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合集下载

公司犯罪与法律责任高管违法行为与刑事处罚

公司犯罪与法律责任高管违法行为与刑事处罚

公司犯罪与法律责任高管违法行为与刑事处罚公司犯罪与法律责任高管违法行为与刑事处罚随着商业发展的加速,公司犯罪问题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高管违法行为对公司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刑事处罚则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手段之一。

本文将从公司犯罪的定义及类型,高管违法行为的危害以及相应的刑事处罚进行探讨。

一、公司犯罪的定义及类型公司犯罪是指由企业、公司或其他法人组织犯下的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犯罪主体不同,公司犯罪可分为集体犯罪和个体犯罪。

集体犯罪是指公司整体上对某一犯罪行为负责,如集体贿赂、集体偷税漏税等。

个体犯罪则是由某些个别高管或员工违法犯罪,如职务侵占、虚报财务等。

二、高管违法行为的危害高管违法行为对公司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首先,高管违法行为破坏了公司的经营秩序并损害了公司利益。

他们可能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内幕交易、挪用资金、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导致公司经济损失。

其次,高管的违法行为会导致员工道德败坏,影响公司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团队精神。

再者,高管违法行为会对其他企业和整个市场产生恶劣影响,破坏市场秩序,导致行业乱象、经济不稳定。

三、高管违法行为的刑事处罚高管违法行为的刑事处罚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手段之一。

公司违法行为犯罪事实被查实后,涉案高管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高管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等。

刑期的长短及程度取决于犯罪的严重性、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个人所犯错误的性质等。

除了刑事责任外,违法高管还可能面临经济赔偿、行政处罚等其他法律后果。

四、加强公司治理与预防公司犯罪为了防止高管违法行为和公司犯罪的发生,需要加强公司治理和监管机制。

首先,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审计监督机构等,完善制度规范。

其次,应加强对高管的选拔和培训,提高高管的职业道德和风险意识。

同时,加强监督和惩处机制,建立举报制度,为揭发违法行为提供渠道和保护。

结语公司犯罪与高管违法行为是当前社会中的严重问题,对公司和社会产生了极大影响。

企业高管有哪些法律责任与风险

企业高管有哪些法律责任与风险

企业高管有哪些法律责任与风险企业高管,专门指企业的高管人员,具体涵括企业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企业经营管理、掌握企业重要信息的人员,主要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下面由店铺为你详细介绍企业高管的相关法律知识。

企业高管有哪些法律责任与风险?一、明确高管的范畴除法律规定外,在公司的章程中也可以约定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法》第217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将公司的董事和监事列入高管人员,但客观上公司的董事和监事履行着相应的管理或监督职权,可以在公司的章程中将其列入高管人员,他们也面临和高管同样的职业风险。

二、法律责任和风险◎刑事责任。

我国的《刑法》、《公司法》以及相关的法律中对高管的法律责任均有规定。

据统计,如果按照罪名计算,我国《刑法》大概规定了120个罪名。

企业高管的犯罪主要集中在经济类犯罪,其中比较常见的是偷税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制造或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违规披露或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从企业设立、运营到终止的整个过程中,企业的高管们都可能因为实施了某种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面临处罚,稍有不慎就可能会违反《刑法》,构成犯罪。

《公司法》中有一章专门规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并且还规定如果单位涉嫌犯罪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除了刑事法律风险,企业高管们还面临着民事法律风险。

法律规定如果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有时甚至是巨额赔偿)。

企业高管谨防八大法律风险

企业高管谨防八大法律风险

企业高管谨防八大法律风险市场的发展呼唤法律型管理者入世以来,中国的持续、高速发展令世界瞩目。

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也由最初“宁静的湖泊”走到了今天“波涛汹涌的大海”边缘,面对国内越来越激烈的竞争,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和WTO框架下更加开放的市场环境,国内企业已被置于同国外企业同一市场规则的法律环境中,风险也越来越高。

因此,企业高管必须懂法律知识、具备法律意识,既要做到事前防范,又要做到事后补救,才能为企业的发展规避法律风险,保驾护航。

现状及问题表现近年来,我国大公司遭遇了一系列重大事件,如中航油亏损、长虹被拖欠巨额货款、中国人寿被海外起诉、海信商标被抢注、中国银行系列案件……这些事件的共同点是因遭遇法律风险而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由此看来,企业的竞争力的核心之一就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

但是,大部分中国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对此还没有足够的认识。

一方面,企业在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投入较少,而懂得法律知识、具备法律意识的高管人员更是数量不足。

根据英国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LovellsInternationalLawFirm)提供的《中国企业10 0强法律风险报告》,其研究中国100强企业法律风险评分活动的主要结果如下:大部分中国100强企业的分值都集中在33分到51分这个范围内,平均值为42分。

通过中外对比,中国企业在法律风险防范及相关行动上的平均花费仅占总收入的0.02%,相对应折合成法律风险评分仅为2分,而实际的法律风险评分的中间值为42分。

另一方面,企业还没有完全意识到法律工作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营活动中一旦发现法律风险,企业高管扮演“救火队”的角色。

这就是国内企业的现状。

法律风险八大表现高层管理人员的注意力可能主要集中在如何避免个人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的负面风险方面。

作为公司,根据有关调查报告,较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行业范围:例如高科技企业,涉及许多涉外知识产权风险;而海外投资,重大法律风险基本上都是法律文件;许多老国企可能面临环境污染集体诉讼、重大安全事故的法律风险。

《公司高管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金飒剖析

《公司高管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金飒剖析
公司高管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主讲人:金飒
目录
一、公司高管犯罪现状--逐年增多,影响巨大 二、公司高管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及原因分析 三、公司高管刑事案件的发案特点 四、公司高管对刑事法律风险的认识误区 五、公司高管的刑事法律风险预防
一、公司高管犯罪现状---逐年增多,影响巨大
提到公司高管的犯罪问题,我们就会想起一连串响当当的企业家的名字。大量鲜活的案例令世人振聋发 聩,发人深省。
三、公司高管刑事案件的发案特点
1、“权利”成为发案的核心要素,表现为“用权”和“买权”。企业中经理以上 管理层人员,掌控了一定的管理实权,包括企业事务的决定权、人事权、财权等等。 如果,企业内部缺乏必要的制约、监管机制,相关人员就很容易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 ,为自己牟利。这也是为什么贪污、侵占、挪用犯罪,高发的原因所在。而在部分国 有垄断行业中,企业的管理者代表国家掌握了大量社会资源、自然资源、经济资源的 控制权,很多周边行业和下游是有些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便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开展类似权力 寻租的活动,出现了不少国企管理层人员受贿的案件。
点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必须要靠法律的权威、法治的理念贯彻始终。企业 和企业家、公司高管和公司负责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中的任何一次违规行动, 任何一次涉嫌犯罪的事件,都可能引起严重的后果。
公司高管犯罪,不仅关系到个人自由乃至生命,还关系到所在企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 众多企业员工的就业生活,关系到关联企业的发展和存亡。从一个个体行为发展成一个刑事或 民事案件,经媒体和社会关注,成为一个社会事件。这些案例,均发端于企业高管的违法违规 行为。因此,高管的刑事法律风险需加倍警惕。
根据《中国企业家犯罪研究报告》(法制日报社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和中国青年报社舆情监 测室联合发布《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样本)研究报告》,简称《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2012年,国有企业高管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有85例,占比超过三分之一。2013年,国有 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87件,占比约为四分之一。连续5年的大量案例显示,媒体曝 光的企业家犯罪越来越集中在民营企业家身上,从最初的与国营企业家基本持平到数倍于后者 。 2014年以来,央企的企业家相继落马,是一个“重灾区”。

公司刑事合规管理制度

公司刑事合规管理制度

公司刑事合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预防和防范公司可能涉及的刑事风险,提高公司合规管理水平,保障公司的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刑事合规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刑事合规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并依照公司的组织结构和业务范围进行具体的制度规定。

第四条公司刑事合规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加强公司员工的法治意识,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防范和避免刑事风险。

第五条公司刑事合规管理制度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员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刑事风险预防和控制、举报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处理等方面。

第六条公司刑事合规管理制度的执行由公司领导班子负总责,由公司合规部门具体负责。

第七条公司刑事合规管理制度应当和其他管理制度相互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刑事风险预防和控制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公司员工利用公司资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九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治观念和违法犯罪风险意识。

第十条公司应当严格控制公司的财务管理,防止公司资金被挪用或侵吞。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公司员工的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查。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违法犯罪行为甄别机制,对公司员工的异常行为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三章举报内幕交易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幕交易监管制度,禁止公司员工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明确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对内幕交易行为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内部举报机制,鼓励公司员工对公司内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对举报内幕交易的员工进行保护,保障举报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违法行为的处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违法行为处理程序,对公司员工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的组织架构和机制,对违法行为进行分类处理。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进行逐级审批,确保程序合法和公正。

企业家及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及防范

企业家及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及防范

企业家及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及防范一、刑事法律风险的严重性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中最为重要的,企业的高管、股东涉及到刑法责任,风险是更为严重,可能导致公司的倒闭。

若个人涉及到刑事犯罪,对以后人生有很大的限制,若有一次犯罪处刑的记录,在以后的经营管理中都会是一个很大的麻烦。

比如:对终身都有一个记录的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定在上市公司或者担任公司高管人员有一定的条件限制要求。

刑事责任不仅是限制人身自由,对企业也是很严重,对企业而言是致命的,对个人而言则是终身。

近年来涉及到的企业家的刑事法律案件越来越多。

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家平时对于一些细节没有足够的重视,实际上留下巨大的隐患。

在传统的观念中,在公司法已经实行20多年,特别是在民营企业中,对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的划定不是很清楚,这是一种传统的认识问题。

我创立了一个企业,投入了多少的资金,相应的取得了企业的一定股权,成为企业的老板之一。

企业成立后,与公司老板的资产的相对独立的,但是企业主会将公司的财产认为是自己的。

比如一个企业有三位股东,买了三辆汽车,三位股东分别占有一辆汽车,他们认为他们占有公司一定股权,就有权利能够利用公司的财产。

特别是在财务管理、经营管理或者家族式的经营中体现的更多,从一些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的案例上看,这类案件的存在不是少数,区分不了公司的财产与个人的财产,这是一个隐患的存在。

二、刑事法律风险的成因及引发的问题(一)刑事法律风险的成因(1)党政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显然是引起刑事法律风险的直接原因。

刑事法律风险是可能是隐蔽的、隐性的东西,由于党政机关主动地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引发的刑事法律后果。

如海关查处走私,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某些货物涉嫌走私,如低报货物的价值、属于海关监管的货物被出售或转移,这类的问题,作为海关来说,是属于主管的对象,因此有权主动地追究刑事责任。

或者公司通过集资的手段来销售商品,实际上商品本身的价值不高,但以高于商品的价值出售它,以此来实现集资的目的,经过一段时间,又以更高的价格将商品回赎,用这种手段在社会上募集资金,将资金用于其他的地方,经过多次的这种行为,出现问题,资金收不回来,所以有很多参与资金募集的出资者到期收不回钱,其中有相当多退休的老人家,眼看收不回钱,几百上千人到政府闹,企业家就被抓捕。

企业及高管在企业治理中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及高管在企业治理中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及高管在企业治理中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甘肃政剑律师事务所朱兴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我国经济法律秩序的日益健全,自上个世纪 90 年代以来,我国诞生了一个又一个的创富神话,一个又一个的企业家诞生,与此同时我国的企业家因触犯刑律而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也日益增多。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这类事例更加层出不穷。

企业在市场运行过程中,不但面临着机遇和挑战,还面临着诸如经营管理、法律、政治、经济等一系列风险。

随着法治的进程和权利意识的觉醒,企业高管越来越注重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开始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企业进行风险控制。

但就当前的形式而言,这种法律顾问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一般偏重于对经济或者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刑事风险涉及的偏少,而众多的企业和企业高管们面临的最严峻的风险恰恰是刑事风险。

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存在的触犯刑事法律规范,应受刑事处罚行为的风险。

这种风险一旦从可能变为现实,往往会给企业或者企业高管带来致命的打击,引来牢狱之灾。

对企业危害最甚、有可能对企业造成毁灭性打击的风险就是刑事法律风险。

对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任何人都是具有内在需求的。

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什么主动谈及防范风险的却很少呢?有人认为自己主动谈防范刑事风险,就可能会被别人怀疑自己是不是犯了什么事了,还有些人认为在大庭广众之下谈防范刑事风险,是主动规避犯罪、是挑战社会、是不光彩的行为,担心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还有些人认为刑事犯罪离自己太远,只要自己不主动去实施犯罪,就不会有什么风险,也就没有必要主动去防范。

其实,这里面存在很多误解,应当先予以澄清。

犯罪当然是应予严惩的,一旦犯罪,不但犯罪的人因此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国家、社会和他人都可能会遭受一定程度的损害,因此控制和规避犯罪不论是对个人还是是社会都是尤为重要的。

在实践中,不排除有些企业高管为了个人私利,积极主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但除了积极主动有意犯罪之外,还有不少人陷入刑事风险则是被动的、无意的。

企业及高管的刑事法律风险预防

企业及高管的刑事法律风险预防

企业及高管的刑事法律风险预防企业在市场运行的过程中,不但面临着机遇和挑战,还面临着诸如经营管理、法律、政治、经济等一系列风险。

随着法治的进程和权利意识的觉醒,企业高管越来越注重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开始聘任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企业进行风险控制。

但就当前的形势而言,这种法律顾问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一般偏重于对经济或者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刑事风险涉及的偏少,而众多的企业和企业高管们面临的最严峻风险恰恰是刑事风险。

下面针对企业运转中的各个环节,提示并分析企业及高管可能涉及的刑事法律风险,以为从业人员提供借鉴。

一、企业设立中的刑事法律风险设立是企业存续的起始阶段,也是企业成立的必经阶段。

我国对企业的设立实行登记制度,只有在取得合法登记,领取相关证照的前提下,企业的成立才属于合法成立。

因此,在企业的设立过程中,申请登记是一个重要环节。

而在这个环节中,申报注册资本及出资又是重中之重,也是最容易印发刑事风险的地带。

1、虚报注册资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修订,简称《刑法》,下同)第158条】根据刑法的规定,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主体是申请公司登记的单位或者个人。

2、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刑法》第159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才能构成本罪。

这里的发起人、股东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

3、控制与防范设立中的刑事风险我国对公司的设立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只有具备法定条件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才能登记为公司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的设立阶段主要分成三个环节:准备环节、申请登记环节和登记后的出资环节。

要控制和防范公司设立中的刑事风险,应当从各个环节着手,防患于未然。

在准备环节,应当审查是否满足法定的设立条件,如确定设立方式符合法律规定;确定股东、发起人人数符合法律规定;审查公司股东的身份,并确定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实际投资能力;确定出资额或者认购、募集的股本不低于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等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王荣利《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2009年度报告 近100名 名人企业家落马的一年 黄光裕 前国内首富、国美集团董事局原主席 (14年) 陈同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 受贿罪(死缓) 张家岭 中国轻骑集团总裁 信用证诈骗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等罪(无期) 李培英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董事长 犯受贿罪、贪污罪已被执行死刑 杨彦明 中国长城信托公司 贪污罪受贿罪死刑,中国证券界获死刑第一人 李经纬 广东健力宝集团 贪污罪(15年) 顾雏军 广东科龙电器董事长 虚报注册资本罪,挪用资金等罪(10年) 田文华 石家庄三鹿集团董事长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无期) 周小弟 胡润慈善榜富豪、上海周氏集团原董事长 非法倒卖土地罪(14年) 吴英 浙江本色控股集团董事长 骗取集资款7.7亿元,死刑(改死缓) 2010年度报告 150位企业家止步造富故事 国企高管人均贪近千万 民企高管资产或涉案金额过亿者约50人 2011年度报告 200名企业家黯然离场 白培中,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国企老总家中遭小区保安洗劫5000万)。 这是近三年来王荣利先生从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国家媒体上公开报道的案例中搜集整理的,大部分一 般公司高管犯罪案例不在统计之列。
为了明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中的犯罪“红线”,正确识别刑事风险点,避免陷入无 意或被动犯罪,是我们每一位国有、民营企业高级管理者必须严肃认真对待的头等大事。
二、公司高管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及原因分析
(一)几个重要的概念 1、何谓刑事法律风险
所谓刑事法律风险,是指刑事责任主体因违反国家刑事法律导致承担刑事责任或者 刑事制裁的风险,也可以说是刑事责任主体所实施的行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以下简称《刑法》)分则规定的情形从而可能受到刑事处罚的风险;这种风险一但 从“可能”变成“现实”,往往会给企业及企业高管带来致命的打击。
3、公司高管的基本法律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高管负有如下基本法律义务和责任: (1)遵守法律的义务。公司高管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造成公司损 失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遵守章程的义务。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公司高管应当遵守章程的规定,如果在执行职务时违反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 成损失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对公司忠实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公司高管在执行职务时应当忠实和勤勉尽责,如果违反该义务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对公 司承担赔偿责任。 (4)禁止挪用公司资金、侵占公司资产的义务。公司高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侵占公司资产,否则应承担返还 义务,并赔偿公司损失。挪用公司资金、侵占公司资产达到刑法规定标准的,将构成挪用公司资金罪、职务侵占罪。 (5)限制关联交易的义务。公司高管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根据章程规定经过股东会同意。如果违反规定进行关联交易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6)禁止擅自对外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的义务。公司高管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应当根 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否则,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7)竞业禁止义务。公司高管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相应收入应当归于公司,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 任。 (8)禁止将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9)禁止擅自披露公司秘密的义务。公司高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0)公司高管在公司增资和清算时的勤勉尽责义务。在公司增资时,如果公司高管未尽勤勉尽责义务致使股东瑕疵增资或抽 逃出资,因此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公司高管应对公司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应当清算时,如 果公司的董事怠于履行或不当履行公司法规定的清算义务,因此造成公司债权人损失的,公司高管应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赔偿责 任。
根据《中国企业家犯罪研究报告》(法制日报社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和中国青年报社舆情监 测室联合发布《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样本)研究报告》,简称《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2012年,国有企业高管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有85例,占比超过三分之一。2013年,国有 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案件为87件,占比约为四分之一。连续5年的大量案例显示,媒体曝 光的企业家犯罪越来越集中在民营企业家身上,从最初的与国营企业家基本持平到数倍于后者 。 2014年以来,央企的企业家相继落马,是一个“重灾区”。
2、公司高管的法律界定 根据《公司法》第217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 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高管通常包括公司董事、 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管掌握着公司经营管理的大权,但也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面临相应的法 律风险。作为公司高管,应当了解自身的法律责任,并采取适当措施规避可能的法律
目录
一、公司高管犯罪现状--逐年增多,影响巨大 二、公司高管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及原因分析 三、公司高管刑事案件的发案特点 四、公司高管对刑事法律风险的认识误区 五、公司高管的刑事法律风险预防
一、公司高管犯罪现状---逐年增多,影响巨大
提到公司高管的犯罪问题,我们就会想起一连串响当当的企业家的名字。大量鲜活的案例令世人振聋发 聩,发人深省。
点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必须要靠法律的权威、法治的理念贯彻始终。企业 和企业家、公司高管和公司负责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中的任何一次违规行动, 任何一次涉嫌犯罪的事件,都可能引起严重的后果。
公司高管犯罪,不仅关系到个人自由乃至生命,还关系到所在企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 众多企业员工的就业生活,关系到关联企业的发展和存亡。从一个个体行为发展成一个刑事或 民事案件,经媒体和社会关注,成为一个社会事件。这些案例,均发端于企业高管的违法违规 行为。因此,高管的刑事法律风险需加倍警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