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 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2022-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

2022-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单选题(共50题)1、甲准备好毒药后放在自己的书架上,打算在张三到访时给张三喝。
但在张三到访前,甲的女儿乙误把毒药当饮料喝了。
关于甲的行为的定性,说法正确的是:()A.成立故意杀人罪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B.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C.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D.成立故意杀人罪预备和意外事件【答案】 A2、英国凯英公司与我国贝华公司签订合同在我国共同投资建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如果凯英公司与贝华公司之间就此合同发生争议,提起诉讼。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可以在英国诉讼B.必须在中国诉讼C.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英国管辖, 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D.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第三国管辖,我国法院就没有管辖权【答案】 B3、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主权”的论述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之一。
下列哪一宪法原则准确体现了人民主权思想?A.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D.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答案】 B4、深圳天宝出口贸易公司出售一批货物给香港海龙公司,价格条件为CIF香港,付款方式采取付款交单的托收方式,天宝公司接受海龙公司指定的香港汇丰银行为代收行,天宝公司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装船,取得清洁提单,随即出具汇票,连同提单和必要的商业发票委托中国银行通过代收行汇丰银行向海龙公司收取货款,但是货到香港后,海龙公司认为货物与合同不符,拒绝付款赎单,导致货物滞留码头,汇丰银行应当如何处理?A.汇丰银行有义务去码头提货,并妥善安置B.汇丰银行有义务通知托收行中国银行,再由中国银行通知委托收款人天宝公司,并且在天宝公司知悉并采取有效措施前妥善安置货物C.汇丰银行并没有提货义务,也无须通知托收行和收款人D.汇丰银行没有义务去码头提货,而应当通知托收行中国银行,再由中国银行通知委托收款人天宝公司去处理【答案】 D5、王某因盗窃巨大数额的财物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后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于王某承认罪行,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请回答题。
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

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新华社10月28日电《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习心得体会范文(通用3篇)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习心得体会范文(通用3篇)第一篇: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习心得体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以此次会议为节点,中国将开启依法治国新时代,中国的依法治国将从政治方略走向全面、系统的法治实践,在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引领下的中国号巨轮必将走得更稳健、更精彩。
当今世界,国家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制度的竞争,国家的现代化归根到底是制度的现代化。
法治作为中国当前最大的政治,四中全会给出了一个振奋人心的答案,描绘出了一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
一、法治承载中国治国理想法治承载着中国的治国理想,也构筑起中国的治国大厦。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走过了一条艰难探索、创新发展的不平凡道路。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此后,在不同场合多次就依法治国作出重要论述。
随着一次次的阐述,新一届领导集体依法治国的理念愈发明确,路径也愈发清晰。
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不竭动力;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制度基石;是人民权利的根本保障。
四中全会以高远的立意、宏大的构架、精细的笔触,勾勒出了升级版的依法治国。
二、法治的基础是良法善治四中全会提出,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良法善治是人类古老而崇高的法治理想,要实现这一理想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更需要有永远在路上的准备。
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努力,2023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让依法治国有了现实的制度基础。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立法的终结,相反,作为一个动态开放的法律体系,以此为转折点中国迎来了一个新的立法时代。
立法法修正案模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二、将第五条修改为:“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三、将第六条修改为:“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四、第八条增加一项,作为第六项:“(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第六项改为第七项,修改为:“(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第八项改为第九项,修改为:“(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五、将第十条改为两条,作为第十条、第十二条,修改为:“第十条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二条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走进法律体系“2.0时代”(《法治热点面对面》⑤)

走进法律体系“2.0时代”(《法治热点面对面》⑤)——怎样推进科学民主立法《人民日报》(2015年02月06日09 版)2014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随后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12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这是立法法实施14年后的首次修改。
人们普遍期待,对这部规范立法工作的基本法的修改,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入“2.0时代”。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这是中国立法工作的一个新跨越,标志着立法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一为何说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国家若善治,须先有良法。
立法是法治的龙头环节,龙头昂起来,龙才可能腾飞起来。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立法为“开路先锋”,发挥好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30多年前,历经十年浩劫的中国,法律园地一片荒芜,只有宪法和婚姻法等寥寥几部法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中国立法进程不断加快。
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10年年底这一历史任务如期完成,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这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一座重要里程碑。
随着法律体系的形成,有法可依的问题已经总体解决了。
那是不是立法工作的使命就结束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立法进程没有终点。
社会实践是法律的基础,社会实践永无止境,立法也永无止境。
即使是一些法律比较完备的国家,每年也都会新制定或修改一批法律。
我们的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它不是静止的、封闭的、固定的,而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将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目前,仍存在一些重要领域法律法规缺失的问题,存在一些法律法规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问题,存在一些法律法规衔接配套不够的问题,立法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能力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能力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下列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判断,正确的一项是:A.甲在荒郊野外对乙实施伤害,但由于抢救不及时导致伤口恶化而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B.甲在楼梯上对乙实施严重暴力,乙在急速往楼下逃跑时摔倒,头部受伤死亡的,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C.寒冷的冬天,甲为了取乐将100元扔入湖中,乙为了得到100元而跳入湖中而死亡,甲的扔钱行为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D.甲乙二人在没有意思联络的前提下,同时向丙开枪,丙中弹而亡。
即使事后查明,只有一颗子弹击中丙的心脏,但无法查明是甲乙二人谁的子弹,也应承认甲乙二人的行为对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答案】 B2、某县城一交通警察王某在执勤时,发现一辆轿车闯红灯,便将该车拦住。
王某向车主出示了自己的证件,随后告诉车主刘某闯红灯应该罚款30元,并告诉刘某,如果不服可向交通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刘某不愿掏罚款,在王某要开罚单时,用手拉住王某的手央求王某不要开罚单,反复强调自己是无意的,而且没有造成任何危害。
由于王某还要继续执勤,对刘某的行为特别的反感,推开刘某的手,以其态度不好为由,加罚了10元,开了一张40元的罚单,并当场将罚款收缴。
下面对本案分析正确的选项是:()A.王某的处罚应当适用一般处罚程序,至少应当是2人在场,因而王某的处罚程序不合法B.王某当场收缴罚款的行为是合法的C.王某对刘某加罚10元的行为是违法的D.王某的处罚行为及其适用的处罚程序是合法的【答案】 C3、乙(16周岁)进城打工,用人单位要求乙提供银行卡号以便发放工资。
乙忘带身份证,借用老乡甲的身份证以甲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
乙将银行卡号提供给用人单位后,请甲保管银行卡。
数月后,甲持该卡到银行柜台办理密码挂失,取出1万余元现金,拒不退还。
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一犯罪?A.信用卡诈骗罪B.诈骗罪C.盗窃罪(间接正犯)D.侵占罪【答案】 D4、《行政强制法》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押题宝典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练习题(一)及答案

押题宝典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练习题(一)及答案单选题(共30题)1、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B.健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C.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制度和程序上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法律化D.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答案】 B2、在一审法院审理中出现下列哪一特殊情形时,应以判决的形式作出裁判?A.经审理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且不是必须追诉的B.自诉人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C.经审理发现被告人系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的D.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死亡,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尚不能确认其无罪的【答案】 C3、某家具厂老板张某与其员工李某发生纠纷,二人发生口角后张某威胁不给李某发工资,李某气氛之下拿了一个杯子砸向张某但没有砸着,张某找人把李某打成重伤。
李某报案后,公安局逮捕了张某,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李某也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依法进行了裁判。
之前,检察院和张某签订了一项家具买卖合同。
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张某和李某之间既有调整性法律关系又有保护性法律关系B.张某和检察院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横向法律关系C.张某与法院之间是纵向法律关系D.张某和公安机关之间是调整法律关系【答案】 D4、外国公民张女士与旅居该国的华侨王先生结婚,后因感情疏离,张女士向该国法院起诉离婚并获得对其有利的判决,包括解除夫妻关系,以及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内容。
该外国与中国之间没有司法协助协定。
张女士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该离婚判决,王先生随后在同一中国法院起诉与张女士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中国法院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决定是否承认该判决中解除夫妻身份关系的内容B.中国法院应依前项司法解释决定是否执行该判决中解除夫妻身份关系之外的内容C.若张女士的申请被驳回,她就无权再提出承认该判决的申请,但可另行向中国法院起诉离婚D.中国法院不应受理王先生的离婚起诉【答案】 B5、下列选项中关于选举的平等性原则的理解错误的是?A.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4倍B.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实行合议制,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代表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C.每一个选民在选举中平等地拥有一个投票权D.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平等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答案】 A6、1913年3月20日,宋教仁先生在上海火车站遇刺身亡。
中考政治热点:依法治国科学立法1_中考政治

中考政治热点:依法治国科学立法1_中考政
治
材料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摘要)
【考点链接】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什么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
(1)有法可依,即建立科学完备的法律体系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
(2)有利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的发展。
(4)有利于实现国家的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
2.为什么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2)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3)宪法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完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作者:王萌
来源:《实践·党的教育版》2015年第03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从“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三个方面,提出了新形势下完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点任务。
完善立法体制
一是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体制机制。
《决定》指出,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
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
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重大问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党中央报告。
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机制体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
从《决定》中看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保证了立法工作的政治方向,是立法体制的基石。
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要切实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应体现在法律法规的立项、起草、审议、修改、表决等各个环节。
在立法工作中,要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要建立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制度,要集聚立法人才,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
我国现阶段广泛实施的是政府立法体制,即现行法律法规的草案大多是由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的行政部门起草,再按照《立法法》规定的立法程序由享有立法权的机关审议。
这种立法体制有助于发挥本行政部门的专业性,但极易造成立法部门化倾向,从而影响立法质量,还容易造成不同行政部门的职权重合或冲突,这种情形下,每个参与起草法律法规的行政部门都试图在草案中最大化地规定自己的行政职权,而无论这项职权是否真的必要。
因此,政府立法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此,《决定》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立法机制,才能提升立法质量,最关键的是回归立法机关主导的立法机制。
三是完善立法机制,明确立法权力边界。
要明确划分各个层级的立法权限,尤其要明确人大与政府立法事项的范围,还要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适当扩大地方立法权限。
各立法主体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立法,既不能超越权限,也不能背离程序。
从机制体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协商解决。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立法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要科学立法,必须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不仅是审议法律案,更重要的是全程主导立法,包括立法建议的提出和法律草案的审议。
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基层群众对地方立法、立法规划及对法律法规执行难点的意见和建议,可随时向人大代表反映,进一步畅通公众立法诉求渠道,而人大代表也从民众中汲取智慧。
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
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充分收集各利益方的意见,并根据相关规则引导各方开展合理的利益博弈,把立法过程同时变成理解法律、尊重法律的过程。
探索涉及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在立法方面,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
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对立法项目开展立法前论证,减少决策的随意性。
行政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学术团体甚至是公民个人,都有向立法机关提出立法建议并进行论证的权利,这样立法建议的提出才会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社会对立法工作的要求,也有利于制定出更加务实的法律。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立法发展阶段的变化,我国立法目标从注重立法数量、速度转变为更加重视立法质量,确保法律好用、管用;立法结构从注重经济领域立法转变为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立法齐头并进;立法理念从注重维护公权、便于行政转变为重视规范公权、保障私权、尊重人权。
因此,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立法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动法律体系完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来源,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是更好地尊重公民权利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
人类的历史和实践告诉我们,法治是保障公民权利最有力的武器,只有靠法律公民权利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只有确保法律权威神圣不可侵犯,才能确保公民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因此,立法理念要从规范公权转变为保障私权、尊重人权,要更加注重依法保障公民权利。
要从立法方面制定和完善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增强立法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使保障公民权利有法可依。
要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活动和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进而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
要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获得法律帮助。
二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决定》中进一步强调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
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不可侵犯,均受到法律保护。
提出完善激励创新的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及其保护制度是推进创新的重要保障。
强调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特别是编撰民法典。
民法典是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和保护私权利的重要法典。
针对企业经营中经常遇到非法干预,提出“企业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法律依据的要求。
”与之相对应,《决定》还明确提出加强企业社会责
任立法,促进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确保企业社会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还要加强社会监督,增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外部推动力。
三是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
《决定》强调,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
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重拳反腐,将一个个贪官“斩落马下”,形成了强大的威慑。
这种威慑要更好地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一定要加强反腐败立法,实现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
当今,一些反腐败法律规定不仅滞后于时代发展,在解决现实问题上也力不从心,其严肃性与约束力也远远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影响着“不敢腐”的法律彰显。
因此,必须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四是立法领域中重点社会问题的立法。
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强调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抓紧出台反恐怖等一批急需法律,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如何应对突发的包括恐怖袭击等在内的公共危机事件,除了开展行动之外,我国更需要采取法治化手段,为处理突发事件确立具体的标准和准则。
加快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体系,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要更加强化生产者保护环境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使排放污染、破坏环境的代价足以弥补环境修复的成本,体现“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受罚”的原则。
我们相信,这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后,我国法律体系将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将更有保障。
(作者系内蒙古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
(责任编辑/麦力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