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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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案例分析(3篇)

婚姻家庭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男方)王某与被告(女方)李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婚后,双方感情一直较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性格差异逐渐显现,矛盾不断加剧。

2019年,原告以被告出轨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争议焦点1. 原告是否有权要求离婚?2.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谁?3.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三、案例分析(一)原告是否有权要求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本案中,原告以被告出轨为由要求离婚,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

虽然被告在庭审中承认了出轨事实,但双方矛盾已无法调和,故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本案中,双方之子尚未满十周岁,属于哺乳期后的子女。

考虑到原告长期在外工作,家庭照顾子女的能力较弱,而被告在本地工作,有更多时间照顾子女,故法院判决子女由被告抚养。

(三)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案中,双方共同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应充分考虑双方权益,尤其是女方权益。

经审理,法院判决房产归被告所有,车辆归原告所有,存款按照双方实际贡献比例进行分割。

四、案件启示1. 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应注重沟通,化解矛盾,避免感情破裂。

2. 婚姻法为离婚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当事人应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3.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应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处理。

4.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家庭婚姻协议书范文简短5篇

家庭婚姻协议书范文简短5篇

家庭婚姻协议书范文简短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家庭婚姻协议书范文婚姻是一种家庭关系,是两个人之间的情感纽带,也是一种责任和承诺。

为了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和谐,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和冲突,许多夫妻在结婚前或结婚后选择签订家庭婚姻协议书。

下面是一个简短的家庭婚姻协议书范文供大家参考:家庭婚姻协议书甲方(丈夫):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乙方(妻子):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婚姻登记日期:________一、财产约定1. 双方约定在婚后共同积累的财产及未来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房租等),按两人对等份额分配。

2. 双方约定各自独立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财产、亲属赠与的财产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属于各自所有,不受共同财产分配约定的影响。

3. 对于已有的共同财产,双方约定如出现离婚情况,将协商公平分割或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财产分割。

二、债务约定1. 双方约定在婚后所产生的债务,由债务方承担个人责任,与对方无关。

2. 双方约定如有共同债务,将共同协商解决或按法律程序处理。

三、生活支出约定1. 双方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月生活支出分摊比例为________。

2. 双方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大额支出如购买房产、车辆等,将共同协商解决。

四、子女教育约定1. 双方约定在子女教育问题上保持一致意见,共同为子女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2. 双方约定如发生不可调和的分歧,将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解决。

五、离婚约定1. 双方约定如出现不可挽回的矛盾冲突,将尽最大努力协商解决,不得一方强制离婚。

2. 双方约定如出现离婚情况,将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财产和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

六、其他约定1. 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2. 本协议为家庭婚姻纠纷、财产纠纷发生时的有力证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七、生效与解释1.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

2. 对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甲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家庭婚姻协议书签订地:________以上是一份简短的家庭婚姻协议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婚姻家庭篇的解释

婚姻家庭篇的解释

婚姻家庭篇的解释
嘿,咱今儿就来唠唠婚姻家庭这档子事儿!你想想,婚姻家庭不就
像是一个大拼图嘛!每个人都是一块独特的拼图块,凑在一起才组成
了那幅完整又多彩的画面。

就说我吧,我和我老公那就是两块互补的拼图块。

有时候我性子急,他呢,慢悠悠的,嘿,这不就正好中和一下嘛!记得有一次,我着急
出门,找钥匙找得火急火燎的,嘴里还嘟囔着:“哎呀,这钥匙跑哪儿
去了!”我老公却慢悠悠地说:“别急别急,慢慢找。

”当时我真想瞪他
两眼,但回头一想,要是我俩都急,那还不得吵起来呀!这就是婚姻,有摩擦,但也有相互的包容。

再看看周围的朋友们,有的夫妻整天嘻嘻哈哈,打打闹闹,那日子
过得也是有滋有味。

就像小李和他媳妇,俩人经常互相开玩笑,“你这
个大笨蛋”“你才是呢”,但那话语里满满的都是爱呀!他们的家庭就像
是一个欢乐的游乐场,充满了笑声和乐趣。

还有的家庭呢,可能会经历一些困难和挑战,这就像是拼图过程中
遇到了一块难拼的部分。

但只要一家人齐心协力,总能找到解决办法
的呀!比如说老张他们家,之前遇到经济困难,两口子愁得不行,但
他们一起想办法,努力工作,最后不也慢慢度过难关了嘛!
婚姻家庭不是一帆风顺的,会有风雨,会有波折,但只要有爱,有
理解,有包容,那就能一直走下去。

它不是束缚,而是温暖的港湾,
让你在疲惫时有个依靠,在开心时有个人分享。

这不就是婚姻家庭的
魅力所在嘛!所以呀,咱都得好好珍惜这难得的婚姻家庭,好好经营,让它一直幸福下去!。

婚姻家庭情感 故事短篇

婚姻家庭情感 故事短篇

婚姻家庭情感故事短篇
以下是一篇婚姻家庭情感的故事短篇:
《相信爱情》
小芳和小明是高中同学,他们从青涩少年时期开始相识、相知、相恋。

毕业后,小芳考上了大学,小明则选择到外地工作。

两人虽然分隔两地,但通过电话和网络保持着频繁的联系,也没有因为时间和距离而疏远彼此。

几年后,小芳顺利毕业,回到老家开始工作。

小明也辞去原来的工作,回到老家与小芳团聚。

他们决定步入婚姻殿堂,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然而,生活并不总是那么如意。

小明在家里只会听妻子的话,却经常对她发脾气。

小芳在外面工作很努力,却总是忽略了小明的感受和需求。

两人之间的互动逐渐变得单调和冷漠,情感越来越淡薄。

一次偶然的机会,小明遇到了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孩,她对小明的关注和赞扬让他感到无比的兴奋和满足。

他开始对这个女孩产生了好感,渐渐地离不开她。

小芳察觉到了丈夫的变化,心里十分难过。

她开始询问小明,但是小明却总是避而不答。

最终,小明将自己与那个女孩的关系告诉了小芳。

小芳并没有像许多人一样选择离婚或者报复,相反她决定坚守婚姻,为了挽救这段感情,她和小明共同努力,以真心、耐心和理解去经营婚姻。

他们一起参加了婚姻辅导课程,互相倾听对方的内心感受,
重新搭建两人之间的情感桥梁。

最终,他们的婚姻走出了低谷,重新回到了甜蜜和幸福的轨道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婚姻需要的不仅是爱情的火花,更重要的是双方的交流与沟通,以及彼此的包容与支持。

只有在两人共同努力下,才能让婚姻长久美满。

家庭婚姻心得体会

家庭婚姻心得体会

家庭婚姻心得体会家庭婚姻心得体会(通用7篇)婚姻本质是婚龄男女以夫妻名义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的平等自愿结合,应取得医学、公序良俗、政治、民法等层面的认可,并以一种亲密或性的表现形式被承认,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约束。

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庭婚姻心得体会(通用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庭婚姻心得体会1(1)父母以身作则,做孩子的榜样,学校用心引导,双方共同努力咱们认为要教育好孩子,首先要以身作则,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只有自我做了,孩子才会跟着学习。

如果光说大道理,而自我不能作为孩子的榜样,那么,这种教育,但是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教育,是丝毫起不了作用的。

同时,学校的教育也是同等的重要,只有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出效果。

儿子的母亲目前是一所大学的研究生,对孩子而言,这是他引以为自豪的事,也是一种促进力量。

虽然他不明白母亲考研的历程有多么辛苦,但母亲深夜还在静静的看书的景象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是一个榜样,使他明白只有勤奋努力才会梦想成真。

孩子已经上初一,虽然母亲不在身边,孩子在爸爸和学校老师的谆谆教导下,不仅仅在学习上有进步,其他各个方面都有了可喜的进步,成为了一个懂事的好孩子。

(2)营造家庭学习气氛,让孩子养成自觉学习习惯听我的同事讲过他家女儿和侄女双双同年考上大学的事,他的心得体会是营造家庭学习气氛,让孩子养成自觉学习的好习惯。

每一天晚上吃完饭后,他和妻子就出去散步,女儿和侄女两个孩子收拾完桌子,就去写作业,他们回到家,在孩子做作业时,从不看电视,各自拿一本书看,时光久了,孩子就养成了良好的作息习惯,女儿和侄女经常相互比,看谁学习好,看谁学的晚,去年高考,两个孩子双双以优异成绩考取梦想的大学。

(3)培养孩子的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儿子小的时候很喜欢玩电脑游戏,我对他说,玩能够,你也能够玩出新花样,比如,做幻灯片之类,拿给别的孩子看时,多有成就感啊。

法律热点案例婚姻家庭(3篇)

法律热点案例婚姻家庭(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家庭领域的问题日益复杂多样,法律在此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

本文将结合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法律热点案例,从法律视角对婚姻家庭问题进行深入解析。

一、案例一: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争议案例简介:李某与张某结婚多年,婚后育有一子。

由于双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李某提出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对子女抚养权产生了争议。

李某主张自己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能力独自抚养孩子;而张某则认为李某工作繁忙,无法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照顾。

法律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 在本案中,李某和张某的孩子已超过哺乳期,应按照双方协议确定抚养权。

若协议不成,法院将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结论:本案中,法院应综合考虑李某和张某的工作情况、收入水平、生活环境等因素,判决子女抚养权。

若李某确实无法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照顾,抚养权应判归张某。

二、案例二: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诉讼案例简介:王某与赵某结婚多年,婚后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

在一次争吵中,赵某对王某实施了家庭暴力。

王某不堪忍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 在本案中,赵某对王某实施家庭暴力,符合离婚诉讼的法定情形。

结论:法院应依法判决准予王某与赵某离婚,并对赵某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进行处罚。

三、案例三:财产分割引发的纠纷案例简介:陈某与赵某离婚后,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产生了纠纷。

陈某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己为家庭付出了更多,应多分得共同财产;而赵某则认为,离婚后双方应平等分割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婚姻家庭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一)基本案情李某,女,32岁,某市居民。

2010年与张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张某,男,35岁,某市居民。

两人婚后感情一般,因性格不合,家庭矛盾逐渐加剧。

2021年,李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抚养儿子。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某与张某婚后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条件。

双方共同财产有房产一套、存款10万元、汽车一辆。

李某要求抚养儿子,张某同意,但要求李某支付抚养费。

(二)争议焦点1.李某与张某是否满足离婚条件?2.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如何确定儿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二、法律分析(一)离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

本案中,李某与张某婚后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条件。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案中,房产、存款、汽车均为李某与张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案中,李某与张某对共同财产分割有争议,法院应依法进行分割。

(三)儿子抚养权及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本案中,李某与张某对儿子抚养权及抚养费有争议,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家庭法律小案例(3篇)

婚姻家庭法律小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强(化名)和李娜(化名)相识于大学校园,两人一见钟情,迅速陷入热恋。

毕业后,张强因工作原因回到了家乡,而李娜则留在了省会城市。

尽管两地相隔千里,但两人通过电话、短信和网络视频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经过一年的异地恋,张强决定放弃家乡的工作,来到省会城市与李娜团聚。

2010年,张强和李娜在省会城市登记结婚,开始了新的生活。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

李娜觉得张强过于依赖父母,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而张强则认为李娜过于强势,缺乏对家庭的关心。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矛盾不断升级,最终导致了婚姻的破裂。

2015年,张强和李娜因为感情不和,决定离婚。

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产生了纠纷。

二、法律分析1. 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本案中,张强和李娜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房屋、车辆、存款等。

由于双方对财产分割存在争议,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结合双方的贡献、收入等因素进行判决。

2. 子女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在本案中,张强和李娜有一个年幼的孩子。

由于双方均希望抚养孩子,需要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同时,人民法院还会考虑以下因素:(1)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等因素;(2)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水平、生活环境等因素;(3)双方对子女的关心程度、教育方式等因素。

3. 子女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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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效力
1、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 之间不具有基于婚姻的效力而发生的 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后的子女抚 养问题 3、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互 不享有继承权
第二节 亲系与亲等 一、亲系 指亲属之间的联系 1、男系亲和女系亲
2、父系亲和母系亲 3、直系亲和旁系亲
4、长辈亲、晚辈亲、平辈亲
二、亲等
指计算亲属相互关系亲与疏、远与 近的单位和方法 (一)罗马法亲等计算法 (二)寺院法亲等计算法 (三)我国古代的丧服制 (四)我国现行婚姻法采用世代计算 法
思考题
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 1、夫妻一方婚前财产所生的孳息
2、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收益 3、受雇单位分发的福利 4、偶然中奖所得的奖品和奖金
5、股票、债券买卖所得的收益
2、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 指专属于配偶一方个人所有并排斥夫 妻共有的财产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 (2)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得到 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中或赠与合同中确定为夫 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4)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
2、社会性是人类婚姻家庭从低级向 高级发展的根本动因 3、婚姻家庭是一定物质社会关系和 思想社会关系的统一
三、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前婚姻时期 (二)群婚制 1、血缘群婚 2、亚血缘群婚 (三)对偶婚制 (四)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确立的必然性
1、生产力的发展带来了财产的私有化为 个体家庭脱离氏族成为独立的经济单位奠 定了物质基础 2、男女两性社会地位的转变,摧毁了母 系氏族,确立了男权统治,个体婚姻家庭 形式与父系氏族同时产生
(2)分别财产制,指夫妻双方婚前 和婚后所得的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并 且单独行使管理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3)剩余共同财产制,指夫妻对于 自己婚前财产以及婚后所得的财产, 自保留其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收益 以及有限制的处分权,夫妻财产制终 止时,以夫妻双方增值财产的差额为 剩余财产,归夫妻双方分享
(4)统一财产制,指婚后除特有财 产外,交妻的婚前财产估定价值,转 归丈夫所有,妻则保留在婚姻关系终 止时,对此项财产原物或者价金的返 还请求权
思考题:
1、如何理解婚姻家庭 的社会属性? 2、试述婚姻家庭制度产生演变的进 程和规律? 3、如何理解婚姻自由? 4、一夫一妻制有哪些要求和合理性?
第二章
亲属制度
教学重点与难点
亲属的概念以及特征 现代法上亲属的分类 拟制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亲属身份行为
罗马法亲等制
第一节 亲属制度概述 一、亲属的概念
婚姻的含义 (1)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 (2)男女结合须符合法定条件
(3)婚姻是男女双方以终身共同生 活为目的的两性结合 (4)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法定的权利 义务为内容的结合
2、婚姻的性质 (1)契约说 (2)婚姻伦理说 (3)制度说 (4)信托关系说 (5)身份关系说
(二)家庭 1、概念 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共同经济为 纽带而组成的,共同生活的、其成 员间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 的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所组成的社会 生活单位
亲属指基于婚姻、血缘、收养或抚养而 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1、亲属有固定的身份和称谓 2、亲属关系只能基于血缘、婚姻和法律 拟制而产生 3、法律确定的亲属之间具有特定的权利 义务关系 4、亲属具有特定组织形式或共同体结构
二、亲属的种类 (一)我国古代对亲属的分类 1、宗亲 2、外亲 3、妻亲
1、亲属身份有哪些特点?
2、亲属有哪些类型?
第三章 结婚制度
教学重点与难点 婚约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夫妻财产权 配偶身份权
第一节 结婚制度概述 一、结婚制度的概念 (一)概念 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 序缔结夫妻关系的行为所形成的法律 事实 狭义,仅指结婚 广义,包括订婚和结婚两个方面
限定共同制
分别财产制
第三节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一、无效婚姻
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 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 病,婚后尚未治愈 4、未达法定婚龄
二、可撤销婚姻 指男女双方或者一方缺乏结婚的合意, 因受他方或者第三者的胁迫而结合的 违法婚姻 1、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 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2、受胁迫一方当事人提出撤销该婚姻 的,应当自婚姻登记日或自恢复人身 自由起一年内提出
(二)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概念 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和
(三)婚姻家庭法的特征
1、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的广泛性 2、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的身份多重性 3、婚姻家庭法具有鲜明的伦理性
4、婚姻家庭法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二、婚姻家庭法的渊源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所属部门制度的有 关规章 4、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有关规定 5、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司法解释以及援 用、认可的有关判例 6、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
三、结婚的条件和程序
(一)概述 1、实质要件 (1)必备要件
(2)禁止条件 2、形式要件
(二)结婚的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3、符合一夫一妻制
4、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
5、禁婚疾病
(三)结婚程序 1、结婚程序的历史沿革
2、我国的婚姻登记制度 (1)结婚登记机关 (2)程序 审查 申请 3、结婚证 登记
婚姻家庭 与继承法
主讲人
黄洁
婚姻家庭篇
第一章 婚姻家庭法学导论
教学重点与难点
婚姻家庭的属性
一夫一妻制产生的必然性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家庭法的特点、调整对象
第一节 婚姻家庭概述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
(一)婚姻 1、概念 现阶段我国关于婚姻的定义为: 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依 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自愿建立 夫妻关系的结合
第二节 婚姻的效力
一、概念 婚姻的效力是指因婚姻成立所导致 的法律后果和约束力
夫妻在家庭中的法律地位
1、关于夫妻地位立法主义的变迁
2、不同社会制度下夫妻的法律地位
3、我国婚姻法对夫妻法律地位的规定
二、配偶身份权 配偶身份权是夫妻之间在配偶身份权 状态下相互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 的统称
(一)我国现行婚姻法上的配偶身份权 1、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2、夫妻人身自由权 3、夫妻有同居的权利和义务
(2)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3)划清婚姻关系中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二)一夫一妻
1、含义 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 妻的婚姻制度
2、禁止重婚和其他破坏一夫一妻制 的行为 (1)禁止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重婚的形式 关于ຫໍສະໝຸດ 婚的法律后果 重婚者应承担刑事责任
(2)禁止其他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
出自同一祖先的男系血亲 出自同一祖先的男系血亲的 配偶 在室女-同一祖先未嫁的女 性
(二)现代亲属分类 自然血亲 血亲 我国 姻亲 配偶 拟制血亲 血亲的配偶 配偶的血亲
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三、亲属的范围 1、总体概括性限定法 指法律对亲属范围从总体上做概括性 规定,然后根据亲属的种类和亲等的 远近,再规定其法律效力 2、分别实用性限定法 指法律对亲属的范围不做总体限定, 而是根据不同法律关系的需要,对亲 属的法律效力做出具体规定
3、夫妻约定财产制 指夫妻以契约方式商定婚前财产和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归属、管 理、使用、收益、处分及债务清偿, 婚姻终止时财产的分割与清算等事 项,并排除法定夫妻财产制适用的
(1)夫妻约定财产制的主体资格 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夫妻财产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
(3)夫妻财产制约定的内容 一般共同制
(5)联合财产制,指除了特有财产 外,夫妻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各享 有其个人财产所有权,但将双方财产 联合起来,由夫行使管理权
(二)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
1、法定财产制-婚后所得共同制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报酬 (2)用劳动报酬添臵的财产 (3)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4)知识产权收益 (5)因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但 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3、父权制下的私有财产继承制度构成了 导致一夫一妻制产生的直接诱因
第二节 婚姻家庭法概述
一、婚姻家庭法的概念 (一)婚姻家庭法的名称和形式 1、婚姻家庭法的名称 婚姻法、家庭法、婚姻家庭法、 亲属法
我国婚姻法学界对婚姻法名称 的几种观点 (1)回归民法 (2)保持独立地位 (3)基本维持现状
2、婚姻家庭法的形式
4、夫妻有忠实的义务
5、夫妻双方享有婚姻住所决定权 6、夫妻有日常家事代理权 7、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8、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9、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 (二)外国法的相关规定
三、夫妻财产权 夫妻财产制是指规范夫妻婚前财产 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 用、收益和处分,婚姻对外财产责 任,婚姻终止时财产的分割与清算, 以及夫妻财产制的设立、变更与废 止的法律制度
家庭的特征 (1)家庭是一个生活单位,具有同 财共居的特点 (2)家庭是由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所 构成的共同生活单位
(3)家庭成员之间互享法定权利、 互负法定义务
2、家庭的职能
(1)生育职能
(2)经济职能
(3)教育职能
(4)抚养职能
二、婚姻家庭的属性 (一)自然属性 (二)社会属性
1、社会性是人类的根本属性
四、事实婚姻问题 指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未办 理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 生活的两性结合 (一)各国的态度 1、不承认主义
2、承认主义 3、相对承认主义
(二)我国的态度 1、第一阶段,建国初到1989年11月 21日以前 2、第二阶段,1989年11月21日至 199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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