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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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及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及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及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遭受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时,物品所有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遭受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时,物品所有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公民去世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的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遭受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时,物品所有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

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

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

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

过错方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过错方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并且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可能有不同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赔偿标准,但请注意这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1. 相对人的过错:精神损失费一般是在刑事或民事诉讼中,由判决认定相对人存在过错所造成的精神损害。

相对人指的是导致精神损失的行为方,如被告人、侵权方等。

2. 精神损害程度:精神损失费的赔偿金额通常与患者遭受的精神痛苦程度相关。

损失费的计算可能会考虑到以下因素:严重性、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

3. 具体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有时也可以包括因此产生的具体经济损失,如医疗费用、心理治疗费用、失去工作机会等。

这些经济损失的赔偿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4. 法律规定:每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对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和限额有不同规定。

可能还会考虑到当地的法律先例和司法实践。

请注意,诉讼中的精神损失费赔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
根据具体的案件和当地法律进行评估。

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医疗事故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取与您具体情况相关的法律建议。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来确定的。

那么,医疗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究竟有哪些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具体的计算方式是什么?▲精神损害抚慰金, 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承受精神创伤而应获得的以货币方式支付的精神补偿,是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

按照《医疗事故条例》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医疗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抚慰金, 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承受精神创伤而应获得的以货币方式支付的精神补偿,是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

按照《医疗事故条例》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患者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主体为患者家属;如果患者残疾,该项赔偿的请求主体应为患者本人,而其家属无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不是对每一例都计算为6年、3年。

更不是对死者的每一个近亲属都要计算一笔精神损害抚慰金。

具体计算年限时,可根据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对残疾者也可掌握在一至四级伤残赔偿3年、五至八级伤残赔偿2年、九至十级伤残赔偿1年的原则。

否则,如果一级伤残与十级伤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区别的话,似乎不公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对医疗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不直接向患方赔偿,患方也不能向医务人员索赔。

365小编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对您了解有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帮助。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原则具体包含哪些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原则具体包含哪些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原则具体包含哪些在人身损害赔偿当中,人身伤害的情况是很常见的,通常需要确定一个具体的赔偿数额,但是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

那么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原则具体包含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原则具体包含哪些(一)抚慰为主、惩罚为辅原则1、侵权人对受害者的侵害,给受害人造成心灵的创伤,造成精神痛苦,必须通过物质制裁加害人,还受害人以公平和正义,抚慰其受到的创伤的身心。

在加害人的侵权行为发生后,法庭判罚其相当数额的赔偿,可使侵权人意识到其行为非但不能给自身带来利益,还会直接导致自身利益的损失,是要付出相当代价的。

这种直接的、缘于其行为的物质损失,是将损害变通转移造成这一损害的负责人自身以应对损害的不良后果,这是社会对公平、公正的内在要求,是对受害人最深刻的抚慰,起抚慰作用的制裁必须要以足够的赔偿金为基础方能见效。

2、精神损害虽不能以金钱衡量,但抚慰受害人精神痛苦的物质条件是可以用金钱衡量和支付的,这种赔偿不是以相当的价值替换特定的损害,而是具有抚慰性,用以填补因损害所造成的精神痛苦的损害,赔偿具体化就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二)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有所限制原则精神损害赔偿中的经济赔偿的本身并不是其真正目的,其真正目的是为了以财产的方式填补受害人的损害,补偿受害人遭受的精神损害,抚慰受害人,从而有效遏制致害人再次加害他人的侵权行为。

这也是精神损害赔偿所具有的人文关怀的内涵。

适当限制原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于精神损害具有一般情节的,可以责令受害人承担非财产性质的民事责任,造成财产利益损失或者精神损害情节较重的,可以责令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对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应当适当限制。

至于限制到何种程度,应当考虑当地居民实际负担能力,公民、企业、单位负担能力的不同,以及其他情况,以地区为单位,确定一个最高限额,积累经验,为将来修改立法参考数据。

精神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精神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精神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毛剑明(清华法学硕士)、梁京华
【关键词】暂缺
【价格】0原则
一、民法归责原则简介
精神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隶属于整个民法的归责原则体系之内,因此应首先回顾一下民法中的几大归责原则:即过错责任原则(包括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再次,在侵害负载着较为重大的情感价值之财产权或违约行为致非违约方精神损害的情况中,本文认为应遵循已颁布之统一合同法和即将出台之物权法中规定的归责原则来确定侵害人责任的成立与否,以确保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写作年份】2002
【学科类别】民商法学->民法学(含婚姻家庭继承法)
所谓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原因责任原则或客观责任原则。按照这一责任原则,只要违法行为造成损害,无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民事责任。从我国现行法来看,无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几种特殊侵权行为。
我国民法在追究民事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时,以过错责任原则为普遍原则,而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特别原则。仅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凡是法律无特别规定之民事违法情形,均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对民事违法行为人追究民事责任时,应以行为人有过错为要件,无过错即无责任。行为人只对自己的故意或过失违法行为承担责任。而故意或过失一般并不影响民事责任的轻重或范围。法律在追究侵权责任时,一般对受害人(原告)课以举证之义务;而在追究违约责任时,法律使违约人(被告)负举证义务,如果其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法庭即依法推定他有过错并使之承担责任,此为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有学者认为过错推定原则介于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之间,因而属于“中间责任”,但实际上过错推定不过是举证责任之转换或倒置,它仍属过错责任的范畴。

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在民事诉讼中,由于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痛苦感、恐惧感等,法院可以判决赔偿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

以下是相关参考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因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以外的心理损害,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对因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以外的心理损害,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赔偿。

二、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1. 法定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对于侵权行为的规定,如肇事者的过失责任、违反合同义务等。

2. 实质性的精神损害:受害人必须有实质性的精神损害,对其造成了痛苦、痛苦感、恐惧感等心理伤害。

三、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1. 审酌原则:根据受害人的实际精神损害情况进行衡量,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事件的性质、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受害人的年龄、身份、经济状况等,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

2. 参照标准:法院可能参照类似案件中的判决结果,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裁判文书、行业规范等进行借鉴和参考,但并不拘泥于具体数额,仍然会按照审酌原则进行具体裁量。

四、精神损害赔偿的证明和举证:1. 证明责任:受害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遭受了精神损害,可以通过鉴定报告、医生证明、心理咨询记录等来证明。

2. 举证责任:被告对精神损害赔偿的事实负有反驳责任,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来辩解或反驳受害人的精神损害主张。

五、精神损害赔偿的限额:1.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限额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裁量。

2. 司法实践中通常将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控制在数万元至几十万元之间,但对于特别严重的案件,也可以超过这个范围。

六、精神损害赔偿的争议:1. 数额争议: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往往存在争议,法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慎裁决,以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轻微伤精神损失费有多少

轻微伤精神损失费有多少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轻微伤精神损失费有多少被他人打或是其他的原因而造成轻微伤的话,也得到相应的鉴定时,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个人的损失了。

有些人觉得自己受到的伤害不仅仅是来自身体上的,还有可能是来自身体上的,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

轻微伤精神损失费有多少?轻微伤精神损失费有多少?具体数字可以协商,此种情况法律上一般对精神损失费一般不予支持。

1、当自然人的身体、生命或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精神损失费赔偿没有特别具体的数额标准,但是要依据以下原则:如: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3、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

轻微伤一般不构成刑事责任,只能要求民事赔偿。

具体标准如下: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精神损害赔偿金

精神损害赔偿金

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第1款规定了“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法院都依据该司法解释进行裁判。

而《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我国首次在法律中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人身权保护的巨大进步,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一、精神损害赔偿定义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赔偿义务人向受害人本人或者受害人的近亲属支付的费用。

二、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根据《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或其近亲属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有以下两种情形:1.受害人的生命权遭受侵害,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2.受害人的健康权遭受侵害,对其本人或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

三、赔偿权利人范围根据《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人是受害人或者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四、精神损害慰抚金确定的基本原则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由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标准、最高和最低限额。

因此,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是审判实践遇到的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

因此,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平衡各方利益,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

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中国交通事故赔偿网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依据一般的侵权损害赔偿原则难以正确处理,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所受到的精神损害,通过对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的经济补偿,使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感情上的痛苦得到减轻或消除,从而起到抚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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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精神损害赔偿,是随着《民法通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

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

下面由鞍山专业交通事故处理律师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1、普遍与特殊关系原则。

精神赔偿应普遍适用一切人身损害赔偿之中,但是因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受害人、社会对事故行为人加害人的宽容及立法习惯人们已普遍接受一般赔偿原则。

因此,只宜在超出一般赔偿的后果给受害人造成特殊的精神损害时,才能特殊使用。

2、适当补偿、限制原则。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非财产性责任方式和“赔偿损失”财产性责任方式五种。

对精神损害赔偿适用金钱赔偿的,应对赔偿范围和赔偿数额作出适当的限制,灵活处理,防止“只抚不赔”和“只赔不抚”两个极端。

3、公平合理原则。

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

其涵义是指适用金钱赔偿的精神损害时,应从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发,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公平、合理确定一个适当精神损害赔偿金额。

具体要求是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让侵权人占到便宜,另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给受害人以适当的赔偿金,以弥补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不使受害人吃亏。

4、确定法官有限度的行使自由裁量权原则。

由于精神损害与物质赔偿之间没有内在的比例关系,涉及到受害人生理、心理、意志、精神的损失,是一些目前科学技术无法采用金钱精确计算的客体,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很难在法律上限定一个标准数额幅度或者确定一个最高的赔偿限额。

所以应赋予法官或合议庭拥有自由裁量权,适用自由心证原则进行处理。

适用这一原则应当注意,法官或合议庭自由行使裁量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授权范围内,不能完全自由行使,毫无限度,使赔偿数额要么偏高,要么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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