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权益保护
就业权益保护

就业权益保护在当今社会,就业是每个人都要面临的重要问题。
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不仅关系到个人的生计和发展,还涉及到一系列的权益保护。
然而,许多人在求职和就业过程中,对自己应有的权益并不十分清楚,或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如何维护。
因此,了解和掌握就业权益保护的知识至关重要。
就业权益是指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这包括但不限于平等就业权、获得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险和福利权等。
平等就业权是就业权益中的首要权利。
这意味着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不应因为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残疾等因素而受到歧视。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能力和素质进行公平选拔和录用。
但在现实中,我们仍能看到一些不平等的现象。
比如,某些企业在招聘时明确限制只招男性或只招特定年龄段的人员,这显然是对平等就业权的侵犯。
获得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回报。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等。
然而,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故意拖欠员工工资,或者通过各种手段变相降低员工的薪酬待遇,这都是不合法的行为。
休息休假权是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的重要权利。
劳动者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病假、产假等休息休假时间。
但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强迫员工加班加点,甚至剥夺员工的正常休息时间,这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也是不容忽视的。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如果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整改。
职业培训权对于劳动者的职业发展至关重要。
用人单位应当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这不仅有助于劳动者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也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毕业生权益保护

一、首次就业的权益保护毕业生在到用人单位正式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经过求职应聘、面试考核、签订就业协议和试用期考察等环节.如果毕业生能清楚了解自己在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并在每个环节上注重对这些合法权益的保护,首次就业之路就会更加顺利和平坦。
(一)毕业生的基本就业权利除享有受宪法保护的广泛的基本权利与自由外。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还享有多方面的权利,如接受就业智道全、获取信息权、被推荐权等。
其中,有些权利与毕业生求职就业密切相关且容易受到侵犯,需要毕业生特别予以关注。
1、自主择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因此,作为求职方的毕业生(委培生、定向生除外),在就业市场上享有自主选择职业的绝对权利,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能力去选择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
家长、学校和用人单位,可以为初出校门、缺乏工作经验的毕业生提供择业意向方面的建议、参考、推荐和引导,但不能强迫或限制他们择业。
2、平等就业权毕业生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就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但在实际就业过程中,毕业生平等就业的权利常常受到侵犯,"就业歧视”现象屡见不鲜,它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造成了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
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还有待于相关法律条例的制定和完善,就目前来说,更重要的是求职者本身维权意识的加强。
3、知情权毕业生有全面、真实获悉用人单位信息的权利。
在双向选择的过程中,毕业生有权向用人单位了解具体的使用意图、工作环境、福利待遇、发展前景等情况,从而做出符合自身条件的选择;用人单位有义务向毕业生和学校如实介绍本单位的真实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任何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对毕业生隐瞒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做法,都是对毕业生就业权利的漠视和侵犯.(二)用人单位的侵权表现为了满足本单位的利益需要,不少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总是利用自己在就业市场中的强势地位,对毕业生提出过于苛刻的条件和要求,甚至使用各种手段侵犯毕业生的就业权益。
大学生就业权益及保护

《就业促进法》
FOCUS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的解释(二)》
另外:《社会保险法》正在起草中
GO
《劳动合同法》是在之前的《劳动法》基础上完善而成, 由2008年1月1日颁布并开始施行。
全法共八章九十八条,具体、详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终止,并特别对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有所规定与规 范。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一部分,只有签劳动合同才能规定试用期,且试用期与 劳动期限相关、相对应。
违约金:只有两种情况,劳动者承担违约金:①培训服务期中约定承担, 违约金额不超过培训费,培训费只占工资总额的1.5%-2.5%,要求出具第 三方提供的培训发票;②竞业限制:约定保守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劳动 者,离职2年内从事相关行业即违约,反之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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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是将近年来国家有关就业
协议不参加社会保险(五险一金,至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如:
“在工作期间企业只负担工资,不负责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发生工伤一律自负, 企业概不负责。”
设置“霸王条款”、“生死条款”如:“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或出现歧义时,企业
有解释权 ;本合同期内,乙方不许结婚,也不许怀孕。”
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员工或者无序进行人力资源外包。 劳动者入职时要向用人单位交纳押金、保证金等,违法约定违约金和劳动合同的 终止条款,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履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附随义务, 侵害劳动者权益。如:“在本合同期内,若乙方因本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向甲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_教案

课时安排:2课时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我国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权益,包括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保护权等。
2. 培养学生识别和防范求职陷阱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 指导学生掌握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
教学内容:一、大学生就业基本权益1. 劳动报酬权2. 休息休假权3. 劳动保护权4. 其他权益:平等就业权、自主择业权、公平待遇权、接受就业指导权等二、求职陷阱识别与防范1. 非法职业中介2. 招聘时的收费3. 招聘诈骗4. 猫腻合同5. 其他常见陷阱三、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1.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2. 寻求法律援助3. 维权途径教学过程:第一课时一、导入1. 提问:同学们,你们在求职过程中遇到过哪些困难?如何应对?2. 引导学生认识到就业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二、讲解大学生就业基本权益1. 讲解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保护权等基本权益。
2. 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这些权益在实际工作中的体现。
三、求职陷阱识别与防范1. 讲解非法职业中介、招聘时的收费、招聘诈骗等常见陷阱。
2. 通过互动环节,让学生分享自己在求职过程中遇到的陷阱,并共同分析防范方法。
第二课时一、复习上节课内容1. 复习大学生就业基本权益和求职陷阱识别与防范。
2. 邀请学生分享自己在求职过程中的经验。
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1. 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
2. 介绍寻求法律援助的途径,如咨询律师、拨打法律援助热线等。
3. 讲解维权途径,如投诉、调解、仲裁、诉讼等。
三、总结与布置作业1. 总结本节课内容,强调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2. 布置作业:结合自身实际,撰写一篇关于如何维护大学生就业权益的论文。
教学评价:1. 学生对大学生就业基本权益的掌握程度。
2. 学生识别和防范求职陷阱的能力。
3. 学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教学反思:本教案旨在提高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意识,引导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大学生就业权益与保障

第八章大学生就业权益与保障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目录CONTENTS8.1 大学生就业权利与义务8.2 大学生就业保障与权益维护1. 接受就业指导权接受就业指导权直接影响大学毕业生地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方向及求职择业等,接受就业指导是大学毕业生就业成功非常关键地一步。
《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与服务。
"由此可见,接受来自家,社会与学校地就业指导与服务,是大学生地一项重要权利。
2. 被推荐权向用单位推荐大学生是学校在就业指导工作地一个重要职责。
实践证明,学校推荐与否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用单位对大学生地录用。
如实推荐公正推荐择优推荐3. 就业信息知情权n信息公开n用信息应向所有大学生公开,任何团体,组织与个都不得隐瞒,截留用信息。
n信息及时n就业信息有很强地时效性,所以就业信息应及时,有效地向大学生公布,以免失去利用价值,影响大学生就业。
n信息全面n就业信息应当全面,完整,以便大学生对用单位有全面地了解,从而做出符合自身要求地选择。
4. 自主选择权根据家有关规定,现代地高校大学生可以在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即大学生可以按照自己地兴趣,爱好与能力选择自己喜欢与擅长地职业,同时大学生还有权决定自己何时就业,何地就业等。
家长,学校与用单位,可以为初出校门,缺乏工作经验地大学生提供建议与引导,但不能强迫或限制它们选择职业。
5. 平等就业权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享有平等地就业权利。
所谓平等,即大学生有公平地机会去竞争工作岗位,要反对就业地各种歧视行为,例如性别歧视,学历歧视,地域歧视,身体条件歧视与经验歧视等。
大学生应当平等地接受学校推荐,平等地参加用单位地公开招聘,同时还可要求用单位在录用自己时做到公平,公正。
如果在就业过程遇到不公平待遇,大学生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地权利。
6. 违约及补偿权用单位,学校,大学毕业生三方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
大学生就业权益与保障教案

课时:2课时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权益,包括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保护权等。
2. 帮助学生掌握就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和陷阱,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 指导学生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学重点:1. 大学生就业基本权益的内容。
2. 就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和陷阱。
3. 维护合法权益的方法和途径。
教学难点:1. 如何在就业过程中识别和防范法律风险。
2. 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学过程:第一课时一、导入1. 引导学生思考: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我们应该关注哪些权益?2. 提出本节课的学习目标。
二、讲授新课1. 大学生就业基本权益- 劳动报酬权: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 休息休假权:包括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等。
- 劳动保护权:包括职业安全、健康保护等。
- 其他权益:如培训权、职业发展权等。
2. 就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和陷阱- 非法招聘:包括虚假招聘、黑中介等。
- 劳动合同陷阱:如合同条款不明确、试用期过长等。
- 社会保险问题:如未缴纳社会保险、保险待遇不公等。
三、课堂讨论1. 学生分组讨论:在就业过程中,如何识别和防范法律风险?2. 各组汇报讨论结果,教师点评。
四、小结1. 强调大学生就业权益的重要性。
2. 呼吁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课时一、复习导入1. 回顾上一节课的学习内容。
2. 提出本节课的学习目标。
二、讲授新课1. 维护合法权益的方法和途径-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社会保险等。
-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的保障。
- 与雇主保持良好劳动关系:发生矛盾和纠纷时,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和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寻求法律援助:在必要时,向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
2. 案例分析- 分析实际案例,让学生了解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心得体会 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心得体会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大学生的就业权益保护问题,并提出一些相应的措施。
首先,介绍了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背景和意义。
接着,分析了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最后,提出了加强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策略和建议,以促进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1. 引言作为社会的未来和希望,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然而,在现实中,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问题依然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
为了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了解并解决这些问题。
本文将从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背景和意义、问题分析以及解决策略和建议等方面进行讨论。
2.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背景和意义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是确保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公平、公正、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
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和大学生数量的增加,大学生就业问题逐渐引发关注。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背景是社会对公平就业的呼声和对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关切。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意义在于为大学生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并推动社会的稳定和进步。
3.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在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重视和解决。
首先,大学生就业信息不对称问题。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缺乏必要的信息和指导,容易受到不公平待遇。
其次,招聘歧视现象时有发生。
一些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就业歧视现象存在,使得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遭受不公平待遇。
此外,劳动合同签订问题也是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中的难题之一。
4. 加强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策略和建议为了加强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策略和建议。
首先,建立健全的就业服务机构。
政府应加大投入,建立全面、系统、专业的就业服务机构,为大学生提供更好的就业服务和咨询。
其次,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
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打击招聘歧视现象,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此外,加强就业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提升大学生获取就业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大学毕业生就业维权案例解析

大学毕业生就业维权案例解析在当今社会,大学毕业生就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
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大和竞争的激烈,大学生在找工作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就业歧视、合同纠纷等问题。
下面,我们通过具体案例来解析一些大学毕业生就业维权问题。
案例一:张同学因合同纠纷与公司发生争执张同学是某高校毕业生,毕业后通过网络投递简历成功进入某公司工作。
然而,入职后发现公司未按照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支付工资、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由于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张同学便产生了维权的想法。
针对此案例,张同学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1. 与公司协商解决:首先,张同学可以和公司HR部门进行沟通,阐明自己的诉求,要求公司履行合同,支付工资。
2.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公司不配合解决,张同学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3. 社会舆论监督:通过社交媒体、网络平台曝光公司的不法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促使公司主动解决问题。
案例二:李同学遭遇就业歧视事件李同学是一名女性大学毕业生,就业过程中遭遇到性别歧视。
她在一家公司应聘销售职位,但遭到招聘人员的明显性别歧视,导致李同学无法顺利获得工作机会。
对于遭遇就业歧视的情况,李同学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1. 保留证据:李同学可以保存招聘人员明显性别歧视的证据,包括面试记录、录音等,为后续维权提供依据。
2. 寻求法律救援: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或律师寻求帮助,探讨维权方案,维护自身权益。
3. 维权诉求:李同学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维权诉求,要求赔偿、公开道歉等。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看到大学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维权问题,如合同纠纷、就业歧视等。
而要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大学生们需要具备维权意识,学会维权方法,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实现自身权益保护的目的。
希望广大大学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能够果断维权,争取合法权益,实现自己的就业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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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权益保护
主要内容:
一、求职过程中侵权和违法行为 二、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 三、签约、违约、改派和户口托管
(一)大学生就业权益
平等就业权
自主择业权
求职知情权
获取劳动报酬权
社会保险权
人事服务权
一、求职过程中常见侵权和违法行为
(一)大学生求职过程中常见的侵权行为 1、非法收费陷阱 2、试用期陷阱
3.就业协议书的解除
就业协议书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三方 解除。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 法或依协议解除。 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 三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原订立的就业协 议书,使协议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的注意事项
1.全方位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 2.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规范合法 3.对协议的解除条件做事先约定 4.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
(二)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变更和解除
1.签订
(1)就业协议书的内容
毕业生个人的基本信息 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双方约定条款 学校就业部门职责 三方意见
(2)步骤与程序。
就业协议书的订立一般要经过两个 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2.无效协议
(1)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无效。 (2)就业协议书未经学校审查同意,学校将 不予列入就业方案,不予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3)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所签订就业 协议无效,从签订时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40条第1、2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 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以及劳动 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 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视同订立
【案例分析】
公司派王某到美国接受为期1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 费用为3万6千元。公司和王某签订一个服务期协议,要求王某 接受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3年,否则,要赔偿公司的培训费。 如果王某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满2年后想要解除合同,按照规定, 需赔偿公司的金额是多少? 36000/3×1=12000元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 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 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 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 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 作时间40小时的标准工作制。用人单位由于生 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 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 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 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 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不 得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14条)
(四)试用期
试用期限的限制及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第19条)
劳动合同期限与相应试用期限对照表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期限 3个月以下的或以完成一定 不得约定试用期 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 1年以上不满3年的 3年以上的 无固定期限的 不得超过1个月 不得超过2个月 不得超过6个月 不得超过6个月
(五)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 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1、约定服务期的条件
(1)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培训; (2)用人单位支付了专项的培训费用; (3)培训的性质是专业技术培训。
2、违约金的数额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 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 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22条)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 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 标准。(《劳动合同法》第20条)
特别注意!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享有劳动合同期内的全部劳动权利。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19条)
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
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 提出,拒不改正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
小赵是某大学理工科的大学生,毕业后到某通信 器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岗位是系统部技术员。由 于小赵工作积极,公司很器重他,出资5万让他去国外 进行培训,并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约定: 小赵接受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5年,提前辞职需要支 付5万元违约金。培训结束后,小赵的技术水平上了一 个新台阶,在新岗位工作了2年后,发现工作比较清闲, 而他认为这样会让自己产生惰性,对自己技能提高不 利。于是,经过一番思考小赵以“无事可做,有很大 的危机感”等为由提出辞职。而公司觉得小赵是个不 可多得的人才,极力挽留小赵,但小赵坚持要走,公 司见无法挽留,便提出因小赵服务期未满就提出提前 解除劳动合同,是违约行为,需支付5万元才可以走人。 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小赵需赔偿公司3万 元培训费。
二、劳动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1)工资制度
工资主要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 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特殊 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形式。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方式按月支付,不得 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 工资。
(3)社会保险
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社 会失(待)业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 险等内容。
【案例】
2002年6月,小张应聘到某公司,公司在待遇方面 提出,职工的工资中已经包含了社会保险费,如果职工 坚持要求办理社会保险的话,从职工工资中每月扣除 300元。小张觉得还是多拿工资好,至于办不办社会保 险也没什么关系。于是双方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在 合同中规定每月工资2500元,对社会保险事宜公司不予 负责。2003年10月,劳动保障部门在进行检查中发现该 单位没有依法为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社会保险,遂 对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为张某等办理参 加社会保险手续。该公司则认为,公司不负责社会保险 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的。后经 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对其宣讲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 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双方依法修改了合同内容并为小张 办理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C、某大学毕业生小吴,于2006年11月25日与某公司及所 在高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约定违约金为2000元。 2007年7月,小吴去公司报到前参加体检被查出为乙肝病毒携 带者,公司拒绝接收并于2007年7月25日作出解除毕业生就业 协议的决定。
(二)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联系
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在同用人单位签 订劳动合同之前,双方确定就业意向和相关 权益保障的依据。
四、有关《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 查。” 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 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者 与用人单位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 动合同,实现劳动权利和利益,履行劳动义 务而发生的争执。
三、与就业协议书的区别与联系 1.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2)订立主体不同; (3)订立时间不同; (4)协议内容不同; (5)发生纠纷处理部门不同。
2、劳动合同条款
②约定条款
约定条款是由当事人任意约定,法律并不强制。
其主要内容有:
(1)试用期。
(2)保护商业秘密条款。
(3)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比方说福利 等。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1、牢固树立证据意识 2、充分衡量得失
二、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一)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的重要依据。 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 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个人档案、 户口关系和党团组织关系的依据。
课堂作业:
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书与合同时,你最 在意哪些条款?
3、口头承诺不可靠
4、慎用你的身份证
5、粉饰岗位陷阱诱惑大学生
(二)大学生求职过程中常见的违法行为 1,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
2,高校存在的违法行为
3,有关国家机关存在的违法行为
(三)维权途径及注意事项
1、协商
2、调解
3、仲裁 4、监察举报投诉 5、信访 6、诉讼
(三)维权途径及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四)劳动合同
1、涵义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和民事义务关系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