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德国和意大利政治制度..
中世纪欧洲的政治和社会结构

中世纪欧洲的政治和社会结构中世纪欧洲是一个政治和社会结构复杂的时期。
这个时期涵盖了公元5世纪到15世纪,被认为是欧洲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
在这个时期,欧洲社会经历了许多政治和社会变革,这些变革对欧洲的未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封建制度的建立中世纪欧洲的政治结构主要是以封建制度为基础的。
封建制度是一种以土地所有权和军事服务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
在这个制度下,君主将土地赐予贵族,贵族则向君主提供军事服务和忠诚。
这种制度使得欧洲社会形成了严重的阶级分化,贵族拥有土地和权力,而农民则沦为贵族的附属,为贵族提供劳动力和税收。
二、教会的权力在中世纪欧洲,教会的权力也非常重要。
教会在政治和社会事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教会拥有广泛的土地和财富,同时还掌握着教育和文化的主导权。
教会的权力不仅体现在宗教活动中,还涉及到法律和政治等方面。
教会的高级官员拥有政治和司法权力,而且教会还对社会进行道德和伦理的约束。
三、城市的兴起中世纪欧洲的社会结构也在城市的兴起中发生了变化。
在这个时期,城市开始成为商业和手工业的中心。
城市的兴起使得商业和手工业得到了发展,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繁荣。
城市的兴起还导致了社会结构的改变,商人和手工业者逐渐形成了新的社会阶级,他们通过财富和商业活动获得了社会地位。
四、封建制度的瓦解随着时间的推移,中世纪欧洲的封建制度逐渐瓦解。
这一过程主要是由于经济和社会的变化所引起的。
城市的兴起使得商人和手工业者的地位得到提升,他们逐渐摆脱了对贵族的依附。
同时,农业生产的改进和人口的增长也使得农民的地位得到了提高。
这些变化导致了封建制度的瓦解,社会的阶级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总结起来,中世纪欧洲的政治和社会结构是复杂而多样的。
封建制度的建立和教会的权力是中世纪欧洲政治结构的核心。
而城市的兴起和封建制度的瓦解则是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的重要标志。
这些变化对欧洲的未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欧洲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2课《西方国家古代和近代政治制度的演变》知识提纲

第2课西方国家古代和近代政治制度的演变【知识梳理】一、古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一)古希腊1.城邦形成(1)时间: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2)特点:①数量众多,小国寡民,公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②制度包含民主因素;③各城邦千差万别(雅典和斯巴达为代表)。
2.雅典民主政治(多数人掌握政权的一种统治形式)(1)国家权力:①公民大会:全体成年男性公民组成,最高权力机关,决定国家法律和政策(立法)。
②议事会:议员从公民中抽签产生,参与国家日常管理(部分行政)。
③官员:由选举产生,一年一任,可以被罢免(行政)。
④陪审法庭:陪审员抽签产生,审理大小案件(司法)。
(2)性质:建立在奴隶制度之上的民主。
(3)特点:直接民主;(4)评价:①积极:公民拥有充分的民主政治权利(陶片放逐法),提高了他们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②局限:妇女、外邦人、奴隶被排除在外,是奴隶制下少数男性公民的民主;容易形成多数人的暴政,是社会不公的暴力机器。
3.斯巴达寡头政治(少数人掌握政权的一种统治形式)(1)国家权力①国王:世袭;垄断军事统率权;(掌握实权)②长老会:终身任职;实际最高权力机关;(贵族组成,掌握实权)③公民大会:全体男性成年公民参加;(名义上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④监察官:选举产生;主持公民大会、审判国王(避免独裁);一年一任,不得连任。
(不利充分发挥作用,平民权力受到限制)(2)特点:实行分权;具有民主色彩;寡头政治。
(二)古罗马1.罗马共和国时代:贵族寡头制(1)权力机关①执政官:一年一任;选举产生;担任军事统帅,主持公民大会和元老院,执行决议;②元老院:终身任职;卸任高级官员组成;负责向官员提出建议,协调他们的行动③公民大会:全体成年男性公民;有权立法、宣战、媾和和审判,是罗马最高权力机关。
(2)局限:①公民大会的召开和表决都受到高级官员和元老院的限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②所有官职均无薪金,穷人实际上无法当选;(3)特征:带有贵族寡头制特征。
古代欧洲政治制度的历史演变与文化特征

古代欧洲政治制度的历史演变与文化特征欧洲地区自古以来一直是几个大国家的霸权争夺战场,经过千年的发展,欧洲陆续出现了希腊罗马、中世纪、文艺复兴、启蒙时代、工业革命等多个历史时期,其中政治制度更是不断演变。
希腊罗马时期的政治制度以城邦和共和国为主,城邦是古代希腊的一个政治概念,是古代社会中,由城市以及周围乡村共同组成的一个小型国家,有分权制衡,议会制度,选举官员等特点。
罗马共和国时期则实行了双重元首制度,早期政治体系是由一个两个元首和一位民意代表组成的三人最高决策机构,又称为三头执政,元老院则担任重要的立法和行政职能,本着权力分工制度,各部门都能协调作业。
随着时代的变迁,欧洲地区的政治制度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在中世纪时期,大陆上的欧洲大部分国家都是依靠封建制度建立的,主要是由封建领主、教会权力和市民官僚组成。
在中世纪的封建制度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领主享有一部分的主权,然而教会权力的加入,又会平衡领主主权的影响力,而市民官僚的干预则给予出生平民的机会。
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城市即成为了意大利政治中心,标志性的城市国家威尼斯、热那亚、弗罗伦萨、米兰和威尼斯,这些城市国家采用的政治制度,便是本着“贵族共和制”的原则。
随着时间的推移,启蒙时代和工业革命的出现,带动了英国、法国、德国等国家的政治制度的变革,这些国家开始更加注重法制观念,出现了许多法律手续,例如议会制度、宪政等。
其中,英国最具有代表性,英国于1215年颁布了《大宪章》,成为了西方制度的重要里程碑,规范了君主制度、议会制度、地位和权利等不同方面。
总之,欧洲地区的政治制度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历史,由古代城邦和共和国、中世纪封建制度、文艺复兴贵族共和制到启蒙时代和工业革命的宪政制度,各具文化特色,印证了欧洲历史的发展进程。
而随着欧洲一体化的进程,欧盟的出现也对欧洲政治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欧盟凝聚了欧洲多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因素,使欧洲地区的政治制度势态趋于稳定。
意大利的政体发展历程

意大利的政体发展历程意大利的政体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公元前509年-公元前27年):在古罗马共和国时期,意大利地区由一系列城邦组成,这些城邦在政治和军事上相互竞争。
共和国政体通过选举方式产生了一系列的执政官,他们在一定期限内负责管理国家事务。
2. 罗马帝国时期(公元前27年-公元476年):随着凯撒大帝的崛起,罗马共和国逐渐演变为罗马帝国。
皇帝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代表,政治权力高度集中。
罗马帝国的政体基于帝国制度,君主所有的权力完全集中在皇帝手中,并通过各级行政官员管理国家事务。
3. 中世纪时期(公元476年-1805年):罗马帝国的东西分裂后,意大利分为众多的城邦和封地,由贵族和教会控制。
这期间意大利政治高度分散,没有统一的政权。
城邦通过王公、议会或共和国等形式管理自己的领土。
4. 文艺复兴时期(14世纪-16世纪):文艺复兴运动在意大利迅速发展,推动了城邦和地方政权的经济、文化和政治繁荣。
在这一时期,许多具有权力和财富的家族兴起并控制了城邦,如美第奇家族控制的佛罗伦萨共和国。
5. 统一王国时期(1805年-1946年):在拿破仑的侵略之下,意大利的各个城邦和封地逐渐被并入法国帝国。
拿破仑的崛起鼓舞了意大利统一的愿望,随后在意大利爆发了一系列的民族解放运动和起义。
1861年,意大利王国成立,通过一系列的战争和外交手段,最终实现了意大利半岛的统一。
6. 现代意大利共和国(1946年至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意大利通过全民投票废除君主制,并成立了一个共和国。
现代意大利共和国采取多党制,总统作为国家元首,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
议会制度在立法和监督行使重要作用。
现代意大利政体高度重视保护公民权利和实行民主原则。
总的来说,意大利的政体发展经历了从城邦到帝国,再到地方政权和统一国家的演变。
探索中世纪欧洲的政治与社会制度

探索中世纪欧洲的政治与社会制度中世纪欧洲是一个充满鲜明特色的时代,政治与社会制度在这个时期发生了许多变化与探索。
本文将从封建制度、教会的影响以及城市自治等方面来探讨中世纪欧洲的政治与社会制度。
首先,封建制度是中世纪欧洲政治与社会制度的核心。
封建制度建立在领主与农民之间的契约关系上,农民为领主提供劳动力与农产品,而领主则提供保护与土地使用权。
封建制度的特点是权力下放与地方自治,领主在自己的领地上拥有绝对的统治权,形成了一种分散的政治体系。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秩序与稳定,但也限制了国家的统一与集权。
其次,教会在中世纪欧洲的政治与社会制度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教会在中世纪欧洲的影响力极大,不仅在精神层面上统治着人们的思想与信仰,还在政治上拥有巨大的权力。
教会实行的教皇制度使得教皇成为世俗君主的竞争对手,甚至在一些时期拥有更高的权威。
教会还通过宗教法庭来审判异端与罪犯,对社会秩序与道德有着重要的影响。
此外,中世纪欧洲的城市自治也是一种独特的政治与社会制度。
随着城市的兴起与发展,城市居民逐渐获得了自治的权力。
城市自治是指城市居民通过选举产生自己的行政机构与法律制度,独立于封建领主的统治。
城市自治的出现不仅使得城市居民拥有了更多的自由与权力,也促进了商业与经济的发展,成为中世纪欧洲政治与社会制度中的一大亮点。
然而,封建制度、教会的影响与城市自治并非完美无缺。
封建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秩序,但也造成了社会等级的固化与不公平。
农民与低层领主的生活条件艰苦,而高层贵族则享有特权与豪华。
教会的权力过大也导致了教会与国家之间的冲突,甚至引发了宗教战争。
城市自治虽然给予了城市居民更多的自由,但也存在着贫富差距的加剧与内部权力斗争。
综上所述,中世纪欧洲的政治与社会制度是一个多元而复杂的体系。
封建制度、教会的影响与城市自治各自有着不同的特点与局限性。
这些制度的交织与冲突,塑造了中世纪欧洲独特的政治与社会面貌。
中世纪西欧封建社会的政治特点

中世纪西欧封建社会的政治特点西欧封建制度是中古欧洲历史的一项核心内容,而西欧封建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西欧封建等级制度。
在整个中古时期,罗马天主教在经济上占据当时西欧土地的三分之一,政治上与世俗王权分庭抗礼,在思想文化方面形成一元垄断,可谓是处于一种万流归宗的地位。
城市是文明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西方文明与东方文明在许多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其根源因素有很多就是城市造成的。
拜占廷帝国是一个曾经辉煌的古老文明,在如何面对新的环境挑战方面,拜占廷帝国的历史命运具有重大的典型意义和启示价值。
1没有形成一个像中国一样强大的中央政府和文官集团,2普通人民对教权过分强大的反对,3形成了部分权利义务思想,在一定条件下讲法治,4还没有搞清人权和神权的关系,还在为什么灵魂到天堂之类的费心。
5开始形成法治的规则的处事习惯,虽然好多规定是不公来的,但都有一定的规范,且人们这时意识到了私有与公有的关系。
西欧中世纪封建制度欧洲自公元500年至公元1500年的一千年间被称为中世纪,这个时期历来被认为是欧洲最为黑暗的时期。
中世纪时,在西欧各地盛行庄园经济。
庄园是这个时期西欧农业生产中的一种特定的组织形式。
中世纪初期,西欧国家的生产力都很低下,封建主主要依靠自己的地产生活,所以国王、教会和大封建主都建立庄园。
典型的庄园一般是一村一庄,但是也有一些大的庄园可以包括几个村庄,当然有些小庄园也只有一个村庄的一部分。
庄园土地一般分为领主自营地和农民份地,有的也包括部分的自由地。
农民份地由分散各地、相互交错的条田组成,耕作时各地条田统一轮流进行。
另外,庄园上还有供集体使用的森林、牧场、水塘等。
庄园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庄园生产主要是为生产者自家和领主提供生活资料,庄园的产品很少拿出去卖。
庄园里有手工作坊、磨坊和烤面包坊等,可以生产各种生活和生产所需的物品,除非万不得已,庄园很少出去采购,只有少数庄园不能生产的物品(如盐、铁等)才从城市购买。
第2课 西方国家古代和近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高二历史(选择性必修1)

A.贵族的特权被取消
B.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
C.公民与贵族法律上平等
D.自由民获得相同的权利
【答案】C【解析】题干提及平民与贵族斗争主要是体现为法律,要求在法律上与
贵族平等,并不是取消贵族特权,故A项错误;帝国时期颁布的《民法大全》标志
着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与题干共和国时期不符,故B项错误;由材料“氏族贵族
国时期不符,故B项错误;由材料“氏族贵族和平民不久便完全溶化在国家中了”可知长期斗争最终使得平民与贵族获得了平等的法律地位,故C项正确;罗马共和国时期法律(公民法)主要)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的一切自由民,故D项错误。
二、中古西欧的封建制度 1、中古西欧封建国家的形成
(一)中古欧洲的封建制度及特征 1. 封君封臣制度(采邑制) (1)背景:西罗马帝国灭亡,法兰西王国(日耳曼人王国)的建立
(2)实质:是封建贵族等级制度 (3)特征:君臣之间互为权利和义务关系(与中国分封制比较:见大 纲下课件) (4)影响:查理大帝时期,达到鼎盛;后一分为三,形成法、德、 意三国的雏形。
罗马帝国
公 元 395 年 , 罗 马 帝国发生分裂,分 裂为东、西罗马帝 国 ; 公 元 476 年 , 西罗马帝国分裂。
日耳曼民族入侵
日耳曼人入侵,建立了 许多大小不同的王国。
法兰克帝国
法兰克王国的 查理大帝一度 建立起庞大的帝 国。
法兰克帝国分裂
帝国三分,即法国、意 大利和德国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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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文化)人文主义思想的盛行;
⑤(其他)仁人志士的努力。
2、雅典民主确立的过程: 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
BC8世纪
贵族制取代君主 制,准备条件
BC6世纪初 梭伦改革 奠定基础
欧洲中世纪和政治制度

欧洲中世纪和政治制度欧洲中世纪可以说是一个充满着神秘和恐怖的时期。
在这个时期,政治制度也不同于现代的制度,因为在这个时期,依附于教皇和其他领主的封建制度是最具影响力的政治制度。
在欧洲中世纪,政治制度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教会的权威,另一方面是各个领主统治的区域。
这种政治制度被称为封建制度,是专制政治的一种形式。
在这个制度中,各个领主和教皇拥有了绝对的权力,而人民只是事实上的奴隶,没有任何权利。
尽管封建制度很残酷,但它也有许多值得称道的东西。
例如,它为欧洲文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许多著名的文化遗产,例如巴黎圣母院和威尼斯圣马可广场,就是在中世纪时期建造的。
此外,为了维持封建制度,许多领主和教皇还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和制度。
例如,教皇颁布了天主教会法典,这是第一个统一的宗教法典。
它将天主教会的教义和其他规定编纂在一起,这对于团结天主教徒来说非常重要。
在政治方面,封建制度有许多缺陷。
封建制度的核心是权力的分散,这使得政治过程腐败,并且常常导致战争和混乱。
在中世纪时期,欧洲常常爆发战争,这是因为领主们试图争夺更多的土地和权力。
这些战争使得欧洲的生活变得更加困难,导致人口减少和贫困。
然而,尽管封建制度有它的缺陷,但它也不是一无是处。
它使欧洲各个地区保持了更多的独立和文化多样性。
在这个制度下,每个领主都有自己的文化和传统,这使得不同的文化在欧洲中融合,从而推动了欧洲文化的发展。
总之,欧洲中世纪可以说是一个充满了神秘和恐怖的时期。
封建制度是一个典型的专制政治形式,在这一制度下,人民几乎没有任何权利,领主们和教皇拥有绝对的权力。
但封建制度也为欧洲的文化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它使得欧洲各个地区保持了更多的独立和文化多样性,从而推动了欧洲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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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意志帝国16世纪前的封建政 治制度
• (一)德意志帝国早期的封建政治制度 • 德意志帝国是在法兰克王国解体后,根据843年 的凡尔登条约所形成的一个独立国家。开始时称 为东法兰克,直到11世纪末才取得了德意志这一 名称。从9至11世纪,德国一直处于四分五裂的局 面,当时存在着五大公国,即萨克森、法兰克尼 亚、士瓦本、巴伐利亚和洛林,相互对峙,各自 为政,国王徒有虚名。
萨克森王朝
神权与俗权的对立与“教皇革命”
• 鄂图在得到皇帝的称号后,承认了教皇对意大利地产的要 求,却保留了德意志皇帝对地产的所有权,而且要求教皇 就职后应向德意志帝国皇帝宣誓效忠,鄂图还不经教皇同 意便撤换了拉文那大主教,引起了教皇约翰十二的极大不 满,从而开始了世俗政权与罗马教皇之间的长达几个世纪 的关于主教授职权的争论。这场争论实际上是一场世俗政 权高于教权还是教权高于世俗政权的争论。 • 12世纪德皇亨利五世与教皇卡立克斯特二世签订沃姆斯 和约,规定主教和修道院长由教士选举,德皇归还所侵 占的教会财产,由教皇赐与指环和权杖表示对世俗政权的 承认,但德国主教和修道院长的选举应在皇帝或其代表的 参加下进行,并由皇帝赐与节杖作为认可的象征,这项和 约虽使争议暂时告一段落,但争议并未结束。
(二)德意志帝国13至16世纪的政治制度
• 13世纪是德意志城市发展的繁荣时期,农村居民大批流入城市,城市 中出现了各种商业行会和手工业行会,但各城市之间往往缺乏联系, 而且没有一个城市像英国伦敦那样发展成为全国工商业的中心。德国 城市的发展也没有能够促成德意志帝国政治上的统一,反而更加促进 了它政治上的分裂。 • 1220年,霍亨斯陶芬家族的腓特烈二世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他把自己的统治重心放在意大利,他把德国留给四分五裂各自为政的 封建贵族去进行统治,而把自己的注意力专注于意大利和西西里,因 而对德国诸侯作出了许多的让步。 1250年霍亨斯陶芬王朝覆灭,德 意志帝国便处于分崩离析的境地, 从1254—1273年的20年间,出现 了没有皇帝的所谓“大空位时期”。在此期间,王室领地和特权 几乎被诸侯瓜分殆尽,封建割据局面更趋严重,大空位时期,德国分 裂为300多个大小不同的公国和侯国。 • 1273年在法兰克福召开的选侯会议上,哈布斯堡家族的鲁道夫伯爵当 选为德意志帝国皇帝,大空位时期方告结束。自此皇位辗转于哈布斯 堡家族和卢森堡家族之间,皇帝徒具虚名,国家实际权力掌握在七个 最大的诸侯手里,这七个诸侯是:美因兹、科伦、特里尔的三个大主 教,波西米亚(捷克)国王,莱茵区的巴拉丁伯爵,萨克森公爵和勃 兰登堡边地侯。
• 公元911年,东法兰克国王路易死后,加洛林王朝统治便告终止。919 年经各大公国贵族代表会议的讨论,萨克森公爵被推选担任国王,是 为亨利一世,开始了萨克森王朝的统治。 • 亨利积极推行对外扩张政策,于923—925年夺得了洛林的最高统治权, 同时对东方的斯拉夫人进行了多次征讨。936年亨利逝世后,经全德 公爵大会的推选,由他的长子鄂图一世继承王位。 • 鄂图一世继续亨利一世的对外扩张政策,于940年前后,征服了易北 河和奥德河之间的广大地区,占领了斯拉夫人的大量土地,建立了边 区马尔克和两个主教区——哈维里贝格和勃兰登堡主教区。鄂图的势 力一直延伸到德兰半岛,并在此建立了三个主教区,即亚胡兹、什列 兹维格、和里潘主教区。951年率军入侵意大利,在占领伦巴底之后, 鄂图在帕维亚接受了当地贵族对他的宣誓效忠,并得到了伦巴底国王 的称号。 • 960年,教皇约翰十二因受到罗马贵族的威胁,请求鄂图派军援助, 962年,鄂图率军进入罗马,在罗马的圣彼得教堂接受教皇的加冕, 称为“罗马帝国皇帝”。Biblioteka 德意志帝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1.由于帝国的分裂和中央集权的软弱,帝国国内的一切重大事务必须经 过公爵和主教参加的封建主大会才能决定。封建主大会不仅决定战争 与媾和等重大问题,皇位的继承亦须由封建主大会认可。但封建主大 会并无权干预和决定各公国和主教区内部的事务,即使决定亦无法执 行。德意志帝国只是公国和主教区的一个松弛的联合。 • 2.德国的主教区拥有大片地产,它和公国一样,是一个具有行政、 司法乃至立法权力的独立地区,这也是中世纪德意志国家政治体制的 一个特点。 • 3.行政权力的分散是中世纪德意志王国的另一特点。中央的一切重 要官吏,即帝国的主要大臣,均分别由大公国的公爵和主教区的主教 担任,不仅公爵和主教担任国家大臣,而且职务世袭。例如,美因兹 的大主教担任德意志帝国世袭的掌玺大臣,萨克森公爵担任德意志帝 国世袭的元帅等 • 4.德意志封建王国建立初期,马尔克公社仍然是德意志社会基层组 织的主体,德意志的农民大多数都是马尔克公社的自由农民,司法权 力属于公社。随着德意志封建化程度的加深和封建主权力的加强,封 建领主才逐渐拥有了自己独立的司法权力。 • 此外,由于国王在军事力量上主要依靠各大公国和主教,自己没有 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
黄金诏书
• 1347年,卢森堡家族的查理四世被选为帝国皇帝,在各大诸侯的压力 下,于1356年颁布了“黄金诏书”,明确规定皇帝须由上述七个诸侯 选举。选举会议由美因兹大主教召集并主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表 决方式决定,固定在法兰克福举行。选侯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全国性 的一切重大问题均须由选侯会议决定,各诸侯在其领地内,享有独立 的行政、司法、军事权力和货币铸造权、矿藏开采权、赋税征收权, 领地世袭,由长子继承。“黄金诏书”还承认封建主进行私战的合法 性,限制陪臣发动反对领主的战争,并规定城市亦不得结盟反对封建 领主,因此“黄金诏书”是对德国封建割据局面的合法性的进一步肯 定,所以马克思称它为“德国多头政治的根本法”。 • “黄金诏书”颁布之后,选侯会议、由所有诸侯、伯爵、自由领主及 主教代表参加的封建主代表大会,或城市代表大会,这三种会议的基 础上形成了帝国国会,但帝国国会亦往往作不出任何共同的决议,即 使作出带有共同性质的决议,也无任何执行机构将其付诸实施,无法 在各自为政的封建领地上得到推行。 • 总之,德意志帝国在名义上虽然是一个国家,也有选侯会议这样全国 性的权力机构的存在,但它却没有全国性统一的行政机关,也没有全 国统一的常备军,只是许多个独立的诸侯王国和不少的骑士领地的松 弛的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