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公交接驳应急预案
公交接驳应急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1.1事故类型沈阳地铁在运营期间发生设备故障或突发事件时,导致地铁车站大量乘客滞留,并且难以在短时间内进行疏导,需要公交等道路交通增援疏运时,依照本应急预案执行。
1.2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运营期间,列车、信号、供电、轨道等设备故障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正线区域甚至全线不能正常运营,严重时存在危及行车和乘客安全的可能。
1.3影响范围正线个别车站和区域不能满足行车,需要采取小交路运营时,接驳救援汽车需对非小交路运营的车站滞留乘客进行疏运;当全线或线网不能满足运营时,需投入接驳救援汽车逐站疏运滞留乘客,必要时采取限流、关站、请求上级部门联动帮助等形式进行救援。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1应急领导组2.1.1组成组长:总经理组员:党委书记、副书记、副总经理2.1.2职责(1)决策现场处置组提出的应急处置方案。
(2)指挥和协调运营组织,处理现场突发事件。
(3)向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进行信息通报和反馈。
(4)协调承运公交公司救援汽车安排事宜。
2.2调度指挥组2.2.1组成组长:调度指挥中心主任组员:调度1/2部部长、控制中心值班主任、行车调度员、电力调度员、环控调度员、维修调度员2.2.2职责(1)负责调度指挥、行车组织调整工作,维持最大限度的运营服务;(2)负责电力、环控系统设备监控,及相关设备的抢修救灾组织工作;(3)负责指挥协调救援处置组的应急处置工作及协调沟通工作;(4)负责信息收集发布及抢修救灾组织工作。
2.3现场处置组2.3.1组成组长:站务1/2中心主任(视情况)组员:各中心相应的救援队、车站救援队、应急宣传队、后勤保障队、安全保卫队、资金保障及保险理赔队。
2.3.2职责(1)站务救援队队长:站务1/2中心副主任(视情况)队员:站务1/2部和站务1/2中心安全技术部部长、相关专业工程师、中心站(副)站长/值班站长及车站相关工作人员负责车站的行车组织、客流组织、引导车站滞留乘客到接驳驻点乘坐接驳救援汽车、做好接驳救援汽车记录(见附件)等工作。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节 组织指挥体系与组织指挥机构成员
二、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职责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以下简称运营 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单位主要包 括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公安、安全监 管、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质检、新闻宣 传、通信、武警等部门和单位。
第二节 组织指挥体系与组织指挥机构成员
第二节 组织指挥体系与组织指挥机构成员
二、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职责
3、安全监管部门 ※负责组织指挥专业抢险队伍对运营突发事件中
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进行处置;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组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
运营突发事件提出相应处置意见; ※牵头负责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二节 组织指挥体系与组织指挥机构成员
事件
人以下
50人以下 ,5000万元以下 24小时以下
一般运营突发 事件
3人以下
10人以下
50万元及以上, 2小时及以上, 1000万元以下 6小时以下
第二节 组织指挥体系与组织指挥机构成员
一、组织指挥体系
1、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3、现场指挥机构 4、运营单位 5、专家组
※参与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二节 组织指挥体系与组织指挥机构成员
二、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职责
2、公安部门 ※负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参与抢险
救援,协助疏散乘客; ※监督指导重要目标、重点部位治安保卫工作;
依法查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 ※负责组织消防力量扑灭事故现场火灾; ※参与相关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二、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职责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
※负责指导、协调、组织运营突发事件监测、预 警及应对工作,负责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管 理;
成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最终5篇)[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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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成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高效处臵地铁运营突发事件,建立、完善地铁运营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臵机制,快速、高效、有序开展各类运营突发事故的预防、响应和处臵工作,提高地铁运营系统的应急处臵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正常运营秩序,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臵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成都市处臵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
第三条根据地铁运营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较大及以上(Ⅰ级)、一般A类(Ⅱ级)、一般B类(Ⅲ级)和一般C类(Ⅳ级)四个级别。
(一)较大及以上运营突发事件(Ⅰ级)- 14.造成需要紧急转移安臵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5.造成地铁运营线路一条或多条线路运营中断30分钟以上1小时以下;6.载客列车脱轨;7.载客列车冲突;8.列车爆炸。
(四)一般C类运营突发事件(Ⅳ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1.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危及1至3人生命安全;2.造成被困人数100人以下;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4.造成需要紧急转移安臵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5.火灾事故;6.运营列车分离;7.正线工程车脱轨;8.非运营列车脱轨、冲突;9.运营中轨道贯穿断裂;10.运营中车站照明全部熄灭。
第四条本预案适用于地铁运营中,因设施设备故障、恶劣天气、地震、大面积停电等情况引起突发事件时的预防、处臵和善后工作。
适用于地铁运营过程中遭受火灾、爆炸、恐怖袭击或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等突发事件时的先期处臵和恢复重建工作。
地铁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应对地铁突发事故的能力,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地铁运营安全,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旨在明确地铁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程序、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4. 《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5.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地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坍塌、恐怖袭击、公共卫生事件等。
四、应急响应程序1. 初步响应(1)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初步处置。
(2)事发单位应立即向地铁运营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
2. 次级响应(1)地铁运营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次级响应,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制定具体处置方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救援。
3. 高级响应(1)当事故涉及多个区域,或事故程度严重,超出地铁运营管理部门处置能力时,应启动高级响应。
(2)国务院或建设部等部门根据需要,启动国家或地方应急响应,组织跨区域救援。
五、应急处置措施1. 现场救援(1)迅速组织救援队伍,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2)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3)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2. 事故调查(1)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2)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信息发布(1)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发布事故进展情况。
六、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1)组建专业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能力。
(2)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2. 物资保障(1)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需要。
城轨交通运营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城轨交通运营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一、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城轨交通运营安全,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城轨交通运营线路。
三、突发事件分类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四种类型。
四、应急预案1. 应急预案的制定应细化事件类型,明确应急预案的组织架构、协调机制、工作程序、应急物资、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2. 应急预案的审定和修改应由公司领导小组审批。
3. 应急预案的培训应由公司组织,要求全员参加,策划不同场景的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五、应急响应1. 应急响应级别:(1)Ⅰ级响应(紧急状态):发生重大事故、大面积人员伤亡事件,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影响,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Ⅱ级响应(重要状态):发生一般事故、小面积人员伤亡事件,或者可能造成一定影响,需要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3)Ⅲ级响应(正常状态):正常运营状态,未发生突发事件。
2. 应急响应机构:(1)Ⅰ级响应机构:由公司领导小组牵头组成,各职能部门的代表参与。
(2)Ⅱ级响应机构:由公司领导小组牵头组成,各职能部门的代表参与。
(3)Ⅲ级响应机构:由公司领导小组牵头组成,各职能部门的代表参与。
3. 应急响应措施:(1)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工作程序及时高效地组织处置。
(2)加强信息收集和发布,及时向群众发布警示信息。
(3)加强人员调度和交通组织,保证列车安全运营。
(4)加强现场安全管控,保证人员安全。
(5)加强现场清理和维修,及时排除隐患。
(6)做好事件记录和整理工作,及时反馈公司和有关部门。
六、应急物资和设备公司应准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如应急标志牌、应急用品、应急场所、应急通讯设备等,保证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培训和演练公司应定期组织应急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工作,加强人员应急意识和处置能力的提高。
地铁公交接驳应急处置方案

地铁公交接驳应急处置方案背景在城市公共交通中,地铁和公交是主要的出行工具。
为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地铁和公交之间通常会有接驳服务。
然而在特殊时期,如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等情况下,地铁和公交接驳服务可能会受到影响,进一步影响市民出行。
因此,建立一个应急处置方案,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解决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应急处置方案服务信息在地铁公交接驳服务过程中,为方便市民出行,可以发布以下信息:•接驳线路•配置的临时班次•受影响区域和时间应急措施当地铁或公交运营出现异常时,以下措施可进行部署:•调派满员行驶的公交车,进行地铁换乘的接驳•设立出站引导牌,引导市民寻找替代交通方式•在影响点位设立志愿服务岗,帮助市民查询交通信息•提供替代交通工具,例如共享单车等交叉联动在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联合其他部门进行应急处置,例如:•启动天气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巡查和清理路面积水•和维修部门密切合作,迅速排除地铁设备故障•同时与公交部门协调,建立路面客运点以进行换乘和候车服务服务保障体系为确保服务水平持续稳定,应按照以下规定制定服务保障体系: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各项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转。
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进行响应和处理,保障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针对突发事件的训练在平时应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全员参与应急预案的学习,建立良好的公共安全意识,做到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应对和处理。
健全监控和反馈机制设立监控中心,建立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机制。
完成事故报告、紧急情况的采取及时和有效的反馈机制,保证信息的及时沟通和处理。
人员配备按照规划,应配备专业人员,主要有故障维修服务人员、应急处置人员、接线转运人员等。
在车站及换乘点位,应设置担任志愿服务的工作人员,以提供便民服务。
结论建立地铁公交接驳应急处置方案,对于保障市民在特殊情况下的交通出行非常重要。
本文介绍了应急处置方案、服务保障体系的建立原则和规划,相信能够为公共交通接驳服务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事件分级2 组织指挥体系2.1 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2.2 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2.3 现场指挥机构2.4 运营单位2.5 专家组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3.1监测和风险分析预警3.2信息报告3.34 应急响应响应分级4.1响应措施4.24.3国家层面应对工作5 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事件调查5.2处置评估5.36 保障措施通信保障6.1队伍保障6.2装备物资保障6.3技术保障6.4交通运输保障6.5资金保障6.67 附则术语解释7.1事件分级标准7.2预案管理7.3预案解释7.47.5预案实施时间总则1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以下简称运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运营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因列车撞击、脱轨,设施设备故障、损毁,以及大客流等情况,造成人员伤亡、行车中断、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因地震、洪涝、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和恐怖袭击、刑事案件等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因素影响或可能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时,依据国家相关预案执行,同时参照本预案组织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相关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属地负责,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
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及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运营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和交通拥堵情况的加剧,城市轨道交通作为一种高效、快捷的交通方式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使用。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如自然灾害、设备故障、恶劣天气等,轨道交通运营中突发事件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制定一份完善的应急预案,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有效应对,是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和运营的重要保障。
二、应急预案目标:1. 确保乘客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 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降低损失;3. 保障轨道交通安全、有序运营。
三、应急措施:1. 突发事件的分类:根据事件类型,将突发事件划分为自然灾害、设备故障、人为破坏等不同类别,并根据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确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2. 应急人员:建立应急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
小组成员包括轨道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监控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维修人员等。
应急小组成员需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应急设备:确保应急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通讯设备、紧急疏散工具、救生设备等。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包括模拟突发事件的发生,测试应急措施的有效性和应对能力的运作情况。
通过演练,可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5. 信息发布:建立灵活、快速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第一时间向乘客和员工发布相关信息,指导乘客采取正确的自救措施。
6. 协同应对:与其他应急机构和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全力以赴进行救援和处置工作。
四、预案评估和改进:制定好的应急预案需要不断进行评估和改进,及时调整其中的应急措施和应对流程。
通过不断优化预案,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和效率,确保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和可靠性。
总结:城市轨道交通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共交通工具,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便利。
然而,突发事件的发生可能对轨道交通的安全和运营造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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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公交接驳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全面提升我市应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明确相关部门、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公交企业在应急处置公交接驳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和运作流程,最大程度地减轻轨道交通因突发事件停运后对市民出行的影响,提供城市客运保供服务,结合我市轨道交通与公交的实际运作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市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应急预案》《XX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XX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XX地铁运营突发性事件(事故)信息报送规定》)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3 工作原则1.3.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注重实效。
1.3.2 统指挥,多方协作;指令畅通,职责分明。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因突发事件造成线路中断,需要启动地面公交进行接驳分流疏运的应急处置。
有轨电车运营突发事件公交接驳应急处置参照本预案实施。
2 组织机构与职责在XX市城市公共交通应急指挥部领导体系下,本预案组织机构由XX市公共交通运行协调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协调指挥中心)和XX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公交接驳指挥部(以下简称接驳指挥部)两部分构成。
2.1 协调指挥中心2.1.1 协调指挥中心组成:协调指挥中心由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挂帅,领导协调指挥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
常设机构设置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2.1.2 协调指挥中心主要职责(1)组建接驳指挥部,并督导、协调其有关工作;(2)针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公交应急接驳的需求,根据《XX 市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协调市公安交管、市城管、东部机场集团航站区管理部、各区等相关单位参与应急接驳工作,组织或配合公交接驳停靠点、停靠区域的秩序维护,以及采取临时交通管控等相关措施。
2.2 接驳指挥部2.2.1 接驳指挥部组成:接驳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淳区交通运输局、溧水区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各公交企业、机场线路客运企业,具体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支队负责协调指挥。
2.2.2 接驳指挥部主要职责(1)决定启动本预案并按程序终止公交应急接驳响应;(2)负责指挥各成员单位开展公交应急接驳行动;(3)指导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的应急接驳组织领导机构,落实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接驳方案;(4)明确需要市公安交管、市城管、各区、东部机场集团航站区管理部等相关单位配合的事项,并及时上报协调指挥中心;(5)定期组织召开公交应急接驳相关工作会议,及时调整、完善接驳预案,并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6)完成协调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2.3 相关单位职责2.3.1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公交企业、机场线路等公路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接驳机制,制定公交应急接驳实施方案。
指挥公交企业开展应急接驳响应,地面公交需要跨区域、跨企业调度运力时,按照《XX市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进行统调度,加强支援。
指挥机场线路等公路客运企业开展往返机场的客运应急接驳响应。
及时上报需协调指挥中心进行协调的事项,根据授权与相关方进行协作。
2.3.2 高淳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挥高淳公交企业开展应急接驳响应,参与相应接驳方案制定。
及时上报需协调指挥中心进行协调的事项,根据授权与相关方进行协作。
2.3.3 溧水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挥溧水公交企业开展应急接驳响应,参与相应接驳方案制定。
及时上报需协调指挥中心进行协调的事项,根据授权与相关方进行协作。
2.3.4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应急接驳机制。
做好运营监测、预防、预警和信息上报工作。
利用广播、电子屏、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信息,向乘客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
通过设置公交应急接驳标识牌等措施,按要求向相应公交站点或等候区疏散乘客,并维护站(区)内秩序。
2.3.5 相关公交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应急接驳机制。
细化公交应急接驳现场调度方案,落实应急接驳车辆及现场调度人员,确保能够顺利执行本预案,并按要求实施应急接驳。
当滞留乘客被疏散至接驳车辆后,乘客的安全责任由相关公交公司负责。
XX公交集团负责主城区和江北新区公交应急接驳。
东山公司负责江宁区及江宁衔接主城区的公交应急接驳。
高淳公交公司负责高淳区及高淳衔接溧水的公交应急接驳。
溧水公交公司负责溧水区及溧水衔接高淳和江宁的公交应急接驳。
2.3.6 机场线路客运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应急接驳机制。
细化机场线路客运企业应急接驳现场调度方案。
轨道交通机场线突发事件需要机场线路客运企业予以接驳时,按要求将接驳车辆、现场调度人员调派到位。
2.3.7 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责做好公交应急接驳配合工作。
3 监测、预防和预警3.1 信息监测3.1.1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建立轨道交通运营监测及安全运行保障体系,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开展风险评估。
建立相关资料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3.1.2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分析判断并预测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按照《XX地铁运营突发性事件(事故)信息报送规定》(宁交安〔2012〕542号)向相关单位及时上报信息。
3.2 预防3.2.1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要定期对轨道交通的线路、站点、设施、设备等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调查、风险评估。
排查隐患,加强整改。
3.2.2 接驳指挥部监督有关单位制定并完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公交接驳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演练。
3.3 预警3.3.1 以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为预警基础,构建全天候全范围的行业应急预警网络。
3.3.2 根据预警类别等级,预警信息发布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相关公交企业、相关配合单位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4 应急处置4.1 响应启动4.1.1 启动条件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1、城区段: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1)轨道交通同一区段双向行车可能中断30分钟及其以上;(2)在轨道交通某一区段单向行车可能中断40分钟,部分区间采用单线双向行车,且单向行车间隔20分钟以上。
2、外围段:4号线、S3号线、S7号线、S8号线、S9号线:(1)轨道交通同一区段双向行车可能中断60分钟及其以上。
4.1.2 启动程序根据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上报信息,达到本预案启动条件时,接驳指挥部下达启动公交应急接驳响应指令,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应急接驳。
4.2 信息报告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负责向接驳指挥部报送信息。
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事件(事故)时间、地点、概况、客流情况、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现场联系人等。
接驳指挥部下达指令,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启动本预案,并上报协调指挥中心请求协调相关单位配合预案实施。
信息报送和发布参照《XX市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XX地铁运营突发性事件(事故)信息报送规定(宁交安〔2012〕542号)》执行。
4.3 响应措施4.3.1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向接驳指挥部报送信息的同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减轻影响程度,启动企业内部客流应急疏散方案,将乘客安全、有序地引导至地面公交接驳停靠点。
4.3.2 接驳指挥部接报后,第一时间向相关公交企业发出应急接驳行动指令,明确接驳时间、起讫点、投放运力等要求。
同时,向协调指挥中心上报相关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4.3.3 协调指挥中心根据公交应急接驳需求,协调市公安交管、市城管、相关区等单位参与公交应急接驳。
4.3.4 公交企业接收到接驳指挥部指令后,10分钟内按要求增加保障线路的运力;需要开通临时接驳线路的,30分钟内按照指令要求将运力组织到位;高淳、溧水公交企业在非营运时间段, 40分钟内按照指令要求将运力组织到位。
需要机场线路客运企业进行应急接驳的,10分钟内按要求调派车辆。
4.4 响应终止4.4.1 终止条件轨道交通中断区段恢复运营30分钟后,无明显滞留乘客。
4.4.2 终止程序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向接驳指挥部报告,申请结束公交应急接驳。
接驳指挥部视情况下达终止公交应急接驳响应的指令,并上报协调指挥中心,恢复正常客运秩序。
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理参与地面公交应急接驳工作的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处理善后工作。
5.2 调查评估5.2.1 调查分析。
根据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的类别和等级,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XX市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接驳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调查分析。
5.2.2 评估总结。
应急状态解除后,参加公交接驳应急处置的单位要整理和汇总相关记录和资料,客观评价公交应急接驳的效果,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接驳指挥部。
接驳指挥部根据评估总结情况,组织相关单位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5.3 奖励和处罚接驳指挥部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各单位在公交应急接驳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向相关单位提出奖励或处罚意见和建议。
6 保障措施6.1 通讯联络保障6.1.1 协调指挥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建立以协调、保障公交应急接驳为核心的通讯系统和保障制度。
分析总结在公交应急接驳过程中各单位协调配合的工作情况,提高协作水平。
6.1.2 接驳指挥部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加强信息沟通,保障通讯顺畅。
6.2 应急储备保障各成员单位根据《XX市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人力、物力储备保障工作。
6.3 应急能力保障6.3.1 宣传教育。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及相关单位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其它宣传方法,向公众宣传、普及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公交应急接驳的基本知识,提高公众应急反应素质。
6.3.2 培训与演练。
接驳指挥部指导各相关单位制定年度演练计划,组织协调本预案的演练,提高各相关单位协作能力。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公交企业、机场线路客运企业应定期开展本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接驳处置能力。
6.4 预案经费保障XX市地铁线路发生故障期间,公交接驳应急费用由地铁运营公司承担,并按签订协议向有关公交企业和机场线路客运企业支付,其他费用不再另行计算。
7 附则7.1 预案制定与发布本预案由XX局制定并发布。
7.2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XXX负责解释。
7.3 预案管理与更新由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公交接驳情况的总结评价及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相应修订和更新补充。
7.4 预案的生效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