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批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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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5.10.19•【文号】国税发[1995]193号•【施行日期】1995.10.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增值税,税收征管正文*注:本篇法规中的“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4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4月30日)废止*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1月4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4日)宣布失效或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1995年10月19日国税发[1995]1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了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使用与管理,堵塞大面额版专用发票使用中的漏洞,现将有关加强专用发票管理的问题通知如下;一、自1996年1月1日起,取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以下简称大面额版)专用发票。

凡一次开票其销售额达到百万元以上的,均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电脑版发票。

二、为了配合上述工作的进行,各级税务机关今年内要严格控制大面额版专用发票的发售,对未列入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一律不再发售大面额版专用发票,对已领购大面额版专用发票的,要限期收缴。

三、对企业自1996年1月1日至2月底止,取得的1995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大面额版专用发票,在申报抵扣时,税务征收机关应严格审查,不论是工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一律以企业付款及货到入库为条件,凡不具备条件的或虽具备了条件但超过规定期限的(2月底),不予抵扣其进项税额。

自1996年3月1日起,对企业取得的大面额版专用发票抵扣联,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四、自1996年1月1日起,企业使用十万元版专用发票,其填开的销售金额必须达到所限面额的最高一位,否则,按照未按规定填开专用发票处理,其抵扣联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相关规定讲座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相关规定讲座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 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 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因填写相对 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 第二联由购买方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 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 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 一对应。
发票的开具要求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
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五、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
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三)申请千万元开票限额。工业企业连 续12个月(含)内应税销售收入累计在1亿元 (含)以上,商贸企业连续12个月(含)内应 税销售收入累计在3亿元(含)以上。
生活中的辛苦阻挠不了我对生活的热 爱。20.12.2820.12.28Monday, December 28, 19:42:5619:42:5619:4212/28/2020 7:42:56 PM
相信命运,让自己成长,慢慢的长大 。2020年12月28日星 期一7时 42分56秒Monday, December 28, 2020
爱情,亲情,友情,让人无法割舍。20.12.282020年 12月28日星期 一7时42分56秒20.12.28
谢谢大家!
这些年的努力就为了得到相应的回报 。2020年12月28日星 期一7时 42分56秒19:42:5628 December 2020

发票的领购和使用

发票的领购和使用

纳税人办理发票缴销应提交以下资料手续: 1、《发票缴销登记表》一式二份 2、《发票领购簿》; 3、需缴销的空白发票;
四、发票代开 (一)普通发票代开
1、申请代开发票的对象 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 应的普通发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 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 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 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 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二、发票的开具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的单位 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 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 方开具发票。 (一)发票开具的规范性要求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打印); 3、按规定的时限、号码顺序开具; 4、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知识概述
一、发票的定义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 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 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是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谁人)销售货 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 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 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三、发票的基本联次和用途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付款方 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 票方作为记帐凭证。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 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 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 税额的记帐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 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 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 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百万发票申请书模板

百万发票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税务局领导:您好!我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特此向贵局申请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从十万元升级为百万元。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有限公司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年××月注册地址:××省××市××区税务登记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二、业务发展需求近年来,我司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业务不断拓展,客户群体持续扩大。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为适应经济发展需求,积极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加大研发力度,提升产品品质。

在此基础上,公司销售额逐年攀升,业务量不断增长。

目前,原有的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无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急需将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提升至百万元。

三、申请理由1. 满足业务发展需求: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大额交易日益增多,原有的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无法满足公司开具发票的需求。

提升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将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服务于客户,促进业务顺利进行。

2. 提高企业信誉:发票是企业信誉的重要体现。

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有助于提升我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信誉度,为客户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交易保障。

3. 规范财务管理:提高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有利于我司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减少因发票限额不足而导致的财务风险。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百万元及以上)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百万元及以上)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初审部门审核岗审查情况
近三年内(含开业未满三年情况,上同)是否存在税务机关已查处的虚开发票行为及税收风险等级较高情况:□存在 □不存在
审核人(签字):年月日
查验部门实地查验情况
查验情况:
部门负责人(签字):
两名查验人(签字):年月日
初审部门意见
初审意见:拟批准最高开票限额:
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
所在地区:市区(县)
纳税人情况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所属行业
□销售货物及应税劳务
□应税服务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办税人员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人数
生产经营范围
主营:
兼营:
开户银行、帐号
专用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不可分割设备、单笔合同价格
年月日年月日
区县税务机关
意见
复审意见:批准最高开票限额:
批准人(签字): 区县税务机关(印章)
年月日
注:1、本申请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申请纳税人留存;第二联由区县税务机关留存。
2、纳税人情况中:②、③:新办纳税人不填写。
3、查验情况相符,写明“第 项查验相符”即可;不符,可另附纸张说明。
4、“区县税务机关意见”栏,“区县税务机关(印章)”,可以加盖“税务机关公章”或“本单位行政许可专用章”。
②连续12个月销售额及对应属期
③申请前最高开票限额
申请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
□一亿元□一千万元□一百万元
(选择数额前的□内打“√”)

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限量实地核查报告

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限量实地核查报告
年预计销售额
近半年单笔最大销售额
近半年发票月均用量

查情
况报

安国市康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货物为热力,销售对象为安国市中药产业园区各企业,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企业现在生产正常。发票保管使用正常。防盗、防火措施齐全,符合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条件。现因业务需要需增加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调查核实该公司与保定康达气雾剂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供应合同,原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满足现使用要求,却需增加专用发票领购量。
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限量实地核查报告
企业申
请限额
最大开票限额:
亿元千万元百万元十万元万元千元
发票限量: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类型
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新认定一般纳税人
注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购票人员
注册资金
主营业务
上年应税销售额




核实人员意见:
核实人员(签章):
核实日期:
税源管理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章):单位(章)
日期:
注:此表由核实人员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税源管理部门留存,一份区县级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使用百万元专用发票要求什么条件?爱问知识人

申请使用百万元专用发票要求什么条件?爱问知识人

申请使用百万元专用发票要求什么条件?爱问知识人(一)申请条件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1000万元(百万元版)及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1)商业企业年预计销售额在1。

8亿元以上的,或经销货物为不可分割的单价(不含税)100万元以上的。

(2)非商业企业年预计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或经销货物为不可分割的单价(不含税)100万元以上的。

(二)所需资料申请企业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的资料: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3、经办人和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审批表;5、购销合同、上年及当年销售额等可证明申请条件的相关资料。

(三)受理和审批1、受理(1)企业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专用发票的申请由主管国税机关按税务行政许可的要求进行受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企业下达《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于符合条件的,要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2)主管国税机关对已受理的企业须进行实地调查。

对于使用万元及以下版或十万元版或百万元及以上版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要分别在《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万元版)及以下申请审批表》、《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十万元版)申请审批表》、《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千万元(百万元版)及以上申请审批表》中签署意见。

2、审批(1)使用万元及以下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申请,由县(区)局审批。

(2)使用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申请,县(区)局审核后在《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十万元版)申请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与相关资料一并上报市(地)局,由市(地)局审批。

(3)使用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申请,县(区)局审核后报市(地)局进行复核,市(地)局复核无误后在《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千万元(百万元版)及以上版申请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与相关资料一并上报省局,由省局审批。

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例

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例

善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再探析作者:张伟阅读数量:2314发布时间:2014-07-08来源:张伟封闭办案1个月后,案件第一阶段顺利杀青,出差归来,周末恰逢世界杯,爽了!喜刷刷的同时,也要来点思考,毛主席说过“xxxx要天天讲、月月讲”,哈哈,对于税收业务,也要天天讲、月月讲,看球不学习,看球不踏实,来篇小文章,以填补看球看疯了的winwind的心灵吧!这两年笔者一直在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大型案件了,比较起过去,案值不断上升,1亿元金额以下的案件,只能算毛毛雨,而在有货虚开中,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定问题,也牵动着下游企业无辜的或者无证据表明“有辜”的企业的心,动辄上百万的税款,不能等闲视之,无辜的心灵不断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这其中“善意取得”的辨析更加激烈,笔者试对其进行分析,水平有限,仅供参考。

一、什么是民法意义上的“善意取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由上可见,民法意义上的善意取得是指对动产所有权外观(占有)的合理信赖,法律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二、什么是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世纪末21世纪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泛滥,严重侵蚀了增值税税基,国家税务总局一方面加紧开发防伪税控系统,另一方面加大了对虚开犯罪的打击力度,连续颁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font>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文件,对虚开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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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批管理的
通知
【标 签】发票审批管理
【颁布单位】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厦国税函﹝2006﹞37号
【发文日期】2008-04-06
【实施时间】2008-04-0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各直属局、区局:
为加强防伪税控企业开票限额的管理,防范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
电〔2001〕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33号)规定,结合《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厦国税发〔2004〕118号文)规定,对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即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的审批管理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申请条件:
(一)经正式认定的A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上年度应税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且单笔销售业务超过100万元不便于拆分开票,确实需要开具百万元版发票;
(三)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或固定资产在800万元以上;
(四)使用十万元版以下专用发票的月用量在40份以上。

个别防伪税控企业虽不完全具备上述条件,但销售单件产品价值在100万元以上且不可拆分开票,确实需要开具百万元版发票的,也可提出申请。

二、申报材料:
(一)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概况、经营规模、经营项目、申请理由等);
(二)防伪税控信息及专用设备变更情况表;
(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上年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复印件;
(五)销售单笔业务或单件产品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还须注明出处,并提交原件供受理人员当场核对。

三、工作流程:
(一)受理。

由直属税务分局统一受理。

(二)核查。

由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金、固定资产、上年度申报应税销售额、专用发票使用情况等);
2.是否有稳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仓储,生产经营是否正常;
3.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帐证是否齐全;
4.专用发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5.是否有违反税法行为记录。

核查情况应形成书面报告,加盖公章,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市局。

(三)审批和决定。

市局对申报材料及核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可派人到企业做进一步调查),在《防伪税控信息及专用设备变更情况表》上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批意见,交由直属税务分局制作《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送达企业。

四、后续管理:
各单位应加强对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对经审批使用百万元版专用发票的防伪税控企业,实行一年一度复审制度,每年一月份各单位应对此类企业上年度使用发票情况进行审查,发现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必须上报市局重新审批:
(一)上年度年销售额未达一亿元,或未发生销售单件产品超过100万元的经营业务;
(二)财务制度不健全,或多次未按规定申报和抄税的;
(三)发票管理制度不健全,金税卡、IC卡、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管理存在隐患;
(四)发生违反税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或申报、经营等存在异常情况的。

关联知识:
1.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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