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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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条第1、2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 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以及劳动 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 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视同订立
1、牢固树立证据意识 2、充分衡量得失
二、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一)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是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的重要依据。 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 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个人档案、 户口关系和党团组织关系的依据。
课堂作业:
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书与合同时,你最 在意哪些条款?
第三章
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权益保护
主要内容:
一、求职过程中侵权和违法行为 二、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 三、签约、违约、改派和户口托管
(一)大学生就业权益
平等就业权
自主择业权
求职知情权
获取劳动报酬权
社会保险权
人事服务权
一、求职过程中常见侵权和违法行为
(一)大学生求职过程中常见的侵权行为 1、非法收费陷阱 2、试用期陷阱
二、劳动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1)工资制度
工资主要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 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特殊 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形式。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方式按月支付,不得 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 工资。
(四)劳动合同
1、涵义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和民事义务关系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所达成的协议。
2、劳动合同条款
①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 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案例分析
试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判断下列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
A、小张于2007年1月20日通过某公司在人才市场举办的招 聘考试,2月1日填写新入职人员登记表,2月3日起在公司生产 车间工作,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B、小王于2007年3月5日经某公司招聘入职,口头约定试用 期1个月,2007年4月5日小王如期转正,并于当日与公司签订了 期限至2008年4月的劳动合同。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 作时间40小时的标准工作制。用人单位由于生 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 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 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 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 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单位不 得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14条)
(四)试用期
试用期限的限制及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第19条)
劳动合同期限与相应试用期限对照表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期限 3个月以下的或以完成一定 不得约定试用期 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 1年以上不满3年的 3年以上的 无固定期限的 不得超过1个月 不得超过2个月 不得超过6个月 不得超过6个月
(二)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变更和解除
1.签订
(1)就业协议书的内容
毕业生个人的基本信息 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双方约定条款 学校就业部门职责 三方意见
(2)步骤与程序。
就业协议书的订立一般要经过两个 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2.无效协议
(1)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无效。 (2)就业协议书未经学校审查同意,学校将 不予列入就业方案,不予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3)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所签订就业 协议无效,从签订时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系
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在同用人单位签 订劳动合同之前,双方确定就业意向和相关 权益保障的依据。
四、有关劳动合同的若干问题
(一)劳动关系的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 查。” 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 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C、某大学毕业生小吴,于2006年11月25日与某公司及所 在高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约定违约金为2000元。 2007年7月,小吴去公司报到前参加体检被查出为乙肝病毒携 带者,公司拒绝接收并于2007年7月25日作出解除毕业生就业 协议的决定。
(二)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 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 标准。(《劳动合同法》第20条)
特别注意!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享有劳动合同期内的全部劳动权利。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19条)
【案例分析】
公司派王某到美国接受为期1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 费用为3万6千元。公司和王某签订一个服务期协议,要求王某 接受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3年,否则,要赔偿公司的培训费。 如果王某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满2年后想要解除合同,按照规定, 需赔偿公司的金额是多少? 36000/3×1=12000元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 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 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 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 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
(4)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者 与用人单位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 动合同,实现劳动权利和利益,履行劳动义 务而发生的争执。
三、与就业协议书的区别与联系 1.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2)订立主体不同; (3)订立时间不同; (4)协议内容不同; (5)发生纠纷处理部门不同。
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承担下列法律风险:
*支付双倍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 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 资。”
*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五)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 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1、约定服务期的条件
(1)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培训; (2)用人单位支付了专项的培训费用; (3)培训的性质是专业技术培训。
2、违约金的数额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 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 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22条)
3.就业协议书的解除
就业协议书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三方 解除。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 法或依协议解除。 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 三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原订立的就业协 议书,使协议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的注意事项
1.全方位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 2.就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规范合法 3.对协议的解除条件做事先约定 4.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
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
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 提出,拒不改正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
小赵是某大学理工科的大学生,毕业后到某通信 器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岗位是系统部技术员。由 于小赵工作积极,公司很器重他,出资5万让他去国外 进行培训,并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约定: 小赵接受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5年,提前辞职需要支 付5万元违约金。培训结束后,小赵的技术水平上了一 个新台阶,在新岗位工作了2年后,发现工作比较清闲, 而他认为这样会让自己产生惰性,对自己技能提高不 利。于是,经过一番思考小赵以“无事可做,有很大 的危机感”等为由提出辞职。而公司觉得小赵是个不 可多得的人才,极力挽留小赵,但小赵坚持要走,公 司见无法挽留,便提出因小赵服务期未满就提出提前 解除劳动合同,是违约行为,需支付5万元才可以走人。 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小赵需赔偿公司3万 元培训费。
(3)社会保险
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社 会失(待)业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 险等内容。
【案例】
2002年6月,小张应聘到某公司,公司在待遇方面 提出,职工的工资中已经包含了社会保险费,如果职工 坚持要求办理社会保险的话,从职工工资中每月扣除 300元。小张觉得还是多拿工资好,至于办不办社会保 险也没什么关系。于是双方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在 合同中规定每月工资2500元,对社会保险事宜公司不予 负责。2003年10月,劳动保障部门在进行检查中发现该 单位没有依法为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社会保险,遂 对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为张某等办理参 加社会保险手续。该公司则认为,公司不负责社会保险 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的。后经 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对其宣讲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 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双方依法修改了合同内容并为小张 办理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3、口头承诺不可靠
4、慎用你的身份证
5、粉饰岗位陷阱诱惑大学生
(二)大学生求职过程中常见的违法行为 1,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
2,高校存在的违法行为
3,有关国家机关存在的违法行为
(三)维权途径及注意事项
1、协商
2、调解
3、仲裁 4、监察举报投诉 5、信访 6、诉讼
(三)维权途径及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和效力
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无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订立
1、协商订立 2、强制订立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并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明确提出 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第十四条)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劳动 者提出或者同意订立劳动合同且未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14条)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 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14条) 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任 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合同条款
②约定条款
约定条款是由当事人任意约定,法律并不强制。
其主要内容有:
(1)试用期。
(2)保护商业秘密条款。
(3)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比方说福利 等。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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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