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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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疫苗的采购,管理,使用流程

二类疫苗的采购,管理,使用流程

二类疫苗采购、管理、使用流程二类疫苗采购、管理、使用流程一、采购申请当需要采购二类疫苗时,由各单位或疾控机构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申请中应包括所需疫苗的品种、数量、使用对象和时间等信息。

二、供应商资质审核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的疫苗供应商,确保其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良好的信誉。

三、采购合同签订选定供应商后,卫生行政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疫苗的品种、数量、价格、质量要求、供货期限等相关条款,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合规。

四、疫苗付款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各单位或疾控机构及时向供应商支付疫苗款项。

付款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等方式。

五、疫苗运输和存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采用符合规定的运输方式和储存条件将疫苗送达各单位或疾控机构。

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应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六、疫苗登记和分发各单位或疾控机构收到疫苗后,应进行登记和分发,确保疫苗的使用对象和时间等信息准确无误。

同时,应建立完善的疫苗库存管理制度,确保疫苗的存储和使用过程安全有效。

七、疫苗使用计划制定各单位或疾控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疫苗使用计划,包括使用时间、使用对象、接种方案等信息。

在使用计划中,应充分考虑疫苗的效期和使用风险等因素。

八、疫苗使用过程监督在疫苗使用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接种的安全和有效性。

同时,应定期对疫苗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九、疫苗使用后效果评估在完成疫苗使用后,应对使用效果进行评估,收集接种对象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疫苗使用提供参考。

十、疫苗废弃物处理对于已经使用过的疫苗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对于未使用完的疫苗,应按照规定进行退回或销毁处理。

同时,应加强对废弃物处理的监管和管理,防止出现非法倒卖等不良行为。

天津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天津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天津市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实行方案(2023版)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防止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8号)和食品药物监管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深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增进疫苗供应工作旳告知》(食药监药化监〔2023〕76号)规定,为深入规范本市第二类疫苗采购、供应,保障第二类疫苗接种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旳疫苗,有效控制传染病旳发生和蔓延,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实行方案。

一、基本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天津市疾病防止控制中心(如下简称“市疾控中心”)组织各区疾控机构通过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如下简称“市医药采购平台”)实行集中采购。

二、组织机构疫苗集中采购工作由天津市药物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行全市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全过程监管,建立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评审专家库。

市疾控中心、市医药采购中心作为疫苗集中采购旳工作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工作。

三、实行范围全市所有区疾病防止控制中心(如下简称“区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

四、集中采购专家库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完毕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专家库旳组建工作,专家库重要由免疫规划学、流行病学、微生物学、药学、全科医疗等有关学科旳专家和疫苗管理专家构成。

市卫生计生委从专家库随机抽取规定数量旳专家,由市疾控中心组织已确定旳专家完毕资质审查和价格谈判等集中采购工作。

五、采购目录确实定第二类疫苗使用计划由接种单位提出,并由区疾控中心汇总后报至市疾控中心。

市疾控中心根据全市接种单位旳接种需求,结合我国及全市近年疾病防控需求,组织具有免疫规划工作经验旳有关学科专家组建目录审核组,确定天津市第二类疫苗旳采购目录,并报市卫生计生委立案,同步提交市医药采购中心。

六、采购方式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和议价谈判采购。

采购目录中同一品规疫苗产品分为国产和进口两个竞价组分别评审。

市疾控中心通过市医药采购平台组织实行全市集中采购,确定中选旳生产企业、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价格等。

新疆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办法

新疆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办法

新疆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办法一、背景和意义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疫苗的效果和安全性备受关注。

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新疆地区针对二类疫苗采购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新疆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二、采购范围和原则2.1 采购范围新疆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办法适用于新疆地区所有涉及二类疫苗采购的机构和个人。

2.2 采购原则•公开透明原则:采购过程应及时公开,确保所有合格供应商都有机会参与竞争。

•公正公平原则:所有采购决策应该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效率经济原则:采购过程应高效、经济,以确保疫苗的及时供应。

•依法合规原则:采购过程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合规性。

三、采购流程3.1 采购需求确认采购机构应根据实际疫苗需求,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需求应包括疫苗类型、数量、质量要求等。

3.2 供应商选择采购机构应向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发布采购公告,并邀请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

根据供应商的经验、实力、价格等因素,采购机构评估并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3.3 签订合同采购机构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责、数量、价格、交货时间、验收标准等内容。

3.4 采购执行与监督采购执行阶段,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疫苗,采购机构应对疫苗进行验收。

同时,采购机构应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5 结算与支付采购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供应商相应的款项,并办理相应的结算手续。

四、采购管理与控制4.1 采购计划管理采购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采购计划管理体系,确保采购计划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4.2 供应商管理采购机构应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建立供应商档案,评估供应商的信誉、履约能力等。

4.3 风险管理采购机构应对采购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采购的安全和可靠性。

五、责任与监督5.1 采购机构责任采购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办法,保证疫苗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

5.2 监督机构责任相关监督机构应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采购的公正、公平和合规性。

医院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确保医院二类疫苗采购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疫苗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二类疫苗的采购工作。

三、采购管理流程1. 确定采购需求医院应根据疫苗接种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二类疫苗的采购需求计划,并确定采购数量和时间节点。

2. 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部门应根据疫苗采购需求,编制二类疫苗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应包括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方式、采购预算等信息。

3. 制定采购文件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计划,制定采购文件,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或询价文件)等。

采购文件应明确采购项目、技术要求、采购条件、评标办法等内容。

4. 采购公告和招标(或询价)根据采购文件,采购部门应发布采购公告,并进行招标(或询价)工作。

招标(或询价)程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采购管理规定。

5. 评标和中标根据采购文件和采购需求,采购部门应组织评标工作,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应公开、公正、公平,并记录评标过程和结果。

6. 签订合同医院与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签署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应明确采购物品、数量、价格、交货期等条款,并具备监督和追责的条款。

7. 采购执行和验收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交付疫苗,并由医院进行验收。

验收应根据疫苗的质量、数量和其他技术要求进行,确保疫苗符合采购合同的要求。

8. 采购记录和归档医院应做好采购记录和归档工作,包括采购需求、采购计划、采购文件、评标记录、合同和采购执行情况等,以备后续审计和管理需要。

四、责任和监督1. 责任部门医院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医院二类疫苗采购工作,确保采购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2. 责任人员医院采购部门的负责人对二类疫苗采购负总责,具体采购工作由专职采购人员负责。

3. 监督机构医院应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二类疫苗采购的整个过程。

监督机构应依法行使监督权力,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办法

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办法

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办法------------------------------------------作者------------------------------------------日期✁✁大厦白蚁预防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签订版✆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办法一、全区第二类疫苗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计划,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直接向接种单位供应第二类疫苗;第二类疫苗配送仍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第二类疫苗的供应与冷链运转依托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现有的冷链设备和技术条件,实行逐级供应。

疫苗的储存和运输应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执行。

二、各乡镇第二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应在年初 月前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

疫苗需求计划应根据群众需求和本单位的冷链容量合理确定。

第二类疫苗的储存、运输和使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产品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具体补偿办法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一旦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应当立即停止供应、分发和接种,同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级业务指导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

四、第二类疫苗的宣传推广,应以预防控制疾病、满足群众的预防保健需求为目的,杜绝以追求经济利益和商业利益为目的的推广工作。

五、本着让利于民,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供应第二类疫苗加价应严格按照物价管理执行。

各预防接种门诊第二类疫苗零售价格和接种服务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涉及第二类疫苗采购、分发、接种的单位应制定相关规定和制度,加强对第二类疫苗计划、采购、付款、收费等相关环节的监督管理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严防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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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疫苗管理制度(5篇)

二类疫苗管理制度(5篇)

二类疫苗管理制度二类疫苗相关管理制度单位成立疫苗管理机构,制定相应制度。

业务由业务主任、疫苗专干具体负责。

一:采购接种单位应从有疫苗销售资质单位采购,每年应索要疫苗销售单位相关资质、销售人员身份证明、销售人员委托书,二类疫苗备案表等资质并保存。

采购每月一次,采购由各分站列出,上报至总站,总站进行汇总,报业务主任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采购的二类疫苗效期应大于现在时间三个月以上。

所采购疫苗由疫苗销售单位全程冷链配送到总站,总站专人核对疫苗数量、批号、效期及盖有销售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相关证明包括发票、销售清单、冷链记录、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疫苗需要),并对相关证明保存,保存应超过疫苗效期三年。

对于通过验收的购入疫苗及时、准确登记。

二:存放疫苗存放按照品种、批次不同进行存放,疫苗存放不得与冷链设备内壁接触,疫苗间留有1-2厘米的空隙,疫苗存放环境温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温度记录要求每天两次,冷链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做好记录。

三:分发总站向各分站调拨疫苗时要保证疫苗处于合理温度环境中,调拨人填写发放记录、冷链运输记录并保存,全程配送是由疫苗专业冷链车配送。

调拨人应主动向各分站发放同批次疫苗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冷链运输记录、进口药品通关单,各分站接收人员现场核实温度、疫苗数量、批号等相关信息是否与相应资料相符,相符后签字接收,同时必须将相关资料按调拨日期保管。

发放疫苗原则为:先近效期,后远效期;先进先出,后进后出。

四:统计每月各分站除提交下月二类疫苗使用计划外,还有将本月使用完二类疫苗数量以及现有二类疫苗库存数进行现场核查,上报到总站,由专人进行统计。

年底,各分站与总站进行二类疫苗核对,做到“帐、物、簿”相符。

五:损害赔偿由于接种二类疫苗出现的异常接种反应所造成的损害赔偿事宜,总站协调二类疫苗销售企业负责赔偿。

二类疫苗管理制度(2)二类疫苗是指接种后可能引起较严重不良反应的疫苗,也称为高风险疫苗。

二类疫苗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类疫苗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类疫苗采购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二类疫苗采购管理,提高疫苗采购工作效率,保障疫苗采购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单位二类疫苗的采购工作,包括采购计划、采购方式选择、招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三条采购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信原则,依法进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四条本规章的解释权归本单位采购部门负责。

第二章采购计划第五条本单位二类疫苗采购工作应当根据疫苗的使用需求,制定年度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品种、数量、时间计划等信息。

第六条采购计划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核,上报单位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七条采购计划需进行调整的,应当报请单位领导批准,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供应商。

第八条采购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品种的适用性、有效期、保质期等因素,避免库存过多或过少。

第三章采购方式第九条本单位二类疫苗的采购方式应当优先考虑公开招标。

第十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采取其他采购方式:(一)商品市场竞争不充分的;(二)需紧急采购,且无法提前组织招标的;(三)采购金额较小,直接询价或邀请供应商报价的;(四)国家法律法规允许采取的其他方式。

第十一条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制定采购方案,明确招标范围、采购条件、采购方式、时间计划等内容,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第十二条采购方案应当通过合理的途径广泛公告,确保供应商的平等参与。

第四章招投标第十三条本单位二类疫苗采购的招投标工作应当依法进行。

第十四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技术规范、合同等)。

第十五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确保明确、详细、具体,与采购需求相符合。

第十六条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体适当刊登,并在政府采购信息网等平台发布。

第十七条招标文件的领取、递交时间应当合理,并公示。

第十八条招标文件的评审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第十九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应当保持公开透明,不得泄露投标信息。

江西省二类疫苗采购流程制度最新

江西省二类疫苗采购流程制度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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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办法
一、全区第二类疫苗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计划,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直接向接种单位供应第二类疫苗;第二类疫苗配送仍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第二类疫苗的供应与冷链运转依托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现有的冷链设备和技术条件,实行逐级供应。

疫苗的储存和运输应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执行。

二、各乡镇第二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应在年初3月前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

疫苗需求计划应根据群众需求和本单位的冷链容量合理确定。

第二类疫苗的储存、运输和使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产品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具体补偿办法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一旦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应当立即停止供应、分发和接种,同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级业务指导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

四、第二类疫苗的宣传推广,应以预防控制疾病、满足群众的预防保健需求为目的,杜绝以追求经济利益和商业利益为目的的推广工作。

五、本着让利于民,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县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供应第二类疫苗加价应严格按照物价管理执行。

各预防接种门诊第二类疫苗零售价格和接种服务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涉及第二类疫苗采购、分发、接种的单位应制定相关规定和制度,加强对第二类疫苗计划、采购、付款、收费等相关环节的监督管理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严防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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