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管理}中国某银行信贷业务手册讲义
某银行信贷业务手册.doc

目录引言第一部分信贷业务基本指引1 基本要求1.1 基本目标1.2 基本责任1.2.1 审慎合规经营1.2.2 授信尽职1.2.3 提高工作效率1.2.4 保证服务质量1.2.5 从业规范1.2.5.1 从业准则1.2.5.2 回避制度2 信贷岗位职责2.1 授信管理部门2.1.1 授信管理部门主管2.1.2 授信审查岗2.1.3 授信管理岗2.1.4 综合岗2.2 授信经营部门2.2.1 授信经营部门主管2.2.2 客户经理2.2.3 综合岗2.3 风险监控部门2.3.1 风险监控部门主管2.3.2 风险监控岗2.3.3 风险经理2.3.4 综合岗2.4 资产保全部门2.4.1 资产保全部门主管2.4.2 资产保全岗2.4.3 资产保全审查岗2.4.4 综合岗2.5 放款中心2.5.1 放款中心部门主管2.5.2 档案审查岗2.5.3 法律审查岗2.5.4 放款操作岗2.5.5 复核检查岗2.5.6 综合管理岗2.6 授信尽职调查部门2.6.1 部门主管2.6.2 授信尽职调查岗3 授信基本条件和要素3.1 授信的基本条件3.1.1 授信对象3.1.1.1 一般授信对象3.1.1.2 集团客户授信对象3.1.2 授信对象应提供的基本资料3.2 授信的基本要素3.2.1 对象3.2.2 金额3.2.3 期限3.2.4 利率或费率3.2.5 用途3.2.6 担保3.3 授信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3.3.1 授信活动中我行的权利与义务3.3.1.1 授信活动中我行的权利3.3.1.2 授信活动中我行的义务3.3.2 授信活动中客户的权利与义务3.3.2.1 授信活动中客户的权利3.3.2.2 授信活动中客户的义务3.4 授信担保3.5 限制授信的事项3.5.1 限制授信的对象3.5.2 必须严格控制的授信对象3.5.3 禁止和限制办理的授信事项3.5.3.1 禁止事项3.5.3.2 禁止提供授信的业务4 授信额度4.1 授信额度的核定对象4.1.1 需要核定授信额度的对象4.1.2 无需核定授信额度的情况4.1.2.1 是否具有法律责任的判别4.1.2.2 不具法律责任的文书的签订4.1.3 “问题类授信客户”核定授信额度的规定4.2 授信额度的申报4.2.1 正常类授信客户的授信额度申报4.2.2 问题类授信客户贷款重组额度的申报4.2.3 正常类授信客户完全现金保证额度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额度的申报4.2.4 问题类授信客户完全现金保证额度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额度的申报4.2.5 集团客户的授信额度申报4.3 授信额度的核定4.3.1 授信额度的核定原则4.3.2 “正常类授信客户”授信额度的综合确定4.3.3 “问题类授信客户”重组贷款授信额度的确定4.3.4 完全现金保证额度的核定4.3.5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核定4.3.5.1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核定原则4.3.5.2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核定依据4.3.5.3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需核定的种类4.3.5.4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管理方式4.3.5.5 集团客户成员的加入与拆出4.4 分类额度4.4.1 分类额度设置的一般原则4.4.2 单独设立的分类额度4.4.3 分类额度与授信额度的关系4.4.4 分类额度的使用方式4.4.5 特殊分类额度规定4.4.5.1 帐户透支额度4.4.5.2 短期组合额度4.4.5.3 借新还旧额度4.4.5.4 部分现金保证额度4.5 授信期限的设置4.6 授信额度计价币种4.7 授信额度的管理4.7.1 授信额度的使用控制4.7.1.1 授信额度使用的原则4.7.1.2 授信额度使用的余额控制要求4.7.1.3 授信额度使用的期限要求4.7.2 授信额度的增加、减少和注销4.7.2.1 授信额度的增加4.7.2.2 授信额度的减少和注销4.7.3 授信额度的特殊处理4.7.3.1 授信额度的锁定与解锁4.7.3.2 授信额度的清零与恢复4.7.3.3 授信额度的冻结与解冻4.8 授信安排的调整4.8.1 授信安排调整的相关规定4.8.2 分类额度的调整规定4.8.3 集团客户授信额度的调整规定4.8.3.1 总的分类额度调整与集团成员之间的额度调剂4.8.3.2 集团客户成员的授信额度调整5 信贷风险评级5.1 信贷风险评级体系5.1.1 种类和适用范围5.1.2 评级的申报、审批和工具5.1.2.1 评级的申报流程5.1.2.2 评级的申报人5.1.2.3 评级工具5.1.3 评级的更新和终止5.1.3.1 定期更新5.1.3.2 不定期更新5.1.3.3 终止5.2 信贷风险评级的相关职责5.2.1 评级申报人5.2.2 评级审查人5.2.3 评级审批人5.3 信贷风险评级的评估内容5.4 信贷风险评级的级别5.5 信贷风险评级的方法5.5.1 授信对象风险评级5.5.1.1 第1步:授信对象的财务状况评级(权重70%)5.5.1.2 第2步:授信对象的非财务状况评级(权重30%)5.5.1.3 第3步:授信对象的财务报表质量5.5.1.4 第4步:授信对象的行业与相对地位5.5.1.5 第5步:信用记录5.5.1.6 第6步:对照定义调整评级,确定授信对象评级5.5.2 授信业务风险评级5.5.2.1 第7步:保证5.5.2.2 第8步:抵/质押5.5.2.3 第9步:授信目的/用途/结构5.5.2.4 第10步:国家风险5.5.2.5 第11步:逾期状况5.5.2.6 第12步:对照授信业务评级定义,确定授信业务评级5.6 集团客户风险评级5.6.1 集中授信模式5.6.2 监控模式6 行业投向指引6.1 总体要求6.1.1 总体投向要求6.1.2 关注汇率调整对行业的影响6.2 电信6.2.1 行业运行情况6.2.1.1 我国电信业重组的相关背景6.2.1.2 五大主体基础电信运营商近期运行概况6.2.2 行业政策6.2.2.1 总体政策6.2.2.2 关注电信业的改革重组进程,及时掌握政策,跟进市场6.2.2.3 重点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6.2.2.4 谨慎对待3G网络建设的信贷投入6.2.2.5 根据公司特征区分政策,扩大业务合作6.3 电力6.3.1 行业运行情况6.3.1.1 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现状及基本特征6.3.1.2 电力行业发展趋势及行业风险分析6.3.2 行业政策6.3.2.1 总体政策6.3.2.2 加大对电网类企业、优势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6.3.2.3 积极调整客户结构和贷款结构,优化授信组合6.3.2.4 建立减持退出机制,进一步优化我行电力行业信贷资产结构6.4 石化6.4.1 行业运行情况6.4.1.1 总体概况6.4.1.2 运行特征6.4.1.3 三大集团公司的融资渠道及资金管理模式分析6.4.1.4 我国石化工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6.4.2 行业政策6.4.2.1 总体政策6.4.2.2 集中优势资源,加强联合营销,重点支持三大股份公司6.4.2.3 关注三大集团及国外石化巨头的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6.5 公路ⅩⅩ6.5.1 行业运行情况6.5.1.1 公路ⅩⅩ行业的基本现状6.5.1.2 全国公路ⅩⅩ行业发展趋势及风险分析6.5.2 行业政策6.5.2.1 总体政策6.5.2.2 优化区域投向,促进公路ⅩⅩ行业授信业务高质量发展6.5.2.3 加快结构调整,优化授信组合,增加综合效益6.6 钢铁6.6.1 行业运行情况6.6.1.1 钢铁行业整体运行状况6.6.1.2 国内钢铁行业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6.6.1.3 宏观调控对钢铁行业发展的影响6.6.2 行业政策6.6.2.1 总体政策6.6.2.2 调整授信业务发展方向,提高授信业务门槛6.6.2.3 进一步加大客户结构调整力度6.6.2.4 加强授信管理,确保业务合规,防范集团性风险6.6.2.5 完善授信产品组合6.7 轿车6.7.1 行业运行情况6.7.1.1 国内轿车行业现状6.7.1.2 未来轿车行业的主要影响因素及预测6.7.2 行业政策6.7.2.1 总体政策6.7.2.2 授信选择标准6.7.2.3 总量控制原则6.7.2.4 地域投向原则6.7.2.5 向轿车零部件延伸原则6.7.2.6 授信组合方案6.8 批发零售6.8.1 行业运行特点6.8.1.1 行业发展状况6.8.1.2 行业发展前景6.8.2 行业政策6.8.2.1 总体政策6.8.2.2 对细分行业实行差异化的授信策略,控制总量,调整结构6.8.2.3 从严控制零售业贷款,严格准入条件,加大结构调整力度6.8.2.4 加强授信全流程管理,发挥各环节风险防范和预警作用6.9 纺织6.9.1 行业运行情况6.9.1.1 纺织行业整体运行状况及特点6.9.1.2 当前纺织行业面临的形势6.9.2 行业政策6.9.2.1 总体政策6.9.2.2 关注受欧美设限影响企业的授信6.9.2.3 进一步加强客户结构调整,提高客户选择标准6.9.2.4 加强集团客户授信审查,有效实施集团风险监控6.9.2.5 优化授信品种结构,关注客户情况变化6.10 住宿餐饮6.10.1 行业运行情况6.10.1.1 餐饮业6.10.1.2 住宿业6.10.2 行业政策6.10.2.1 明确减退目标和准入条件6.10.2.2 加强授信授权管理6.11 房地产业6.11.1 行业政策6.11.1.1 严格房地产贷款投入,实行严格的房地产行业授信政策6.11.1.2 加强总行对分行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监管6.11.1.3 实行严格的新增投放政策,着力调整客户结构6.11.1.4 严格房地产贷款审查,强化贷后管理6.11.1.5 强化房地产行业贷款的风险排查6.11.1.6 进一步落实主动退出机制6.12 港口、物流行业6.13 航空运输业6.14 煤炭采掘业6.15 烟草行业6.16 制药行业6.17 设备制造业6.18 城市公用事业及市政建设6.19 教育业6.20 建筑施工行业6.21 IT行业中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6.22 造船行业6.23 附件6.23.1 附件1:钢铁行业加大支持类客户建议名单6.23.2 附件2:钢铁行业谨慎支持类客户建议名单6.23.3 附件3:钢铁行业维持关注类客户建议名单6.23.4 附件4:钢铁行业减退类客户建议名单6.23.5 附件5:2004年三大集团的主要轿车成员企业6.23.6 附件6:“6+3”在中国的主要参股企业6.23.7 附件7:批发业支持类客户建议名单第二部分信贷业务标准1 授信业务受理条件1.1 贷款类授信业务受理条件1.1.1 一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1.1.1.1 定义1.1.1.2 授信对象1.1.1.3 期限和利率1.1.1.4 受理条件1.1.2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1.1.2.1 定义1.1.2.2 授信对象1.1.2.3 期限、利率1.1.2.4 受理条件1.1.3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1.1.3.1 定义1.1.3.2 授信对象1.1.3.3 期限及利率1.1.3.4 受理条件1.1.4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1.1.4.1 定义1.1.4.2 授信对象1.1.4.3 期限及利率1.1.4.4 受理条件1.1.5 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业务1.1.5.1 定义1.1.5.2 授信对象1.1.5.3 期限、费率1.1.5.4 受理条件1.1.6 商业汇票无追索贴现1.1.6.1 定义1.1.6.2 授信对象1.1.6.3 期限、利率1.1.6.4 受理条件1.1.7 打包贷款1.1.7.1 定义1.1.7.2 授信对象1.1.7.3 期限、利率和币种1.1.7.4 受理条件1.1.8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1.1.8.1 定义1.1.8.2 授信对象1.1.8.3 期限和利率1.1.8.4 受理条件1.1.9 固定资产贷款1.1.9.1 定义1.1.9.2 授信对象1.1.9.3 期限和利率1.1.9.4 受理条件1.1.10 流动资金周转贷款1.1.10.1 定义1.1.10.2 授信对象1.1.10.3 期限和利率1.1.10.4 受理条件1.1.11 应收账款转让1.1.11.1 定义1.1.11.2 授信对象1.1.11.3 期限、价格1.1.11.4 受理条件1.2 信用证类业务受理条件1.2.1 进口信用证1.2.1.1 定义1.2.1.2 对象1.2.1.3 期限、费率1.2.1.4 条件1.2.2 国内信用证业务1.2.2.1 定义1.2.2.2 授信对象1.2.2.3 期限和利率1.2.2.4 受理条件1.3 承兑类业务受理条件1.3.1 银行承兑汇票1.3.1.1 定义1.3.1.2 授信对象1.3.1.3 期限、费率1.3.1.4 受理条件1.4 担保类业务受理条件1.4.1 担保1.4.1.1 定义1.4.1.2 授信对象1.4.1.3 期限、手续费1.4.1.4 条件1.4.2 信贷证明1.4.2.1 定义1.4.2.2 授信对象1.4.2.3 期限、费率1.4.2.4 受理条件1.5 贷款承诺类业务受理条件1.5.1 贷款承诺1.5.1.1 定义1.5.1.2 授信对象1.5.1.3 期限、费率1.5.1.4 受理条件1.6 透支类业务受理条件1.6.1 法人账户透支1.6.1.1 定义1.6.1.2 授信对象1.6.1.3 期限、利率、费率1.6.1.4 受理条件1.7 国际贸易融资类业务受理条件1.7.1 进口押汇1.7.1.1 定义1.7.1.2 对象1.7.1.3 期限、利率和币种1.7.1.4 条件1.7.2 出口押汇1.7.2.1 定义1.7.2.2 对象1.7.2.3 期限、利率和币种1.7.2.4 条件1.7.3 出口托收融资1.7.3.1 定义1.7.3.2 对象1.7.3.3 期限、利率和币种1.7.3.4 条件1.7.4 出口发票融资1.7.4.1 定义1.7.4.2 对象1.7.4.3 期限、利率和币种1.7.4.4 条件1.7.5 进口代收融资1.7.5.1 定义1.7.5.2 对象1.7.5.3 期限、利率和币种1.7.5.4 条件1.7.6 进口汇出款融资1.7.6.1 定义1.7.6.2 对象1.7.6.3 期限、利率和币种1.7.6.4 条件1.7.7 出口保理融资1.7.7.1 定义1.7.7.2 对象1.7.7.3 期限、利率和币种1.7.7.4 条件1.7.8 进口保理1.7.8.1 定义1.7.8.2 对象1.7.8.3 条件1.7.8.4 期限、利率和币种1.8 完全现金保证业务受理条件1.8.1 定义1.8.2 授信对象1.8.3 期限、利率、费率1.8.4 受理条件1.9 其他授信产品或业务受理条件1..9.1 中小企业小额授信1.9.1.1 定义1.9.1.2 授信对象1.9.1.3 期限、利率1.9.1.4 受理条件1..9.2 离岸业务1.9.2.1 定义1.9.2.2 授信对象1.9.2.3 期限、利率1.9.2.4 受理条件1.9.3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1.9.3.1 定义1.9.3.2 授信对象1.9.3.3 期限、利率1.9.3.4 受理条件1.9.4 同业信贷资产回购业务1.9.4.1 定义1.9.4.2 授信对象1.9.4.3 期限、利率和币种1.9.4.4 受理条件1.9.5 同业信贷资产买断业务1.9.5.1 定义1.9.5.2 授信对象1.9.5.3 币种、费率1.9.5.4 受理条件1.9.6 银团贷款1.9.6.1 定义1.9.6.2 授信对象1.9.6.4 受理条件1.9.7 行内联合贷款1.9.7.1 定义1.9.7.2 授信对象1.9.7.3 期限、利率1.9.7.4 受理条件:1.9.8 国家开发银行间接银团贷款1.9.8.1 定义1.9.8.2 授信对象1.9.8.3 费率1.9.8.4 受理条件1.9.9 国家开发银行联合贷款1.9.9.1 定义1.9.9.2 授信对象1.9.9.3 费率1.9.9.4 受理条件1.9.10 外国政府转贷款1.9.10.1 定义1.9.10.2 授信对象1.9.10.3 期限、利(费)率1.9.10.4 受理条件1.9.11 内保外贷业务受理条件1.9.11.2 授信对象1.9.11.3 期限和币种1.9.11.4 受理条件2 授信调查/申报2.1 目的2.2 适用范围2.3 授信客户受理2.3.1 客户申请/市场营销2.3.2 资格审查2.3.3 客户提交资料2.3.4 资料初审2.4 授信调查2.4.1 基本要求2.4.2 调查方式2.4.2.1 实地调查2.4.2.2 间接调查2.4.2.3 新客户双人调查2.4.3 调查内容2.4.3.1 客户及客户业务情况2.4.3.2 验证客户资料和抵(质)押物状况2.4.3.3 审核授信/担保财务状况2.4.4 中小企业小额授信调查要求2.4.4.1 调查方式要求2.4.4.2 调查内容要求2.5 授信申报2.5.1 申报授信2.5.1.1 申报一般授信2.5.1.2 申报固定资产贷款额度2.5.1.3 申报银票贴现额度2.5.1.4 申报完全现金保证额度2.5.1.5 申报复议2.5.2 申报调整授信方案2.5.3 申报展期2.6 授信调查/申报主体2.6.1 职责2.6.2 权限2.7 附件:ⅩⅩ银行信贷业务申请提交材料清单3 授信分析3.1 目的3.2 适用范围及基本要求3.3 背景情况分析3.3.1 客户背景分析3.3.1.1 单个客户3.3.1.2 集团客户3.3.2 业务背景分析3.3.3 项目背景分析(适用于固定资产贷款) 3.4 行业风险分析3.4.1 总体情况3.4.2 行业成本结构3.4.3 行业成熟度3.4.4 行业周期性3.4.5 行业盈利能力3.4.6 行业依赖性3.4.7 行业替代产品3.4.8 对行业的监管3.5 经营、管理风险分析3.5.1 总体特征3.5.2 目标和战略3.5.2.1 目标分析3.5.2.2 战略规划3.5.3 产品-市场匹配3.5.4 供应分析3.5.5 生产分析3.5.6 分销渠道分析3.5.7 销售分析3.5.8 管理分析3.6 财务风险分析3.6.1 财务报表质量3.6.2 重要科目及附注分析3.6.3 销售和盈利能力3.6.4 偿债和利息保障能力3.6.5 资产管理效率3.6.6 流动性3.6.7 长期偿债能力、再融资能力3.6.8 现金流量分析3.6.9 集团客户财务分析3.6.10 汇率风险分析3.7 借款原因分析3.7.1 对客户的借款原因分析3.7.2 对项目的借款原因分析(适用于固定资产贷款) 3.8 财务数据预测3.8.1 运用财务工具需预测的数据3.8.2 项目评估需预测的数据(适用于固定资产贷款) 3.9 还款能力分析3.9.1 对客户的还款能力分析3.9.2 对项目的还款能力分析(适用于固定资产贷款)3.9.2.1 盈利能力和清偿能力分析3.9.2.2 不确定性分析3.10 担保情况分析3.11 授信方案设计3.11.1 综合分析3.11.2 方案设计4 授信审查审批4.1 目的4.2 适用范围和基本要求4.3 审查审批基本要点4.3.1 授信客户背景状况4.3.2 授信业务背景状况4.3.3 行业风险分析4.3.4 经营、管理风险分析4.3.5 财务风险分析4.3.6 授信额度确定4.3.7 担保分析4.3.8 授信对象评级和授信业务评级4.3.9 综合结论和授信安排4.4 贷款类授信业务审查审批要点4.4.1 一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审查审批要点4.4.1.1 授信准则和要求4.4.1.2 审查审批要点4.4.2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审查审批要点4.4.3 贴现贷款4.4.3.1 授信准则和要求4.4.3.2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审查审批要点4.4.3.3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审查审批要点4.4.3.4 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审查审批要点4.4.3.5 商业汇票无追索贴现审查审批要点4.4.4 打包贷款审查审批要点4.4.4.1 授信准则和要求4.4.4.2 审查审批要点4.4.5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审查审批要点4.4.5.1 授信准则和要求4.4.5.2 审查审批要点4.4.6 固定资产贷款审查审批要点4.4.6.1 授信准则和要求4.4.6.2 一般固定资产贷审查审批要点4.4.6.3 房地产开发类贷款审查审批要点4.4.6.4 国债项目贷款查审批要点4.4.7 流动资金周转贷款4.4.8 应收账款转让审查审批要点4.5 信用证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4.5.1 进口信用证4.5.1.1 授信准则和要求4.5.1.2 审查审批要点4.5.2 国内信用证4.6 承兑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4.6.1 银行承兑汇票审查审批要点4.6.1.1 授信准则和要求4.6.1.2 审查审批要点4.7 担保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4.7.1 授信准则和要求4.7.2 一般担保业务的审查审批要点4.7.3 提货担保审查审批要点4.7.4 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担保审查审批要点4.7.5 信贷证明审查审批要点4.8 贷款承诺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4.8.1 贷款承诺4.8.1.1 授信准则和要求4.8.1.2 审查审批要点4.9 透支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4.9.1 法人账户透支4.9.1.1 授信准则和要求4.9.1.2 审查审批要点4.10 国际贸易融资类业务审查审批要点4.10.1 进口押汇4.10.1.1 授信准则和要求4.10.1.2 审查审批要点4.10.2 出口押汇4.10.2.1 授信准则和要求4.10.2.2 审查审批要点4.10.3 出口托收融资审查审批要点4.10.5 进口代收融资审查审批要点4.10.6 进口汇出款融资审查审批要点4.10.7 出口保理融资审查审批要点4.10.8 进口保理审查审批要点4.11 其他特殊客户和业务的审查审批要点4.11.1 中小企业小额授信审查审批要点4.11.2 集团客户审查审批要点4.11.3 非盈利单位审查审批要点4.11.4 离岸贷款审查审批要点4.11.4.1 审查的基本内容4.11.4.2 对申请人的具体审查要求4.11.4.3 特别审查事项4.11.4.4 对担保措施的审查4.11.4.5 授信额度的确定4.11.5 银团贷款审查审批要点4.11.6 同业信贷资产回购审查审批要点4.11.7 同业信贷资产买断业务审查审批要点4.11.8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审查审批要点4.11.9 行内联合贷款审查审批要点4.11.10 国家开发银行间接银团贷款4.11.11 国家开发银行联合贷款4.11.12 外国政府转贷款4.12 授信审查、审批主体4.12.1 审查主体4.12.2 审批主体4.13 授信审查审批中的相关职责4.13.1 审查环节4.13.1.1 客户经理4.13.1.2 授信经营部门负责人(支行行长、营业部主任)4.13.1.3 授信审查员4.13.1.4 授信管理部门主管4.13.1.5 贷审会4.13.1.6 信贷执行官4.13.1.7 分行行长4.13.2 审批环节4.13.2.1 终审人4.14 授信审查审批权限4.14.1 审查4.14.2 审批4.15 特殊情形的授信审查与审批4.15.1 特殊情形的审批4.15.2 复议4.15.2.1 区域授信审批中心复议4.15.2.2 分行贷审会复议5 授信额度使用和归还5.1 目的5.2 适用范围及使用原则5.2.1 适用范围5.2.2 使用原则5.3 定义与缩写5.4 职责与分工5.5 授信额度的使用规定5.6 授信额度使用的管理要求5.6.1 授信额度提用的申报5.6.2 授信额度提用的审核5.6.3 授信额度提用后的监控5.7 授信业务展期的管理要求5.8 授信额度归还后的恢复、终止及相关要求5.9 授信额度使用审核的基本材料要求5.9.1 放款中心授信业务资料完整性审查内容5.9.1.1 基本资料5.9.1.2 分类资料5.9.2 国际业务部授信业务资料完整性审查内容5.9.2.1 基本资料5.9.2.2 分类资料5.10 相关授信产品在授信额度使用时的专项审核内容5.10.1 国际贸易融资类产品的专项审核内容5.10.1.1 出口押汇5.10.1.2 出口托收融资5.10.1.3 出口保理融资5.10.1.4 进口保理5.10.1.5 进口信用证5.10.1.6 进口押汇5.10.1.7 提货担保5.10.1.8 涉外保函5.10.1.9 打包贷款5.10.1.10 出口发票融资5.10.2 人民币授信产品的专项审查内容5.10.2.1 人民币担保业务5.10.2.2 信贷证明的开具5.10.2.3 贷款承诺函5.10.2.4 公司客户帐户透支5.11 对公授信法律性文件使用规则5.11.1 格式合同5.11.1.1 格式合同类型5.11.1.2 标准文本及其使用、修改、补充5.11.1.3 参考文本及其使用、修改5.11.2 非格式合同5.11.2.1 非格式合同范围5.11.2.2 非格式合同使用条件5.11.2.3 非格式合同使用程序5.11.2.4 责任追究5.11.2.5 银团贷款5.11.3 档案管理6 贷后监控6.1 适用范围6.2 贷后监控的方式6.2.1 定期监控6.2.1.1 定期监控的定义6.2.1.2 定期监控使用的工具及适用流程6.2.1.3 定期监控“下次审查日”的设定6.2.2 不定期监控6.2.3 信贷风险预警和主动退出机制6.2.4 风险监察名单制6.2.4.1 风险监察名单的定义6.2.4.2 风险监察名单的风险特征6.2.4.3 风险监察名单的风险分类6.2.4.4 风险监察名单的分类级别调整6.3 贷后监控的职责划分6.3.1 授信经营部门的职责6.3.2 资产保全部门的职责6.3.3 风险监控部门的职责6.3.4 授信管理部门的职责6.3.5 信贷执行官的职责6.4 贷后监控的实施6.4.1 非集团授信客户的监控6.4.1.1 “正常类授信客户”的贷后监控6.4.1.2 “问题类授信客户”的贷后监控6.4.2 集团授信客户的监控6.4.2.1 集团客户贷后监控的基本规定6.4.2.2 关注大额资金拨付6.4.2.3 集团客户信息管理6.4.2.4 集团客户信息报告制度6.4.2.5 预警信号6.4.2.6 出现不利事项的处理6.4.2.7 问题类客户的监控管理6.4.3 对担保人的贷后监控6.4.4 授信业务的贷后监控6.4.4.1 授信业务用途的监控6.4.4.2 不同授信业务监控时应注意的要点6.4.5 贷款本息回收的监控6.4.5.1 贷款催收和扣划6.4.5.2 利息催收6.5 贷后监控的强化手段――风险经理监控6.5.1 风险经理的目标定位6.5.2 公司信贷风险经理的目的6.5.3 风险经理与授信经营部门客户经理的关系6.5.4 风险经理的具体工作职责6.5.5 风险经理贷后监控的方式6.5.6 风险经理的报告线路6.5.7 风险信息汇总6.5.8 《客户风险检查报告》需要描述的内容6.6 风险监察名单的监控管理操作要领6.6.1 风险经理提出方式的操作要领6.6.1.1 实施风险过滤6.6.1.2 实施监察名单管理6.6.2 客户经理提出方式的操作要领6.6.2.1 风险监察名单申报6.6.2.2 实施监察名单管理6.7 检查考核7 问题贷款管理7.1 目的7.2 范围7.3 定义与概述7.3.1 问题贷款7.3.2 问题类授信客户7.3.3 问题贷款管理7.4 问题类授信客户的管理模式7.4.1 管理原则7.4.2 移交标准7.4.3 非移交模式7.4.4 移交模式7.5 问题类授信客户的调查7.5.1 介入调查时间7.5.2 调查内容及方式7.6 问题贷款的行动策略7.6.1 行动策略制定的原则7.6.2 行动方案选择的若干标准7.6.2.1 贷款重组7.6.2.2 以物抵债7.6.2.3 诉讼清收7.6.2.4 破产7.7 问题贷款行动计划7.7.1 行动计划的内容7.7.1.1 客户关系概要7.7.1.2 有效资产清单7.7.1.3 行动分析报告7.7.2 行动计划的申报7.7.3 行动计划的审查、审批7.7.4 行动计划的实施7.7.5 更新、更改行动计划7.8 问题贷款的日常监控与管理7.8.1 对问题类授信客户的监控7.8.2 问题类授信客户的日常管理7.8.2.1 问题类授信客户的时效管理7.8.2.2 问题类授信客户评级7.9 客户关系的移交7.9.1 内部移交的发起7.9.2 内部移交的审批7.9.3 办理移交7.9.4 移交后的管理职责7.9.5 内部定价7.9.6 逆移交7.10 贷款重组7.10.1 定义与原则7.10.2 目标7.10.3 适用条件7.10.4 重组模式7.10.5 申报、审查、审批7.10.5.1 申报内容7.10.5.2 审查审批7.10.6 问题贷款重组管理中的职责分工7.10.7 观察期及风险评级7.10.8 风险控制与日常管理7.10.8.1 风险控制7.10.8.2 日常管理8 担保管理8.1 适用范围8.2 担保的法律规定8.2.1 担保范围8.2.2 担保合同8.3 担保方式的选择8.3.1 完全现金担保8.4 担保审核的基本要求8.4.1 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8.4.2 严格控制信用贷款8.4.3 防范集团关联风险8.5 保证担保的审核8.5.1 保证人资格8.5.2 不得接受的单位保证人8.5.3 不得接受的自然人保证人8.5.4 保证人应提供的基本材料8.5.4.1 法人和其他组织8.5.4.2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8.5.4.3 承包经营企业8.5.4.4 自然人8.5.4.5 外资金融机构和境外机构8.5.5 对保证人的调查分析8.5.6 保证额度8.5.7 双人核保8.5.8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8.5.9 境外公司担保8.5.10 保证担保的审批8.5.11 保证担保的实施8.6 抵押担保的审核8.6.1 可接受的抵押物8.6.2 抵押物选择的基本要求8.6.3 不得接受的抵押物8.6.4 抵押担保应提供的基本资料8.6.5 对抵押担保的调查分析8.6.6 抵押物的价值评估8.6.7 抵押担保额度及抵押率8.6.8 双人核保8.6.9 抵押物登记8.6.10 抵押物保险8.6.11 抵押担保的实施8.7 质押担保的审核8.7.1 可以接受的动产质押8.7.2 可以接受的权利质押8.7.3 质押物选择的基本要求8.7.4 不得接受的质押物8.7.5 出质人应提供的基本资料8.7.6 对质押人的调查分析8.7.7 质押物价值评估8.7.8 质押额度8.7.9 质押率8.7.10 双人核保8.7.11 质押登记8.7.12 质押担保的保险8.7.13 质押担保的实施8.8 担保合同的订立8.8.1 格式合同8.8.2 保证合同的订立8.8.2.1 订立时间与形式8.8.2.2 合同主要内容8.8.2.3 特别条款8.8.2.4 共同与交叉担保8.8.3 抵押合同的订立8.8.3.1 订立形式8.8.3.2 合同主要内容8.8.3.3 特别条款8.8.3.4 多重抵押8.8.4 质押合同的订立8.8.4.1 动产质押合同主要内容8.8.4.2 权利质押合同主要内容8.8.4.3 特别约定8.8.4.4 质押合同生效日8.9 担保的管理8.9.1 担保管理的基本要求8.9.2 保证担保的管理8.9.2.1 保证担保的基础管理8.9.2.2 保证担保的监控8.9.2.3 保证担保重大事项管理8.9.3 抵押担保的管理8.9.3.1 抵押担保的基础管理8.9.3.2 抵押担保的变更8.9.3.3 抵押担保的监控8.9.3.4 抵押担保重大事项管理8.9.4 质押担保的管理8.9.4.1 质押担保的基础管理8.9.4.2 质押担保的监控8.9.4.3 质押担保重大事项管理8.10 担保债权的实现8.10.1 保证担保债权的实现8.10.2 抵押担保债权的实现8.10.3 质押担保债权的实现8.11 特殊授信业务担保管理8.11.1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8.11.1.1 基本规定8.11.1.2 应提交资料8.11.1.3 单位定期存单的开立与确认8.11.1.4 质权的实现8.11.2 非标准仓单质押8.11.2.1 定义与原则8.11.2.2 受理条件8.11.2.3 审查审批要求8.11.2.4 授信发放管理要求8.11.2.5 质押仓储物的出库管理8.11.2.6 非标准仓单质押授信后管理8.11.3 专业担保机构8.11.3.1 专业担保机构担保的基本规定8.11.3.2 对专业担保机构的审查分析8.11.3.3 担保额度的核定8.11.3.4 合同订立和监控8.11.4 小企业授信担保8.11.4.1 小企业定义8.11.4.2 可以采用的担保方式8.11.5 不良贷款重组中的担保管理9 减值贷款损失拨备9.1 目的和定义。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

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前言一、《信贷业务手册》的编写目的《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以下简称《信贷业务手册》)的核心目标是贯彻执行全行的信贷政策,体现我行健康的信贷文化,为信贷业务规范化操作提供指南和依据,为信贷业务监督管理提供标准和尺度。
(一)切实贯彻执行全行的信贷政策和策略。
《信贷业务手册》的首要目的就是贯彻执行建设银行的信贷政策和策略。
信贷政策是银行信贷工作的生命线,是信贷工作的目标、方向和重点。
信贷政策的核心内容包涵银行发展的行业战略、产品战略、地区战略和客户战略,这些战略明确指出银行需要重点发展和支持的领域和对象。
信贷业务手册则是保证信贷工作向确定目标努力的有力保障,也是信贷政策贯彻执行的落脚点。
《信贷业务手册》的内容是根据近年来数次信贷体制改革的情况,依据信贷政策、规章制度的要求制订的,是对信贷业务的操作流程进行了重新的构建和设计,其中包括了我行目前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主要信贷业务品种,重点讲述了对信贷客户和项目进行评价的方法和要求。
因此,要不断提高建设银行信贷工作的效率,逐步改善信贷资产的质量,广大信贷业务的经营人员和管理人员就必须高度重视信贷政策,积极学习信贷政策,切实贯彻信贷政策,严格按照《信贷业务手册》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操作执行,规范信贷业务的经营和管理。
(二)积极倡导和努力培养健康的信贷文化。
《信贷业务手册》是建设银行信贷文化的体现和细化,也是信贷文化传播和培养的重要途径。
本《信贷业务手册》积极倡导和努力培养一种以强化规范意识、风险意识、客户和市场意识、成本和效益意识为特征的健康的信贷文化。
第一,规范意识是本《信贷业务手册》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所谓规范就是要求信贷业务的经营和管理要符合相关的规章制度,经过一定的操作流程,以达到风险控制的目的。
规范的业务程序是对管理的各核心要素的充分体现,一定的形式是对内容的保证。
第二,信贷从业人员必须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及时分析信贷业务的客户风险和经营风险,研究信贷风险的防范措施,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
中国银行信贷业务手册

中国银行信贷业务手册1. 引言本手册旨在为中国银行信贷业务的相关人员提供相关指南和信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实施信贷业务。
本手册包含了信贷业务的基本概念、流程、政策以及常见问题的解答。
阅读本文档前,请确保对信贷业务有一定的了解。
2. 信贷业务概述信贷业务是中国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通过向客户提供贷款,帮助他们实现个人和企业的资金需求。
信贷业务涵盖了个人贷款、企业贷款、房地产贷款、汽车贷款等各个方面。
下面将介绍信贷业务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3. 信贷业务流程3.1 申请阶段在客户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之前,他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个人身份证件(或者企业营业执照)•贷款用途和金额•还款能力证明(个人或企业的收入证明)客户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线上申请需要填写在线申请表格,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线下申请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中国银行分行进行申请。
3.2 审批阶段中国银行将对客户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
审批过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资料齐全性检查:核对客户提交的材料是否完整和准确。
2.还款能力评估:评估客户的还款能力,包括收入、资产和负债等方面。
3.风险评估:评估贷款的风险程度,并根据风险情况确定贷款利率和期限。
3.3 放款阶段一旦贷款申请获得批准,中国银行将与客户签署贷款合同,并将贷款金额划入客户指定的账户。
4. 信贷业务政策中国银行信贷业务的相关政策会根据市场形势和监管要求进行调整。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信贷业务政策:•利率政策:中国银行根据市场利率和资金成本确定贷款利率。
•还款期限:贷款的还款期限通常根据贷款用途和客户需求来确定。
•抵押品要求:某些贷款产品可能需要客户提供抵押品作为贷款担保。
部分政策可能会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客户在办理贷款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5. 常见问题解答5.1 如何查询贷款申请状态?客户可以通过中国银行官方网站或拨打客服热线查询贷款申请的状态。
同时,客户也可以到中国银行分行咨询柜台了解相关信息。
银行业信贷管理操作手册

银行业信贷管理操作手册第一章信贷管理概述信贷管理是银行业中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它涵盖了信贷审批、风险评估、贷后管理等一系列信贷业务的管理与监控工作。
本操作手册旨在指导银行业信贷管理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规范,确保信贷业务的安全与稳定。
第二章信贷审批流程2.1 客户申请2.1.1 客户需准备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
2.1.2 客户填写信贷申请表格,包括申请额度、用途,以及贷款还款来源等信息。
2.2 信贷审查2.2.1 信贷员收到客户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客户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2.2.2 信贷员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评估客户的还款能力与信用状况。
2.2.3 信贷员对客户提供的抵押品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与可接受程度。
2.3 信贷决策2.3.1 信贷员将审核结果提交信贷审批委员会进行终审。
2.3.2 信贷审批委员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内部政策规定,决定是否批准信贷申请。
2.3.3 客户收到银行的信贷审批结果通知,并据此决定是否接受贷款。
第三章贷后管理流程3.1 贷款发放与放款核对3.1.1 放款前,信贷员核对客户提供的还款计划与贷款合同等信息,确保一致性。
3.1.2 银行向客户提供贷款,包括放款金额、还款方式、利率等明确的贷款协议。
3.2 还款管理3.2.1 客户根据还款计划按时还款,可以选择自动还款、银行柜台还款等方式。
3.2.2 如客户出现还款逾期情况,银行将采取适当措施,例如电话提醒、催收等。
3.2.3 对于长期逾期或严重违约的客户,银行将启动追偿程序,维护银行的权益。
3.3 风险监控与控制3.3.1 银行设立风险控制部门,负责监控和评估信贷业务的风险情况。
3.3.2 风险控制部门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以及对信贷业务进行合规性审查。
3.3.3 风险控制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合理的风险控制建议。
第四章其他信贷管理事项4.1 银行业信贷管理规范4.1.1 银行业信贷管理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
(完整word版)中国银行信贷业务手册.精讲

中国XX银行信贷业务手册1.1 概述1.1.1定义授信就是银行对客户给予的信用。
XX银行对客户办理贷款、保证、承兑、进出口贸易融资以及信用卡透支等XX银行承担资产风险的各项信贷业务都是对客户的授信。
额度授信是指XX银行根据本行信贷政策和客户条件,对法人客户确定授信控制总量,以控制风险、提高效率的管理制度。
我们将“授信控制总量”称为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是XX银行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信用需求、我行提供资金的可能及对风险的把握,给予同一客户的使用表内外形式的全部本外币信用的限额。
1.1.2 对象XX银行额度授信的适用对象为非金融类法人客户。
1.1.3 目标实行额度授信的目标有三个:一是防范风险。
XX银行对单个客户的信用不能太集中,应当有个度,这个“度”限制XX银行对该客户的信用总量。
二是提高效率。
对于不同的授信客户,在已确定授信额度内,不同程度地简化审批手续,直至经办行可自主地发放贷款(额度内仍须按权限报批的除外),不必每笔贷款都报批。
三是增强竞争能力。
对客户做出授信额度的公开承诺,密切XX银行与优质客户的合作,有助于培养XX银行的客户群体,树立XX银行的良好形象。
1.2 额度授信方式XX银行对客户的额度授信采用两种方式。
一种是对客户进行一般额度授信,即对客户核定用于我行内部控制的授信额度;另一种是在对客户进行一般额度授信的基础上,将部分授信额度向客户做出公开承诺,即给予公开授信额度。
1.2.1 一般额度授信1.2.1.1 定义一般额度授信是指XX银行通过对每个法人客户确定用于我行内部控制的授信额度,以实现对单一客户从授信总量上控制信用风险的目标。
在用于内部控制的授信额度内可以对客户进行固定资产贷款、固定资产性质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信贷证明、信用卡透支、保证业务、进出口贸易融资(包括信用证开证)、银团贷款、境外筹资转贷款等全部表内外形式的本外币授信。
对客户确定的用于内部控制的授信额度是XX银行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中国某银行信贷业务的手册

中国建立银行信贷业务手册第一篇第一章概述第一部分重点解析重点一、信贷的寄义信贷是银行利用自身资金实力或信誉为客户提供资金融通或代客户包袱责任的行为,并以客户支付融通资金的利息、用度和送还本金或最终包袱债务为条件。
银行的信贷运动是钱币资金流通的重要方法,银行信贷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寄义。
广义的信贷,是银行的存款、贷款、表外业务、结算等信用业务的总称。
狭义的信贷就是贷款。
《信贷业务手册》所使用的信贷一词介于广义和狭义之间。
重点二、信贷的种类信贷业务具体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贷款类业务,其特征是银行为客户提供资金融通,要求客户依约还本付息;另一类是信用包管类业务,其特征是银行以其信誉为客户包袱送还债务责任,要求客户支付用度并最终包袱债务责任。
目前建立银行开办的信贷业务,按信贷业务管帐核算的归属分别,可分为表内信贷业务和表外信贷业务。
按贷款期限分别,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按贷款的性质和用途分别,可分为牢固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消费贷款等;按贷款钱币分别,可分为本币贷款和外币贷款;按贷款的组织形式分别,可分为单个银行贷款和银团贷款。
目前建立银行开办的信贷品种主要包罗:流动资金贷款、牢固资产贷款、房地产开发类贷款、进出口贸易贷款、境外筹资转贷款、对外出口信贷、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汇票贴现、包管、小我私家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
重点三、信贷的根本要素任何一笔信贷业务均包罗6个根本要素:东西、金额、期限、利率或费率、用途、包管。
这些要素缺一不可,在信贷业务条约中必须明确。
重点四、信贷的根本原则信贷的根本原则就是宁静性、效益性和流动性这“三性原则”。
宁静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信贷业务历程中,要制止信贷资金遭受风险和造成资金损失。
效益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上要追求最佳效益。
首先是银行自身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要考虑企业客户效益和社会效益。
流动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信贷业务中能按预定期限采取信贷资金,或在无损的状态下迅速变现资产的能力。
《银行信贷业务》课件

逆周期调节政策
通过对存款准备金率、利率等进行调节,帮助银行适应经济周期性波动,稳定信贷风险。
客户身份信息收集规定
规定银行应当收集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身份信息,并建立以此为基础的风险评估体系。
案例分析
成功的信贷案例
拜耳的成功信贷案例,充分展示了信贷业务带给企 业的推动作用。
银行信贷业务PPT课件
本课程将介绍银行信贷业务的基本流程和风险管理策略,帮助您掌握贷款申 请与风险评估的实用技巧。
银行信贷业务概述
定义
银行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 款人需按照约定期限归还本 金和利息。
作用和重要性
信贷业务是银行的主要盈利 来源,对推动经济发展和满 足社会融资需求有着重要作 用。
分类
信用贷款、企业贷款、个人 贷款等。
信贷审批流程
申请材料准备
借款人需要准备相应的文件和资料,如个人身份证 明、经营证照等。
信贷评估
银行会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进行评估, 决定借款人是否满足贷款条件。
审批决策
审批部门会根据合规性和风险等因素做出是否批准 贷款的决策。
风险控制
银行通过担保、保证金等方式对信贷风险进行控制, 降低不良贷款的风险。
失败的信贷案例
瑞虎公司发生不良贷款的案பைடு நூலகம்,提醒银行应加强信 贷风险的管控。
银行信贷的未来趋势
1 数字化技术的影响
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 技术将深刻改变信贷业务 的业务模式和管理方式。
2 科技金融的兴起
伴随金融科技的崛起, P2P借贷、互联网金融等 已经成为信贷业务的重要 补充。
3 融合式发展
未来银行信贷业务将更加 强调融合式发展,整合现 有金融服务,提供多元化 的普惠金融服务。
中国某银行信贷业务手册汽车消费贷款培训资料

14.1 概述14.1.1 界说汽车消费贷款是指建立银行对在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包管贷款。
汽车指国度汽车财产政策所确定的汽车生产厂家生产的轿车、客车、货车等,具体品牌由各地一级分行凭据市场需求及银企干系向总行推荐确认。
汽车特约经销商由二级分行凭据经销商的资金实力、市场占有率和信誉进行初选,经一级分行确认后与经办行签定《汽车消费贷款相助协议》(附件2-14-1)。
14.1.2 东西汽车消费贷款的东西是中国境内有牢固住所的中国自然人及企业、事业法人单位。
14.1.3 条件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自然人(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自然人;(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或易于变现的资产,足以定期送还贷款本息,易于变现的资产指有价证券等;(3)在申请贷款期间有不低于建立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存入建立银行;(4)提供建立银行认可的包管。
其中应要求其提供正当财产设定质押或抵押,或由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包管,我行不担当非本地户口的自然人以其贷款所购车辆设定的抵押。
(5)愿意担当建立银行认为须要的其他条件。
2. 法人(1)具有送还贷款的能力;(2)在申请贷款期间有不低于建立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存入建立银行;(3)提供建立银行认可的包管;(4)愿意担当建立银行认为须要的其他条件。
14.1.4 额度1. 借款人以可以质押的国库券、金融债券、国度重点建立债券、本行出具的小我私家存单质押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包管的,存入建立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2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的80%。
保险公司提供分期还款包管保险的可视同为提供连带责任包管,但保险条约的具体条款应当由本地一级分行事先审定。
2. 借款人以所购车辆、衡宇、其他地上定着物或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存入建立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3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的70%。
3. 借款人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包管方法(银行、保险公司除外)的,存入建立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4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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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管理}中国某银行信贷业务手册讲义(2)A级客户按不低于出票金额的20%交存保证金,剩余部分提供经承兑银行认可的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3)BBB级客户按不低于出票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剩余部分提供经承兑银行认可的质押担保、抵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4)BB级(含)以下客户按出票金额的100%交存保证金;(5)BBB级(含)以上客户也可选择提供全额的质押、抵押或第三方保证。
AAA级客户可免于提供担保。
9.1.4期限商业汇票自出票日至到期日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9.1.5金额建设银行每张承兑汇票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9.1.6费用和罚息1.在办理商业汇票承兑时,每张银行承兑汇票按承兑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出票人收取承兑手续费。
2.如果出票人到期未能兑付汇票款项,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发生垫款的,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逾期贷款利率计收罚息。
9.2操作程序建设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流程如图所示:9.2.1受理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的受理程序与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2.2.1(以下简称《基本流程》)基本一致,但在各个不同阶段的工作内容应同时体现信贷业务的共性要求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的个性要求。
9.2.1.1客户申请依据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基本流程》2.2.1.1中的相关要求办理。
9.2.1.2资格审查依据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基本流程》2.2.1.2中的相关要求办理,同时应审查申请银行承兑汇票的用途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客户出示交易合同原件,查验交易合同中是否约定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方式,所购货物是否法律法规允许范围等。
9.2.1.3提交材料客户除需提供《基本流程》要求的客户材料、担保材料之外,还须提交如下的承兑业务材料:1.中国建设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申请书(格式参见附件2-9-1);2.交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若出票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企业等,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公司章程,以及有权机构同意申请承兑的决议或授权文件(格式见附件2-10-6);4.对连续申请承兑的批发企业,还应提供上一次商品、劳务交易确已履行的证明,如增值税发票、货运凭证等;5.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9.2.1.4初步审查信贷业务经办人员接受出票人提供的材料后,应向其开具《申请材料收妥单》(格式参见附件2-9-2),并从以下方面进行初步审查:1.出票人是否基本符合条件;2.提交的材料是否完整、齐全;3.提交《中国建设银行商业承兑业务申请书》的内容和形式:(1)是否用蓝黑色或黑色墨水填写;(2)单位、法定代表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3)承兑申请期限、金额是否符合规定;(4)承兑申请用途是否表达清楚;(5)加盖的公章是否清晰,是否与营业执照和贷款卡(贷款证)上的名称相一致;4.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1)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2)有权机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申请承兑的文件内容是否与申请书所写一致,办理该承兑业务是否在其授权的有效期内;(3)出票人经过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的,申请承兑的期间是否在该信用等级有效期内;(4)担保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
9.2.2调查调查基本依据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基本流程》中2.2.2的相关要求进行。
9.2.2.1重点调查内容1.审查承兑申请事项是否建立在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基础上。
(1)调查交易合同的真实有效性。
①是否在合同签订的有效期内;若是分期执行合同,是否属于合同规定的分期执行阶段;②合同标的是否属于国家法律、政策禁止生产经营的范围,或是国家禁止流通物或未经许可的限制流通物,或是国家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③合同约定内容是否超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出票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④付款方式是否明确写明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⑤合同期限、金额是否与申请书申请承兑的期限、金额一致;⑥是否有交易双方的合法有效签章;⑦出票人、收款人的名称、帐号是否与交易合同双方的名称、帐号一致;⑧出票人的名称是否与在承兑银行开立的存贷款帐户的名称一致;⑨是否存在同一合同重复申请承兑的情况。
(2)调查商业汇票的用途。
①申请承兑是否真正属于货款支付或劳务支付,防止客户以承兑汇票套取资金;②通过走访客户生产经营、材料储备现场,查验此笔交易是否确属于客户生产经营需要。
2.审查出票人对到期承兑汇票的偿债能力。
主要审查客户到期交付汇票资金的来源是否可靠,充分考虑商品是否适销对路及货款回笼周期是否与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对称。
除按照客户评价方法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进行总体评价外,对工业企业了解其近期生产经营是否正常,销售货款回笼是否顺畅;对商业零售企业要了解其销售情况及在银行的结算情况;对物资贸易和批发企业主要了解所购货物是否已落实销售下游,先货后款方式清算的货物在运输中是否出现毁损而造成损失;对施工企业主要了解所承包工程的投资是否落实,工程材料款是否能按时到位等。
9.2.2.2担保方式评价应注意如客户以交存保证金方式提供担保的,要向会计柜台查询该客户目前在建设银行存款帐户余额是否足以交存拟交存的保证金,查验是否以同一笔保证金重复办理多笔承兑汇票。
除此之外的其它担保方式的调查、审核、估价、登记等有关要求参见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
9.2.3审批基本依据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2.2.3的规定进行,其中合规性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信贷业务经营部门送交的材料是否正确、完整、合规;2.出票人资格和条件是否具备;3.信贷投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银行信贷政策;4.调查人对出票人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等的评价分析是否准确合理;5.采取的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足以防范承兑风险;6.风险效益分析结论是否合理;7.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9.2.4承兑9.2.4.1签订承兑协议经审批同意的,经办行应按最终审批同意的金额、期限等与出票人、担保人协商,正式签订《银行承兑协议》(一式三份,格式参见附件2-9-3)。
签订承兑协议的具体要求请参见本《手册》第三篇第四章《信贷法律文书》。
9.2.4.2落实承兑条件1.以交存保证金方式担保的,通知出票人到会计部门办理保证金交存手续。
保证金进帐后,会计部门应向信贷业务经营部门交付一份进帐单,信贷业务经营部门审查确认后,将进帐单复印一份留存,原件退还给客户;2.承兑申请经审查批准且《银行承兑协议》正式签署生效;3.《银行承兑协议》项下的保证书(附件2-9-4)或担保合同(格式参见附件2-9-5、2-9-6)正式签署生效;4.出票人实际履行了《银行承兑协议》和担保合同中约定在承兑前应履行的义务,包括将抵押物权属证明及登记证明、质物及质押权利凭证等相关文件资料交由建设银行实际占管,交存保证金等;5.出票人已履行了其他约定的义务。
9.2.4.3办理承兑手续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应向会计部门送交《银行承兑协议》及审批单(复印件)一份,通知出票人前来建设银行交付手续费等。
出票人根据银行承兑协议约定的金额、期限、收款人等及会计部门的要求填写凭证并签章。
会计部门接到汇票和承兑协议,应按会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汇票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在第一、二、三联汇票上注明承兑协议编号,并在第二联汇票"承兑人签章"处加盖汇票专用章并由授权的经办人签名或盖章,将汇票第二、三联交给出票人。
会计部门将汇票第一联和承兑协议副本专夹保管,并据以登记表外科目和登记簿。
会计部门对汇票要素填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9.2.4.4登记台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后,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登记台帐。
(格式参见附件2-9-7)。
9.2.5事后检查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后,业务经办人员应对出票人的资金流向、到期支付汇票资金能力及担保情况等进行检查和分析,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变化,跟踪商品交易执行情况及货款回笼情况,以防止发生资金垫付。
9.2.5.1检查时限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应在银行承兑汇票签开后每月进行一次跟踪检查。
9.2.5.2检查内容1.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项下的商品交易是否确已履行,有无套取银行信用的行为;2.出票人生产、经营、管理、主要财务指标情况是否正常;3.保证人的保证资格与保证能力的变化情况;4.抵押物、质物的保管及其价值变化情况;5.出票人在承兑银行、其他银行存借款和为他人的担保变化情况;6.有无逃避交付到期承兑汇票票款的行为。
在上述几点中,应重点关注以下情况:对工业企业要了解掌握其产品销售情况,销售货款回笼情况,销售货款是否通过建设银行结算;对商业零售企业要了解分析其在建设银行结算资金流量及沉淀有无大起大落;对物资贸易和批发企业要跟踪所购货物销售情况,货款回笼有无问题,监控货款回笼存入建设银行;对施工企业主要检查工程款拨付是否及时,是否通过建设银行结算。
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应经常查询出票人在建设银行帐户存款情况。
9.2.5.3检查报告每次检查要形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参见本《手册》第三篇第五章《信贷资产检查》。
9.2.5.4检查结果处理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在检查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信贷主管报告采取相应措施。
9.2.6汇票到期解付或垫款信贷业务经办人员至少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5天,查看出票人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帐户存款情况。
若帐户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款的,对出票人和担保人送达到期通知书,督促出票人将款项划转承兑银行。
1.正常解付会计部门收到建设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或持票人开户银行交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和汇票后,按人民银行和建设银行有关支付结算规定审查,如无合法抗辩理由,应无条件支付票款。
建设银行签发的承兑汇票到期时,出票人在建设银行帐户存款足以支付票款金额的,会计部门按规定划付票款。
同时,会计部门及时将划付票款凭证复印件送达信贷业务经营部门,由信贷业务经营部门在台帐、银行承兑协议、有关担保合同上对该笔承兑汇票予以注销,办理向抵押人、出质人退还抵押物、质物的手续,通知会计部门办理撤消保证金手续。
2.垫款。
(1)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在扣划出票人存款和保证金后,仍不能足额支付票款的,会计部门按规定办理垫款手续,对出票人不足支付的票款(即建设银行垫付资金部分)转为出票人在建设银行的逾期贷款,按《银行承兑协议》约定计收罚息。
(2)在垫款情况下,会计部门按规定办理垫款后,应将垫款的汇票号码、出票人名称、汇票金额、垫款金额、垫款日期、承兑协议编号等情况书面通知信贷业务经营部门,信贷业务经营部门同时在贷款台帐和承兑汇票台帐上予以登记。
9.2.7垫款管理信贷业务经办人员接到会计部门的垫款通知后,及时填写垫款通知书(格式参见附件2-9-8),加盖承兑银行公章后送达出票人和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