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可编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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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第一篇:文章标题:我市是人口较多的农业大市,也是劳务输出大市,是全国重点劳务输出中转监测地。

全市农业人口802万人,占人口总量的89.4。

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和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多,目前已多达221万人。

当前,我市劳务输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外出人员多,从事的项目多,打工族的身影遍布全国。

从行业来看,从事工业、加工业的占45,建筑业占18,交通运输业占5,饮食服务业占20,种植、养殖业占2,其他占10;从输出方面来看,往上海、江、浙方向的占44,往广州、深圳方向的占25,往北京、天津方向的占16,其他占15,外出农民工遍布全国各地。

广东东莞厚街镇有我市阜南籍民工10多万人,几乎渗透到当地所有的经济领域;二是以年轻人为主,男性多于女性。

20—34周岁占54.7,其中20—24岁占20,是各年龄段比重最高的一组;男性占59.6,女性占40.4。

近两年来,女性劳动力外出找工作比男性要相对容易,妇女劳动力在劳务输出中所占比重逐年提高;三是有文化、懂技术的年轻劳动力越来越成为劳务输出中的骨干力量。

外出务工人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已占13,初中文化占65;从技术结构来看,有初级技术占28,中等技术占12,高级技术占40。

一、充分认识为外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的意义,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为外出务工人员维护合法权益,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

为外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外出务工人员也是社会弱势群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责无旁贷。

要通过我们的辛勤工作,切实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外出务工人员的深情暖意,密切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间的关系,从而为营造党的十六大倡导的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因此,要充分认识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意义,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农村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农村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农村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返乡农民工越来越多,切实开展“应对金融风险,推进科学跨越”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暖民心工程”尤为重要。

切实抓好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对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平安株洲”、“和谐株洲”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律援助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是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人权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基本上覆盖了整个社会弱势群体,实行法律援助,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和改进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的需求,推动了农村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

法律援助工作的对象主要是生活比较贫困的群众和一些特殊的社会群体,因而法律援助工作的重心应放在农村,援助对象的重点应针对困难农民,对其权益的稳护,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与否,直接涉及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建立健全乡镇法律援助机制,做好对农村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也已成为法援机构的重要工作。

我市是农业生产大市,总人口37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00多万人,全市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20万人左右,约占农村总劳动力的40%。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生产、生活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历史原因、观念意识、经济发展等诸多原因的影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有许多属于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而农民受自身因素与社会环境的双重制约,在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方面存在着诸多的困难,给予农村困难群众更多的支持与救助,使他们平等享有和实现法律规定的权利,不仅是建设法制社会、公正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

对于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让更多的弱势群体享受法律援助,市、县(市、区)两级法援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采取了切实措施,全面加强农村的法律援助工作。

(完整word版)农村法律援助情况调查报告

(完整word版)农村法律援助情况调查报告

农村法律援助情况调查报告为了了解农村法律援助现状,将所学法学知识应用于社会实践,用法学思维认识生活中的社会法律现象,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我在通过两年的理论学习后,于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3月26日在在乡司法所参加社会实践期间,对乡法律援助情况进行了调查。

作为法科学子,除了认真学习法学理论之外,了解农村的法律现状,关注农村的法律运行,理应成为重要课程之一。

法律援助是国家设立的旨在保障经济困难公民获得必要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救济和保院制度,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人权保障机制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政府责任,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基本上覆盖了整个社会弱势群体,实行法律援助,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一、调查目的:1、了解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及程序;2、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现状;3、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4、探索如何加强和改进农村法律援助机制;二、调查时间:2013年1月16日-----2013年3月26日。

三、调查对象及方法:1、调查对象:乡司法机构及居住乡农村农民群体。

2、调查方法:通过在乡司法所实践期间,深入了解司法系统内部结构与职责及服务范围的基础上,对农村开展法律援助的宣传、服务形式、群众知晓意识、法律援助障碍等一系列问题进行深入结致的调查了解和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四、调查内容:1、农村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2、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现状;3、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开展遇到的主要问题。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

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市及各区、县均应设立法律援助机构。

关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报告(一、我市法律援助基本情况)【可编辑版】

关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报告(一、我市法律援助基本情况)【可编辑版】

关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报告(一、我市法律援助基本情况)关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报告(一、我市法律援助基本情况)为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今年工作计划,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成立调研组,于4月中旬在李荣光副主席的带领下,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在市司法局张乃刚局长的陪同下,视察了XX市法律援助中心和XX县法律援助中心、XX区法律援助中心,走访了部分乡镇、社区、居委会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听取各法律援助机构的情况汇报,查看了工作台帐,召开了司法部门、律师、基层工作人员、被援助对象等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法律援助基本情况我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2年。

目前全市共有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9个。

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了大量工作。

201X年、201X年连续两年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

主要表现在:(一)加强领导,机构网络纵深发展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以服务民生、促进和谐为主线,通过依托司法所在108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省率先建立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目前已发展到1249个。

在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劳动、信访等部门以及市属清流监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77家。

在江浙沪滁州籍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设立了4个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市、延伸到江浙沪的法律援助网络。

同时,不断发展壮大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立了一支由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的近500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二)健全机制,工作管理日趋规范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以来,坚持以制度抓管理,整体推进,着力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各项机制,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制订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操作规程》和《量化考核标准》等内部管理制度;出台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监督管理办法》、《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回访》等质量监控规定;对各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实行常态化督查考核等。

XXXX年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可编辑).doc

XXXX年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可编辑).doc

XXXX年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可编辑) 珠海市农民工法律援助调查报告我市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城市和劳务输出大城市,是国家重点劳务输出中转监管场所。

这个城市的农业人口是10,000,占总人口。

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大幅提高和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不断增加,目前已达1万人。

目前,我市劳务输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事多项工程的农民工数量和遍布全国的农民工数量。

从行业来看,建筑业占0+加工业,运输业占0+食品服务业占0+种植业占0+其他账户,从产出来看,上海、江、浙江占0+广州、深圳占xx 、天津占全国农民工其他账户。

在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有一万多名来自阜南的农民工,他们几乎渗透到了当地所有的经济领域。

其次,年轻人占多数,男性多于女性。

一岁在所有年龄段中所占比例最高,男性在女性中所占比例最高。

在过去的两年里,女性劳动力外出找工作相对比男性容易。

女性劳动力在劳务输出中的比例逐年上升。

第三,文化、和技术知识的年轻劳动力日益成为劳动力输出的支柱。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占了初中文化的比例。

从技术结构来看,有一级技术占比重,二级技术占比重,先进技术占比重。

1 、充分认识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对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并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

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农民工也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维护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合法权益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应该真正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工的深厚感情和温暖,密切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的关系,为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和谐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重要性,并积极开展这项工作。

2 、加强农民工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向农民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活动,引导农民工通过正常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止不必要的冲突和纠纷。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本文主要对法律援助进行调研并撰写相关报告。

作为社会发展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法律援助在维护公民权利及社会稳定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调研背景法律援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它反映社会公正和法治水平,也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

但由于各种原因,法律援助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涉及的范围不够广泛、资金不够、人员和技术、物质准备等不足等。

二、相关政策实施情况在这方面,“法律援助条例”的实施扮演了重要角色,我国的法律援助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和完善。

一方面,全民法律援助的普及和推广工作得到有效实施,法律援助标准规定的底线得到充分保障;另一方面,法律援助工作的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资金投入等亟待进一步加强。

三、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法律援助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法律援助工作的不对称性和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和基层社会群众不够了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服务。

对于这类情况,我们需要加大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做到让更多的人知晓并得到法律援助。

另外,由于法律援助的权益相对集中于社会弱势群体,因此,法律援助的职业素质亟待提升,指导或帮助客户的自我维护尚需加大力度,解决“大案难做,小事不要”、“时间不够,质量不高”等问题。

最后,资金方面的投入也需要得到加强,据针对法律援助的相关调查显示,在新西兰,与该国权益发生纠纷的弱势群体占据了八成以上的社会群体,而全国用于法律援助的资金居然只有1.4%!四、结论在日常生活中,法律援助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各种情况下的法律援助权利、素质、资源(法律援助资金等)等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应采取一系列的改进措施,加强法律援助基础设备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大法律援助资金投入等,实现为人民服务,为公义服务的宗旨,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促进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以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权益调研报告

以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权益调研报告

以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权益调研报告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以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权益调研报告2010-06-29 18:31:32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以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权益调研报告以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权益调研报告(2)农民工权益维护和保障是党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政策的具体体现,是新时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市**区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法律援助条例》等政策法规,坚持机制和工作创新,通过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和“急诊大厅”等方式,形成了农民工维权法律应急机制和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确保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效果,得到了受援农民工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

一、主要做法创新法律援助机制。

该区依托区司法局和各乡镇成立了12支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急服务队,招募队员43名,在妥善处理农民工法律援助突发事件时,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出击、有效控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渠道。

该区先后在区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看守所和各乡镇(街道)建立了1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村、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员,聘请联络员115人,做到工作网络“横到边、纵到底”,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2008年2月1日,某镇20多名农民工为了向建筑商讨要工资,扬言要用装载机将建好的房屋推倒,区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法律援助工作者赶赴现场调解,成功化解了这起一触即发的“推房维权”暴力讨薪事件。

设立法律援助“急诊大厅”。

利用148法律服务热线,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受理、咨询、投诉24小时热线电话,每天安排一名法律工作者到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大厅“坐诊”,为来电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指导其依法维权;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免费法律服务。

自去年2月18日启动该项制度至今,共接待法律咨询事项116起,接待来电来访173人次,免费代书8件,帮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45人次,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9件,化解重大社会矛盾3起。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在社会生活中,法律援助已经成为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

针对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和需求,进行调研是非常必要的。

近期,笔者对法律援助的现状和发展进行了调研,并结合相关资料进行了分析。

以下是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活动,它对于保障和维护普通民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是,关于法律援助在具体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民众对法律援助需求的情况,我们还没有一个完整的了解。

二、调研目的通过对法律援助进行实地调研,掌握当前法律援助的运行情况、各省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差异和民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状况,为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更好地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可靠依据。

三、调研方法通过对各地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相关社会机构的实地调研、专家访谈以及相关法律文件资料的搜集整理,收集和分析有关数据,了解各地法律援助服务现状和运行流程,掌握各地法律援助需求的供需情况。

四、调研结果1、法律援助服务的现状及差距在对各地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实地考察中,我们发现不同地区的法律援助中心存在着不同的问题,如办公场所不够、人员不足等。

在服务范围上,一些服务中心的服务只限于刑事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缺乏相应的服务。

2、法律援助质量和执行难度问题在调研中,我们还了解到一些法律援助案件因为律师能力不足、资料准备不充分、执法不到位而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导致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下降,最终影响到了一些民众的权益和信任。

3、法律援助的需求民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十分巨大。

在我们的实地调研中,我们采访了一些当事人,他们认为法律援助在一些非法诉讼、民事纠纷等方面能够为他们提供有效帮助和保障。

然而,民众在信任、了解、向律师求助和法律援助申请方面还存在问题。

五、调研建议针对上述调研结果,笔者提出以下建议:1、加大对法律援助服务相关法律、政策、机制和制度建设的支持和投入,提高社会化、专业化办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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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我市是人口较多的农业大市,也是劳务输出大市,是全国重点劳务输出中转监测地。

全市农业人口802万人,占人口总量的8
9.4。

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和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多,目前已多达221万人。

当前,我市劳务输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外出人员多,从事的项目多,打工族的身影遍布全国。

从行业来看,从事工业、加工业的占4
5,建筑业占18,交通运输业占
5,饮食服务业占20,种植、养殖业占
2,其他占10;从输出方面来看,往上海、江、浙方向的占4
4,往广州、深圳方向的占2
5,往北京、天津方向的占16,其他占1
5,外出农民工遍布全国各地。

广东东莞厚街镇有我市阜南籍民工10多万人,几乎渗透到当地所有的经济领域;二是以年轻人为主,男性多于女性。

20—34周岁占5
4.7,其中20—24岁占20,是各年龄段比重最高的一组;男性占5
9.6,女性占40.4。

近两年来,女性劳动力外出找工作比男性要相对容易,妇女劳动力在劳务输出中所占比重逐年提高;三是有文
化、懂技术的年轻劳动力越来越成为劳务输出中的骨干力量。

外出务工人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已占1
3,初中文化占65;从技术结构来看,有初级技术占28,中等技术占1
2,高级技术占40。

一、充分认识为外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的意义,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为外出务工人员维护合法权益,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

为外出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外出务工人员也是社会弱势群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责无旁贷。

要通过我们的辛勤工作,切实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外出务工人员的深情暖意,密切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间的关系,从而为营造党的十六大倡导的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因此,要充分认识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意义,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二、要加强对农民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外出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向外出务工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活动,引导外出务工人员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法律援助机构要深入到工地,开展宣传。

要以农民工追讨工资为主题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并开展街头咨询活动,散发宣传材料。

148专线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咨询,要及时、耐心、热诚解答,发现不良苗头,要及时报告,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法律援助机构对外出务工人员为维护合法权益申请法律援助,要降低门槛,简
化手续,开设绿色通道。

凡是外出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一律不作实质性条件审查,都应给予法律援助。

要利用调解、诉讼、仲裁等多种手段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要广泛动员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为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

同时,要加强与信访、公安、仲裁、法院、工会、建设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形成合力,共同为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近年来,我市已成立了“**市律师为外出务工人员追讨工资志愿团”,组成以市司法局领导为主的志愿团领导小组,每年这一志愿团对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了及时、便捷、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

及时化解了各种将要发生的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如仅201X年,我们就接受外出农民工咨询867人次;为其提供法律援助39件。

为外出务工人员追讨回工资972万余元;又如我市一17岁少女在昆山打工,因“三氯乙稀”中毒死亡,市中心及时派出人员赶往昆山,为受害少女提供法律援助,经不懈努力,为其追回50万元的赔偿,该法律援助案件的成功办理,使政府情系于民、为百姓办实事的形象在广大人民心目中更加提高。

三、建立长效的科学机制,完善劳动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政策。

外出务工人员的务工环境尚存在许多问题:
如一些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侵害农民工利益,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现象十分突出;用人单位故意不给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克扣、拖欠工资,超时劳动无报酬,劳动条件环境差,劳动安全无保障,发生工伤、职业病得不到及时救治,随意搜查身体,监视居所,劳动福利差等等。

1、要改变务工人员的不利状况。

要赋予其恰当、合法的身份,给其相应的权利;要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消除城乡居民户口差别,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才能保障实现宪法和劳动法所倡导的平等权利。

2、改革现有就业制度,构造城乡统一就业市场,建立公平的劳动力市场竞争机制,健全劳动力中介组织,提供完善的信息服务,降低供需双方的交易成本,保障市场沿着规范化、法制化的方面迈进。

3、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page,将农民工与城镇其他职工同等对待,政府管理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4、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依法调整劳动关系,规范用人单位行为。

增加规定故意拖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拖欠克扣工资,拒绝劳动安全保护,拖欠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让劳动法律法规真正成为捍卫包括农民工的所有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权威法律。

5、司法部应制定出统一的具体跨省市协作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

对现存在的跨省市协作办案中的不认真负责、敷衍推诿、不顾农民工受害利益,只顾当地企业利益等不良现象,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市法律援助中心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七日《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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