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门诊的管理与示范接种门诊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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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举措及措施

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举措及措施

智慧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举措及措施嘿,大家好!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大家都关心的话题——预防接种。

你是不是觉得每次去打疫苗都得排长队,或者看到孩子哭哭啼啼地等着打针,自己也心情不好?嘿,别担心,随着科技的进步,现在预防接种也开始变得越来越“智慧”了,简单来说,就是不再让你感到“鸡飞狗跳”的接种过程,而是让一切变得高效、便捷、轻松,甚至让你觉得“打个疫苗都能这么潮”。

想象一下,如果你去接种的时候,不再是传统的站着排队,反而可以提前预约,知道什么时候去,直接走到窗口,不用等,直接接种,整个过程甚至不用花费太多时间。

咱们说到“智慧化”,这个“智慧”可不仅仅是指那些高大上的科技设备哦,更重要的是能真正解决你我日常生活中的痛点,能给大家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比如,预约系统,让你随时随地都能看到接种的排队情况,甚至通过手机就能预约,想什么时候去,完全由你说了算。

你有没有经历过那种,早早地起了个大早,带着孩子或者老爸老妈去接种点,结果到那儿一看,哎呀!这队伍怎么这么长,大家都愁眉苦脸地站在那,时间就这么一点一点被浪费掉。

那要是有个智慧系统,提前告诉你“今天是高峰期,你最好避开”,是不是就能省掉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如果你预约成功,到点了去,直接免排队,或者只需要在一个小小的等候区坐一会儿,感觉就像是“VIP贵宾”享受的待遇。

除此之外,智慧化门诊的建设还涉及到信息化管理,大家知道的,咱们中国人口多、数量庞大,每年接种的人数也是非常庞大的。

要是管理不精细,数据不准确,那可真是“鸡飞蛋打”。

这时候,智慧化的管理系统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它可以帮助医生精准掌握每一个接种者的疫苗历史记录,避免了“重复接种”和“错过疫苗”的问题。

你再也不用担心自己或者孩子漏掉了某个重要的疫苗,医生也不至于搞错哪个疫苗要打了。

你看,预防接种不再是“撞大运”,而是变成了一个完全可控的、科学管理的过程,大家都可以放心。

有时候我们会觉得,预防接种其实就是一场“针尖上的战斗”,谁都不想被“针”扎到。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第一章)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第一章)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讨论稿)第一章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一、预防接种门诊的分类预防接种门诊分为合格、规范、示范三类。

承担责任区域内的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接种工作。

二、资质与许可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中有预防保健科或全科医疗科;2、具有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单位资格证书或文件等能够证明预防接种资质的资料;3、责任区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文件形式明确;4、所有接种操作人员均须具备执业资格;5、具有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6、具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条件。

三、接种门诊设置要求1、原则上设置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医院,位置方便、安全,有专门的出入口且相对独立,无电梯设备应设在二楼及以下,并与医疗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等临床科室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以免交叉感染。

2、设有醒目指示牌,有明显指引标识引导受种对象。

须配有盥洗设施和卫生间。

3、门诊总使用面积要求: 示范≥80m2、规范≥70m2、合格≥60m2。

4、乡(镇)卫生院接种门诊按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或申报的相应级别建设。

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经设置门诊的必须达到示范门诊的标准,达不到示范门诊要求,或设置一个以上预防接种门诊的,要予以取缔;无论是合格、规范、示范接种门诊,硬件设施可有差异,软件资料管理验收标准必须达到统一。

5、各级疾控中心设立的预防接种门诊须与本单位免疫规划管理科室分开设置,并接受本单位或所属区域疾控机构免疫规划科室业务管理;免疫规划科室人员不得兼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

6、接种周期:接种门诊须固定时间提供预防接种服务,示范、规范门诊按周,合格门诊按旬开展常规接种,须覆盖所有责任区域。

每次运转接种天数不少于2天。

7、接种单位应结合实际在各室或显著位置悬挂免疫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及公示内容(详见第二章)。

8、预防接种单位依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实施预防接种各项工作内容,并做好免疫规划资料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档案化管理(详见第三章)。

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1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 5 公里,实行按日(每周≥ 3 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 1 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 10 公里,实行日、周(每周 1 ~2 天)预防接种。

2预防接种服务频率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房屋配备3.1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应不少于 40m 2。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 / 区有明显的标志牌。

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设备与器械配置4.1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

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疫苗专用普通冰箱≥ 2台,冷藏包≥ 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 1 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 1.1的比例配置。

4.4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2024年版)、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要求(试行)

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2024年版)、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门诊备案要求(试行)

附件1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2024年版)为进一步规范本市预防接种门诊(以下简称“接种门诊”)设置,按照“规范化、标准化、温馨化、信息化”服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接种门诊。

二、基本标准(一)选址接种门诊原则上应设置在一楼或二楼清洁区,如设置在三楼及以上须配备电梯。

接种门诊应避免与临床科室共处在同一楼面,严禁与普通门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传染病科、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化验室等存在潜在感染风险的科室共用出入口及通道。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将接种门诊设置在独立区域。

接种门诊不得单独设立在医疗机构外(临时接种点除外)。

(二)分区和布局接种门诊面积应符合预防接种工作实际需要和人口发展趋势。

接种门诊应分为候诊区、询问预检区(最好与儿童保健室毗邻)/登记区/知情告知区、接种区、留观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区、冷链室/区等功能区。

按照候诊、询问、登记、告知、接种、留观的先后顺序布局,人员入口、出口尽可能分开,确保受种者单向行进,避免交叉往返。

区域间应分隔清晰、流程合理、导向标识明显,提供诊间支付服务,为受种者提供方便。

接种区应由2个及以上接种单元组成。

社区接种门诊应设置至少3个接种单元,其中至少1个接种单元提供成人疫苗接种服务。

接种单元是指1名接种工作人员进行接种服务的工作区域,单个面积应不小于5m∖其中包括接种台、桌面泳箱、电脑及其他必需设施和设备,并有方便受种者活动的空间。

接种单元间应相对隔断以减少噪音和保护受种者隐私。

接种单元的数量应根据该接种门诊所承担的预防接种工作量确定,须保证接种安全,能满足最大工作负荷需要,且接种工作人员平均接种量不得超过25剂次/小时,受种者接种前等候时间不超过30分钟;应及时根据辖区服务人口、疾病防控需求等合理增加接种单元、接种人员、接种服务频次或增设门诊。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试行)一、布局设置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上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为单位,每个乡镇、街道设置一个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如服务半径超过5公里,可增设接种门诊或分门诊。

预防接种门诊在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或医疗防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设置。

独立设置的要按医疗机构的设置要求报卫生行政部门登记、审批。

二、房屋及基本设备要求接种门诊须设置有预诊室、接种室和资料室,总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要求环境清洁,光线良好、空气流通,与医疗门诊、病房隔开,有专用通道。

各室挂有明显的标志牌。

1、预诊室:用于登记、收费、体检、电化教育、留观;墙面应张贴家长告知书、免疫程序、疫苗接种收费标准、免疫接种禁忌症等.2、接种室:要求一苗一台一隔断(室),接种室内有降温和取暖设备(电扇、取暖用油汀或空调等)。

接种操作台的台面上摆设疫苗冷藏包(或冰瓶)、接种盘等接种器材(一次性注射器、汤匙、脱脂干棉球、75%酒精棉球、镊子、砂轮等),以及醒目的疫苗品种标识,并应备有凉开水.配备的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包括肾上腺素、治疗盘、体温表、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等。

配备的消毒设备应包括消毒桶、紫外线消毒灯,有条件的可装备一次性注射器的毁型器。

3、资料室:配备办公桌、资料柜、冰箱、电话和计算机。

三、人员配备要求接种人员必须是获得卫生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人员,经县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免疫10天以上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接种人员(不包括登记人员)配备标准:2万人口以下乡镇不少于2人,2万人口以上的乡镇门诊,每增加1万人接种人员相应增加1人,增加的接种人员可以为兼职。

四、工作运转1、摸底登记多渠道了解新生儿信息,及时掌握辖区内常住和流动儿童情况,对流出(或不在本单位接种)儿童也要登记在簿并注明,要求每月对辖区内儿童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摸底登记或更新补充.2、资料管理(1)接种资料:使用《安徽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安徽省儿童预防接种记录簿》,记录完整、资料清楚,儿童出生后无论城市或农村1个月内及时建簿(卡)、建证,流动儿童居住3个月以上应及时办理。

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1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务内容。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预防接种服务频率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房屋配备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应不少于40m2。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区有明显的标志牌。

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设备与器械配置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

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疫苗专用普通冰箱≥2台,冷藏包≥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1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的比例配置。

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配备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

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配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实行预防接种资料信息化管理。

接种门诊规范管理制度

接种门诊规范管理制度

荣县预防接种门诊管理规范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相应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了加强我县预防接种接种门诊规范管理,提高预防接种工作质量,防止接种事故,使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根据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四川省计划免疫实施办法》和《自贡市计划免疫接种门诊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接种门诊的基本要求1、有条件的地方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在乡(镇、街道)卫生院,一个乡镇开设1~2个门诊,其他地方可根据经济条件、地理环境和人口密度等具体情况设置预防接种点。

2、预防接种门诊每月运转1~2次;有条件的乡镇可按旬、周、日开展接种;边远乡镇每年运转不得少于6次。

3、预防接种门诊要做到三固定:接种地点、接种时间、接种人员;五统一:门诊标志、疫苗标牌、开设时间、工作程序、考核标准。

4、实行“二级运转,三级服务”的计免工作程序,即每个镇乡卫生院应在较边远的村设立临时接种点,每月由镇乡卫生院负责派人定时对边远村的儿童开展计划免疫工作服务。

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5、预防接种合格门诊要有面积20m2以上的专用房,有条件的乡镇应达到规范门诊30 m2以上的专用房,中心卫生院应达到示范门诊40 m2以上的专用房要求。

室内地面硬化、清洁明亮、空气流通。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候种室(宣传教育、反应观察)、预诊室(登记、询问、体检)、接种室(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室),各室有明显的标志牌。

预防接种门诊应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室分开,并保持一定的距离。

接种室要定期进行室内消毒。

有足够的桌椅,合格接种门诊要求达到一苗一桌,开诊时桌上铺设白色台布,有醒目标志。

6、预防接种门诊应有宣传材料、规章制度和接种操作规程。

7、预防接种门诊必备疫苗冷藏设备:专用普通冰箱一台、冷藏包(或冰瓶)五只以上(每苗一只)和足够冰排。

8、消毒设备:高压蒸汽消毒器、紫外线消毒灯、消毒剂等。

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

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

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我县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促进和完善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提高预防接种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杜绝预防接种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及《贵州省免疫规划工作规范》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概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是指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有经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固定的预防接种工作用房、设备,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免疫程序,实行定时定点接种的预防接种服务网点。

二、房屋配备和布局(一)预防接种门诊应为相对独立的区域,须与传染科、放射科、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等科室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交叉感染。

接种门诊所在楼层最好设在首层,不得高于第2层。

(二)预防接种门诊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

接种门诊应设有候种室、预检室/登记室、接种室、留观室、冷链室、工作人员办公室等。

各室通风良好、有专门的出入口,且衔接合理,保证接种工作有序进行。

候种室和留观室应分门出入。

1、候种室:供受种者及家长接受接种前休息、宣传教育和等待预检/登记。

设置要求:①设置“候种室(区)”标识;②配备足量的固定座椅(10张以上);③宣传资料架(夹);④健康教育设备(电子显示屏或电视机);⑤饮水机;⑥取号设备;⑦公示预防接种家长须知、预防接种流程、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品种及免疫程序、宣传画册、接种服务价格及咨询电话等制作上墙等;⑧组织人员1名。

2、预检/登记室:供受种者接受预检、登记和预约服务。

设置要求:①设置“预检/登记室”标识;②体检台或体检床,以及体检所需体温计(10个以上)、体重秤、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等;③冷暖空调;④预防接种卡及档案柜;⑤预防接种登记台及接种登记人员转椅、受种者座椅;⑥安装有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软件的计算机、打印机两台;⑦公示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疫苗接种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等,并制作上墙;⑧登记人员至少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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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处置医生应掌握接种异常反应处置要点
二、接种人员资质管理
3. 培训--内容与有效期:
《预防接种单位及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一条 培训内容应包括:
(一)预防接种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国内外发展概况及有关法律、法规; (二)疫苗使用管理; (三)冷链系统管理; (四)预防接种服务; (五)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六)接种率和免疫水平监测; (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 (八)资料管理; (九)考核与评价; (十)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
一、接种门诊资质管理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存接种门 诊备查)。
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文件 2.1集中接种门诊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辖区服务对象、服务半径、人 口密度、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设置 预防接种单位(包括乡级集中接种门诊、犬伤暴露处置门 诊和产科接种门诊),指定各接种单位的服务区域、允许 接种疫苗的种类,以文件形式予以确认,报市卫计委备案, 有变动时应及时更新。
冷链设备的有效管理 是疫苗质量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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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种门诊的设施
➢ 预检室与AEFI处置室:洗手池、体检器械与急救药品(儿 童检查床、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儿童血压计、止血带、 氧气袋(瓶)、输液设备和1:1000肾上腺素、10%葡萄糖 水、地塞米松等;
➢ 设置专用急救药品柜/箱,附一览表; ➢ 专人管理,
1、接种者签名应完整,不可只签姓; 2、接种证填写应字迹清楚,不得潦草; 3、接种记录不得涂改
登记所有未录入 客户端的流动儿童
作为疫苗出入库和 月报表报告依据
1、接种门诊工作
接种信息预约
存在问题:
➢ 多采用一次性打 印全程预约
➢ 写在接种证预约 页
➢ 接种记录页铅笔 书写
➢ 口头告知
1、接种门诊工作
对暂时无法调整的不具备 资格人员,目前采用在培 训合格证书上备注“(除 预检、接种岗位)”
《预防接种单位及工作人员 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预防接种单位工作人员“培 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
二、接种人员资质管理
4. 职责 分工
合理分工 职责明确 密切配合
二、接种人员资质管理
4. 职责 分工
就近原则 工作难易 相对固定
1米处。不考虑表面消毒的房间,可靠顶安装。 ➢照射时间每次30分钟以上,每天监测灯管使用时间、照
射累计时间、使用人签名。 ➢每周用75%酒精棉球擦拭紫外线灯管1次,并做好记录。
使用紫外线灯直接照射消毒时,人不得在室内! 注意紫外线灯开关安装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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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灯的安装与使用
➢使用紫外线灯,每半年监测灯管照射强度1次。新 灯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照 射强度不得低于70W/cm2,凡低于70W/cm2者应及时 更换灯管。 ➢紫外线冷光灯管的使用寿命为1000小时,既累计工 作时间,超过1000小时或接近1000小时或灯管两边发 红,应立即更换灯管。通常累计工作时间达750小时 左右就应更换新管,以确保消毒质量。
➢ 县级疾控中心应主动关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 扩建、改建项目,争取将接种门诊建设纳入其中。
三、接种门诊的场所和环境
1.面积与各室设置
➢ 根据漳州市近三年实践,建议有条件的单位门诊用房使 用面积按服务人口<2万≥150m2,2-5万人≥180m2、6-8 万人≥220m2、9-11万人≥250m2、12万人以上≥300 m2 设置。
等医疗用房直接相邻; ➢接种场所入口的显著位置悬挂接种门诊名
称牌匾,公布开诊时间和咨询电话; ➢地面、墙面材质; ➢温馨、富有童趣。
接种门诊入口
预检区、登记区
候种区
接种室
漳浦深土卫生院
留观区
接种门诊出口
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
芗城 通北 社区 卫生 服务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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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丰山卫生院
四、接种门诊的设施
入客户端 (一、二类疫苗同等要求),保证电子档案、 卡、证信息相符;登记录入信息包括疫苗名称、接种日期、 批号、生产企业、医生签名等必要信息,不得有缺项。 ➢ 短期居住流动儿童接种信息登记
常见问题:
➢ 接种证登记信息不完整/字迹潦草/涂改 ➢ 接种信息未现场录入,导致卡证不符 ➢ 短期居住流动儿童接种信息未登记或部分无登记,导致帐苗不符
取号
预检
登记
接种
留观
五、接种门诊的公示与规章制度
1、上墙公示相关信息
给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在醒目位置张贴,包括接种 流程、一、二类疫苗信息(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 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二类疫苗价格、 家长须知、疫苗接种注意事项等
1、注意公示内容与 公示位置相一致
2、公示内容及时更新
(二)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组织
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 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及评分标准》:
➢ 接种人员都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证书— 暂时无法调整的无证书或新毕业未取得证书的人员可承担什 么岗位工作?公卫执业医师可否承担预检?
➢ 需经过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
一、接种门诊资质管理
2.2 村级接种点 确需设立村级接种点的乡镇卫生院向县卫计局提出
申请,由县卫计局组织免疫规划专业人员对申请的村级 接种点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应限期整改;符合要 求的村级接种点由县卫计局以文件形式予以确认(包括 服务区域、允许接种疫苗的种类),报市卫计委备案。
向社会公布辖区接种单位详细地址、服务区域范围、 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群众并接 受社会监督。
预防接种门诊的管理与 示范接种门诊建设
主要依据
1.《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2.《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 3.《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4. 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及评分标准 5.《预防接种单位及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6. 《第一类疫苗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7、《全国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等
接种操作和留观
杜绝漏种、重种! 出现差错要及时报告!
⑴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年龄、本次接种疫苗品 种;
⑵核对接种疫苗的品种,检查疫苗外观质量(乙 肝、百白破疫苗冻结严禁使用!);
⑶接种部位、消毒方法、接种途径、接种剂量等 操作正确;
⑶接种后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观 30分钟,并在接种室有醒目的留观30分钟告示。
五、接种门诊的公示与规章制度
2、健全规章制度
可擦洗,同时 方便内容更新
五、接种门诊的公示与规章制度
3、运转周期:实行周接种门诊
<2万服务人口 每周接种2次 2-4万服务人口 每周接种3次 5-8万服务人口 每周接种4-5次 >8万服务人口 每周接种6次 ➢ 周末须开展接种服务半天以上
目前仍有部分实行 旬门诊或月门诊
➢ 用房包括预检室(询问、预检、告知)、登记室(登记、 预约)、候诊候种室/区、接种室、观察室/区)、冷链室 及异常反应处置室、接种门诊办公室或资料室、卫生间。
➢ 哺乳室设置?



服务


人口
理 分
2.3

万,

建设
前仅
45.0 m2, 建设
后达
238.
3m2
三、接种门诊的场所和环境
2、环境 ➢接种门诊不得与普通门诊、病房和放射科
定期自查, 及时更新。
四、接种门诊的设施
➢ 登记室:计算机、打印机、移动硬盘/U盘 ➢ 接种室:
1、注射安全设备(毁形器或截针器、封闭式容器)、污物 桶和生物安全标示回收袋,接种所需的器械(包括接种盘、 注射器、酒精、棉签)等; 2、洗手池、消毒液、 紫外灯等
紫外灯的安装与使用
➢紫外线灯瓦数≥1.5W/平方米 ➢兼有表面消毒和空气消毒的双重作用,可安装在桌面上方
二、接种人员资质管理
1.数量
➢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及评分标准》:服务人 口数<2万至少2人,2-8万和>8万至少按1人/万 的比例配备。
➢ 漳州市示范接种门诊标准:
服务人口数<2万 2-4万 5-8万 >8万
3人 1.3人/万 1.1人/万 1人/万
二、接种人员资质管理
2. 资质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接 种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接种门诊资质管理
3.规范化接种门诊的验收与复核
3.1 依据《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 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3.2 已验收的规范化门诊,按上述标准每3年复核。 3.3 新建、改建、扩建接种门诊进行改造、提升。
复核/验收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应反馈接种单位并督促整改; 普遍存在或需卫生行政部门协调解决的,应上报卫计局。
1、接种门诊工作
医疗废弃物收集与处置
➢ 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统一回收:协议书、缴费票 据复印件
➢ 自行回收处置:处置方法及其管理制度 ➢ 交接记录
4、流动儿童管理
流出儿童
流动 儿童
家长主动告知
接种人员应告知家长 到流出地继续接种
逾期未种、定期整理 内卡核实发现
三、接种门诊的场所和环境
➢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及评分标准》规定: 门诊用房总使用面积标准分别为不少于40m2(服务人口数<2 万)、 60m2 (2-8万)和80m2 (>8万)
➢ 按上述准设置的接种门诊多为2-3室,候诊区和留观区共用, 且多设在狭窄的过道或走廊,普遍存在门诊拥挤、接种环境 差、服务质量低、留观时间不达标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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