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电气设备管理规定办法制度
煤矿电气设备管理规定办法制度范文

煤矿电气设备管理规定办法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炭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煤矿中的所有电气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煤矿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必须获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规定进行检验和维护。
第四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保障煤矿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煤矿电气设备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偷工减料、违法操作或者私自拆卸设备。
第六条电气设备不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设、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做与电气安全相悖的操作。
第七条煤矿电气设备管理规定办法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及时进行修订。
第二章煤矿电气设备的检验和维护第八条煤矿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煤矿应当成立专门的检验维护部门,有着相应的资质证书的人员才能进行检验和维护工作。
第十条煤矿电气设备的检验和维护应由专门人员进行,并建立详细的记录,记录设备的检验情况、维护情况和处理措施等内容,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煤矿电气设备的检验和维护应遵循以下原则:1.定期检查: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定期维护:定期进行设备维护,清理设备内部的灰尘和杂物,并检查设备的各项部件是否完好。
3.故障处理: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4.记录保存:对每次的检查和维护工作都要进行详细记录,保存至少五年。
第十二条煤矿应确保检验维护人员的技术熟练程度,组织相关培训,提高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煤矿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煤矿应建立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十四条煤矿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不得私自修改或拆卸设备。
第十五条煤矿电气设备的配电箱、线路和插座等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防止线路老化和短路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3篇)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一、引言煤矿井下电气管理是确保煤矿井下电力设备、电气系统运行安全的关键措施。
为了保护矿工和矿山设施的安全,制定本规定,以规范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护。
二、安全责任1. 矿山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气管理的责任分工。
负责电气管理的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的运行特点和维护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并持有相关证书。
2. 矿山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于发现的电气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和解决,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三、设备安装与维护1. 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2.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检查情况、维修记录和更换部件等信息。
3. 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应由持有相应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操作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四、电气设备的防护与应对意外1.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应设置可靠的防护装置,防止人员误触和设备的损坏。
同时,在设备附近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
2. 矿山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便应对电气设备故障和意外情况。
在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设备和保护人员的安全。
五、培训与教育1. 对于接触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矿工,矿山管理单位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常见故障的解决方法以及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等。
2. 现场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人员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六、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矿山管理单位应及时进行调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的,应予以停工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监督与检查1.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应有相应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机构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领导带班检查等方式,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3篇)

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进一步深化煤矿电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电气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夯实电气质量标准化基础,真正实现管理标准和现场实施的有机结合,从而使各矿机电质量标准化上新台阶,针对矿井实际情况,特制订《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管理规定一:供电管理规定(一).供电管理工作在矿机电副矿长的监督和领导下,由矿机电职能单位具体负责。
(二).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将全矿的电管、设备、防爆、电缆、小型电器等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个人。
(三).涉及供电系统的调整、负荷增容、供电线路延长以及新安装大型设备供电等工作,必须先由电气技术员编制供电设计,机电副总(或机电矿长)审批通过,方可进行。
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供电设计进行,以确保矿井供电的合理、安全。
(四).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不定期检查各矿井上、下供电系统的运行情况,各矿机电单位应主动协助检查。
杜绝供电超长、开关甩保护、整定不合理现象。
(五).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绘制矿井供电系统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及时更改或重新绘制。
(六)。
供用电单位对分管范围的供电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对于无责任承包的供电设备出现问题,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针对机电矿长作为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处罚。
(七)。
井上、下各级变电所的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遵照《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并由变电所值班人员对照工作票要求严格执行。
(八)。
矿机电主管人员负责编写每年的春季预防性电气试验计划,电气试验必须遵照有关规定按期完成。
二:电气保护管理规定(一)。
矿井35KV变电站一次继电保护定值整定由电力部门专门的成员完成,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与电力部门相关单位做好沟通,及时变更整定数据。
并作好日常的巡回检查工作。
(一)。
矿井井上、下10KV电网及变电所继电保护由机电职能单位统一管理,井下变电所以外低压电网继电保护由区队负责现场管理,矿机电职能单位监督管理。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杜绝失爆,防止人身触电、电气火灾和电气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定本规定的依据是:《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以下简称《短路保护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保护接地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以下简称《检漏保护细则》)、《XX焦煤集团公司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范围是指井下高低压供用电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通讯照明信号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电气设备、器材、设施在选型、购置、安装、测试、使用、维护、检修和拆除过程中的综合管理及计量测量等各种电气仪表的电气安全管理。
第四条各矿机电科是本单位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井下电气安全是矿井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各级机电部门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定期下井深入现场,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章基础管理第六条各矿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修订和完善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电气安装、检修、拆除工作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批,认真贯彻落实并存档备查。
第七条各矿配足机电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井下供电系统的设计、电气设备选型、用电负荷调整及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计算,编制电气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建立井下电气设备台帐,绘制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
高低压供电设计、保护装置整定计算和绘制的各种图纸,由矿机电科技术负责人审核,经矿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并统一存档。
新安装的变电所、临时配电点和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及采(盘)区必须有专门的供电设计,要使用统一的“供电设计软件”,确保实际与设计相符,严禁无设计施工,严禁先开工后设计。
煤矿电气设备管理规定办法制度模版

煤矿电气设备管理规定办法制度模版一、总则1.为规范煤矿电气设备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煤矿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选购、安装、调试、操作、检修和维护管理。
3.煤矿电气设备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绩效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电气设备选购管理1.煤矿电气设备选购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具备合格证书或产品质量许可证明。
2.选购前应充分调研市场,比较各种设备的性价比,选择合适的设备。
3.选购电气设备时,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质量要求、服务保障等内容。
三、电气设备安装管理1.电气设备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
2.安装前需编制详细的安装方案和施工计划,并报备相关部门备案。
3.安装过程中,应按照施工计划进行组织,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安装过程安全可靠,杜绝隐患。
4.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
四、电气设备调试管理1.电气设备调试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和合格考核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调试过程安全可靠。
2.调试前应编制详细的调试方案,包括操作步骤、技术指标、安全注意事项等。
3.调试过程中,应按照调试方案进行操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并进行相关记录和检测。
4.调试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技术要求和安全规范。
五、电气设备操作管理1.电气设备操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确保操作过程安全规范。
2.操作前应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和周围环境,确保设备完好无损,操作区域安全可靠。
3.操作过程中,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禁止擅自改变设备参数和连接方式。
4.操作完成后,应关闭设备电源,保持设备周围环境整洁,及时上报设备异常情况和故障。
六、电气设备检修管理1.电气设备检修应由具备相应技术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检修过程安全可靠。
2.检修前应制定详细的检修方案和检修计划,并报备相关部门备案。
矿井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矿井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一、由煤矿机电部负责,固定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合理管理。
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各个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三、定期向有关负责人汇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
四、闲置设备必须进行配套,擦净等工作,严禁乱拆、乱卸、乱拿和无人管理。
五、新到设备任何人不得私自拆箱,由相关负责人按设备清单逐件清点验收,并做好记录。
六、待报废的小型电气设备要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后,方可报废处理。
七、设备如有丢失、损坏时应立即上报相关负责人,分析原因,追查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八、对乱拿、乱拆、乱卸设备的行为要积极制止。
九、电气设备必须进行入井验收制度,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三篇)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煤矿机电设备是煤矿生产和运输的重要设备,对于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起着关键的作用。
为了保障煤矿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制定一套科学、严格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维护煤矿生产的安全、高效运行而制定的。
2.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所有机电设备,包括煤矿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
3.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设备管理的组织机构、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设备的日常管理、设备的检修与维护、设备的更新与淘汰等。
二、组织机构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的采购、验收、投用使用、维修等工作。
2. 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设备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巡检、维护、保养等。
三、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设备管理必须以安全为重点,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
2. 预防为主:设备管理要以预防为主,加强设备的保养、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经济合理:设备管理要尽最大可能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利用率,确保煤矿的生产经济效益。
四、设备的日常管理1. 设备使用管理: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设备巡检: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设备保养: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按照维护手册进行设备保养和润滑。
4. 设备故障处理:对于设备故障,要及时报修,并记录故障发生的原因,及时处理故障。
五、设备的检修与维护1. 设备的定期检修:设备的定期检修要按照制定的计划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2. 设备的关键部件检修:对于设备的关键部件,要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3. 设备维修记录:对于设备的维修工作,要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维修的内容、维修的时间、维修人员等。
六、设备的更新与淘汰1. 设备更新的计划: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工作需求,制定设备的更新计划,确保设备的更新及时。
2. 设备淘汰的程序: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设备,要按照设备淘汰的程序进行处理,包括报废申请、报废审批等。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范本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了确保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和电气工作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矿井生产的正常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电气设备的管理1. 煤矿应建立电气设备台账,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安装地点、规格、投运时间、维修情况等内容,并定期维护更新。
2. 井下电气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巡检,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并保持设备运行记录。
3. 井下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维修人员进行,禁止无资质人员擅自维修。
三、电气工作人员管理1. 煤矿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电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电气安全培训并考核,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从事与电气工作相关的操作。
3. 电气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并严禁饮酒、吸烟等行为,确保工作期间的安全。
四、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护1. 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井下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并修复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维修过程中,必须断开电源,并进行安全操作,避免触电、短路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应急措施1. 煤矿应制定电气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种情况下的救援程序和责任分工,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2. 发生电气事故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采取紧急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并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
六、安全教育与宣传1. 煤矿应定期组织电气安全教育和培训,使职工掌握电气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在矿井内设置电气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宣传,提高职工对电气安全的重视程度。
七、监督与管理1. 矿井应建立电气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2.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煤矿的电气设备和电气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存在问题的煤矿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
3. 电气设备和电气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必须定期进行,对不合格的设备和人员,要进行整改或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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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电气设备管理规定办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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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电气设备管理规定办法制度
为加强我矿供电网络和电气设备的管理,改善设备状态,防止触电、电气火灾和电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搞好煤矿电气安全工作,杜绝电气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订管理规定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实行专业化管理
机电科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的电气设备管理负管理责任,机电科下设防爆检查组、电缆管理组、电气管理组、小型电器组等专业管理组织。
各区队要配备兼职管理网员,全矿要形成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电气管理网。
二、煤矿井下所有在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
三、加强电缆管理
1、井下选用电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67条规定。
2、入井电缆出库前一定要做好外观检查、各种预防性试验。
3、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
4、要坚持按规程要求做好矿井在用动力电缆,特别是通风机、绞车的动力电缆、下井主回路电缆的检查和定期试验,及时安排更换不合格电缆,确保矿井的供电安全。
四、进一步完善井下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搞好检查、整定、试验工作
1、地面、井下6KV变电所必须按规定使用高压选漏保护装置,严禁甩掉不用。
发现一次一处不用高压选漏保护装置的,罚有关单位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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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型真空开关在井下作为总馈电开关使用时,必须坚持正确使用漏电保护功能,包括辅助接地的正确使用,做好漏电保护试验及远距离跳闸试验等。
漏电保护功能不使用或者没打辅助接地的,每发现一次罚有关单位1000元。
3、必须按照规程要求,做好高低、压开关的继电保护的调整、试验,达到动作灵敏,可靠,杜绝越级跳闸现象。
未按规程要求时间对高低、压开关的继电保护进行调整、试验,导致开关越级跳闸,影响我矿安全生产的,每出现一次此类现象,罚有关单位2000元∕次
4、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煤电钻综保、局扇风电闭锁,未坚持和甩掉不用的,禁止供电。
另罚有关单位1000元∕次。
五、防爆设备的管理使用
1、严把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关,严格执行三证一标管理,不合格设备不许入井。
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防爆检察员、设备管理员、区队管理网员共同检验合格,签发入井许可证后,方可入井。
2、临时使用的非防爆电器(电焊机、电工仪表等)、照相器材入井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444条规定执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机电科防爆检查组负责对全矿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
防爆性能检查规定每周一次,发现一次一处电气设备失爆的,罚有关单位3000元,奖罚每月兑现一次。
4、各单位电气维修管理人员必须按《三大保护细则》及《防爆检查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维护工作。
坚决杜绝一切失爆现象。
六、变电所的管理
1、变电所应设专职维修电工值班,值班人员需经培训考试,持证上岗。
发现无证上岗的,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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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电所内,应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如有沙箱、消防锨、灭火器等。
3、严格落实两票制度和停送电制度。
坚持专人停送电原则,谁联系谁送电,杜绝无计划停电现象(特殊情况除外)。
检修停电时,必须先停电,后验电,再放电,然后打接地线,检修完毕,恢复送电时,必须先拆除接地线,然后按有关规定操作。
4、变电所内的供电系统图必须与实际相符,该图的绘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50条规定。
七、加强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
1、严格执行用电接火审批制度。
新安装的电气设备或者根据生产需要现场调整供电方案的,必须提前报机电科审批,电管组现场落实后,下接火通知单,并负责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对私自改线调整负荷的单位要给予1000-2000元处罚。
2、井下电气设备维护必须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要经常保持设备完好。
对采掘区的电气设备、小型电气以及电缆撤出后要立即升井检修,在用的应按规定轮换升井检查、并进行各种性能测试。
对回撤的采掘区电气设备、小型电气以及电缆按规定时间出井,不能按规定时间出井的,100元∕天.台(根)。
八、其它方面规定
1、水电队要加强对矿井通讯的后备电源蓄电池的管理和检查,确保供电系统故障停电后,蓄电池供电时间保证在8小时以上。
每月应对蓄电池进行一次不少于6小时实际带机供电试验,并做好记录。
2、水电队做好供电高压架空供电线路的日常巡视检查,特别要做好汛期前的全线路的防雷电、防雾闪、防滑坡、防塌陷检查,做好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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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雪天的线路防护工作,及时处理,提前预防,确保供电安全。
3、井上、下接地系统必须完整、可靠,接地电阻要定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接地电阻无按规定时间进行测试,罚有关单位500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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