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彭宇案看司法的公信与公正
自彭宇案以来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彭宇案概述彭宇案是我国近年来引起广泛关注的一起民事侵权纠纷案件。
2006年,南京市民彭宇在街头救助一位摔倒的老太,却反被老太指责为肇事者,并要求赔偿医药费。
此案引发社会对见义勇为者的关注,以及对法律在处理类似事件时如何平衡正义与同情的问题。
二、彭宇案的影响彭宇案在我国法律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它不仅引起了人们对法律公正的反思,还引发了社会对道德、法律、同情心等多方面的讨论。
1. 法律公正问题彭宇案暴露出我国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存在法律公正不足的问题。
一方面,法律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力度不够;另一方面,对于恶意诬告者,法律缺乏有效的制裁手段。
2. 社会道德问题彭宇案揭示了社会道德的滑坡。
在法律无法完全保障见义勇为者权益的情况下,一些人为了自身利益,不惜诬陷无辜者。
这种现象使得社会风气恶化,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降低。
3. 同情心问题彭宇案引发人们对同情心的关注。
在法律无法完全保障正义的情况下,同情心成为衡量一个人品质的重要标准。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同情心往往被误解为纵容,导致见义勇为者面临道德压力。
三、自彭宇案以来的法律案件自彭宇案以来,我国在法律领域取得了一系列进展,以下列举几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件:1. 张丽君案2010年,江苏南京市民张丽君在公交车上救助一位摔倒的老人,却反被老人指责为肇事者。
此案与彭宇案类似,引发了社会对见义勇为者权益保护的讨论。
最终,法院判决张丽君无罪,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2. 刘学州案2011年,山东烟台市民刘学州在街头救助一位受伤的老人,却遭到老人及其家属的诬告。
此案再次引发人们对见义勇为者权益保护的担忧。
最终,法院判决刘学州无罪,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3. 李某某案2013年,河南郑州市民李某某在街头救助一位受伤的老人,却遭到老人及其家属的诬告。
此案引起了社会对见义勇为者权益保护的广泛关注。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某无罪,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四、法律进步与反思自彭宇案以来,我国在法律领域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权益,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等。
法律公平的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04年11月20日,南京市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交通事故。
一位叫彭宇的男子在过马路时,被一辆面包车撞倒,造成严重伤害。
彭宇的家人认为,面包车司机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在诉讼过程中,彭宇却意外地表示,是自己在过马路时没有注意,导致自己被撞。
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被称为“南京彭宇案”。
二、案件经过1.彭宇被撞2004年11月20日,彭宇在过马路时,被一辆面包车撞倒。
事故发生后,彭宇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结果显示其多处骨折,伤势严重。
2.彭宇家人起诉司机彭宇的家人认为,面包车司机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于是,他们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司机赔偿彭宇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3.彭宇表示自己有过错在诉讼过程中,彭宇却表示,是自己在过马路时没有注意,导致自己被撞。
这一说法让彭宇的家人感到困惑,也让法官对案件产生了疑问。
4.法院判决经过审理,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彭宇在过马路时没有遵守交通规则,存在过错。
因此,判决面包车司机承担部分责任,彭宇本人承担部分责任。
三、案件影响1.社会舆论的关注南京彭宇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人们纷纷对此案发表意见。
有人认为,彭宇应该得到赔偿,因为他是受害者;也有人认为,彭宇自己有过错,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2.法律公平的探讨南京彭宇案引发了人们对法律公平的探讨。
一方面,彭宇作为受害者,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彭宇在过马路时没有注意,存在过错,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这起案件让人们思考,如何在法律上实现公平。
3.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南京彭宇案也让人们意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过马路时,行人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同时,驾驶员也应该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行车安全。
四、案件启示1.法律公平的重要性南京彭宇案让人们认识到,法律公平对于维护社会正义至关重要。
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应该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实现法律公平。
2.个人责任的重要性南京彭宇案也提醒人们,个人责任不容忽视。
对“彭宇案”判决书的认识

对“彭宇案”的认识政师0811 0820601138 姜慧“彭宇案”受到了极大关注,尤其是在南京地区,网络、广电和纸媒体,都在挖掘这个事件背后的新闻价值。
究其根源,新闻媒体看中的是“好人无好报”这一新闻点,而普通网友却在关注“社会正义”“道德与良知”以及案件审判过程中出现的疑似作假证行为。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审判结果是彭宇负有责任,须承担40%被法院认可的医疗、鉴定等费用,也就是45876.36元。
这是整个事件被关注的风暴眼之一。
救了人还要认赔四万多,对此,很多支持彭宇的旁听人与关注者不能理解。
按照法官的判定,这个案件的焦点显然是“责任”和“动机”——彭宇到底是撞了老人然后伪装是见义勇为,还是原告徐寿兰老人昧着良心,一口咬定彭是责任人,好让高额医药费有人承担?作为旁人,我认为“彭宇案”它的现实意义在于:第一,国家公务员(南京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长)公然作伪证,这是对法律、对政府公信力的最大讽刺,当然,也一定有伤害,必然影响了法院判决结果被公众认可的程度,而涉嫌伪证却未受法律追究责任,这显然有悖法律公平精神,也不利于法律法规在公众层面的推行;第二,与本案无关的旁听人、关注者的反应相当重要,如果说自始至终没有被法院注意,似乎不太可能,但法院判决显然未受此干扰(或者说未采纳意见),却采用违背常规的被告举证、举证倒置原则,判决书中大量出现的“可能”“推理”等概念或意图模糊的词语基本反映出法庭作出判断的依据,这一点,更加佐证了质疑案件审判是否公平的旁人的观点;第三,被告声称自己是见义勇为却遭人诬赖,这从情感角度本身就已占据主动地位,因此,如果说,即使被告撒谎,不明原由的公众的情绪也依然有明显的指向,很多网友在网上感慨现在好人没好报,表示不再见义勇为、学雷锋,即是这一点的反映,法院作为必须依法办案的国家机关,不可以受主观左右,但政府有责任引导民众道德情操的发展,经济发展日益加快的今天,民众素质与公民道德的反方向发展,令人深思;第四,律师(辩护人)的从业素质相当关键,从判决书来看,尽管被告败诉,但其辩护律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方若干疑点或弱点的漠视令人心痛,我们知道,法律的判定以事实佐证为最大依据,即使,原告或被告一方事实违法、有违社会公德,但法庭都须尊重“证据”,这一案件的判定结果令大多数人不满意,而网民在网上不断举出事实或提出分析,也充分说明了辩护律师的无能,这一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样是法律的悲哀;第五,网络媒体覆盖面的发达使得网民能够参与许多焦点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甚至能够做出一些正面措施,比如前阶段的“山西黑砖窑非法用童工案”,网民的呼吁为事情的解决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但更多时候,主观认识上的理解使事实真相偏差巨大,甚至完全相反,进而衍变成网络暴力(此说法并不绝对针对“彭宇案事件”),因此,未来一段时间之后,网络上的声音必将成为政府和公众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正义的呼声需要重视,需要正确利用,而没有正确的引导,民众内心的一些狭隘心理或不正确看法亦将越来越壮大,届时,网络暴力一旦成为阻碍社会文明进步的“毒瘤”就难以根治,这个问题不容忽视。
经典法律案件及看法感悟(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南京彭宇案》是一起在我国引起广泛关注的经典法律案件。
2006年11月20日,南京市民彭宇在街头目睹一起车祸,救助了伤者徐老太。
然而,徐老太却诬陷彭宇撞伤了她,并要求彭宇赔偿医药费。
此案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彭宇赔偿徐老太4万余元。
该案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二、案件争议焦点1. 责任认定:彭宇是否应该赔偿徐老太?2.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3. 社会道德:社会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三、法律反思1. 责任认定:此案中,彭宇在事故发生后主动救助徐老太,从道德层面来看,其行为值得肯定。
然而,从法律角度来看,彭宇并未构成侵权行为。
法院判决彭宇赔偿,是对“好人难做”现象的一种讽刺。
这引发了人们对法律公正性的质疑。
2.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在案件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本案中证人证言存在矛盾,导致案件审理过程复杂。
这提醒我们在证人证言的采信上要慎重,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3. 社会道德:社会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密切。
本案中,彭宇的行为符合社会道德,但法律却判决其承担责任。
这反映了我国法律在道德层面的不足。
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法律与道德的融合,使法律更好地体现社会道德。
四、人性感悟1. 好人难做:本案中,彭宇在事故发生后主动救助徐老太,却反被诬陷。
这反映了社会道德的缺失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
我们要在日常生活中弘扬正能量,关爱他人,传递社会道德。
2. 法律与人性的冲突:本案中,法律判决彭宇承担责任,反映了法律与人性的冲突。
我们要在尊重法律的同时,关注人性的需求,使法律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3. 法律的公正与公正:本案中,法院判决彭宇赔偿,虽然符合法律程序,但未体现法律的公正。
我们要关注法律公正,让法律真正成为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有力武器。
五、总结《南京彭宇案》是一起具有代表性的经典法律案件。
通过对该案件的反思,我们应关注法律公正、证人证言的真实性、社会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等问题。
案件影响法律(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是社会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一些重大案件的发生往往对法律产生深远的影响,促使法律不断完善和发展。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案例,探讨案件对法律的影响,并对其对法律发展的启示进行总结。
二、案例一:南京彭宇案2012年,南京市民彭宇在街头摔倒,被路人撞伤。
事后,彭宇将路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然而,法院最终判决路人无需承担责任,理由是彭宇无法证明自己被撞。
此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被称为“彭宇案”。
(一)案件对法律的影响1. 社会道德观念的冲击“彭宇案”让社会道德观念受到冲击,许多人开始质疑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在判决结果公布后,一些网友表示“以后再也不敢做好人了”,这种情绪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道德观念的危机。
2. 法律适用争议“彭宇案”中,法院的判决引发了法律适用争议。
有观点认为,法院的判决过于机械,没有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导致公平正义受损。
(二)对法律发展的启示1. 完善举证责任制度针对“彭宇案”中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法律应当进一步明确举证责任,使受害者能够更容易地获得赔偿。
2. 强化道德教育为了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国家和社会应当加强道德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三、案例二:湖南“疫苗事件”2016年,湖南省发生一起疫苗事件,多名儿童接种了不合格疫苗。
事件发生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涉事企业进行了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一)案件对法律的影响1. 法律制度的完善“疫苗事件”暴露了我国疫苗管理制度的漏洞,促使国家加快了疫苗管理法规的修订,加强了对疫苗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管。
2. 公众对法律制度的信任“疫苗事件”的处理结果,使公众对法律制度的信任度有所提高。
人们开始认识到,法律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保障。
(二)对法律发展的启示1.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为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国家和社会应当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使人们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破坏司法公信力的典型案例

破坏司法公信力的典型案例
那咱就来说说彭宇案吧。
在这个案子里啊,一位叫彭宇的小伙子,被老太太指控是他把自己给撞倒的。
彭宇呢,坚称自己是好心扶人。
这事儿啊,一到法庭上就变得复杂起来了。
法官最后判定彭宇要承担一定责任,给出的理由里有这么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就这么一句话,可不得了啦。
这就好像在大家的心里头扔了一颗炸弹。
本来大家都觉得做好事是应该的,要互相帮助。
可这案子一判,很多人就害怕了,心想着自己要是扶了老人,被讹诈了不说,还可能像彭宇一样被判负责呢。
这就大大破坏了司法的公信力,让老百姓对司法的公正性产生了怀疑,感觉做好事都没保障了。
本来司法应该是保护善良、主持公道的,结果这案子就像一盆冷水,把大家的热心都给浇灭了不少呢。
还有那个赵作海案。
赵作海被冤枉杀了人,被关了好多年啊。
最后呢,真正的凶手出现了,这才知道是冤案。
这中间啊,司法程序里肯定是出了大问题的。
好好的一个人,平白无故就被当成杀人犯关起来,这让老百姓咋想?这就好比是司法这个大机器,本来应该是精准无比的,结果却把好人当成坏人,那大家就会觉得这个司法系统不太靠谱,对司法的信任也就大打折扣了。
就像你信任一个厨师做菜,结果他老是把菜做错,你还能放心让他做吗?司法也是这个道理啊。
法律逻辑案例分析彭宇案(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彭宇案是我国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起法律纠纷案件。
2006年9月,在南京市鼓楼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徐某被一辆轿车撞倒受伤。
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逃逸。
路人彭宇目睹了事故发生过程,并主动上前帮助徐某。
然而,在事后,徐某及其家属却将彭宇告上法庭,要求彭宇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彭宇案由此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二、案件争议焦点彭宇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彭宇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方面,彭宇主动帮助徐某,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另一方面,徐某及其家属认为彭宇在事发时未能尽到救助义务,反而导致徐某受伤。
此案涉及的法律逻辑问题主要包括:1. 法律因果关系:彭宇的行为是否导致徐某受伤?2. 无过错责任原则:彭宇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 法律事实认定:法院如何认定彭宇的行为与徐某受伤之间的因果关系?三、法律逻辑分析1. 法律因果关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彭宇主动帮助徐某,但并未直接导致徐某受伤。
从法律因果关系的角度看,彭宇的行为与徐某受伤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2. 无过错责任原则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彭宇主动帮助徐某,属于紧急避险行为。
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彭宇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3. 法律事实认定在法律事实认定方面,法院需要根据证据对彭宇的行为与徐某受伤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判断。
首先,彭宇在事发时主动上前帮助徐某,体现了其良好的道德品质;其次,徐某受伤的原因是肇事司机逃逸,而非彭宇的行为。
因此,法院应当认定彭宇的行为与徐某受伤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四、案件评析彭宇案引发了社会对法律逻辑和道德伦理的广泛关注。
以下是对该案的一些评析:1. 法律逻辑的严谨性:彭宇案体现了我国法律逻辑的严谨性。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法律因果关系、无过错责任原则等因素,对案件进行了公正、公平的审理。
彭宇案判决书读后感

彭宇案判决书读后感读完彭宇案判决书,我不禁感叹法律的神奇和复杂。
这起案件涉及到了人命,涉及到了家庭,也凸显了法治的力量和正义的价值。
彭宇案被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并最终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从判决书中可以了解到,案件的审理过程经过了充分的证据收集和审查,法官们在权衡各种证据的基础上做出了公正而客观的判决。
这让我对我们国家的司法体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对法律的实践者表示敬佩。
通过阅读判决书,我对法律的公正和平等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在案件中,法官并没有被案发地的舆论和情绪所左右,他们只根据法律,根据证据来判断案情,最终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这让我认识到,法律是衡量正义的尺度,无论亲疏故旧,尊卑贵贱,只有依法办事才能使社会达到公平和平等。
此案也让我思考到了人性的复杂性和社会的责任。
案件中受害人的死因可能与彭宇的行为有关,但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责任全部推给他一个人。
社会环境、家庭背景、心理等因素都会对一个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因此,在追求刑事责任之外,我们也需要思考如何预防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读完彭宇案判决书,我对法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通过案件审理,我们可以看到法律的权威和公正的力量,也看到了法律的无情和严厉。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尊重法律,同时也要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去。
只有法律得到充分尊重和执行,社会才能更加和谐和稳定。
总之,彭宇案判决书让我深入思考了法治和正义的问题。
在现代社会中,维护法治和推动司法公正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希望通过更多类似案例的审理,我们能够加深对法律的认识,提升社会的法制素养,从而实现一个更加公正和平等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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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不救 、 道德滑坡的现象也归罪于彭宇案 的判决 , 这 便 是社 会 舆论 对 司法产 生不 良影 响 的一 种体 现 。 因 此, 在强 调 司 法公 信 之 前 , 司 法 公 正 更 应 该 得 到
重视 。
收稿 日期 : 2 0 1 5— 0 6— 2 0
作者简介 : 刘一 泽( 1 9 9 4一) , 男, 天津师范 大学 法学院学生 。
次 年 1月 1 2 日, 徐 寿 兰将 彭 宇诉 至 法 院 , 指 认 他 将 自己撞 伤 , 并 索要 1 3 . 6万元 的赔偿 。法 院开 庭 审理此 案 时 , 彭宇 的妻 子代 为 出庭 答 辩 称 : “ 原 告 受
伤非被告所导致 , 不应承担责任。 ” 第二次开庭法庭
质证 时 , 彭宇 表示 : “ 我 下 车 的时 候 是 与人 撞 了 , 但 不是 与原告 相撞 。 ” 而后 , 彭 宇得 知事 发 当 日的询 问 笔 录丢失 , 他对 补作 的 笔 录提 出异议 。随 后 曾从 事 媒体 事务 的彭 宇打 电话 给一 位 论 坛 版 主 , 称 自己做 好事 反被 诬告 , 从 而 引起 南 京 多 家 媒体 的关 注 。第
司法 公信 力 , 顾名思 义 , 即 是 司 法 的裁 判 过 程
一
、
彭宇 案的 思考
和裁判结 果 得到 民众 的充分信 赖 、 尊重 和认 同 的
高度 反 映 。 民众 对 于 司 法 裁 判 结 果 的认 同 便 是 司 法 裁 判 具 有 公 信 力 的 一 种 表 现 。从 表 面 上 看 ,பைடு நூலகம்司
( 一) 彭宇案案 情 回顾
2 0 0 6年 1 1 月2 0 日, 徐 寿兰 老人 在 经过 公 交 车
门时与下 车 的彭 宇 发 生碰 撞 后 摔 倒 。彭 宇 发现 后 , 将 徐寿 兰扶起 并 与其 家 属 一起 将 其 送 往 医 院 治疗 , 并 代付 了部分 医药 费 。经 诊 断徐 寿兰 左 胫 骨 骨折 ,
2 3
山 西 省 政 法 管 理 干 部 学 院学 报
2 0 1 5年 9月
据, 能 够相 互 印证并 形成 证据 链 ; 二是 由被 告 申请 的
证人 , 并没 有看 到原 告摔 倒 的过程 , 只看到 被告 扶起 了原告 , 不 能排 除 此 前原 、 被告 相 撞 的可 能 性 ; 三 是
S e p t ., 2 0 1 5
第2 8卷
第 3期
Vo 1 . 2 8 No . 3
【 法学纵横】
从彭 宇案看 司法的公信 与公正
刘 一泽
( 天津 师范大学 法学院 , 天津 3 0 0 3 8 4 )
[ 摘
要] 我 国司法受上级 当政机 关的干预较 多 , 媒 体的 声音有 可能干扰到 司法裁 判 , 有 时公众 的眼 睛并不
能看到案件 的全部 , 致使 司法的公信 不能与公正统一的情况 出现 。司法的公信应从公正 中得 来, 司法机 关应提 升 自
己的 办案水 平, 同时将 司法裁判过 程公 之于众 , 让群 众看到公正的信息 , 实现 司法公正与公信 的结合 。
[ 关键 词] 司法公信 力 ; 司法公 正 ; 彭字案 [ 中图分类号 ]D F 8 1 [ 文献标 识码 ]A [ 文章编号 ]1 6 7 2—1 5 0 0 ( 2 0 1 5 ) 0 3— 0 0 2 3 —0 3
二民众的声音彭宇案中被告人借助媒体的力量对法院施压他向媒体表达自己是做好事没有撞到人而媒24体则完全不加考察直接进行报道从而在民众间引起了轩然大波社会舆论的抨击使一审法院受到了极大的压力最终的判决更是将法院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2 0 1 5年 9月
山西省政 法管理 干部学院学报
J o u ma l o f S h a n x i P o l i t i c s a n d L a w I n s t i t u t e f o r Ad mi n i s t r a t o r s
双方 因赔 偿 问题发 生 纠纷 。
法公信 力 在某 些 时候 的确 是 司法 公 正 的一 种体 现。然而 , 有 公信 力 的司法并 不能 与公 正 的司法 划 等号 。 司 法 实 践 中更 多 注 重 的 是 形 式 正 义 , 任
何 司法 裁 判 都 需 要 遵 照 程 序 、 依 靠 证 据 。 而 在 很 多情 况 下 , 不 知 内情 的 民 众 往 往 通 过 自 己 从 媒 体 上 得 到 的 片 面 信 息 便 得 出 自己 对 这 个 事 件 的 看 法 。一 些 媒 体 在 对 案 件 的 报 道 中也 会 很 自然 地 加 入 自己的感 情 色 彩 , 媒体工作者忽视证 据 、 随 意 对 事 件进 行 报 道 便 很 容 易 将 读 者 引 入 一 个 误 区 , 从 而 使 民众 对 事 件 做 出错 误 的判 断 。 司法公 信力 固然 是 我 国司法 需要 追求 的一 个方 面, 但它 并 不等 同于 司法 公正 。一 些情 况 下 , 民众 与 媒 体 的声音 甚 至会 干 扰 到 司 法 的 公 正裁 判 , 南 京 彭 宇 案便 是一 个典 型 的案 例 。案 中被告 利用 媒体 对 事 件 进行 扩 大宣 传 , 媒 体 的 片面 报 道 导 致 舆 论 一致 偏 向被告 一 方 , 使 这样 一起 简 单 的侵 权 案 件 最 终 演 变 为一场 道 德论 战 。甚 至有人 将 近年来 国内 出现 的见
三 次开庭 争议 焦点 变为 了双方 是否 相撞 。法庭 上 派
出所 提交 了原 始笔 录 照 片 以及 据 此 誊 写 的材 料 , 其 中主要 内容是 彭宇 陈述 二人 相撞 的情况 。虽 然 照片 内容得 到 当时做笔 录 的警 官确 认 , 但 由于 证 据 来 自 原告 的儿 子 , 因而 受 到 彭 宇及 媒 体 记 者 的 质疑 。值 得 注意 的是 , 此时媒 体 刚刚接 触 到案件 , 他们 只是 听 取 了彭 宇单 方面 的说法 , 并没 有深 入 了解案 件 。 9月 3日, 法 院 做 出一 审 判 决 , 认 定 了原 、 被 告 相 撞 的事实 , 其 主要 理 由 : 一 是城 中派 出所 提交 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