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各学院校对《学生工作干部入住学生公寓安排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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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通知亲爱的同学们,作为学校管理部门,我们一直在关注并维护同学们的生活环境,为营造一个优质、安全的学习氛围而不懈努力。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管理,我们特制定了以下管理规定,希望得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宿舍门禁时间从本学期开始,宿舍门禁时间调整为晚上11点到次日早上6点。

晚上11点后,学生必须返回自己的宿舍,直至次日早上6点解除。

逾期未归的同学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我们希望通过适当的门禁时间,既能保障同学们的作息时间,又能维护校园秩序。

住宿费用管理为规范宿舍费用管理,本学期起,学校将采取”一次性缴清全学年宿舍费用”的收费方式。

同学们需要在开学后两周内,一次性缴清全学年的住宿费用。

对于未能如期缴费的同学,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罚。

我们相信大家一定能理解并配合这一举措,为学校的财务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宿舍卫生与安全作为同学们的生活和学习空间,宿舍的卫生和安全更是重中之重。

我们要求同学们保持宿舍内部整洁有序,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使用明火,以免发生安全隐患。

如发现有任何安全隐患,请及时向宿管员或校保安报告,我们将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其他管理规定除上述三项重点管理内容外,我们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学生宿舍进行管理和规范:严禁私自调换宿舍或非法占用他人宿舍床位。

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宠物或进行任何违法违纪活动。

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烤箱等高功率电器,以免发生火灾。

保持宿舍窗户关闭,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

自觉遵守宿舍内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生活作息。

希望通过以上管理规定,我们能够营造一个更加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请广大同学积极配合,共同维护优良的校园秩序。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向宿管员或学工部门反映。

我们将竭尽全力为同学们提供优质服务。

谨此通知。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陇东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交流思想的重要场所,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提高大学生素质,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学院培养人才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综合功能,推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积极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创文明、树新风,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二、宿舍的分配管理第三条学院所有学生宿舍和床位由后勤服务公司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统一分配、调整和管理.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房间或床位时,须由学生所在院系提出书面意见,与公寓中心商定后方可调整.第四条新生入住学生公寓,要凭入学交费收据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后方可入住.入住公寓后,应严格遵守陇东学院大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第五条为了方便学生住宿管理,公寓中心负责填写并保存“学生住宿登记卡”、“学生宿舍财产登记表”等,并与住宿学生签定“公寓入住协议”.住宿学生要认真填写“陇东学院学生公寓住宿床头卡”,并固定在统一规定的位置.第六条学生要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室内家俱等设备.违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并按规定罚款;情节严重者可给予纪律处分.第七条因留级、复学或转系等原因需调换宿舍的学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院计财处补交住宿费后,凭交款收据到公寓中心重新办理住宿手续.第八条学生毕业时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移交宿舍,按期离校.如遇特殊情况需继续住宿,由本人所在系与公寓中心联系重新安排住宿,并按规定交付住宿费.第九条学生在假期因公事或其他原因确需在宿舍住宿时,有关单位应提前与公寓中心联系,由公寓中心统一安排住宿.三、宿舍财产的配备与管理第十条学生宿舍配备的公用财产包括灯具、电视、电话、门锁、钥匙、桌凳、床、书架、物品柜、玻璃、窗帘及其它设施、设备,均为学院财产,由学院统一配置.住宿学生要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私自拆装、调换或损坏.第十一条学生个人使用的公用财产由自己保管,共同使用的财产由宿舍成员集体分工保管,舍长负责.凡属集体使用的公用财产,本宿舍学生均负有管护的责任.第十二条未经公寓中心同意,不得将宿舍财产转借他人或互换使用,不得将其它场所的家俱等设备搬入宿舍使用.不得在调整宿舍时,擅自搬迁调换原宿舍家俱.第十三条损坏公物要赔偿.赔偿办法如下:1、因未关门窗、不上风钩等个人原因,造成玻璃或门窗损坏的,照价赔偿.2、敲打、拖拉、拆卸家俱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3、配发给宿舍或个人的家俱用品因个人责任造成丢失,要照价赔偿.找不出责任人时,由同宿舍的成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4、在宿舍内违规进行体育运动,碰坏墙面、地面、门窗、灯具等公共设施者,在缴纳维修费后,由公寓中心报物业中心及时维修.第十四条宿舍成员损坏公物不主动承担赔偿责任的,该宿舍不能入选文明宿舍.四、学生公寓区公用设施及水电管理第十五条学生公寓区公用设施由学院统一配置,公寓中心负责检查其使用和运行情况,及时进行管护和维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第十六条楼卫及保洁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水房和厕所的供水设施,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做到节约用水.第十七条学生公寓以楼为单位,由专人负责统一进行水电管理.学生不得擅自进入配电室进行供、断电操作.离开宿舍时要随手关灯,作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杜绝违章用电现象.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保护电源、电网和供电设备安全,爱护室内灯具、开关、插座、电路等,电器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工作人员负责,禁止学生个人擅自操作.第十九条禁止使用电热生活设备,如电炉、电热褥、电热杯锅等;禁止私拉乱接路灯线和在室内搭接电源电线、安装床头灯等违章用电现象.违者除没收其器具材料外,进行通报批评或者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事故者,要按规定追究责任.第二十条对维护电网、电源设备安全,举报违章用电的学生和查获违章用电的工作人员,提出表扬或给予适当奖励.第二十一条管理人员定期对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检查,遇有丢失、损坏现象,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妥善处理.第二十二条入住公寓的学生若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到值班室登记报修.五、安全管理第二十三条公寓中心要按照规定对住宿学生和工作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防火、防盗、防毒意识.公寓区防火设施要齐全,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防火拴.第二十四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个人的物品柜、皮箱等要上锁,宿舍门上的钥匙不得随意外借或转让他人使用,不要在宿舍内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手机、存折、银行卡、笔记本电脑、购物卡含饭卡等要随身携带或者存放在学校专门设立的贵重物品存放处,否则出现丢失或损坏责任自负.第二十五条发生火灾等事故时,要及时报警、及时撤离现场或采取科学有效的灭火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积极保护现场,及时向值班老师、公寓中心和保卫处报告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和老师作好处理.第二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和具有毒性、腐蚀性或放射性的危险物品.第二十七条严禁带闲杂人员出入学生公寓楼,严禁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第二十八条不得将宿舍钥匙借与他人,严禁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丢失门锁钥匙要及时上报公寓中心办公室,由公寓中心办公室统一报有关部门更换门锁,新换门锁的成本费由住宿人员负责.对于不上报所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住宿人员自负.第二十九条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养成离室锁门的习惯.及时制止小商小贩在宿舍内兜售商品,发现形迹可疑者或发生偷盗事件后,及时报公寓中心和保卫处.第三十条严禁在宿舍或公寓楼内点蜡烛,焚烧纸张和杂物,使用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第三十一条自觉维护公寓楼治安秩序.学生进出公寓楼门必须佩带校徽或持有效证件,接受门卫和执勤人员的检查.第三十二条严格会客制度.来访客人须在值班室登记,交押有效证件后方可进入宿舍楼会客室,会客结束离开时取回所押证件,客人在晚10:00前要离开学生公寓楼.第三十三条严禁学生进入异性公寓楼,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者,要持所在教学院系的书面证明,由该楼卫执勤人员登记、允许后方可进入并限期离开.第三十四条对违反规定晚归的学生,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学生证,问清原因,登记清楚后方可进入公寓.对于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学生要上报学院处理.六、公寓卫生管理第三十五条公寓区内外卫生保洁工作,实行专职清洁工承包制.专职清洁工每天上午、下午、晚上定时保洁;学生每周星期五下午进行责任区大扫除.第三十六条公寓楼公共卫生要做到楼内走廊、楼梯、卫生间、门窗无灰尘、无蛛网、无杂物堆积、无乱写乱画、无乱张贴、无痰迹、无异味,保持生活设施运行良好.第三十七条管理人员每天上、下班要检查卫生清洁情况,每月提出奖惩意见.学生自律组织成员要配合公寓管理人员对各系学生负责的清洁区域每周进行1-2次检查,每月进行初评小结,每学期末评比表彰;要加强平时的检查工作,对好的及时进行表扬,对差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第三十八条环境区域卫生重在保持,关键是教育,学生要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学生会、学生自律组织要配合公寓管理人员搞好公寓环境建设和文化建设,加强各宿舍平时卫生的检查和抽查,作好检查结果的记载.公寓中心要定期向学生所在院系通报情况,检查结果要作为评定合格宿舍、文明宿舍和各院系学生工作年度考核的依据.第三十九条学生自行车应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进入公寓楼.对于不听劝告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要报学校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做出纪律处理.第四十条学生要认真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宿舍内垃圾清扫后要倒入楼梯间的垃圾仓内,剩饭剩菜要倒入洗漱间的垃圾桶内,保持公共卫生整洁和下水管畅通.第四十一条不得向阳台外、窗外、门外泼水,不随地叶痰,不乱丢果壳、纸屑等杂物,保持学生宿舍和走廊24小时无垃圾.要爱护宿舍周围绿化地.第四十二条禁止在宿舍及周围墙壁上刻画、涂写、张贴各种大、小字报、启示、标语、漫画、传单、广告等;严禁在宿舍内饲养狗、猫、鸟等宠物.不准在走廊等公共场所晾晒衣物.第四十三条自修时间及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和进行打牌、下棋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严禁打麻将、赌博、酗酒、起哄闹事、摔酒瓶、摔瓶胆等不良行为.自觉接受卫生和纪律检查.第四十四条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任何学生及学生社团、协会等不得在宿舍内从事租赁、代售代销等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严禁进行旅游票、影视票、车票等代售活动.第四十五条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宿舍楼夜间10:30熄灯并关门节假日、周末延长半小时.七、学生宿舍布置规范和值周制度第四十六条宿舍布置规范1、整体布置:室内家俱和生活用具定点摆放.宿舍布置要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床铺、书桌、脸盆、书架、家具等日用品,热水瓶及卫生洁具等须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2、墙面:墙面布置要整齐、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带固定,不要使用浆糊、胶水、图钉.3、床面:①起床后须叠好被子并放在床铺的一侧,枕头置于被子上面,内衣等要叠好,可放在被子内侧.②床面不得堆放杂物.③床下鞋子、纸箱必须放置整齐.④不得使用床帘.4、桌面:除学习时间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装饰品,少量常用书箱,且必须整齐摆放,离开宿舍须将方凳置于桌下,桌面不得堆放纸箱等物品.5、地面:保持地面清洁,果壳废纸等应放在畚箕里,随时清除,不得随手乱扔.6、书架:书架内书本、物品必须放置整齐.7、其它:①脸盆内平时只放置洗漱用具.②毛巾等生活用品统一挂放.③室内不得拉绳晾晒衣服.④盥洗室内脏衣服不得长时间堆放.⑤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第四十七条宿舍卫生值周制度1、值周安排:①在开学第一周由各宿舍舍长排定.②每个宿舍的值周制度必须健全.若宿舍人员发生变化,舍长负责调整安排.③值周时间:从开学初到期末由全宿舍成员轮流值周,每人一天.2、值周学生职责:①必须每天打扫卫生两次以上,将室内公共用品,热水瓶、卫生工具等统一定点摆放.②必须在每天上午8:00、下午2:00之前打扫完卫生.③要督促宿舍其他成员搞好个人卫生.④积极配合舍长组织参与宿舍文明建设活动.⑤周末宿舍卫生大扫除由舍长和值周生共同组织.⑥做好熄灯、报修等宿舍日常管理工作.协助舍长做好宿舍安全、纪律等工作.第四十八条公寓中心和各教学系根据“陇东学院学生宿舍检查评分标准”,组织专人进行每周至少一次的宿舍卫生检查,检查结果予以公布并记录在册,作为评定文明宿舍的依据.节日或重大活动的卫生检查,按学院安排进行.第四十九条文明宿舍建设由公寓中心具体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楼宿舍进行检查,每两周通报一次检查结果.同时会同有关人员或有关部门对每一宿舍的评定结果予以公布.第五十条每学期对宿舍进行全面考核,符合条件的宿舍按陇东学院“文明宿舍”评定标准确定为校级“文明宿舍”,并予以表彰.。

学生宿舍入住安排通知

学生宿舍入住安排通知

学生宿舍入住安排通知亲爱的同学们,作为即将进入大学校园的新生,您一定对即将到来的宿舍生活充满期待和好奇。

为了让您顺利开启大学生活的崭新篇章,学校特此发布以下宿舍入住安排通知,敬请详阅。

宿舍分配原则学校从多方面考虑,尽可能为每位同学安排最合适的宿舍。

主要原则包括:尊重同学的个人意愿,在可能的范围内满足同学的宿舍申请。

根据同学的专业、年级等信息进行合理分配,以便于同学们更好地学习和生活。

平衡男女生比例,营造良好的宿舍环境。

兼顾照顾特殊群体,如残障同学等的需求。

我们将竭尽全力,为同学们营造舒适、安全的宿舍生活。

入住时间及流程入住时间:9月1日至9月3日,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住。

入住流程: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件,前往指定地点报到。

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前往您所分配的宿舍楼进行入住。

填写相关登记表格,领取宿舍钥匙等物品。

按照学校要求,对宿舍进行整洁和布置。

如有任何问题,可随时向值班人员咨询。

请各位同学务必按时完成入住手续,以免影响后续的学习生活安排。

温馨提示请同学们提前做好入住准备工作,如准备好生活用品等。

入住后请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宿舍整洁卫生。

宿舍内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营造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

如果在入住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随时与学工部门联系,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解决。

相信通过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营造一个安全、温馨的宿舍生活。

祝各位新生入学顺利,在校期间学业有成!再次欢迎各位新同学加入我们的大家庭,祝您在大学生活中收获满满!。

学生公寓出入通知范文

学生公寓出入通知范文

学生公寓出入通知范文尊敬的同学们:大家好!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优化居住环境,确保每位同学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对学生出入公寓进行管理和监控。

现将关于学生公寓出入通知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告知如下:一、出入证件要求1.凡是居住在学生公寓的同学,必须持有效的学生证件(校园卡、身份证等)出入公寓。

2.外来人员如有需要进入学生公寓,必须经过本人同意并办理访客登记手续,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和访客证明。

二、出入时间限制1.学校设定了学生公寓的出入时间,具体为: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2点。

2.对于特殊情况,如学习、工作需要,学生可向学生公寓管理员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出入登记要求1.每位同学进出学生公寓都需要刷卡登记,并配合学生公寓管理员验明身份。

2.同学们必须如实填写《学生公寓出入登记表》上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3.学生公寓管理员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有学生冒用他人卡片或信息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四、外来人员管理1.外来人员如有需要进入学生公寓,必须办理访客登记手续,接受安全检查。

2.外来人员在公寓内的活动范围限制在被探访学生的房间内,并需在规定时间离开。

五、行为规范1.在进入和离开学生公寓时,请保持安静,尊重他人的正常学习与休息时间。

2.严禁在学生公寓内吸烟、喧哗、打闹等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3.严禁携带非法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进出学生公寓,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应责任。

六、安全防范1.同学们在晚间返回学生公寓时尽量结伴行动,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2.出门时请检查门窗是否关闭,确保房间和随身贵重物品的安全。

3.严禁将房间钥匙借给他人,如有需求请提前与学生公寓管理员联系。

七、违规处理1.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学生公寓管理员将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如发现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学校将交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希望同学们共同遵守学生公寓的规章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宿舍搬迁的通知四篇

宿舍搬迁的通知四篇

宿舍搬迁的通知四篇宿舍搬迁的通知篇1各院(系):为做好本年度学校宿舍调整及新生入住安排工作,确保学校宿舍调整到位,新生能够全部入住。

现就学校宿舍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院系相对集中,大系落座,小系插空;二、注意事项1、院(系)指定专人负责调整学校宿舍学生的组织动员工作,确保搬迁工作的安全、有序。

2、搬离原学校宿舍前,对原学校宿舍要进行保洁,垃圾清理干净送至洗手间垃圾存放处;学校宿舍钥匙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确保调整学生顺利搬迁,不留后患。

3、原学校宿舍桌椅等家具及扫帚等保洁用品等一律留用,不得带走。

4、拟搬迁公寓楼不得擅自购置带入任何家具、家电。

5、搬迁过程中,要文明搬迁,不得从楼上向下乱扔东西,要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防止丢失。

女生公寓内,不得男生进入。

6、跨楼调整学生搬迁完成后,检查新学校宿舍公共物品,对于缺失或者损坏物品,及时报修,并填写《公共物品登记表》。

7、《学校宿舍调整住宿登记表》要按照目标公寓楼分楼单独打印。

三、搬迁程序1、制定本院(系)搬迁方案,根据学校分配学校宿舍做好学生合理搭配。

2、根据学校宿舍分配情况拟定《学校宿舍调整住宿登记表》。

3、持《学校宿舍调整住宿登记表》一式三份(原住宿公寓楼、拟搬迁公寓楼、公寓管理中心各存档一份),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后开始搬迁。

4、持学校宿舍钥匙交接证明(原公寓楼值班室办理)和《学校宿舍调整住宿登记表》到拟搬迁公寓楼办理入住手续。

四、时间安排1、原则上定于7月3日-7月8日搬迁。

各院系视情况可自行调整搬迁,如遇学校宿舍相互交叉等情况,有公寓管理中心协调。

7月8日下午下班前全部调整到位。

2、《学校宿舍调整住宿登记表》,于调整前一天纸质版送交公寓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处7月3日宿舍搬迁的通知篇2各相关学院:根据学校发展规模的要求、两校区学生宿舍资源现状以及学生从事实践、实验等教学安排的需要,经研究,暑假前后我校将对两校区学生安排进行部分调整搬迁。

关于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有关问题的规定

关于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有关问题的规定

关于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有关问题的规定为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加强我校专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陕科大党[2021]009号)文件精神,及时地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切实把学生的思想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做深、做细,学校安排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

现将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入住范围原则上,名单上的所有一线全职辅导员必须住在学生公寓。

2、登记表1.入住学生公寓后,辅导员原则上不实行坐班制,但应以完成自身工作为前提。

2.学生公寓原则上实行一人一房、一人一房的住宿管理。

3.在辅导员所带年级学生住宿相对集中区域安排辅导员入住。

4.辅导员夜间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安排,并报学习工作部备案。

必须确保每所大学的辅导员每晚都住在学生公寓里。

(1)未婚辅导员必须确保他们每周在学生公寓住四晚。

(2)已婚辅导员必须确保他们每周在学生公寓住三晚。

(3)已婚并有小孩的女性辅导员,晚上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灵活安排。

5.辅导员将本人在宿舍值班和办公的时间在宿舍门前予以公布。

辅导员如确有特殊困难无法按规定入住学生公寓,必须向学院履行请假手续。

学院要严格控制请假人数,妥善调剂人员。

出现空岗现象要追究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和相关辅导员的责任。

6.对于新引进的辅导员,学院应及时向学习工作部提出申请,学习工作部应根据辅导员的流动性(如调出、结婚等)与后勤部协商安排入住学生公寓。

7.兼职辅导员原则上不入住学生公寓,形势需要,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学工部申请,由学工部与后勤部门协商解决。

三、工作条件1.辅导员宿舍实行住宿与办公一体化,水、电、暖、上网不收取个人费用。

2.辅导员宿舍实行24小时供电。

3.辅导员宿舍安装固定电话,学院可给予适当补助。

四、工作要求-1-1.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后,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采用座谈会、讲评、谈心等多种形式,了解和分析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学生公寓住宿调整方案

学生公寓住宿调整方案

关于杨林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调整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给学生提供更为优越的住宿环境,今年9月份南北楼学生公寓即将投入使用,为此对杨林校区学生住宿情况进行局部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二、调整原则
1、按年级、专业相对集中归并住宿的原则;
2、商学院:根据现有的床位资源,原住四人间的女生调整到四人间,六人间的女生调整到六人间,男生全部调整到南楼四人间;
3、13级学生于7月9日回迁至海源校区,杨林校区涉及调整的1
4、15级学生建议7月12日调整到位。

三、各学院调整分布情况
四、各学院调整后房间分配明细
五、调整的时间顺序
六、调整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需要调整的房间卫生必须打扫好,以保证调整学生顺利入住。

2、涉及调整学生必须在钥匙上注明宿舍号、姓名并在调整前交到公寓值班室,以备入住学生及时领取钥匙,钥匙丢失的同学必须提前配好钥匙,详细配钥匙情况可到公寓值班室咨询。

3、各学院根据指定房间调整学生入住,并将最终入住名单于7月5日前交后勤处公寓管理中心,公寓中心按名单发放钥匙,样表如下:
4、宿舍调整的学生名单附后。

后勤处公寓管理中心
2016年6月20日。

大学宿舍管理制度通知模板

大学宿舍管理制度通知模板

尊敬的全体同学:为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宿舍生活环境,提高同学们的生活质量,保障宿舍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宿舍管理制度。

请全体同学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宿舍的良好秩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宿舍入住规定1. 所有新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后,凭录取通知书到宿舍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2. 学生宿舍实行按年级、专业分室住宿,严禁私自调换宿舍。

3. 每位同学入住宿舍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宿舍卫生大扫除,确保宿舍整洁。

4. 学生宿舍为两人或四人间,严禁擅自改变床位设置。

二、宿舍卫生管理1. 宿舍内要保持整洁,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确保宿舍环境干净、舒适。

2. 每日按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堆放在宿舍内。

3. 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种植植物,影响宿舍卫生。

4. 宿舍内不得随意摆放杂物,物品需整齐放置。

三、宿舍用电安全管理1. 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2. 学生离开宿舍时,务必关闭所有电源,确保用电安全。

3. 发现电器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自行拆卸或修理。

四、宿舍安全规定1. 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宿舍内吸烟、饮酒。

2. 严禁在宿舍内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3. 未经允许,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

4.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五、宿舍内务管理1. 宿舍内务需按照学校规定执行,保持宿舍内务整洁。

2. 每位同学应自觉维护宿舍内务,不得随意破坏公共设施。

3. 宿舍内务由宿舍长负责,宿舍长需定期检查宿舍卫生和内务。

六、违规处理1. 对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行为,宿舍管理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理。

2. 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3. 对违反宿舍管理制度,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请全体同学认真学习并遵守本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宿舍的良好环境。

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咨询。

特此通知。

【学校宿舍管理部门】【发布日期】【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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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各学院校对《关于学生工作干部入住学生公寓相关安排的通知》及其附件《学生工作干部入住学生公寓安排表》
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关于住学生公寓辅导员住宿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辅导员申报常住云塘校区及自愿申报云塘校区节假日值班情况,学校对学生工作干部入住学生公寓情况进行了调整。

因或存在更新不及时等情况,《学生工作干部入住学生公寓安排表》内容难免会有错误。

请各学院对本学院情况进行校对,如发现错误之处,请用红色标注并反馈至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
2010年9月17日
关于学生工作干部入住学生公寓相关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认真落实学校2010年下半年工作要点精神,加强学生工作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学生工作“三进”(进学生宿舍、进学生课堂、进学生班级)工作,根据《长沙理工大学住学生宿舍辅导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生工作部按照工作需要和学生公寓房源情况,对学生工作干部入住学生公寓作如下安排:
一、具体安排(见附件。

城南学院另行安排。


二、具体要求
1、请所有学生工作干部于9月30日前主动与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联系,并调整到位。

2、请所有辅导员于10月11日前将此次未安排的原住房或原床位按照要求退还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并办理好钥匙、财产交接及水电结算手续。

未按时退房者,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将按照《长沙理工大学住学生宿舍辅导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3、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只给辅导员在一个校区安排房间或床位;金盆岭校区原则上不安排值班床位。

附:学生工作干部入住学生公寓安排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0年9月17日
学生工作干部入住学生公寓安排表
2010年9月17日一、常住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干部入住安排
二、云塘校区节假日值班辅导员值班床位安排表
(注:自愿申报云塘校区节假日值班的辅导员共有以上22位。


三、学工系统处级领导干部值班床位安排表
四、需要退出原房间情况安排表
五、需要退出原值班床位情况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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