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说明(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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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办事指南和流程

计生办事指南和流程

计生办事指南和流程《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村(居)委会领、填《申请表》。

并附下列证明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女方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审核并签署意见。

3、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

注:在女方户口所在地领,但女方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现居住地领。

有单位在单位出证明盖章,还要社区、计生所盖章。

《二孩生育证》办理流程(初审):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村(居)委会领、填《申请表》。

并附下列证明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第一个小孩出生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属再婚的要离婚证件;(4)女方孕检证明;(5)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状况证明、是否领取过独生子女证证明;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后上报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3、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应当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送海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4、海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应当自接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审查意见及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将审核情况在夫妻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进行公示1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给二孩生育证。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村(居)委会领、填《申请表》。

并附下列证明材料:(居住1年以上可以在居住地申请)(1)身份证、户口簿;(2)结婚证、生育证、小孩出生证、放环或结扎证件;(3)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签署意见;3、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村(居)委会领、填《申请表》。

并附下列证明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3)落实节育措施的证明;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签署意见;3、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及流程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及流程

计生窗口一、项目名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二、申请条件:凡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异地居住15天以上,女性年龄在18-49周岁,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流动育龄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申报材料:1、《流动人口婚育申请表》;2、户口簿、身份证;3、一寸照片2张。

四、办理程序:1、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填写《流动人口婚育申请表》;2、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上签署意见;3、报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五、承诺时限:即办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七、办理流程:计生窗口一、项目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二、申请条件:1、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措施,自愿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

3、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免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

三、申报材料:1、本人书面申请;2、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生育证明,并加盖公章;3、夫妻双方二寸合影照2张。

四、办理程序:1、到男方或女方户口(或单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填写《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申请登记表》;2、男女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在《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申请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3、报女方所在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五、承诺时限:即办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七、办理流程:劳动保障窗口一、项目名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办理二、申请条件:1、具有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户籍的人员,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

2、男已满60周岁,女已满50周岁自愿参保一次性缴清养保费。

三、申报材料:1、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2、1寸免冠照片2张。

四、办理程序:1、必须由本人持申报材料到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窗口申请办理;2、窗口核查资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3、窗口将材料转交市农保局审批。

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示范文本)

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示范文本)

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示范文本)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尊敬的市民朋友:欢迎您来到便民服务中心办事!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我们特别编写了本指南,希望能够帮助您顺利办理相关事务。

一、办事前的准备:1.查询资料:在办理相关业务之前,请您提前查询相关资料和要求,确保所携带的材料完整、准确。

2.预约登记: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您可以提前通过电话或在线系统预约办事时间。

预约成功后,请您按时到达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二、办事流程:1.取号排队:到达便民服务中心后,请您提前在取号机上选择合适的业务类型,取得一个排队号码。

2.等待叫号:根据屏幕上显示的叫号信息,您可以知道当前办理业务的号码范围。

请耐心等待您的号码被叫到,并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

3.提交资料:当您的号码被叫到时,前往指定窗口将所需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

请确保所提供的材料是完整且符合要求的。

4.审核核验:工作人员会仔细核对您所提交的材料,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有问题或遗漏,请及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补充或修改。

5.办理手续:当您的材料经过核验后,工作人员将会为您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填写表格、收费、复印件等。

6.办理结果:完成办理后,工作人员会将办理结果交予您。

请您仔细核对结果和所领取的证件、资料是否准确无误。

三、办事注意事项:1.请勿携带违禁品、危险品前来办事。

为了确保办事场所的安全,如有发现携带违禁品或危险品的情况,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您的办事申请。

2.请保持良好的秩序和礼貌待人。

在等待办事过程中,请遵守秩序,与其他市民友好相处,不要产生冲突和争执。

3.遵守工作人员的指示和要求。

在办事过程中,请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按照他们的指示提供所需要的材料、填写相关表格等。

4.合理利用办事时间和资源。

为了更好地为更多市民提供服务,请您合理利用办事时间和资源,尽量缩短办事时间,减少不必要的等待。

五、建议与意见:如果您在办事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有任何建议和意见,敬请及时向我们提出。

社区办事流程

社区办事流程

社区办事流程社区居民的办事流程是怎样的,去社区办理有哪些相关的手续步骤。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区办事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社区办事流程1、办理最低生活保障手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户,户主向居委会递交申请及户口、收入、房产、身体状况等相关证明,由居委会组织调查、走访、并出榜公示。

符合条件的由居委会签章,街道办事处复查后,区民政局审批。

2、办理生育证明:待业居民持户口簿、结婚证、劳动手册、医院证明、书面申请到社区居委会盖章,然后到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签章,二周内发证。

3、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待业居民持户口簿、结婚证、小孩出生证、劳动手册、女方节育证明→填表→社区居委会或单位盖章→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签章,二周内发证。

4、办理再生育一孩《生育证》:女方户口在本社区,符合《条例》规定,持户口簿、结婚证、劳动手册、相关证明→填申请书,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调查核实,一周后填审批表;持一寸照片4张→社区居委会签章→男方单位盖章→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签章→社区居委会公榜。

5、办理流动人员婚育证明:外出居民带户口簿、劳动手册、书面申请、节育证明、婚姻证明→社区居委会签章→街道办事处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流入人口持婚育证明、身份证、暂住证、节育证明到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

6、办理《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5周岁失业人员带户口簿、身份证、照片、学历证明及有关材料→本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社区没有劳动保障站的到街道办事处或区保障站办理)。

7、申领《再就业优惠证》:符合再就业有文件精神的居民→带户口簿、身份证、一寸照片2张、劳动手册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本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社区没有劳动保障站的到街道办事处或区保障站办理)。

8、失业登记、申领失业救济金:常住户口失业职工持户口簿、身份证、劳动手册、失业证明、退工手续登记表、1寸照片1张→本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社区没有劳动保障站的到街道办事处或区保障站办理)。

办事指南完整版版

办事指南完整版版
(三)审核
经审核,符合许可条件的,当场或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1、许可决定
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定相应证书《营业执照》或者不予批准通知书。
2、送达方式
(1)纸质营业执照:申请人可到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政务服务中心104室领取或由其邮寄送达。
办事指南(完整版)版)
()(
2018年8月20日发布
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
公司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登记
办事指南(完整版)
一、受理范围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行政区域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已取得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原件
□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本人签字)复印件
■原件
■复印件
1份
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同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注销公告
■原件
□复印件
1份
刊登在对外发行的报刊上的注销公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原件
□复印件
1份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该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办事指南样式

办事指南样式

办事指南样式
一、事项名称
(简明扼要地说明本次办理事项的名称)
二、适用范围
(阐明本办事指南适用的对象范围)
三、办理依据
(列出办理该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四、办理材料
(详细列出申请人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清单)
五、办理流程
(图文并茂地阐述该事项的办理流程)
1.
2.
3.
...
六、办理时限
(明确注明办理该事项的法定时限)
七、收费标准
(如有收费,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
八、办理地点
(注明受理该事项的机构和办公地址)
九、咨询电话
(提供咨询电话号码)
十、监督投诉
(说明监督投诉的途径和方式)
十一、附注
(加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上内容仅为办事指南的基本框架,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办事指南及流程【模板】

办事指南及流程【模板】

办事指南及流程1、建设工程报建(一)文件依据: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b)《XX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c)《XX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二)办理条件:a)建设工程单体方案经审查确定b)需要招标的项目已确定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c)项目立项批文、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已办理(三)办理流程:a)建设单位持营业执照、项目立项批文到建管中心办理报建;b)对于招标的项目,建管中心立即开具《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招标工作联系单》;c)建设单位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招标工作联系单》至XX市招投标中心办理招投标。

确定中标单位后,到开发区建设管理中心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d)不需招标的项目,直接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四)办理时限:即办2、施工许可证审核发放(一)文件依据: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c)《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d)《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e)《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f)《XX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二)办理条件:a)《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1份b)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批复(或正在办理的意见函)c)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正在办理的意见函)d)质量监督安全管理:(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注册表》(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3)项目室外排水专项设计审查合格证(复印件)、全套室外排水专项设计文件及加盖审查合格证专用章的图纸(原件)(4)施工合同(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外地施工单位的入肥登记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入肥登记证书原件核验(5)监理合同(原件)、总监注册证书(原件)、中标通知书,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外地监理单位的入肥登记证书复印件,入肥登记证书原件核验(6)建筑垃圾处置证明;;(7)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凭证;(8)建筑工程农民工工伤保险缴纳凭证;说明:所有复印件加盖原单位公章;(三)办理流程:a)建设单位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b)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及办理条件中所规定的全部资料到建管中心提出申请;c)建管中心处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审核确认后,对于符合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自证明文件补齐后作相应顺延;不符合条件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合肥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2023版)

合肥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2023版)

合肥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缴纳流程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新增首次新增:1、本人18位联系正反两面复印件1张。

2、1寸免冠彩照1张、2寸免冠彩照1张、3、首先办理劳动备案手续。

注: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局操作,待回执单核对后提交即完成。

调入/续保:1、本人18位联系正反两面复印件1张。

2、1寸免冠彩照1张、2寸免冠彩照1张3、首先办理劳动备案手续。

4、养老保险在本市参保的提供社会保险卡号。

5、养老保险跨省或市转移的提供原参保地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注: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局直接提交即完成。

停缴1、当地劳动部门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

补缴补缴期限和险种:自签订劳动合同三个月内可以办理五险的补缴,超过三个月按上年度安徽省社平工资基数征收,并且加征补缴利息。

所需资料: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财务工资凭证原件需报送交验。

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新增1、劳动备案材料。

2、联系复印件。

停缴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证明。

补缴补缴期限:按员工所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补缴。

先劳动备案通过后,携带资料到当地公积金中心操作。

所需资料:劳动合同。

报销流程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申领报销条件1、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申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

女职工50。

女干部55)。

申领报销时限1、时限:退休批准后的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2、周期:提交全资料后,正常一个月左右。

所需资料资料按当地存档机构的清单为主。

办理流程1、需提前一个月与参保企业办理解除手续,再以个人身份办理养老保险接续。

2、到法定退休年令时,提前一个月去本人存档机构提交联系,存档机构提供一份办理退休时需本人准备的资料清单及办事流程,按清单要求准备资料及进行后续办理。

二、医疗报销流程申领报销条件门诊: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住院:1、参保人员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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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抵押登记主要分为以下3类
①单一的土地抵押:应提供具有相应土地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
②持有房产证的房地产抵押:还应提交房产评估报告、房屋他项权证以及房屋所有权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③在建工程或期房抵押:还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房销售许可证》以及《期房抵押他项权证》。
1、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或转让批文等办理土地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
(3)土地权源资料(若为新增建设用地,应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若为存量建设用地,应提供原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证》)
(4)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或转让批文;
(5)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发票;
三、核准
1、分管局长复核初审程序是否合法、初审结果是否正确,依法提出审查意见后,上报局长及管委会分管主任核准,最后由窗口发放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提供在线查询的方式
备注
办事流程说明(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
单位土地登记发证
项目编号
编号4
办理机构
东湖开发区城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地址
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大楼6楼(武昌珞瑜路546号)
(1)刊登土地证书灭失声明的报纸;
(2)补发证书申请;
(3)原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主要内容是: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土地面积、原土地证号、颁证时间;
(4)土地证书灭失具结书;
(5)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6)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需填写)。
3、土地使用者更名、更址土地登记
办理流程
一、受理
1、申请人须提交申办材料交窗口;
2、窗口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检验,符合要求的进行登记建档。
二、审查
1、窗口将申请人的材料档案交土地办;
2、经办人核验收取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依法提出初审意见后交分管局长审核。
三、核准
1、分管局长复核初审程序是否合法、初审结果是否正确,依法提出核准意见,盖公章后由窗口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
联系电话
6788030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契税:成交价(评估价)×4%
登记费:1000平方米以下收100元,每超出500平方米加收40元,总额不超过4万元
印花税:5元
工本费:10元
申办对象资格
开发区内依法受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的单位
审批依据
国家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法规
申办应提交材料
二、审查
1、窗口将申请人的材料档案交土地办;
2、经办人核验收取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依法提出初审意见后交分管局长审核。
三、核准
1、分管局长复核初审程序是否合法、初审结果是否正确,依法提出审查意见后,上报局长核准,最后由窗口发放权证。
提供在线查询的方式
备注
办事流程说明(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
拆迁管理
项目编号
申办应提交材料
1、立项批文复印件(工业项目提供招商供地审批表)
2、1:2000地形图四份
3、土地证或土地权属证明
4、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限房地产开发项目)
申办应填写的表格
办理流程
一、受理
1、申请人将准备的证件材料交窗口;
2、窗口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检验,符合要求的进行登记建档;
二、审查
1、窗口将申请人的材料档案交规划办;
授权经营企业:国务院部门批文;
实施土地资产注入的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市国资办批文;
特困/破产/兼并/搬迁改造/改制企业:主管部门批文及名单;
⑶土地证复印件1份;
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资产处理总体方案的函(上市企业、债转股企业、授权经营企业必须提交);
(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土地使用条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1:2000规划用地范围线)各1份;
办理地址
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大楼6楼(武昌珞瑜路546号)
联系电话
6788030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申办对象资格
开发区内建设项目
审批依据
国家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法规
申办应提交材料
相关设计深度图纸,一式四份
申办应填写的表格
办理流程
一、受理
1、申请人将准备的证件材料交窗口;
2、窗口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检验,符合要求的进行登记建档;
国家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法规
申办应提交材料
1、用地申请
2、立项批复(储备用地除外)
3、用地虚红线(原件5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5份)
5、勘测定界报告(6份)
6、规划部门意见(项目选址意见书)
7、土地权属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
申办应填写的表格
办理流程
一、受理
1、申请人须提交申办材料交窗口;
⑷原土地权属证明资料(原土地证、征地批文等或交易成交见证书、交易确认书等土地交易市场证明资料)
⑸转让协议书(划拨补出让)
⑹相关主管部门批文(供地审批表)
⑺土地资产评估报告(限经营性项目交易)
2、土地转让
(1)转让方、受让方用地申请(书面申请和表格)
(2)转让合同
(3)土地来源证明(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证原件
办事流程说明(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
办理个人商品房国有土地使用证
项目编号
编号1
办理机构
东湖开发区城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地址
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大楼6楼(武昌珞瑜路546号)
联系电话
6788030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土地登记费:13元
工本费:20元
印花税:5元
申办对象资格
开发区内购买商品房屋者
申办应填写的表格
1、土地登记申请表
2、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3、土地登记委托书
4、地籍调查表
5、指界委托书
6、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7、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表
8、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申请表
9、土地证书灭失具结书
办理流程
一、受理
1、申请人须提交申办材料交窗口;
2、窗口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检验,符合要求的进行登记建档。
(2)《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4)土地使用权抵押申请表;(划拨用地应补办土地出让手续);
(5)土地抵押登记申请双方法人代表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6)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需填写);
(7)出让土地的,应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及有关税费凭证;
2、窗口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检验,符合要求的进行登记建档。
二、审查
1、开发区分局依法提出初审意见。
三、核准
1、报市土地局复审后再转省国土资源厅或国务院。
提供在线查询的方式
备注
办事流程说明(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
土地交易
项目编号
编号3
办理机构
东湖开发区城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地址
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大楼6楼(武昌珞瑜路546号)
(6)宗地图8份;
(7)土地估价报告。
4、土地划拨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
(3)划拨决定书
(4)土地使用证
(5)1:2000地形图(4份)、地籍图(3份)、宗地图(3份)
(6)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7)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办应填写的表格
1、土地登记申请表
(12)地籍测量相应资料
(13)原划拨用地补办土地出让手续
3、土地资产处理项目(对企业划拨土地办理保留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入股/授权经营等手续)
⑴用地申请表;
⑵相关主管部门批文:
上市企业:上级部门向中国证监委推荐的函,中国证监委关于发行股票额度的通知;
债转股企业:国家外经贸委批文,企业主管部门批文;
(1)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同意更名、更址的批复、平面布置图、可行性研究报告;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书》;
(3)土地使用者更名、更址申请;
(4)《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原件及复印件);
(5)出让土地的,应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及有关税费凭证;
(6)更名前后的公司合同章程、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若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涉及资产转移应在初审后按转让方式办理)
编号5
办理机构
东湖开发区城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地址
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大楼6楼(武昌珞瑜路546号)
联系电话
6788030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办理时限
收费情况
申办对象资格
审批依据
国家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法规
申办应提交材料
申办应填写的表格
办理流程
提供在线查询的方式
备注
办事流程说明(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
项目立项
项目编号
联系电话
6788030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申办对象资格
原土地使用者或申请使用土地者
审批依据
国家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法规
申办应提交材料
1、土地出让
⑴用地单位申请
⑵规划部门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含主附建筑物性质、容积率等)、虚红线图
⑶地籍测量资料(宗地图)调查资料、地籍调查表(工业用地略)
(8)在申请书上附宗地图或抵押宗地红线图件(分割登记应由抵押双方确认分割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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