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专项法律意见书

合集下载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专项委托合同3篇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专项委托合同3篇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专项委托合同3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过程及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分析,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委托法律服务内容1. 核查甲方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主体资格及合法身份;2. 审查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组织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3. 对拟设立的私募基金的性质、投资方向、投资策略等进行合规性分析;4. 对基金交易结构及相关交易安排进行法律合规性分析;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并对相关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和提示。

三、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 甲方应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真实、完整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2.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法律服务费用;3. 甲方应尊重乙方律师的专业判断,不得要求乙方律师做出不合法或不合理承诺。

(二)乙方权利义务:1.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履行法律服务义务;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补充或修改;3. 乙方应按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对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4.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信息。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1. 法律服务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2. 支付方式: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__%,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法律服务完成后,甲方应在__日内支付剩余的法律服务费用。

基金备案法律意见书

基金备案法律意见书

基金备案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基金备案部门:我们接到贵部门的委托,就基金备案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现将意见如下:一、法律依据基金备案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基金销售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备案的要求根据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基金公司应当在产品发行前,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备案。

备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基金公司的基本情况、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产品的基本信息等。

备案材料应当齐全、真实、准确。

三、备案的程序1.备案申请阶段基金公司在准备备案材料时,应当确认备案所需的信息是否齐全、准确。

备案申请时,应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如基金公司章程、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基金业务团队及管理人的简历等。

2.备案审查阶段协会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一般包括基金的合法合规性、基金公司及管理人的资质、基金募集方式等。

审查材料涉及到商业秘密的,应当保密。

3.备案审核结果协会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核后,将作出审核结果。

若备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协会将发给备案通知书,允许基金公司发行产品;若备案存在问题,协会将发给不通过的审核意见,并要求基金公司进行整改。

四、法律意见基金备案是基金公司合法运作的前提,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根据以上规定,我们提出以下法律意见:1.基金备案应当依法提交申请,并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

基金公司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备案程序,否则可能面临处罚。

2.协会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核,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协会应当对备案材料进行保密处理,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

3.备案结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至关重要,基金公司应当根据备案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

总之,基金备案是基金公司正常运作的前提,是依法合规的重要环节。

基金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备案申请和审核,确保备案程序的透明度和备案结果的合法性。

同时,协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公司法律意见书

基金公司法律意见书

基金公司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委托人:根据您的委托,我们就基金公司的相关法律问题向您提供以下法律意见:基金公司是一种以集合投资方式进行资金融通的金融机构,其经营行为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和规范。

基金公司应当按照《基金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基金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公司的设立需要依据《基金公司法》的规定,提交设立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资料,同时需要具备一定资本金,并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方可设立。

根据《基金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基金公司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经营条件,且不得违反刑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次,基金公司的经营行为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公司的经营行为受到《基金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

基金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开展基金销售、基金管理、投资决策等业务活动。

基金公司应严格遵守投资限制、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基金公司的稳定运营。

再次,基金公司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基金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基金公司应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监测等工作,对违规行为和风险进行及时识别和处理。

基金公司应建立投资者保护机制,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充分保护,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最后,基金公司应加强合规稽查和监管合规。

基金公司应注重合规稽查工作,遵守证监会、基金业协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主动接受监管机构的检查和调查,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履行职责。

基金公司应及时纠正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问责。

综上所述,基金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合法合规的经营活动,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合规稽查和监管合规水平,以确保基金公司的稳定运营和资金安全。

基金专项法律意见书实用模板

基金专项法律意见书实用模板

关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二0一六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前言 (3)声明事项 (3)工作内容 (3)文件审查 (4)第二部分正文 (5)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原因性审查 (5)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程序性审查 (5)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合法性审查 (6)四、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资质性审查 (6)4.1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执业资格及取得方式 (6)4.2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履历信息 (6)4.3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及兼职情况审查 (6)五、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结果性审查 (7)六、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整体结论性意见 (7)【律师签字页】 (8)第一部分前言▪声明事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系一家于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执业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接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委托,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本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项若干问题的公告》等之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采取尽职调查查验方式,审阅公司书面材料、搜索互联网及数据库、公司实地核查、人员访谈、工商行政机关外调等,并保存了相关尽职调查的工作记录及工作底稿。

保证提交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律所及经办律师同时承诺,同意将本《专项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重大事项变更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的信息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作内容1、本所律师将《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提交给*******公司。

基金业法律意见书

基金业法律意见书

基金业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先生/女士:根据您的要求,我们已对基金业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并就此事提供以下法律意见:一、概述基金业是指通过募集公众资金进行投资活动的经济行为。

基金业在我国属于合法经营的金融业务,但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基金业的合法性基金业属于金融业务,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范。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核准注册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合法从事基金业务。

客户在进行基金投资时,应选择合法经营的基金公司合作。

三、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是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协议。

《基金法》规定,基金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基金合同应包含基金的名称、投资目标和方针、投资策略、基金资产的投资范围、基金份额的发行和回购条件等内容。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基金的安全运作。

四、基金销售基金销售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基金管理人可通过不同渠道销售基金份额,如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

销售基金时,应向投资者提供与基金有关的书面材料,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

销售人员应当按照证券法和基金法的规定,妥善处理投资者提问和投诉,并确保投资者充分了解投资风险。

五、基金投资的监督管理基金业的监督管理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我国设立了基金业协会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基金业进行监管。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证券法和基金法的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业务运营情况,并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调查。

六、风险提示基金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应谨慎选择和管理自己的投资。

基金管理人在向投资者销售基金时,应提供充分的风险提示,确保投资者了解风险程度并自主决策。

投资者在选择基金产品时,应仔细研究基金的投资策略、历史业绩等,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

以上为我们就基金业的法律意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请注意,本意见书仅供参考,具体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和解决。

投资基金法律意见书

投资基金法律意见书

投资基金法律意见书
尊敬的先生/女士:
根据您的要求,我们就投资基金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请您注意,本意见书基于我们的理解和解释,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决策的依据。

如有必要,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

首先,投资基金是一种通过集合投资者资金进行的投资形式。

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应遵守《投资者保护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您作为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对基金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包括核查基金公司的合法资质、信用评级、过往业绩、管理团队等。

同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方式、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特点,并与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第三,您应当了解投资基金的风险因素。

投资基金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各种风险。

您需要明确了解这些风险,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投资决策。

第四,基金公司及其基金经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如果投资者因信息披露不当导致损失,可以依法维权。

最后,投资者在处理与基金公司的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要根据具体
情况进行判断。

需要提醒的是,本意见书并不能覆盖所有相关法律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您还需要根据基金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进行综合考虑。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为准确的意见。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对我们提供的意见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

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
尊敬的客户:
根据你所提供的情况,我综合考虑了相关法律规定及在本领域的经验,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向你提供以下建议:
一、合规性问题
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你应当严格遵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性问题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设立并合法注册,备案存续。

同时,在运作过程中,应遵守投资比例、信息披露、募集行为等方面的规定。

二、风险控制问题
在投资活动中,风险控制至关重要。

你需要加强对投资标的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投资者的权益。

同时,建议你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制度和风控机制,合理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潜在的损失。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投资者信息的保密与安全。

建议你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充分了解投资基金的情况。

同时,需要遵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确保投资者资格的合规性。

四、其他事项
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你还需密切关注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时了解具体要求。

此外,你还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意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确保公司的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上仅为初步的法律意见,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还需根据实际情况的具体分析,并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

祝好!
此致
法律意见书签名
日期。

基金备案出法律意见书

基金备案出法律意见书

基金备案出法律意见书尊敬的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们经过研究并仔细分析了基金备案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就此事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一、基金备案的法律依据根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基金管理人成立或者发行新的投资基金,应当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

”基金管理人成立投资基金需要进行备案手续,以便监管部门对基金的投资方向、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规范。

二、基金备案的程序基金备案的程序可分为三步:1.准备备案申请材料:基金管理人应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准备备案申请材料,包括基金合同、基金募集说明书、投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2.提交备案申请:基金管理人完成备案申请材料后,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备案申请,并按规定支付备案费用。

3.审核备案申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

如备案材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备案申请将予以通过。

三、对基金备案的建议1.加强备案材料的准备工作:基金管理人在准备备案申请材料时,应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确保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律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备案材料进行审阅和审计,以避免备案申请被退回或延误备案时间。

2.加强内部风控措施: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内部风控制度和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对基金投资方向、运作情况以及内部业务流程的监管和控制,以避免在备案过程中因为内部问题被监管部门挑剔。

3.遵守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在备案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等,确保备案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基金备案是基金管理人成立或发行新的投资基金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律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准备备案申请材料,并建立健全内部风控体系,确保备案申请的有序进行和顺利通过。

此致敬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变更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二0一六年八月
目录
第一部分前言............................................................................... 错误!未指定书签。

声明事项............................................................................. 错误!未指定书签。

工作内容............................................................................. 错误!未指定书签。

文件审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部分正文...............................................................................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原因性审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程序性审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合法性审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资质性审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

4.1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执业资格及取得方式......... 错误!未指定书签。

4.2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履历信息.................................. 错误!未指定书签。

4.3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及兼职情况审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结果性审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整体结论性意见............................. 错误!未指定书签。

【律师签字页】...............................................................................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部分前言
▪声明事项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系一家于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执业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接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
司”)委托,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本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项若干问题的公告》等之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采取尽职调查查验方式,审阅公司书面材料、搜索互联网及数据库、公司实地核查、人员访谈、工商行政机关外调等,并保存了相
关尽职调查的工作记录及工作底稿。

保证提交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律所及经办律师同时承诺,同意将本《专项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重大事项变更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的信息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作内容
1、本所律师将《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提交给*******公司。

2、本所律师一行二人多次到达*******公司现场考察办公。

经由公司综合管
理部刘菊接待,本所律师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之基本情况及法律文件进行了深入调查与核实:现场收集和整理材料;审核*******公司提交的材料并分别检索了企业征信记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

3、本所律师试图调取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管理局档案查询资料,但因工商
管理机构的业务流程原因,变更满一个月后方可调取工商底档,故无法及时调出变更后的材料,但本所律师于工商信息网上核实了变更情况。

▪文件审查
为确保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本所律师审查了下列文件:
1、*******公司提供的与法定代表人变更有关的文件的复印件;
2、*******公司提供的相关电子文档;
3、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公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系统检索的材料;
此外,*******公司对其向本所律师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作出了书面承诺。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业已发生或已经存在之事实及取得的文件和资料,以及本所律师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出具本《专项法律意见书》。

▪第二部分正文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原因性审查
本所律师对公司此次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原因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到公司决定变更法定代表人缘由如下:
公司拟申请的私募基金业务为:股权投资基金,属于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但是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不具备该从业资格,为符合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对私募基金行业的规范管理要求,也为了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股东会依据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决议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将之变更为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程序性审查
*******公司的《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约定“……。

”第十三条约定:“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201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股东会,会议应到3人,实到三人,并最终形成《股东会决议》:“……”该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依照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的业务流程,于网上提交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
朝阳分局在网上受理并核准通过后,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前往朝阳分局提交了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纸质材料,工商企业信息网于2016年6月16日起可核查公司法定代表人电子变更信息。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合法性审查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由公司执行董事担任,并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于***年***月***日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其自2003年1月15日迁移至证明开具日之前,未发现在该辖区有犯罪记录。

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其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和个人履历,不存在信用问题。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资质性审查
4.1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执业资格及取得方式
经审查公司所提交资质证书,公司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系通过考试方式所取得。

证书编号:……。

经扫描该两份证书二维码确认其真实有效性。

4.2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履历信息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显示,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工作履历如下:
*******公司任职。

4.3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及兼职情况审查
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公司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向本所律师出具关于***的《任职说明》,***自工作以来严于律己,合法合规,无被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未在其他公司任职,不存在兼职情况,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十七条之规定。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结果性审查
本所律师检索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到的变更公示信息如下:
此外,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企业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日期为2016年6月16日,显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整体结论性意见
根据基金业协会要求,本所律师就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出具了本《专项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此次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变更原因合理,变更过程符合程序性要求及相关法律之规定,且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的资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变更结果亦得到了工商管理部门的核准,确系合法有效。

公司此次提交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备案系统中的变更申请符合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要求。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
律师:__________ 律师:__________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二0一六年八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