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教师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坚定为学生服务的信念,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增强自身专业技能。
二、加强自身修养,通过自我心理分析及其它方式,提高自身心理素质,保持身心健康。
三、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热情、真诚,热爱、尊重学生,与来访者建立平等友好的咨询关系。
四、心理咨询师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视来访者。
五、心理咨询师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前,必需让来访者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特点,该工作的局限性以及来访者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六、心理咨询师在对来访者进行咨询时,应与来访者就咨询的目标、步骤、技术等主要方面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如采用某些疗法)应与来访者达成协议。
七、心理咨询师与来访者之间不得产生和建立咨询关系以外的任何关系,尽量避免双重关系(尽量不与熟人、亲人、同事建立咨询关系),更不得利用来访者对咨询师的信任谋取私利。
八、当心理咨询师自觉情绪不佳或生活中有应激事件发生时,应慎重考虑是否接受咨询安排。
如认为自己不适于对某个来访者进行工作时,应对来访者说明情况,并且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应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心理咨询师。
九、在团体咨询前必须对参与者进行筛选,尽量避免团体活动开始后,成员间的不适或伤害。
关于团体成员的自我暴露,咨询师必须事先设定保密标准。
•心理咨询师应始终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具体措施如下:(一)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二)在心理咨询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或与其他心理咨询师进行磋商,但应将保密信息的暴露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心理咨询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等资料,均属专业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中。
(四)心理咨询师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心理咨询制度及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制度及工作守则心理咨询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遵循一定的制度和守则,以确保咨询师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效果。
本文将重点探讨心理咨询制度及工作守则的相关内容。
一、机构设置及资源保障心理咨询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机构设置,包括设立专业的咨询室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同时,应保障充足的资源供给,如专业书籍、资料、咨询工具等,以支持咨询师的工作。
二、保密与隐私保护心理咨询涉及个人隐私,咨询师有责任保护咨询对象的隐私和机密信息,确保咨询过程的保密性。
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咨询师应与咨询对象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原则和范围。
三、专业素养要求咨询师应具备扎实的心理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咨询实践经验。
同时,需要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参加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
在咨询过程中,咨询师应保持专业的态度和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私利。
四、咨询过程管理心理咨询过程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管理,以确保咨询的质量和效果。
在开始咨询前,咨询师应与咨询对象签订咨询协议,明确咨询的目的、形式、时长等方面的内容。
在咨询过程中,咨询师应严格遵守咨询时间和咨询对象的个人隐私,不得在未经咨询对象同意的情况下泄露咨询内容。
五、自我反思与监督作为一名咨询师,自我反思和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水平是必不可少的。
咨询师应定期对自身的咨询工作进行反思,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自己的咨询技巧。
同时,可以选择参加心理咨询师协会或相关组织的监督和评估,接受同行的评价和建议,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六、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心理咨询师在工作中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责任心。
咨询师应尊重咨询对象的独立和自主权,切实保障咨询对象的合法权益。
同时,咨询师还应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与咨询对象保持适度的距离感,确保咨询对象的利益最大化。
七、持续发展和学习心理咨询的领域变化快速,咨询师需要持续学习和跟进最新的理论和实践成果。
咨询师应加强自身的学习能力和学习动力,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实践创新,提升自身的咨询水平和服务质量。
心理咨询制度及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员工作守则一、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心理辅导理论水平与咨询技巧。
二、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热情、真诚,热爱、尊重学生独立人格和需要与情感体验。
三、为来访者(咨询者)保密、负责。
来访的资料不得外借与透露于外。
四、与来访者保持客观、公正、平等的关系。
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或转由其他咨询员继续咨询工作。
五、对来访者提出超出自己职能范围的要求不予满足。
六、不得接受和索取额外报酬或礼物。
七、咨询工作原则上只在咨询室进行。
八、心理咨询员要明确自己的局限和不足。
在自己身心状态不佳的情况下不接受咨询任务,并应向来访者讲明情况,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九、在一切咨询活动中,心理咨询员应注意尽量避免来访者对咨询员的过分依赖。
十、心理咨询员认真做好心理咨询的记录和资料管理工作。
做好心理咨询的记录、资料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不仅是工作本身需要,也是对来访者认真负责。
应及时填写咨询记录,预约登记。
注重保密,妥善保管,杜绝泄露。
咨询记录应主次分明,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一目了然。
十一、心理咨询员必须根据工作安排准时到位,不迟到、不早退。
遇有特殊情况(包括心情不佳等)不能准时到位,必须事先做好换班的衔接工作。
十二、咨询过程中,不能擅自开具来访者心理问题的诊断证明。
**社区心理咨询工作考评制度为了加强辅导站对心理咨询人员的管理,提高心理咨询人员的整体素质,真正做到赏罚分明,特制定心理咨询人员考核制度。
一、考核办法: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按德、能、勤、绩四块内容对心理咨询人员进行考核。
2、考核对象:心理咨询师和心理健康辅导员3、具体考核办法:由辅导中心设立考评小组,对心理咨询人员进行考评二、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德:满分20分1、助人精神:直接或间接帮助来访者解决心理困扰;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5分,满分为5分。
2、奉献精神:以身为心理咨询员为荣,对心理咨询工作有极高的兴趣;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0—10分,满分为10分。
小学心理咨询工作守则(二篇)

小学心理咨询工作守则第一条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第二条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
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
第四条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第五条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
第六条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第七条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
第八条咨询人员必须了解中小学生心理咨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转介,推荐其他合适的专业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学生到校外相关部门接受咨询或治疗,转介时要耐心做好学生的工作。
第九条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或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
心理咨询员守则

心理咨询员守则
1.要认真掌握心理咨询的专业理论。
潜心学习、钻研心理咨询的知识,掌握心理咨询的方法和技术,要发展多方面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心理咨询的实践活动,坚决抵制一切违背科学的迷信思想侵袭。
2.要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
要热爱咨询事业,有助人为乐的高尚品质;要以良好的伦理道德观念指导来访者,使他们在解除心理障碍、获得人格健全发展的同时,思想境界和道德品质也得到升华。
3.要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
要把乐观的情绪和热爱生活的心态带进咨询工作中,以自己高尚健全的人格力量给来访者以积极的感染和影响;要善解人意,与来访者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要情绪稳定,头脑冷静,有足够的耐心、灵活和机智来对待来访者的各种问题。
4.要尊重来访者的意愿,不能把个人的情绪带进工作,不向来访者宣泄自己的烦恼和不幸;在整个咨询过程中,要对来访同学充分理解、同情、关怀,尽可能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同时要始终保持心理上的独立性,对来访者的关怀与帮助也是无私的。
5.要保护来访者的切身利益,使来访者在咨询室有充分的安全感;要尊重来访者的隐私,保守咨询秘密,绝不能拿来访者的隐私与咨访以外的人议论、取乐,要以真诚和爱心为来访者排忧解难,树立咨询员良好的形象。
心理辅导中心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守则 (1)

心理辅导中心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守则一、总则1.心理咨询人员应热爱咨询辅导工作,不断努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并推动这一事业的发展。
2.心理咨询人员能接受其专业能力范围内的个案,并在咨询与辅导时,严守自己的职业道德。
3.咨询人员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
4.咨询人员在说明自己的职业资格时,务必真实,不得声称自己拥有超过其实际职业资格的能力,并有责任更正别人对其职业的错误认识。
5.学校心理咨询与辅导中心,对本校师生一律免费服务。
6.对外提供有关当事人的信息时,有责任对当事人的姓名予以保密,并确定信息的内容不对当事人构成侵犯或伤害。
7.所有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作守则。
二、咨访关系1.无论采取何种咨询方式,咨询人员应尊重当事人意愿,并保护其权益。
2.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3.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对自己或他人的生命造成伤害时,咨询人员必须采取行动或告知相关机构及人员,并尽可能与其他专业人员会诊,紧急情况处理过后,应设法让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4.咨询与辅导时的记录,包括笔录、测验资料、信函、音像资料等均应作为专业资料予以保密。
只有争得当事人同意之后,才能提供给他人使用。
5.咨询与辅导记录资料若用于咨询人员的训练或学术研究,记录内容必须改动,以保障当事人不被识别出来。
6.在确立咨询辅导关系之前,咨询人员必须告诉当事人咨询与辅导的目的、技巧、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咨询与辅导关系的限制。
7.如果咨询人员发现无法帮助当事人,不得建立咨询辅导关系;已建立者,应立即终止咨询辅导关系,并尽力做出适当的转介建议,供当事人选择。
8.尽量避免为与自己有一定社会关系或权益关系的人作咨询与辅导。
三、咨询过程1.在咨询与辅导时保持高度敏感,了解自己的价值观、知识、技巧、需求和局限在咨询辅导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正负影响。
2.咨询员与当事人之间对问题界定、咨询预期目标、采取的策略以及可能的结果等,双方必须了解,并取得一致的协议。
心理咨询教师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
1、保持自身身心健康,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积累经验,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2、尊重咨询者的权利,不含任何个人的偏见和成见,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强制。
3、尊重隐私,严守秘密,咨询者的任何资料、案例只在咨询室存档,不得泄露。
4、关爱咨询者,耐心倾听,平等交流,科学引导,遵循助人自助的原则。
5、使用心理检查和测量的时候须经咨询者本人同意,不得滥用测查结果。
6、对咨询者反映的情况要认真分析,审慎研究,不轻易下结论,不夸张,不误导。
7、尊重其他咨询人员的权利和技术,相互协作。
8、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情绪波动剧烈时,应回避。
并向咨询者说明,做好转介工作。
9、不得和咨询者及相关人员建立咨询以外的任何关系。
不得满足超越咨询范围的要求。
10、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人员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并向咨询者说明情况。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守则1

学校心理咨询员工作守则:
1 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将求助者的资料泄露给他人
2 尊重每一位求助者,平等对待每一位来访者,不对求助者有任何偏见、歧视
3 不与求助者建立咨询以外的关系
4 对所有求助者负责,以完成咨询目标为己任
5 应保持坦诚、关爱、尊重的工作态度
6 应认清自己的能力范围,在必要情况下做转介处理
7 应保持中立态度,但对来访者(特指发展变化的中学生)明显的错误价值观给予对质、澄清和引导
8 应主动与同行交流,积极提高自身的专业修养和咨询能力。
学校心理咨询室道德准则
1 我们不对学校其它机构、部门和同行进行负面评价
2 我们肩负着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的任务
3 我们坚持做公益事业
4 我们支持和培养心理咨询新人
来访学生请你读一读
欢迎你走进咨询室!为了更好地帮助你摆脱困扰,解决问题,我们相约如下:
1我们将信守承诺,遵守保密原则,你的所有陈述及资料会得到尊重和保护。
2我们愿意为你提供力所能及的所有帮助,你要相信自己、相信我们。
3我们的开放时间是星期一、二上午:9:40-------10:15
星期三、五下午:4:50-------5:40
如果有特殊需要,可以提前预约,请我们共同遵守时间。
4我们为了更好地帮助来访学生,要求来访者填写资料卡,以便于提供后续的有效帮助。
5我们将以平等、理解、共情的态度接待来访学生,让我们互相尊重、珍惜时间。
最后,让我们一起努力,探索自己,挖掘潜能,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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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教师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教师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
1、要热爱来访学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具备心理学专业知识,认真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心理学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
2、要乐于助人,热情、真诚,对来访学生力求做到尊重、理解、关心和接纳,不得嘲笑学生和显出厌烦的神态。
3、要与来访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尊重学生的意见,保护其利益,不得为满足个人需要而牺牲学生的利益。
4、在一切咨询(辅导)活动中,心理辅导教师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来访学生心理成长,应尽量避免学生对辅导教师的过分依赖。
5、要保持自身情绪的稳定与身心健康,在自身出于极度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学生。
6、要了解自己专业职能的局限性,对于自己不合适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建议学生去有关部门治疗。
对来访学生提出的超出自己职能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7、要保护来访学生隐私,咨询资料必须保密,教学科研用其资料必须隐去一切可能暴露学生身份的信息。
8、每次咨询(辅导)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心理咨询记录》,未经许可,不得将记录带出咨询室。
9、要定期参加培训、研讨,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10、按时上班,坚持心理咨询的经常化、规范化。
心理咨询教师工作守则
一、咨询教师应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
二、咨询教师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三、咨询教师应与咨询者建立平等、信任的良好关系,尊重咨询者的人格。
四、咨询教师应语言亲切,态度和蔼,富有亲和力,营造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五、咨询教师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咨询教师应注意有助于当事人的心理成长,尽量避免当事人对咨询老师过分依赖,助人自助。
七、咨询教师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
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八、咨询教师对学生坚持正确引导,采取启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咨询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九、咨询教师应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得随意泄露咨询者秘密和个人信息,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十、咨询教师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来访者;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应及时介绍到其他专业机构就医。
心理教师工作守则
1、正式咨询时,心理咨询教师应向来访者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咨询目的、咨询技巧、咨询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咨询关系的各种限制条件。
2、心理咨询教师与来访者应对角色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策略及可能的结果等有所了解,并取得一致。
3、心理咨询教师并非心理医生,一般不对学生做诊断性评价,不能更不能擅自开具来访者有关心理问题的诊断证明;如无法对来访者提供帮助,可建议其咨询更高级的心理研究者或专业心理医师。
4.、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心理咨询教师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验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5、心理咨询教师接待每位来访者时间原则上控制在40分钟之内;在咨询活动中,应注意尽量避免来访者过分依赖。
6、心理教师要准时到岗接待咨询,遇有特殊情况(包括
心情不佳等)不能准时到岗,必须事先做好换班的衔接工作,并告知学校主管领导。
7、心理咨询教师应尽可能在当日填写咨询个案值班记录。
其内容主要包括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叙述的主要问题、咨询一般过程、咨询建议、咨询效果及其它事项。
8、心理咨询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教科研交流活动。
9、心理咨询教师未经许可,不得以心理咨询教师的身份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任何心理健康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