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2016年版)
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1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 5 公里,实行按日(每周≥ 3 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 1 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 10 公里,实行日、周(每周 1 ~2 天)预防接种。
2预防接种服务频率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房屋配备3.1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应不少于 40m 2。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 / 区有明显的标志牌。
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设备与器械配置4.1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
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疫苗专用普通冰箱≥ 2台,冷藏包≥ 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 1 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 1.1的比例配置。
4.4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解读(下)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率报告 定人群聚集地,可设立临时预防接种点,选择适宜时间
•
不具体提出单个疾病监测的技术要求
接种人员对较为轻微的全身性一般反应和接种局部的一般 反应,可给予一般的处理指导;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是指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 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或事件。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
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当在发现AEFI后48小时内填写AEFI个案报告卡(附件三表5-1)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报告。
• 依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相关信息监测方案》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版)》 解
I型对温度敏感,32℃条件下20天
读(下)
表5-1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报告卡
增加:预防接种证参考格式 预防接种卡(簿)的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6岁后再保存不少
于15年。
预防接种记录
疫苗与剂次 接种日期 接种部位 疫苗批号
有效期
生产企业 接种单位 接种人员
1
乙 肝2 疫 苗
3
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的要求
已全面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地区,可以用儿童预防 接种信息的电子档案逐步取代预防接种卡(簿),但不得代 替儿童预防接种证。如为异地建档儿童,需联网下载该儿童 的既往预防接种资料。
07
资料管理
资料管理
• 新增:预防接种个案报告要求 • 新增:资料的信息化管理要求 • 新增: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表格的报告统计要求
– 日常记录 – 信息系统上报/统计 – 手工上报/统计
表9-1 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表格的报告统计要求
表格名称
村级 乡级 县级 市级
表2-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注射器计划报表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2016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6.12.06
•【文号】国卫办疾控发〔2016〕51号
•【施行日期】2016.12.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免疫规划
正文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
版)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发〔2016〕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配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委组织编写了《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现将《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6日。
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1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 预防接种服务频率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 房屋配备3.1 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应不少于40m2。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区有明显的标志牌。
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 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 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 设备与器械配置4.1 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
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 疫苗专用普通冰箱≥2台,冷藏包≥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 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1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1.1的比例配置。
4.4 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解读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

预防接种工作服务(2016版)1 预防接种分类:常规接种、临时接种、群体接种、应急接种。
1.1 常规接种常规接种是指接种单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疫苗使用说明书,在相对固定的接种服务周期时间内,为接种对象提供的预防接种服务。
1.2 临时接种在出现自然灾害、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流行等情况,开展应急接种、补充免疫或其他群体性预防接种时,按应急接种、补充免疫或群体性预防接种方案,在适宜的地点和时间,设立临时预防接种点,对目标人群开展的预防接种服务.1.3 群体性预防接种群体性预防接种是指在特定范围和时间内,针对可能受某种传染病威胁的特定人群,有组织地集中实施的预防接种活动。
补充免疫(原称为“强化免疫”)是一种较常采用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形式。
1.4 应急接种应急接种是指在传染病疫情开始或有流行趋势时,为控制传染病疫情蔓延,对目标人群开展的预防接种活动。
2.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和周期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单位,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实施。
2.1 定点预防接种2.1.1 预防接种门诊2.1.1.1城镇地区原则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22.1.1.2 农村地区原则上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1.2 村级接种单位农村地区根据人口、交通情况及服务半径等因素,设置覆盖1个或几个行政村的定点接种单位。
村级接种点每月应当至少提供2次预防接种服务。
2.1.3 产科接种单位设有产科接种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新生儿出生时首针乙肝疫苗及卡介苗的预防接种服务。
2.1.4 其他接种单位主要指成人接种门诊、狂犬疫苗接种门诊等2.2 入户预防接种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牧区、海岛等地区,可采取入户方式进行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预防接种门诊是指专门提供疫苗接种服务的医疗机构,其建设标准对于保障公众健康、预防传染病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预防接种门诊的服务质量,保障接种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制定并严格执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应符合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门诊的选址应远离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区、垃圾填埋场等地,周围环境应清洁整洁,通风良好。
门诊的建筑结构和装修应符合卫生安全要求,设施设备应齐全,包括接种台、冰箱、注射器等,确保疫苗的质量和接种的安全。
其次,门诊的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接种操作规程。
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最新的接种技术和疫苗信息,确保接种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在接种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做好接种前评估,对接种者进行健康问询和体格检查,确保接种者适合接种。
接种后,要对接种者进行观察,及时处理接种不良反应,做好接种记录和报告,保障接种的效果和安全。
另外,门诊应建立健全的疫苗管理制度和冷链管理制度,确保疫苗的质量和有效性。
门诊应定期进行冷链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建立疫苗的入库、出库、接种记录等管理制度,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和使用,防止疫苗变质和失效。
此外,门诊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门诊应定期组织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活动,向公众介绍接种的重要性和益处,提醒公众按照规定接种疫苗,加强免疫防控意识。
综上所述,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标准是保障接种人员健康和公众健康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建设标准,加强管理和监督,才能提高预防接种门诊的服务质量,保障接种的安全和有效性,为预防传染病做出更大的贡献。
医疗机构医院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

8、宣教设备:有电视、DVD等。
9、侯种留观设施:有充足的座椅。
项目
序
号
内容
标准
人员
1、岗位设置:预检分诊、登记、接种、微机录入。
4
配置
2、数量:按服务人口配备人员数量(1/3000-5000),根据服务对象多
少增加相应岗位人员,预防接种门诊的专职工作人员至少4人。
4、采光要求:室内清洁明亮、空气流通。
5、温度要求:接种门诊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8-25℃。
项目
序
号
内容
标准
3
设备
设施
1、冷链:预防接种门诊应至少配备1台(<2万人口)、2台(2-5万 人口入3台(>5万人口)专用大冰箱,4个以上冷藏包及相应数量的 冰排;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2、接种器材:应配备安全注射设备(毁形盒、封闭式容器)、污物桶 和有生物安全标识回收袋,以及接种所需的器械,包括接种盘、注射器、 酒精、棉签等。
制机构上报接种率报表。
5、分类装订成册、做好保存。
接种
18
率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各剂次接种率达90%以上。
建卡/
工作
指标
19
证率
满1月儿童建卡、证率达100%。
信息
XX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客户端儿童基本信息和接种信息完整率达到
21
完整
95%。
率
卡、
2、卡、册项目填写齐全、工整,无随意涂改;保存真实、完整的接种
14
证、
实施记录。
册信
3、预防接种门诊的服务区域、服务人口变更后,及时做好所有原始工
息管
作资料交接。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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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
1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 预防接种服务频率
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 房屋配备
3.1 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
务周期相适应,应不少于40m2。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区有明显的标志牌。
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 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 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 设备与器械配置
4.1 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
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 疫苗专用普通冰箱≥2台,冷藏包≥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 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1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1.1的比例配置。
4.4 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4.5 配备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
4.6 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4.7 配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实行预防接种资料信息化管理。
4.8 在候诊或观察区域配备宣传教育设备。
5 预防接种门诊服务人员
5.1 预防接种人员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资格认证,人员数量配置与辖区内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熟悉业务知识,有应急处置能力,相对稳定。
5.2 预防接种时应有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登记、预检、预防接种等各项工作,卡介苗固定专人接种。
6 预防接种
6.1 预防接种前要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本次接种疫苗的有关内容。
6.2 严格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本规范的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6.3 预防接种后现场留观30分钟,无反应方可离开。
7 资料收集、保存
7.1 做好预防接种基本资料的收集、保存、报告工作。
7.2 实施信息化管理的预防接种门诊应及时将相关预防接种信息及资料录入计算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