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单元 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维护公平正义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一课

【问题】
1.小强平时砸坏的东西应由谁赔偿?为什么? 2.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谁来承担? 1.小强平时造成他人的损害应由付某来承 担,因为小强今年只有7岁,属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 付某作为小强的法定监护人, 当然应对小强的行为负责。 2.镜子的损失最后应由萧某来承担.
(3)法人
社会组织 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A 依法成立 B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C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D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需要通过法定代表人来进行 民事活动
案例2:曹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 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 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 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 套可以眺望海景房屋的徐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
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 平、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 刘某违背了民法的公平原则 曹某违背了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2、民事主体的资格
(1)民事主体的涵义 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 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 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需要具备的条件 什么是自然人? 自然人是指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 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他只有具备了民 事权利能力,才能参与民事活动。 ①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享 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
(3)身份权 身份权包括荣誉权、署名权、婚姻自主权、监护 权以及公民在家庭中的身份权。我国《民法通则》 在保护身份权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 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荣誉权不能 转让,也不能继承。侵犯荣誉权主要表现为非法 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第十一课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第十一课公正处理民事关系第十一课公正处理民事关系笫一框领会民法精神说课稿----- 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方璇各位评委老师好,我今天说课的题目是领会民法精神,下面我将从以下儿个方面来对本课进行说明。
一、说教材(一)教材的地位和作用:本节课内容为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第五单元第十一课的笫一部分内容,本单元所学习的内容为《依法从事经济活动,维护公平正义》(即《民法》)。
《民法》是我国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依据。
《民法》的基本功能在于为个人和团体确认并保障基本的人身、人格及财产权利,为市场经济活动提供一般规则及行为规范,并对受侵害的权利和利益提供法律救济。
通过学习《民法》,可以使同学们正确认识并行使民事权利,依法自觉履行民事义务。
本节课内容作为本单元第一部分内容,是学习《民法》所必需的基础,本课中学生将学习有关《民法》的最基本的知识,以及处理民事关系最基本的原则,可以说是学习《民法》的总纲。
(二)教学目标:通过本节课的学习,要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学会正确对待民事关系,使学生树立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利的观念。
因此我把教学L1标确定为以下儿方面:1(知识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民事法律关系及其三要素的相关内容,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懂得民事权利与义务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积极维护权利的重要性和履行义务的必要性。
2(能力LI标:着重培养学生运用基础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思想LI标:使学生树立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利的观念。
(三)教学重点: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及民法的基本原则。
(四)教学难点:正确行使民事权利,防止权力滥用。
(五)教学准备:PPT课件二、说教法和学法(一)学情分析loan approval and post credit approval officer/at all levels in accordance with credit approval rules, licensing and eventual exercise of credit decision power of persons or institutions. Review findings and review comments, according to the Bank's credit我校的学生,基础相对较差,在校期间更应努力提高他们能力,民事关系是日常生活中和每个人都有相关的,学生掌握一定的民事法律知识是必须的,本课是《民法》内容的第一课,学好本课既为接下来的内容打好基础,同时乂能使学生有兴趣继续学习。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五单元 依法从事民事活动 维护公平正义

4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 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 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 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 和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 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主要包括:物、 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等。
9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人格权是以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为民事客体的权利。人格 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 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三种。 姓名权是自然人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 肖像权是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或允许他人 使用的权利。 名誉权是自然人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 价、人格尊严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利。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 领域进行支配和保护的权利。
6 3.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原则 《民法通则》第五条规定:“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 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4.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 《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 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5.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 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 会经济秩序。”
第五单元 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 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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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课 第十二课Fra bibliotek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依法进行生产经营
熟悉与生活、学习和工作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理解其意 义和作用; 树立依法从事民事活动和经济活动的信念,提高依法从事 民事活动、经济活动的能力; 学会依法做事,依法维护权益、履行相应义务、承担责任。 。
第五单元 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维护公平正义教学内容

第五单元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维护公平正义第五单元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维护公平正义【素质演练】(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1、王某系某中职学校高一年级学生,在校期间因与同学刘某发生口角,追打刘某,致使刘某摔伤。
此事例涉及的民事关系是()A、财产关系B、人身关系C、公民关系D、法人关系2、下列各项中,违反民法自愿自责的有()A、赵某在某服装市场上询问一件衣服的价格之后,摊主强要其购买衣服B、钱某与孙某自愿达成的,将其邮票卖与孙某C、李某申请安装电话被要求在一份已经拟好的格式合同上签字D、周某(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花10元钱从小贩中购得名牌香烟一条,经查,该烟为假烟3、甲购买一辆汽车,在开回的路上,因刹车失灵而翻车受伤。
在此情形下,他可以()A、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B、要求厂家同时承担违约和侵权责任C、要求厂家承担违约责任D、要求厂家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请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4、刘某在女儿刘英2周岁生日时到甲照相馆为女儿拍照纪念,摄影师乙偷偷留下刘英的照片,将其卖家给丙出版社用作挂历。
后来乙又将该照片送给丁厂作沐浴露的包装。
在本案中侵害刘英肖像权的侵权人是()。
A、乙和丙出版社,不包括丁厂B、丙出版社和丁厂,不包括乙C、乙和丁厂,不包括丙出版社D、乙、丙出版社和丁厂5、小张长得矮胖,同学小孙给他起了个“武大郎”的外号。
对此,小张心里很难受。
但小孙却认为,起外号是件很平常的事,无可指责。
小孙的言行错在他不懂得给人起侮辱性外号是属于()。
A、侵害公民人格尊严的行为B、侵害公民姓名权的行为C、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的行为D、侵害公民肖像权的行为6、甲是著名的歌星,一直被“狗仔队”跟踪。
某日,某“狗仔队”所在报社在头版暴出新闻:甲有私生子。
甲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报社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
法院审查明,报社报道纯属子虚乌有。
报社侵犯了甲的()。
A、名誉权B、名誉权C、姓名权D、身体权7、2005年,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切房屋租给乙居住,租期三年。
第5章 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 维护公平正义

一、课题第5章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维护公平正义第三节遵守行业法律法规二、课前导入自然资源保护法是指调整人们在自然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利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新课讲授一、行业法律法规促进行业的发展(一)中国产品质量法体系主要调整两大类社会关系:(1)在国家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产品质量管理关系;(2)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与产品的用户和消费者之间因产品缺陷而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关系。
(二)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1.保证产品内在质量的义务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做出说明的除外;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2.产品标志应当符合法律要求3.生产者对某些特殊产品的包装应当履行的义务(1)产品包装的概念。
(2)产品质量法对某些特殊产品包装的规定:对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出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4.法律禁止生产者从事的行为(1)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2)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3)生产者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4)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三)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1)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2)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3)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4)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志应当符合法律对生产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志的规定。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五单元 依法从事民事活动 维护公平正义

11 (一)财产所有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 的民事权利。广义的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 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物权。 所有权,是指以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 属于自己的财产享有合法的占有、适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对于 不动产,则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天然孳息、先占、添附、继受取得、 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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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事责任
民事活动,必须依法正确行使民事权利,自觉履行法定 的民事义务,不允许以保护公民和合法利益为借口,损害国
家或集体利益,也不允许以保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为借口,损
害公民或法人利益。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 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 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等。这些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17 (四)严格履行合同,参与民事活动
履行合同应遵守下列原则:
1.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变更、接触和同事应恪守信
用,言行一致,尽最大的善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实现对方
的合同权利。这是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2.实际履行原则
合同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合同义务,未
经权利人同意,不得以其他标的代替履行。
19 (一)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 婚姻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 关系的重要民事行为。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结婚必须 男女双方自愿;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 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者应予以鼓励。)结婚必须符合 一夫一妻制。但我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 止结婚:(一)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二) 患有医学上认 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合法的婚姻,受到法律的保护。 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 程序。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登记程序(一)生活中处处有合同 合同,又称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织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依法订立合同 订立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 各方通过平等协商,依法就合同内容达成意见一致的过程, 即要约与承诺的过程。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 示,又称发盘、出盘、发价或出价。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 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条款可以分为主要条款和普通条款。主要条款是合 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第五单元 第11课 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第五单元第11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第五单元第11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江门一职2021―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课时讲课计划科目:《职业道德与法律》任课教师:黄瑞海序号:11课题授课日期授课班级目的与要求:心智:介绍有关的民事、经济法律常识,认知其意义和促进作用。
情感态度观念:认同法律规则,履行职责法律义务,崇尚公平正义。
运用:在民事和经济活动中按照法律规范做事,依法维护权益、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教学方法:讨论式、情境教学法、合作探究法课时精心安排:2课时重点难点与化解措施:重点及难点:民法的调整范围和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化解措施:以案观点,通过具体内容案例融合法律有关规定,教育学生如何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教学非政府过程:新课要点:一、依法参予民事活动(一)民法保护我们的生活(二)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三)依法处理民事关系二、依法保护人身权(一)民法维护我们的人身权(二)侵犯人身权必须分担法律责任(三)积极主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权三、依法维护公民的财产权(一)法律保护财产权(二)侵害财产权要承担法律责任(三)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财产权四、正确利用合同参与民事活动(一)依法签定有效率合约(二)履行合同的原则(三)严苛履行合同参予民事活动五、维护在家庭中的权利与义务(一)公民依法拥有婚姻自由(二)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权利与义务1第11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2021.6.310烹调2+10室内设计讲课时数2(三)为构建和睦家庭尽责任主要过程:创设案例情境――设疑探究――启迪思维――激趣导思――鼓励自学――稳固提升――能力升华――学以致用。
布置作业:当与父母发生冲突时,主动沟通,用巧妙的方法解决矛盾,才能使家庭和睦。
将这些方法说道出与大家交流。
教学过程:引入:议一议:民法维护我们生活中的哪些民事关系?(学生探讨)民法的调整什么呢?一、依法参予民事活动(一)民法维护我们的生活1、民法的调整对象:民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五章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维护公平正义第一节依法公正处理
❖ 1、公民
❖ 公民要成为民事主体必须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 事行为能力。每个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是自出生 享有,至死亡是终止。但是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是不一样的。分为三大类:
(2)、民事关系:是指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 系和人身关系
4、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做、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
1、民法保护我们 人身权 (1)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
四、正确利用合同参与民事活动
❖ (一)依法订立合同 ❖ 1、合同的内涵与形式 ❖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 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 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 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比如:对于租赁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 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 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 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二)履行合同的原则 ❖ 1、实际履行原则 ❖ 2、诚实信用原则 ❖ 3、全面履行原则 ❖ 4、情势变更原则
❖第三十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 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 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 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
5 第五单元 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维护公平正义
一、 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一) 民法的含义 民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部门法。就形式而言,民法是指 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 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财产关系 财产关系是人们在占有、支配、交换和物质分配过程中所形成的 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主要包括体现静态财产关系的所有权、知识产 权等和动态财产关系的继承权和债权等两个方面。
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规划教材
职业道德与法律
中等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编委会编
第五单元
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维护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平正义
目录
第十一课 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1
第十二课 依法生产经营,保护环境
2
11
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第十一课 公正处理民事关系
依法参与民事活动的 依法保护人身权 依法保护公民的财产权 合同的订立 维护在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 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2)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参加民事活动的 当事人,应自由地基于其真实意志,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诚实 善意、实事求是、信守承诺和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不侵害他人与社 会的利益,自觉履行约定的民事义务,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实行等 价交换,使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
一、 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 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包括两个因素:一是主体资格;二是主体享有权利的范围。自然人的 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取得,因死亡而终止。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 人通过自己的行为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并承担相 应法律后果的能力,我国《民法通则》根据年龄、精神两个标准来规 定自然人以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活动,从而取得民事权利、履行 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自然人按其民事行为能力一般分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种。
第五单元依法从事民事活动
(二)、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 1、民事主体的含义
•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事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必须具有民事权 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 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即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的资格。
3、法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
• • • • •
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但只有具备法人条件 的社会组织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法人的成立应具备的社会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依法处理民事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系
• 1、要学习民法,懂得民法,遵守民法。2、 自觉运用民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 3、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民法保护我们的生活
• 1、民法是调整民事活动的法律
• • • • • • •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 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生关系。 2、民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 (3)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原则 (4)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 (5)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第五单元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维护公民正义
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
【创境激趣】 [情境创设] 在某中职学校上一年 级的小朱酷爱 H-H, 经常在深夜放音乐, 吵 得邻居刘某等无法休息。 刘某向小朱提出意见, 而小朱认为听音乐是他的权利, 不但不听劝阻, 而且还在争执中把刘某打伤。 刘某的弟弟阿文 (高中辍学在外打工) 听后, 十分气愤, 伙同 两位朋友闯进小朱家将小朱狠狠揍了一顿, 并 将小朱价值一万元的音响设备砸坏。 [问题思 考] 上述事例中小朱、 阿文的行为分别涉及 哪些民事关系? 其行为违反了哪些民法的基本 原则? 小朱和阿文是否具备民事主体资格? 自然人和法人要成为民事主体需要具备什么资 格? 上述事例启示我们应如何处理民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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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单元依法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维护公平正义第十一课依法公正处理民事关系一、依法参与民事活动1、我国民法调整的民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民法的基本原则贯穿民法的始终,是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同时也是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准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有:⑴平等原则。
(是首要原则,核心原则)⑵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
⑶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原则。
⑷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
⑸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⑹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
3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⑴民事主体: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⑵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⑶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即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大类: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包括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年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4、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回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这些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依法保护人身权1、人身权的含义: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2、分类: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
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
3、我国民法通则在保护身份权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荣誉权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
侵犯荣誉权主要表现为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4、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要受到法律制裁。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三、依法保护公民的财产权1、法律保护财产权第七十三条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第七十四条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七十五条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广义的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狭义的财产权通常指物权。
3、物权法中所讲的“物”是指人体之外,能够为人类所需要并能加以控制和利用的“物质财富”,包括土地、森林、山岭、建筑物、水库等不动产和生活用品、牲畜、货币等动产。
物权的客体是物。
物权是和债权相对应的财产权。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4、侵害财产权所适用的民事责任方式,主要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四.依法订立有效合同1、什么是合同?合同有哪些形式?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订立合同是一种民事行为。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任何一份合同,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离不开提出条件到接受条件的过程。
这一过程称为要约和承诺。
2.依法订立有效合同订立合同的程序: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二十一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五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有效合同:要求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相一致,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合同:指虽经当事人协调成立,但由于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因而自订立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3、履行合同的原则:实际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原则,情事变更原则。
4、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内容予以改变的现象。
合同的变更需要以下条件:原合同已经生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当事人对变更的内容需要协商一致并约定明确,遵守法定程序。
合同转让,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
5、合同的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五、维护在家庭中的权利与义务1.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结婚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即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分为申请、审查、批准三个步骤。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结婚时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重要民事行为。
结婚的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男方22岁,女方20岁,符合一夫一妻制。
禁止结婚的情形:(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未成年人在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宪法、婚姻法通过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来保证未成年子女在家庭中的权利。
未成年子女在家庭中享有被抚养、受教育和受保护的权利。
父母有义务从物质上、经济上养育和照料子女。
按照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父母必须让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父母还有维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职责。
子女和父母父母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赡养,就是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负担父母必要的生活费用。
扶助,就是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必要的关心和照料,而且这方面是更为重要的。
家庭幸福和睦,关键在于正确地处理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包括处理好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十二课依法生产经营,保护环境一、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⑴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的原则: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⑵订立劳动合同的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用人单位公布招工简单或就业规则,寻找并确定劳动者的阶段第二阶段是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的草案,与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⑶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①变更:主要是指劳动合同内容发生变化,不包括当事人的变化②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以前,由于出现某种情况,导致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③终止: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2、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与义务⑴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
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⑵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的义务包括: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⑶关系:劳动者既享有广泛的权利,也承担相应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总是对应的,劳动本身就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3.劳动者权利的维护劳动者的维权途径:协商解决、申请调解、提起仲裁、提起诉讼二、依法规范企业的经济行为1.依法设立企业⑴企业的含义: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商品生产、流通和服务等经营性活动的组织,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只有依法设立的企业,才能合法地进入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⑵设立企业的条件:企业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名称,要有企业章程或协议,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本,要有必要的生存经营场所,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内容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要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
2.合法经营,公平竞争要建立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就要求市场主体之间要公平竞争、合法竞争。
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销售鲜活商品;(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积压的商品;(三)季节性降价;(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五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3.质量为本,注重信誉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生存之本、发展之本,决定着企业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三、依法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1.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⑴环境资源的含义:环境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包括: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
⑵环境污染: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海洋污染等。
⑶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①人口因素②不合理开发利用资源。
一是向自然环境任意排放废弃物,污染环境;二是不适当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破坏环境。
合理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维护清洁适宜的生活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协调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的关系,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