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朝代选官制度
各个朝代选官制度

各个朝代选官制度中国历史上的各个朝代都存在着不同的选官制度,这些制度以及其变迁凸显了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
以下是对各个朝代选官制度的详细介绍。
1.先秦时期:先秦时期的选官制度主要包括有贤良制、仕官制和举贤制等。
其中,贤良制是指通过品德和才能来选拔官吏,被认为是儒家的选官原则;仕官制则是指通过参加考试来选拔官吏;举贤制是指通过各类考试来选拔官吏。
2.秦汉时期:秦朝及汉朝的选官制度有一定的连续性。
在秦朝初期,选官主要依据家世和功勋,后来逐渐转向以举荐为主。
汉朝则加强了士人选拔制度,开创了科举制度,并设立了丞相、御史大夫、博士等职位。
3.魏晋南北朝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相对混乱,任人唯贤的原则逐渐减弱,世族势力增强。
晋朝时期出现了九品中正制和试贤制,南北朝时期出现了金榜制等。
4.隋唐时期:隋朝及唐朝建立了完善的科举制度,以贡举、明经、会试和殿试为主要选拔方式。
唐朝的选官制度以科举为核心,成为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经典模式。
唐朝还设立了宰相、尚书、御史等官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官员等级体系。
5.宋元明清时期:宋朝的选官制度有所变革,科举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设立了进士、秀才等考试科目,并加强了考试的形式。
元朝的选官制度延续了宋朝的科举制度,并进行了一些,例如增设举人、贡生等。
明清两代的科举制度变化不大,仍以进士科为核心,但明代有明经科和廷试,清代有解元科和生员解试。
总的来说,中国历史上的各个朝代在选官制度上都有一定的相似性,也有其独特之处。
然而,这些选官制度的发展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即通过选拔有才干和品德的官员来维护国家稳定和繁荣。
实现这一目标的方式在不同朝代中有所变化,但其中常见的方式包括考试选拔、推荐选拔和家族世袭等。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选官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
在科举制度中,由于考试重点以经义为主,容易形成官僚主义,官员往往过于注重理论而缺少实践能力;同时,由于考试的限制,一些人才可能没有机会得到发展和利用。
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历程

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历程古代选官制度是指中国古代的政府机构在选择政府官员时采取的一种制度。
这个制度的演变历程可以被分为四个阶段:黄帝时期的世袭制、夏商周时期的世袭与举荐相结合的制度、秦汉时期的举荐制与制度正规化、以及晋唐宋元时期的科举制。
在黄帝时期,政府官员的继任是通过家族世袭来决定的。
由于当时政权主要由黄帝的后裔掌握,因此他们的后代也成为官员的主要人选。
然而,在这个阶段,政府官员的地位主要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而非他们的才能和能力。
夏商周时期是世袭制与举荐制结合的时期。
在夏朝时,政府将官职世袭给国家创始者的后代,但也允许国君举荐卓越的人才来担任高级官职。
而到了商朝,政府则更加强调世袭制度,国君通过将官职世袭给亲属来巩固自己的权力地位。
周朝的建立则带来了一些变化,虽然世袭制依然存在,但举荐制度也逐渐得到重视。
周朝的国君会选聘有才能的民众来担任政府官职,以加强中央王朝的统治。
秦汉时期是选官制度的重要转折点,政府开始积极推行举荐制度并系统化它。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他建立了官僚制度,并推行了“三公九卿”的制度,其中各级官员都需要通过举荐才能担任。
这种制度在汉代继续得到发展和完善,政府有专门的官员负责选拔和任命合适的人选。
通过这种制度,政府官员的选拔更加注重个人的能力和才干,而非血缘关系和世袭制度。
晋唐宋元时期,科举制逐渐取代其他的选官制度成为主要形式。
科举制是指通过考试来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政府官职。
这种制度在唐代达到了巅峰,公开、公正、公平地考试成为官员选拔的首要标准。
科举制的实行使得政府的官员选拔更加开放和公正,促进了社会上人才的激发和发展。
总体来说,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历程可以被概括为从世袭制到举荐制再到科举制的发展过程。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政府官员的素质和能力,也有助于优化政府的管理和运行。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

制度 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
朝代 两汉
魏晋南北朝
选官方法 地方举荐
中正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荐
选官标准
德、才——德—— 门第族望
才——门第
科举制
隋炀帝至清朝 (1905)
自由报考
考试成绩(才)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演变的趋势:(1)、选官标准由世家门第逐渐 发展到才学,选拔方式由推选逐渐发展到公开考试;(2)、人才 选拔逐渐趋向制度化,体现出相对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
1、产生原因:
①、经济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庶族地主的经济势力也得 以增强,形成了一种社会力量,要求在政治上得到应有地位。
②、政治条件:士族势力虽然渐趋衰落,但他们由于在政治经济 上的特权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隋唐统治者加强中央集权,隋 唐统治者为了进一步抑制士族势力,削弱地主割据势力而采取科举 制,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
3、全面认识科举制
实质:维护封建专制统治。 积极作用:A、提高官员文化素养和行政效率,促进封建社会的发 展。B、为下层人士参政提供了机会,扩大统治基础。C、促成了 普遍持久的读书风尚。D、考试体现了一定的公平公正性。 消极作用:八股取士,选拔的人多是缺乏进取精神和创造意识,阻 碍社会进步。 三种选官制度的比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 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 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 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 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 第一名称状元(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第二名称榜眼, 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 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lú] ,一、二、 三甲统称进士。
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及趋势

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及趋势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及趋势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是一个运行数百年,经历了多个朝代的历史过程。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古代选官制度及其演变趋势:1. 秦代:秦始皇采用了严密的考试制度,选拔人才。
他设立了校书郎、太史令、御史、郎中等职位,并通过笔试和面试来选拔官员。
这一制度尚未完全体现公平公正,往往更多地侧重于皇帝个人的喜好。
2. 汉代:汉武帝在位期间,推行了选拔官员的推荐制度,称为“举孝廉”。
这一制度通过各地官员推荐有才能和品德的人选来选拔官员。
这一制度开始注重人才的综合素质,并在选官过程中增加了民众和官员的参与。
3. 隋唐:隋唐时期,科举制度逐渐崭露头角。
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阶段,通过举行考试以选拔官员。
这一制度规范、公正,迅速发展起来,成为了古代选官制度的代表。
科举制度的推行,使得官员选拔更加公平公正,人才得到更多发挥。
4. 宋代:宋代改革了科举制度,引入了一些新的政策和规定。
例如,推行了户口县科举,即县级考试,使得更多的人有机会参与到选官竞争中。
然而,这一制度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考试内容过多,导致奢侈浪费和贪污行为的发生。
5. 明清:明代实行井田制度,每个井田的户主要参加农业生产,而不需要参加科举考试。
这导致明代选官制度的落后和僵化,往往以世袭官位和官员身份的荣誉为主要标准。
清朝时期,科举制度虽然仍然存在,但其选拔过程中开始出现利益输送和腐败问题。
总的来说,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趋势是从侧重皇帝个人喜好到推崇人才和综合素质,从重贵族世家到加大民众和官员的参与,从相对封闭僵化到更加公正规范。
然而,古代选官制度并未能完全摆脱腐败和不公等问题,这也成为后来社会进步和民主制度发展的动力。
古代选官制度考点

古代选官制度考点1.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主要有四个阶段:世袭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2.世袭制,自西周到春秋战国的的选官制度,也叫世卿世禄制。
3.夏、商、周时代采用世卿世禄制。
五等爵位,分别是公、侯、伯、子、男,贵族子女可以世袭爵位,成为政府官员。
4.军功爵制,秦在商鞅变法时制定二十级爵,这个制度是战国末期所有变法中最彻底的,最大限程度废除了世卿世禄。
军功爵制重点不在选官,而在提升军队的战斗力。
5.世卿世禄制的基础是分封制和井田制。
6.商鞅变法正式废除世卿世禄制。
7. 魏国李悝“食有劳而禄有功”;秦国商鞅正式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了秦国的军功爵制。
8.军功爵制的基础是土地私有制。
9.察举制,汉初官吏有两个来源,一是按军功爵位,汉是一个在乱世建立的新王朝,吏多军功很合理。
二是选自郎官,郎官是宫廷守卫或皇帝侍从。
10.汉文帝二年(前178年),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这是察举制度的正式开端。
11.“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描述的就是察举制的内容。
12.察举的科目和方式:一类是常科,如孝廉为岁举,秀才(茂材)在西汉为特举,东汉定为岁举;二类是特科,如贤良方正(贤良文学)、明经、明法、至孝等。
孝廉科是汉代察举中最重要的科目,以孝行廉举为基本条件,主要是察举孝子廉吏。
13.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是因为魏晋时期采取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个等级录用。
但是由于士族势力强大,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所凭准则仅限于出身门第,而造成这种现象。
14.立嫡以长不以贤”指的都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世袭制。
15.九品中正制,曹丕为了获得世家大族的支持推行九品中正制。
由中央派中正官去各地察访士人,中正官依据品德,才能,门第来品评士人,共分九品,被评为上等者可以到各级行政机构任职。
起初九品中正制以唯才是举为原则,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
但中正官逐渐被世家大族垄断,门第逐渐成为品评的首要甚至唯一条件,九品中正制成为了世族垄断选举的工具,为后来的门阀铺平道路。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演变总结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演变总结一、西周至春秋在西周和春秋时期,选官制度主要基于血缘关系和世袭制度。
贵族子弟通过继承权和血缘关系获得官职,而平民则几乎没有机会进入官场。
这种制度的优点是稳定性和忠诚度,但限制了人才的广泛参与和社会的公平性。
二、春秋战国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周王室的衰落和诸侯争霸的加剧,世袭制度逐渐瓦解。
各国开始重视实用人才,因此出现了“客卿”、“食客”等制度,允许外来人才担任官职。
这种制度促进了人才流动和社会的公平性,但仍然存在人才选拔的局限性和不稳定性。
三、汉代汉代实行察举制,由地方官员推荐有才能的人选,经过考试和考察后录用为官。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血缘关系和世袭制度的限制,扩大了人才选拔的范围。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察举制逐渐被世家大族所控制,使得人才选拔的公平性受到挑战。
四、魏晋南北朝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成为主要的选官制度。
该制度将人才分为九品,由地方官员推荐人才,中央进行考试和考察后录用。
虽然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才选拔的标准和质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世家大族对九品中正制的控制越来越严重,使得普通人难以进入官场。
五、隋唐至清末隋唐时期开始实行科举制度,这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重大变革。
科举制度通过公开考试和竞争选拔人才,为普通人提供了进入官场的机会。
科举制度的优点在于公平性和广泛性,使得人才选拔更加合理和有效。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科举制度也逐渐被世家大族所控制,考试内容和形式逐渐僵化,限制了人才的创新和发展。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经历了多个阶段的演变和发展。
从世袭制度到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再到科举制度,这些制度的变革反映了不同时期的社会需求和政治环境的变化。
然而,无论是哪种选官制度,都存在一定的优点和局限性。
在人才选拔的过程中,如何保持公平性和广泛性、促进人才的创新和发展仍然是古代选官制度面临的挑战。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一、发展演变(一)夏、商、西周时期:选官制度处于萌芽和初步发展时期,主要为“世卿世禄制”。
夏朝的建立,标志着“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代替了“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
它以家庭血缘关系为标准来确定攻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确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宗法制度是这一政治准则的支撑与基石。
世官制下担任官员的大小贵族必经国学教育,学习相关礼仪知识方可上任,并且世代享有采邑与封地。
当时贵族垄断了教育文化与学术,称之为“学在官府”。
世官制的建立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
(二)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前475年),选贤任能成为流行风尚。
对世卿世禄制形成了较大的冲击,但并没有形成规范化的用人新制度。
(三)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前221年),在官吏选拔上广泛推行军功制与养士制。
战国时期各国相继进行变法,先后确立了封建制。
尤其是商鞅变法,在选官方面施行“奖励军功,按军功授爵,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沉重地打击了宗法贵族的势力。
“士”在战国时期已成为政治上具有大影响和作用的社会群体,是当时新型官员的主要来源。
军功制和养士制的推行,彻底打破了世卿世禄制。
(四)秦朝(公元前221~前206年):商鞅变法规定按军功授爵,打破了奴隶主贵族世袭爵位的制度,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
秦统一后,在全国各地推行“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的统治政策,军功地主与法家人物成为了主要的官僚来源,酿成了秦代苛酷的政治风格,激化了社会矛盾,最终二世而亡。
(五)两汉时期(公元前202~220年):建立了一整套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主要为察举制和征辟制。
⑴察举制度就是根据国家的需要,由中央政府的三公九卿和地方政府的郡国守相向皇帝推荐能够担任官职的人。
它是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员的最主要途径。
察举的内容有孝廉、秀才和贤良方正、贤良文学两大类科目,其中以孝廉为最多。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主要有四个阶段:世袭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1.世袭制,自西周到春秋战国的的选官制度,也叫世卿世禄制,它以宗法制,分封制为基础以嫡长子继承制为特征。
从周天子逐层类推,形成一个金字塔结构的权力体系。
它维护的是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战国末期,随着各国变法世卿世禄被军功爵制取代。
2.军功爵制,秦在商鞅变法时制定二十级爵,这个制度是战国末期所有变法中最彻底的,最大限程度废除了世卿世禄。
从此之后有军功的授予爵位,官吏也必须从有军功爵的人里挑选。
每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按爵位等级规定占田亩数,奴婢数量和服装要求。
军功爵制重点不在选官,而在提升军队的战斗力。
3.察举制,汉初官吏有两个来源,一是按军功爵位,汉是一个在乱世建立的新王朝,吏多军功很合理。
二是选自郎官,郎官是宫廷守卫或皇帝侍从。
但到武帝时,军功地主已经没落,而郎官出自任子或貲选,就是推举自家子弟或者花钱买官。
这样很难选出真正的人才。
于是元光元年(前134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令郡国每年举廉孝各一人,从此察举制正式确立。
除举孝廉为主要取士科目外,武帝还不定期设立茂才贤良方正文学等科察取士。
这些被察举到中央的人一般在郎署供职,然后再逐渐迁升。
4.九品中正制,曹丕为了获得世家大族的支持推行九品中正制。
由中央派中正官去各地察访士人,中正官依据品德,才能,门第来品评士人,共分九品,被评为上等者可以到各级行政机构任职。
起初九品中正制以唯才是举为原则,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
但中正官逐渐被世家大族垄断,门第逐渐成为品评的首要甚至唯一条件,九品中正制成为了世族垄断选举的工具,为后来的门阀铺平道路。
5.科举制,隋文帝时废九品中正制,选官不问门第,隋炀帝时开创进士科,标志科举制诞生。
唐代进一步完善科举制,分为常举和制举,常举是常设科目有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书明算。
制举是皇帝临时开科的考试,登科即可授予官职。
武则天时曾设武举。
宋代对科举制的完善主要是防止考官徇私考生舞弊,对考官实行锁宿制度,对试卷进行糊名,誉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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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朝代选官制度
1、秦代选官制度:实行郡县制和三公九卿制,郡县官由郡守、县令任命,三公(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由皇帝直接任命,九卿由三公任用推荐。
2、汉代选官制度:设立太尉、三公、九卿,并设置尚书、侍中、中书令等官职,官员除皇帝委任外,也有由考试选拔的制度。
此外,汉武帝初创的乡试制度也开始运用,即开设乡试,选拔有才华的人才。
3、唐代选官制度:唐代的科举制度得到了发展,分为三级:进士、举人、解元。
由于考试选拔的官员不易被贿赂,科举成为了唐代选官制度的核心和主要手段。
4、宋代选官制度:设立了制科、殿试、诸科等考试,选拔人才进行官员任用。
初唐时政府还设立了制置三司,由三个宰相负责掌管,掌握重权,起到了振兴秦朝朝廷的作用。
5、明代选官制度:实行科举制,设立了乡试、会试、殿试等考试,并设立了理学、经学、经义等科目,从而综合考察官员的文化素质、政治素养和实际表现。
6、清代选官制度:在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八股文、四书五经等文化考试,考试中要求考生要有良好的品行,符合礼仪、廉洁和谦虚的基本要求。
此外,清代还建立了一系列特殊的补贴制度,如文官补贴、官员财物阳历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