.档案的3个基础概念介绍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概念1、什么是档案在《档案法》中定义,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档案的构成包括四个基本要素:①档案的形成者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其形成有两个特点:一是按照一定的来源有规律地形成;二是具体活动中逐渐形成的,是陆续将多种文件材料有条理地积累起来的。

②档案内容是档案承载的知识信息档案之所以有价值,在于它记录的知识信息可供人们查考利用,成为人类了解过去、指导当前和预测未来的依据。

③档案形式指载体形式、信息记录的表达形式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档案信息的载体形式;另一方面是信息内容的记录方式。

档案载体有纸张为主的书面文件等常规形式的档案;还有胶片、磁盘、光盘等现代形式的档案。

④档案的本质是直接的、原始的历史记录原始记录性是档案的本质,也是档案区别于其它事物的关键。

文件与档案的关系非常密切,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档案是由文件有条件转化而来的。

两者是同一物体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性质,区别在于:一是文件是现行的,档案是历史的;二是文件具有现行的法律效力和行政约束力,档案是历史记录,具有凭证和参考作用;三是文件办理完毕后丧失现实效用才转化为档案,档案是保存备查的历史文件。

档案与图书、情报材料的关系同样十分密切,它们都是记录知识信息的载体,区别在于:一是档案是保存原文真迹的、未经过再加工的原本和原稿,不是后追记、编写或收集起来的间接材料;二是档案是原始文献,而非派生文献。

因此,我们用历史记录区别档案与文件,用原始记录区别档案与图书、情报材料。

2.档案的基本价值档案的凭证价值和参考价值构成了档案的基本价值。

档案的凭证作用首先从档案形成的过程及结果来看,是由当时当事直接使用的文件转化而来,并非人们事后追记和编写,它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人们的历史活动,因而具有凭证作用。

其次,从档案的外形结构来看,文件材料上保留着真切的历史标记。

有些是当事人的亲笔手稿,有些留有负责人的亲笔签名或批示,大部分盖有机关或个人印信;还有反映人或事物活动的影片、照片和原声录影等。

这些保留下来的历史真迹具有凭证作用。

以上特点,使档案成为讨论、处理和研究问题的根据。

档案的参考价值是指档案中所含信息对各项工作、科学研究以及满足人们需要有参考作用的价值。

档案记录了历史活动的事实和经过,也记录了人们在各种活动中的思想发展,能给人们提供互相联系的,以至于系列的、广泛的情报信息。

可为人们今后处理社会与自然界的关系和社会内部人与人的关系提供借鉴。

因此,档案对于人们查考既往情况,掌握历史材料,研究事物的发展规律,具有广泛的情报价值。

3.什么是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国家3号令第3条规定: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指社保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专业性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4.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特点社会性强, 社会保险档案的社会性源自社会保险自身的社会性。

社会保险项目不断拓展,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数急剧增加,社会保险档案涉及的人群越来越广。

专业性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工作流程与经办业务流程并驾而行,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依据资料记载信息专业查考价值而确定,档案管理水平以规范经办操作,满足社会需求而论。

档案量大,参保人数的日益增长社会保险项目多社会保险业务环节多社会保险业务凭证多类别齐全,按照反映的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管理类、社会保险征缴类、养老保险待遇类、医疗保险待遇类、失业保险待遇类、工伤保险待遇类、生育保险待遇类、社会保险业务统计报表类、社会保险稽核监管类等;按记录的形式,包括文字、图表、声像等;按依托的载体,包括纸质、磁介质、光介质和其它介质等。

利用率高,可以说,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

二、充分认识做好社会保险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维护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真实、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在服务民众、保障民生等方面重要的基础作用。

2009年7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人社部令〔2009〕3号,简称“3号令”),并于9月1日起实施。

随后,为贯彻好《规定》,人社部社保中心于7月31、8月5日先后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宣传提纲》;人社部办公厅于2010年6月下发《关于开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55号),确定了达标验收工作标准,并提出总体要求,即:“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国绝大多数经办机构在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方面做到落实制度措施、落实场地设施、落实专业人员、落实经费保障,基本实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管理”。

《规定》共16条,明确了制定《规定》的依据和适用范围,明确了社保档案的概念及其管理职责、条件、制度,档案的形成、分类方法、保管期限以及利用、鉴定、销毁、移交和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

为了使《规定》在我省贯彻落实好,近日与省档案局联合下发了<河北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1.做好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是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操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三化”建设,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改变包括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在内的各项经办管理不够规范的状况。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贯穿于社会保险登记、征缴、统计、待遇核发、稽核等经办业务的全过程,与社会保险各项经办业务既紧密关联又相辅相成,是正确处理各项具体经办业务、支持经办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在整个社保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所以说,做好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是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操作的重要抓手。

2.做好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是经办机构服务参保对象的重要媒介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参保单位和个人履行缴费义务和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的原始凭证,是对参保单位和个人权益的真实记录,是确定参保个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是实现为参保对象“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重要条件,也是反映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宝贵资料和重要历史凭证。

连接我们与参保人之间的重要媒介就是这些经办手续材料,一项经办业务完成后,这些材料又转化为档案继续为参保人服务,所以说是经办机构服务参保对象的重要媒介。

3.做好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有利于更好的维护广大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伴随着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的推进,社会保险将覆盖到更多的人、更多的方面。

由此产生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资料数量将更加庞大。

抓好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实质上就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在社保经办服务中的集中体现,可以说,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重要的“民生档案”,也是反映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宝贵资料和重要历史凭证。

随着民众维权意识的增强,参保对象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权益记录更加关注,由此带来的相关诉求也越来越多。

因此,我们一定要从保障参保对象的权益和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出发,加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

《规定》从切实维护参保对象合法权益出发,就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职责、归档标准、保管期限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更好地保存、保管参保对象的各类权益记录,切实维护和实现他们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管理,必须保障基础用房、设备、人员三方面的条件。

《规定》第五条要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管理,必须保障基础用房、设备、人员三方面的条件。

1、基础建设档案室应按库房、阅览、办公三室分开的原则设计,三个区域间保持一定的分隔和联系,避免交叉,保持通畅。

各区域设置标准如下:(1)库房面积,应参照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档《档案馆建设标准》等有关标准,根据室藏档案数量确定库房面积,充分考虑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趋势,测算档案室面积。

承重:楼面荷载应不小于12KN/㎡消防:门窗、装修材料和装具家具均应采用耐火材料,绝不能有明火设施,并采用气体或干粉灭火系统。

(2)阅览室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设在档案利用者易于到达的位置;采光:窗地面积比不小于1:5。

(3)办公室可划分整理区和办公区。

整理区内设计摆放裁纸机、装订机、扫描仪等设备及档案整理台的位置;办公区要考虑档案编研、统计等工作需要。

(4)展厅(陈列室或称荣誉室)成为本单位开展职工教育的场所和对外接待宣传的窗口。

有条件的单独设置,没条件的在阅览室设立展示区,摆放展示柜。

2、设备配备(1)档案装具档案装具包括存放档案的档案架和装订档案的包装材料。

密集架:存放纸质档案;防磁柜:存放音像档案和光盘;装订档案的包装材料主要有档案盒等,采用PH7.68±0.01无酸牛皮卡纸制作。

(2)档案工具档案工具包括整理装订档案的工具和对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的设备①常用的整理装订工具一般有页码打号机、裁纸机、打孔装订机、归档印章和真空压缩封装设备等。

处理医疗保险文件材料的,应增配消毒柜。

②档案管理信息化设备一般有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常用办公设备,扫描仪、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音视频转换、刻录机等档案数字化设备,有条件的还可配备服务器、交换机、光盘柜、小型机等电子档案存储、应用设备。

处理医疗保险文件材料的,应增配消毒柜。

3、档案管理部门和档案人员各级经办机构应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档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组织和推动;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工作的操作和实施。

市级2人/万卷、县级2人/万卷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明确分工。

要说明的是,各地要因地制宜,有条件的要做足功课,对于目前硬件条件不足的要做出发展规划,积极行动起来创造条件。

四、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工作流程档案的整个工作流程有,收集、分类、整理、立卷、移交、保管、统计、编研、检索、利用、鉴定和销毁等环节,每个环节都很重要。

几大环节的基本功能和作用:收集:是档案管理的基础,档案数量的保障。

整理:是档案管理的重要环节,档案整理好坏主要体现为是否整体化、有序化。

鉴定:是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质量的保证,去粗取精。

保管:是档案管理的重心,没有保管,无从利用。

检索:是档案管理中查询的重要工具,检索工具能较全面地体现档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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