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
农资公司进销存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农资产品的进销存管理,确保库存物资的安全、准确和及时供应,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农资产品的采购、入库、销售、出库、盘点等环节。
####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三条采购部门负责根据销售计划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
第四条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资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
第五条采购部门在收到货物后,应组织验收,确认货物质量、数量与订单一致。
#### 第三章入库管理第六条仓库部门负责接收、验收、入库农资产品。
第七条入库时,仓库部门应按照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进行核对,确保无误。
第八条入库后的产品应按照分类、规格、型号等进行分区存放,并做好标识。
第九条仓库部门应定期检查库存,确保库存物资的安全和完好。
#### 第四章销售管理第十条销售部门负责根据市场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销售计划。
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应向客户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并保证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销售完成后,销售人员应及时填写销售单,并报财务部门。
#### 第五章出库管理第十三条出库部门负责根据销售单办理出库手续。
第十四条出库时,出库部门应核对出库产品的数量、规格等信息,确保无误。
第十五条出库产品应做好包装,并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 第六章盘点管理第十六条仓库部门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七条盘点时,仓库部门应按照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进行分类盘点。
第十八条盘点结果应及时上报给财务部门和上级领导。
#### 第七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九条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农资产品的进销存管理规范、有序。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司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的,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

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一、引言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合理有效的查验进货以及规范的台账管理对于确保农资产品的质量安全、提高农作物产量以及农业综合经济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文将从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期能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二、农资产品进货查验1. 进货前查验在进货之前,必须对农资产品进行查验。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产品标识查验:对产品包装上的标识进行查验,核实产品名称、品牌、执行标准等信息是否与合同一致。
(2)包装查验: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渗漏等情况。
(3)检验合格证明查验:查验产品是否有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要求。
(4)外观查验:对产品的外观进行查验,包括产品的颜色、形状、纹路等。
(5)气味查验:对农资产品进行气味查验,观察是否有异常的味道。
2. 进货后查验在农资产品进货之后,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查验工作。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验收数量查验:将实际收到的产品数量与订单数量进行核对,确保进货数量与合同一致。
(2)质量查验:抽样检测产品的质量,将样品送往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3)有效成分查验:对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进行有效成分查验,检查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含量。
(4)包装查验: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渗漏等情况。
三、台账管理制度1. 台账的建立建立健全的台账管理制度非常重要,可以确保对农资产品进货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在建立台账时,需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农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品牌、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2)进货信息:包括进货时间、供应商、进货数量、进货价格等信息。
(3)使用信息:包括使用日期、使用对象、使用数量、使用方法、使用效果等信息。
(4)库存信息:包括库存数量、库存地点、库存状态等信息。
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模版(三篇)

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农产品的进货查验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及合作伙伴在购买农产品时的进货查验工作。
第三条定义1. 农产品:指种植业、养殖业和渔业生产的、以及采摘、砍伐或捕捞的、未经加工的农作物、禽类、畜类、水产品、饲料和兽药等物品。
2. 进货查验:指购买农产品时对其进行外观、包装、标签、质量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3. 供应商:指提供农产品的经营者。
4. 设备和工具:指进行进货查验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包括电子称、测量仪器、温度计、计算机等。
第二章进货查验流程第四条进货查验前的准备工作1.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加工和包装农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质检报告和证书等。
2. 进货查验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保持技术更新。
第五条进货查验步骤1. 收货进货查验人员应在收货时核对货物的种类、数量和质量等信息,并记录在进货查验登记簿中。
2. 外观检查进货查验人员应对农产品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外观是否完整、色泽是否正常、外观是否有病虫害等问题,并记录在进货查验登记簿中。
3. 包装检查进货查验人员应对农产品的包装进行检查,包括包装是否完整、密封是否良好、标签是否齐全等问题,并记录在进货查验登记簿中。
4. 标签检查进货查验人员应对农产品的标签进行检查,包括标签中是否有农药残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记录在进货查验登记簿中。
5. 质量检查进货查验人员应对农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包括使用设备和工具对农产品的质量指标进行检测,如测量其重量、温度等,并记录在进货查验登记簿中。
6. 处理不合格产品如发现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标准要求,进货查验人员应按照相关程序处理,包括立即通知供应商、记录不合格品信息并进行分类处理等。
第六条进货查验记录进货查验人员应将每次进货查验的结果记录在进货查验登记簿中,包括收货信息、外观检查结果、包装检查结果、标签检查结果、质量检查结果等,并保存一定时间。
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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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
1、必须向具有合法资质的农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采购农资产品。
进货时应当索取、核实并妥善保存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及供货协议。
不得向无证企业或个人采购农资产品。
2、采购农资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应的农资产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管理规定,查验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生产日期,索取相应批次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登记、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对经查验不符合规定的农资,不得入库,并做好退货处理记录,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应立即向XX县(区)农业局报告。
所购产品信息必须纳入农药监管信息化管理系统。
3、对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证明核实无误后,应索取进货发票,进货发票应注明进货时间、产品名称(产品通用名)、规格、批次、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4、必须向农资购买者出具发票或销售凭据,销售凭据应当如实注明售出产品的名称、数量、销售时间以及购买人和经营单位名称等信息,必要时,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当出具使用指导意见和注意事项。
5、所有产品均应按进、销货日期依次记录并建立进货、销售台帐。
进销台帐内容包括:进货日期、供货商、商品名称、商标、规格、进货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登记证以及销售日期、购货单位、规格型号、销货数量、保质期等。
进、销货凭证、证明文件资料分类保管,台帐至少保存两年。
6、推行实名购买制度,进货、销售信息应当实时录入农药监管系统,实现农药产品可追溯。
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必须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为此,特制定本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以规范农产品经营者的进货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产品经营者的进货行为,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农产品经营者,包括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仓储者等。
1.3 农产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所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农产品进货查验内容2.1 农产品经营者应当对所购进的农产品进行查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农产品生产者的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种植养殖记录等;(2)农产品质量证明:包括质量检验报告、检疫证明、农产品追溯信息等;(3)农产品包装标识: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4)农产品运输、储存、加工等环节的记录:包括运输工具、储存条件、加工工艺等;(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证书。
2.2 农产品经营者应当对初次交易的供货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
2.3 农产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农产品进货台账,详细记录农产品名称、数量、产地、供货商等信息。
三、农产品进货查验程序3.1 农产品经营者应当在购进农产品时,向供货商索取相应的证明文件,并进行核对。
3.2 农产品经营者应当对所购进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3.3 农产品经营者应当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进行退货,并记录在案。
3.4 农产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供货商进行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供货商予以淘汰。
四、农产品进货查验责任4.1 农产品经营者应当对所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严格执行本制度。
农药经营进货查验制度

一、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二、购进农药时,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不购进包装、标签不合法的农药产品。
三、购进的农药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四、核对购进农药的有关许可证明文件,不购进无生产许可证、无农药登记证及无产品质量标准的农产品。
五、严格检查农药产品标签或说明书,与农登记公告核对无误后,方可购进。
六、购进农药后,及时建立农药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我、进货日期等内容,采购台账应当保存2年以上。
一、熟练使用电脑,及时准确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
二、购进农药后,及时建立农药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三、销售农药后,及时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
四、农采购、销售台账应当保存2年以上。
五、必要时建立纸质农药采购、销售台账。
六、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将上季度农药经营数据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或者通过其他形式报发证机关备案。
一、农药绿营人员应熟练掌握所绿营农药的危险特性、正确使用方法和急救方法。
二、农药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应具备必要的农药安全防护器材。
三、销售或搬运农药时,应按照使用说明或注意事项戴用防护器具。
四、定期检查安全防护器材,保证器材始终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五、农经营、仓储场所严禁烟火,发生农药破漏及时清除干净。
六、农药经营人员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报警,及时扑救,防止事故扩大。
一、发生农药中毒事故,农药经营者应当及时与卫生部门联系,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开展抢救工作。
二、发生农药药害事故,农药经营者应当及时报告农业主客部门,查明药害原因,及时指导补救。
三、发现农药对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有关生产企业、供货人和购买人,向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记录停止销售和通知情况。
农药经营进货查验制度

农药经营进货查验制度一、制度背景和意义随着农业的发展和农药使用量的增加,农药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农药经营企业是农药流通的重要环节,进货查验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减少农药质量问题带来的风险,保障农民使用农药的权益,提高农药流通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二、制度内容和要求1.进货查验流程:进货查验分为验收前、验收中和验收后三个环节。
(1)验收前:询价、供方评审、农药样品提供、验收条件和标准制定。
(2)验收中:供方交货、质量认证、检测取样、记录保存。
(3)验收后:质量审核、入库管理、质量监控。
2.进货查验条件和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农药质量检验标准和农药管理法规,制定进货查验的条件和标准。
如包装标识、标记要求、有效成分含量、残留量等。
3.进货查验流程控制:建立相应的流程控制制度,确保进货查验的每个环节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包括相关人员的责任划分、流程操作流程的规定、流程节点的把控等。
4.农药检测方法和设备的要求:要求企业具备相应的农药检测方法和设备,进行农药质量检验和安全性评估。
并配备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
5.配送记录和质量监控: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和台账,记录进货查验情况,保留关键的检测数据和检验样品。
并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农药进行抽检和复检。
三、推行的难点和对策1.农药经营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缺乏专业的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
可以通过与专业检测机构合作,委托送检,或与其他农药经营企业共享检测设备,共同培训技术人员等方式解决。
2.农药质量标准和法规体系不完善,缺乏统一的标准。
可以加强国家标准和法规的制定,建立农药质量评估与监管体系,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农药检测方法和设备更新快,成本较高。
可以通过政府支持和行业协会的引导,推动农药经营企业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培训,降低农药检测的成本。
四、实施效果和建议建议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农药经营企业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其技术和管理水平;加强农药质量标准和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完善农药质量监管体系;加大对农药检测设备和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降低农药检测的成本和难度。
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职能部门对农产品进货的查验流程,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符合企业标准,确保企业能够供应优质的产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职能部门在采购农产品时的查验工作,包含进口农产品、国内大宗农产品以及合同商定的特殊农产品。
三、管理标准1. 农产品供应商资质审核企业职能部门应依据企业的采购政策与规定,对农产品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
审核内容包含供应商的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以及供应商的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
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将纳入企业的供应商名录,并定期进行复查。
2. 农产品样品送检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职能部门应定期订立采购计划,并按计划从供应商处取得农产品样品,送至相关监测机构进行检验。
检验内容包含农产品的营养成分分析、农药残留检测、重金属含量检测等。
检验结果应及时记录并留存档案。
3. 农产品进货查验流程(1)收到农产品样品后,企业职能部门应开展外观品质检验,包含外观、颜色、形状、大小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农产品符合企业的外观标准。
(2)对符合外观标准的农产品,进一步进行质量评估。
通过对农产品的口感、嗅觉、质地等方面的评估,推断农产品的新鲜度、成熟度以及质量是否符合企业要求。
(3)对农产品进行抽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营养成分分析、农药残留检测以及重金属含量检测等相关检验项目。
(4)依据外观、质量评估以及检验结果,推断农产品是否合格。
对不合格的农产品,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依照合同商定进行退货或协商解决。
4. 农产品查验记录与归档企业职能部门应建立农产品查验的记录与档案,包含供应商资质审核记录、样品送检记录、进货查验记录以及相关检验结果等。
这些记录与档案应妥当保管,便于管理和追溯。
四、考核标准1. 农产品供应商考核企业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农产品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分级管理供应商。
评估内容包含供应商的产品质量、配送时效、服务态度以及合作搭配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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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
1、必须向具有合法资质的农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采购农资产品。
进货时应当索取、核实并妥善保存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供货协议。
不得向无证企业或个人采购农资产品。
2、采购农资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应的农资产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管理规定,查验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生产日期,索取相应批次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登记、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对经查验不符合规定的农资,不得入库,并做好退货处理记录,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应立即向XX县农业局报告。
所购产品信息必须纳入农药监管信息化管理系统。
3、对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证明核实无误后,应索取进货发票,进货发票应注明进货时间、产品名称、规格、批次、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4、必须向农资购买者出具发票或销售凭据,销售凭据应当如实注明售出产品的名称、数量、销售时间以及购买人和经营单位名称等信息,必要时,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当出具使用指导意见和注意事项。
5、所有产品均应按进、销货日期依次记录并建立进货、销售台帐。
进销台帐内容包括:进货日期、供货商、商品名称、商标、规格、进货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登记
证以及销售日期、购货单位、规格型号、销货数量、保质期等。
进、销货凭证、证明文件资料分类保管,台帐至少保存两
年。
6、推行实名购买制度,进货、销售信息应当实时录入农药监管系统,实现农药产品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